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时评

以我手写我心,用我们的公民权利,筑成我们新的长城!

  作者天理政论作家、时事评论员和维权志愿者。天理真名叫陈启棠,男,广东省佛山市人。是土生土长的佛山人。在全世界各大网站上用的网名ID叫“天理”。自1998年上网以来,曾任多个论社区的版主、编辑、总编辑、管理员和区长。被称为“最富有批判精神的民主斗士”,是深青首届“十大杰出网络写作者”之一。天理志愿:在自己选择良知的同时,也同时唤醒和激励更多人加入到这正义的行动中来。天理近年在社会发生的一切有影响的灾难事件中写下大量的评论文章,特别是一系列震惊中外的的维权事件中,挺身而出,无私无畏,仗义执言!

天理近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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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October 28, 2010

林后勤状告福州市公安劳教管理委员会开庭审理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1月2日下午3点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参加旁听!

由于维权勇士林后勤上访给拘留十五天,原来定在本月十二日在福州中院的不服福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作出(2008)榕劳决字第271号劳动教养决定书及福建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作出(2008)闽教复字第44号行政复议决定书提起行政诉讼庭审因而延期。在林后勤先生的要求下,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将于十一月二日下午三时开庭审理此案。

林后勤,福建省福清市的一个农民。因后坂村委会没有经过任何部门批准,非法征用一百多亩良田(林后勤3.5亩在内)给私人开办两个机砖厂,侵犯了村民的合法权益。一张状纸将村官告上法庭。但是,法官自己作出判决却拒不履行判决生效法律文书,变成了一案四审的奇案。林后勤的告状16年至今还未决。造成林后勤无以为生、借债度生、负债累累、妻离、子散、无家可归的人生悲剧。在漫长的告状和上访路,林后勤所面对的是公检法和镇村的拉帮结伙、官官相护!他们不断的残酷迫害,把林后勤刑拘、拘留、判刑、劳教等:执法犯法。

对这十六年来的上访路,林后勤坚定地说:我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地方政府的腐败,奸官、狗官拿着人民的利益去享受帝皇般奢侈、淫乐腐败的生活。向福清市委腐败烂透了开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民除害”还我土地承包款,解决我民生的问题。

为了公平与正义,帮助福清的广大访民,每次上访林后勤都身先士卒。前个把月在上访中还为摆脱追捕身体受到伤害。在今年国庆前夕,福清的十多个访民也到了北京上访,结果给截访回来被拘留了十五天。本来福州中院受理上诉案件,林后勤诉福州市公安行政强制执行案件,也不得不推迟。如今在林后勤据理力争的情况下,福州中院宣布推迟到十一月二日下午三时开庭。

在林后勤的多次邀请下,中国公民维权联盟的“天理”先生将作为林后勤先生的全权委托代理人出庭为这个不服福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作出(2008)榕劳决字第271号劳动教养决定书案件进行辩护和质询。介时,将会有众多的失地访民前来声援。林后勤说得好:坚决要与损害国家基本农田的横、蛮、霸福清腐败官员作坚决的抗争。哪怕是监坐破!尽管心肠歹毒的帮凶想把我逼害致死!我也值得!因为他们已被人民在史册上记载下他们的滔天罪行。”

看着林后勤那肌黄的面孔,有些浮肿的躯体,但目光坚定。林后勤仿佛就像一个用钢铁铸成的维权勇士一样站在我跟前,我祝福他:祝福他好人一生平安!祝福他能够得回自己所应有的尊严,不再活在恐惧、伤心的阴影中!

呼唤:有良心和正义的人都去声援林后勤先生!

16年受害人林后勤联系电话:13067363592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参加旁听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chunlva在福清的特约报道

2010-10-28中午

Tuesday, October 26, 2010

上访廿五载 得来的却变成历史问题


文/天理

 在金光璀璨的福州城下,藏有一个不为人知的悲惨世界,二十五年前发生的事,本该要处理的一件工伤事故的赔偿得不到处理,当事人上访了二十五年,到头来得到的答复却是属于历史问题。上访人心力绞碎,连最基本的生活也无法保障,身残多病无钱医治,生活无着、长期挣扎在生不如死的死亡线上。

 他的名字叫毛文超,原是福建省福州市灯泡厂的工人,因工伤事故后被厂除名。原因是毛文超工伤后在康复期间没有上班,厂方停发毛文超的工资,使毛文超失去生活来源。毛文超不服向上级反映,于是厂方将毛文超除名。于是,毛文超就走上了这漫长廿五载的上访路。

 在毛文超上访期间,福建的省市领导先后作过批示和表态,省劳动厅曾两次作出书面答复,福州市委办公厅信访局也多次正式发文定性。省总工会答复中就是坚持两个事实:第一,毛确实是工伤。第二,工厂在其工伤复查、鉴定时有虚假行为。为此,中国《工人日报》在2005年4月25日在第六版法治、监督栏专项刊登了毛文超上访近二十年得不到实际上的解决新闻评论。

