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时评

以我手写我心,用我们的公民权利,筑成我们新的长城!

  作者天理政论作家、时事评论员和维权志愿者。天理真名叫陈启棠,男,广东省佛山市人。是土生土长的佛山人。在全世界各大网站上用的网名ID叫“天理”。自1998年上网以来,曾任多个论社区的版主、编辑、总编辑、管理员和区长。被称为“最富有批判精神的民主斗士”,是深青首届“十大杰出网络写作者”之一。天理志愿:在自己选择良知的同时,也同时唤醒和激励更多人加入到这正义的行动中来。天理近年在社会发生的一切有影响的灾难事件中写下大量的评论文章,特别是一系列震惊中外的的维权事件中,挺身而出,无私无畏,仗义执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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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June 06, 2007

每日评论:惨死在“宗教自由”下的农妇

文/天理

2004年6月18日重庆市綦江县赶水镇岔滩乡白石村信仰基督教村民江宗秀,与其婆婆谭德维在贵州省桐梓县赶集期间,被贵州省桐梓县公安局以“涉嫌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法煽动扰乱社会秩序”为名行政拘留15天,拘留当天江冬秀即在该局拘留所内突然死亡。

一个活生生身体健康的人,为什么入了桐梓县公安局拘留所内就会突然死亡?难道说该局拘留所是地府?警察是牛头马面兼夜叉不成?非也!据江宗秀的婆婆谭德维说,原来:“江宗秀被审讯时,被人用脚踢身体”,“并让她脱掉鞋袜,打散头发”。呵呵,据看到江宗秀尸体的家属称,江宗秀尸体上面有很多血迹。一个农家妇女,给几条大汉“脚踢身体、打散头发”?那有不给打死之理?

案件发生后,江宗秀在桐梓县公安局拘留所内惨死一案,在桐梓县以及江宗秀的家乡重庆市綦江县引起强烈反响,群众要求查明江宗秀的死亡原因,要求相关部门依法查清事件真相。同时,江宗秀其丈夫张正华以及同村的多名村民也可以证明,江宗秀一直身体很好,家里的农活一直由她负责,决不会是“突发疾病死亡”!

这个案件,给贵州省桐梓的政治强权给压下去了,死者含冤得不到伸张,到现在还趟在殡管所冰冷的雪柜中。案件发生将三年了,死者江宗秀的亲人终日以泪洗面,谁叫自己是无权无势生存在这个国度最底层的弱小农民呀!

中国《维权联盟》认为,导致江宗秀死因的并非是什么“突发疾病死亡”,而是桐梓县公安局刑讯逼供江宗秀的结果,这是故意谋杀!是对人权的严重侵犯,是对人性的严重悖逆,是对法制的严重破坏,是与人类文明的背道而驰。无论从哪个角度说,其危害性都不言而喻的。“脚踢身体、打散头发”属于什么性质?虽然桐梓县公安局可以矢口否认,但江宗秀尸体上面有很多血迹是无法抵赖的,桐梓县公安局刑讯逼供江宗秀致死,受到伤害的不仅仅是江宗秀本人,也使桐梓县当地侦讯机关的国家公信力荡然无存。当然,对国家公信力来说,桐梓县公安局也不会当一回事。

在全国上下努力正向共同构筑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下,在胡温中央政府全力倡导要依法治国、以人为本的国策方针落到实处时,桐梓县公安局刑讯逼供江宗秀致死案一拖再拖,拒不处理和赔偿。对这事件,专家指出,对导致江宗秀死因是否刑讯逼供致死的举证责任应该在侦查机关,也就是桐梓县公安局,但是,桐梓县公安局的侦查机关能拿出有利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清白吗?

江宗秀刑讯逼供致死亡案件应该引起全中国以及全世界人民的关注,这样就可以让社会有良知的人们更多的思考。为什么当今和谐社会会发生这样丧尽天良的行为?人权条款都已经写入共和国的宪法,社会对人的生命价值和司法公正的认识也有了巨大进步的今天,还为什么会发生江宗秀刑讯逼供致死亡这样的事?当然,我们或许无法奢望相信这一事件会依法得到解决,但我们要说的是,通过江宗秀刑讯逼供致死亡案件,杜绝刑讯逼供的丑恶现象,提醒司法机关在切实保障人权方面是十分必要的。

因为这是一个事关司法是否公正、执法是否为民的问题。这是一个是否落实依法治国、是否以人为本的问题。这一方面涉及我们公民切身的人权利益,而另一方面也关乎国家司法的权威与清白。中国《维权联盟》希望,桐梓县公安局知错能改,妥善处理江宗秀刑讯逼供致死的一案,为共同维护地方稳定和谐社会尽一点微力!

中国《维权联盟》评论

2007-6-6

来源:http://www.wqyd.org/bbs/viewthread.php?tid=1528&extra=page%3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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