天理时评

以我手写我心,用我们的公民权利,筑成我们新的长城!

  作者天理政论作家、时事评论员和维权志愿者。天理真名叫陈启棠,男,广东省佛山市人。是土生土长的佛山人。在全世界各大网站上用的网名ID叫“天理”。自1998年上网以来,曾任多个论社区的版主、编辑、总编辑、管理员和区长。被称为“最富有批判精神的民主斗士”,是深青首届“十大杰出网络写作者”之一。天理志愿:在自己选择良知的同时,也同时唤醒和激励更多人加入到这正义的行动中来。天理近年在社会发生的一切有影响的灾难事件中写下大量的评论文章,特别是一系列震惊中外的的维权事件中,挺身而出,无私无畏,仗义执言!

天理近照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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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June 16, 2007

答复中国最最著名的维权律师杨栽新先生对博讯新闻网的质询

杨栽新原文章:在博讯新闻网的论坛社区精选发言上登载天理(广东佛山的陈启棠)的造谣杨在新已投共的文章,这是极不负责的捏造事实的恶毒攻击行为。博讯新闻网的这一违法行为也有损博讯新闻网的声誉,本人特向博讯新闻网提出严正声明,要求博讯新闻网就此事发文予以澄清并向本人道歉及要对随意捏造事实恶毒攻击者天理的ID予以封杀。

中国最最著名的维权律师杨栽新于2007年6月16日


中国《维权联盟》总部:关于杨在新先生贪污捐款的声明!

-------杨在新先生!你为什么要走与人民为敌的绝路?

昨天,自称中国最著名的维权律师杨在新先生,在MSN和skype发表了一篇关于广东南海捐款案的陈述,栽赃陷害中国《维权联盟》的义工天理。深夜之时,此帖在经过修改后,发表在中国人权论坛上(后被其删除)。中国《维权联盟》的天理先生和中国《维权联盟》的联系邮箱被网友转发来了此文一百零三份,质问中国《维权联盟》的文章一十二篇。很多人要求中国《维权联盟》总部就此事出来作个说明。

对此,中国《维权联盟》总部非常重视,立即联系了正在外地维权的中国《维权联盟》的义工天理先生和南海三山相关村民,中国《维权联盟》向天理先生了解事情的经过之后,为了中国《维权联盟》日后的声誉,中国《维权联盟》总部有必要将此事的真相澄清并公诸于世,让一切国内外正义的人们作一个实事求是的判断。

杨在新先生贪污捐款事件的来龙去脉

自从中国南海三山镇七名村民被当局无辜枉判有罪之后,七名无辜村民在法庭上立即表示上诉。但由于三山农民这几年来为土地的维权活动耗尽了积蓄,故此,有正义人士提供了人民币两万元给南海三山农民用于聘请律师。捐助方面一再强调,这是南海三山农民的救命钱!任何人也不得挪作它用。

但当这两万元汇到杨在新先生指定的地方时,由于取钱的时候一定取得三山村民陈惠英女士的身份证才能取款,所以杨在新只好叫三山村民陈惠英女士到广西。当陈惠英女士到达广西见到杨在新先生后,杨在新先生却哄骗陈惠英女士,在取得了陈惠英女士的身份证之后,却故意支开陈惠英女士,自己独自去取出汇款。并将陈惠英女士的身份证复印了数十张留作它用。

杨在新先生取款回来后,叫陈惠英女士写了一张收到此款项人民币二万元的收据,却只给了陈惠英女士人民币一万元。对此,陈惠英女士当即表示抗议!指出杨在新先生这种行为是贪污捐款,这是维权人士的耻辱!叫人不齿!但杨在新却无耻扬言:“我杨在新维权就是为了钱!我要借三山事件一年找一百万!”。陈惠英女士痛心疾首,当时就痛哭起来,并对杨在新先生一边哭一边哀求:“杨先生,我们三山人民非常感激你为我们三山村民筹到捐款,但你不能这样无耻地从中贪污呀,你叫我写二万元的收条,给的是一万元,我回去怎样交待?”。

谁也估计不到,杨在新先生是怎样回答陈惠英女士的?杨在新先生叫陈惠英女士不要给三山的村民说有人捐款的事,自己拿了算!日后若再次争取到捐助款,就由陈惠英女士写收条,和他杨在新两个人分赃!对于杨在新如此无耻贪婪,丧尽天良!陈惠英女士十分气愤,于是就跟杨在新争吵了起来。在争吵的过程中,杨的公文包掉在地上,竟散落了一大摞陈惠英女士身份证的复印件和陈惠英女士所签了名字的空白收条……

对于杨在新贪污捐款一事,中国《维权联盟》总部一直注意着事态的发展,更加希望杨在新知错能改。本着治病救人的方针,努力与杨在新沟通联系,只要杨在新将所贪污救命捐款钱交还,中国《维权联盟》将既往不咎。因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只要改正错误,我们仍视杨在新为中国维权运动的一员。但杨在新却始终避而不见,更拒绝将贪污的捐款交还出来。我们督促他将善款退还,这等于是割他的肉、要他的命一样,并对中国《维权联盟》仇寇视之,使中国《维权联盟》和南海三山人民的诚意付诸东流。

后来,捐助人再跟杨再新沟通,并指出——只要杨在新先生将贪污的捐款吐还出来,一切事件就当没有发生……但杨在新先生一而再、再而三拒绝将贪污的钱退出来,并声言:“说我维权人士就要无偿为他们卖命?那就算啦。捐助人这件事还有其它的事件(注:中国人权论坛的运作与组成和发展计划)我杨在新已交给警方立案了,我从此不参再参与任何活动。”

对于为什么维权,杨在新先生竟然说:“我现在也什么也不在乎啦!什么维权我也不想再干啦!现在是考虑公不公开这内幕的问题啦!什么维权?维这帮刁民的权?气死我!对于杨在新的这种无耻贪婪,中国《维权联盟》虽然感到很是懊恼和气愤,但中国《维权联盟》本着爱护维权运动的理念,仍然愿意“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心态,没有出来对杨在新先生进行指责。

但是,杨在新先生始终执迷不悟,将中国《维权联盟》的义工一天理先生帮中国南海三山维权的事向佛山公安局举报了。当佛山警方审讯天理先生质问律师费来源的时候,天理先生才幌言大悟!可杨在新想不到的是,中国《维权联盟》的义工天理先生是中国南海三山一案的首席二审辩护人。同时也对杨在新先生过去在三山一案维权中是如何招摇行骗知道得一清二楚!

中国《维权联盟》总部认为:杨在新先生有目的、有预谋地骗取维权运动的捐款,然后栽赃到中国《维权联盟》的义工天理先生身上的行为是无耻的!对于杨在新先生发在中国人权论坛的《关于广东南海捐款案的陈述》一帖,全是龌龊肮脏的恶意诬陷,并把他自己的“无耻、贪婪、首鼠两端”的丑恶嘴脸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对此,中国《维权联盟》总部面对这一个不仁不义、以沽名钓誉著名的维权律师杨在新先生,也没有必要对之所造的谣言一一反驳了,甚至连叫杨在新先生出来道歉的勇气也没有了。在必要的时候,我们会将请相关的当事人出来作证,并就此事作说明。这样才能还给中国《维权联盟》义工天理先生的一个清白。

杨在新先生做了这样不光彩的事情,借中国人权论坛的声誉骗取捐款,让中国人权论坛脸目无光。它败坏了的中国维权运动的宗旨,同时也是在给中国维权运动恶意抹黑。最为可耻的是,杨在新先生不但拒不认错,反而信口雌黄、一派胡言来对他自己贪污捐款进行恶意栽赃,想置一直为南海三山村民维权的中国《维权联盟》义工天理先生于死地。

对于杨在新贪污三山捐款之后,当受到批评帮助之时,乃气急败坏,不顾基本事实地栽赃他人的事件,中国《维权联盟》总部为了义工天理先生的声誉,不得不就此事作以上澄清。同时,中国《维权联盟》总部将保留对杨再新损害天理先生名誉的追诉权。在必要的时候,中国《维权联盟》总部将对中国人权论坛的杨再新先生进行法律上的起诉!

中国《维权联盟》总部

2007-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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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飞雄以自由 示诚信于世界

——就郭飞雄先生被构陷涉嫌颠覆政府的声明

当局指控郭飞雄涉嫌非法经营罪的案件原定6月15日开庭,在开庭前几天有关部门宣布延期,称郭飞雄涉嫌的不只是非法经营,还有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理由就是郭飞雄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有三篇文章,其中提到一个词就是“国家黑社会”。

郭飞雄本名杨茂东,近年一直从事维权包括在网络上发表文章针砭时弊。他曾因协助广州太石村村民民主运动,遭非法关押一百多天。去年九月再度被广州市公安部门刑事拘留,理由是涉嫌非法经营,指他多年前做书商时涉及非法出版,但据他向律师反映,当局审讯内容多关于他的维权工作。该案前后经过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而星期五是官方首次对家属称案件其实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的情节。郭飞雄被关押至今超过九个月,其间有两个月被送往辽宁看守所关押,受到刑讯逼供,以及多次侮辱性的酷刑。

何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规定,关于“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是指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据《现代汉语词典》关于“煽动”的词义解释为:“鼓动(用语言、文字等激发人们的情绪,使他们行动起来)“鼓动别人去做坏事。“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是一种特定的行为,必须具有危害社会和国家的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郭飞雄的思想和言论不能构成犯罪,属于思想和言论的范畴。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必须要以事实证明犯罪的结果危及国家主权。

当局这次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将郭飞雄入罪,显然就是以言论定罪!要治郭飞雄,幕后操纵者们也不会跟人们讲清楚这个事实,司法机关常常判处没有被煽动者的“煽动”罪,实际上是必要时把与之异己的人抓起来,抓几个影响“稳定”的颠覆份子杀鸡给猴看。郭飞雄等一批人士相继被捕与被判重刑。特别不能容忍的是对郭飞雄进行的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摧残,在狱中郭飞雄倍受虐待和凌辱,这种行为严重践踏法律,公然对抗胡温中央政府依法治国的国策和以人为本的施政理念。现在更进一步捏造罪名,试图用莫须有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因言入罪郭飞雄,这是侵犯人权的违法行为,是对依法治国国策最大的讽剌,是对神圣法律的对抗挑衅!

以无敌人、非暴力、不流血的三无理念为行动纲领的郭飞雄先生成了颠覆政权的罪犯,致力于以和平方式推进中国民主法治的志士成为阶下囚,赤诚热爱这个国家和民族的义民被构陷入狱,人们不禁要问:中央政府的民主法治、以人为本、和谐社会难道都是一纸空文吗?

若是当局强行用“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来消灭异己,人们也将对这样的政府失去希望!人们不能漠视当局有关部门在郭飞雄一案中“为非作歹”甚至是丧尽天良的行为!我们应该要站起来去为郭飞雄和我们自己的将来争取权利和自由!

我们仍然以最大的善意呼唤中央政府顺应民意和时代潮流,告别以谎言和恐惧维持局面的幻想,迈向民主法治的正道;真正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切实做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体会郭飞雄先生幼女幼子盼父归家的苦痛心情,以慈悲与恻隐之心关怀天下苍生,妥善处理郭飞雄案,履行构造和谐社会、建设民主法治的承诺,化解日益尖锐的官民矛盾,为顺利举办奥运创造良好的国内外环境。

郭飞雄的遭遇也告诉我们,一个充满爱与公义的中国、一个民主法治的中国不能寄望于任何人的恩赐,而要靠我们每个公民的努力。为了我们每个人不遭受郭飞雄一样的酷刑虐待和非法构陷,为了我们的子孙后代生活在平安、仁爱与正义的中国,中国维权联盟呼唤,让公民们团结起来,用你的一个签名,告别心灵的麻木、表达良知的觉醒;用我们每个人的努力,推进中国民主法治的进程,拓展自由中国的新边界!

中国《维权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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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6-16

欢迎签名

中国《维权联盟》全体义工和工作人员及律师

妙计:警民共创和谐花!

杨在新:快讯:于4月8日晚,欧打杨在新的广西合浦县华侨中学校长的保镖及司机王东,已于今天上午十时被合浦县丰门岭公安派出所予以拘留。 此前,公安机关曾邀请双方当事予以民事调解,但凶手王东态度恶劣蛮横,不肯作民事赔偿,故公安机决定对其行政拘留。 余下的民事赔偿问题,仍需要本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

注:杨在新先生被欧打事件沸洋洋炒作了二月有余。合浦警方虽然出动了全县的警力,甚至还向广西省会调兵遣将,也终日破不了这震惊世界的全球大案!在杨在新投共十多天内,广西合浦县警方竟然能神速将凶手捉拿归案。神奇!

评:所以,能对党做点好事,党会回报你的。老杨,加油!

2007-6-15

来源:http://www.wqyd.org/bbs/viewthread.php?tid=1743&extra=page%3D1

维权运动---从黄继光的堵枪眼说起!

文/天理

本来,对维权运动谁是正本正宗在网络上已经流传多年,也没有一个标准的说法。说到维权,俺天理觉得真正取得维权胜利最早有文字记录的就是国民党反动派统治时期的,由中共作家高玉宝先生写的小说《半夜鸡叫》那帮长工。他们把那黑心的地主狠打了一顿,这一方恶霸的周剥皮竟然哑巴吃黄连,不敢出声,这就是维权运动的胜利始祖。要是在今天,人们可以想象一下,那帮长工的命运又是如何?

回至题目,维权运动又何以在从黄继光的堵枪眼说起?因为,本人今天看到网上有一篇大作,就是一名叫“陶业”先生的:《谁是维权主体?》。“陶业”先生说,在“与中共掌权历史上的其它受迫害群体相比,“天安门母亲”们没有在迫害中忍受屈辱直到生命的终结;而是与大屠杀灾难同步地开始了维权,她们拒绝谎言,坚持正义,捍卫生命的尊严以及这个群体的权利。”

所以“陶业”先生说,维权的路要“脚踏实地来维权就显得尤其重要。所谓脚踏实地就是说要把维权落到实处,真正维护受害者的利益和权利,不要说空话、大话、套话、假话,不要务虚。”“维权律师和维权主体的角色是不应该混淆的。令人遗憾的是,过去的一年里,媒体在夸大维权律师个人作用的舆论导向下,境内外媒体上大都是律师们的声音,给人以一种似乎维权律师就是维权主体的错觉,作为当事人的维权主体反而变成了配角。”

看到这里,本人不禁暗暗冷笑!“陶业”先生要想说什么尽管说就是了,也不同拐弯抹角了。本人要说的就是,若是没有陈光诚、高智晟和郭飞雄他们象黄继光堵枪眼一样帮他们堵枪眼,那么,中共的专制的铁拳就必然是砸向他们!现在“陶业”先生说话不腰痛了?本人提醒“陶业”先生认真想一下,当高智晟的维权绝食运动到了最关健时刻的时候,是谁指使姓丁的从高智晟背后射冷箭?当全中国的维权运动推向一个新阶层的时候,是谁策划了“拒郭”事件?当网友愤怒评击平和遣责当局无理绑架高智晟的时候,是谁发出要理智维权的,当民主运动的人士需要资助的时候,是什么人去一稿多投骗尽稿费资源的?