 但是,不管毛文超有多少证据,也不管毛文超如何的苦口婆心反映事实真相,但没有任何的结果。相关的部门要不就是互相推诿,要不就是一问三不知,一个部门推给另一个部门。一年复一年,一月复一月。二十五年过去了,求助无门之下得来的结果变成了“历史问题”。

 本人因代理福建省三网民“因言获罪”一案的范燕琼的申诉,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接待厅才知道有这样的一个悲惨故事。为了上访,毛文超已将家里东西卖光,现在已是一贫如洗。二十五年来,毛文超体弱多病,无法正常生活和工作。本来一件小小的工伤单位内的普通事件,却让一个意气风发的青年人变成一个眼神灰暗,对世界充满绝望的人。

 本人不禁向天发问:在这个所谓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中国,毛文超的情况从各种证实材料上看事实已经十分清楚,法律上完全可以认定,应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处理此事。却为何得不到处理?如今,毛文超仍然拖着多病的身体奔波在法院与相关部门的来回路上,本人不知道他的生命能不能支撑到能得到解决的时候。

 实在不忍心看下去,敬请福建省和各级领导用你们的良知来关心一下毛文超的案件,更加希望苍天有眼,让毛文超能有命看到自己的问题能解决,以慰毛文超他那二十五年的盼望。

  2010-10-26 于佛山

Friday, October 22, 2010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呼唤:共同寻找失踪英雄高智晟




 据悉在2010年10月21日,在律师滕彪、李和平的陪同下,高智晟律师的大哥高智义,就高智晟律师失踪一事向朝阳区小关派出所报案。警察竟百般推诿,不予受理。

 高智晟律师从今年4月20日失踪,高智义先生已经七个月没有弟弟高智晟的消息了,至今音信全无。哥哥高智义非常挂念他的哥哥,心急如焚,欲哭无泪。这正是:哥喊弟回,妻唤郎归,儿哭父还,声声的哭诉,句句的催人泪下,一个大活人,七个月来生死不明!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居然连个报案的地方都没有,岂非咄咄怪事?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认为:多年以来,高智晟先生作为一个律师,一直在为底层的草根百姓维权伸冤,高智晟的顾客都是穷人和苦难的人。高智晟为弱势群体伸张正义、为狱中的维权人士呐喊、为受迫害的基督徒辩护、为受酷刑折磨的苦难者辩护、为政治犯和良心犯辩护,在蔡卓华案、郑贻春案、许万平案、朱久虎案及太石村等事件中表现出过人的良知和勇气,成为最著名的维权律师和人权斗士之一。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认为:高智晟先生是最勇敢的中国律师。面对身边的奥斯维辛,他没有沉默,他大声疾呼,他四处调查,他揭露真相。他受尽酷刑,现在却不知生死。2006年12月22日,高智晟律师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三年,缓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回到家中。2007年9月高智晟再遭抓捕,获释后传出他的文章《黑夜、黑头套、黑帮绑架》,自述受到包括用牙签插入生殖器在内的酷刑。他为维护那些失去人权的人辩护,结果他自己的人权也被剥夺了。在中国没有法制,最明显的是,身为律师都无法保护自己,就不用说一般的民众了。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认为:高智晟先生现在下落不明,高智晟的家庭也是亲人离散,天各一方,妻子儿女惨遭迫害,警察可以肆意跟踪他家人,包括他十三岁的女儿上学都被跟踪,把高智晟的女儿逼得几近精神崩溃,家人不得已逃亡美国。。。试问:谁没有妻子儿女?谁没有父母兄弟?谁不盼望亲人团聚?谁又愿意远走他乡?不久前温总理说过:“公平和正义是政府的良心。”可是在高智晟被失踪一案上,政府的良心又在何处?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认为:中国政府应该履行自己的承诺,切实有效地保障维权者和维权律师的安全和自由,保障律师在行使律师职务工作中的所有环节得到法律的保护。中央政府必须履行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职责,因此,恳请有关部门和中央政府积极配合他的家人寻找失踪的高智晟先生。早日让高智晟先生与家人团聚,并依法追究所有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认为:高智晟是最勇敢的中国律师!高智晟先生是中国的良心,让他回家!让我们共同发起寻找失踪的英雄高智晟先生的活动,任何一个国家和政府,都无权躲在国家主权后面侵犯人权!每一个公民都有权利知道自己任何亲人的下落,每一个公民都有权利知道自己亲人现在所受到的待遇,亲属有权利会见自己的亲人,以上均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让我们为高智晟的失踪而呼吁,让我们为高智晟的自由而呐喊!

