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时评

以我手写我心,用我们的公民权利,筑成我们新的长城!

  作者天理政论作家、时事评论员和维权志愿者。天理真名叫陈启棠,男,广东省佛山市人。是土生土长的佛山人。在全世界各大网站上用的网名ID叫“天理”。自1998年上网以来,曾任多个论社区的版主、编辑、总编辑、管理员和区长。被称为“最富有批判精神的民主斗士”,是深青首届“十大杰出网络写作者”之一。天理志愿:在自己选择良知的同时,也同时唤醒和激励更多人加入到这正义的行动中来。天理近年在社会发生的一切有影响的灾难事件中写下大量的评论文章,特别是一系列震惊中外的的维权事件中,挺身而出,无私无畏,仗义执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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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April 30, 2010

福建网友发帖“诬告陷害”案,所有律师可能无法上庭辩护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消息:范燕琼、吴华英与游精佑家属3月15日下午得到法院通知,范燕琼、吴华英与游精佑网贴案将于本月19日在福州市马尾区法院开庭宣判。据了解,此次宣判,吴华英的两位辩护律师无法参加,林洪楠律师被停业了,金光鸿律师则因车祸还在休养之中.另范燕琼的北京律师李方平也有事无法去福州。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网站接游精佑哥哥来电,他说,今天上午去了马尾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申请十九日宣判的旁听证。但负责案件书记员不在办公室。他就去找了法院一副院长,这名女副院长没有告知该如何申请旁听。后来,双方发生了言语冲突,女副院长竟叫来了法警。

按照法律规定,公开审理的案件,公民可以申请旁听。申请旁听证的时间,在开庭的三天前。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2009年11月11日开庭时,旁听人员除了几个家属外,都是穿便衣的司法机关人员。《南方周末》记者提前一天申请,也没能拿到旁听证。

范燕琼、吴华英与游精佑三位网民因被控帮助闽清严晓玲的母亲整理控诉材料并上网,而于2009年6月被先以涉嫌诽谤抓捕,后以“诬告陷害”起诉。2009年11月11日,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第一次开庭。由于证据不充分,马尾区人民检察院作了补充侦查。2010年3月7日,补充侦查一个月期限已满,案件的一审审限重新开始计算。就在一审的最长审限一个半月快要期满时,家属才等来了马尾区人民法院的重新开庭的通知书。

2010-3-16 。晚10时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网站首发:zhongmeng.org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评论:重庆市黄市长 你违法了!

  春节刚过,重庆主城区主干道综合整治全面打响,刚当上重庆市市长不久的黄奇帆先生和市政府主要领导对综合整治改造项目进行实地考察。2月21日,市政府办公厅安排大巴车作考察车辆。从实际效果看,大巴车的车窗比中型客车大,视野更开阔,但在考察一些高层建筑的立面整治情况时,仍然有局限。根据黄奇帆的要求,大巴车换成了四周无遮挡的大卡车,这样视角全方位全不受限制,一览无余,更便于考察。2月22日,黄市长和市领导们坐在大卡车的货厢上,顶着寒风,开始了考察。(据2月23日《重庆日报》)

  这事被媒体报道得很热。正面的和拍马屁的,都为黄市长这一举动喝彩。反对的,则认为市长是在作秀。我认为,不管是喝彩派也好,作秀派也好,他们都忘记了一个基本事实:黄市长违法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都得平等地受到法律的约束。如果是普通百姓坐着卡车招摇过市,交警发现了肯定要处罚他;而黄市长一行大摇大摆地坐着卡车行驶在主干道上,交警不仅不去处罚他们,反而为其警车开道——这是不是要告诉重庆市民,《道路交通安全法》只管普通老百姓不管政府及市长?明知违法而为之,试问黄市长的眼中还有法律吗?

  如果知道,黄奇帆为什么还要求属下安排大卡车呢?我想,黄市长可能是觉得,主城区主干道综合整治是“大事”,而大卡车违法载人只是“小节”,偶尔为之,无伤大雅。果真如此,那就错了。的确,卡车载人只是普通的违法行为,通常情况下也不会带来严重的后果。但如果重庆其它的卡车都像这样载客,甚至都市的主城区也都这样,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更重要的是,不管情节严重还是轻,违法的性质都是一样的。

  要构建和谐的法治社会,必须树立法制的权威与观念。只要是法律禁止的,任何人都不能去做。不管他是谁。依法治国,首要的是依法行政。作为政府和市长,更应该率先垂范。古人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在守法方面,也应该如此。《道路交通安全法》之所以规定“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其着眼点是“安全”。“以人为本”就是以人的生命为本。人乘坐卡车不安全,所以禁止卡车载人。而不管“客”是什么人。因此,这一条款的立法原意是针对所有人而立的,而不管卡车是什么单位与使用的性质,严格规定卡车不可能从事客运的。

  另外,有网友认为黄奇帆等重庆官员乘坐的是军车。而军车是可以载人的。从卡车的颜色来看,那辆卡车确实可能是军车,但军车只能军用,在和平环境下而且是非特殊情况下,地方上的官吏怎么可以随便动用军用物资来招摇过市,耀武扬威呢?果真如此,问题就更加严重了!调动军队是中央军委的权力,黄奇帆有涉嫌犯上之嫌,在古时候是要杀头的!

黄市长的确是违法了!事实有三:

  第一、大卡车是不能载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50条,明确规定“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大卡车属货运机动车,所以是不能载客的。

  第二、大卡车压实线行驶了。从照片上看,黄市长的大卡车队伍似有2辆,黄市长坐的那辆打头,后面还有一辆(衙门一把手出动,跟班自然多一些,一车可能是坐不下的)。(最前面应该有一辆警车开路),后面这辆,两个前轮骑压着实线行驶,黄大人坐的这辆,从照片的角度和我本人多年的开车经验,也可判断:市长的坐骑也是压着实线行进了。

  第三、大卡车可能闯禁令了。从《重庆日报》的报道得知,黄市长是在“考察主城干道整治”,据我所知,在城市,特别是大城市,“主城干道”一般都是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的。大卡车不顾禁令行驶,当然也是违法的。当然,也有可能重庆是例外,市区主城干道不管啥车,均是可以随便开。所以,我这儿说“大卡车可能闯禁令了”,而没有说“大卡车一定闯禁令了”。

  当然,说得更精确一点,是给黄市长开大卡车的司机违法了。但是,黄市长明知《交法》规定大卡车不能载客,而自己却上了这大卡车,所以说他犯法了,也是大致成立的。进一步说,身为直辖市的行政第一把手,带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且高调出行,将给重庆广大人民大众乃至全国人民带来极不好的影响:你市长可以犯《交法》,我们也可以犯《交法》。

  违反《交法》,是要处罚的。我想黄市长出行的那天,重庆交警也是没有尽职,没有公正地执法。按理,黄市长等坐的这两辆大卡车,应该被交警拦下来,并进行现场处罚的。但到现在为止,我也没有看到重庆交警那天拦下那两辆大卡车并进行现场处罚的任何报道。《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明确规定:“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现在怎么办?我建议:

  第一、责成给黄市长开大卡车的司机,主动到交警部门投案自首。

第二、黄市长在重庆电视公开发表一个声明,对自己违反《交法》一事表示道歉。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评论员根据网友热议整理

2010.2.25凌晨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网站对福建三网民“因言”获罪的声明

  2010年4月16日,福建网民范燕琼、吴华英、游精佑三人因在网上为林秀英、林爱德等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客观如实的记录(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发帖,被福州市马尾区法院以“诬告陷害”罪获刑。其中:范燕琼被判有期徒刑两年,吴华英、游精佑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中国《公民维权联盟》对福州当局这种罔顾事实,以言治罪的枉法判决表示强烈抗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范燕琼、吴华英、游精佑三人因同情福建省闽清县林秀英女士和家人的不幸遭遇,出于良心与正义,将林秀英陈述女儿遭当地有权力背景的黑势力轮奸致死与自己历时一年多上访无果的情况记录并公诸网络,没有任何捏造事实的行为。他们只是根据非正常死亡人严晓玲的亲属所供述的事实而进行写作和制作。更加没有要“诬告陷害”他人的主观意志。而且范燕琼、吴华英、游精佑三人和所谓的被“诬告陷害”的“受害人”之间根本不存在直接的恩怨仇恨关系,因此范燕琼、吴华英、游精佑三人不存在“诬告陷害”的犯罪动机。

  但福州当局知法犯法,公然抗拒温家宝总理的“要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和监督政府”的指示精神,更加严重违反了中国支持通过的联合国《保护人权捍卫者宣言》中的相关条款。从福州当局处理这件案件中对主要证人林秀英不让出庭作证的所作所为,就可以看出这是一起典型的地方政府封杀言论自由以掩盖公权力与黑恶势力勾结的案件,整个办案过程中都是黑箱作业,严厉打击了国家的司法公信力。从案件开始以涉嫌“诽谤”刑拘,到一个月后变成“诬告陷害”逮捕,直至最后以“诽谤罪”判刑,可以看出福州当局刻意打压公民言论自由的险恶用心!

  中国共产党自十七大以来,以及去年颁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内容中,都反复强调过要保护人民群众的表达权、知情权、监督权。温家宝总理更加提倡“让人民活得更有尊严”, 温总理三月两会期间更加说道:“公平、正义比阳光更有光辉”! 福建当局对福建三名网民的判决是违法的犯罪行为!福建当局违反中国自己制订颁布的《宪法》中“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条款中的承诺!

  对此,中国《公民维权联盟》特此强烈督请福建当局:

  立刻宣判范燕琼、吴华英、游精佑三网民无罪释放并给予相应的国家赔偿。重新调查严晓玲死亡真相,给林秀英的亲属、特别中给广大关注此案的网民、同时也给社会各界一个满意的答案,不要让中央人民政府倡导的“依法治国、以人为本的国策变得灰暗而沉重!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网站

  2010-4-18

敬请关注:高智晟在4月中旬再度失去踪影

高智晟今年3月28号现身,接了不少亲朋好友的电话乃至海外记者的采访,但高智晟都没有提到他为什么没有同妻子孩子和哥哥联系、他岳父也也没有通知他的妻子和哥哥。

这次,高智晟4月中旬再度失踪,在旧的疑团还没有解开的情况下,又增加了新的谜团。时隐时现的高智晟,这次现身时间为半个月。这半个月之后,中国官方,不管是官员还是媒体,还没有再对高智晟再度消声匿迹的消息表示任何态度,做出任何评论。

失踪一年多的中国维权律师高智晟近日在北京接受外国记者采访时表示,为了家人,他将放弃维权活动。香港有线电视新闻台转播了他的有关表述。相关的维权人士认为,高智晟放弃维权的言论不影响国内维权运动的发展,而且尊重高智晟先生个人的选择。

中盟维权2010-04-30

天理和广大网民一致强烈要求:

-------封杀一切对中国玉树救人的歪曲报道,一切按中共中央的媒体报道为准!

比如最近有人说在玉树救人的都是僧侣,武警战士只是在僧人发现幸存者后把僧人赶走后上来抢功这样无耻的报道;有人更加说英勇的武警战士在救灾中偷藏獒。这简直是胡搅蛮缠、立心造谣中伤。我们广大网民不能再用鸵鸟政策,听之任之了。

网民[巴秃尔]再次重申:“救灾的主力是解放军官兵和志愿者,作秀的喇嘛至少是别有用心的!”我们广大网民要用中共中央的媒体报道为准,正确引导舆论导向,让一小撮不明真相的网民回到正确的立场来。凯迪最著名的网民[巴秃尔]指出:西方老百姓被长期洗脑对我国中央的媒体报道偏见根深蒂固,这样的报道只是加深了这种成见。但广大革命网民被西方传媒的宣传日渐产生对中央的媒体报道的偏见就不可轻视了;这些不实报道通过境外渠道再转回国内被一些心怀鬼胎的人利用,那就更危险了。

所以,以网民[巴秃尔]为首的广大网民一致强烈要求:对玉树救人离开中央媒体主流的不实报道和跟帖,一经发现,应由专门管理部门将其造谣的可耻行为通布出来,隆重报道,。同时公开宣布处罚方法:对团体诸如报社电视台,取消在国内的采访经营权, 并即刻关闭办事处;对违规个人或网民,也应点名批评,同时封锁ID吊销其发言资格,严重的,交给警方进行立案惩处;对团体及个人均应处以一定的罚金,并责其公开道歉,否则以在国内资产抵扣或对当事人拘押直至履行处罚。

凯迪著名网民[巴秃尔]和小网民:天理

2010-4-24

[中盟评论] 准确分析:王家岭矿难为什么官方不敢公布获救矿工名单?

  王家岭煤矿出身显贵,身后有山西焦煤和大型央企中煤集团做靠山,又是国家和山西省“十一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勇夺第一”是他们的口号。这样的大型央企,拿着丰厚的利润,制造的却是山寨煤矿。从各种报道中不难看出,从设计到施工到监理,都是漏洞百出......在此不必多说。

  现在主要说一下井下施工人员,可以肯定的说这次井下作业人员,就像我们街边的装修游击队一样(绝无不尊重之意之意)。已经有报道说是老乡相互介绍来煤矿的,有自己找来煤矿打工的,没有任何培训就参与施工了。更不要说什么简历啊, 在册登记啊的。了解这样的工人队伍的人一定知道,他们之间是不熟悉的。

  我想最基层的班长,工长什么的也不一定很清楚他所带工人的详细信息,最多就是什么黑子,二狗这样的称呼。我想这样的情况在这个山寨工程中不是少数(高级负责人承认了是层层转包)。按官方的高智说法是为了矿工着想,以上的施工人员结构是事实存在的,官方别告诉我什么去查什么工资表,那是扯淡,工资都给的是包工头,简单地说就是一个小头头带领多少人下井,干了多少活,上面一层包工头直接发工资给他,具体怎么分那就另说了。

  现在问题就很明了了,这样的人员解构链一环断裂可想而知。具体什么人被救,什么人遇难,就只有大概的数字,具体人员信息就是一本糊涂账。有的人以为打工者很有钱,时时在和家里联系是吧?那么就太不了解底层打工者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官方公布出一个靠谱的名单是很难的,公|安部门效率在高也是有难度滴!谁能保证这次矿难的家属都是在这次矿难之中被救或遇难者的?

  王家岭矿难本来质疑问题就大,如果在出现乌龙...?什么阳谋阴谋都不必谈了!

2010-04-13

[转帖]比独裁者更加独裁的格丘山

萨刘邦/文

什么叫“独立”,康熙字典的解释为:“不受任何干预,独来独往、不受到限制”之意。独立的论坛顾名思议就是一个不受任何人干涉的论坛。不受任何人干涉的论坛也就是自由言论的论坛。中国大陆自称是民主自由,网络的言论自由比它国的好五倍,但网上言论要封得封,要杀得杀。如此看来,所谓的言论自由也是欺世之谈。真的能够独立的论坛又有几个?

真正有水平管理论坛的斑主、管理员,不是看网民说些什么,不是要封杀什么的言论。而是要与网民推心置腹交谈沟通,达到大家一致的认识。更加不是动不动因意见不合就利用自己的权力封杀网民的ID。这样做,与国内的新华网同一德行,也是独裁者的标致。

名号称之为“独立”论坛的首席斑主格丘山,利用它手中的权限封杀网民,这与独裁的中共有过之而无不及。皆知国内的论坛要封杀网民ID时,也做到先警告后封杀锁死。如今独立论坛的首席斑主格丘山唯我独尊,根本不把论坛的管理原则放在眼内,随意对不同政见的网民大加封杀,真的是比独裁者更加独裁!

老夫本来以为独立论坛是海外民主人士办的,看到格丘山在独立论坛上的所作所为,本人倒认为独立论坛是中共在海外开设的一个钓鱼坛,目的就是从格丘山这种人手中,将国内外的异议人士的言论钓出来,好让日后中共能有证据清算这些民主人士。看来,中共在格丘山和独立论坛身上下了一盘很大的棋,格丘山这次可算得是心与其愿了。

独立论坛这次亏大了,民主的真谛就是从言论自由开始。论坛封杀网民的言论自由,怎样称之为独立?又怎么样叫民主?独立论坛这样卖羊头挂狗肉的开坛方针,岂不是笑掉天下众人的大牙?什么独立、什么民主都给格丘山败光了。还要搞什么秘密斑主?依老夫来看,你们不如挂个新华网海外论坛的牌子就名副其实了!

从独立论坛首席斑主格丘山的一贯言行来看,所谓的海外民运人士也不过如是。也是中共的一条看家狗而已!同时也是残害中国民主运动和中国国内维权运动的先锋打手。寄予海外民运的同仁们,你们若是想要在国内民主运动中立足,首先一条就是一定要将象格丘山这种败类清除出民主运动的队伍。要不,海外民运要在国内有可以作为和发展的话,也只有是一个梦想罢了……

2010-4-13于上海

(转帖)跟着余杰走,一世不用愁

惊闻有一部分人要推余杰上位,顶替刘晓波空出来的位置,哗,好,真的好得很。倒高的真实目的露出马脚来了。说白的,就算刘晓波没入老共的牢房,刘帮他们不搞臭高先生,便没有抬头的一天。本来刘帮他们借刘晓波的08宪章余威的确是拉到一些支持者,可惜刘帮他们太过急功近利,抛出那没有敌人的降书出来当圣经,更加离题的是动不动就扯08宪章出来当大旗蒙人。

在发现高律师在五台山后,刘帮以为有机可承,但人们已经认清楚他们刘帮的真面目,炒作了几天就草草收场,结果搞到现在树倒猢狲散。只有刘晓波的国外代理喉舌张鹤慈在独力支撑。现在刘路在残害严正学生不如死后也溜得一去不复返了,刘荻呢,在自由中国与方国安打情骂俏、醉生梦死也管不了那么多,还有一个冯岩,为向国安举报维权的刘沙沙的事搞到焦头烂额。真的是早知今日、何必作孽呢?

说到余杰,老夫不得不说一下有同道说过的话:有人拿余杰和妓女相比,说妓女出卖肉体,余杰出卖的是灵魂,妓女比余杰高贵。但老夫看未必!妓女承担的风险远远高于余杰,她们可能遇到性变态者的施虐,她们有可能感染性病、爱滋,他们有可能被黑社会讹诈,她们有可能被警察罚款。她们没有后台,她们遇到任何倒楣的事情都只能自己兜着,法律不会保护她们,“好人”不会同情她们,她们没有尊严,她们没有脸面,但是有一点,她们不在乎别人叫她们为“鸡”、婊子、卖B的等等难听的称呼,因为既然选择,就要勇敢面对。

在这一点上,体面的余杰就远远没有下贱妓女的风险了。余杰码几只字就可收几百元美金的稿费。余杰出国象乡村赶集一样容易,余杰还是什么国内私人教会的领袖来的,余杰还有什么是国内维权运动的什么创始人等等的一大堆光彩夺目的称号。简直可以光宗耀祖,那象妓女这样躲躲藏藏、见不得光的?余杰不高贵谁高贵?

所以,有人要推余杰上位,顶替刘晓波空出来的位置,好!老夫绝对支持,反正老夫对民主运动也已经死心了,那就出来跟余杰混,希望在余杰的领导底下,能混口安乐茶饭,以免天天胆战心惊地过日子,同时也不必给政府和党添麻烦,给和谐社会添乱。反正是:跟着余杰走,一世不用愁!噢阿噢......噢阿噢......

萨刘邦2010-4-27凌晨于上海

标题:五一的颂歌:和谐的盛会

文/天理

[中盟评论]为什么幼儿惨案官方一片缄默?

  4月29日上午9时40分,江苏泰兴市泰兴镇中心幼儿园发生砍杀幼儿恶性事件,一男子闯入园区,砍杀32人。行凶男子徐玉元,今年47岁,住泰兴市泰师路18号。为泰兴本地一名无业人员。案发时,案发地距离仅有5分钟的步行路程泰兴镇派出所警员,却在27分钟之后才抵达现场,而且没有佩带制服凶徒的器械。事发后,官方报道称凶手是因为口角临时冲动,并且称幼儿园还没有人死亡。

  江苏的《扬子晚报》对于泰兴血案却隻字不提,《江苏日报》、《新华日报》亦不见泰兴血案报道。只有泰兴电视台新闻则仅报道江苏省委书记梁保华等一众官员赶赴病房看望受伤幼童一事。另一方面,内地媒体记者昨日纷纷接到报社的撤退通知,有5家媒体近10名记者在经历“泰兴一夜游”之后被迫离开。

  凶手杀人动机是房子动迁,而他所得的钱很少,他找到警局讨说法,可是当局人没有理会他,于是他打电话恐喝要杀人报复。据凶手的邻居透露,案发前晚也就是4.28,一伙人去凶手家中将其殴打一通。为了报复社会他选择了杀人!有市民一针见血指出,王永来行凶案是因为拆迁而导致绝望,要疯狂报复社会、才发生这起震惊中外砍杀幼儿的惨案。

  最令人愤怒的是,由于泰兴政府封锁徐玉元429幼儿园行凶案的消息,家长要求对自身消毒后探望受害儿童,被医院拒绝。禁止受害儿童家人探视,造成了受害儿童家人情绪的极大波动。与此同时,泰兴地方政府到目前为止仍未透露孩子的伤情,医院告示牌一直说没有任何儿童死亡。但对于是否有孩子死亡,泰兴政府报道相互矛盾,而现在又突然失去了后续报道,没有任何可靠渠道获得信息,导致了民众的情绪失控。

  昨晚,也就是上海世博会的开幕的4月30日晚,忍无可忍的江苏泰兴受害者家人及关注者终于在文化广场、人民医院等地举行示威游行,当民众游行汇集到泰兴市人民医院时,开始静坐抗议,部分愤怒的民众砸毁了医院的玻璃,医院大厅内碎玻璃遍地。游行民众反复高喊:“我们要真相,我们要宝宝。”一个孩子的家长举着标语:“杀贪官英雄,杀孩子狗熊。”标语很快被警察撕掉,泰兴中学的部分教师和学生也举着蜡烛参加了4月30日的游行、静坐,事件可能在五一节升级为民众对于泰兴政府这种欺上瞒下的施政爆发更大范围示威游行浪潮。

  为何泰兴政府对幼儿惨剧缄默?要解开这个迷团,得从从泰兴市政府的施政黑幕说起。2010年3月31日下午2时,位于江苏省泰兴市泰兴镇延令新村蔡庄12号,近80岁的老奶奶家,遭到泰兴市公检法、拆迁办、泰兴镇镇政府,村委会一行组织公务人员近400人的前后夹攻包围,他们派了消防车、救护车、推土机、挖掘机,有的翻围墙,有的爬屋顶,将正在睡梦中穿着内衣的老奶奶连拖带打、拷上手铐,强行押上车带走。在房屋四周拉起警戒线,半小时后将老奶奶和房屋夷为平地。老奶奶的儿子不服讨说法,却以莫须有的罪名拘留15天。老奶奶辛苦大半辈子的私有财产,被泰兴市政府分文不出,强行拆除!