本人上网十年来,从去年以前,从没听过的有什么人对姓丁的有什么异说的。倒是看到姓丁的对他人指手划脚,若是从“陶业”先生最后的总结说来,“在官方对激进维权的强烈反弹下,轰动一时的政治化维权全面沉寂,律师群体经过长时间努力扩展的维权空间,现在已经极大地缩小了。”这也未必!反对党的角色从来也不是维权律师和维权人士的,因为,维权律师和维权人士是根据宪法规定的权利来进行维权,他们从来也不是当局的反对党!而真正真正的反对党,就是“陶业”先生他们。

“陶业”先生认为“维权的大忌就是背离受害者群体和被侵权者群体的诉求,把维权案作为律师个人的成名资源,也就是把炒作维权律师的个人声誉放在当事人的利益诉求之上,结果是,受迫害的当事人群体不见了,而帮助维权的律师却名满天下。”本人倒想问一下“陶业”先生,你这信口开河的指责,证明你对维权运动根本上一窍不通!“维权”,就是首先要看我们要维的是什么“权”,我们“维”的那个“权”何在?我们的维权行动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基础上的维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给予人民的权利据理力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陶业”先生这文章就是要把中国的维权运动的性质推向与中共对立的反对党的地位中去,好借中共之手铲除中国的维以运动。其心可诛!其实,“陶业”先生这文章通篇就是从争民主运动领袖丑事搬到维权运动中来的翻版,什么的维权运动“在于有无将维权付诸实施的勇气。”““天安门母亲”们的维权意识,“反映了人民的普遍醒觉,标志着一个人民群体维权的时代已经到来。”“天安门母亲已经形成了自己反抗专制和维护六四难属权利的独特方式。”是维权运动“在立法层面、司法层面具有高瞻远瞩的政治洞察,是一座巍巍丰碑!”本人呸!

太恶心了!原来中国维权运动就得听他们的?怪不得四川黄琦的为六四讨得的赔偿给他们臭骂一顿!真的是岂有此理!到底他们为中国最底层的老百姓维过什么权?凭什么他们能代表中国的维权运动的方向?高智晟和郭飞雄说的和做的他们不敢说,更加是不敢做!他们也就是浪得名声!高智晟和郭飞雄为什么受人尊敬?就是他们敢前人之不敢!做了自称领袖们敢说不敢做的事!正是由于他们的成功,结果招致到今天这下场!

对于“陶业”先生这文章的观点,真的是岂可忍孰不可忍!真的是欺人太甚!本人可肯定地说,靠嘴巴说而不做事的人,永运也不可能成大事!靠跟美国使馆的人吃一顿午餐就能成为民运领袖?见鬼去吧!中国的维权运动和民主运动不须要任何人来指指点点。若是想轻风作浪,混淆视听的,到头来也只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更加绝对没有好下场!

2007-6-14于佛山

每日评论:和谐社会,省长坐公交?

作者:chtis

刚从网上看到一则消息,为开展节能体验,进一步增强机关工作人员节约能源资源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由省的一品大员带领,共有60多家官府衙门捧场,御笔、衙役一哄而上,大肆向民众张扬。据御笔统计,当天共有100多辆省直单位班车停开,六层以下电梯全部停止运行,所有官府衙门所空调无一开放。从早上7点钟开始,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纪委等机关的工作人员选择步行、坐公交车、骑自行车或电动车陆续到达官府衙门,根据活动要求不开或少开照明设施,并采取开窗通风等手段降温,保证正常办公的顺利进行。(来源:齐鲁晚报)

对于这次作秀大运动,御笔作了详述:公交车刚开出不久,一位中年女士从车厢前排激动地凑上来,并作了自我介绍,“我姓周,今天也是体验坐公交上班去的。”韩省长亲切地问她:“你在哪个单位上班啊?”“我在‘民革’,2003年才考进去的。”韩省长又问:“那你以前是哪个单位的?”“大观园,商业上的……”周女士答道。韩省长一边听着,一边微笑着点头。周围的乘客这时才发现韩省长也在这辆公交车上,大伙儿的脸上都露出了兴奋的神情。

精彩!真的是百年不可遇的大新闻!连“周围的乘客” 也“发现”韩省长也在这辆公交车上,怪不得“大伙儿”的脸上都露出了“兴奋”的神情。看到这段,本人不禁哈哈大笑!本人与大多数市民一样,也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人们谁也坐过上下班时的公交车,不要说要抓话筒采访了,连站也站不了呀!

还有一个最出人意料的是,这位一品大员的韩省长和“市民”拉完家常后,开始仔细观察公交车上的各种设施。座位、拉手、天窗……每一种都看了又看。最后,他还把手放在空调下,感受其制冷效果。本人真的是气打一处来,其实国内坐公交车一族的人都知道,国内的公交车上,一上车最为醒目的就是:保护好你的财物,严防扒手!这个怎么一品大员韩省长看不到了?这不是怪事?

依本人看来,韩省长绝对看到这条警告语!但他不敢作声,若有人敢提出来,脑袋也保不了。因为,在自己管治下的地方,居然盗贼如毛?俗话说,恶政出刁民、刁民出盗贼。这样一来,岂不是揭穿一品大员的韩省长的作秀本质?当然,一品大员的韩省长坐一下公交车作一作秀也是好的,这给人们看一看山东是个什么的鬼怪样子。

据2006年03月06日《人民网》网友报导:山东省费县乡镇教师正在罢课。为争取和县直学校同等的工资待遇,为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该县港上镇中小学全体教职工于2005年11月23日起,开始罢课。11月25日,杨集镇中小学开始响应。截至今日,罢课仍在进行中。

对山东沂南陈光诚一案,当局视反腐为面子工程,视法律为儿戏对陈光诚一案搞暗箱操作。共和国的公民在众多的警察面前惨遭殴打、侮辱、恐吓和被抢劫。难道这位一品大员的韩省长你们真的一点也不害臊?连做人的廉耻之心也没有?为抢劫犯充当保护伞,这不仅仅是违法失职的问题了,而是是不是共同犯罪的问题!国家的司法制度已经都被你们败坏成如此的一塌糊涂,可这位韩省长至今仍在装聋作哑、无动于衷!

一面是秧歌升平的舞步,一面是无法无天的饥寒交迫!从实质上可以说明,对陈光诚肆无忌惮地专政,山东当局就可以无忧无虑地继续腐败下去。花团锦簇的作秀,分明是骄奢淫逸,青面獠牙。陈光诚一案给中国人民以及山东省的人民留下了什么样的思考。人民若是得不到真正的公正对待,人民实际的待遇改变不了的话,作什么秀露出来的也只是狼爪!怎样能遮掩得了血迹斑斑的山东人间地狱?

所以,一天不进行政治改革,一天不让人民当家当主来监督山东政府的施政,作为古贤圣人孔子的故乡的山东大少官员,是在侮辱自已的祖先!一个双眼失明的农民为了维护自己和村民的利益,集体起来和腐败的势力作抗争,其结果是什么?韩省长你们想想吧!多行不义必自毙!不信,就等看瞧吧!哈哈,当然,本人强烈支持韩省长你们作秀,至少也不会明目张胆给人民摆明“我是土匪我怕谁”这一施政方针!哈哈哈哈。。。。。。

中国《维权联盟》评论

2007-6-12

来源:http://www.wqyd.org/bbs/viewthread.php?tid=1672&extra=page%3D1

每日评论:“高度重视”与“违法用工”

评论员:钢猫

本月五日“世界无童工日”,由大河报发出的、在大河论坛出现一个题为——《罪恶的“黑人”之路!孩子被卖山西黑砖窑400位父亲泣血呼救》的帖子,图文并茂催人泪下,内容举世震惊。已经引起中央政府的“高度重视”。

于是,在通过层层批示,用于省长的话来说就是:全省各地和省直有关部门“全面排查企业用工情况,严肃查处违法用工行为,坚决依法打击拐骗民工、侵害民工合法权益的犯罪分子,迅速解救被拐骗民工。”

结果一“排查”,结论出来了, 原来洪洞县的违法用工的“黑奴”是砖厂的小老板干的,与政府和警察没多大的关系。山西政府还“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对此事要高度重视,要从保护农民工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坚决打击违反劳动法的黑窑主,解救被拐骗的民工和童工。”

出于“正义”, 山西省公安厅召开了新闻发布会上,公安厅说:“目前,山西省已经成立“打击黑窑主,解救拐骗民工”专项行动领导组。由山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杜玉林任组长,山西省人大副主任、省工会主席姚新章、副省长靳善忠为副组长,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法院、检察、信访、宣传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加快办案进度,解救被拐骗民工行动正迅速展开。”

这“专项行动”, 在各级领导的指示下在“黑砖窑较多的临汾、运城、晋城市迅速展开了。”领导深情地说:“各市都要举一反三,认真检查劳动法贯彻情况,严厉打击违法用工行为。对被解救出的人员要妥善安排。”

对这次山西官方雷厉风行打击“违法用工”的行动和“妥善安排”被解救出的人员的伟大胜利,显然,“违法用工”这事已经摆平。跟着以后的新闻将是山西官方召开一次“解救“违法用工”人员的表彰大会,表彰其有功人员,那将是山西人民的一件何等震撼的大事?人民那有不高亢的,全省上下,一片和谐。。。。。。

这件“黑得惊动党中央”的小事,经过“网络暴民”和“敌对势力”的炒作,本来是要影响“和谐”的。但在山西政府的英明领导下,挫败了他们的阴谋,“打击黑窑主,解救矿工”。铁一般的事实得以证明,这些仅仅是“违法用工”,与政府无关,与警察无关,与什么管理部门也无关。

话又说回来了,这事本来也不是政府的事,领导都那么忙,上午要开会,中午要应酬,晚上还被一些觉悟不高的小姐缠着不放,够累的了。“网络暴民”和“敌对势力”他们也不想想,这事本来就是老百姓自己的事!救人能找公安局的同志吗?他们的职责是维护社会的和谐,若是把人救出来,人不人鬼不鬼的不象个人样,给记者拍了出去上大报纸?怎么体现社会的和谐?

从山西两头头的高论中我们看到,老张没事,老于没事,老李更加没事,谁要不信,就是没事找事!要不然,用 “敌对势力”扣你个大帽子。不够的再加上泄露国家机密一罪,你担得起吗?
所以,大家以后出门,在火车站或是大街上的被人挟住塞到小车里,一溜烟就往黑窑而去,从此摇身一变成了共和国的“违法用工”的工人,别以为这是天方夜潭,这是真的!若是你家中的人要救你出来,最好找亲朋好友组织个敢死队来个痛快的,这样领导们也省心,这才是正道!

结论:山西政府表面是严惩不贷,其实是在推卸责任,借道下坡,开溜了!既然知道“黑砖窑较多的临汾、运城、晋城市”,说明以前是掌握了情况的,怎么以前不了了之?至于谁负这个责任,负什么的责任?如何逞治与之相关的官员,一句子也没有,谁也没事,佳大欢喜。恶心!

中国《维权联盟》评论

2007-6-15

来源:http://www.wqyd.org/bbs/viewthread.php?tid=1744&extra=page%3D1

每日评论:从被解救的童工对着官员说:“感谢”说起!

作者:chunlva

山西黑砖窑“奴工”事件,已经成为网络这几天最火热的讨论主题。尽管山西的网站上照旧一字未提,但全世界网友们出离愤怒的文字、令人泣血的图片和视频,已经化作一把刺向独裁专制(不仅仅是那几个窑主)和他们走狗的利剑。山西奴工规模之大,持续时间之长,令人瞠目。令人气愤的是,新华网竟然说,这一案是所谓“严重侵害农民工权益案”, 新华网无视一个事实,那些都是被拐的童工奴隶,新华网以“农民工”一词来对他们的称谓,足可以说明当局是什么样的心态!

今天的童工、奴工是如何造成的,为何屡禁不止?这些童工、奴工在黑砖场长期存在,山西当地政府有关的部门一点儿不知情吗? 某些人是否这样一种企图,“农民工”本来就是一个弱势群体,利益受到侵害在现实社会中是很正常的事,因此同样这件事处理都可以往民事纠纷上套,权力部门出来调解一下,“农民工”领到工资——感恩戴德,最后结局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山西“奴工”事件是典型的反人类罪行,已不是简单可用愤怒来表达心情!当地政府为什么不脱掉乌纱服罪?现在居然还有脸在那里高喊“打击” “打击”, 山西有政府要打击谁?这一发生在当代的反人类罪行,挑战了绝大多数人道德的底线。不论对事件发生原因的认识是什么,对罪行的谴责,成了每一个人良心的选择。

山西“奴工”事件,让我想起了中国人权比美国好五倍的沙祖康!这不是用工和劳资纠纷,而是实质上的人权无保障的大事!一个连言论自由也没有的社会,没有自由工会、自由独立的媒体,何来给保障得了人民的人权自由?那些挖空心思在嘴上用民生去忽悠人权自由民主的人,你们睁大眼睛看一下吧!

现在中国大地上,除了黑窑之外,什么的黑厂、黑矿、黑店等等货色还在层出不穷遍地开花,只不过是没人敢暴光捅马蜂窝罢了。从山西“奴工”事件的前因后果来看,没有看到中国这块土地上哪儿有什么的正义、即便是所谓迟来的正义,也不过是官员为了安抚一下百姓,让他们的统治更加长久一些,好干多一点的恶。也就是说完全是在忽悠中国老百姓。

这些“奴工”长期遭受非人虐待,身心被极大摧残之后,在媒体帮助下才获得的正义。但人们更有理由追问,为何要在案件被媒体广泛报道,惊动中央领导的情况下,当地政府才想起向彻查这这“奴工”事件?之前山西和洪洞县的官员都干什么去了?真的是不知情么?即使是真不知情,也是渎职。省长、书记至县长,县委书记都应当要引咎辞职。还有什么脸让“奴工”向你们说“感谢”?

呼吁联合国加入对此事件的调查!对此严重违反人权的人和国家要严肃处理。发生事件的国家要对那些矿主、贩卖人口者、涉案警员、工商劳动部门直接责任人处以严厉的刑罚! 主要官员要受到查处!俗话说:“恶人不除,今后还要祸害好人。”除恶务尽,保护民众!要切实保障人权民生,不能让他们还以为自己生存在盛世之下。反之就是无耻,将是欺骗国人!

黑砖窑老板对“奴工”的残酷盘剥只是中国人民悲惨生活的缩影罢了。对这些,各地方政府都是心知肚明的,若是还想积极地想用出下三滥的主意来逃避相应的法律责任,找几个替罪羊后来不了了之的话,我们将拭目以待!看这个邪恶至极的事情的最终处理结果是什么?可悲的是,山西的官员还利用那些“奴工”来作政绩。比如:成功解救了多少。。。,电视画面上出现解救后那些童工对着官员说:感谢。。。。真的可谓丧尽天良!

中国《维权联盟》评论

2007-6-15

来源:http://www.wqyd.org/bbs/viewthread.php?tid=1747&extra=page%3D1

Sunday, June 10, 2007

唇亡齿寒,恳求大家捐助林信舒先生!

林信舒,中国异议人士、著名的民运人物。1942年12月23日出生于福州中医世家。1960年——62年在厦门大学物理系无线电专业学习。63——69年就读于福建中医学院(六年制本科)。80年代,林信舒评为助理研究员职称(相当于主治医师、讲师)。几十年来,林信舒一直追求民主,以及对日索赔活动,是中国民间最早提出对日索赔的人物(87年)。因89民运,以及林信舒多次参加民主活动,93年被省中医研究院党委开除公职,入狱多年。林信舒为了中国民主的发展,呕心沥血、无怨无悔!