 为此,中国公民维权联盟号召有更多的人关注高智晟先生目前的下落。中国公民维权联盟紧急呼吁:国际社会、各种良心人士,包括中国国内的律师、学者、各界的朋友们一起来发动:“寻找高智晟先生“的签名活动,用我们的爱心让高智晟重获自由,早日和他的家人团聚!

 让我们牢记一段话:

 在美国波士顿犹太大屠杀纪念碑上,一个叫马丁的德国牧师留下沉痛的忏悔之语:
 起初他们追杀社会党人,我不是社会党人,我不说话;
 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我不是犹太人人,我不说话;
 后来他们追杀工会会员,我不是工会会员,我不说话;
 此后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不是天主教徒,我不说话;
 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再也没有人站起来为我说话了!

 发起者:中国公民维权联盟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将视提供线索者的真实信息,给予一定的奖励。

 2010-10-22

 参与共同寻找失踪英雄高智晟先生活动志愿者请将姓名、所在地区和职业发到支持共同寻找失踪英雄高智晟先生活动邮箱:chinapra@wqyd.org

Wednesday, October 20, 2010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声明:督促当局立即恢复王荔蕻女士的人身自由

 据悉,北京公民王荔蕻女士因与朋友们到外就餐,无故被北京警方拘留八天。八天后王荔蕻女士的亲戚未曾看见王荔蕻女士走出拘留所,电话也不通与外界失去联系。现在连王荔蕻女士的儿子也一同被失踪。据网上消息人士报道,王荔蕻女士和她的儿子仍然被地方当局扣押,失去人身自由。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强烈谴责北京警方无任何理由继续扣押王荔蕻女士。并对当局此无耻行径表示强烈愤慨和谴责!中国公民维权联盟强烈要求当局立即释放王荔蕻女士、还王荔蕻女士的人身自由!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认为,王荔蕻女士是一个守法的公民,王荔蕻女士在餐馆的言语行为属于宪法所规定的言论自由范畴,任何组织和个人也不能限制王荔蕻女士的言论自由。我们同时认为:言论自由是公民的自由表达,公民对某些社会性事件表现出的喜、怒、哀、乐的情绪,政府无权干预,这是世界人权宣言中所确认的。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认为,当局继续无理拘押和剥夺王荔蕻女士的人生自由,是违法的。这是对中央人民政府目前大力推行的社会稳定方针的政策背道而驰,继续无理拘押王荔蕻女士的后果将得不偿失,这一事件将会严重影响北京地区的社会稳定,这是地方当局必须要正视的问题。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希望,当局应顺应民意,让和谐社会要真正的和谐!靠动用国家的暴力来维持和谐,动不动就将它人封嘴、拘留镇压异议人士,这样的和谐社会只能是自欺欺人!要求当局立即释放王荔蕻女士,中国公民维权联盟将视当局的态度,不排除发动大规模声援王荔蕻女士的行动。何去何从,我们将试目以待。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

  2010-10-21

Sunday, October 17, 2010

吃地沟油长大的新一代

文/天理

据报道,四川成都昨天爆发了大规模反日游行,有上千群众学生参与了此次游行。据说游行队伍情绪高昂,秩序井然,充分表达了他们“深沉”的“理性”的爱国热情,与此同时,人们纷纷拿出“佳能相机、尼康相机、索爱手机以及夏普手机”记录下了这一盛况。

续报:今天绵阳市又发生反日游行!因为游行队伍占据了整个半边道路,绵阳市的交通已经彻底瘫痪了。昨天有网友才说过可能“游行下乡”,没想到今天游行就从二线城市成都转到三线城市绵阳了。难道“义和团”又开始活动了?我不禁想起了这个连街头的小偷都不敢呵斥的民族,却有勇气高呼灭了小日本。这个连活着同胞的苦痛都漠不关心的民族,却有脸说不忘死去的同胞。据有参加示威的学生坦承,反日示威活动由官方学生会组织。香港苹果日报报导,有参加游行的大学生接受网民查询时坦言,示威活动“由学生会组织”,而内地大学学生会均有官方背景。

现在的国人为何都如此狂躁,钟楼饭店下的mizuno专卖店(注:中文名美津浓日本最大的体育用品及运动服装制造商)遭到游行者的袭击!钢化玻璃门被砸坏!衣物被扔了出来当众焚烧!围观的群众一片欢呼、鼓掌,并高喊抵制日货等口号。这支没有一点廉耻之心的游行队伍停下来稍微等了一下后面的人,唱起了国歌后又继续前进,口号却变成了小日本滚出去。

面对此情此景,我在为这些大学生感到耻辱。他们也不想想,当他们交不起学费的,还会有谁来给他们读下去?当他们有病到医院的时候,没钱谁会给他们看病?他们自己在这个国家的生存权利能不能有保障还是个问题?而且,他们有本事去砸车,请先到政府部门去砸,别拿平常的普通老百姓来作发泄对象!