  泰兴政府对本籍人凶残,对外籍人也一样丧尽天良!2009年11月4日,正在家中的山东籍男子李连成,被几名自称是“公安局的”穿便衣男子带到泰兴市。12月3日李连成的妻子李彩云突然接到了泰兴警方的通知。这次她终于见到了丈夫,但李连成他却躺在泰兴人民医院的病床上死亡了。家属怀疑其在看守所内经历了与云南玉溪男子李乔明“躲猫猫”事件相似的遭遇。

  这次幼儿惨剧的起因,将揭穿泰兴市政府以往种种盛世的谎言,要掩盖泰兴政府他们种种施政的黑幕,肯定要堵塞人民的嘴巴。于是乎,利用维稳的遮羞布,除了用公权力赶走其他的媒体之外,买通百度等网站全面封锁消息,将有关网上所透露的幼儿园内幕全部删除,幼儿园的录像带可能已被销毁。

  泰兴政府对发生的幼儿惨剧起因一事想欺骗世人,强行拆迁惹祸案发累及无孤你们的良心何在?封杀死于非命的小童数字目的在何?禁止受伤小童家长见面目的在何?是不是怕你们的丑行给受伤的幼儿和老师捅出来?是不是你们心虚有什么见不人的丑事怕见光?是不是怕掉你们的乌纱帽?如果是,那么泰兴政府你们与凶手一样丧心病狂,那么泰兴政府你们才是真正的的杀人犯!你们这种欺上瞒下的行为将会被世人所唾弃。

  盛世了,被城管追打,一日三餐也成问题;盛世了,房屋被强行拆迁、还被暴打一顿、连遮风挡雨的地方都失去;盛世了,各种摄人心魄的司法暴力层出不穷、连怎样死也不知道;盛世了,有法不依、权比法大,专门修理不听话的人,连言论自由也是假的;面对这个有法不依、欠缺公平和贫富分化严重的社会,可以说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发生惨绝人寰的事件。这个盛世社会已经酝酿成为恶性暴力事件的土壤。在这个欠缺公平与公正的社会体制不,当局如果还不再进行革新,泰兴幼儿惨剧悲剧肯定将会在泰兴以至中国国内越演越烈。千万个徐玉元杨义这样的歹徒还会继续作恶、行凶杀生。

  泰兴是江苏泰州下辖的县级市,而泰州是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的出生和成长地。4月30日晚在热烈的掌声中,胡锦涛发表了题为《欢聚世博盛会 共创美好未来》的祝酒辞。这一刻,绚烂的火树银花、姹紫嫣红地在黄浦江岸边腾空绽放,哗!好一个和谐的盛会。但不知4.28惨案的亲人和国内失去家园的冤民是否会融合在这场视觉炫目极致的盛宴,答案很快就会揭晓,人们将试目以待。

  2010-05-01于佛山 首发:中盟维权网站zhongmeng.org

[天理]杨义一刀划长空

文/天理

 天下仿佛是一个棋局,饭局,游戏之局,有游戏规则的局就很平稳,没有游戏规则的局,赢家通吃,输家饿死的局,就总会有人掀翻这棋局饭局游戏之局。司法黑暗、强迫拆迁之火光与刀光,就是局之下的压力反应,而且,这仅仅也是蝴蝶翅片煽起的开始。如果非要把局中人逼成这条路是唯一的出路,那就等着吧。

 义,即正义。反抗暴力毁坏个人之财物,乃是正义之举。见兄弟手足被欺凌,不顾自身安危,敌众我寡悬殊,挺身而出,手刃敌酋,乃是义薄云天、至情至性的举动。为杨义兄弟的行为感动!当人的生命要离去、当灵与肉分离的那一刻,贵的与贱的,雅与俗,美宇丑,有权的无势的一律平等,不存在着任何的差别。

 比如拆迁自焚,从唐福珍,席新柱,到东海九旬老翁,到无锡女士,自焚有用吗?自焚除了烧到了自己,吓到了家人,不能撼动拆迁者的一根毫毛。所以我说必须向复职的著名城管钟昌林局长发出祝贺的,正是他,堵死自焚的一颗伟大的基石!真的要感谢党和国家培养了钟昌林局长这么个好干部,正是他钟昌林救了很多想要自焚冤民的性命,同时也给国家节省了不少汽油和酒精。

 同是悲剧,在绝路面前,杨义先生没有自焚,他想必知道自焚没有作用。宁愿选择抗争昂首挺胸迎着挨子弹的悲剧,而不是唐福珍自焚的悲剧。杀死的是邪恶,是正义的行为!这件事情发生了,终于拉开了官民战争的序幕。老毛早就说过了:那里有压迫、那里就是反抗!从自焚到行刺,这是一个伟大的转折点!从此以后,强拆将以荷枪实弹的保护,强拆肯定是越来越疯狂!可能也再也不会出现强拆人员的被刺事件,但强拆强拆人员的心却是胆战心惊。

 自由之花是用鲜血来灌溉的,特别是在这样一个逼死弱者仍不知悔过的社会里。当他们发现自己的性命其实并不因为他们所站的立场而得到特别的保护的时候,也许才会有些许醒悟吧。人人如果感到自己活的没有意思的时候,会有什么激烈行动,这将是无法预料的。俗话说,勇气一出谁胆寒?中国老百姓,不是没骨气的!要他们知道,欺压百姓是要掉脑袋的!因果的报应就是你不给别人活路,你自己也没有活路!

 司法的不公和绝灭人性的拆迁风暴,已经让平民百姓丧失了生存的起码基础,如果这种不幸降临在我的头上,我一定不会去找媒体,二不会去上访,三不会去自杀,四不会为难小喽罗。我只会去给那些伤害我的土匪头子制造不幸。我要让他们的父母痛失子女,让他们的孩子痛失父亲,妻子痛失丈夫!只有“轰”的一声巨响,大家一起下地狱吧!

 强拆人员肯定吸取教训,城管都在讨论配武器,估计下一步轮到拆迁办的拆迁也要配武器了。这样也好,到时候大家都拿武器,那这个社会就该要贺喜了。伟大的革命导师列宁同志说过:“被压迫阶级如果不努力学会掌握武器、获得武器,那它就只配被人当作奴隶使唤。”上帝永远是公正的,每个人都应得到他配得到的命运!他们会为生命尊严博得了掌声和鲜花!

 从顺,从听话,到不妥协,到自焚,再到挥刀自卫,这是一个艰难曲折的过程,是民权觉醒的过程。庞大而暴戾的机器在无序地运转,英雄就会适时地出现,力挽狂澜,这个时代必将会催生越来越多的刺客。同时有一个理论:如果犯罪的成本高,犯罪的人就少,杨大侠这七刀增加了拆迁部队的犯罪成本,如果拆迁部队每一次出动都会招致报复,那他们以后只能放弃武力。或者学会做一个文明人,坐下来与人民协商。

 中国的律师们和作家们,为杨义士站出来呼吁并辩护吧!一百多年前,左拉为“德莱弗斯案件”不惜亡命英国,至死抗争;难道一百多年后中国的作家和律师还不如左拉吗?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从理论来说,“执法者不执法,杀人者也不用偿命。”让流氓拿命来换土地。这是用嘴巴和法律讨不到说法的必然结果,杨义何罪之有?若是这个恶劣的社会体制不进行革新,民不能选官,官肯定不会为民,悲剧肯定将会越演越烈。千万个杨义这样的英雄事迹还会继续重演。

 正是:杨义挥刀问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向勇于反抗暴政者杨义致敬!

 附记:昨天江苏泰兴一幼儿园又发生事儿如梦方醒,不得不写下这文章!

 2010-04-30于佛山 首发:中国公民维权联盟论坛zhongmeng.org

Wednesday, April 28, 2010

[天理]惊骇:西安碾压女交警的原是通缉犯?

文/天理

  据西安警方宣称,昨日,发生在西安市的“424”案件侦破取得重大突破,西安碾压女交警的肇事司机是公安部 B级的在内蒙古杀人潜逃多年的通缉犯,目前有一人投案,另两人潜逃兰州警方正前往兰州抓捕。

  据公安部网站显示,落网疑犯马志明此前在内蒙古伙同他人杀死1人潜逃,被列为B级通缉犯。碾轧女警可能涉嫌故意伤害或暴力妨碍公务,警方今日召开发布会公布案情。肇事奔驰属榆林一公司,马志明曾是该公司法人代表,是现公司老总的哥哥。晚上10时许,涉嫌肇事逃逸的司机在外地被警方严密控制,并将连夜带回西安。截至记者今日凌晨零时发稿前,除司机外,另有多名嫌疑人被警方在西安及外地控制。

  对西安警方上述的说法,本人一头雾水,如坠落在被“强奸”不知所云中......难道又是个例外? 这个公安部网上追逃的牛B级通缉犯知道 大隐隐于朝?那也不至于开着套牌警车压警察呀?本人出离的震惊了:公安部通缉逃犯——驾驶价值130万奔驰越野车、套用政法委书记车牌、大街上闯红灯、轧女交警!犯罪气焰太嚣张了!这个“通缉犯”果然胆大包天,被通缉着,还不低调点,套着枢机车牌压警察!不是一般的嚣张啊!更加牛B的是:通缉那么久不自首,压了警察去自首,看看这个智商还开套牌车 还是好车?佩服!佩服!

  本来西安“4•24”案件,在陕西乃至全国产生了强烈反响,在警方查扣嫌疑奔驰车后,案件有了重大推进。然而,警方对案件的侦破也越来越保密。早时的报道是:“警方已初步确定驾车逃逸的嫌疑人可能并非车主本人”,“至于该车是公车还是私车等细节问题,警方不愿透露”。

  哈哈,天朝古都又有好戏看了!他们一次次的在侮辱人民的智商!

  史上最牛的通缉犯。公然在闹市区闯红灯,压警察,你们来抓我啊。据称,这个通辑犯还在一个监控摄像头下换车牌,太牛了。一个通辑犯跑到弟弟那里不是找死吗?还整天开个豪车满大街跑。真不相信是罪犯的胆大还是西安警方无能?

  轧女交警通缉犯?到底是“食肉者”弱智,还是我们弱智? 当地官府这个理由找的真不错,确实有政法委的水平,高,实在是高!好家伙,由零时工改为通缉犯了!真的是升级版了!欲盖弥彰,找个替死鬼!这通缉犯本来可能就是秋后问斩的,现在拿来救急维官了。找个快死的,然后最后利用下,原来养着杀人犯是很有用的,不抓就是好,危急时拿出来用一下,用到刀口上。

  看看这些关键词:豪车 警用牌照 西安 套牌 华阴政法委书记 西华门 碾压女警 通缉犯!我想,有脑子的通缉犯,尤其是伙同别人杀人的通缉犯,尤其是弟弟有点钱的通缉犯也不至于开着豪车,尤其是套了警用牌照的豪车,尤其是套了政法委书记警用牌照的豪车,尤其是开着套了政法委书记警用牌照的豪车在省会西安的政治中心越线闯红灯碾压女警!真的又是一件百年不遇的新鲜事。

  这真是个B级通缉犯呀? 牛B级通缉犯呀?咱们的新闻为什么总是缺乏逻辑性呢?为什么总要吸引不明真相的群众要围观呢?每年公务员考试那么严格,为什么就能让这么多没有逻辑性的人考上、 并且每年给公众这么多缺乏逻辑性的解释呢?

  若果是真的,那么这个结果说明了一个道理:就是开特权牌照的汽车,极有可能是罪犯开的,包括已经通缉的将要通缉的。这个弱智居然不知道罪犯见了警察就逃跑的“习惯”?强行逃窜,又不是没事开车就去压警察!碾压交警就是为了逃跑,居然还投案了?我靠!看来开特权牌照的不一定都是好人!

  有了上述的推理,那么下一段的内容应该是:英勇干警追捕通缉犯,通缉犯拒捕,通缉犯嘛,而且还是杀过人的,抓住了直接当场击毙灭口!审都不用审一了百了。就算电视上看到这个新闻屁民们也不敢站出来说破,这是最好的结局,符合科学发展观,群众极度满意,领导放心,实在是太有才了,不得不服!若是不能当场击毙,这个通缉犯很可能会在看守所畏罪自杀,因这祸闯得太大了。

  唉,这年头,要发财要开大奔,看来只有干通缉犯这行了。大家就歇了吧,既然条件谈好了,也有人顶缸。不用多久,女警察就会认出、确认轧她的那人就是通缉犯......这老陕公安胆子真的够大,人也聪明......不过这案子咋和周老虎案、早些年的宝马彩票案那么像呢?真的是什么 “人间奇迹”都可以创造出来。

  编剧太没有专业精神了!是不是找个通缉犯来顶数?到底还是要加强队伍建设,昨天出个俯卧撑,今天搞个通缉犯,智商越来越低!内蒙古那个雌性检察长“借”的车也是当地某公司的,同出一辙啊。通缉犯杀了人不自首,却因为撞了女交警而自首?西安警方扯淡吧!这杀人犯竟然可以套了市政法委书记的车牌?他怎么知道的?居然还撞了女交警才落网?此前为什么抓不住,非要撞了女交警后就马上抓了?是不是抓个杀人犯,反正都是死罪了,逼他多认一条罪,一枪崩了死无对证?

  这才叫有能力,一般的小官,想都不敢想,嘿嘿。。。。。在清宫戏中这样的情景真多。最后的内容就是:开庆功会,戴大红花,表彰各路英雄,发奖金!对此的怀疑,不是我不明白!而是这个什么都是国家机密的社会变化得太快,越来越觉得自己是个火星人,为什么会怀疑“真”的东西?是不是因为隐瞒真的太多了?是不是D有公信已经丧失殆尽了?

  或者说事情会不会是这样的:通缉犯偷了奔驰车,又从别的车上偷了车牌,然后仓皇逃窜,我英勇的女交警一眼就识破了他们的拙劣伎俩,毅然奋不顾身的伸出美丽的右臂,希望能阻止他们在犯罪的道路上越滑越远。但是丧心病狂的通缉犯并不甘心束手就擒,疯狂的扎断女交警美丽的手臂,趁女交警昏迷之际继续逃跑。我威武的公安人员闻讯立即展开了全城大搜捕,霎时间只见城市乡村大街小巷到处都是我公安人员威武的身影,通缉犯见此情景吓得魂飞魄散肝胆欲裂不得不乖乖自首。

  又或者是政法委书记碰上轧女交警这档子事,不好交差,正一筹莫展。所谓天无绝人之路,此时政法委手下的公安局长刚刚抓了个通缉犯。局长急书记之所急,连忙约书记到某洗浴中心。局长如此这般一番建言,书记遂笑逐颜开。局长返回局子里,立即提审那犯人。循循善诱,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犯人遂笑逐颜开。于是,主贴的新闻出炉了。

  对此,本人不是福尔摩斯,因为神州大地,每个故事都充满神奇与诡异!搞了半天还是不明真相!有谁来解答我????

  2010-04-29凌晨于佛山

首发:中国公民维权联盟论坛中盟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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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奔驰车拖行女交警20米 辗断其胳膊逃逸

来源: 京华时报

核心提示:24日,西安市26岁的女交警被一辆奔驰越野车拖出约20米,奔驰车从她胳膊上辗过后逃逸,女交警右胳膊骨折。交警大队调查发现车牌号系华阴市委政法委书记,但该车号对应的是一辆别克车,并非奔驰越野车,至于该车是否套牌车,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

调查肇事车是否套牌

昨日下午6时,张昂已被送进手术室。据了解,张昂系江西人,几年前从西安一大学毕业后参加了公务员考试,后被录入交警系统。

事发后,警方立即在全市各主要路口和可能逃逸的路段,对所有嫌疑车辆进行严查。

昨晚,根据目击者提供的车号及相关情况,通过车辆登记信息资料,莲湖交警大队调查发现,这个陕O01696的车牌号,系华阴市委政法委书记的车牌号,但该车号对应的是一辆别克车,而并非奔驰越野车,至于该车是否套牌车,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本文来源:京华时报 )链接: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10992400/


附件:二  奔驰碾压女交警三嫌犯落网 肇事司机疑为通缉犯

涉嫌肇事逃逸奔驰越野车被查获后,警方很快根据该车的信息查询到,ML500奔驰越野车系陕西榆林某机电设备公司的车辆。据悉,从涉嫌肇事车辆被查获后,警方根据线索连夜兵分多路展开调查,很快三名涉案人员被锁定。同时警方迅速展开全力缉捕三名涉案人员的工作。鉴于警方的强大攻势、震慑和媒体的宣传,昨日早上一上班,肇事车上一名涉案男性人员已经向警方投案。

26日18时20分许,涉嫌肇事越野车被警方拖到了交警莲湖大队,经过警方痕迹专家连夜进行技术鉴定和实际测量,证明型号ML500奔驰越野车系陕西榆林某机电设备公司的车辆。同时在发现涉嫌肇事车停放地点的监控录像也显示,该车进出时悬挂的是陕O01696的牌照,可是在4月24日下午返回后却变成了陕KZR088。警方在确定了涉嫌肇事车辆后,迅速调动西安市公安局刑侦局近20名精兵强将和交警部门、公安部门的多种警力,连夜兵分多路在全市范围内排查追捕“424”肇事越野车上的涉案人员。

经过警方大量的走访排查、取证,涉嫌肇事的ML500奔驰越野车车主被警方控制。昨日早上,警方一夜未休息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8名富有经验的民警赶赴陕西榆林,追踪涉案人员和调查ML500奔驰越野车的具体情况。在此期间,有知情群众还向警方提供,涉案的1名嫌疑人曾在机场附近出现过。警方获悉后,立即出动迅速缉捕,但是,截至记者发稿时,这名涉案人员还在抓捕之中。

昨日早上一大早刚上班,一名中年男子就走进了“专案组”,自称姓王(音)的男子说他就是当时ML500奔驰越野车上的一名涉案人员,要投案自首。“专案组”马上对该男子进行了审讯,该王姓男子面对民警叙述了4月24日西华门十字女交警张昂检查该车并要求出示驾照等手续时,所发生的整个细节。慑于警方强大的攻势和威力,最终他选择了投案自首的道路。

昨日晚上22时许,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警方正在根据该王姓男子的交代,对其他涉案的人员连夜进行抓捕。今晨1时许记者获悉,在逃一男一女两名嫌疑人在兰州被警方抓获。其中司机马某2008年在内蒙古杀人后潜逃,是公安部上网通辑的B级逃犯。肇事车辆是以单位名义注册,系个人财产。西安警方已在赶赴兰州途中,今日有望将两名嫌疑人带回。(记者晁阳)

链接:http://www.chinanews.com.cn/gn/news/2010/04-28/2252234.shtml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关于游豫璟被警察骚扰的声明

据了解,昨天(27)晚上9时许,游豫璟和她的堂姐及另外一位女生正在复习功课,准备高考,突然有便装警察敲门进入,一开始说要查暂住证,告知都是福州市人,又要看身份证,被游豫璟严正拒绝。

对上述发生的事件,中国公民维权联盟全体成员和义工认为,在胡温的中央政府极力推行维稳的时刻,福州市警察骚扰游豫璟与胡温中央政府的政治主张形成强烈的反差。此事是福州市警察有心介入对范燕琼、游精佑和吴华英三人家属进行迫害的先兆。

因此,中国公民维权联盟全体成员和义工强烈要求福州当局停止其欺上瞒下,胡作非为对范燕琼、游精佑和吴华英三人家属进行的迫害。同时警告福州市地方政权,应当清醒看到在福州范燕琼、游精佑和吴华英三人冤案中国内网民的态度,水可载舟也可覆舟。福州市地方政权的所作所为,足以动摇胡温中央政府“依法治国、以人为本“的公信力,其后果将不堪设想!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全体成员和义工再次要求福州当局无条件释放范燕琼、游精佑和吴华英三人,迅速将清查严小玲和死因,将真正的犯罪分子绳之于法,以疏民怨,以昭公信,并将其结果公诸于世,以平民愤。而不是相反将镇压的矛头对着反抗黑恶势力的人民群众,力图真正实现温总理所强调的“公平与正义比太阳更加光辉“的政治主张。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全体成员和义工强烈要求胡温中央政府立即采取果断有力切实有效的具体措施,保护范燕琼、游精佑和吴华英三人的家属,以免遭到福州当局的残酷无情的迫害。同时保证不再发生类似事件,不要让“依法治国的希望成为泡影。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

全体成员和义工2010-04-28

Monday, April 26, 2010

站起来与跪下去---------下跪悲剧何时能落幕?