正是由于有林信舒先生他们一样的老一辈的民主运动者看清了中国民主运动的胜利曙光,他们怀着巨大的勇气与独裁者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并接受因反抗暴政而导致的艰难的生活,生活已经是很不容易了。因为,反抗独裁者,都要付出惨重代价。现在林信舒先生重病入院,面对着庞大的医疗费用,他与他的家人一筹莫展。当然,面对目前的困境,身无分文的林信舒先生,也只好平静地接受它了。

海内外有那么多的民主运动的组织,林信舒先生现在重病入院了,林信舒先生现在有困难了,急需捐款治疗,林信舒先生也是你们“一条战壕”上的战友,你们好应该为国内受难的老民运尽点力慷慨解囊了。因为,林信舒先生不可能有来自党和政府的关心,毕竟林信舒先生与我们、你们是唇亡齿寒啊!

林信舒先生目前的治疗费用我们不敢妄语,但是能帮则帮。事实上国内的民主运动人士差不多也是穷光蛋。我们冒昧的说,我们连吃饭的钱也是紧巴巴的,真的非常遗憾。为中国民主运动挺身而出,是我们每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的责任,请海内外的民主运动组织和大家拿出你们的爱心,解囊捐助林信舒!

林信舒先生的银行帐号:户名:林信舒 中国银行4548608 0188 0157513。

联系:林信为(林信舒胞妹)电话13178115932 了解具体情况与其联系。

中国《维权联盟》维权工作室

2007-6-8

附:林信舒先生的病情报告(二份)
http://www.wqyd.org/bbs/viewthread.php?tid=1576&extra=page%3D1

每日评论:“和解”就是背叛!

评论员:钢猫

昨天,在网上看到一个不知什么人成立的叫什么“中国和解智库”的组织,他们的宗旨就是要人们对残害人民的人和事进行和“解和宽恕“,同时,他们要人们与残杀“六四”学生民主运动和在美国摧毁民主维权运动的“拒郭”事件的执行者们接触、互动、沟通、妥协!在该站的网页上,“拒郭”事件的元凶余杰的雄文《宽恕是最大的美德》却是该组织网页上的牌坊!

婊子是下流的,牌坊是贞洁的,本来两者是狗屁不相关联的事,怎会又混为一谈,这岂不是笑话?看客们,原来真的是有相联系的,不信?听俺天理慢慢道来!俺就以直透她人心灵的笔伐,向网友揭示一下它们的相联关系,以喂网民的眼福。

“六四”一过,有的人迫不及待跳出来,在原“拒郭”元凶余杰的雄文《宽恕是最大的美德》上更上一层楼,简直就像邪灵附体附著在网络的论坛上,以她们特有的对党国细致入微的吸血管道,深入民主运动的每一个角落之中,爱党的嗅觉同时也触动着她的每条神经,号召人民利用和解再次走进麻木,这样,她们自以为又是自淫高潮中呻吟了一回!

什么叫和解?什么时候才能和解?对于任何残杀和残害民主运动和维权运动的人,不管他们属于是官方和民间或者是个人,只要他们犯下任何与上述相关的罪行,那么就是永恒的罪行。对于这群伪类,他们显然已经堕落为豺狼!宽恕与和解对他们根本就不适用。永远不不可能与他们谈宽恕!

困为,这群已经变成豺狼的人,他们必须受到最严厉的惩罚,宽恕与和解适用于人与人之间,对狼心狗肺的豺狼,除非有确切的证据表明他们已经从豺狼变成人,标志之一就是他们对以前的罪行的彻底忏悔并对当事人道歉与赔偿。

这个什么的“中国和解智库”的组织,表明上述的事情是“体制造成的”等类似的理由为中共开脱,其典型的结论就是:要与他们“和解”的,只是一条乞求的摇晃尾巴的狗,同时也是一把提不起来的软骨头!这个什么的“中国和解智库” 的“总结”, 刻意混淆残暴事实和回避人为的责任,浩劫、人祸,就这他们都一一漫不经心地“溜”了过去。承担事件的责任“当事人”依然安然无恙!顺为,一句宽恕与和解也就给化解得一干二净!

从“六四”屠城事件,美国和“拒郭”事件,笔会会员一稿多投的旨在消灭民主维权运动的事件,无不都是为摧毁和铲除民主运动的目的而来。而有的人叫人们与“宽恕和解”,不知是何用意?是何逻辑?如果要与举起屠刀的豺狼和解,那岂非荒唐之极!

而且,宽恕与和解宽前提是,首先他们得为他们所犯下的罪恶向人民道歉与赔偿,将一稿多投骗回来的钱吐出来。这样的话,说明此人还可能有得救。只有在证明他们已经放下了砍向民主维权运动的屠刀,这种情况下谈“和解宽恕”,也可能还有一点点楞谈,要不,免了!

要与“六四”屠城事件,美国的“拒事件,笔会会员一稿多投事件的主谋们谈“和解与宽恕”,谁人愿去“和解与宽恕”是谁人的事,谁也代表不了他人。本人要说的是,他们一天不道道歉,一天不赔偿,一天不忏悔,做了婊子还想立牌坊?要骗得人们的谅解?休想!

中国《维权联盟》评论

2007-6-8
来源:http://www.wqyd.org/bbs/viewthread.php?tid=1580&extra=page%3D1

每日评论:从师涛母亲代子领奖让全场落泪说起

文/天理

6月4日原湖南《当代商报》的记者师涛获得由世界报业协会颁发的新闻自由金笔奖,因师涛还在狱中,故由他母亲高琴声女士代其前往南非开普敦领取了这个奖项。2004年11月24日,师涛因在海外网站上发表消息而被雅虎公司向中国当局提供其私人信息而被捕,并于2005年5月23日被以"向境外提供国家机密"而被判处十年徒刑。

“在全场起立和持久的掌声中,师涛的母亲高琴声代替自己38岁的儿子师涛从大会主席手中接过了新闻自由金笔奖奖杯。儿子被判入狱两年了。在领奖致词中,这位老人无法抑制自己的感情:‘(我为有)师涛这样的儿子感到自豪,感谢大家没有忘记师涛!’”(详见 新世纪新闻网

从上段新闻人们可以看出,全世界一切正义的人民并没有忘记被关押和判刑的中国国内的新闻记者,网络异见人士,维权人士。相反,中国政府越来越加大镇压异议人士,只会让世界更加多的人民关心中国的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的实情,这对中国当局正视世界上正义的呼声大有好处。因为中国是一个社会不公正现象最多的国家之一。

说到师涛案,就不得不说“雅虎中国”了,师涛判刑也是拜“雅虎中国”所赐。因为,“雅虎中国”的免费电子邮件伺服器都设在北京,由中国电信提供技术设备和管理。当局利用这个方便,不但可以监控中国陆境内异议人士的通讯,同时境外用户由于使用“雅虎中国”电子邮件服务,通讯隐私也将被中国当局所掌握。师涛一案的证据,就是“雅虎中国”提供的IP位址时附带地址、电话等资料,导致使用者身份被确认。当局用雅虎信息做证据。判决书列出的一项证据就是雅虎中国向中国国安部门提供的师涛传送电邮的互联网IP位址、日期、时间和用户名称。

鉴于美国“雅虎”公司在中国开设以内地人为服务基地的分支,不应该违背美国宪法的基本精神,更加不应该成为中国政府对境内政治异议人士进行监控、迫害和侵犯电子通讯的工具。这必将遭到全球华人的抵制,商业广告效率和收入也将会大幅度下降,到头来也只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人们在师涛的遭遇入狱这起事件中,再次领教了“网声”的威力。民间的声音对社会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网络的出现,为人民的自由表达开辟了新的通道。网络相对的自由,传递的信息更加直接。当几十个,几百个甚至是几百万个师涛的网民声音汇集到一起的时候,表达的是什么样的力量?这样,当公平永久地失去,当正义远离了真理,就是最危险的时候,师涛也躲避不了。

当然,就算美国“雅虎”公司不提供师涛的资料,在这个人治的国度一样也可将师涛以莫须有的罪名入罪。当局为了维护他们所谓的统治,不惜牺牲国家的公权与法律的尊严,更加是丧失了国家机关公正、廉洁、清政的起码品质,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等到与师涛一样的遭遇不知哪天不幸降落到我们的头上的时候,谁来为我们呐喊? 不要问丧钟为谁而鸣,丧钟就是为你而鸣,因为你们没有为师涛他们来呐喊!一个不为社会公正呐喊的人,就不配得到社会的公正。

中国《维权联盟》评论

2007-6-6

来源:http://www.wqyd.org/bbs/viewthread.php?tid=1539&extra=page%3D1

中国《维权联盟》厦门PX事件专评:为何将人民群众推向对立面?

文/天理

据悉,厦门公安机关发现有人“故意混淆视听,采用拼接手段在网络上伪造在火车站广场集会游行的虚假图片、以非法组织“反PX联盟”的名义对政府工作人员进行恐吓、威胁。”“事件的性质正在发生变化,严重威胁社会的安定稳定。厦门公安局”现敦促上述行为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主动到公安机关或者所在单位交代问题、接受处理。”“对在规定期限内拒不交代问题、接受处理的,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对继续煽动、策划、组织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的,依法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更加“希望广大市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煽动、策划、组织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的违法犯罪人员。”
(详见:厦门网http://www.xmnn.cn/xwzx/xmyw/szxw/200706/t20070604_223476.htm

俺天理在网上看到这则新闻,不知道为什么对厦门所谓的人民政府感到悲哀。本来,政府表面缓建PX,或许可以为厦门的百姓做一件天大的好事。但当看到上述的消息时,不知道如何表达本人内心的痛苦和哀伤,俺天理只能以俺浅薄的见识呼吁:此通告是将独裁者将专政铁拳砸向了那些捍卫自己家园的厦门人民!厦门政府是用对付敌人的方法对付人民,把人民界定为敌人。并且采取妖魔化的手段,把参与游行者说成大部分是系个别人违法煸动造成的,不代表厦门民意的主流。

在全世界的任何一个民主国家里,执政者是人民投票选举出来的。为了得到选票,执政者要千方百计地讨好选民。不管他们心理怎么想,在公开场合决不会把选民界定为他的敌人。更不会愚蠢到用妖魔化的手段来宣传他的选民如何如何的坏。可在这个号称人民是当家作主的国家,执政者得到这个位置,主要靠千方百计拍前任的马屁,在关键时刻把异见分子赶尽杀绝,不能有半点慈悲心肠!这是其专制的本质,根本没有什么道理可言。
真的应验了何院士说的一句:“谁叫你生在中国?”厦门,一个美丽的城市,在离市区七公里内建一个毒炸弹,若是偶发的事件灾难,那死的必定是厦门的人民。“大家坐好,让领导先走”这句惊世名言人们还在耳边。有点良心的政府,谁也不会在人民面临灾难时逼著他的子民去跳舞,去扭秧歌!只有那些狼心狗肺的政府和那些丝毫同情怜悯心都没有的人,才会想到让他们感激这个政府为他们带来如此的“经济”发展。这就是撒谎,这就是腐败,这就是对人民极端的不负责任!

其实,厦门这些所谓“违法犯罪人员”的制造者,不是别人,恰恰就是厦门的所谓人民政府自己!为了他们的一己私利,为了维持他们危机四伏的官位。将原来并不反对的厦门普通老百姓被逼上梁山!正是他们的愚蠢施政,所以他们眼中的“违法犯罪人员”就越来越多。这些“不稳定因素”,使他们寝食难安,肯定要“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结果可能是相反的,不但没有消灭掉,反而事态越搞越大。

厦门PX事件,难道只是发生在福建的厦门?难道说只是某地某角落的一个孤立案件?不!它只是中国的一个缩影。一小撮贪官们只知贪污,无恶不作!他们的榜样就是为利是图,唯功是瞻,哪还有什么良心,哪还什么道德可言?厦门PX事件秋后算账的行为,足以说明厦门市地方政府是一个没有伦理,没有道德的政府!这就是一个政权的沦落先兆。

厦门人民为求生存,扼守做人的观念敢讲真话,敢做正直人!厦门PX事件人民的反抗,这就是先行者的作用,厦门人民在选择自己良知的时候,也在唤醒激励更多的中国人加入到这正义中来!俺天理只有不断地为厦门人民祈祷:保佑厦门,保佑苦难的厦门百姓。

中国《维权联盟》厦门PX事件专评

2007-6-7于中国佛山

来源:http://www.wqyd.org/bbs/viewthread.php?tid=1551&extra=page%3D1

每日评论:质问徐州沛县当局!中国《维权联盟》是境外敌对组织吗?

评论员:chunlva

沛县派出所\法制科\宣传部等部门带着十多人在6月7日上午到南京来找到求助中国《维权联盟》的第五号个案当事人的朱瑞丹小姐,警告当事人朱瑞丹不要再在网络上发贴子和照片。同时沛县当局说这些照片被国外敌对份子利用,说当事人朱瑞丹小姐和中国《维权联盟》是同伙,要承担法律责任。沛县当局花言巧语对当事人朱瑞丹小姐说:考虑到朱瑞丹小姐才22岁,办对朱瑞丹小姐进行说服教育,沛县当局更加无耻地说:他们的拆迁是合法的,一切一切都是按照法律程序做的!最后,朱瑞丹小姐仰天长叹,唉,现在我粗该怎么办?谁还敢来帮助我们家呢?

对此,中国《维权联盟》工作室警告徐州沛县当局,不得对中国《维权联盟》进行污蔑与诽谤。中国《维权联盟》的律师和义工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守法公民,与境外任何组织毫不相干!对于州沛县当局强抢人民的房地产业,在当事人朱瑞丹小姐的求助下,中国《维权联盟》与沛县迁拆办协商,在征得沛县迁拆办的同意后,沛县迁拆办要求中国《维权联盟》派律师和义工上沛县和朱家与迁拆办共同协商处理解决朱家的问题。

可是,当中国《维权联盟》的律师抵达徐州沛县拜访沛县迁拆办的时候,徐州沛县就将原应承给中国《维权联盟》协商的沛县迁拆办主任给调离了迁拆办,让中国《维权联盟》的律师和义工无功而返。相反,徐州沛县当局更加变本加厉对朱家和被强行拆迁的沛县市民进行迫害,迫他们交出房地产证明文件。

现在,徐州沛县当局不但不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检讨思过给予纠正,而且是将对被强拆人家属的迫害伸展到南京来恐吓朱瑞丹,严重干扰了朱瑞丹的学习和生活。为足以证明徐州沛县的恶政是如何的无法无天,老百姓胜诉之后惨遭徐州沛县当局的野蛮强拆,此举的“荒唐”事令胡温中央政府面目无光,这不仅损害是共产党在人民心中的地位,更加是有意往胡温倡导的依法治国、以人为本的国策抹黑。

徐州沛县当局借稳定压倒一切为借口,老百姓胜诉之后惨遭强拆也不给人家说公道话,硬要把这强拆也说成是为了稳定,那这种稳定中国《维权联盟》相信只有徐州沛县当局才想得出来。试看一下,将人家一家塞入警车,还未清醒是怎么一回事,人家居住了几代人的家就给政府强拆了。能用这样一种手法对待自己的人民的政府, 徐州沛县当局可算是第一家了。现在, 徐州沛县的管理者只忙着两件事:一是丧心病狂地枉法,二是拚命地筑堤防垮台,说白了他们也就是黑社会政府、强拆的官就是黑帮土匪!

中国《维权联盟》希望,徐州沛县当局知错能改,纠正政府在朱家强拆之中的野蛮行径,妥善解决好朱家的实际赔偿问题,并对朱家公开道歉,只有这样,才可取得朱家的谅解。要不,中国《维权联盟》将会掀起更加大的抨击风暴,出丑的将会是徐州沛县当局。同时中国《维权联盟》希望徐州沛县当局不要干扰朱瑞丹的正常学习和生活,若再发生同类事件,中国《维权联盟》将在国外公布徐州沛县当局的丑行!