这次的发泄游行,他们也不想一想?为什么警察会给他们开道?为什么有人保护他们?为什么所有的公交车都给他们让路?他们从东大街砸到西大街钓鱼岛就回来了?他们砸了中国人的店、中国人的车钓鱼岛就回来了?难道说他们真的是吃地沟油长大的新一代?没有一点他们自己的思考能力?

现在学生又被当枪使了!就是这样一群蒙昧的人,压根不知道这个国家的问题所在,以为喊个日本羞你先人就能爱国,正如有网友所言,希望那些砸日本车的大粪们回家时发现自己的家被强拆了。谁是这场闹剧的幕后推手谁将为这场闹剧最终买单,时间会记住这一切,历史会见证这一切。中国人不会永远活在民主的背面。

2010-10-17于佛山

Friday, October 15, 2010

[转帖] 话说刘晓波的奖状与奖金

萨刘邦/文

人皆为欲望而生,但并是说就能够随心所欲。想起《道德经》篇中有这样的话,“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古代智者老子告诫人们:满屋的金银财宝,却无法守藏,富贵而后骄横,则会自取灾祸。孔子也说:“以约失之者鲜矣。”欲望本身无所谓善恶,但欲望的无节制却常常是恶的渊薮。

刘晓波获奖后,网上对刘晓波获奖后的160万奖金用途众说纷纭。最靠边的说法是根据刘晓波获知获奖时的一个说法,就是刘晓波的:,“这个奖首先是给六四亡灵的”,也就是说这个诺贝尔和平奖的奖金应捐给六四亡灵,这绝对没有任何疑问的。

但是,由于网上疯传要成立什么“刘晓波和平诺贝尔基金”,使得这一本来就有争议的刘晓波惹起更加大的争议。经网上帖子查找,最先的提出这个建议的是一个叫“天理”的网民,他是在刘晓波获奖后的第三天也就是10月10号发出了一篇《支持民运领袖刘晓波获诺贝尔和平奖》的文章,文章中指出“希望,尊重刘晓波先生心愿,将所得的诺贝尔和平奖的奖金设立为一个基金会,帮助那些给当局迫害的“六四”受害者和他们的家属以及一切惨遭当局迫害的为民主运动遭迫害的受害者”。

天理的文章更加呼唤:“一切支持和反对刘晓波先生和不同政治观点的人士,团结起来,支持刘晓波先生,共同搞好这个基金会,为中国未来的民主运动尽一分力”。经网友对文章作者的搜索后得知,原来这个叫“天理”的网民就是那个大名鼎鼎被刘晓波称之为“文痞”的广东著名的维权人士。

但是,当天理的文章一出来,有热心人士就将一个似是而非的所谓《诺贝尔基金倡议书》散发了出来。于是,网络世界就热起来了。支持和反对人目前网上看出占一半,支持天理建议的是以前批评刘晓波先生不同政治观点的人士,还有那些与“六四”事件有关联的人。反对的是以刘晓波先生为中心、将刘晓波捧为神的人,也就是说刘圈子的人,网上操纵的象什么野渡、小乔、刘狄、王怡、余杰等等。

他们的观点也就是因为这个叫“天理”的批评过刘晓波纵容手下的马仔陷害高郭陈胡等维权同道。真正的原因是刘圈子的人把刘晓波视为是不可触及的不可批评的领袖!刘晓波的观点是正确且不可批评的,把批评刘晓波的人视作是恶批刘、攻击刘、否定刘。老夫认为,这就是小圈子的党同代异!这和共产党有何区别?一旦让这帮家伙掌权,岂不和共产党如出一辙?

要知道刘晓波先生能获奖,是国际主流媒体开始关注中国民众力量的一个信号,这个信号并不是以刘晓波观点为代表所独占的,批评刘晓波观点的人们也是其中一部分。若从国内底层民众取态和趋势来看,批评刘晓波观点的力量远远大于刘晓波观点的力量。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国内维权运动与国内的民主运动。所以,把刘晓波说成是异议领袖只是刘晓波小圈子内的共识,与国内的维权运动的人士无关。

老夫知道刘晓波视这个诺贝尔和平奖的重要程度,老夫相信刘晓波若是知道“天理”在为他呼唤也不会容许那些手下那样作践自己。假如对“六四”受害者的正义荡然无存,拿到这个诺贝尔和平奖在这世上生存,又有什么价值?其手下的所作所为,不但维护不了刘晓波先生的形象,而是在抹黑刘晓波先生!他们的言行就是这样告知世人,刘晓波先生只是一个喝“六四”人血馒头的人!说将这个“奖给六四亡灵的”只是作秀的,惠而不费,自己肯定会一毛不拔的。

反过来,说这个天理先生的建议没问过刘晓波先生,未能得到晓波先生的同意,那么?在那些对刘晓波先生获奖的自我搽脂抹粉的报道中,把刘晓波捧上13亿人民的代表,闹剧演得何等雀喧鸠聚?未经授权和同意强行代表十三亿人民的独裁思维,这又是何等的“道德上进行绑架”?