文/天理

  辽宁庄河千人下跪上访,市长被责令辞职。24日,辽宁庄河市长孙明因对4月13日海洋等社区居民到市政府集体上访事件处置失当,被大连市委市政府责令辞职。(中国新闻网4月24日报道)

  同是下跪上访,不同的时段、不同的人数有不同的遭遇,或者说更加是天渊之别。庄河千人下跪上访,庄河市长被令辞职,而南平妇女下跪上访,下跪人却拘留十天。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庄河千人下跪上访是属于集体性质,南平妇女下跪上访是属于其“个人行为”。古语云:罚不责众。千人下跪是群体事件,要妥善安处理。一人下跪是刁民恶妇,要重点打击。

 在孙明市长的眼里,千人跪拜礼只是一场刁民找渣的游戏,绝对不能当真。那么在雷春美市长的眼里呢?这下跪的恶妇是给脸孔她看,令雷市长在医院的作秀表演砸了锅,这是万万不能饶恕的。这些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公仆们,对百姓下跪拜礼心态却是一脉相承的,也就是说冷酷无情。人格自残式的下跪悲剧何时能落幕?难道说非要逼得民众走投无路,以毁灭者的姿态出现才肯罢休?

 另有一条强拆的新闻,北京延庆县延庆镇自由街村一户村民住宅遭镇政府强拆,当时拆迁方动用的工具包括干粉灭火器以及砖头、石块,还上演了上房揭瓦的把戏。当这些强拆者把房主拉出来痛打的时候,周围的村民在警察的旁观下实在是忍耐不住,最终出手救人。当事人最后还有命起来跪谢高邻。比之那些直接被埋在土沟里、烧死在房屋里的人来说,运气总算是好之又好。其实看得出来当地政府虽然动用了蛮力,只是调兵遣将的经验不足,未将拆迁进行到底。

 但本末倒置的是,领导强拆的当地镇政府官员却如是说:“他(被拆迁者)应该跪,他愧对政府、愧对村民、愧对现场的工作人员。”俗话说:未知心腹事,已听口中言。看一看公仆的嘴脸是如何的丑陋?当一个城市的市长看着他的臣民们为求取他们应得的公平而下跪拜礼时,那么这个城市的施政者就得要三思了。若是把自己的利益构筑在他人的愚昧和丧失人格尊严之上,让老百姓生活在一个没有公平和正义的社会环境里,是如何的残忍和无良?

 在这个奥运金牌第一的体育大国,按道理应当说人人身强力健,但如今人们看到的是到处都是“骨质疏松症”的病人。他们大多没有找到要找的“公理”,更加没有找到要找的“青天”。在这个“强者通吃”的社会里弄,唯一只有认命吧,只是生不逢时、心力憔悴,万念俱灰。用燃烧的身体来表达抗议。公安局副局长强调,这不是一起集体自焚事件,而是程建忠(自焚村民)用点燃的汽油袭击干部和警察的事件。依然也被认为这是向政府要挟,继续上访吧,似乎是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一旦走下去就伴随着数不清的失望与苦难。下跪吧,搞不好拘留迫害送精神病院。

 对于上述的种种现实,有的人还耿耿于怀认为是自己的命不好了,谁让你不幸生在中国?但我不认同。一个公平稳定的社会,应该在各阶层之间提供一条可兹升降的公平管道,给底层以信心。但现在随着中国社会阶层不断分化,贫富差距迅速扩大。有理由推断,弱者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面对着这样一个野蛮无良的极权,人们除了去抗争就别无出路,人们也不愿选择这条路,然而,人们没有其他的选择。

 因为下跪是奉承自己过去瞧不起的东西,它的出现还使这个民族自己作践自己。那么这个民族何来有应有的尊严?因为专制政府为了维持专制的统治,必然要进行灌输这种奴化教育和君臣的愚民教育,这样做的必然后果是人们不仅被压迫、被奴役,而且还被剥夺了做人的尊严,剥夺了人之所以为人的基本特征,使人堕落到一种非人的地步。压迫必然会反抗,他们临近绝望的挣扎和长期祸害所积聚的矛盾和怨恨、仇恨,总有一天会象火山一样爆发。

 逼良为娼你还有选择吗?回想中国五千年的历史中,有几代人一生没有经历过兵荒马乱?死于无辜的不计其数,很多人莫名其妙死了而什么也没有改变。若果人们将来有幸为自己的权利和尊严而死,至少还有一点赌赢的希望,一则为自己生不逢时报仇,二则没准还为后代永世成为奴才的噩运而留名千古。从此种意义上而言,是社会和民族发展的进步!

  法治社会,法是天条,一切问题都要在法律的框架之内寻求解决,而不是用其他任何手段来胁迫和那样令人惊心动魄的“下跪”。政府为稳定情绪,现在大地喉舌一片河蟹声,包括哪些御用歌手还在大肆渲染河蟹盛世,真的管用啊!可本人还记得共党主席毛泽东在所谓天安门城楼上说过,中国人从此站起来了。而短短的几十年,也就是说现政府“要让人民活得更加有尊严”的今天,人民却真的跪下来了,真的是对这个由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一个绝妙讽刺。

 2010-04-26于佛山

  首发:中国《公民维权联盟》论坛(中盟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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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April 25, 2010

警察啊~~关键时刻人民才是你们最亲的人!

文/天理

  据京华时报4月25日报道:24日下午,26岁的女交警张昂在西安市西华门十字执勤例行检查时,一辆闯红灯的奔驰越野车拒不配合,强行右拐,张昂被车辆拖出约20米后被甩在马路上,奔驰车从她胳膊上辗过后扬长而去。据目击者称,逃逸奔驰车车牌号为陕O01696,目前,警方正全力侦破此案。

  在救护张昂的过程中,医务人员决定剪开警服的袖子,但张昂流泪央求:“不,不要剪,我喜欢这身警服。”女交警右胳膊骨折,医生诊断已经短裂,截肢已经不可避免。(图片:汤继颖摄)事发后,西安市警方立即在全市各主要路口和可能逃逸的路段,对所有嫌疑车辆进行严查。交警大队最终调查发现了车牌号系华阴市委政法委书记的公务车......

  在26岁的女交警被一辆奔驰越野车拖出约20米、并从她胳膊上辗过逃逸后,在警察被拖拉的关键时刻,是那些不明真相的人民群众站出来帮着追肇事车辆,是那些不明真相的人民群众帮者警察送到医院就诊,是那些不明真相的人民群众帮着警察把事件暴光。可以说,没有那些不明真相的人民,这位警察的病情不堪设想。

  这事件发生后,网络上一片哗然,赞弹不一。有网友说:“既然穿了那身衣服,就是认了当人家的打手家丁,与我们屁民何干?”更加有网民说是“经常被狗咬,今天总算见到狗咬狗!百姓们奔走相告,就当过了个小年的,这年头,当官的、当警察的没几个是好人,这叫“狗咬狗”,不值得同情的”,但也有网民一针见血地指出“交警维护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这是她的职责所在,这种警察成为弱势的时候,国人也应该站出来帮助她。幸灾乐祸的不是个玩意!”“愤怒!立即人肉搜索这个混蛋”!

  至此,事件中站在不同的立场就会说什么话,这是一般民众的心态。但本人倒在思考,为什么类似这种警察成为弱势的时候引不起多大同情?逃逸的奔驰车车牌号为陕O01696,陕O车牌号是警车,身为交警的张昂她不可能不知道?最可怕的是西安交警大队最终调查“发现”车牌号是华阴市委政法委书记的公务车,但不排除是“套牌”的?

  本来是一件恶意袭警的刑事案件,却给西安警方搞得乱七八糟。试想一下,西安交警大队应该在出事后立即动用手中公权力堵截消息,公布此车是“套牌”的,蒙不过就再来找一个无关的临时工出来顶替,然后给张昂一个什么“英雄”的奖杯,发一笔奖金,那么就一了百了了。至于那个什么的“政法委书记”肯定会同意这样的处理结果,因为政法委是管警察的,上级可以“假装不知道”。政法委的上头们也乐此不疲这样做:一来卖个面给这“政法委书记”,并可以将这当做胡萝卜以培养下层的忠诚;二来也达到社会维稳的目的;三来可以让这“政法委书记”, 将作当做大棒挥舞时,力度完全由上级所掌握,其只有拼命绝对服从......可惜......

  屁民闹哄哄的要干啥?张昂流泪的央求:“不,不要剪,我喜欢这身警服。”这也是平时党化教育的结果。朝鲜的女孩不也“宁可不要命,也要保护领袖像”吗?女交警张昂做错什么了?这些屁民还要幸灾乐祸,就因为她说了喜欢警察服?女性喜欢警察衣服也是很正常的事吧。维护交通秩序,她干的是为大众服务的事,张昂毕竟是在执行公务,或者说是尽作为一个警察责任的情况下受伤。再说人家也被压断了一条胳膊,又是个女孩子,还是嘴上积德吧。

  屁民们经常受到仆人和警察以及有钱人的欺凌伤害,在一旁幸灾乐祸也情有可原。女警说这话也并无可指责,但媒体用来操作和西安交警大队的最终调查就是别有用心的了。买得起奔驰的需要用套牌吗?本人不信屁民胆敢套政法委书记坐骑的牌。这种人开高档车撞老百姓也不会手软,但在城市里连警察也敢撞的,肯定是非富则贵或者是有权势的。城市都有安装天眼,认真查不可能查不出。但本估计这件事会不了了之。

  现行这个体制管不住特权车也管不住高档车,警察也不过是体制受害者,这样维护她的警服,有点做作,“别剪警服”——看来还有人就是自甘下贱,还舍不得那身狗皮啊!说句子来气的话,给车挂了也是活该。当拆迁的铲车压过百姓的身体时屁民们也没有这么激动,在群众眼睛里,警察就是暴力工具、统治工具。女交警张昂既然穿了那身警察衣服,就是认了当极权的打手家丁。所以才有这宁可不要胳膊,也要保全警服的笑话来。

  不管开车、逃逸的是不是政法委的书记,但一个不争的事实就是,为什么现时的政法委书记都成了人人喊打的对象?作为一个伟大、光荣和正确的执政党连自己的这帮书记都管不好,还有什么脸坐在台上?幸亏这个无法无天的社会有这“套牌”一说,真凶又会被保护起来。以前政法委书记是“干“女下属的,莫非现在时兴“碾”女下属?可怜的女交警也是傻,看到那么高档的车还拦什么拦呀,真的是不了解国情。

  只要肇事车被西安交警大队宣布为套牌车,这案子就难破了。说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但在这个充满“临时工”和“套牌车”的世道,最后结果已经肯定是“套牌”车,绝对是“套牌”的!正规编制的上级碰上这种事也只能不了了之......做狗的被主子踢两脚也是常有的事。不服也得要服!不服的按云南省委书记的说法:只要有不满就把家属直接送进精神病院去!

  这一事件给人们再一次证明了底层的警察日子也不好过,女下属也是被上头的“干“来”干“去,“碾”来 “碾”去。更加证明了在万分危急关头,与警察最亲的还是人民而不是官员,应该说,警察维系社会稳定,在很多时候充当了打手,站在了人民的对立面,而处于垄断阶层的御用工具,但始终没有进入垄断阶层。事实上,一般的小警察也未进入垄断阶层。由此看出,警察究竟是否应站在人民这边的问题上,答案已经非常明了......

  本人希望,要让更加多的警察知道这样的一个浅显道理,在生命受到威胁的危急关头,只有人民最关心你们警察的生死,而不是其他人!其他人顶多转手给了你一碗饭吃(实际上还是纳税人给你们饭吃,只不过被人玩了空手道后,感觉好象是某些机构给你们饭吃一样,所以,最终还是人民给你饭吃),在关键的时,转手给你们饭吃的人不会理会你们小警察的生死的......

  看了这条新闻心里太纳闷,如鲠在喉不得不发飙叫几声......

  2010-04-26 中午。天理于佛山

  首发:中国《公民维权联盟》论坛:(中盟评论)

链接:http://www.wqyd.org/bbs/viewthread.php?tid=14032&extra=page%3D1

同时发生三件事,是否预示着一个新时代的到来?

编辑:中国《公民维权联盟》主编CHTIS

  1:于建嵘的演讲,让人联想起80年代大学里面的各种思潮的演讲海报。
  2:苏州大学生的演讲录像,让我们想起北大“三角地”的指点江山;
  3:福州马尾法院门前的呐喊,更是21年前的广场上的“回响”。

  这三件震荡着社会的事几乎同时发生,并继续在网络上发酵的事件,也许预示着一个新的时代的到来......。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网站

  2010-4-25

  附件:一、

于建嵘在复旦的演讲

  各位下午好。

我演讲的题目是:“让一个和谐的中国走向世界”。

  为什么要讲这个问题呢?因为这个演讲会的主题是,“新新中国,走向世界”。而什么才是“新新中国”呢?主办方在这个会议筹办时提出了一个命题,就是希望提倡民众要“不抱怨”,甚至,还想在中国推动一个什么“不抱怨”的运动。对此,我心中充满了疑虑。

  在我看来,我们今天要特别关注的问题,不是民众可不可以抱怨的问题,而是为何抱怨的问题。
前不久《人民日报》下来的一个非常有影响的刊物,约我写的一篇文章。当时,我在河南的洛阳调查,他们给我打电话,希望我在这篇文章讲一讲的官员和民众“都不容易”的问题,而且,重点要讲我们的人民应体谅政府和官员不容易,让我们的人民体谅国家领导人“不容易”,并就这样官员和领导人看了后就会高兴,也有利于社会和谐。

  我当时是这么回答说的:“官员不容易是事实,如果官员感到干不下去了,可以下台啊。从来没有求着他们来管我们。”我们民众可以理解你们官员的某些做法,但是,官员不应该以此为理由让我们不抱怨。所以我说,这样的文章我不写。

  他们又跟我谈,说我们还是希望你写一篇文章,说现在中国社会发生了这么多的问题,能否让我们的人民知道,一个和谐的社会是一个相互理解的社会。我说,这一点是不错的。但是,一个国家的安定首先要民安定,而民要安定首先关心民生,假如一个社会都不关心民生,假如我们的知识分子都不看到民间的疾苦,你要民众如何理解呢?

  我们只要走近真实的中国社会,我们离开上海、大都市、白领阶层的生活,你就会感觉到各种抱怨充满了中国社会。如果有机会,我建议你们可以看一看石首事件的录相,你就会感觉到几万民众用砖头,用愤怒面对我们武警的时候,我们难道说一说你们不要抱怨,你们要理解政府,你们要克制就行了吗?不行的。

  我们不能简单地指责我们民众不理智,而更需要去研究民众为何愤怒,为何走向街头,为何敢于与武警对峙。甚至可以说,面对社会不公和腐败,抱怨是民众的一种权利,他们有权抱怨。作为执政者或学者们,没有权力去指责我们的民众抱怨,而是要想办法去改变它,要让我们的民众不产生或少产生抱怨。

  那么,如何才能使民众不抱怨或少抱怨呢?我讲两个故事,也许对大家有所启发的。

  第一个是有关河南洛阳一个老太太的故事。最近几年,我在调查地下教会或者叫做家庭教会。去年,我到了河南的洛阳,在一个偏僻的农村,我见到一个家庭教会聚会点的联系人。她是一个老太太,这个老太太家里已经没有别的人了,就她一个人了。家庭非常的贫寒,什么都没有,但是,她的家里却是一个聚会点。

  看到她老人家生活很艰难,我感到很辛酸,但她本人却非常乐观,总是笑容可掬。我对她讲:“你老人家生活这么艰难,每个礼拜天都要做这么的活动,而且你心里充满了快乐,心中永远那么释然,为什么呢?”

  她这么告诉我的,她说:“我当然快乐,因为我没有什么可担心的。你看一看天上飞的鸟都有生活,上帝那么关心它,难道上帝不关心我吗?”她说,我今天所面对的困难,所有的一切都是应该的,所以她不抱怨。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这个老太太面对苦难所表现出来的态度,我在许多信仰宗教的民众那里都看到过,他们把现在和未来都交给了他们的上帝或神。

  问题是,我们中国人的大多数并不信仰宗教,我们不知我们的上帝或神在什么地方。我们很少去思考人生终极的意义,我们更多的是现世主义者。因此,我们也就很难要求我们的民众从上帝或未来世界中,去寻找到内心的和谐和平静。我们只能站在这个充满了不平的世俗世界,惊叹天上的飞鸟的快乐了。

  第二个故事是我在台湾访问的经历。

  2004天我应邀到台湾去访问。台湾的邀请方给我的条件是,在大学做一个演讲,然后可以进行15天的旅游、参观。当时,我向邀请方提出一个要求,我说: “你能不能这样,我讲完后,你给我一张地图,你派一个司机,再派一个买单的,我说走什么地方就走什么地方,行不行?”

  他们说,没有问题,你随便走。于是演讲完之后,我从台北走到台南,我问所有见到的台湾老百姓一个问题。

  “假如官员把你的房子拆了,怎么办?”99%的人回答说,不可能,没有我的同意他怎么敢拆我的房子呢?只要这个房子是合法的房产,当官的不敢的。我说,假如拆了怎么办?他们会告诉我,到法院去告拆房的人,法官会依靠法律给我判决,而且是判他们赔很多钱。比如是合法并且是我同意拆,是10万块钱赔偿,而不经过同意,法官就会判他赔100万。

  我接着问:“假如法官不依法判决,怎么办?”人家又回答我说:“不可能”。我们的法官在很多问题可能腐败,但是,只有我有明确的产权和证据,他不能也不敢腐败。

  我接着问:“假如法官腐败了,怎么办?”他们会说,我找我的议员去告他。我的议员就会来进行调查,我的议员调查之后,就会开新闻发布会,我的议员就在议会提出建议,这个法官和这个政府官员麻烦就大了,他们呆不下去了,他们就完了。

  我接着还问:“假如议员也腐败了,怎么办呢?”我一问到这个假如的时候,人家很讨厌我了,说你这个大陆人,怎么那么多假如?没完没了的假如,议员再腐败,也会特别高兴管我这个事情。因为,议员就是希望发生这个问题,因为,有了这个问题,议员只要进行了调查,再经媒体一报道,这个议员就会成为英雄,成了英雄不仅可以当县议员、国会议员,最终还有可能成为阿扁。

  我说我不相信,议员也会腐败的,会不管你们的事的。他们说不会的,不信可以试一下。一般台湾的老百姓家里面有名片,收的最多的名片就是议员联系卡。我就要他们给议员打电话,一打电话,议员只要在不远的地方,马上就会赶到。台湾的基层议员一来,一般都很兴奋,问遇到什么问题,都表示会为选民主持公道。

  我接着还问:“假若议员就是不管你的事了,怎么办呢?”。台湾的老百姓告诉我,这很简单,下次选举时不投他的票,让他当不了议员就完了。

  我在台湾的访问经历很短。却让我想了很多问题。台湾社会也许存在许多问题,但由于初步建立了民主制度,实现了威权体制向民主体制的转型,台湾老百姓对整个体制有一个基本的认同。他们也许对某个领导人或某个政党不满,有很多抱怨,但不会对整个体制不满甚至想推翻它。

  其实,我走过世界很多地方。在一些现代民主国家,民众对待我的问题,都有基本相同的答案。

  今天为什么讲台湾,因为我们往往以许多理由,以我们的民族文化、宗教信仰来否定一个现代的社会制度。台湾跟我们有着一样的血缘,一样的文化,基本相同的文化,为什么台湾民众有那么多“不可能”,而我们却不是这样呢?

  我总结为四个方面。

  第一, 要确认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特别是财产权利。权利特别是对财产权的确认很重要。

  现在,我们大陆在这方面存在许多问题。你不要认为什么是你的,那个房产证是没有用的,我们知道哪一天拆掉吗?不知道。我们不在家的时候,甚至在睡觉的时候房子就被拆掉了。我们的农民的土地,说是“集体所有”,可在许多地方,已沦为了少数人所有,搞一个什项目,就让农民无地可种,无业可就,无社会保障的三无农民。我们的工人,在工厂工作了几十年,突然说改制了,你就得下岗,而且什么也没有了。这样的事,到处都是啊。

  今天在座的,提倡要民众不抱怨的上海学者、白领们,难道不知道吗?事实上,上海也有的。

  最近,我在做一个纪录片子,其中一个故事是有关一个上海女市民到北京上访的。她跪在地上说:“天啊,给我房子,我要一个地方安身,我要生存啊!”假如我们一个宣称执政为民、以民为本的“社会主义国家”,连我们老百姓最基本的权利都不能保障的话,我们有什么理由让我们民众不抱怨,让我们的民众理解我们的政府?我们没有这个理由!

  我今天在这里要告诉你们或我们的当政者,你要让你的人民不抱怨,你要让你的人民对你理解,你要让你的人民不走上街头,你首先给明确和保障他们最基本的权利。这个权利不是封建社会给予他们的权利,而是现代社会的公民权利。没有这一点,请问,我们有什么理由,我们有什么资格,让我们的民众不抱怨?没有!