相关新闻链接:求助中国《维权联盟》的第五号个案:老百姓胜诉之后惨遭强拆!
http://www.wqyd.org/bbs/viewthread.php?tid=1068&extra=page%3D1

中国《维权联盟》评论

2007-6-10

来源:http://www.wqyd.org/bbs/viewthread.php?tid=1616&extra=page%3D1

中国《维权联盟》总部:关于杨再新先生贪污捐款的声明!

-------杨再新先生你为什么要走上与人民为敌的绝路?

昨天,自称中国最著名的首席维权大律师杨再新先生,在MSN和skype发表了一篇关于广东南海捐款案的陈述,晚上深夜时分,此帖在经过修改后发在境外的中国人权论坛。对此,中国《维权联盟》的天理先生和中国《维权联盟》的联系邮箱被网友转发来了此文章一百零三份,质问中国《维权联盟》的文章一十二篇,要中国《维权联盟》出来澄清此事的不计其数。

对此,中国《维权联盟》维权工作室非常重视,立即联系了中国《维权联盟》的义工天理先生和南海三山相关村民,中国《维权联盟》工作室负责人向天理先生了解经过之后,为了中国《维权联盟》日后的声誉,中国《维权联盟》有必要将此事的真相澄清并公诸于世,让全世界一切正义的人士作一个公正的判断。

杨再新先生贪污捐款事件的来龙去脉:自从中国南海三山镇七名村民被当局无辜枉判有罪之后,七名无辜村民在法庭上立即表示上诉。由于三山这几年来为土地的维权活动耗尽了积蓄,加上三山村民纵然有法律的意识,但也没有相关的法律知识来为自己的二审维权作理论上的上诉,故此,香港维权律师关注组提供了人民币两万元给南海三山农民用于聘请律师。香港方面一再强调,这是南海三山人民的救命钱!任何人也不得罗作它用。

但当这两万元汇到杨再新先生指定的账户时,由于取钱的时候一定得要三山村民陈惠英女士的身份证才能取款,所以杨再新先生迫不得已只好叫三山村民陈惠英女士到广西。当陈惠英女士到达广西见到杨再新先生后,杨再新先生哄骗陈惠英女士,取得了陈惠英女士的身份证之后,却支开陈惠英女士自己独自去取出汇款。并将陈惠英女士的身份证复印了数十张留作它用。

杨再新先生取款回来后,叫陈惠英女士写了一张收到此款项人民币二万元的收据,只给了陈惠英女士人民币一万元。对此,陈惠英女士立即表示抗议!指出杨再新先生这种行为是贪污捐款,这是维权人士的耻辱!教人不齿!但杨再新扬言:“我杨再新维权就是为了钱!我要借三山事件一年找一百万!”。陈惠英女士痛心疾首,当时就痛哭起来,并对杨再新先生一边哭一边哀求:“杨先生,我们三山人民非常感激你杨再新先生为我们三山村民筹到捐款,但你不能这样无耻从中贪污呀,你叫我写二万元的收条,给的是一万元,我回去三山怎样交待?”。

谁也估计不了杨再新先生是怎样回答陈惠英女士的?杨再新先生叫陈惠英女士不要给三山的村民说有人捐款的事,自己拿了算!日后若争到有捐助款的,就由陈惠英女士写收条,和他杨再新两个人分赃!这杨再新先生简直是毫无人性,丧尽天良!于是,出于义愤,陈惠英女士就跟杨再新先生吵了起来,在争吵的过程中,杨的公文包散落了一地的陈惠英女士身份证的复印件和陈惠英女士所签了名字的空白收条。。。。。。。

对杨再新先生贪污捐款一事,中国《维权联盟》秉持治病救人的方针,努力希望与杨再新沟通让杨再新先生将贪污了的三山村民的救命捐款钱交还出来,中国《维权联盟》与众人将既往不咎。因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只要改正错误,他杨再新仍然是中国维权运动的一员。而杨再新先生却始终避而不见,拒绝将贪污的捐款交还出来,还拒接一切电话,使中国《维权联盟》和南海三山人民的诚意付诸东流。

捐助人潘嘉伟先生和杨再新先生的谈话中严正指出,只要杨再新先生将贪污的捐款吐还出来,一切事件就当是没有发生。但杨再新先生一而再、再而三拒绝将贪污的钱退出来,并声言:“说我维权人士就要无偿为他们卖命?那就算啦。香港捐助这件事还有其它的事件(注:中国人权论坛的运作与组成和发展计划)我杨再新已交给警方立案了,我从此不参再参与任何活动。”

对于为什么维权,杨再新先生说:“我现在也什么也不在呼啦!什么维权我也不想再干啦!现在是考虑公不公开这内幕的问题啦!什么维权?维这帮刁民的权?气死我!尽管杨再新先生如此狂妄,中国《维权联盟》我们仍然本着维权运动是一家的理念,虽然感到很是懊恼和气愤,但也以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心态对待杨再新先生。

但是,杨再新先生执迷不悟,将中国《维权联盟》的义工一天理先生帮中国南海三山维权的事向佛山公安局举报了。当佛山警方审讯天理先生质问律师费来源的时候,天理先生才幌言大悟!杨再新先生有一点失策的是,杨再新先生根本就不知到中国《维权联盟》的义工天理先生是中国南海三山一案的首席二审辩护人。同时也对杨再新先生过去在三山一案维权中是如何招摇行骗了解得一清二楚!

中国《维权联盟》认为:杨再新先生有目的、有预谋来骗取维权运动的捐款,然后栽赃在中国《维权联盟》的义工天理先生的身上是无耻的!对于杨再新先生发在中国人权论坛的《关于广东南海捐款案的陈述》一帖全是龌龊肮脏的恶意诬陷。对此,中国《维权联盟》总部没有必要对此指责进行反驳,将由相关的当事人出来作证,这样才能还给中国《维权联盟》义工天理先生的一个清白。

杨再新先生做了这样不光彩的事情,借中国人权论坛的声誉骗取捐款,让中国人权论坛脸目无光。它败坏了的中国维权运动的宗旨,同时也是在给中国人权论坛抹黑。最可耻的是,杨再新先生对此事拒不认错,信口雌黄一派胡言来颠倒黑白对他自己贪污捐款进行恶意的狡赖,想置真正为南海三山村民维权的中国《维权联盟》义工天理先生于死地。岂可忍、孰不可忍!

对于杨再新先生这一贪污三山捐款一事,中国《维权联盟》总部将不再为此事澄清,一切调查将委托中国人权论坛办理,中国《维权联盟》总部和《维权联盟》的数百维权义工将尊重中国人权论坛所作出调查到真相的决定。同时,中国《维权联盟》总部有权利保留杨再新先生对中国《维权联盟》义工天理先生名誉的侵害权,在必要的时候,中国《维权联盟》总部将会对中国人权论坛的杨再新先生进行法律上的起诉!

中国《维权联盟》总部

2007-6-10

Wednesday, June 06, 2007

中国《维权联盟》评论:给沛县人民一条生路,共建和谐社会(沛县强拆评论)

评论员:钢猫

2007年4月27日上午九点多,在徐州沛县县委某领导和徐州沛县迁拆办副主任韩剑带领下,公安,行政执法局等多家单位五百多人,其中便衣公安一百多人,黑恶势力不知其数,对金山花园未达成协议、胜诉的迁户朱家实行报复性强拆。(因该户曾在前期拆迁诉讼中胜诉,故先被强拆。)当时,朱家不愿意离开自己生活了十几年的家,而且,朱家的家人相信共产党和人民的政府,同时也相信胡温依法治国、以人为本的国策,更加加坚信这个政府是为人民的。

可是,他们错了,这个政府出动公安和黑恶势力对朱家的人拳打脚踢,直至打到休克。强行抬离家中塞入警车,将上锁的房门全部砸开,进入室内将物品在没有物主在场,没有进行任何清点的情况下,全部扔出家门,将朱家的住宅强行摧毁,让朱家流落街头(有照片为证)。围观群众极为不满,推攘场面极为混乱,拆迁人派打手出来训斥、推打不满的群众(有照片为证)。

如此明目张胆的犯罪行为,竟然发生在依治治国、以人为本的国策实施的中国徐州大地,严重损坏党和胡温政府的形象。 政府曾有令:对在征地工作中群众不理解、不配合,甚至无理取闹者,须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争取群众理解与支持,决不能动辄将公安政法机关推到第一线,采取恶劣粗暴的手段压制群众,激化矛盾。

徐州沛县公安处处冲锋于前,与民众冲突。徐州沛县地方政府知法犯法,导致沛县人民民怨沸腾。徐州沛县当局对弱小市民 “霸王硬上弓”,对抢夺人民的财产居然调集公安、城管、街道办等人强行上阵,惘顾朱家的正当诉求不顾,动用警力残害人民的行为实为违法。此警察社会之相,非法治社会之兆!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徐州沛县当局有关部门故意摧毁民宅的程序是知法犯法,在安置补偿没有到位的情况下,根据国务院305号文件《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徐州沛县有关部门并没有依据《条例》“先补偿安置,后拆迁”的原则去办,而是用强盗的手法先房屋拆迁,后处理纠纷。

更加不是根据《条例》的规定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确定补偿标准的原则去房地产市场评估,而是根据开以商的规定补偿基准为基本依据。根据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建住房[2004]14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关于严格拆迁程序,规范拆迁行为中明确要求,对未提供拆迁许可法定要件、拆迁计划和补偿安置方案不落实、补偿资金不到位的项目,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和对民宅进行迁拆。

事实上,徐州沛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受所谓某一些既得利益者的政府领导的委托,利用地方政府的名誉为了一已私利来协助开发商残害沛县人民,这就是为何徐州沛县土地违法案件上升的原因之一,也是导致徐州沛县社会不和谐的真正原因。徐州沛县某些人置党纪国法不顾,故意挑起人民与政府的对立,将矛头引向胡温政府和党中央,恶毒破坏胡温依法治国、以人为本的国策方针。其心可诛!

对人民的尊重是创建和谐社会的第一步,对人民是否真的尊重,体现出施政者境界的高度。从沛县朱家被公安与黑社会强拆的一案中我们看到,如果人们不为法治来呐喊,这案将是和国内千千万万个冤案一样,音信渺渺。肯定没有一个公证的说法。徐州沛县这些政府官员为何如此敢胆大包天?竟敢对着依法治国的国策来顶风作案?这正是他们的制度上可以令他们可以无法无天,徐州沛县这种官员无德、无良、无道。面对如此的现实,徐州沛县政府又何德何能称自己是伟大光荣正确?沛县迁拆办副主任韩剑这种人也能当官?这意味着沛县这个政府是些什么样的人组成的?

是谁在坑骗老百姓?沛县人民不禁要问:你们为人民到底带来什么好处?为坑了老百姓而欣喜若狂,更加认为“政府就要抢你块地,你给也得给,不给也得给!”沛县地方政府这种穷凶极恶将人民的血汗财产压榨得一干二净的残暴施政。还能叫什么的“人民政府”?请沛县的官别沾污“人民”二字了!对人民的尊重,是胡温政府一惯倡导的,是一个国家统治者的立国之本。也就是尊重人民做人的权利,这就叫人权!

人权的观念根本就是直接影响到国家是否稳定的一个根本原因,作为一个中国人,我在可怜之余也试问一下沛县的官,沛县的人民会觉有没有做人的权利? 在中国,敢于明目张胆地往胡温身上抹黑的,只有是徐州沛县政府这一家,其它的恐怕不多了。但是,从沛县迁拆办副主任韩剑的嘴巴里头吐出来的狂言,否定了人民做人的权利,更加是剥夺人民做人的权利,看来,这只有沛县的政府才可能做得到,也只有沛县的政府才敢做。这样做的后果是很可怕的,最直至的后果就是导致了作为国家的政府抢夺人民的财产公开合法化。

利用抢劫人民的财产来为自己的一已私利涂脂抹粉、梳妆打扮,作恶的气焰如些丧心病狂,要知道,一个地方的施政的观念态度往往决定了这一个国家的命运,同时也决定了这一个国家是否能生存下去。沛县上述官员的伟言““政府就要抢你块地,你给也得给,不给也得给!”岂不是个沛县政府的真情表白?

中国《维权联盟》评论

对此个案,中国维权联盟将追踪到底,直至完满合理解决为止。

2007-5-30

来源:http://www.wqyd.org/bbs/viewthread.php?tid=1353&extra=page%3D1

中国《维权联盟》评论:玩女人可以,但千万别包起来!

评论员:chunlva

6月1日起,伟大的中国公务员处分条例正式实施了,按此条例的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有包养情人行为的,将被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条例还规定,公务员吸食、注射毒品或者组织、支持、参与卖淫、嫖娼、色情淫乱活动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条例同时明确规定,公务员有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行为,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或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将被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见4月29日《中新网》新闻)

嘿嘿,从条例表面看,对官员找情妇这种丑事有了处分的依据。可是,问题又来了,既然同是养情妇,那么何来轻重之分?养一个是包养,包养一百几十个不也是包养么?上一次床是情妇,上两次、三次床的呢?怎样叫轻?怎样叫重?以前凡是公布的贪官罪行中,虽然所有贪官都有包养情妇、包二奶的行为,但他们的罪行内容都是千篇一律的贪污、索贿等等。对包养情妇二奶之事就以“生活糜烂”替代。当然,包二爷的就可以省略不计。

可这样一来,法律的问题就来了。按中国公务员处分条例内容来说,包养了情妇只给个警告、记过的处分,那么《婚姻法》中的重婚罪就与中国公务员无缘,也就是说,包一个要处分,包一百个也是处分,玩玩的、搞搞的和包二爷的还可以,就没事!

前不久,温州人士对这个中国公务员处分条例内容提倡不准包养二奶大加喝彩,更加希望要加多一条“维护我长城”“坚决打击包养女军官”的倡议,望各界响应。原来有个干部,也是一公务员,奢色成性,地方小姐玩腻了,竟敢找位女军人来开荤,而且还是个中尉军衔的。军队是国之长城,军人之尊严既国家之尊严,女军人更是长城之花,国之靓点。每个国民都应尊重。这也可叫军民鱼水情、打成一片了,算不算包二奶养情妇?

更加好笑的是,与赵忠祥有“7年婚外恋情”的饶颖,举报赵忠祥“包养情妇”,要求广电部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赵忠祥开除党籍处分。一些下级为了往上爬,偶然与领导上上床的,或者说是沾点窝边草的,中国公务员处分条例又如何来介定?

所有这些“条例”都是含含糊糊,模棱两可的。其实执行这种“条例”对这个中国的法治社会影响是极为恶劣。这些“条例”是以国家的名义,践踏法律的尊严。这些“条例”的出笼再次提醒我们,它自始至终违背基本的法律实质,国家的法治精神将会在各种“条例”中丧失殆尽。即使这些“条例”与现行的中国法律条文而言,它也是公然违法的,是不能成立的,是与中国所订下的法律背道而驰的。可见,现实与真正的依法治国的相差是多么的遥远。

中国《维权联盟》 2007-6-2

来源:http://www.wqyd.org/bbs/viewthread.php?tid=1425&extra=page%3D1

大清国官员京城当街追捕冤民,成何体统?