见过无耻的,还真没见过这般无耻的。什么的弄虚作假,浑水摸鱼,借刘晓波先生获奖攥取名利进行自我美化,上次的名人签名的导演有点山寨,化妆师也不专业,道具不逼真,破绽很多结果南柯一梦。这次围攻“天理”的建议也都是党同代异。一个小圈子荒谬到如此程度,真是滑天下之大稽!依老夫看这里面的确有着大大的玄机,朋友们能否帮老夫解开这疑团,不要让老夫领悟下去了...希望小圈子导演们在这次“基金会”事件的破绽漏洞专业一点,哈哈。

2010-10-15中午于上海

Thursday, October 14, 2010

野渡们为什么咄咄逼人

文/天理

  对野渡的激文:评《诺贝尔基金倡议书》的回应!野渡说天理动机不纯!在这个提议里一面用春秋笔法阴阳怪气讥讽刘晓波的法庭发言《我没有敌人》,一面从道德上进行绑架,在随后的邮件组里发言里“天理”也承认了他以刘晓波为敌的立场。

  对野渡激文天理不评论了!简单点就是:

 一、民间的黑社会集团为什么视天理为仇寇。因为天理背后有着强大而正当的民意。他们极端担心仇视民意。既然野渡们能代表刘晓波长期敌视民意,那么就不会为民意所动而被迫捐钱,所以野渡的黑社会集团别怕。

 第二。天理没有能力剥夺刘晓波的私人财产权,对刘晓波没有强制力。天理承认奖金法律上的所有权属于刘晓波,但是在道义上,刘晓波对八九诸人具有帮助的义务。

 大家来分析一下天理背后有着强大而正当的民意:那就是众人做工,出血出汗出头颅,然后和平奖属于刘晓波。如果单独强调完全属于刘晓波,拒绝道义上的责任,那么刘晓波将情何以堪。如果说天理看起来对刘晓波的贪念(若有的话)有威胁的话,那就是独占将欠下道义亏欠,六四英灵的鬼魂,将嘲笑、谴责刘晓波。我天理相信,刘晓波肯定不会像黑社会集团成员这样咄咄逼人。

 如果刘晓波自由之后,公开放言,和平奖奖金完全属于他个人独有。我天理绝对不会站出来反对,而是将网上所有发言撤下来,当着天下网民向刘晓波先生道歉!绝不食言!不知道野渡和其他黑社会集团成员,敢不敢和我天理赌一赌。

 2010-10-15天理于佛山

援助“六四”家属的基金会一定要成立

文/ 天理

 谁都知道,国内狱中的民主先驱刘晓波先生在本月8日荣获了诺贝尔和平奖,对此,他太太会见他的时候,晓波先生流着泪表示:“这个奖首先是给六四亡灵的”。天理对晓波先生发内心的感言非常震惊。于是天理建议成立一个刘晓波的六四基金会。所以才有了本人“支持刘晓波先生获了诺贝尔和平奖”的一帖想建议成立“刘晓波和平诺贝尔基金”的构思,虽然只是一个建议,却引发民运圈内不同的意见。文章一发表,却惨遭一些特定圈子内的朋友们围攻,他们将天理的建议说成是想“私分刘晓波的钱”,还“未经刘本人同意代刘作主张,侵犯了刘晓波人权”等等。更加有人说天理是“挾持”刘晓波、“夹带私货”和“私人恩怨”高于一切!。还有人认为“耻于与之为伍”!那么,天理本人到底能不能提出这个建议?

 刘晓波先生很有名,刘先生出名也是因为“六四”事件而出名的。08宪章发出的时候,本人还在狱中,所以本人没有签字,但本人不反对08宪章和刘先生得奖,因为不管异议人士谁得奖,这对中国民主运动和维权运动是一个推动,也就是将唤醒更加多的有识之士站出来加入到这正义的行动中来,这就是我们所要的结果,而不是某些人认为刘晓波获和平诺贝尔奖将会使民运和维权运动正式分道扬镳,这正是本人要说的要点。

 不错,由于某些事件的发生,刘先生一直对本人有某种误解,这是不争的事实。其实,成立援助“六四”罹难者和受害者基金会的构想,在天理脑海之中早几年就有了,却苦于本人人低言微,一直只是梦想而实现不了。这次刘先生获奖,天理的支持是发自内心的。正是刘先生的一句发自肺腑的感言,才令天理有了将构想变为现实的希望,更加重要的是,将刘先生的获奖这一个契机,国内和派各个圈子可由此化解怨恨,推进互信,大家彼此尊重对方的努力,凝聚共识为未来的中国民主运动的发展汇成一股洪流。