  第二, 要有权威的司法制度,要让司法成为民众权利救济最后的底线。

  一个现代社会,社会成员之间,或民众与公权机关发生了纠纷,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权利被侵犯了,得不到应有的救济。

  假如我们的司法不能保障民众的法定权利,我们的司法不能成为社会公平公正的底线,我们有什么资格和理由要那些权利受到损害的民众不抱怨呢?事实上,我们今天司法体制存在许多问题,我们的民众已不那么相信司法能给社会带来公平和公正。

  无论一个什么样的判决,当事一方都有可能告诉你,“我不服!因为司法腐败!”为了这个不服,公民选择上访,选择进京寻找大领导的上访,他们中有人为“领导批示”在北京坚持数年。

  而我们的执政者,却对信访这种典型的人治制度津津乐道,甚至把其当成主要的社会救济方式。而现实中,民众则在长期的上访中,因被劳教或送进精神病医院失去了对国家司法的最后信任。

  在这种情况下,要求我们的民众“不抱怨”就相当于给他们麻醉剂。是无理要求我们的民众被打左脸,还把右脸给你吗?这是不行的!我们要抱怨这个不公平的司法制度,而且,不仅仅是抱怨,我们还要抗争。因为有了这个抱怨和抗争,我们才能建立一个公平公正而有权威的司法制度。

  第三, 要有真正的代议制度,让我们的人民代表真正能代表人民。我们每一个人不可能直接管理这个国家和社会,我们需要自己的政治代表。

  现代民主制度中的代议制,是人类社会文明的结晶。我们可以通过选票决定谁来代表我们的利益。这种制度,我们有吗?

  从行文法来说,我们是有的。但现实中,我们现在还没有。我不知道今天在座的,有多少参加过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你们投了谁的票?我不知道谁是我的代表?我们只知道有三个代表,但是,我不知道我的三个代表在什么地方?

  我们需要改变,假如这一点也不能改变,你怎么叫我们的人民不抱怨呢?你在中南海要求全国人民不抱怨,你在复旦大学告诉大家不要抱怨,还开展不抱怨运动。我告诉你们,不改变这种制度性的缺失,民众就会有抱怨,而且,也不可能有什么不抱怨的运动。

  第四, 要有一个开放的媒体,让民众的抱怨有正常的宣泄。

  假如今天我们所有人都不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不满,他们只能在家里抱怨,可能最后走向街头,用大砖头表示他的抱怨。为了让我们的民众不抱怨和不走向街头,我们就需要给他们抱怨的机会,让他们有正常的渠道发泄他们心中的不满,而不是给他们一个类似鸦片的“不抱怨运动”。

  我说的这些观点,主办方也许不高兴,没有关系,下次不请我。而且,我认为,主办方也不会不高兴,因为你们主张不抱怨。那么请首先不抱怨我,假若这一点也做不到,那就很难说得过去了。

  而且,我也并不是为了与主办方作对。我讲这些,实际上就是在表达我们这个社会应如何对待弱者的情绪,特别是制度建设方面的内容。这实际上也一个大国应做的。

  今天上午几位演讲人都提到了中国已成为了大国,而且正在走向世界。我则认为,如果我们没有进行必要的制度建设,何来的大的国呢?中国社会的软实力在什么地方?首先在于我们的制度建设,在于我们人民对我们制度的认同。

  假若我们的民众有一天告诉你,无理拆迁、司法不公、被代表等等,都成为不可能时,我们才有资格说,中国已有成为一个大国的可能。这就是我们的实力,这就是中国走向社会、走向世界的真正的实力。

  谢谢各位


  附件:二、

自由是一切生命体的权利

——苏州大学学生演讲

  苏州大学学生演讲——自由是一切生命体的权利大家平时上网有没有发现我们这个社会越来越乱?每天总有很多匪夷所思的事情发生。下面我讲的都是我个人平时的一些看法,但是我不同意我的看法,我随便说说你们随便听听。

  我们从一本童话书说起,这本童话书呢,是必修书。

  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童话的开头都是:很久很久以前……那我们这本书的开头则是:不远了,不远了,社会主义就要来到了,有4颗牙和40条腿的又是什么东西? 答:中央政治局。所谓中央政治局里面有九大长老,就是说有九个人,他们的平均年龄都是在70岁左右。一个国家的儿童如果他不天真的话,那么这个国家的未来是缺乏想象力的;一个国家的领导人都是70岁的话,那么这个国家是缺乏朝气的,你说对不对?

  人作为不同个体难免会有不同的想法,把强奸变成顺奸很难,把顺奸变成享受更难。科学精神是怀疑,是实证,是挑战,是再证。科学是一种精神,它追求真理。什么是真理?就是真的很有道理!我们常说颠扑不灭的真理,因为真理的形成恰恰需要一次又一次的颠扑,一次又一次的怀疑,一次又一次的挑战。因此,任何宣称掌握了真理的言论都是违反科学精神的,任何以真理的名义,以科学的名义排除异己、压制挑战都是对科学精神的污蔑,与宣称掌握真理而将布鲁诺送上宗教审批台的中世纪野蛮教会无异!

  上天赐给人三种品质 —- 诚实、聪明和党性。但是一个人不会有两种,因为如果你是诚实和聪明的话,那你就没有党性;如果你是忠诚和有党性的,你就不是聪明的;如果你是聪明和有党性的,那你肯定不会诚实。

  中国到了如今这天地,官僚统治阶级贪赃枉法、腐败透顶,金融业黑洞烂账,资源破坏、环境污染,警匪一家,整个官场就是一个黑社会,房产改革、教育改革、医疗改革全部失败,成了压在千亿人民头上的新三座大山,两极分化成世界之最,信仰缺失……总之一起都在摸着石头过河。房地产“摸着石头过河”造就了几百个亿万富翁,他们花天酒地,醉生梦死,造成了上百万的拆迁户,黑白凸现的是既得利益集团与弱势民众的对立。

  还有整整一代房奴。

  但是如果你敢进医院的话,没有个几百块钱是出不来的,医疗纠纷不断。

  教育事业“摸着石头过河”,大学生成为继房奴后的第二大被剥削阶级,学术是大跃进的,博士一礼堂,硕士一操场,医疗收钱给点药,大学收钱给张纸。

  经济上“摸着石头过河”到处都是假货,有毒食品祸害了中国,还推向世界,丢尽了中国人的脸。

  金融业“摸着石头过河”,造就了几百个亿万富翁,股市蒸发二十兆,大户变成散户,散户变成瘪三,一片惨叫声……

  幻灯片文字:

  我们抵丨制日本货,因为他伤了我们的自尊;

  我们抵制韩国货,因为他伤了我们的感情;

  我们抵制法国货,因为他伤了我们的面子;

  我们支持中国货,结果他伤了我们的身体。

  三鹿啊~

  日你先人,这是一个四川话,北丨京那边叫草丨你大爷,台湾那边叫我干丨你娘,它的全称是:我丨日你先人板板。日你先人板板,我一直不明白板板是什么意思,在古龙小说里,只要四川大盗一出场他就会说:XXX,我丨日你先人板板。一直到有一天,一个四川网友告诉我,板板就是棺材板,棺材板上日他先人,这是何等波澜壮阔的场景。三鹿,我丨日你先人板板!我们喝你的牛奶原来想变得结实,结果结石了。民以食为天变成民以“添”为食了,三聚氰胺添加剂……

  这些大家都知道,总结成顺口溜就是:政丨府改革机构臃肿,企业改革下岗停工,房丨产改革口袋掏空,教育改革父母逼疯,医疗改革提前送终。

  但是这一切在贪官污吏眼里根本算不上事情,各地各级政丨府官员根本无需自己买车,他们可以用纳税人的钱去买豪华车,兰德酷路泽~ 烧免费的汽油,干所有的私事,还不用考虑吃交通罚单,在中国,有哪一天的新闻里没有贪官被双规、司法腐败、环境污染、矿难频发、民怨沸腾 ? 而这些还是经过中宣部“过滤”、“漂白”之后的新闻呢!

  老百姓,或者说是公民,被迫供养着世界上规模最大,机构最臃肿的公务员队伍,每天被“公仆”们在餐桌上吃掉几千亿,买车上千亿,汽油费上千亿!

  喂!人民!服务!

  为什么? 为什么放着世界上发达国家的先进社会政治制度不屑一顾,对其他国家的发展经验不用,偏偏要“摸着石头过河”?摸了三十年,整个国家还在河中—- 就是所谓的社会转型期!今年是五四运动九十周年纪念日,九十年来,一代代中国青年一直把“五四”精神当作激励人心的崇高价值,那是因为我们看到五四运动的一个重要真谛:那就是当政丨府腐败无能,当国家需要进步,当社会呼唤雷锋,青年人,尤其是中国的学生,总是愿意不惜牺牲,走时时代的前面。

  科学和民丨主在我国仍然具有现实意义,科学刚刚我们已经说过了,而民丨主,是实行全民制宪、宪法至上、三权分立、新闻自由、军队国家化、军人不参政、多党竞争、胜者执政,让全体国民享有充分的民丨主与自由。我们中国至今还不是一个开放的言论平台,这使得很多似是而非的说法不能得到充分的讨论,比如说“中国不能照搬西方的民丨主”就是一个实例。什么叫完全不能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是否意味着我们一点也不能照搬?不能百分之几的照搬?是百分之五还是百分之九十五?这是值得讨论的吧!但是很可笑很可笑,在国内实行党天下,一丨党专政,东西南北中,党领导一切,欣赏单极社会的中国,一跑到国际社会上却喋喋不休,叫嚷着要“多极世界”、“一超多强”,反对美国霸权,要解放世界上三分之二的受苦受难的人民大众,当然了,现正在大力引进外资,叫资本家过来解放我们。

  三权分立、民选政丨府、新闻自由、民丨主政治不适合中国国情,人权是西方的价值观。中国工人的失业叫“下岗”,农民失业叫“农村剩余劳动力”,中国的通货膨胀叫“经济过热”,美国政丨府说中国*叮叮当当*不尊重人权叫“干涉中国内政”,反过来我们指责他们叫反对美国霸权,美国人历数我们的过失,叫反华,反过来我们历数他们的过失叫维护世界和平。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如果出现一个腐败的官员,那肯定是一个惊天动地的大新闻,但是在我们中国大陆,如果出现一个清廉的官员,那肯定也是一个惊天动地的大新闻。前几年出了一个仁长霞,还拍成电影,叫每个人去看,有什么好看的?美国发生过警察打黑人,校园出现过枪击案,公司发生过贿赂行为,路边发生过抢劫,政丨府里出现过腐败官员,每当此时,新华社就会抓住机会鼓足干劲,大肆渲染,然后所有媒体倾巢而出,形成铺天盖地之势,不达家喻户晓誓不罢休。每当“帝国主义者”、“西方敌对势力”对中国大陆在人权、官员腐败、社会治安上颇有微词时,我们便会反过来指责:你们也有,你们这些鬼佬,就是亡我之心不死,想要对我们进行和平演变。声讨之声也是所有媒体倾巢而出,形成铺天盖地之势,不达全世界家喻户晓誓不罢休。这些一味指责别国干涉我国内政、转移国内人民的注意力的御用文人和党棍,你们不知道“盛世”的历史地位,不知道它的历史意义,也不知道人间有羞耻这两个字,喋喋不休地说:我们现在是中国历史上最好的时代,是太平盛世,所谓“盛世中华”,迎“春晚”是也。

  如果硬要说“盛世”的话,那也只是既得利益者,官僚亲属子女、奸商、依附于既得利益集团的专家们的“盛世”,与十亿草民是无关的。对于中国十亿之众的民众实际上是处于乱世之中,无论从政治、经济、文化、道德、信仰哪个层面上讲,都是在乱世之中,是迷茫、彷徨,在忧郁中艰难度日。这个不是说社会上的战乱动乱什么的,现在世界上的主要国家,或者是大国,没有进行选举的,只有中国,不要说由主要大国组成的七大国家,也就是G7,后来加入我们变成G8(编者注:1976年,加拿大加入G6成为G7,1997年,俄罗斯加入G7成为G8;大约在2003年,在法国和英国的提议下,五个发展中国家包括巴西、印度、南非、墨西哥与中国应邀成为G8会议的客人,被称为G8+5;2008年,G20终于实质上取代了G5成为真正的世界经济论坛),全是民丨主国家,或者后来扩大的G20,他们都是民丨主国家,也全部都实行了选举制度。

  幻灯片:“一个民丨主国家,主丨权应该在人民手中,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如果一个号称民丨主的国家,而主丨权不在人民手中,这决不是正轨,只能算是变态,就不是民丨主国家……不结束党治,不实行人民普选,如何能实现民丨主?把人民的权力交给人民?”

  大家看到这个,肯定会想,这肯定是西方反华寺里对我们的恶毒攻击,而事实上不是,以上的文字来源于1945年9月2日的《新华日报》,还有一条:“他们以为中国实现民丨主政治,不是今天的事,而是若干年以后的事,他们希望中国人民知识与教育程度提高到欧美资产阶级民丨主国家那样,再来实现民丨主政治……然而正是在民丨主制度之下才更容易教育和训练民众。”这是出自1939年2月25日《新华日报》的新闻。可以说中国*叮叮当当*在60年前,就是一个穷小子,而新中国是一个富家女,这位穷小子在迎娶富家女之前,对她许下了甜言蜜语,承诺了一大堆,而他们结婚以后,穷小子对富家女怎么样,现在的情况你们已经看到了。

  我不知道有多少中国人看到伊朗的选举会有感慨,会感到悲哀,因为连伊朗这样政教合一的国家都进行选举了,十三亿中国人至今还被剥削投票选举国家领导人的权力。我们每个人都知道,我们下一届主席就是同志,习胖子,很胖,有点像《古惑仔》里的蒋天养,一看就像大反派。一个人不能精神分裂,一个国家也无需双轨制,经济的多元化和政治的一元化本来就难以相容的,原因在于政治的一元化会侵害法治、自由,威胁到每个公民的尊严和人身安全。中国不需要公仆,不需要人民,我们都是公民,上至国家首脑,下至流浪汉。

  说了这么多,有人会觉得,你太无知了,这个社会难道没有抚养过你吗?你有什么不满意的,难道你出门走的路都是免费的吗?国家对你做了这么多,你还对他提这么多要求!那我就觉得,持有这种想法的人,你的追求是很低的,是国家最喜欢的公民品种,只要走路不用交钱你就满意了。那您还别开车,虽然中国路不多,但是世界上大多数收费公路都是在中国的,连国道,都是收费的,虽然我们买了购置税、增值税、关税,每年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甚至某地的牌照钱….希望你出门的路不要被某老板看中,造了条高速公路,这样你出门都要交钱。

  还有人说,你太无知了,你所接受的教育、住房、买东西的商场、住的酒店、去看病的医院,都是国家给你的,你不知知恩图报反而在这里唧唧歪歪。我觉得抱有这种想法的人,明显是把福利和做生意给搞混了,上述的那些,是做生意的事,义务教育到我所念书的时代还没有真正义务,现在的我不知道,不好乱说。

  上周刘老师问我:生活的意义是什么?我说:我不知道!因为我不知道我所热爱的生活什么时候可以到来。那是一种什么样的生活呢:人民可以自由的迁徙,不同的人群可以和睦的相处,物价是很便宜的,房奴和学生是不受剥削的,公民可以独立自主地发表自己的见解。在《建国大业》里有这么一场戏:闻一多在一个公共广场进行演讲,他说了这么一句话:你们这些搞一丨党专政的,不会有好下场,然后他晚上回去的时候,被人“突突”了。现在的话自然没人把你给“突突”了,但是你敢到广场进行公开演讲吗?你不敢!!我热爱的生活,人民可以选出自己喜爱的人去操办自己的国家,房子是便宜的,车子是便宜的,油价也是便宜的,政丨府不会随意添加无穷尽的税费,上网时没有防火墙,信仰是自由的。人们相互尊重,他们可以贫困,但是他们不仇富,他们的脸上没有戾气,永远不会像某些阶级斗争过的国家一样,国民的脸上永远是警惕、杀气、猜疑、奸诈。他们信任规则,有生存的底线,有基础的道德,不会用最恶毒的手段,相互残杀,不会像某些国度那样,每个行业都在尽可能地无耻,尽可能地相互坑害,并且嘲笑这个行业中不无耻的人是二百五。

  七十年的时间已经过去了,在历史的前夜你是不是也该扔掉烫手的权力山芋,从烤屁股的专政火炉上跳下来,还政于民。在历史的功劳簿上,包括决定的个人,留下光耀千古的宏伟一页!

  我跟大家说这么多并不是煽动大家造反,也不是号召大家起来革命,我只是想告诉大家,人不可以麻木,不可以只有立场,不分是非。悲哀的是在这个世界上太多的人只有立场,不分是非,因为在这个国家,在这个国度,在公众场合站起来说几句心里话或者是真话是需要勇气的!谢谢大家!

  自由是一切生命体的权利!


  附件:三、

福州马尾法院门前的呐喊

施英:

  一周新闻聚焦:福建三网民庭审,民众质疑政府公信力

  本周,福建三网民所谓诽谤案第三次开庭,国内外媒体都十分关注,重要的是网民自发组成了关注团,前往福州对三网民进行声援。从“诽谤”案到“诬告陷害”案,最后审判时又改为“诽谤”,法律的严肃性荡然无存。

  案子其实并不复杂,福州市25岁女子严晓玲于2008年2月离奇死亡,当局调查后指她是死于宫外孕出血。其后三名福州网民在网上发布严晓玲母亲所讲,她获得可靠消息指,女儿是被八人轮奸致死,并与市内一间由当地官员与及黑社会头目合伙开办的娱乐场所有关。有关指控引来网上激烈的评论,三名网民其后被指涉及“诬告陷害”罪被拘捕。案件去年11月一审开庭,两次以“补充证查”为理由拖延至今才宣判。

  4月16日上午8点30分,福州范燕琼、吴华英、游精佑三网友诬告陷害案第三次开庭,福州警方早早拉起了三道警戒线,有近千名网友及当地百姓到现场声援,大家在现场呼喊口号“三网友无罪”。

  言论自由是中国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但中国的现实是党的利益和权力高于宪法和法律。尽管最终福建三网友被判有罪,但网络和舆论并不认同,哪怕是国内官方媒体对此也并不完全认同。

  ●海外媒体的报道

  ▲维权网4月15日报道:“福建三网民发贴案”北京声援团前往福州

  备受关注的福建三网民被诬陷案4月16日进行第三次开庭审理,13日下午三点,首批北京网友关注团一行7人从北京西客站出发,踏上了前去声援福建三网友的征程,他们分别是:王荔蕻、华泽、王译、天天、单亚娟、张健、李金城。

  途中,他们唱着《草泥玛之歌》一路欢歌笑语,在与乘客讲述三网友入狱案由经过时,随车乘务员表示也很有兴趣16号到马尾法院围观审判游精佑三网友。

  14日中午12时到达福州,屠夫与云南网友朱承志以及先一步到达福州的南宁网友张维(网名天堂酒吧)、广州的网友石玉林(网名取经人)接站,站内巧遇郝劲松律师,一起进餐完毕,郝律师表示,也将在16号参与马尾法院审理三网友被诬陷案现场围观。

  从福州车站下车至途中倒车,关注团网友便一直被便衣跟踪偷拍,但仍不影响屠夫与来自深圳的网友陈书伟粘贴及给游人发放“胡锦涛主席依法治国理念,坚决与司法黑恶势力开着”的传单。便衣偷拍,网友华泽与天天也与他们对着拍照。

  来到宾馆被诬陷当事人游精佑、吴华英、范艳琼的女儿们及吴华英妈妈早已等候迎接,德先生负责人张辉先生也乘飞机先一步到达宾馆等候。据张辉先生讲,在他入住时三警察也同时入住在此宾馆。

  大家欢聚一堂共进晚餐,期间不断有网友电话进来告知已在福州途中,吴华英的女儿杜梅、范艳琼的女儿林静怡、游精佑的女儿游豫璟讲述了马尾法院拒绝他们要求家属旁听的过程,她们说,在她们多次的申请据理力争中,法院最终同意她们每个家庭可以有三个直系亲属旁听的名额。

  福州的夜晚,马尾下起了蒙蒙细雨,尽管现在已至4月中旬,仍有些寒气逼人。饭毕,陈书伟、单亚娟、王译、天天、张维、张健、石玉林及杜梅、林静怡又出去给游人们散发传单。

  回到房间,王译便接到服务台电话,要求拿身份证到吧台重新登记。王译说,入住的时候不是已经登记过了吗?服务员:“刚才忘记了”。王译:“你们饭店开业多久了?你是做什么工作的,能把这么简单最基本的服务程序忘记掉?”服务员停了好久才说:“怕公安局查夜打扰你们休息。”王译:“你们最初为什么不讲这些程序?”服务员又半天没言语,最后说:“你们好好休息吧”。

  一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在福建马尾拉开了序幕,明天将会发生什么,待续中。

  ▲维权网4月15日报道:众网友到福州马尾法院申请旁听证未果

  4月15日上午10点左右,维权人士朱承志、王译、华泽、方志雄(网名:龙天)、单亚娟、高健一行6人,冒雨到福建马尾法院申请游精佑等三网民16日庭审的旁听。

  来到马尾法院,门岗工作人员马上把大门关闭,朱承志试图与他们交流,但得不到任何应答,其他到法院办事的人可以进出,唯独把这6个人隔在门外,正在僵持中,法院里有一对男女出来,王译和方志雄也跟着要挤进去,门岗工作人员面目狰狞的使劲把大门推上,方志雄的脚被挤住受伤。

  朱承志老先生开始对着法院内高声叫喊:公民朱承志,申请游精佑、范艳琼、吴华英三网友被诬陷案旁听,请马尾法院开门!随即王译、方志雄等6网友也高喊自己的名字要求法院开门,他们高声质问:人民的法院为什么要把人民隔在大门之外?你们拿着纳税人的工资为什么不为纳税人办事?你们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吗?你们这样做是权贵们作恶的帮凶...