文/天理

据六四天网黄琦报道:3月4日下午3点,湖北咸宁市访民余承会从北京南站坐20路公交车前往天安门东交民巷,刚下车20米,就被一警察挡住,之后就是搜身、察看身份证。当看到了余承会上访材料后,警察马上就把他带到了天安门分局。几个警察、保安把余承会搜查了一遍之后,便做了登记。随后,带到了分局后面的一间屋子关起来,晚上八点,警察带来了4人,其中一位对余承会说:我是咸宁政府秘书长,我们接你到政府驻京办,你放心,你的案件我亲自督办。已经被咸宁地方当局忽悠怕了的余承会回答到:大哥,我的案件,你办不了,除非咸宁市委书记许克正亲自来,因为,我的冤案和他有直接关系。

但咸宁政府的秘书长坚持要把余承会带到驻京办,到了北京南站,一下车,3名政府人员立即把余承会围住,余承会一看不妙,大喊"干吗",同时,拿手一拨,转身就跑,三人动作神速地把他按在路边水凼里。余承会拼命挣脱,起身就跑,秘书长带着政府人员一边在后面拼命追一边大呼:"抓逃犯、抓逃犯!",但没有一个路人上前帮助他们。足足跑了300米,平时过惯了花天酒地舒坦日子、缺乏体能锻炼的秘书长被拉下了足足50多米距离,余承会连蹦两次,终于翻墙跳入一个市场里,躲在暗处,终于摆脱追捕。 (详见:黄琦《北京街头政府秘书长穷追访民》。)

哈哈,真的好笑!咸宁政府未经当事人的许可和按法律的程序强行锤门砸锁、将屋里所有私人财产物品抢掠一空,强行拆毁铲除余承会的房屋大搞政绩和形象工程,违背了温家宝总理“决不能用损害群众利益的方式搞建设”的重要讲话方针。咸宁政府逼得余承会无家可归,上访无人答复解决,咸宁政府却抓出政府要员以余承会违法上访来京城抓人,真的是丧尽天良!

其实,余承会这些所谓“麻烦”的制造者,不是别人,恰恰就是当地政府自己,政府官员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千方百计大搞政绩和形象工程,当官的不但不为民众谋利益,而且做的却是损害群众的利益。如果说他们是不是有意这样做,但他们的出发点也是为了维护他们的统治。正是由于他们的残忍和野蛮,将原来并不反对他们的普通老百姓也逼上了梁山,成为刁民。在更加广泛的意义上来说,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行径正是使人民群众离他们而去的根本原因。

之所以在他们眼中的“刁民”越来越多。政府的施政就是这“不稳定因素”产生的土壤,真的应验了“暴政出刁民“这一伟大理真理。“刁民”越来越多,使他们寝食难安,那就一定要将刁民消灭在“萌芽状态”。其结果呢?不但没有消灭掉,反而刁民的群体越来越大。据余承会介绍,最近几天,虽然北京戒备森严,采取了大截访的强力措施,而各地访民在不断涌入北京。有些访民说:“我们来了就是要去告状,即使抓回去了我们也不怕”。

俺天理记得郭起真曾进京上访了四十四次,郭起真说道:在冤案没有得到公正、公开的得到处理之前,会积极地联合有关的人士进行上访!但是,正是这政权的本质,郭起真也终于给逮进去法办了。所以说,余承会的冤情就算趁“两会”上访也不会得到实质性的解决。今天余承会得以摆脱了追捕,但他不可能躲藏一世。而逼余承会入绝境的机制,却未闻有丝毫的改变,咸宁市有关部门,也未能从中汲取教训。强行拆毁铲除余承会的房屋大搞政绩和形象工程的有关部门的官员,依然尸居其位。这些注虫,还把持着冤民申诉的机制部门,仍然是依然如故。

如同往年一样,眼下,正值中国大陆“两会”召开。这个世界上所谓最为民主的“两会”,在中国伟大的首都北京轰轰烈烈地又开场了。一时间群贤精英云集,共商国事,夸夸其谈,早以准备将手臂准备好,一致通过。或者说是提出一些无关痛痒、不得要领的泡沫议案。以显这伟大国家有民主,有自由的大好政治局面,自以为能代表着人民的利益。可是,人民代表他们至今还不懂得,作为人民代表的代表,真正使命是来为人民说话和监督约束政府的,而不是来歌功颂德,粉饰太平和吹喇叭的。与门外那些悲惨的访民的冤情相比,真的对那群举起手一致通过的人莫大的讽刺。

试问?这样的政府,这样的官员,这样的人民代表?能帮老百姓做实事吗?老百姓之心如何能服?被逼得疯狂了的刁民那有不铤而走险之理?那样的话,地方何能稳定?社会岂能和谐?这就是问题最根本之原因所在!唯有施政和治国者们思考了。

2007-03-07

奈莫仁:“拒郭” 事件!等同于“六四”事件

作者:奈莫仁

这几天,人们为平反“六四”,人人口诛笔伐,用了种种的篇幅大量地描绘“六四”事件对中国人民的伤害,追究行凶者的责任。根据民间与官方的数字来比较,据本人估计,大约“六四”事件军民一共死伤者约一千名左右,全国各地的入狱者数百人。流亡在国外的约一百人。除了还有数十人在境外继续为“六四”搞抗争外,其它的也从商了。

十八年来,与“六四”相关的事件最值得骄傲的就是四川黄琦,为四川省一“六四”真正的死难者周国聪的妈妈唐德英追讨了七万元的索赔补助。其它的人除了在“六四”敏感的日子发发文章,做一下势,搞一搞气纷,基本上一无所获。

而“拒郭”事件却真正给全中国人民带来了毁灭性的灾难,在“拒郭”事件发生后的一年内,多少维权的律师被吊销牌照,多少维权一线的人给逮入大牢,多少维护自己权利的人惨遭家破人亡、死伤不计其数,这全是拜“拒郭”事件所赐。所以说,“拒郭”事件后果比“六四”事件的后果更加可怕!

因为,正是由于发生了“拒郭”事件,中国国内的维权事业得不到全世界民主自由国家的关注,让当局更加肆无忌惮地践踏法律和挑战公义。正是由于发生了“拒郭”事件,让许多维权人士心恢意冷退出维权的圈子,让更加多需要懂法律的冤民没法得到帮助。正是由于发生了“拒郭”事件,让郭飞雄、高智晟和陈光诚等等一大批维权人士给重判入狱身陷大牢。

今天,当我们要清算“六四”事件对我们造成伤害的时候,为什么不把“拒郭”事件残害中国维权运动的账一齐清算呢?“六四”事件十八年对我们造成的伤害,“拒郭”事件一年的损害就足可抵销了。当我们要求当局为“六四”事件对人民道歉赔偿时,我们为什么不要求实施“拒郭”事件的人和组织出来道歉赔偿呢?当我们要求审判“六四”事件的主谋时,我们为什么不要求也要审判“拒郭”事件的主谋呢?

两件事件同一样的性质,同是一样对中国民主运动进行惨无人道的迫害,而且“拒郭”事件比“六四”事件更为恶劣更为狠毒,对中国人民的影响更加深远。“六四”事件彻底打压了学生的民主运动,而“拒郭”事件将中国的维权运动彻底埋葬。那个是小,那个是大?同样是死不道歉,同时是死不认账,同是一个德行!拒郭”事件对中国人民的伤害比“六四”事件对中国人民的伤害更加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不知大多少倍!

所以,对于凡是犯下残害人民的事情,不管他们是何方神圣,也不管他们是政府还是民间组织,要清算的一齐清算,要道歉的一齐道歉,要赔偿的一齐赔偿!正义的中国人民绝对不可以放过他们!追思“六四”事件也要追思“拒郭”事件,遣责“六四”事件也要遣责“拒郭”事件!一件也不可遗忘!

2007-6-5

每日评论:哭泣“六四” 痛哭“拒郭”!

作者:奈莫仁

“六四”事件十八年了,晚上,在网上看六四的影象。说真的,我奈莫仁不忍再看了,因为,我觉得难过,中国历史上居然有这样的兽行和丑闻!“六四”事件将国内的学生的民主运动彻底摧毁了。从此,为“六四”死难者伸冤,为“六四”死难者讨公道的事就层出不穷。最显注的是四川黄琦,用了五年牢狱的代价,为四川的“六四”英雄母亲唐德英争得了当局的补助生活费七万元。

可是,当黄琦在四川做出一点成绩的时候,有的人就跳出来自轻自贱,居然敢丧心病狂的对唐德英大泼污水:“四川成都的周国聪案,给七万块钱,就闭嘴,就不再追究,我们能不能这样做呢?这个问题不是小事情。我担心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一些外围的人,不是难属的人,来找我们中的一些人,参与我们的运作,这就会把事情搞乱。”这种公开的“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小人的无耻,真却的确是无耻得可以!

居然还有这样卑劣的尔虞我诈的小人,倒是给人看出了原来“六四”事件各人如何的运作,却得要看谁谁谁的面色。按理,周国聪惨死在八条警棍下,比起那些六四上街看热闹给流弹打死的壮烈多了。但现实中这个英雄的唐德英妈妈,不仅得不到最基本的尊重,甚至连周国聪的名字也给在“六四”生死簿上给撤了下来!去看热闹给流弹打死的却被给奉上了圣坛。

此当为给唐德英妈妈一生最可怕的危害和最为惨烈的颠倒黑白。中国之大,千头万绪,真的千奇百怪,妙趣横生。但最重要的问题是,一些所为的人,以为这“六四”是他们的“六四”,谁也不许沾边,黄琦为唐德英妈妈为中国六四事件取得了第一个成功的索赔例子,并取得了极佳的效果。这是多么可歌可泣的划时代事,但有的人就是不服!

当然,“六四”事件给中国的民主运动造成的损害是无法估量的,中国人从“六四”事件中也认清了当局的凶残本性。可是,由于某些人对这种的危害没有一点感觉,他们要的利益,什么人都也可以将他们收买和招安。他们以虚妄的赞美词来陷害国内的维权运动,将维权运动推向灾难。“拒郭”事件就是他们成功的一例。

维权者把监督政府批评政府为己任,积极指出政府错失、帮助政府改过,有效促进社会文明法治的发展。可这类人却被某些人视他们为损害他们利益的麻烦者,那些闭着眼睛歌功昧着良心为当局歌公颂德者,这些人对“拒郭”的表演,其人性和良知的泯灭,他们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绝非简单地说这些人是无赖,无行,无知、无耻,他们将一切世间的邪恶、罪孽的手段,成为对付郭飞雄的利器,以玩弄小聪明得逞于一时为得计,肆无忌惮地然挑战正义。

“拒郭”事件这结局自不待言,让人感慨的是,真正的虚伪却尽是逢迎、阿谀、欺骗和吹捧。们在讨得了一盅残杯冷炙、抡得了一根骨头后,面对着残暴的主子更加地摇头摆尾。其对同行的残害更加是无法无天、为所欲为。面对着网民发出的正义声音更加狂吠,还敢公开地玩弄一下皇帝新衣。

其实,“拒郭”事件比“六四”事件更加无耻更加卑鄙,对民主运动的伤害更加更加残酷,影响比“六四”更加深远。“拒郭”事件另大量的一线维权人员全军尽墨。事后,正是因为维权人士的宽容,还让这些龙蛇混杂的垃圾有机可成,继续向网民灌输洗脑的歪理邪说,张口即粪,丑态百出,对维权人士造谣抹黑,无耻诬陷各类他们恨之入骨的维权人士。

想到郭飞雄,我奈莫仁真的要痛哭,正是由于那“拒郭”事件,郭飞雄受尽折磨。现在,“拒郭”事件本来的目的他们达到了,我奈莫仁老是跟他们争论不休实在没意思了。但本人一向是一个正义感极强的人,我奈莫仁本来也可以像那些“聪明人”一样装糊涂。但良心与正义另我奈莫仁做不到!制造“拒郭”事件的人一天不被追究,我奈莫仁一天也不会罢休!

2007-6-4,

来源:http://www.wqyd.org/bbs/viewthread.php?tid=1473&extra=page%3D1

中国《维权联盟》声明:南京当局必须立即释放博讯记者孙林先生!

据博讯可靠消息,孙林先生(孑木)在被捕的当天被警察暴打。对此,中国维权联盟发表声明,强烈抗议南京当局知法犯法、暴打孙林先生!因为,南京当局此举不仅违反了中国1988年加入了《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处罚公约》,而且更加是公开挑战胡温中央政府依法治国国策,恶意抹黑给胡温中央政府以人为本的方针。

博讯记者孙林先生,只是一个普通的平民百姓,他所报道的新闻法律也没有说他危害这个国家,他积极主动地为弱势群体主持公道,也是在捍卫国家法律的尊严。令人感到讽刺的是,在当局要构筑和谐社会的今天,博讯记者孙林先生却因说真话所道事实真相眼睁睁看着自己给逮入大牢,这是我们生存在这个和谐盛世的中国社会极大的悲哀和耻辱。

南京当局逮捕殴打记者孙林先生,一手遮天随便用莫须有的罪名入罪孙林先生,这能让南京社会和谐稳定吗?这对一个文明法治社会是不公平的,这个活生生的现实,它严重侵犯公民的权利,视法律为白纸一张,依法治国何从说来?

对弱势群体的遭遇,南京当局高度麻木了,人民的伤心、痛苦已经不再与他们相关。他们的心中只剩下保住官位继续向更高的职位冲刺,以玩弄小聪明得逞于一时为得计。腐败、丑恶、罪孽在社会公开肆无忌惮地张扬着,公然挑战正义。加上无法无天根本就没有人权观念,司法权更加没有监督,这就是孙林先生被暴打的真正原因。

记得中国宪法学家陈云生先生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的《走向人权与法治──反酷刑纵横谈》一书中列举了现中国酷刑的十几种表现形式,其中包括:除了拳脚相加外,还经常配以警棍。打死人的案例不在少数,亦有踢得孕妇流产等等。

中国《国家赔偿偿法》规定:因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受害的被告人或受其抚养的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此外,中国《刑事诉讼法》第43条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南京警察违法打人的警察也必须受到法律追究。对孑木这个案件的幕后策划者、操作者一定要绳诛于法!

中国维权联盟强烈要求南京当局主动为博讯记者孙林先生联系法医鉴定伤情,如果伤情严重,对暴打孙林先生的警察予以刑事拘留。否则任何弱势被侵害案件都将孤立无援,即便再高叫什么依法治国,出台再多的法律法规也无济于事。本来,人权与法治在国内深入人心,胡温中央政府倡导的依法治国、以人为本和国策的发展,使人们一度看到人权自由的一线生机和希望,网络信息不仅另人们吸收补充在现实世界所得不到的知识,更是中国人民的一个可喜进步。

可是,现在南京当局再一次将迫害指向记者孙林先生,再次破坏胡温依法治国、以人为本的方针和国策的实施,真的是千夫所指、神人共怒。这不仅使人民的呼声遭到了扼杀,中央政府所提倡的依法治国也被南京日渐猖獗的贪官污吏蹂躏殆尽。南京人民,醒醒吧!最后,中国《维权联盟》强烈要求南京当局必须立即释放博讯记者孙林先生!还孙林先生的人身自由!

中国《维权联盟》工作室

2007-6-4

来源:http://www.wqyd.org/bbs/viewthread.php?tid=1470&extra=page%3D1

中国《维权联盟》声明:质问徐州沛县的官,为什么百姓胜诉之后惨遭强拆

江苏徐州沛县的朱家,在惨遭强拆前状告法院,满以为可以见到一点曙光。但是,在强拆办副主任韩剑的带领下,率领公安警察、黑社会打手数百人,对朱家进行丧尽天良的黑社会暴力强拆!(详见:《老百姓胜诉之后惨遭强拆》链接:
http://www.sgwcn.com/bbs/dispbbs.asp?boardid=2&replyid=30452&id=9963&page=1&skin=0&Star=1)

对此,中国《维权联盟》强烈遣责徐州沛县当局的野蛮强拆行为,这一行为是与胡温依法治国,以人为本的国策是相违背的!强拆办的副主任韩剑,是一个有前科的犯罪释放人员,怀着对中国共产党刻骨仇恨的心态,故意用野蛮的强拆行为挑起徐州沛县人民对共产党的不满,以达到推翻中国共产党的目的。从这几天他对沛县老百姓疯狂的迫害,就知道其心可诛!