  说实话,这个“六四”基金会刘晓波个人拿不拿出奖金来赞助,天理绝对无任何意见,因为,天理这几天所收到支持成立这个基金会的国内外有热血人士的邮件和电话不计其数,可能介时的捐赠比刘先生所得的诺贝奖金还要多,若是说天理的文章是想挾晓波分刘的奖金的话,天理劝这些人就省省了。可以说从法律上,奖金的确属于刘晓波,但从道义上,奖金属于六四以及相关的人士共享。

  让名称为“刘晓波平诺贝尔基金”的基金会,本人也是想为消除现在民主运动的分歧和矛盾,从道义上抚慰“六四”罹难者的家属和受害人,至于谁去管理,天理声明,本人不会参与进去,天理只会为这个基金会摇旗呐喊,做自己应该做的事。

 本人的建议也只作为消息而发表,若是有人挖空心思、跳起八丈高去攻击天理只会让人笑掉大牙。诺贝尔奖是刘先生的,天理能抢得来吗?再说,“六四”也不是某一些人的专利,天理提出个建议就招来那么多的妒忌?成立用“刘晓波”名字的基金会,对刘先生本人及其家属是一件天大好事,值得庆贺!对中国异议人士和其它反对派运动,是一副溶合剂,抛开已见,同心合力,只有凝聚而无任何副作用。所以,天理建议成立这个基金会,不知伤害到其它的人什么了?

 2010-10-14于佛山

Monday, October 11, 2010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声明:抗议警方拘留街头化维权五勇士

据悉,在10月6日晚上,山西民主维权人士邓太清因在街头公园宣传民主言论被太原市迎泽派出所拘留10天。10月8日下午,在北京庆祝刘晓波先生获奖的维权人士赵长青、王荔蕻和屠夫也被警察带走并拘留,因散发传单被警方带走的魏强迄今为止还不知下落。中国公民维权联盟对当局无理拘留街头化维权五勇士的行径表示强烈愤慨和谴责!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认为,街头化维权五勇士邓太清、赵常青、王荔蕻、魏强和屠夫他们的行为是国家宪法赋予他们的权利,任何人和任何组织也不能干涉。当局剥夺他们的人生自由,是违法的。这对目前中央人民政府大力推行的社会稳定方针政策背道而驰,拘留街头化维权五勇士其后果将得不偿失。

 街头化维权五勇士邓太清、赵常青、王荔蕻、魏强和屠夫,他们为了公平与正义,多次被跟踪、限制出门、强行没收手机、强行阻拦与记者见面。现在甚至被拘留,失去人生自由。足以证明现在当局对国内维权人士的镇压逐步升级,法治社会的改革到了刻不容缓,若这样让不受限制的公权力继续作恶,那社会的稳定将一发不可收拾。

 对此,中国公民维权联盟对当局无理拘留维权五勇士邓太清、赵常青、王荔蕻、魏强和屠夫表示强烈的关注。强烈要求当局立即释放邓太清、赵常青、王荔蕻、魏强和屠夫等被无理拘押的人士,并惩罚事件的幕后黑手,还五人的人身自由!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希望,当局应顺应民意,与维权五勇士一起推动中国的政治改革。和谐社会要真正的和谐!不是由政府自己说的。靠动用国家的暴力来维持和谐,这样的和谐社会只能是自欺欺人!何去何从,我们将试目以待。

 释放街头化维权五勇士、还他们人身自由!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

 2010-10-12

Sunday, October 10, 2010

俺天理支持民运领袖刘晓波获诺贝尔和平奖!

据悉:刘霞已于今天见过刘晓波先生,民运的伟大领袖刘晓波已知获奖消息,得知消息后,刘晓波先生留下激动泪水,他说这个奖属于“六四”亡灵!(天理注:奖金也属于“六四”的受害者)。

刘晓波先生不愧是民运的伟大领袖!刘晓波先生说得没错,奖项属于“六四”英灵!

天理同时认为,作为获诺贝尔和平奖的获奖者,以刘晓波先生的人格,重在的是精神而不是金钱,救助“六四”的受害者是每一个中国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再加上现在刘晓波先生也不需要什么钱来生活,而且,现时的监狱也是人性化的管理,犯人也受到礼待,刘晓波先生应该也没有什么后顾之忧。

为此,天理强烈响应领袖刘晓波先生的肺俯之言,天理在此希望,尊重刘晓波先生心愿,将所得的诺贝尔和平奖的奖金设立一个基金会,帮助那些给当局迫害的“六四”受害者和他们的家属以及一切惨遭当局迫害的为民主运动遭迫害的受害者。

天理在此呼唤,一切支持和反对刘晓波先生和不同政治观点的人士,团结起来,支持刘晓波先生,共同搞好这个基金会,为中国未来的民主运动尽一分力!多谢大家。

2010-10-10

请各路英雄支持签名:

上海余钱因开“六四”受到迫害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供稿

  上海青年余钱先生因开与“六四”有关玩笑短信被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区分局行政处罚,余钱不服,努力维护自己的权利,遭到奉贤区相关方面的迫害。