  雨越下越大,打湿了关注团网友们的衣衫,一道大门隔断了人民法院与人民正常沟通渠道,不知道他们在畏惧什么,11点半后关注团网友无奈离去。

  ▲自由亚洲电台(RFA)4月16日报道:福建三网民被判刑 两千人法庭外抗议

  福建三名网民“诬告陷害”案,法院周五改以“诽谤罪”宣判,其中网民范燕琼判处两年有期徒刑,游精佑及吴华英各判处一年。辩护律师表明会为三人上诉。庭审期间,近二千名网民在法庭外声援,得知三人被判罪非常愤怒。有网民派发传单时被公安拘留。

  福州三名网民游精佑、范燕琼及吴华英“诬告陷害”案,周五早上在福州市马尾区法院第三次开庭审理,法官当庭宣判,突然改以“诽谤罪”判处范燕琼两年有期徒刑,游精佑及吴华英分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

  游精佑的北京辩护律师刘晓原表示,法院以三人在网上发布的言论对公安机关公信力造成严重打击,影响国家利益为理由,判处三人诽谤罪,他表示三人的言论根本不构成诽谤,会提出上诉。他说:为什么他们坚持治罪不放,由诽谤到诬告陷害,又到诽谤,昨天福州市有一份文件,他们把三个网民说成是维权份子,才这样判他,就是利用林秀英的事件来报复他们。

  4月16日,大批访民前往福州马尾法院声援游精佑等三名被告,要求当局公平审理和公正判决。

  到法院旁听的范燕琼女儿林静怡表示,看见妈妈的身体越来越差,在庭上情绪很激动,她坚持为妈妈上诉到底。她说:她整个脸情绪很激动,整个脸胀得通红,可能血压很高,宣判的时候,妈妈说了两句话然后就无声了,我也不知道发生什么事,因为前面有高高大大的庭警挡着我。

  游精佑妻子陈育红表示,对法院判决感到很气愤,坚持丈夫的无罪的。她说:肯定不公平,真的太黑了,根本就是无罪,诬告谁、陷害谁,也没有诽谤谁。

  近二千名来自各地的网民、访民及维权人士,庭审期间在法院外声援,声援者在身上系上黄丝带,高呼“三网民无罪”、“言论自由”及“停止司法迫害”等口号,又唱歌,表达捍卫言论自由的声音。

  网名“超级低俗屠夫”的武汉网民吴淦表示,很多网民早上五时到法院声援,当听到三人被判罪都很愤怒,表示抗议。他说:宣判的时候,大家都愤怒了,很多人都哭了,对司法无耻感到很愤怒,大家手挽手就悲观地唱国际歌、国歌,表达对司法无耻的抗议。

  他说警察在法院架起多道警戒线,阻止他们在法院外聚集,期间没发生冲突,警察没有像上次抢走相机及标语。他又说多名网民包括王译及单亚娟,早上在福州大学附近派发传单时,被公安带走到校园派出所拘留。记者尝试致电王译,但直至傍晚其手机都在关机状态。

  不少网民都透过网上社交网站推特及讨论区,批评法院判决不公,打压网民的言论自由,侵犯人权。

  大陆官方媒体新华网亦有报道三名网民被判罪的消息,但稍后报道内容被删除,网页上只遗留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一审3网民以诽谤罪获刑”的标题。

  福州市25岁女子严晓玲于08年2月离奇死亡,当局调查后指她是死于宫外孕出血。其后三名福州网民在网上发布严晓玲母亲所讲,她获得可靠消息指,女儿是被八人轮奸致死,并与市内一间由当地官员与及黑社会头目合伙开办的娱乐场所有关。有关指控引来网上激烈的评论,三名网民其后被指涉及“诬告陷害”罪被拘捕。案件去年11月一审开庭,两次以“补充证查”为理由拖延至今才宣判。

  4月16日上午8点30分,福州范燕琼、吴华英、游精佑三网友诬告陷害案第三次开庭,福州警方早早拉起了三道警戒线,有近千名网友及当地百姓到现场声援,大家在现场呼喊口号“三网友无罪”。

  福建警方自昨天开始对马尾法院附近的所有宾馆进行检查,重点是检查外地来的关注团网友,更有宾馆以客满为由拒绝网友入住。

  据前期到达的网民屠夫在电话中向维权网表示:现场有近千名各地网友及当地的百姓,他们都来到法庭外声援,警察及保安至少也有几百名在现场待命,法庭外拉起了三道警戒线。

  据现场网友发出的消息称:来谈判的便服警察与老朱大哥谈得很好,对三网民的事表态“人在看,天在看”,得到现场网友一片掌声。

  凯迪网友边民在现场说,游精佑骂过我,今天我因为他而来,为我自己而来。今天他在福州有罪,明天我就会在昆明有罪。

  有一个警察曾悄悄对陈书伟说:“社会需要你们这样的人”。

  不管是现场的网友,还是各地的网民,大家都在期待着今天的庭审结果。有人说“这将是一个历史性的时刻。”

  特别感谢老虎庙发布的现场珍贵照片:

  4月16日福州三网友诬告陷害案的第三次庭审,法院一改3月19日刚开庭就匆匆收场的局面,到发稿时止庭审已进行2个多小时,还没有任何庭审结束的迹象。

  维权网信息员电话连线了先期到达福州的北京维权人士王荔蕻女士。王女士说:我们一行人5点就起床了,不过6点就到达了庭审现场,到达现场后我们立即拉起一道“反捣乱防线”,结果被立即赶到的警察强行拉断,并要强行赶我们走,我们只好退到他们拉的警戒线外。今天声援的原则是:和平、理性和非暴力。

  据王荔蕻女士讲,目前现场又设置了六道警戒线,有很多当地的冤民也来到现场,但更多的冤民途中被拦截无法到达。严晓玲的母亲自昨天开始就被严密监控,但她还是历尽辛苦跑到现场,态度坚决要求到法庭作证。现场国际歌、国歌及草泥马之歌此起彼伏,大家都在等待着庭审结果。

  在没有太阳的阴天里,支持声援者越聚越多。据现场网友发来的信息称:声援者估计已达到2000人左右。不管是QQ群还是推友,还有各地的冤民还在陆续赶往现场。大家纷纷在有700余人签名的“公平正义比太阳还光辉”的宣传板上合影。

  范亚峰在推特上写道:福建网民案开庭已有2000余人围观,标志维权运动进入大规模街头化的阶段,必将给中国民主化带来巨大乃至决定性的影响,是一个真正的历史转折,一个伟大的街头抗争时代已经来临。

  郝劲松在现场直播福建马尾法院审理:现场呼喊的口号一浪高过一浪,这种场面似曾相识。

  4月16日,马尾法院,庭审现场,注定会进入历史。

  ▲网刊《参与》4月16日报道:福建三网民被判构成诽谤罪,谁受了伤害?

  从早上五点半关注到现在,真没想到会有那么多人到现场。还是那句话,不管结局如何,这已经创造了奇迹、创造了历史。三位网友也被推上了专制与维权之间抗争的风口浪尖,是历史选择了他们。

  福建现场消息:现场人数已破千人,其中有著名维权人士,也有记者、律师,平民百姓,游精佑的校友,所有良心汇成一个正义!让好人早回家!无罪释放三网友!

  现场网友又在一起快乐地高唱《草泥马之歌》

   刚和福州前线的推友通完电话,听见现场一片口号声“自由万岁”、“正义万岁”、“三网友无罪”。

  福建方面试图用补充侦查延期开庭的计谋挫伤围观锐气,没想到适得其反,给予了围观团更从容的准备时间,这也表明社会力量的觉醒壮大确实到了一个新的阶段,执政者若仍只用小计谋,已然难以应对了。

  维权运动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要上升为民主运动。在这个过程中,福建网民案具有标志性意义。现在的状况,事件的主要矛盾已经不是福州政法委司法黑手与三网友之间展开,而是网民与司法之间的矛盾。网友们在给执法人员普法课和公民素质课。

  郝劲松现场直播:对中国人来讲,从思考到行动是一个坎,今天福建马尾法院门前,有很多中国人正在跨跃这一看似艰难的坎坷,他们从四面八方聚集在这里,为了三个素不相识的人,他们捍卫着自己的言论自由,捍卫自己的民主表达权。

  福建网民案开庭已有2000余人围观,标志维权运动进入大规模街头化的阶段,必将给中国民主化带来巨大乃至决定性的影响,是一个真正的历史转折,一个伟大的街头抗争时代已经来临。

  中午,法庭休庭20分钟后宣判: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构成诽谤罪,范两年,游一年,吴一年,吴绝对上诉,范要求上诉,游要求考虑。

  现场一片哭声。诽谤罪是自诉案件,谁是自诉的主体,哪位觉得他受了伤害?

  4月16日,关于福州市马尾区“三网民”(范燕琼、吴华英、游精佑)的所谓“诬告陷害”案就要在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法院进行第三次开庭审理了。通过对本案基本事实的了解和分析,可以看出马尾区检察院对“三网民”的犯罪指控是不成立的,理由如下:

  其一,“三网民”没有主观犯罪故意,无论范燕琼所发的网贴还是游精佑、吴华英所制作的视频,都没有“诬告陷害”他人的主观故意。他们只是根据非正常死亡人严晓玲的亲属林秀英、林爱德等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客观如实的记录(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而没有任何捏造事实的行为。他们之所以作此记录并上传互联网是基于一个国家公民做人的道德良知和正义感,他们和所谓的“受害人”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恩怨仇恨关系,因此不存在“诬告陷害”的犯罪动机。

  其二,“三网民”的行为并没有给所谓的“受害人”造成严重后果,无论是聂志雄还是有关公安局、检察院的官员均没有因为“三网民”所制作的文字音像材料而被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三网民”没有严重的犯罪后果。

  其三,“言论自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所明文规定的公民权利,互联网信息自由也是“言论自由”之宪法规定中的“应有之义”,因此“三网民”借助互联网帮助林秀英伸冤以期引起包括政府在内的社会各界的重视,这自然不是犯罪行为,更何况,执政党十七大以来,以及去年颁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都反复强调过要保护人民群众的表达权、知情权、监督权。

  尤其重要的是“三网民”所制作记录的文字音像材料都来源于严晓玲的亲属林秀英、林爱德等人,林秀英等人也均承认“三网民”的作品内容是由他们提供的,并愿意随时出庭作证——而且林秀英在女儿死亡后的一年多时间里不断向有关方面所作的上访和控诉也均是基于同样的内容,奇怪的是林秀英始终没有因此受到有关方面的法律追究,却把客观记录林秀英申诉冤情的“三网民”逮捕定罪,这于法于理都是说不过去的。由此显见福建有关方面是刻意打压维权人士。而这种行径是严重违反了中国支持通过的联合国《保护人权捍卫者宣言》中相关条款的。

  福建马尾“三网民”的诬告陷害案不仅引起了广大网民的极大关注,不仅引起了包括中央电视台、《南方周末》、《法制日报》、《检察日报》以及一些地方传媒的关注,也引起了一些国际媒体的关注。在中国总理温家宝先生于三月两会期间说“公平、正义比阳光更有光辉”之言犹在耳时,能否做到“司法公正”的试卷又一次摆到了福建地方法院面前!

  为此,本论坛特此强烈呼吁:

  一、福建司法当局在“尊重和保障人权”、“建设法治国家”的宪法旗帜下,立刻宣判范燕琼、吴华英、游精佑无罪释放并给予相应的国家赔偿。

  二、由于“三网民”案均不同程度地涉及到福州纪委爆炸案、涉及到严晓玲的人命案,郑重提请福建省委、省政府能够本着对福建人民负责的态度,尽快敦促有关方面严肃认真的调查下列两个问题:

  1、 福州纪委爆炸案的真相,使相关涉案人和受害人得到公正、公平、公开的处理。而在证据不足、相关罪名不成立的情况下,根据现代审判之“无罪推定”原则,应尽早释放已经关押九年之久的吴昌龙,归还他作为国家公民的法定权利和自由。

  2、重新调查严晓玲死亡真相(建议重新尸检),给林秀英的亲属、给广大网民、给社会各界一个满意的答案,从而消除威胁社会稳定的真正隐患。

  ▲“维权网”4月16日就福建三名维权人士被以“诽谤罪”判刑的声明

  2010年4月16日,福建维权人士范燕琼、吴华英、游精佑三人因在网上发帖为她人鸣冤被控“诬告陷害”案在福州市马尾区法院第三次开庭审理,庭审从上午8点半开始,至中午12点左右结束。法庭宣判范燕琼、吴华英、游精佑“诽谤罪”成立,判处范燕琼有期徒刑两年,判处吴华英、游精佑有期徒刑一年。范燕琼、吴华英当庭表示上诉,游精佑表示会考虑上诉。“维权网”对这种罔顾事实,以言治罪,枉法判决,打压民间维权人士的行径表示强烈抗议!

  范燕琼、吴华英、游精佑三人因同情福建省闽清县林秀英女士和家人的不幸遭遇,出于良心与正义,于2009年6月23日、24日,将林秀英陈述女儿遭当地有权力背景的黑势力轮奸致死与自己历时一年多上访无果的情况记录并公诸网络,引起网络热议。随后范燕琼、吴华英、游精佑遭到福州警方先以涉嫌“诽谤”刑事拘留,后又于7月31日被福州检察院以涉嫌“诬告陷害”批准逮捕。律师早期申请会见,居然被福州警方以案件涉及国家机密而拒绝,后经律师据理力争才得会见。在关押审讯期间,范燕琼、吴华英、游精佑等受到捆绑、不让上厕所与连续几日坐铁椅的酷刑。范燕琼出现身体病情加重,下肢瘫痪,家属一再申请保外就医,但不被警方批准。2009年11月11日,马尾法院一审开庭一整天,但没做宣判;2010年3月19日,二审开庭只有一分多钟,法官就宣布补充调查,择日再审。直到4月16日,第三次开庭。前后三次开庭中,案件最主要的证人林秀英被阻止出庭。二审时甚至出现阻止律师入庭辩护的情况。同时几次开庭中,福州司法当局阻止网友声援,限制公民申请参加旁听,在第三次开庭前将前去声援的维权人士王译、单亚娟、陈书伟等人扣押数小时,还对到法院声援的网民进行殴打及抢劫摄影相机。

  范燕琼、吴华英、游精佑等都是福建当地的维权积极分子,《零八宪章》的首批签署人。范燕琼从二十几年前就投身于维权工作,她同情弱者,帮别人写文章写状子,曾因维权和筹备成立维权社会团体,被剥夺出境权,还多次遭到传唤、抄家,甚至被长期监控、关押。从范燕琼的博客“神州有泪”上可以看到,在她被捕前的一个多月时间里,就写了七八篇维权方面的文章。6月6日她前往武夷山看望维权朋友,还受到便衣跟踪偷拍。这次她在网上披露林秀英的口述材料,引起海内外的强烈反应;接着又着文揭露官方恐吓林秀英,成为被拘捕的直接原因。游精佑是毕业于西南交通大学的桥梁工程师,同事们反映他工作出色、技术精湛,为人谦虚,责任心强;在出色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他多年来致力于帮助弱者维权,因此曾多次受到警方的传讯、警告。这次被捕是因为他根据范燕琼的文章,为林秀英制作了“自说自话”的视频,在网上广为传播。吴华英更是亲身体会蒙受冤案的痛苦,她弟弟吴昌龙因2001年6月24日发生在福清市纪委门口的爆炸案被羁押判刑,进入二审后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迄今没有结案。在几次审理中,吴昌龙和其他当事人都否认涉嫌犯罪,且指控侦查期间遭到刑讯逼供,所有律师也为他们作无罪辩护,但都无济于事。八年多来,吴华英四处奔走,上访申诉,因此多次被行政拘留。所以她对林秀英特别同情,为她制作了录音录像,并且发到网上。

  从福建三名维权人士因发贴披露闽清“严晓玲死亡事件”而被控“诬告陷害”案的整个案件进程,可以看出这是一起典型的地方政府打压人权捍卫者以掩盖权力与黑恶势力勾结的案件,整个办案过程中充斥着违法情况:从案件开始以涉嫌“诽谤”刑拘,到短短一个月后又变成“诬告陷害”逮捕,到最后又以“诽谤罪”判刑;从案件开始拒绝律师会见,对被审讯人员实施酷刑,到坚持拒绝重病的范燕琼保外就医;从“诬告陷害”居然没有当事人提起诉讼,到公民申诉冤情变成影响公安“公信力”;同时对最主要证人林秀英阻止不让出庭。由这些情况,可以看出福州司法系统刻意构陷打压维权人士的用心。

  福建司法机构如此构陷打压维权人士,严重违反《世界人权宣言》第五条“任何人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残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罚”,第十九条“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违反中国支持通过的《人权捍卫者宣言》第6款“每个人都有权单独地或与他人联合:了解、寻求、获取、接收、掌握所有关于人权和基本自由的信息——可以自由印刷、教授、传播关于人权和基本自由的观点、信息和知识”;违反中国自己制订颁布的《宪法》中“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与“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且“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的条款;还违反中国2009年颁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中“保障公民的表达权利”、“依法保障公民使用互联网的权益”与“保障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的权利,发挥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新闻媒体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作用”等的承诺;同时也违背了中国总理温家宝在今年三月“两会”期间放出的“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和“公平与正义比阳光更有光辉”的诺言。

  “维权网”强烈要求福建有关当局:

  一、立即无条件释放范燕琼、吴华英、游精佑等三名维权人士,并对她(他)们做出国家赔偿;

  二、依法追究制造本起冤案、迫害打压维权人士的相关责任人,并将他们绳之以法;

  三、依法客观公正地处理引起这件冤案的“严晓玲死亡事件”,并在福建全省展开清理冤案积案的行动,对类似“福清纪委爆炸案”相关羁押人做出平反并给予赔偿。

  ▲英国广播公司(BBC)4月16日报道:中国互联网活动人士被判刑引发抗议

  中国法庭周五判3人有罪,因为他们在互联网上发布消息帮助一名不识字的妇女林秀英对当局施加压力,要求当局重新调查她女儿的死因。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法院判定网络活动人士“诬告诽谤罪”成立,判处法律人士范燕琼两年监禁。辩护律师刘晓原说,另外两人吴华英和游精佑各自被判一年监禁。

  三名被告为帮助林秀英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和录像。林秀英认为他的女儿严晓玲两年前遭到团伙轮奸后死亡,而犯罪团伙同福建闽清县警察有关联。警方认为25岁的严晓玲死于输卵管妊娠破裂。

  这是中国网民在草根阶层进行游说被当局处罚的最近一例。中国各地许多普通民众通过互联网在推特、微博和其他网址上散布不满和冤屈。

  法院判决说,三个人的行动严重影响了国家利益。但刘晓原说这样的判决很可笑。刘晓原说,判决侵犯了公民自由表达的法律权利,他很担心判决会引起福建省公众强烈不满。

  去年夏天范燕琼在政府大楼外偶遇死者的母亲50岁的林秀英。林秀英当时正在哭泣。范燕琼从林秀英那里记录了案件的细节,随后发布在互联网上。游精佑和吴华英后来又采访了林秀英,并在网上公布了采访录像。

  福州市马尾区法院的审判吸引了来自中国各地数百名网民,许多人周五赶到法院外声援被告。目击者说,被告的支持者挥舞标语旗帜,并且高唱歌曲。据估计法庭外聚集了约2000多被告的支持者。警察在法庭外将示威者隔离,并且在周围警戒。

  许多支持者用手机通过推特不断更新报道法庭外抗议活动的进展。不能参加现场示威的支持者不断将最新消息转发给其他读者,并且还加上自己的建议,让示威者如何避免让警方找到把柄。

  中国对被认为有害的网络内容实行封锁,这些内容通常包括同中共当局口径不一致的消息和观点。不过在中国将近4亿网民中,有小部分受过良好教育的、有独立看法、思想自由的年轻人,他们敢于对当局发出质疑。

  香港明报4月17日报道:数百网民围福建法院抗议

  3人指警查轮奸案不公 反因诽谤判囚  福建3名网民因在网上发布一名女子被轮奸致死信息,昨日被福州法院以“诽谤罪”判囚1至2年,来自全国各地的数百名网友昨日云集法庭外,并高举总理温家宝在3月中两会举行期间所言“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光辉”的标语,抗议判决不公。

  福建闽清籍女子严晓玲2008年2月11日死亡,法医鉴定称她是“输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严晓玲母亲不服,认为警方调查手法不公,于2009年6月向3名网民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申诉,他们于是将严母的申诉录制成短片和文字资料放上网。

  福州市马尾区检察院其后以诽谤罪对3人提出公诉,认为范燕琼“着手杜撰闽清警匪轮奸女青年的文章”,并发到境外网站,引发大量网民攻击、谩骂、诋毁网文中所涉及的“被害人”(包括闽清县公安局副局长林宗颖、闽清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涂义铿等人),“给被害人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严重的影响,名誉受到严重损害”。

  庭外拉温总讲话横额助阵

  控辞并指游精佑、吴华英有意制作申诉短片并广泛传播,是进一步损害“被害人”的人格和名誉。法院在宣判时称,三人的行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危害了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诽谤罪名成立,判范燕琼监禁2年,游精佑、吴华英监禁1年。

  数百网民在网上得知审讯消息后成立“网友关注团”,昨日从全国各地赶抵福州,在庭外拉起温总讲话“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光辉”的横额,并高举“好人范燕琼”“吴华英无罪”的纸牌,大声歌唱国歌和《国际歌》,警方拉起封锁线,大批公安和保安到场戒备。

  “我很失望,我不服,我抗议!”范燕琼女儿林静怡表示,其母听判后当场晕倒,情绪崩溃,由救护车送走急救;而游精佑的女儿游豫璟则指司法部门黑暗及没人性,三人的家属表示一定会上诉。

  ▲维权网4月17日报道:福建三网民被判刑 众网友予以强烈谴责

  4月16日,福建“三网民”(范燕琼、吴华英、游精佑)被福建当局以“诽谤罪”判刑。对这一侵犯言论自由,罔顾事实的判决,众多网友予以强烈谴责。宣判结束后的现场,愤怒的哭声和激昂的口号声响成一片。

  下面是部分网友的评论:

  ▲不论历史选择了福州,还是福州选择了历史,我们可以确认:今天,我们创造了历史,每一位关注的网友都在建设民主中国。从1840年,这个梦想没有被切断,哪怕是89的坦克也没有使我们毁掉脊梁。我爱你们,我爱自由中国!