在徐州沛县当局强拆朱家一案中,最害怕胡温政府用“依法治国、以人为本”的国策来维护中国社会最弱势群体权利江苏徐州沛县的人,就是这次抢夺朱家合法权益的人,也就是强拆办副主任韩剑。因为,这些强拆办副主任韩剑无法无天,其主动获得出卖土地给开发商的利益。

那些“欺上压下、弄权渎职、祸国殃民、唯利是图”的徐州沛县贪官污吏!在徐州沛县这样的一个公平的社会,如果没有公平的法律,那么,徐州沛县这个社会绝不会是一个公平的社会。徐州沛县这个社会根本无和谐稳定可言。只有那种真真正正在身体力行去建设法治、问心无愧的政府,才是徐州沛县人民需要的政府,这政府就肯定能得到徐州沛县人民的认可和支持,这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土地的征用,不仅牵涉到徐州沛县老百姓的利益,也牵涉到徐州沛县权力决策者的是否要社会和谐的一面。想用暗箱操作来抢夺徐州沛县人民的土地,这既害了百姓,也害了自己,最后更加是害了整个党和国家。当徐州沛县的人民他们看到无论用什么手段也不能为他们自己争回他们应有的权益时,抗争就是他们最好的保障!对徐州沛县的人民,若是当地政府不将他们当人看待,愤怒象火山一样的爆发也就指日可待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土资源部曾发文指出:对没有签订补偿协议和和补偿款金支付没有到位的,土地权利人有权拒绝交付土地。对此,在对朱家的野蛮的强拆中,徐州沛县地方政府犯有抢夺罪(抢夺朱家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7条规定,该暴行构成抢夺罪,指示其行为的有关政府官员构成共同犯罪。

中国《维权联盟》认为,徐州沛县当局的野蛮的强拆行为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其背后指挥和掌控的强拆办副主任韩剑,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规定,应当对失职警察及幕后黑手韩剑予以严惩。

中国《维权联盟》恳请希望徐州沛县当局立即回到胡温的依法治国有道路上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各国实施的宪法规定,妥善处理朱家给黑社会强拆的犯罪行为,给朱家一个合理的交待,要不,出丑的是你们徐州沛县当局,丢脸的是胡温的中央人民政府,事非轻重,希望徐州沛县当局慎重考虑,何去何从也就是你们自己的事情了!对怎样处理朱家给黑社会强拆一案,中国《维权联盟》将试目以待!

中国《维权联盟》维权工作室

2007-6-5

来源:http://www.wqyd.org/bbs/viewthread.php?tid=1485&extra=page%3D1

天理:“六四”十八周年前夕绝对是一次好炒作

文/天理

明天是“六.四”事件十八周年了。这几天,网上风起云涌,好象这“六.四”事件就象是一顿丰盛的晚餐,上至三山五岳,下至市井之徒也来趁热闹,谁也想从“六.四”事件中分一杯汤,可惜,“六.四”事件风风火火炒作了十八年,除了做实事的四川黄琦用了五年的牢狱代价,为一“六.四”受难者讨到了点经济赔偿外,其它的炒手们什么也做了,但什么也做不出来,一字,就是利用“六.四”事件来炒起自己,增加自己在这个所谓“民运”圈子的份量和地位,说白了也就是为名为利!

现在,什么牛鬼蛇神,牛头马面也窜出来了。一切与“六四”事件有关的事统统都出来了,卖“平暴军功表”的、开追思会、座谈会的,没到过天安门广场的小丑也说是自己是当年“六四”的英勇参加者(如笔会的车向前),反正谁与“六四”沾点光就是英雄。于是乎,天安门就有了爷、有爹有娘更加有龟儿子。恐怕这几天又会涌出“什么门的情妇、什么门的二奶”来,真的是民主运动中的人生百态。

最可笑的是,甚称是“六四”事件的头号人物王丹,竟敢跑去一个来路不正,偷回来的叫什么自由中国的贼坛来开什么“追思会”,真的令人捧腹大笑。当然,俺天理这么一说,肯定会给所谓的民主运动的正义人士所痛骂,可是,不信的人可得去问一下老一辈的查克、任不寐、陈永苗、北冥、野渡等人后再骂也不迟。上一段时间,看到魏京生先生到那贼坛,俺天理写信给魏京生先生指出,到那贼坛露面等于就是魏京生先生坐在一辆偷回来的贼车上检阅民运部队一样可笑。

当然,王丹先生也可能不知这个偷回来的贼坛是个专向民主运动背后下手的贼窝,王丹先生也可能不知网上的一切对民主运动人士的污蔑造谣就是这从贼坛发出来的,王丹先生也可能不知向维权人士泼出的污水也是从这泼出的,王丹先生更加可能不知道,这个贼坛是中共政法委用来监视国内外民运动向的平台,王丹先生更加可能不知道,国内一切民主运动人士的IP地址就是这里提供的。。。。。。。

对于十七年来人们对“六四”这悲剧的反思,人们又能反思出发生这悲剧的真正原因?知耻近乎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一切有正义感的,有良心的中国人,唤醒民众是我们的责任,而不是疯狂的炒作。中国民主运动何处去?这话题令每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心思,除了永远不忘记“六四”这悲剧,我们应该要作点什么?

当然,卑鄙与麻木已经成为了中国民主自由运动最大的绊脚石,一些手握民主运动人士鲜血的钢笔大师,嘴上刁着专制给予肥肉,执掌着中国民主运动的牛耳,享受着当局给与的光环,干的却是危割民主自由运动的丑事。而无数浸透泪水的受害者们,却是穷途末路苟且偷生。专制的罪恶人们拒绝遗忘,但对那些故意残害民主运动的伪民运,所有关心国家民族命运的人,绝对不可以视而不见。王丹先生也该醒醒了。

炒作“六.四”事件是国内民主运动的一个可怕的政治信号,有人说是百花齐放,俺天理不敢苟同。真实的目的就是民主运动的“领头羊”之争白热化了。各方的“粉丝”跟班也差不多出场了!虽然说是各式各样的观点,但总离不开谁是民主运动的正统学说,也就是谁谁是老大!一盘散沙搞民主运动,怪不得一百年也搞不成! 所以,以天理之见,民主运动要想在中国发展,就必须将民主运动的垃圾清理出去,只要有那么的一天,一个自由、民主的新中国就会出现在中国人民的面前。

2007-6-3于佛山

每日评论:惨死在“宗教自由”下的农妇

文/天理

2004年6月18日重庆市綦江县赶水镇岔滩乡白石村信仰基督教村民江宗秀,与其婆婆谭德维在贵州省桐梓县赶集期间,被贵州省桐梓县公安局以“涉嫌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法煽动扰乱社会秩序”为名行政拘留15天,拘留当天江冬秀即在该局拘留所内突然死亡。

一个活生生身体健康的人,为什么入了桐梓县公安局拘留所内就会突然死亡?难道说该局拘留所是地府?警察是牛头马面兼夜叉不成?非也!据江宗秀的婆婆谭德维说,原来:“江宗秀被审讯时,被人用脚踢身体”,“并让她脱掉鞋袜,打散头发”。呵呵,据看到江宗秀尸体的家属称,江宗秀尸体上面有很多血迹。一个农家妇女,给几条大汉“脚踢身体、打散头发”?那有不给打死之理?

案件发生后,江宗秀在桐梓县公安局拘留所内惨死一案,在桐梓县以及江宗秀的家乡重庆市綦江县引起强烈反响,群众要求查明江宗秀的死亡原因,要求相关部门依法查清事件真相。同时,江宗秀其丈夫张正华以及同村的多名村民也可以证明,江宗秀一直身体很好,家里的农活一直由她负责,决不会是“突发疾病死亡”!

这个案件,给贵州省桐梓的政治强权给压下去了,死者含冤得不到伸张,到现在还趟在殡管所冰冷的雪柜中。案件发生将三年了,死者江宗秀的亲人终日以泪洗面,谁叫自己是无权无势生存在这个国度最底层的弱小农民呀!

中国《维权联盟》认为,导致江宗秀死因的并非是什么“突发疾病死亡”,而是桐梓县公安局刑讯逼供江宗秀的结果,这是故意谋杀!是对人权的严重侵犯,是对人性的严重悖逆,是对法制的严重破坏,是与人类文明的背道而驰。无论从哪个角度说,其危害性都不言而喻的。“脚踢身体、打散头发”属于什么性质?虽然桐梓县公安局可以矢口否认,但江宗秀尸体上面有很多血迹是无法抵赖的,桐梓县公安局刑讯逼供江宗秀致死,受到伤害的不仅仅是江宗秀本人,也使桐梓县当地侦讯机关的国家公信力荡然无存。当然,对国家公信力来说,桐梓县公安局也不会当一回事。

在全国上下努力正向共同构筑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下,在胡温中央政府全力倡导要依法治国、以人为本的国策方针落到实处时,桐梓县公安局刑讯逼供江宗秀致死案一拖再拖,拒不处理和赔偿。对这事件,专家指出,对导致江宗秀死因是否刑讯逼供致死的举证责任应该在侦查机关,也就是桐梓县公安局,但是,桐梓县公安局的侦查机关能拿出有利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清白吗?

江宗秀刑讯逼供致死亡案件应该引起全中国以及全世界人民的关注,这样就可以让社会有良知的人们更多的思考。为什么当今和谐社会会发生这样丧尽天良的行为?人权条款都已经写入共和国的宪法,社会对人的生命价值和司法公正的认识也有了巨大进步的今天,还为什么会发生江宗秀刑讯逼供致死亡这样的事?当然,我们或许无法奢望相信这一事件会依法得到解决,但我们要说的是,通过江宗秀刑讯逼供致死亡案件,杜绝刑讯逼供的丑恶现象,提醒司法机关在切实保障人权方面是十分必要的。

因为这是一个事关司法是否公正、执法是否为民的问题。这是一个是否落实依法治国、是否以人为本的问题。这一方面涉及我们公民切身的人权利益,而另一方面也关乎国家司法的权威与清白。中国《维权联盟》希望,桐梓县公安局知错能改,妥善处理江宗秀刑讯逼供致死的一案,为共同维护地方稳定和谐社会尽一点微力!

中国《维权联盟》评论

2007-6-6

来源:http://www.wqyd.org/bbs/viewthread.php?tid=1528&extra=page%3D1

奈莫仁“六四”新话题:教当局如何能彻底消灭民运份子?

作者:奈莫仁

“六四”十八周年在热热闹闹中按各人所达到的目的过去了。要贴金的、要出名的,要炒作做作的,该干什么的也干完了,人人达到所求的目的,皆大欢喜了。

可是,人人知道中共明目张胆消灭民主运动,给人们千夫所指,同时在联合国人权的纪录当然也不好过,所以,一到“六四”周年来临,中共如临大敌,国保国安为确保地方不会出现麻烦事,不惜动用大批的警力,防范民运人士出来搞事,这其实也是在浪费人民大量的纳税钱,得不偿失。

倒不如老夫为当局献一条某组织正在进行的计谋,老夫保证在不到三年内彻底将国内的民主运动的穷光蛋铲除,不留一点痕迹,还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也不浪费党的资源,一举几得!国外的反华势力就算明知当局做的也不敢出声。下面老夫就将这妙法贡献出来,原作是某独立组织所创的,执行人是该组织的会员车向前(大宝号叫:野火)

首先,当局收买一些对共产主义立场坚守的人,写一些不咸不淡的文章,利用时间差,用不同的笔名,也不用换题目,发到有稿费收的各民主论坛去,刊出后大收稿费,袋袋平安。由于一稿多投量大,所有的论坛一齐给稿费,不用写文章也收到大量的钱,将各论坛的稿费钱骗光后,真正的民运穷光蛋想写稿维持生计也不可能了,为了生话,也只得出去找工作了。

试想一下,这些平常抓笔的人,何有力气去做苦力,那么也只好低人一等了,这时候,当局也可以将他们收为己用,给点钱叫他们唱唱赞歌,为稳定和谐社会尽点力也不是不可能的,这也不失为一个收服他们的妙法。所以当局若是为了每年花大气力来防范民主运动的人士,倒不如放多一点车向前这种同志加入民主运动,这样不出三年,你们也不用在“六四”周年这样劳累过度了。

当然,当局同时要知道,一个作家若是一稿多投是品德下流的,是给人们所不齿的。所以当局得要给他们找个有什么名堂的什么会罩着,出了事由他们出头,这样就可万无一失了。这一方法,不仅巧妙,而且也不伤当局的面子,当事人就算给人们揭穿,有他们的组织给罩着自然也没事,有异议的人也不会强出头来攻击。比当局对民运份子的高压政策好用多了,也和谐多了!是不是?哈哈哈~~

2007-6-6

来源:http://www.wqyd.org/bbs/viewthread.php?tid=1531&extra=page%3D1

每日评论:也谈谈国内的“忠教”自由!

文/天理

惊悉著名基督徒社会活动家华惠棋弟兄,于今年1月26日被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的罪名批捕。6月4下午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惨遭秘密审判。在没有其家属和律师因参与庭审的过程下。给莫须有的罪名判刑6个月!
本来,华惠棋弟兄的被捕事件,已经引起了国内外广泛的关注, 华惠棋弟兄是一个十分活跃的基督徒社会活动家,他积极倡导推动可以促使中国走向法制化的“非暴力公民维权运动”,对中国大陆家庭教会的维权和中国公民的普通维权意识的觉醒,都有十分积极的贡献。所以,华惠棋弟兄给判刑事件,将会成为中国人权问题的一个标志性的案件。

华惠棋弟兄犯的是“涉嫌妨害公务”的罪名,说起这件案件,真的是意味颇多。华惠棋母子无端在大街上遭殴打,根据宪法的规定,华惠棋母子有权向警方讨公道,却遭受到虐待和非法关押,如今警方干脆就给个 “涉嫌妨害公务” 罪名收监治罪,真可谓无法无天,令人气愤。

说穿原因,也就是华惠棋弟兄犯了“忠教”罪!什么叫“忠教”?就是忠于他们的教条,只要你忠于他们的教条,那怕装神弄鬼,求神问卜骗财骗色,甚至集体去嫖娼、包女人也没事,这说是现实的“忠教” 自由!正是华惠棋弟兄不相信他们的这一套虚假的东西,拥有自己的思想,这样一来,治你华惠棋弟兄就不足为奇了。

现在中国这个现实社会样样也是颠倒的,真正中国基督徒的真谛他们永远也领略不到,在“马教”的教义下,黑心医院黑心药,没“红包”“黑包”手术紧急也叫停!收了钱将人医死就来个黑心医生黑法院!哭泣无声,投诉无门!叫得好听是叫“人民医院”,但却不是为人民的!张开把血盘大嘴就是钱!明明是政府官员不作为造成沙栏的灾难,他们却轻松说:“死个把人算得了什么”?人们看到那踊跃奉献爱心的感人场面,也更加看到了小学童求生时留在墙壁上的小手印!看到那感激政府关心的灾民……

记得以色列前总理梅夫人说过的一句名言:“如果你们不愿让我们生存在这个世界,那么,我们也不会让你们生存在这个世界!”“马教”的崇拜者们从来是不配享受自由的,它们的命运总是被屠宰,它们没有思想,没有灵魂!所以,他们在“马教”“忠教”的教义下,人人倒成了一只可怜的政治蝙蝠,本来蝙蝠虽属兽类,但又像鸟类会飞,就有点近乎非禽非兽、或禽或兽、亦禽亦兽。而且,害怕光明,昼伏夜出、睡时倒挂,头下尾上,眼中所见都是颠倒了的。

中国《维权联盟评》论

2007-6-5

Friday, June 01, 2007

中国《维权联盟》评论:从诛杀郭飞雄看当局对付异己者的“高招”!