  今年6月4日上午九时左右,上海青年余钱先生因无聊向五六个朋友们发了一条“早上好,今天是天安门”六四“事件二十一周年,全球一百多个国家三亿人绝食,我也加入绝食,哈哈,请不要等我开饭,我会晚点去”的讯息,被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区分局传唤并以“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处罚,罚款200元。

  上海青年余钱先生不服,向上海市奉贤区政府进行行政复议,要求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区分局对其赔礼道歉,维护自己的尊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受理了余钱先生的行政复议书后,很快就作出了决定书。归还了处罚余先生的200元。

  但余钱先生对这个决定不服,于是,一纸将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区人民政府告上法庭。但法院拒不受理,还用借口来推卸。并叫余钱先生若不服可以到中院告他们,其间还调换和篡改了余钱先生的原件证据。

  余钱先生根据国家的法规维护自己的权益,但在这个所谓的法治国家,却遭到如此的后果。。。。。。余钱先生表示,他将继续抗争!誓要讨回属于自己的公道。

  讯息员chunlva 2010-10-10

  资料来源:http://www.wqyd.org/bbs/viewthread.php?tid=23806&extra=page%3D1

Saturday, October 02, 2010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发布:访民律师团的天理先生将全权代理范燕琼“诽谤罪”的申诉司法程序

据访民律师团透露,近日,经过多协商,范燕琼“诽谤罪”的申诉司法复核程序将由访民律师团天理先生全权代理。有消息说,福建三网友“诽谤罪”一案的当事人将会在本月内进入申诉程序。

 有消息透露广东佛山陈启棠(天理)先生曾多次介入和参与抗议福建当局以“诽谤罪”判决三网友的案件。(一审、二审,迎接吴华英出狱、游精友出狱),并且为此案发表过几十篇网文遣责当局的非法不公,并号召全中国的网民积极参与呼吁、声援三网友。天理每次去到福建参与围观都站在第一线上,勇于高举温家宝的话:“公平与正义比太阳还要光辉!”他这正气凛然的作风,马上赢得了众多支持者的高呼。

 天理在8月20日亲自到福州第二看守所去探望了狱中的范燕琼女士,之后天理知道范的身体状况达到了刻不容缓要医治的惨况,心里非常焦急,立刻着手整理撰写文章,帮助范燕琼保外就医的呼吁。范燕琼获准保外就医后天理先生不辞劳苦亲自到福建南平看望、捐款给范燕琼女士。

 陈启棠(天理)先生在2007年下半年,为广东佛山南海三山的一万八千多亩土地无偿地提供法律缓助,指导村民走法律道路维权,惨遭地方当局以莫须有的“诈骗罪”冤狱两年半。

 在2010年2月五日份出狱,陈启棠先生并没有因为被冤屈入狱而放弃维权工作,他一出狱就马上积极投入到维权工作中。

 现在他代理了南海南庄堤田村失地农民刘显桐“伤害公务罪”一案的法律程序。他不畏强暴继续为三山失地村民维权,赢得了当地村民的支持和爱戴。正因为范燕琼的一案非常冤,激起了天理先生的愤怒,在范燕琼的邀请下,天理先生毅然承担了这个申诉代理。

 2010-10-2中盟义工剑兰发自广州的报道

附: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范燕琼,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特委托公民陈启棠为本人申诉撤销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0)榕终字第502号刑事裁定为全权委托代理人及辩护人,本授权委托书与本人具有同等法律权限。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即起至申诉事项落实满意为止。

  委托人:范燕琼
  住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杨真新区5号206单元。
  身份证号码: 3521016012XXXXX
  联系电话:0599-8620607

  受委托人:陈启棠
  住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XXXXXX号
  身份证号码:440601195912100XXX
  联系电话:13392258861

  委托权限:递交与申诉有关的法律文书,上庭辩护,签收一切与此申诉案相关的法律文书,代本人处理与此案有关的法律手续和全权处理相关的法律事宜。

  委 托 人:范燕琼

  (签名)范燕琼

  受委托人:陈启棠

  (签名)陈启棠

  2010年 10 月 1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由委托人、受委托人和受理此案的人民法院各执一份,每份同具法律效力。)

  范燕琼的申诉状

  申诉请求:

  申诉人:范燕琼 

  委托代理人:陈启棠

  被申诉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福州市人民检察院

 申诉人特别强调指出:申诉人是对此案的主体事实及法律程序进行全面申诉,恳切希望福州市公安局、检察院和中级人民法院能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改、对国家、对法律、对申诉人敢于负责的精神,对于申诉人所申诉的每一项事实、理由以及所提出的法律依据,都能不躲藏、不回避、不推诿,不耍赖、逐条进行认真审查,并在法定的期限内,给予书面答复和重新开庭审理此案。