  ▲无罪!每一次无耻判决,就是他们为自己的坟墓多掘一铲!

  ▲公平是什么?正义是什么?今天福建三英因言获罪,我若闭上了嘴巴,那么下次当我因言获罪时,谁会替我说话??

  ▲一个连遮羞布都不要的国度当然这些见不得光的事情也可以发生在打着法律旗帜的法院里。

  ▲他们也许不害怕政府的专制,但绝对害怕人心的冷漠。最心寒的是:争取自由的人被社会当作瘟疫,避而远之。我们绝对不能容忍这样的事情发生,受难的人,要成为公民社会里的英雄。牢记勿忘!给他们支持!

  ▲良心就如海洋迟早淹没监狱。要用多少良心,才能填满监狱。

  ▲关注团的网友石玉林说,这是我一生最光荣的时刻。被抓进去也值了。

  ▲这是一次成功的围观!一次伟大的围观!一次注定载入互联网史册的围观!屠夫们、巾帼不让须眉们赢得了道义,守住了良知,坚守了正义,你们赢得了未来,你们赢得了历史的尊重。

  ▲这次福建事件似乎是一个民主运动的演习。高呼“自由万岁”的人们必将点燃争取公民权利运动的熊熊火炬。

  ▲你凌驾于国家与法律之上,你的权力地位不可碰触不容置疑,你可以置异己于死地或让他消失,你依靠制造恐吓和谎言来维持,你掩盖、篡改、耍赖、欺骗、掠夺,你还不敢承认你是黑社会吗。

  ▲在审讯时,记录一半供述;在写起诉书时,拼凑一半证据;在一审时,偏听公诉人的这一半,忽视被告人的那一半;在二审时,偏听一审判决的这一半,不听上诉人的那一半。被告人有辩解、上诉、申诉的权利,司法工作人员可以不记、不写、不听,其结果偏听则暗,冤假错案就定局。

▲王荔蕻大姐,屠夫,阿尔,老虎,张辉,李新,飘香,王译,天天,高建,平修大姐,以及朋友们高喊:草泥马!!!福州黑司法尽管放马过来:草泥马,发Q!

  ▲狗官摇马尾,当众宣淫威;日日吞砒霜,但知腐鼠味。

  ▲福建司法已死,多年的走私,蛇头,偷渡生意让警察早已丧失人性和执法公信力。马尾很美,半山腰的住家小房子令人向往,但这里不适合人类居住!

  ▲无论福建青海,无论网民警察,无论灾民官员,我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公民。我们是十三亿同胞人民,敌人却只有一个:绑架良心和法律的膨胀的私欲。

  ▲三亿网民救不了3个网民!“闽清严晓玲比巴东邓玉娇悲惨一万倍!”“福建文强比重庆文强黑N倍!”

  ▲这帮蠢货,判了3个人,丢了三亿人。

  ▲判了这3个人有罪,间接审判我们三亿人有罪。今天起我们三亿“诽谤”的网民都是光荣的罪犯。

  ▲联合早报网4月17日报道:数百网民围福建法院抗议 3人指警查轮奸案不公 反因诽谤判囚

  香港明报报道,福建3名网民因在网上发布一名女子被轮奸致死信息,昨日被福州法院以“诽谤罪”判囚1至2年,来自全国各地的数百名网友昨日云集法庭外,并高举总理温家宝在3月中两会举行期间所言“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光辉”的标语,抗议判决不公。

  福建闽清籍女子严晓玲2008年2月11日死亡,法医监定称她是“输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严晓玲母亲不服,认为警方调查手法不公,于2009年6月向3名网民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申诉,他们于是将严母的申诉录制成短片和文字资料放上网。

  福州市马尾区检察院其后以诽谤罪对3人提出公诉,认为范燕琼“亲手杜撰闽清警匪轮奸女青年的文章”,并发到境外网站,引发大量网民攻击、谩骂、诋毁网文中所涉及的“被害人”(包括闽清县公安局副局长林宗颖、闽清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涂义铿等人),“给被害人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严重的影响,名誉受到严重损害”。

  庭外拉温总讲话横额助阵

  控辞并指游精佑、吴华英有意制作申诉短片并广泛传播,是进一步损害“被害人”的人格和名誉。法院在宣判时称,三人的行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危害了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诽谤罪名成立,判范燕琼监禁2年,游精佑、吴华英监禁1年。

  数百网民在网上得知审讯消息后成立“网友关注团”,昨日从全国各地赶抵福州,在庭外拉起温总讲话“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光辉”的横额,并高举“好人范燕琼”“吴华英无罪”的纸牌,大声歌唱国歌和《国际歌》,警方拉起封锁线,大批公安和保安到场戒备。

  “我很失望,我不服,我抗议!”范燕琼女儿林静怡表示,其母听判后当场晕倒,情绪崩溃,由救护车送走急救;而游精佑的女儿游豫璟则指司法部门黑暗及没人性,三人的家属表示一定会上诉。

  分析与评论

  ▲民主中国4月17日发表评论员雷火丰的文章:公然制造冤案,福州当局必将被钉上历史的耻辱柱

2008年2月11日晚,福建闽清少女严晓玲被当地多名青年轮奸致死,令人愤怒的是,该案随后却被福州警方草率地认定为严晓玲因“宫外孕”而死。一年以后,该案案情被几位网友公布于网络,并在网络上掀起了轩然大波,一夜之间,有关帖子在网络上俯拾皆是。

  面对汹涌的网络舆论,福州警方在2009年6月24日召开紧急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有别于民间版本的严晓玲案案情。福州警方在发布会上斥责有关文章完全失实,一些媒体在报道此次新闻发布会情况时,更是将之前的贴文内容毫不客气地称之为“谣言”。绝大多数网民在此后仍然不相信官方的说辞,继续声援严晓玲的母亲林秀英,但很快,有关帖子便在各大网站上离奇消失。

  原以为严晓玲案会因此而不了了之,出乎大家意料的是,几天之后却另生枝节,原本与严晓玲案无涉,只是帮助严晓玲的母亲申诉冤情的数位网友相继被捕,其中包括《零八宪章》签署人、维权人士范燕琼、吴华英和工程师游精佑,甚至还包括严晓玲的舅舅林爱德,被捕的人士多达7位之多。中国的官方媒体对于福州警方在新闻发布会上的辟“谣”情况进行了积极报道,但在长达半个月时间内对范燕琼等人的被捕却视而不见。

  得知网友范燕琼被捕,中国民间人士所开办的“维权网”在第一时间就发布了这一消息,并持续地对范燕琼等人的遭遇给予高度关注,很多海外知名媒体均进行了跟进报道。虽然有不少网民试图将有关报道转至国内论坛,但有关帖子往往尚未与其他网友见面便胎死腹中。直到2009年7月17日,广州《羊城晚报》旗下的《新快报》才以《网友帖涉严晓玲案被拘,警方:记者无权知案情》为题对涉及严晓玲案的数名维权人士被捕一事进行了大胆而详细的报道,继而,其它媒体也开始关注。

  对于很多敏感事件,如果是网民在论坛上发帖子曝光,即使内容完全符合事实,也很难通过审核,即使通过也可能不久于人世。但对于官方媒体已经有的报道,如果转帖,反倒被放行的可能会很大,除非是诸如刘晓波这样被判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帖子,即使原文是来自于新华社,也无法在论坛上发布。《新快报》的报道让严晓玲案再度成为了网络热点,很多网民在声援几位网友的同时对官方发布的严晓玲案“案情”表示出深度怀疑。

  据知情人士透露,严晓玲案案发以后,其家属曾及时向当地警方报案,但警方却置之不理,并谎称已经将严晓玲的器官割下请有关部门鉴定,3天后,严晓玲的弟弟前去闽清县医院时,仍然发现被割下的严晓玲器官还被放在县医院的一个红桶中,也就是说事实上严晓玲的器官并没有如警方声称的那样拿去鉴定。另外,福州警方通过媒体发布的严晓玲案情况系福州市公安部门现任领导吴仁华发布,而吴仁华此前曾经在闽清担任十几年公安局长,与闽清当地的黑恶势力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据称,吴仁华在任期间,就已经有三起类似于严晓玲死亡的命案发生且没有得到解决。

  中国经济在这些年里发展迅速,而官场腐败之风也逐渐向民间蔓延,如今,且不说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线城市,就是很多贫困地区的小镇上都是不乏色情场所。原本只能是偷偷摸摸营业的色情场所如今已是半公开化,很多KTV、洗脚城、按摩馆实际上都已经成为了藏污纳垢的卖淫场所。按照中国当前的法律法规,从事这类经营活动不会被允许,之所以色情场所会广泛存在,是因为公安机关从中渔得了不菲的利益,有的开办者和警方有勾结,有的开办者甚至就是警察自己,深圳舞王俱乐部便是缩影。

  据网络上的知情人士透露,闽清县文化馆里的丽歌KTV系闽清县公安局副局长兼梅城刑警队队长林宗颖与治安科科长卢贤丁以及县检察院涂检察官伙同一个多次犯案且多次逃脱打击的黑社会头目聂志雄合伙开办的。这家娱乐场所以贩卖K粉、介绍卖淫、胁迫卖淫等手段牟取暴利。难怪福州警方会急于“澄清”案情和辟“谣”,一旦认可了民间版本,不知道会有多少官员会丢乌纱帽。

  范燕琼等人在一开始是被警方以涉嫌“诽谤”被刑事拘留,但在2009年7月31日范燕琼被检察机关正式批准逮捕时,涉嫌罪名已经由“诽谤”改为了“诬告陷害”。所幸的是,林爱德等几位帮助林秀英申冤的人士均在此后以取保候审或者其它理由获释,而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三位网友则至今仍被羁押。比较奇怪的是,三位网友所发布的文字或者视频资料内容均来自于死者严晓玲的母亲林秀英,但林秀英却安然无恙。常言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倘若被捕的三人有罪,那林秀英更是罪大恶极,岂有不抓她之理?

  网民们对三人的声援一直都未曾停止过,在2010年春节前后,不计其数的网民都向他们积极地邮寄明信片,王荔蕻、吴淦、张辉、阿尔和老虎庙等网友还率先在北京成立了“福建网友因言获罪案网络关注团”。福建网贴案可以说牵动着无数网友的心,得知此案会在3月19日第二次开庭审理,张祖桦、张辉等社会各界人士纷纷慷慨解囊,向关注团捐款,使得其成员有足够的经费赴庭审现场声援三网友。

  截止3月19日,三名网友实际上已经被超期羁押了两个多月,在庭审当天,全国各地的大批网友前往法庭外声援。福州当局出动上百名警力在现场维持秩序,网友与警方一度发生言语和肢体冲突,当事人的家属和声援人士遭到殴打,相机等个人财物遭到抢夺。非常可笑的是,庭审仅仅几分钟便宣布结束,很明显,是因为当天到场声援的人士太多,还有几十家国内媒体记者,做贼心虚的福州当局才出此下策。

  4月16日是福建网贴案的第三次庭审,在庭审的之前,全国各地声援三位网友的关注团成员再次赶赴福州,维权律师郝劲松也义无反顾地加入了声援行列。和第二次庭审相似的是,福州当局再度如临大敌,早早地拉起了三道警戒线,后来又增加到六道,动用了数百警力对声援者进行严密监视。此次声援队伍声势更为浩大,到场的网友和当地群众达到两千人左右,大家无所畏惧地高呼“三网友无罪”。在此次庭审的头一天下午,网友陈书伟、王译、单亚娟在福州大学城发传单时,被警方扣押,到目前尚无说法。

  自从互联网进入中国以来,因为在网上发表言论而遭拘捕的网友接二连三,涉嫌罪名五花八门,不仅有“诽谤”和“诬告陷害”,还有让一般人闻之胆寒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和“颠覆国家政权”。“三家村”文字冤狱的唯一幸存者廖沫沙先生在哀悼其同冤亡友邓拓先生的一首诗当中,有“岂有文章倾社稷,从来奸佞覆乾坤”两句,这两句诗可谓是一面明晃晃的镜子,照出了中国当前恶劣的法制现状和很多官员倒行逆施的嘴脸。

  福州当局从草率处理严晓玲案到抓捕范燕琼等人,再从变换涉嫌罪名到放烟幕弹式的庭审,可以说是机关算尽。当地司法机关不能做到公平公正地处理严晓玲案,本来就让每一个有良知的人愤怒,没想到在这之后又冒天下之大不韪疯狂抓捕热心帮助严晓玲母亲申冤的网友。头两次庭审之后,先后有江苏卫视、安徽卫视、成都电视台等对此案给予了高度关注,其调子和新华社、央视等新闻媒体截然不同,对被捕者和其家属表示出了深深的同情,让人看到了中国媒体尚存的良知和希望。

  虽然国际国内舆论对于福州当局拘捕和审判网友的恶劣行径均表示出了强烈不满,但是福州当局仍然无动于衷,自始至终都在以一副无耻的面孔示人。

  2010年4月16日,福建维权人士范燕琼、吴华英、游精佑三人因在网上发帖为她人鸣冤被控“诬告陷害”案在福州市马尾区法院第三次开庭审理,庭审从上午8点半开始,至中午12点左右结束。法庭宣判范燕琼、吴华英、游精佑“诽谤罪”成立,判处范燕琼有期徒刑两年,判处吴华英、游精佑有期徒刑一年。几年前,网络上曾流行这样的话:“见过无耻的,没有见过这么无耻的”,和其它地方相比,福州当局的无耻程度恐怕是无人能出其右。

  福建网贴案必将载入中国的法制史,而福州当局则必定会被钉上历史的耻辱柱。

  2010年4月16日

  ▲英国广播公司(BBC)4月17日发表分析文章:福建网民案看中国政府公信力危机

  在互联网上发布消息帮助一名不识字的妇女为死去女儿申冤的三名网络活动人士在福建被判刑,引起了法庭外一些民众的抗议。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法院星期五(4月16日)以“诬告诽谤罪”判处范燕琼两年监禁,分别判处吴华英和游精佑一年监禁。

  这一事件的起因是,福州市闽清县女青年严晓玲在2008年2月突然死亡,警方做出了“输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的结论。

  但是,严晓玲的母亲林秀英不接受这样的鉴定结果,坚持自己的女儿遭到多人强奸杀害。林秀英开始上访,要求查明案件,严惩凶手。

  2009年6月,范燕琼、吴华英和游精佑等人根据林秀英提供的资料,通过文章和视频在中国境内和境外的网站上公布了声称严晓玲遭到杀害的网帖,其中一篇文章的题目是,“闽清严晓玲比巴东邓玉娇悲惨一万倍”。

  福州市公安局随后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警方的鉴定结果,强调严晓玲的死亡不存在暴力和强奸,贴文纯属造谣。

  几天之后,范燕琼、吴华英和游精佑等人遭到警方拘押。

  信任危机

  人们普遍注意到,在抓捕和审判这三名网民的过程中,为这三个人提供原始材料的林秀英始终没有受到处罚。

  三位网民的辩护律师刘晓原对BBC中文网说,法庭之所以不审判林秀英而只审判三位网民,是因为这三个人是维权人士。

  刘晓原说,闽清公安局曾在这次开庭时提供一个证明,声称这个事件给他们的公信力造成了严重影响,使人民群众对他们的满意度严重下降。

  但是人们不禁要问,究竟是这个事件给政府的公信力造成了严重影响呢,还是政府的公信力严重影响了事件的发展?

  如果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有很强的公信力,这一事件在公安机关对严晓玲的死因鉴定完毕之后就应该画上句号。但是在经历了“躲猫猫”之类的事件之后,人们至今仍然会对严晓玲的死因持有疑问。

  刚性稳定

  很明显,对范燕琼等人的审判掩盖了中国人对政府存在的信任危机,再次体现了中国当局坚决维持稳定的政治理念。

  中国领导人胡锦涛曾说过引人关注的三个字:不折腾。当时,许多观察家对这三个字做出诸多解读。其实这三个字的意义非常明确,就是尽一切努力维持稳定。

  但是正如一位中国社会学者所说的那样,中国目前的稳定是一种“刚性”稳定。他说,刚性稳定存在巨大的风险,现在维稳已经成为国家非常重要的一个成本,成为一个巨大的负担。“这种稳定一定会带来巨大的社会灾难。”

  解决问题的方式显然不应当是对范燕琼等人的审判,而因该是消除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危机。实现这个目标的唯一途径是绕不开的政治改革。

  网刊《参与》4月17日分析文章:福建网民案:成功的围观 失败的审判

  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今天上午在福州市马尾区法院第三次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法院认定三网友诽谤罪成立,范燕琼被判有期徒刑两年,吴华英、游精佑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开庭的现场情况在网上实时传播,近千名网友赶去声援,这是一次成功的围观,也是一次失败的审判。

  游精佑的辩护律师刘晓原宣判当天在博客中撰文《诬告陷害又变为诽谤,看不懂的福建网民案》,刘律师置疑“罪名变来变去,是素质和水平差,还是故意找法整人呢?”经过仔细分析,他认为这是一个“阴谋”,“公安机关以涉嫌诽谤罪抓网民,发现不符合公诉案件的条件,不改变涉嫌的罪名,就违反了公安部办理诽谤案规定。于是乎,就将涉嫌罪名变更为诬告陷害,案件就由自诉转为了公诉。检察院也以此罪名提起公诉,但公检法三家十分清楚,三网民无论如何也构成诬告陷害罪。案件进入法院审判后,在作出判决时,是可以改变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如此一来,罪名又回到了诽谤,也规避了公诉与自诉的程序之争了。”“既使这种程序规避是”合法“,但因三网民的行为并没有严重危害国家利益,法院的判决仍然是错误的。”

  记者在宣判后采访了原吴华英的辩护律师、因代理此案被停业一年的林洪楠律师。林律师今天到了马尾区法院,但法警不让他入庭。这一次马尾法院没有通知林律师到庭,避免了3月19日那次开庭前所犯的“错误”。林律师指出,福州市公安局局长王鑫既是福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又是福建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让福建网友案带有明显的长官意志烙印。这些领导们习惯了家长式的作风,但是不管他们承认还是不承认,互联网时代已经到来了,领导们没有意识到在网上的虚无世界,官民是平等的。此案由涉及国家机密变为不涉及国家机密,罪名由诽谤变为诬告陷害,最后又变回为诽谤,法律的严肃性已荡然无存。闽清县公安局应该反思,林秀英在女儿严晓玲遇害后马上向110报案,闽清县公安局为什么不予立案,让犯罪嫌疑人一度逍遥法外?为什么该案刚在网上曝光,闽清县公安局就以戒毒的名义将犯罪嫌疑人送进劳教所?为什么一开始跟林秀英说是省厅作尸检,后来又变成县公安局来作,至今严晓玲的尿检报告不知去向?为什么不征求家属的意见,就把严晓玲的尸体破坏掉?为什么补充侦察的新证据说三网友的行为贬损了闽清县公安局两名副局长和一名警察的名誉,为什么他们作为受害人不敢出庭作证?为什么当事人林秀英作为原告的重要证人再次被挡在了法庭的大门之外?

  范燕琼的女儿林静怡在接受采访时声音非常虚弱,她说因为上一次庭审的经历,这一次她流着泪一句话也不敢说,生怕被法警拖出去。妈妈在法庭上呼唤她,她也不敢出声答应,只能向妈妈两手竖起大拇指。她看到妈妈的身体还是很糟糕,因为呼吸困难满脸通红,不断地在吸氧、测血压,期间呕吐过多次。因当庭提出质疑,范燕琼被法官要求带出法庭过一次。当法官宣读完判决书,范燕琼大声抗议,然后就瘫倒下去,林静怡说她听到妈妈跟身旁的医生说“头痛,胸闷,呼吸困难。”她看不到后来的情况,因为在宣判前,便衣和法警已经组成两道密实的人墙挡在了旁听的家属前面。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出法院外长长的封锁线,林静怡看到一辆120救护车呼啸着离开法院,她想妈妈应该就在车上。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涌发表文章:诽谤与诬陷罪名真义何在?

  2010年4月16日,福建网民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因诽谤罪获刑。这是一个标志性案件,它令人深思:中国刑法上的诬告陷害和诽谤罪名正承担着怎样的政治功能?