文/天理

郭飞雄这小子嘴硬,怎么样审也是零口供。这难怪呀,郭飞雄也没做什么事,何能有口供?所以,没口供也就要整出一点口供来,要不,怎样交差?这才有了“就是问我武则天的事情,我也承认”这一震惊世界的绝句来!

郭飞雄,一个守法的公民,无端端惹来这场横祸,的确令人心痛。但回忆起郭飞雄的过去,多少相似的事又何止这一件?远的不说了,坐火车到北京还没到召关,无故给铁老大的打手痛打了一顿,郭飞雄也只有嘴巴念念有词:“维权无罪,民主无罪”象七老八十的老太婆一样。

说更加远一点的,在美国给人踩着脑袋爬入白宫,郭飞雄也只有诺诺地说:“我感到恶心”!呵呵,人人都说郭飞雄硬,依俺天理说,郭飞雄根本上就是一个软骨头!俺天理这么说,肯定又遭许多人的臭骂,但臭骂归臭骂,在争取言论自由的今天,该说的还得要说!俺天理不怕任何人骂!

因为,当局对付郭飞雄这种维权民运的人,无非就是程咬金那三板斧,三招一过,什么招也没有了!那么,什么是程咬金的三板斧?得听天理慢慢道来。

第一板斧:利用民主运动内的败类和潜伏在民运队伍里头的国安,一稿几投诈干民主运动有稿费收的论坛,断绝为民主运动同仁的生活来源。搞民主运动的人一旦没有生活来源,只有出去打工糊口。为了生活,这群人也就慢慢退出了民主运动的圈子了,就这样,为民主运动而呐喊的人也就少了一部份,当局要消灭民主运动的目的又迈进了一大步。

第二板斧:就是每每在国内民主运动的紧要关头,肯定会发生一些惊天动地的事。比喻说,去年的三四月,当爱琴海事件维权运动上一台阶、当高智晟发起的绝食行动掀起高潮的时候,在美国却发生了与“六四”事件同一样性质的“拒郭”事件。将中国的民主运动送入谷底。

第三板斧:以上两板斧靠的是民运圈子中人的出头做作当先锋,当局也只是在背后操作罢了。当这两板斧也摧毁不了民主运动的时候,第三板斧就出来了!这就是疯狂的镇压,用莫须有的罪名将异议者投入大牢,高智晟、力虹、严正学、郭起真统统给判刑治罪。郭飞雄呢?这小子嘴硬,于是:“连续审讯七天七夜,被双手双脚绑在木板床上四十天。坐老虎凳四个小时,把手反在后面,把人吊起来差不多三百六十度的那种角度。用高压电棍击打手和脸,电棍击打男性生殖器,打耳光”等等。

刑讯逼供是一个罪恶的毒瘤,圈子中人残害同道更加是罪责难逃。当局对郭飞雄敢进行刑讯逼供,也就托赖那“拒郭”事件了。郭飞雄一案的前因后果,都足以令人惊骇、警醒。从逻辑上讲,我们每个人日后恐怕也难免成为“拒郭”事件和刑讯逼供的牺牲品。

当然,我们或许无法奢望看来似乎遥不可及的写入共和国的宪法人权条款能够保护我们,因此,人们出来声援郭飞雄是非常必要的,切实保障我们做人的权利,杜绝刑讯逼供的丑恶现象,这些,是郭飞雄一案再次带给我们的提醒,这方面涉及我们公民的人权权利,也关乎国家依法治国的实施与权威。

公安部曾经出台公安机关办案程序规定,明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收集证据,规定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疑罪从无,要证明其犯罪,必须有确实、充分的证据。对那些既不能排除其有罪,又不能排除其无罪的疑案,则应作出无罪判决。所以,一旦能证明郭飞雄给刑讯逼供,那么,郭飞雄就无罪!也就是说,郭飞雄一定要无罪释放!

2007-5-31

来源:http://www.wqyd.org/bbs/viewthread.php?tid=1373&extra=page%3D1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和书记员

你们好:

根据《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本人接受本案邵细虾的委托,指派本人作为其辩护人,在参与了本案的代理后,本人审查了大量的案件材料,听取了当事人对案件情况的陈述,冒着危险进行了相关的调查工作,现按规定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致送如下书面的辩护意见:
本人认为:一审宣判邵细虾敲诈勒索的罪名根本不能成立!

邵细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守法公民,仅仅因为坚守良知和正义、维护国家依法治国的国策的实施和保护村民的合法权益,竟然遭到差不多一年的牢狱之灾。真正犯罪的不是邵细虾,而是那些以流氓的手段或法律的名义迫害邵细虾和南海三山村民的贪官污吏们!

在详述辩护意见之前,本人认为有必要先回顾一下本案的下列背景资料。

2007年4月10日早上10点,南海法院开庭(第五审判庭)审理三山村民敲诈勒索一案。开庭了,法官要双方出示新的证据,检察官出示了92年梅冲地块纳入征用土地红线范围内,崔永发的辩护人黄柳笑出示了92年和98年两份征地协议,一审说92协议只是复印件,不给予认定。七名被告证和几百村民证明的确实有公安人员在案发现场介入事件的证据不被采纳。经过了30分钟后,被告邵笑冰的父亲邵锡光要求发言,法官不允,邵锡光多次要求辩护,法官命法警把邵锡光带离法庭,邵锡光不肯,有二十多名法警强行拖走了80多岁高龄的邵锡光。约一小时后,举证完毕,休庭,约十五分钟后准备宣判,法官宣读判词,法官说主观上是敲诈勒索。整个审判过程极其荒唐,世人已经很清楚,足以构成世界司法史上的一大奇观,令人震惊。

三山管理区的一万八千多亩土地,被当地政府黑箱预征。暴光后村民05年开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不容侵犯,已经给这无法无天的当地政府大规模的几趟打压。国家制定的法律,原本是来巩固社会秩序的,是以法律来保障公民权益的,是以法律来伸张正义的,是确保公正的,是以法律来保护好人的,是用法律来惩治坏人的。然而,中国的法律现在到了南海平州地方政府手中,它却成为了肆虐公理、保护腐败,镇压三山村民的“专政”利器。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和书记员:本人提请二审法院注意下列事实:

三山在1992年3月21日,由当时的乡领导及八条自然村的村领导与当时的南海县国土局签定了一份《凤鸣镇三山管理区划为城区预征土地原则协议》这份协议是违规、违法的: 第一、并无南海县人民政府的委托书; 第二、没有法律的鉴证; 第三、没有生效日期; 更加重要的是没有开村民大会,剥夺了三山村民的知情权,这份协议书没有将任何的细节和文本告知三山的村民,就是这样一份违规的三无协议书愚弄了三山村民十多年之久。到2004年由南海区的土地储备中心牵头,要在耕的农户交出土地,从此,才有了三山村民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行动。到了2005年三山村民冲破了种种阻力,才将1992年的违规协议及1998年的调整土地协议拿到手,并将这些协议公诸于众。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和书记员:

三山管理区现有2062户,总人口约7200人(实际总人口按一九九二年三月二十五日止计算,89~91年平均每年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6.48%,约118人),在签订《预征土地协议》条款规定:当年起由县粮食部门供应粮食,定量是每人每月平均14公斤大米,即每年168公斤大米,其价格按居民供应价格标准执行。今后每年按16.48%的人口自然增长率增加供应人数约118人,并由管理区协助粮食部门发放“粮簿”等工作。

上述条款至今根本上就没有兑现。按现在的南海地方官员说在92年底广东以放开粮食供应不存在“粮簿”之说,但居民是有粮差补贴的。对这一触发三山真正土地案的原因,现在的官员只字不敢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合同中要兑现的条款但没有兑现的,合同均属无效。所以,南海地方政府违背三山村民意愿的1992年的《预征土地协议》和1998年的〈调整土地协议〉是无效的。

对此, 本人已要求法院通知与这本案的关的签署这份1992年的《预征土地协议》的证人到中院来陈述事实的真相和出具证据并接受法院的质证。从而揭开本人的当事人邵细虾为何给一审给判敲诈勒索罪的根本原因。

本人坚信:在金光闪闪的国徽下,官官相互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是不存在的,因为,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公正执法的三山村民的好法院!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和书记员: 一审判决本人的代理人邵细虾敲诈勒索罪在程序方面存在大量严重违法现象。

村民黄柳笑在一审中出示了92年和98年两份征地协议,一审法官说92协议只是复印件;本人纠胆请求审判长和审判员问一下良心,黄柳笑一介村妇,在这个抢夺村民祖祖辈辈赖以为生的土地的黑箱操作中,她有何能力拿得到真正的原件?本人的代理人邵细虾等七名村民为保障法制的有效实施,制止违法者对集体财产的抢夺,误失了大量的宝贵时间,抢夺者赔偿三山村民的误工费合情合理,而且有警员在场监督(法官不认定)。但一审法官黑白不分,对三山村民的证据、证词不闻不问不采纳,愧对那金光闪闪的国徽,愧对那法律才有它应有的尊严和地位。

所以说,邵细虾敲诈勒索一案,充分反映出南海地方政府用权力欺上压下来抢夺三山的集体土地的恶霸行径,他们要对维护自己权利的村民用莫须有的罪名将他们逮捕入狱。为了掩盖他们自己在三山推行野蛮征地过程中的违法乱和纪祸国殃民行为,南海平州地方政府相关负责人滥用司法公权竟然在长达二年多的时间里对揭露真相的三山村民持续打击迫害,不惜制造更多的冤案错案。犯罪的不是邵细虾,而是地方政府某些贪官污吏。

本人认为:邵细虾和七名三山村民给一审判处敲诈勒索冤案,这不仅无视法治尊严!伤害了本人的代理人邵细虾,更加伤害了他的家人,伤害了中国共产党的威信,还严重败坏了我们国家依法治国走向现代文明的改革形象。其结果就是,南海三山村民遭到这些制造黑暗和腐败的政府官员以法律的名义,光明正大地进行无情地报复。本人认为:何时南海的权势者才不敢强奸法律!何时南海的掌权者手中的权利可以得到全南海人民的监督!只有这样,法律才有它应有的尊严和地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和书记员:本人认为:

南海平州地方政府犯有抢夺罪(抢夺三山农民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7条规定,该暴行构成抢夺罪,指示其行为的有关政府官员构成共同犯罪。

南海平州地方政府犯有诬告罪(将三山无辜的村民诬告有罪投入监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3条规定,编造谎言,故意试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构成诬告罪。作出指示的有关政府官员也构成共同犯罪。

本人认为,无论如何,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都不应是本人的代理人邵细虾,而应是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警察或是在其背后指挥和掌控案情进退的黑手!南海区公安机关的个别警察以及背后指挥和掌控案情进退的黑手主观上有不履行法定职责和企图陷害报复邵细虾和三山村民的动机。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规定,应当对失职警察及幕后黑手予以严惩。

本人坚信:在胡温中央政府推行依法治国的今天,在全国人民上下努力建构和谐社会的今天,南海平州地方政府门相关责任人的祸国殃民违法犯罪行为必须受到严惩!

本人深信: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做出对邵细虾等七名的所谓“疑犯”无罪的公正判决!

本人深信: 南海区法院即便做出的对邵细虾有罪的一审枉法判决,它也终会被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纠正!

本人深信: 本案相关事实的真相肯定很快就会水落石出!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和书记员:本人期望本案合议庭的终审法官: 确保本案不是“地方政府动用司法机器,罗织罪名来入罪”之祸国殃民迫害三山村民的闹剧!

因为,本人和邵细虾均知道:
在三山土地一案中,最害怕胡温政府用“依法治国、以人为本”的国策来维护中国社会最弱势群体权利三山村民的人,就是这次抢夺三山土地的侵害三山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人,也就是基层执法部门的人。因为,这些基层执法部门无法无天,其主动或被动获得出卖土地的利益。正是他们“将执法责任变作执法权力”、“将执法权力变作不受监督的行政特权”、“将行政特权变做横行无忌为所欲为的霸权”违法乱纪来侵害三山老百姓的利益。却反而高调他们打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三山村民是为了三山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举世皆知,胡温的中央人民政府是个尽心尽意为人民的政府,是代表人民根本利益的!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被贪官污吏的祸国殃民恶行坑害的三山村弱势群体的村民,却成了腐败的牺牲品,三山的村民成为了任人鱼肉冤大头。三山村民一向以国家利益的大局出发,处处为国家的建设着想,却换来了这等妻离子散的悲惨下场,当年抗洪奋不顾身的村民落得个无辜含冤入狱的命运。

本人和邵细虾深知: 是谁在真正害怕“有良心的法律人”“有良心的正义法官”? 就是那些“欺上压下、弄权渎职、祸国殃民、唯利是图”的贪官污吏!一个公平的社会,如果没有公平的法律,那么,这个社会绝不会是一个公平的社会。这种社会根本无和谐稳定可言。只有那种真真正正在身体力行去建设法治、问心无愧的政府,才是三山人民需要的政府,这政府就肯定能得到三山人民的认可和支持,这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和书记员:

本人的代理人邵细虾,他始终善良纯朴,他没有偷盗也没有抢劫,更加没有以伤害他人的方式生存。只是参与了将赔偿的误工费用分发。试问?这何能将他定罪?本人在此辩护书上庄严地向各位法官发问,当全村人民赖以谋生的饭碗(土地)被抢夺、快要被逼上走投无路的绝境的时候,本人的代理人邵细虾,作为一个三山人民的一份子,有什么理由不出来为村民尽一点力?将心比心,你们会不会比本人的当事人更加冷静和忍耐?法谚有云:立良法于天下者,则天下治。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和书记员:

国家的法律、政府的施政制度究竟是要使我们的三山村民更幸福还是要使他们更困苦?你们作为法律人的使命是要使这个社会更和谐还是要使它更惨烈? 把三山的村民用莫须有的罪名来治罪,这将南海三山推向一个更加危险的边缘。三山人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当数以千计的普通老百姓村民豁出了性命向公权力挑战﹑要玉石俱焚的时候﹐将使南海三山以至整个佛山进入一个不稳定的状态,违反了胡温建构和谐社会的要求,也违反了近年倡导“以人为本”的施政方针。

土地的征用,不仅牵涉老百姓的知情权和利益,也牵涉南海权力决策者的是否要社会和谐的一面。在全球化社会的今天﹐用暗箱操作来走进了危险的权力丛林中,这既害了百姓,也害了自己,最后更加是害了整个国家。当三山的村民他们看到无论用什么手段也不能为他们自己争回他们应有的权益时,抗争就是他们最好的保障!对三山的村民诉求宜疏不宜堵,他们也是这国家的公民,三山的事他们也有权利去发言去参与,任何个人也代表不了全三山人民。若是政府不将三山的村民当人看待,这就是您们的事情了。因为,当三山的村民失去希望也就是绝望的时候,愤怒象火山一样的爆发也就指日可待了。

综上所述,

南海区人民法院对邵细虾所宣判的罪名根本就不能成立!

本人特此再次郑重要求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则”!依法保护本人代理人邵细虾的合法权益、依法对本人的代理人邵细虾作出无罪的公正判决并当法庭释放!