  1、请求撤销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0)榕终字第502号刑事裁定和马尾区人民法院(2009)马刑初字第154号刑事判决,依法据实改判申诉人范燕琼无罪,彻底恢复范燕琼的人身自由。

  2、公开认错、赔礼道歉,发还非法收缴、扣押申诉人范燕琼的任何物件和赔偿损坏了的电脑等,并赔偿由此案而另本人代理人申诉人所遭受到的一切精神上和经济上的损失以及身体的伤害。

 事实与理由:

 1、本人的代理人范燕琼所撰写的关于严晓玲案件的两篇文章,全都来源于严晓玲的母亲林秀英及其兄林爱德的上访材料和口述,根本不存在捏造事实。即使本人的代理人范燕琼最终形成的文字和林秀英的口语有所差别,也是合情合理的。

 2、事实上,公民有权利质疑权力机关发布的信息的真实性。难道说权力机关发布的信息就一定是正确的?天气预报就是由权力机关发布的,也经常有差错。地震预报也是由权力机关发布的,不也是有差错吗?因此,应当允许公民怀疑政府信息的科学性和正确性。相反还应当依法保障这一公民基本权利的行使。

 3、两审裁判确认本案诬告陷害罪名不能成立。但法院二审裁判均维护、迁就地方个别领导的批示,官官相护、将错就错,不采信本人的代理人及其辩护律师提出无罪的辩护理由,强行认定本代理人申诉人范燕琼构成诽谤罪。

 4、本人的代理人范燕琼诽谤了谁?诬告了谁?陷害了谁?

  5、福州动用如此巨大公安和司法资源,来抓捕本人的代理人范燕琼,以治罪本人的申诉人范燕琼,这样的执法、司法公平公正吗?

  6、面对完全相同的“事实”和无任何的“证据”,福州市中级法院翻手为云,复手为雨,一副无赖的嘴脸,不屑于自圆其说。

 7、本案就可以事实不清也清, 证据不足也足? 莫非谎言重复即成真理?

  为此,本人认为,虽然说制度是万恶之源的确不假,但是如果福州市中级法院躲在这个恶的源头下为自己寻找个人作恶的借口,本人实在是极端的鄙视!至少福州市司法当局的所作所为让本人明白了本人的代理人范燕琼为什么要争取神圣不可侵犯的权益!

 本人审阅此案材料后更加认为,福州公检法三家沆瀣一气,颠倒黑白,滥用司法权力制造这一起闻名全世界的冤案,旨在官官相护,掩盖公检法办案者一系列渎职违法的黑幕,掩盖自己的罪与错。换言之,法院的判决并非出于法治的动机,而是另有所谋疯狂掩盖警匪勾结的黑幕。

 本案毫无事实依据,实在是“莫须有”的典范,更加是一起彻头彻尾的冤案!显然,福州市中级法院自己心中有数,强加给本人代理人范燕琼头上的罪名并不是以事实和证据为基础。将本人的代理人判有罪是我国法治史上的一个恶劣的案例,如此经不起推敲和逻辑演绎的裁定使中国的法律没有任何尊严,极大的损害中国法律的公信力。

 参考资料:国务院新闻办9月26日发表的《2009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说,中国公民在互联网上的言论自由受法律保护,可以通过各种形式在网上发表言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综上所述:

 福建省福州市司法系统至少犯有八条违犯法律的行为:

  1、侵犯人权,非法拘禁、非法关押。

  2、非法逮捕。

  3、以言定罪,搞文字狱。

  4、刑讯逼供。

  5、剥夺检举权、控告权。

  6、非法审判。

  7、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

  8、毫无事实证据,定罪没有标准,适用法律错误,乱扣笼统罪名,致使本人的代理申诉人范燕琼被非法关押465天。

 本人的代理申诉人范燕琼在福州司法的强暴之下无语问苍天,难道不幸生在中国的一个星斗小民,就只能这样任人鱼肉戕害吗? 福州的司法公正在哪里? 同时,为了掩盖公、检、法办案者一系列渎职违法的罪与错,竟以无辜的群众作替罪羊,伤天害理。

  本人向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福州的司法当局,但这件案子的判决却出乎本人的意外,一是福州当局者竟会这样地卑劣?二是福州的司法竟至如此不公?三是本人的代理申诉人范燕琼,一个无辜的守法公民竟会任人戕害?可见肆意践踏人权的问题在福州无所不在。

 最后,《世界人权宣言》第三条阐明:“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 中国的宪法也赋予公民人身自由权利。

 为此,请求贵院依法作出再审决定,据实撤销二审法院作出错误的定罪量刑裁定,改判本人的代理人范燕琼无罪。恢复范燕琼的人身自由,并严惩在此案中福州市公安局的渎职违法犯罪人员。

 此致

 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申诉人:范燕琼

 委托代理人:陈启棠

 201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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