  诬告陷害罪可能是中国的特产,在其他国家法律中少见。美国法律中的诬告陷害(malicious prosecution)的概念,主要存在于侵权法中,且适用条件严格不涉及刑罚。

  至于诽谤罪,虽然大多数国家有之,但已日渐没落。诽谤罪在历史上的起源就是一个臭名昭著的故事。16世纪,英国国王亨利八世为打击政治异议者而设立诽谤罪。时过五个世纪,2010年1月,英国终于废止了诽谤罪。在美国,虽然1962年《标准刑法典》保留了诽谤罪,但是,适用极少。目前,多数州已经废除了诽谤罪。但这两个罪名在中国却蕴含着旺盛的生命力。翻开近年的案情记录,王帅案、吴保全案、邓永固案、彭水词案等,大多是公民“诬陷”和“诽谤”官员。层出不穷的案例折射出政府与民众对立的严重状况。

  参照法治成熟国家的经验,对这两类案件的裁决应当严格遵循实际恶意(actual malice)规则和相当因由(Probable Cause)规则,以保障言论自由和舆论监督的法律环境。

  在美国,为防止政府官员滥用诽谤罪名,继The New York Times v. Sullivan民事判例后,最高法院在1964年Garrison v. Lousiana刑事判例中,确立了实际恶意规则,即:在诽谤官员的案件中,除非可以证明诽谤人具有实际恶意,否则诽谤罪不成立。

  中国《刑法》第243条关于诬告陷害罪的规定中,也鲜明地存在着“实际恶意原则”。第3款但书曰:“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不适用前两款规定。”在福建网友案中,判断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是否犯诬告陷害罪时,三人行为是否“有意”或“故意”是定性的关键。

  公诉人认为,“三人代写帖子和制作视频,有主观故意,使聂某等受到刑事处罚”。但需注意的是,此“故意”非彼“故意”,仅证明“故意控告”远远不够,必须证明是“故意诬告”。

  公诉人认为:三人在警方发布真相说明后,仍在网上传布不实信控告,可证明三人“明知控告的事实虚假,仍然有意诬陷”。这种推理非常粗陋。

  参照美国侵权法上“诬告陷害”行为的构成要件理论,即要证明举报人有诬陷恶意,需经过相当因由规则的检测:即使举报不真实,但如果存在相当的原由与事实,使得举报人作为一个普通人可以合理地相信被举报人存在犯罪嫌疑,诬告陷害则不构成。

  由此考察,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的行为具有相当因由:范燕琼称,死者母亲林秀英在叙述女儿惨死的过程时,非常动情,足以让她相信其真实性。这一自辩可为任何一位善良的百姓所接受,属情理之中。  此外,在中国的现实生活中,政府的调查结论造假现象频出,培育了民众对政府调查报告的普遍不信任心理。游精佑等人对政府的调查结论质疑并反驳,既是法律权利,也是常人的反应。

  再者,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的行为仅是转述、整理和制作视频,而非捏造事实,所以,不应获罪。

  超越微观的法律技术层面,从宏观的政治与社会背景分析,范燕琼等人更不应获罪。

  随着民众权利意识日盛,在维稳的借口下, NGO不断被打压,律师介入敏感案件也被严控,制度化的法律援助供应因此减少。由此,中国社会出现一批职业或半职业的“维权个体户”,他们利用“一呼百应”的网络环境,以维护公民权利为事业,虽然时有极端言行,但在道义和人格上令人尊重。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等人即属此列。

  面对网络过激言行,政府最好的应对是仁慈与厚道,正如1802年美国总统托马斯•杰斐逊写信给检察长宽恕诽谤他的人时所说:“面对诽谤,政府应当以宽容的心胸和勤勉的工作代替惩罚,这是最有效的方法。” 但中国的一些基层政府和官员,显然没有这般仁慈与厚道。它们权力在手,反击起来往往狂傲不羁,甚至在技巧上,也不那么光明正大。例如,2009年12月23日,福州市司法局下达对本案辩护律师林洪楠停止执业一年处罚的决定,理由竟然是七年前林洪楠律师一起“泄密行为”。

  更令人失望的是,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因为缺乏实质上的权力制衡机制,中国的司法机关通常形成一种相互绑架式的办案模式,而不是相互纠错式的办案模式。

  一个错案,始作佣者可能是公安局或者检察院,甚至可能是政法委。但是,一旦起步错了,往往将错就错,一错到底—检察院被公安局绑架,法院被检察院绑架,甚至公检法被政法委绑架。除非出现强大的高层力量,或者海啸般的民意反抗,才能斩断绑架铁链。这种体制才是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们的真正敌人。

  政府和官员将诬告陷害和诽谤罪名据为私器,滥用权力,打击报复,将构成对公民言论自由和民间维权行动的“核威慑”。若任由这种威慑泛滥,在宪政意义上的权力制衡结构在中国尚未建立之时,初现端倪的公民言论和网络舆论对政府和官员公权力的微弱制衡也将毁于一旦。

  著名学者杜光发表文章:司法黑幕和网络言论自由——略论因“严晓玲事件”引起的“诬告陷害”案

  俗话说:一滴水可以见太阳。确实如此,每年数以万起甚至十万起的群发性事件和层出不穷的冤假错案,每一桩都可以映照出专制主义的魔影。特别是近几年来,许多执法机关堕落成为专制政体的工具,为权贵豪强服务。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压制敢于起来抗争、维护自己权益的平民百姓。为了满足权贵豪强的愿望,甚至挖空心思地颠倒黑白,是非不分,无中生有,移花接木,把维权人士和无辜群众关押审判,充分暴露出与民为敌的专制主义本质。最近正在福州上演的一场“诬告陷害”案,典型地表现了这种时代特征。

  这件案子起源于福州市闽清县的“严晓玲事件”。2008年2月11日晚上10点多,严晓玲从“丽歌”KTV被送到县医院急救室,经抢救无效死亡。严母林秀英赶到医院,看见女儿死后情况,听了一些话,认定25岁的女儿是被轮奸致死。为了替女儿讨回公道,她不断上访、告状,一年多没有任何结果。

  2009年6月23日,网易、新浪、天涯社区、凯迪社区、反腐论坛、凤凰论坛等网站转载海外网上的文章,如《严晓玲:她比邓玉娇悲惨一万倍》、《惨绝人寰:严晓玲被八人轮奸》。福州市公安局迅速行动,第二天下午就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警方鉴定结论:严晓玲系因输卵管妊娠破裂导致出血性休克死亡,不存在暴力、中毒或轮奸致死问题。

  警方的表态在网上引起强烈反应,还陆续出现了林秀英口述案件的录像视频,又有文章揭露官方恐吓林秀英。6月26日到7月中旬,福州马尾警方以涉嫌“诽谤”罪,先后拘捕了文章和视频、录像的作者范燕琼、吴华英、游精佑及网帖传播者多人。7月31日,马尾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诬告陷害”罪批准逮捕范、吴、游三人,其余陆续释放。

  2009年11月11日和2001年3月19日,福州市马尾区法院两次开庭审理,第二次开庭仅用了两分钟,因检方提出证据不充分,要求再次补充侦查而决定延期审理。

  这个案件的怪诞之处在于:出现在网上的文章和录像、视频,都是根据林秀英的口述内容记录或制作的。如文章说林秀英到医院看到女儿“仅穿睡衣,头发凌乱,面目狰狞,牙关紧咬”,“两只手腕上有几道黑色抓痕十分醒目”,“医护人员议论:”这个女孩死得太惨太惨‘,’连短裤胸罩都没有穿‘,’至少五六个人以上轮奸,甚至死后还奸尸‘。“有人还告诉她:她女儿曾被八人轮奸,其中还有警察:”丽歌“KTV的股东是县公安局某副局长、某科长,县检察院某副院长等等。文章记录的都是林秀英的原话,录像视频所拍摄的也是林秀英的口述实况,而且在送到网上之前,都经过林秀英看过,取得她的同意。即使内容有不实之处,”诬告陷害“的也是林秀英,范、吴、游等人只是把它传到网上,怎么反倒成了”诬告陷害“的主犯了呢?更何况,文章和录像视频的内容,都是林秀英在一年多来的上访、告状时反复提出过的,官方曾多次做她的”思想工作“,从来没有说她诽谤或诬告陷害,为什么现在要把这些罪名按在仅仅是传播者的身上?

  为了打破这个谜团,我在网上搜索了范燕琼、吴华英、游精佑的情况,进一步发现了由许多“潜规则”串起来的司法执法的黑幕。

  原来范、吴、游等人都是维权运动的积极分子。范燕琼的女儿说她母亲经常同情弱者,帮别人写文章写状子,曾因维权和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多次遭到抓捕、抄家,甚至长期羁押。我从范燕琼的博客“神州有泪”上看到,就在她被捕前的一个多月时间里,她就写了七八篇维权和纪念“六四”的文章。6月6日她前往武夷山看望维权朋友,还受到便衣跟踪偷拍。这次她在网上披露林秀英的口述材料,引起海内外的强烈反应,接着又著文揭露官方恐吓林秀英,成为被拘捕的直接原因。游精佑是毕业于西南交通大学的桥梁工程师,同事们反映他工作出色、技术精湛,为人谦虚,责任心强;在出色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他多年来致力于帮助弱者维权,因此曾多次受到警方的传讯、警告。这次被捕是因为他根据范燕琼的文章,为林秀英制作了“自说自话”的视频,在网上广为传播。吴华英更是亲身体会蒙受冤案的痛苦,她弟弟吴昌龙因2001年6月24日发生在福清市纪委门口的爆炸案被羁押判刑,进入二审后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迄今没有结案。在几次审理中,吴昌龙和其他当事人都否认涉嫌犯罪,且指控侦查期间遭到刑讯逼供,所有律师也为他们作无罪辩护,但都无济于事。八年多来,吴华英四处奔走,上访申诉,因此多次被行政拘留。所以她对林秀英特别同情,为她制作了录音录像,并且发到网上。

  我从这些材料里领悟到,范燕琼等被拘捕,不仅仅是因为替林秀英鸣不平。他们多年来的维权活动,早就使他们成为官方的眼中之钉;为林秀英鸣冤,只不过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所以,这个“诬告陷害”案的实质,不在于严晓玲的死因和某些干部被“诬陷”,而是官方对维权运动的打压。

  维权运动是广大民众同权贵豪强之间的矛盾尖锐化的表现。有权有势的官吏或与豪强相勾结,或直接利用权力,剥夺老百姓的权利,侵害民众的利益,这才引起群众的抗争。在这个尖锐的矛盾与斗争中,一个真正“以人为本”的政府,就应该站在民众一边,严惩那些为非作歹的权贵豪强,维护群众的权益。但现实的情况却完全相反,许多地方政府都不约而同地站到权贵豪强的一边,动用暴力或司法手段,打压民众。而当一些有正义感、社会责任感的律师和社会人士挺身而出,为民众仗义执言时,他们打压的目标就转移到这些维权人士的身上。而就我的视野所及,维权人士无一不是真正的爱国者,他们正因为热爱这个国家,为了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国家的尊严,才奋不顾身地对那些损害国家利益的罪恶行径,展开坚决的斗争。对维权人士的打压表明,在人民大众同反动的权贵资产阶级、豪强资产阶级的斗争中,国家权力被用来保护反动阶级,镇压人民,镇压爱国者,从而充分暴露出这个国家机器的专制性和反动性,这正是司法机关遍布黑幕的基本原因。

  在当前的这个“诬告陷害”案里,暴露无遗地展现出国家权力被用来打压维权人士的真相。首先,既然是“诬告陷害”案,就应该由被“诬告陷害”的人提出诉讼,但这个案子却是作为公诉案,由检察院提起公诉,把被“诬告陷害”的官员的名誉,等同于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其次,被告拘捕之初,家属和律师要求会见,警方却以涉及“国家机密”为由拒绝会见;再次,范燕琼被关押半年,已经基本瘫痪,11月开庭时是坐着轮椅出庭的。律师和家属多次申请取保候审,都遭到拒绝,理由是她“具有社会危害性”,换句话说,是为了社会利益、国家利益。为什么这样一个普普通通的案件要提起公诉,而且涉及国家利益、国家机密呢?我从另一个材料里获知了这个潜规则的逻辑。去年7月3日,鄂尔都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吴保全诽谤案,提起公诉的检方表示:“之所以是公诉而非自诉,是因为吴保全的帖子严重损害了前市委书记云峰的形象,而云峰的形象也是鄂尔都斯的形象。鄂尔都斯是中国的一部分,所以吴保全的帖子不仅对云峰构成了诽谤,更是严重地损害国家利益。”在这个逻辑里,官员形象=城市形象=国家利益。按照这个逻辑,维护贪官污吏的形象,打压维权人士,都是是符合于国家利益的。这不禁使我联想到,在2008年的奥运会开幕式上,9岁童星林妙可的独唱,后来被揭发是假唱,主办方的解释也是出于“国家利益”的需要。一个泱泱大国的“国家利益”,居然需要通过剥夺公民权利、打击爱国人士和弄虚作假来维持,这对于每一个有自尊心的公民来说,都是莫大的耻辱;而那些掌握权力的官老爷所宣称的“国家利益”,恰恰是同国家利益背道而驰的罪恶行为。呜呼!国家利益,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而行!

  通过对这个案件的考察,进一步加强了我的两点认识。第一,维权运动的扩大,培育了一大批为了社会公正和国家利益而甘愿奉献自己的智慧和精力的仁人志士。他们心胸开阔,志向高远,思想明确,意志坚定,是我们民族的精华,是国家的希望所在。范燕琼在她的博客“神州有泪”里,标明开博的宗旨是“真实记录,清算罪恶,不图回报,只求真理”。她写的许多博文,都体现了这个精神。如她为一位公正廉明的检察官任建平打抱不平,连续写了四篇文章。任建平为官清正,“凡是案件落在他的手中,无论背景如何,他都要查个水落石出,因此得罪了不少官员。”他当了三十多年的“助理检察官”,许多同事都已升迁,有的成了厅级干部,他却还是助理检察官;他多次奋不顾身地救起溺水者,有关部门却不承认他的见义勇为事迹。尽管遭遇这些挫折,任建平仍然不断著文,表达“阳光司法”的决心。范燕琼称赞他“几乎完全沉迷于追求‘阳光司法’的光荣与梦想之中”,说他的文章“闪耀着人文主义理想之光”。这些博文使我具体地认识到,在黑幕重重的司法界,还有着执意追求“阳光司法”的清官;同时也让我看到,执法公正、主张“阳光司法”的官员为什么会受到排挤的另一个司法黑幕。

  游精佑帮助弱者维权的抱负,可以从他去年11月11日在法庭上的陈述里找到答案。他说:“首先,我是一个教徒,与其说我信仰天上的上帝,不如说我信仰头顶的正义和内心的良知。”正义和良知,正是一切维权人士和爱国者的共同信奉的原则。这个共同点把天南地北的维权人士联系在一起,团结在一起。据刘晓原律师在博客里报道,去年11月23日,在北京的二十多位维权人士,包括杨佳的母亲,为尚在狱中的游精佑举办了42周岁的生日晚会。这是何等可贵的情谊啊,它体现出的不仅仅是出于道义的同情,更重要的是反映了维权的爱国者之间的团结和相互支持、相互激励的凝聚力。民间的维权爱国力量的团结和凝聚,是公民社会发展的一个十分可喜的趋势。

  第二,由于舆论导向对媒体的封锁,互联网已经成为维权运动和民主运动的越来越重要的阵地。近几年来,许多官场黑幕、贪官污吏,就是在互联网上被揭露的。福州的“诬告陷害”案,也导源于互联网。与民间越来越多地利用互联网的同时,官方对互联网的控制也越来越紧。谷歌退出中国市场,就反映了网络言论自由同文化专制主义的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两败俱伤。官方没能压服谷歌接受过滤敏感信息的条件,在全世界面前既丢了面子,又再次被证实了压制言论自由的文化专制主义本质。至于谷歌,放弃了中国市场自然是一个巨大的损失,但它可以继续在香港为大陆网民提供服务,继续保持了它的社会影响。我认为,网络言论自由和文化专制主义的矛盾与斗争,或者换句话说,对网络言论自由的限制和反限制的斗争,目前还方兴未艾,斗争正在继续发展。应该承认,在这场斗争中,文化专制主义由于有强大的政治权力做后盾,一直处于有利的优势地位,但是,互联网的无往弗至、无远弗届的的特点,给网民提供了无数可供利用的条件;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将会开辟反限制的新渠道、新条件。所以,我对互联网的发展前景是比较乐观的,问题是如何充分利用现有的条件,进一步发挥互联网在维权运动和民主运动中的作用,还有待于大家的努力。

  目前,许多网友都在关切着“诬告陷害”案的进展,被告的律师也在进行不懈的努力。希望福州的司法当局能够重视网上的民意,对范燕琼等三人作出无罪的判决。虽然这个希望非常渺茫,但我还是殷切地期待着奇迹的出现。

  2010年4月15日

  今天获悉,福州市马尾中级法院已于昨天上午判处范燕琼有期徒刑两年,吴华英、游精佑各有期徒刑一年。我在文末的渺茫希望已经落空。但使我感到欣慰的是,有上千人从全国各地来到马尾,对这三位维权人士表示支援;另据老虎庙博客报道,有两千多人参加了这个案件的“关注团”。这是多么令人鼓舞的信息!它给我们传达了一个可喜的信息:公民社会在成长,民间的民主力量在凝聚。这是一缕希望之光,散布在全国各地的这些光束的汇集,将会照亮整个中华大地!

  2010年4月17日上午补记


  附件:四、

[专评]苏州大学生激昂砭时弊 网络录像广为转载

  近日,一段苏州大学课堂学生演讲的纪录短片录像在网络上被广泛转载。演讲者痛斥中共的政治制度,并调侃宣传机器和所谓的和谐社会。

  据自由亚洲电台报道,本周二的一段题为“苏州大学课堂演讲”的视频在中国的各个视频网站,如土豆、优酷、酷6等被疯狂转载,也有人将其放到微博去转发。录像中的学生先是借由自己精心设计的“人民日报大厦”嘲讽央视大楼,之后将话题引申至对国内现行制度的弊病和根源,痛批中共的政治体系,最后还分析了各种民主制度的价值。

  这位男生在演讲中说:“中国到了如今这田地,官僚统治阶级贪赃枉法、腐败透顶,金融业黑洞烂账,资源破坏、环境污染,警匪一家,整个官场就是一个黑社会,房产改革、教育改革、医疗改革全部失败,成了压在十亿人民头上的新三座大山,两极分化成世界之最,信仰缺失……总之都是在摸着石头过河。房地产‘摸着石头过河‘造就了几百个亿万富翁,花天酒地,醉生梦死,造成了上百万的拆迁户,黑白凸现的是强势既得利益集团与弱势民众的对立。”

  当说到令国人最为痛恨的官员腐败问题时,这位学生说:“各地各级政府官员根本无需自己买车,他们可以用纳税人的钱去买豪华车---兰德酷路泽,烧免费的汽油,干所有的私事。在中国,有哪一天的新闻里没有贪官被双规、司法腐败、环境污染、矿难频发、民怨沸腾 ? 而这些还是经过中宣部‘过滤’、‘漂白’之后的新闻呢。”

  整个演讲轻松幽默,条理清楚,深入浅出,让很多观者大为赞叹。网友们纷纷跟帖说,“一贯被视为脑残的大学生终于发声了,说出了真实的想法”。

  一位在厦门大学就读的陈先生在接受采访时称,“我现在很关心一个问题,他现在有没有受到什么威胁、处理,我知道厦大有一些老师,如果在课堂上讲这些的话,可能就会被学生举报,学生会认为是一种所谓反党反政府的言论,他们可能只是出于自己的价值观判断,会去举报你,所以我现在很担心这个学生。”

  此外,也有许多网友对该学生处境也表示担心,如果有这名学生的相关消息,希望大家及时发布,担心他从此被迫消失。

  曾在北京奥运火炬海外传递时发表独立意见的留美中国大学生王千源说:“现在在中共的很多理念里面,也经常用民主这个词汇,但只是代表表面的和谐意义。在美国的课堂上最主要的是能够发挥想象力,并能够有表达自己想法的权利。”

编辑:中国《公民维权联盟》主编CHTIS
文章来源:(网络文摘)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网站:zhongmeng.org 管理员:天理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论坛:http://www.wqyd.org/bbs/index.php

2010-4-25

Saturday, April 24, 2010

天理和广大网民一致强烈要求

-------封杀一切对中国玉树救人的歪曲报道,一切按中共中央的媒体报道为准!

比如最近有人说在玉树救人的都是僧侣,武警战士只是在僧人发现幸存者后把僧人赶走后上来抢功这样无耻的报道;有人更加说英勇的武警战士在救灾中偷藏獒。这简直是胡搅蛮缠、立心造谣中伤。我们广大网民不能再用鸵鸟政策,听之任之了。

网民[巴秃尔]再次重申:“救灾的主力是解放军官兵和志愿者,作秀的喇嘛至少是别有用心的!”我们广大网民要用中共中央的媒体报道为准,正确引导舆论导向,让一小撮不明真相的网民回到正确的立场来。凯迪最著名的网民[巴秃尔]指出:西方老百姓被长期洗脑对我国中央的媒体报道偏见根深蒂固,这样的报道只是加深了这种成见。但广大革命网民被西方传媒的宣传日渐产生对中央的媒体报道的偏见就不可轻视了;这些不实报道通过境外渠道再转回国内被一些心怀鬼胎的人利用,那就更危险了。

所以,以网民[巴秃尔]为首的广大网民一致强烈要求:对玉树救人离开中央媒体主流的不实报道和跟帖,一经发现,应由专门管理部门将其造谣的可耻行为通布出来,隆重报道,。同时公开宣布处罚方法:对团体诸如报社电视台,取消在国内的采访经营权, 并即刻关闭办事处;对违规个人或网民,也应点名批评,同时封锁ID吊销其发言资格,严重的,交给警方进行立案惩处;对团体及个人均应处以一定的罚金,并责其公开道歉,否则以在国内资产抵扣或对当事人拘押直至履行处罚。

凯迪著名网民[巴秃尔]和小网民:天理

2010-4-24

Thursday, April 22, 2010

[天理]国内维权运动的发展得罪了谁?