邵细虾的二审辩护人:陈启棠

2007-5-26

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和书记员

你们好:

根据《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本人接受本案崔永发的委托,指定本人作为其二审的辩护人,在接了本案的代理后,本人重新,本人也是崔永发一审的辩护人。一审时本人查了大量的案件材料,听取了当事人对案件实正原因的情况陈述,本人同时也开展了相关大量的调查工作,现按规定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致送如下书面的辩护意见:

在开始我的辩护之前,我代表我的当事人崔永发郑重说一句,这个案子就是一个冤案!本人是一个农妇,目不识丁。但本人知道什么是好是坏,知道什么是正义良心。这个案件本人能继续为自己的家人辩护,得首先对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尊敬的法官们表示最衷心的感谢!同时请允许本人代表崔永发对著称“青天”人民法院领导和法官表示深深的敬意!

本人虽然没文化,但本人认为:一审宣判崔永发敲诈勒索的罪名不能成立。

一审认定崔永发等人敲诈勒索的罪名,一审的法官这种认定的证言自相矛盾的。其实,根本的原因源头就是三山的征地案对迫害村民的继续。一审本人展示出来的证据没一件得到一审法官的接纳。全是相信侦查机关不顾事实,偷换概念的所谓证据。这个所谓的“敲诈勒索”案,全是在公案机关的录像下完成,同时也是我们村民报的警,试问,本人问一下二审的法官,你们审过这样的“敲诈勒索”案吗?

本人一家没有钱请大律师,也不懂用什么法律的条文来说话,但本人知道,一审法官却在一审时误导公众,将当时政府九二年预征土地的文件,说成是征地的文件。土地全归了南海政府。但是,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和书记员,预征也就是下订的意思,是没有完全交易的。当时政府承诺预征我们三山祖祖辈辈赖以为生的土地时的保证,一条也没有兑现。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和书记员:试问一份有承诺条件但没有去执行兑现的合同,根据合同法之相关规定,该合同是无效的。本人的代理人崔永发和南海三山村的七人(均是案件当事人)代表村民与之据理力争,而并非是去无理取闹。他们面对方的当事人将村民叫到办公室亲自进行了接待,这一过程中有警察的录象作证,充分说明了崔永发等人不是敲诈勒索,如果真如一审证明材料所说的,崔永发等人的行为具有敲诈勒索的主观性,在场的警察就应当及时制止。或者直接运用司法处罚权进行处罚或者说请公安机关协助处理。为什么不立即采取治安强制措施或者由派出所立为治安案件进行查处。反而要求村民派代表去谈?

可一审判决捏造事实枉法徇私要置村民致死地,也就是“这些人不听劝告,不肯在征地协议上签字”! 此外,对于村民因土地问题提出异议时,竟然没有一个相关部门来受理和解答。由于我国目前对公民权利保障制度的缺陷,致使一些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肆意限制公民正当权利的行使,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许多公民权利在现实生活中难以实现。要知道,现在农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土地问题上,若是法院没有一纸的公文,三山的村民谁也不服,抗争是必然的。

地方政府处事不公,激化矛盾乃是此案的前因。然而,政府为逃避责任,不按照正常价格落实征地补偿,导致村民民怨沸腾。当地政府依然“霸王硬上弓”,调集公安、城管、街道办等人强行上阵,惘顾村民之正当诉求不顾,动用警力打压群众的行为实为违法。事后又集运动员与裁判员于一身,此警察社会,非法治社会!职业报复在所难免。此案其警察笔录足以证明!

然而当地政府与民众对立情绪未及疏导,更加强行躯警入场激化矛盾,终于发生了5。31惨案。痛何痛哉!

政府曾有令:对在征地工作中群众不理解、不配合,甚至无理取闹者,须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争取群众理解与支持,决不能动辄将公安政法机关推到第一线,采取简单粗暴手段压制群众,激化矛盾。公安处处冲锋于前,必与民众冲突,若骤起冲突,又自行侦查,何能确保司法公正?

综上所述,原一审先入为主,轻易采信公诉方漏洞百出的举证,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又成社会现实!本案中,崔永发等人的所谓敲诈勒索,其所受莫须有指控,应予以撤消,并宣告无罪,这样,方能弘扬法治,呼应民意,维护三山的稳定大局。若滥施刑罚,罪及无辜,则民气破坏殆尽!

做为一个村民,做为一个妻子,本人心情非常沉重,在崔永发等人的所谓敲诈勒索罪一案中,本人格外感到了深刻的法律是否公平的责任感,因为,所谓敲诈勒索罪是一件特别的案件,是件不该发生案件,是一件让人心痛、令人深省的案件,是南海三山村的七人名无辜的村民因受到司法程序的不公正,经违法审判被强加莫须有的敲诈勒索罪名,施以监禁的严厉刑罚,以致酿成冤狱的案件。人生的多少个几年?承受着因不白之冤而失去自由的度日如年的痛苦,这个人权和法治的问题,不论面对着政府官员,还是普通百姓和穷困农民,甚至是法官,都是平等的,应当引人深思和反省。

这几年,我的当事人我的亲人,还承受着家庭的悲惨境遇,家境一贫如洗,他不知如何能象各位一样要去做丈夫,做父亲,去劳动,去生存,去享受最低需求的人生!将心比心,换位思考,我的当事人作为与我们各位完全平等的人所遭受的境遇怎能让我们无动于衷?怎能不让我们心情沉重?

各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和书记员:本人学识不多,说不出你们所说的大道理。在这份辩护词中所说的,若是能够引起足够的重视,我的当事人就能见到了公正的曙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能够得以实现,公民应享有的国家宪法权利也可失而复得。尽管这是一个可能迟到的公正,本人作为辩护人也能激动不已,本人希望超出本案看到,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审判宗旨和“依法治国、以人为本”的现代司法理念正在司法程序的渐近之中。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和书记员:历史将会告诉我们,法律的每一个进步无一不是对人的关怀,而法律良知是人类必须坚守的不可或缺的堡垒,不论是公安干警还是法官,如果在履行职权时,当把一个人投入监狱之前,都能以良知坚守正当法律程序,改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利的漠视和偏见,那么我们的社会就实现了看得见的正义,司法正义就不再是理想化的口号,而是存在于我们审判的每一个案件之中。这应当成为本案二审审判的社会意义和法律意义。

崔永发的二审辩护人:黄柳笑

2007-5-29

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我受郭建华的委托,担任郭建华的辩护人,通过庭前阅卷和庭审质证,对案件事实有了深入了解,辩护人认为,郭建华根本就没有实施敲诈勒索的行为,一审判决的敲诈勒索罪不能成立。

辩护人认为:郭建华没有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 一审判决郭建华敲诈勒索罪的主要犯罪事实阻碍挖地工作;在油库哄闹、堵塞大门和参与上河堤谈判。辩护人认为:上述指控没有任何事实依据,上述的犯罪事实是根本不存在的。

首先,郭建华与众村民在阻止挖地过程中的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是合法行为。因为,南海县国土局签定了一份《凤鸣镇三山管理区划为城区预征土地原则协议》这份协议是违规、违法的: 第一、并无南海县人民政府的委托书; 第二、没有法律的鉴证; 第三、没有生效日期; 更加没有开村民大会,剥夺了三山村民的知情权,这份协议书没有将任何的细节和文本告知三山的村民,就是这样一份违规的三无协议书是违法的。对油库使用其用地的取得,政府应当尊重市场价值,给予农民合理补偿,应该通过协商沟通的方式达成一致,最终使农民自愿交付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国土资源部《征地公告办法》更具体的规定了征地补偿方案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签字同意。

从上述规定是可以看出,作为土地使用人,有面对三山村民的质询拿出自己有权使用此土地的证据来权利。在施工的过程中依法提出自己的合理解释。完全可以发表自己对征得这块地的问题和看法,针对当地政府在征地过程中的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理当坚决不用这块违反法律规定和不用这块不明来源的土地。既然征地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的,为何拿不出证据来?南海三山村民阻止该油库继续施工完全是一种正当的行为,没有任何违法之处!

国土资源部也曾发文指出:对没有签订土地补偿协议和土地补偿款未支付到位的,土地权利人有权拒绝交付土地。由此可以看出,施工只有在征地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方可实施,否则,施工没有合法性,行为也是无效的,三山村农民拒绝对方施工的行为是一种权利自助的合法行为。 由于上述的理据,一审判决郭建华等七人哄闹、堵塞大门,要对方赔偿损失的事实根据不能构成犯罪的事实。

三山村民郭建华等七名村民均是为事件是几百村民的参与和当事人之七,同时,三山村民他们对一审法院的判决不服,即便三山村民的当事人在这一事件中有不当言行也不能成为一审法院定罪的依据。

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郭建华等七人敲诈勒索与事实不符。

从三山村民提供给一审法院的证据签名证明,所谓的敲诈勒索整个过程,全部也有人民的警察在场,几十名保安、武警、警察都是在看着这所谓的“敲诈勒索”的发生!因此,辩护人认为:公当机关有虚构案件的可能。要公安警察调解下的息事宁人的事,现在倒成了“敲诈勒索”!可以从这案看得出来,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了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但在现实中公民的许多法定权利却无法实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后要听取被征用土地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国土资源部《征地公告办法》规定,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在三山村民多次要对方提出证据手续的请求下,对方不理睬其合理的要求,剥夺了三山农民在这块征地过程中的话语权。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征地补偿标准争议有协调的义务!三山村民据此规定多次向各级人民政府提出三山征地补偿标准是何种的补偿标准的请求,均遭到各级政府没有任何的答复。上访村民给人员一纸打发了。也没有任何答复。我国的法律、行政法规赋予被征地农民的听证、协调、裁决、复议、诉讼等等的权利,三山村民全部尝试过了,然而,每一条法律渠道都明确标示:此路不通,庄严的法律法规成了三山村民现实中的画饼充饥和望梅止渴。尽管处处碰壁,三山村民还是不愿意放弃依法解决的努力,为了以更强烈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他们想到阻止不法用在单位的填地施工。

然而,由于我国目前对公民权利保障制度的缺陷,致使一些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肆意限制公民正当权利的行使,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许多公民权利在现实生活中难以实现。从本案的全部证据材料中根本看不到三山村民有敲诈勒索的主观故意,众人的真实目的就是为了使被人为阻止违法的施工,让自己的权利得以恢复,使三山土地一案通过法律程序得到最终裁判。

辩护人自郭建华逮捕开始,就深深的感受到本案的复杂背景,感受到了案外势力介入本案的影响。如有关部门使用非法手段来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自由,以达到给郭建华等人定罪的目的。公安机关对本案的一些证人笔录就是在非法传唤的情况下作出的。多次增派工作人员到三山八条自然村,进行多方面“做好”某些“群众”的工作,对个别“群众”进行监控,街道办事处做为政府的派出机构,即不是公安机关,又不是司法机关,有什么权利对公民进行监控?可见,有关部门为给郭建华等人的定罪,确实是下了极大的功夫。假如这些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把给定罪的精力放在改善自己在三山土地一案的工作上,与村民协商土地一案的法律环境,这还能有众多的三山百姓忧心忡忡吗?从这一点上看,真正应该站在被告席上接受审判的不应该是郭建华和三山依法维权的公民,而应该是那些不履行法定职责,践踏公民权利的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还有那些躲在幕后制造案件的强权势力。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审判机关在审判活动中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我希望二审法院对本案的审理也会按照这一原则,对本案作出公正的判决。尽管强权势力可能施加压力使本案作出不公正的判决,但我相信这些案外势力只能改变案件一时的判决结果,但是他们改变不了法律的最终公正判决,法律终将会给郭建华,给三山人民一个公正的结论。 综上所述,辩护人再次重申,郭建华没有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郭建华无罪。如果法院判决郭建华有罪,损害的将是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损害的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导致更多更尖锐的社会矛盾产生。请法庭本着对事实负责,对法律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对郭建华做出无罪宣判。

郭建华的二审辩护人:郭杰英
2007-5-26

中国《维权联盟》评论:不能利用厦门人民的生命作升官发财的筹码!

作者:chtis

一座素来以环境优势著称的沿海城市,曾被联合国授予最佳人居城市的称号,拥有鼓浪屿等首批国家5A景区的城市厦门,将会变成一个臭气熏天,毒气散发的垃圾城市。今天,厦门人民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终于爆发了厦门开阜以来最大的一次自发性的游行,向地方当局上马污染政绩的项目说不!这个政绩项目就是威胁230万厦门人民生命的PX项目。

PX到底是什么?PX就是(二甲苯),化工厂事故在全世界来说,均在所难免。潜在的化学污染,一旦发生事故,不啻于一场化学战。国际组织规定这类项目要在距离城市一百公里以外开发建厂,厦门年产80万吨的PX项目距市中心仅7公里,厦门市现在的常住人口目前已经超过230万。这样一个大的污染项目上马,厦门这个花园城市的称号就此成为历史。

因为,厦门地区春冬两季为正东风,污染物往九龙江河口内方向迁移并影响该地区的空气质量。夏季盛行西南风,污染物主要往海沧及集美东北方向迁移。秋季盛行东北风,污染物主要往西南方向迁移。加上厦门市很小,随便冒个烟,全城都能闻到。如果发生突发性重大事故,污染不堪设想。在静小风的天气条件下,海沧区的居民也即可嗅到空气中的酸臭气味。

230万厦门人民八成以上的人知道PX项目,基本上都是持反对态度。现在PX项目上马的话,可能给厦门带来800亿元以上GDP的政绩工程,不能不是当官的一块名利双收的肥肉。可是,厦门的政府官员知不知道,现在中国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占去了GDP的13~15%,其GDP每1元产值,环境的代价为6元,世界第一。

本人不知道厦门这一项目有没有猫腻,在既得利益者眼里,除了政绩和一己私利,引入大规模的夕阳产业,那些在全世界掏态的高消耗、高污染的企业,却不断涌入中国,生产大量的垃圾产品,神州大地成了个遍地污迹的世界工厂。

去年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主持召开的常务会议中强调:“将环境保护纳入地方政府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公布考核结果,严格责任追究”。会议又指出,“要鼓励公众参与”,并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环境忧患意识”。

回顾近年来的重大环境事故发生。06年2月6日,国家环保总局发布了一份通报:继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发生后,“污染问责风暴”将再度引起国人的关注。环保总局曝光了10家存在重大隐患的沿海化工企业。(06年2月7日《人民日报》)处理情况就不尽人意:只有少数直接责任人有可能面临刑事责任,而大多数高管只是轻描淡写地被党纪政纪处罚,更鲜闻有企业被罚款。

所以,如果人们只注意经济发展的数字,就会觉得中国经济发展又快又好。但实际上,工业活动造成的污染,使已经取得的经济成绩受到严重影响。据统计数据表明,也就是绿色GDP,如果你用绿色的方式来考虑经济的总体发展情况,你就会发现,经济不是在增加,反而在倒退,如果考虑到人民身体健康的代价、旅游的损失和房地产业等问题的话。

PX项目的出笼,说明厦门地方政府在公然跟中国中央政府唱反调!这次事件再次说明,在现行体制下,庞大的利益关系对官僚来说,这比人民的根本利益更为重要。厦门人民起来了,今天,他们走出了时代的第一步!我们要为厦门的自然环境和人民祈祷,并致力于保护厦门这里的自然环境,否则,厦门的人民有可能成为当官升官发财的环境难民。因此,厦门PX项目事件,同时也说明了中国的政治改革实在是刻不容缓了。

2007-6-1

来源:http://www.wqyd.org/bbs/viewthread.php?tid=1395&extra=page%3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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