文/天理

中国自发的维权运动在声援福建网民游精佑、范燕琼、吴华英诽谤罪一案中,这次那么多人去声援,却没有使用暴力,更加是促进民间资源共享平台终于建构成功,整个维权行动都是在中国政府法制框架内捍卫自己的权利来完成,这个马尾见证历史的进程,标志维权运动进入大规模街头化的阶段,这必将给中国民主化带来巨大乃至决定性的影响,马尾围观是一个真正的历史转折,一个伟大的街头抗争时代已经来临。

这是国内外人们耳闻目睹维权运动的胜利,却遭到某些自认为是中国最有权威的异议人士的嘲讽,什么国内“维权只是要老共的钱,民运则是要老共的命”、国内“ 维权是为自己,民运是为别人”,更加有人露骨不要脸无耻说:“民运是头颅,维权是头发”等等。

本来我刚出狱,不想开罪这些大牌的所谓“民主”大佬,但是他们太冷血,在境外说话不腰痛,对国内维权运动点点指指,冷嘲热讽。这样,我天理就不得不出来说几句公道话,好让这些“民主”大佬对我们国内的维权运动死了条心,让他们自己回来大陆上街头来“民主”抗争。反正这些“民主”大佬他们有的是“头颅”,要砍也让老共砍个够,这与国内真正的维权运动无关痛痒。

有一位“民主”大佬还戏言:国内维权的性质就是“武松打蒋门神是帮助地方官的黑帮儿子强地盘。最多也算是狗咬狗”。我天理冷笑问一声:高智晟维权是为了什么?我天理出来维权又是为了什么?现在国内的独裁的政权对维权运动的打击更加严厉。大家看一看有多少维权的人士进了老共的大牢?这次草泥马之歌响彻马尾法庭外,大批网友自费赶到福建马尾声援福建网民游精佑、范燕琼、吴华英,与独裁体制进行搏斗,这是一种什么的精神?难道说也是你们所说的“维权只是要老共的钱”?

维权?我们为什么维权!我们维的是每个中国人与生俱来的基本人权!其他的宏伟目标我们暂且不去想。先维护好自己的基本权利才说其它的权利,这是每一个国内维权人士的首肯目标。因此,从逻辑上来说,维护民权,就要守护宪法!维护民权,就是真正地遵守法律!我们不想用极端的思想去看待社会的阴暗面,相反要让中国人民看到前途和希望。我们不能再屈服于公权力逾越法理的种种行为,要有向民众宣传普及宪法、捍卫公民权利的决心!

有“民主”大佬说:维权是人民内部矛盾,因为它是可以用人民币解决的矛盾。而民运不用说是“敌我矛盾”,只能用专政的方式来处理。这种说法更加显得那些“民主”大佬对国内维权运动的无知与孤陋寡闻。要知道,执政者赋予人民与生俱来的基本人权就等于剥夺它人上人的统治地位,这才是今天国内维权人士所面临的最大危险。什么的“最多也算是狗咬狗”这种丧尽天良的畜牲言语也能从这些“民主”大佬的嘴巴中嚎出来,真的连禽兽也不如。

中国人内斗的手段登峰造极。那些“民主”大佬硬是要将刚刚有起色的国内维权运动与他们扯上关系,这就是要借中共的手来对付国内的维权运动,那些“民主”大佬莫过于借刀杀人,刀乃我党的刀。国外某些“民运”大佬堕落到了这种地步,我天理也只能无言无语、叹为观止了。国内的维权运动催生民主的发展, 同时也唤起公民意识觉醒,现在国内的维权运动遍地开花,中共要动手恐怕已经迟了。某些“民运”大佬可能从没见过这种阵式吧。你们在国内的代理人做不到的事,我们这些草根做到了!那就是“围观”改变了中国!

对目前的国内维权运动,国人只能有两种选择:有网友说“要么做一个快乐的奴才,要么就做一个痛苦的思想者。奴才选择的是适应社会,参与各种尔虞我诈,争权夺利的斗争,快乐之后是良心的泯灭,感官的享受,放弃的却是人的尊严和良知。而后者,要捍卫良知,坚守尊严,就不得不与暴政为敌,甚至饱受摧残,他们失去的是感官的享受,得到的却是永恒绚丽的精神和丰富的思想”。

对于我们这次声援福建网民的行动,我本人认为:这是第一次以公共舆论的力量进行合法化的抗争。只要将这种维权运动的方式发展下去,成为一支的民间的独立力量,这样才能有可能得到政府的承认,从而成为以后维权目标的谈判对手,进入或者进行政治博弈,成为格局博弈的一方力量。也就是说,如果有更多的结石宝宝家长、地震学生家长、疫苗宝宝家长能像福建网民游精佑、范燕琼、吴华英诽谤罪一案的林秀英女士那样硬气,国内的维权运动才能有希望发展和壮大。

最后,得和某些“民运”大佬说清楚,你们是你们,你们要推翻谁是你们的事,千万不要将国内的维权运动与你们扯上关系,国内维权运动也不会和你们如何的“接轨”,更加不要让中共误会你们是“头颅”,国内维权的人士是“头发”这样的一个假像,好让国内维权运动的人士遭到不必要的麻烦。我天理拜托你们了!

其实,某些“民运”大佬对中国的维权运动的实情能看到什么是真?什么是假?看来某些“民运”大佬也只是一只政治蝙蝠!蝙蝠虽属兽类,但又像鸟类地样会飞,有点近乎非禽非兽、或禽或兽、亦禽亦兽。而且,蝙蝠害怕光明,昼伏夜出、睡时倒挂,头下尾上,所以某些“民运”大佬眼中所见的事物也都是颠倒的!

2010-04-23于佛山

首发:中国《公民维权联盟》网站(中盟评论)

链接:http://www.wqyd.org/bbs/viewthread.php?tid=13844&extra=page%3D1

Monday, April 12, 2010

[天理] 中国传媒是如何做假的?




网友细看下面三张图画,就知国人是如何的作假了。

Sunday, April 11, 2010

活要见人 死要见尸!

文/天理

  据网易山东德州网友的跟贴说:王家岭矿难家属若是不见尸体的话可奖励3万元。…….我是至今被困矿工家属,我不匿名发帖,我也不怀疑什么人数什么问题,我只想说下我知道,河津一处大约20个被困矿工家属安置处 ,至今全在等待并已经抽血取样,而且被困矿工所属的地方父母官也去了县、乡镇、村级干部系全数到场,在做家属工作,他们做的不是怎么样去联系自己的村民有没有救上来,怎么去争取赔偿,他们却在连恐带吓的说:好好配合,不要闹着要见什么面尸体最后一面,尸体已经面目全非,不管有没有发现尸体的先配合抽血,等待结果,如果不配合,你们家属自己去找中煤协商,没有身份证明你们什么赔偿都没有,人财两空。大致意思是闹的结果是后果自负,而且在给家属发烟发电话费的时候,听话的人家给1000元,有意见的给500元。我不清楚,想见自己的家人最后一面为什么这么难。而且还有人说不见的话奖励3万元。我现在担心家人不仅客死异乡,家人最后一面难见,最后的赔偿金额是不是还要看表现如何来决定,这些父母官会不会像以前一样把这赔偿金进行层层盘剥,到最后实际能拿到多少。(帖子来源:
http://club.kdnet.net/newbbs/dispbbs.asp?boardid=1&star=1&replyid=4504049&id=3348282&skin=0&page=1)

  原来一直不解王家岭救援为什么要封锁消息的本人,一看到这条消息,心里面真的很平静。本人已经麻木到见怪不怪的地步了,再有什么惊天动地“奇迹”的、还是再发现什么的或者看什么的都无所谓了。.已经特别清楚的是知道他们是什么玩意。那么艰难的救援怎么一下子就救出了一百多人、真是到了穷凶极恶的时代了。如果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失去了公信,无论遇到何人、何事,人民第一反应是怀疑、或是质问,最后就是排斥。这可是比任何灾难都还要可怕的事!到底这个社会怎么了?

  以万物为刍狗,以百姓为刍狗。面对这样无耻的公仆,我们已经无动于衷了!看一看王家岭矿难发生已经十几天了。神奇的是有名矿工在井下8天后被救援上来时,还能鼓掌。而且CCTV直播时说:“这说明他生命体征还是非常良好。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洛林公仆还紧紧握住了他的(鼓掌的)手”。报道里有一段是这么说的:(矿工)体力好的矿工就自己走上来,体力差的就由救援者下去背上来……天哪,都8天8夜了,还有体力好的家伙能自己从泥沼里走到担架旁?更奇怪的是:记者没有直接采访到这双“感动中国的手”,却去专门采访到了这“双手”的夫人。可惜,央视这些不长人性的刍狗记者,埋没了良心稳做了奴才,这也难怪他们。

  现在所有在医院中接受治疗的王家岭救援被救出镜矿工不再鼓掌,也不再说些感谢的话,而是全部背对镜头,或者坐在窗前看风景,或者低头看报纸。这又是为什么呢?他们为什么不能让十几天来一直关注王家岭救援的全国观众看一看他们劫后余生的面容,特别是让在电视机前翘首期盼的家人看到自己的状况,难道王家岭救援井下的9天9夜已经让他们变成了另一个世界的影子?

  王家岭救援真的是科幻大片的合成,作假、封锁消息,种种不可思议的实景,不能不让国人恍然大悟,这些信息使本人更加怀疑。究其原因就是不让人民知道真相,不让其他人知道真相,好保住自己的乌纱帽。山西公仆——一个黑色的组织,严密控制的现场。难道事实真相都会令山西公仆主政者惶恐不安?难道掩盖和封锁王家岭矿难才是唯一方法?呵呵,要知道惶惶不安意味着对人民的犯罪,意味着当局对人的生命极端不负责任,意味着国家法律在这帮人眼睛里面只不过是一张白纸......

  看到有一些人试图出来对质疑王家岭救援有假的舆论进行导向,本人特地提醒一下那些政府的评论员们,目前网上所发出来的照片里明显类似周老虎有造假的嫌疑,发现的穿帮造假照片在国内这个环境下可能意味着王家岭救援是真真正正大规模的造假。 一百多条人命这事已经足够大。唯一能解释的通的就是,山西公仆他们根本就是把国人全当傻瓜。

  奇迹的王家岭,救援的王家岭,这已经是定下来的主旋律。本人不禁要问?为什么没有责任的王家岭,罪过的王家岭,死亡的王家岭?现在是有人可以授勋了,有人可以庆功了!皆大欢喜。但本人相信,过不了多久,一定的还会有陈家岭,张家岭出来。而我们也同样永远不知道其真相。因为,由于需要,造假是必然的,若是不造假才奇怪呢!由于这次王家岭救援的“奇迹”穿帮太快,被救上来的人居然还有力气鼓掌。经不起推敲才露了马脚......可恨的网络啊!

  慢慢欣赏吧!奇迹的王家岭这是一部山西好莱坞的最新大片【矿井大逃亡】,当局这么骗下去早晚是要出大事的,人们等着看热闹吧!因为弄虚作假是政府的优良传统!没有政府想不出来的事,也没有他们做不出来的事!

2010-04-11于佛山

首发:中公民维权联盟论坛中盟评论
链接:http://www.wqyd.org/bbs/viewthread.php?tid=13301&extra=page%3D1

山西矿难善后2000人维稳为的是什么?!

文/CHTIS

今年的清明节,注定是个要写入史册的日子。因为,这一天中国山西王家岭透水矿难事故发生8天后终于在全世界规模最大的电视台的直播镜头里,让公众亲眼见证了生命和救援的奇迹:115位被困在井下8天8夜的矿工胜利生还,这确实是了不起的生命奇迹。因为,被救上来的某些矿工的手臂,很干净。地下地上、左、右、前、后,那可全是黑煤窑呀?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施政者们做到了。真正的矿工在矿坑下面,煤灰尘、黑烟雾、污水、油污,足可以把真正矿工的全身里里外外脏个透。我们看一下石油打井工人就知道了,全身上下都是泥浆呀。再来看看那些救扶人员将所救的矿工抬出矿井时那干干净净的样子,怎样也想不到他们是从矿井里边出来的!这真正是奇迹啊!

当然,奇迹之下醉翁之意不在酒,现在颂扬救援的不是颂扬在救援的人。人们看到的是在演戏。戏剧中的主角不是救援矿工的工人,而是要应该负这次矿难事故责任的官员!在鲜花和掌声近乎毫无保留地献给了舞台那些造成这次矿难的公仆们,他们把“奇迹”缔造者的桂冠戴在自己的头上,似乎成功营救的全是靠他们。正是他们的伟大光荣正确,才有这等流芳百世的业绩来趁势显示自己的存在。

然而,随着115位矿工获救的喜讯的迅速传开,有关本次救援孰真孰假的质疑也如影随形。独家指定传媒那叫春的淫荡声所解说的词语和传送上屏幕上的画面,却给全世界人民提出阵阵质疑和批评声音。各类专业的专家、学者、有识之士和甚至不懂矿山专业知识的普通网民,都不遗余力地提出心中的疑问?八天时间的恐怖时光,一个人除了饥饿,还有恐惧,寒冷。没吃没喝,漆黑一片,足以摧毁任何人的精神。但令人发指的是,救出来的所谓矿工能握手能拍掌,红光满面。象火星人一样,简直令人难以置信,人们心寒之时更加觉得恐怖!更加为井下可能还生存的矿工担心。

最令人费解的是既然当局号称已了救人,但却只能说是谁谁下井救的,不准说从井下救上来的是谁谁,救难方拒不公布获救者的名单,并且在矿难人员康复的医院外围数十米外拦起警戒线,武警、警察层层把守,密切监测通话。在通往王家岭煤矿的路上还设了3道关卡防家属防记者。甚至连出租车公司的要员都要向属下的司机作了特别交待,不要载记者去王家岭煤矿!本来出了这么大的事,“有关部门”最该做的是按矿难家属的请求公布矿难失踪人员的名单和获救者的名单,及时公开信息,让公众知道实情。为什么当局要反其道而行之?究竟害怕些什么?难道是因为官方自己都不知道井下遇险的究竟是谁?拿不出确切的人员名单?或者是因为救援根本没有成功却撒谎说成功了,用担架抬出来招摇过市的不是真正的获救者、而是假装的冒牌货?否则为什么不肯公布矿难失踪人员的名单和获救者的名单?为什么要严密封锁隔离?为什么如此紧张,如此如临大敌?

还有,将矿难家属有目的地分散安排在河津、稷山、新绛等9县(市),远离事发地的矿山。所有家属均得到当局的“特殊”安排。官方说得好听的是为了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故从属下的中煤集团10多个单位共抽调了1000多人,再加上地方政府和市县乡村的工作人员,这个所谓的“维稳”工作总共投入超过2000人,分成153个安抚小组,每个小组负责一户矿难家属。“维稳”安抚小组全程名为接待和进行安抚,实为全程监视看管以至到善后结束家属至返乡为止,中途不能换人。现在,所谓的安抚小组人员和家属生活在一起。家属不准见记者,对外说话等等。

据被困矿难家属网友:harrylin74(58条跟帖)透露说
harrylin74http://club.kdnet.net/newbbs/dispbbs.asp?boardid=1&star=4&replyid=4492023&id=3347334&skin=0&page=1

我不匿名发帖,我也不怀疑什么人数什么问题,我只想说下我知道,河津一处大约20个被困矿工家属安置处 ,至今全在等待并已经抽血取样,而且被困矿工所属的地方父母官也去了县、乡镇、村级干部系全数到场,在做家属工作,他们做的不是怎么样去联系自己的村民有没有救上来,怎么去争取赔偿,他们却在连恐带吓的说:好好配合,不要闹着要见什么面尸体最后一面,尸体已经面目全非,不管有没有发现尸体的先配合抽血,等待结果,如果不配合,你们家属自己去找中煤协商,没有身份证明你们什么赔偿都没有,人财两空。大致意思是闹的结果是后果自负,而且在给家属发烟发电话费的时候,听话的人家给1000元,有意见的给500元。我不清楚,想见自己的家人最后一面为什么这么难。而且还有人说不见的话奖励3万元。

如此看来,人们有了周老虎,三鹿,非典,疫苗,汶川等等的经验,以及各种躲猫猫,击毙,活埋,自焚的处理经验,然后看一看矿山当局到现在也不敢公布救活的和死去的矿工名单,到底当局要瞒些什么?若是认为只要能拖则拖,想瞒天过海,认为只要迎着头皮顶住,时间就可能会化解一切的幻想,那么矿山当局的头头们就省省了。若是这样,只会让人民觉得当局是无耻致极!是草菅人命!当然,假作真时真亦假,真真假假谁能辨?但目前唯一可以肯定的是,没有一个获救矿工和家属团聚。人命关天,谁为了官位隐瞒死亡矿工的数目,谁就是对国家的犯罪。因为这个国家要想强大,必须从学会从说真话开始!当一个执政的政府连真话都不敢说的时候 它还有什么值得人民来信赖呢?

最后,特拟一副对联,致矿难的同胞:陕西曾闻华南虎啸,山西今现救人奇迹。横披:和谐盛世。

2010-04-11

首发:中国《公民维权联盟》网站(中盟主评论)

链接:http://www.wqyd.org/bbs/viewthread.php?tid=13296&extra=page%3D1

Saturday, April 10, 2010

普法旅游:福州马尾援网友

马尾是福州市东南约20公里的一个小市镇,位于闽江口北岸。相传当地有块石头,形如马,头向罗星塔,尾向市镇,小镇故而得名。马尾作为我国近代工业的摇篮和海军发源地,曾名噪一时。

马尾马尾造船厂是福建省最大的造船基地;耸立江滨的千年古塔——罗星塔为闽江门户标志;东南10公里处,有闽江七景之一的金刚腿风景区。登临塔顶,港口码头、开发区尽收眼底。江岸两旁有古炮台,可在此看到当年烟火弥漫的中法战役战场,还可到昭忠祠凭吊为国捐躯的先烈。

当代福州三网友因言获罪,4月16日第三次开庭。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路22号的景点“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是一大亮点。三网友是否因言言获罪,将标志着中国近四亿网民的政治命运。中国互联网何去何从,4月16日马尾区人民法院将结果向全世界网民公示。

马尾区位于福州市区东部,东濒闽江口,西与晋安区交界,南与仓山区、长乐市隔江相望,北与连江县接壤。总面积254平方千米。人口16万人(2004年)。通行闽东方言福州话。行政区划:马尾区辖1个街道、3个镇:罗星街道、马尾镇、亭江镇、琅岐镇。区人民政府驻君竹路,邮编:350015。行政区划代码:350105。区号:0591。拼音:Mawei Qu。 

为加深普法认识,本人将“旅游”手册资料帖出来,有对普法旅游此案有怀疑的网友有兴趣的网友请关注。

2010-4-10天理敬上

目前福建三网民“诬告陷害”案全球最齐全的资料

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

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是指在2009年6月至7月间发生于福建省福州市的一起多名网民因记录、传播“闽清严晓玲遭8人轮奸致死”等相关文章与视频被福州警方传讯、拘留的案件,其中游精佑、范燕琼、吴华英三人最终以“诬告陷害罪”被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起诉。2009年11月11日,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59] , [60], [61],2010年3月19日马尾区人民法院再度开庭,检方提出因证据不充分,要求再次补充侦查,获法庭同意,决定延期审理 [87], [88], [89],整个过程仅持续了约2分钟 [89]。当日,200名当地以及从全国各地赶来的网民在法院外守候,关注庭审进展,与在场的警察、便衣和某些不明身份人士产生肢体冲突,这些通过微博客传递现场消息、图片,一时间成为传播热点 [87], [90]。这样,检察院先后两次要求补充侦查,导致案件迟迟不能出判决。这个案件本身与其他两起案件交织在一起,如福清纪委爆炸案、闽清少女严晓玲死亡案,堪称“案中案” [104],由此掀开了福建省近十年来公、检、法、司黑幕,引起海内外民众、媒体的强烈关注。这一事件也被称为“福建诬陷门” [1]。

一. 涉案人员

1.范燕琼,福建南平人,为死者严晓玲的母亲林秀英代书《福建闽清警匪轮奸26岁女青年致死后还继续奸尸,惨绝人寰、诉告无门》这篇文章。她在2002年开始社会问题写作,著有《中国上访人》、《一个无罪女囚触摸过死神的手》和《妈妈,您的儿女是罪恶之人》等长篇纪实文学 [2]。在被关押在福州市第二看守所期间,双腿几近瘫痪,多次申请取保候审无果 [3]。

2.游精佑,福建长乐人,桥梁高级工程师,本案发生之前任向莆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 [4]。他曾是西南交大理工286班学生,1990年毕业,桥梁工程专业,曾任向莆铁路福建第二指挥部副指挥长,负责向莆铁路福建三标(尤溪县全境和永泰县部分)的安全和质量 [5]。

3.吴华英,福建福清人,其弟弟吴昌龙因2001年的福清纪委爆炸案 [6]被羁押在看守所长达九年,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至今仍未作出终审判决。吴华英为了其弟弟的案件,多年来一直在坚持上访,但得不到任何结果。2009年4月中央组织部纪委巡视组在闽时,吴华英向巡视组反映了福清纪委爆炸案 [7]。自2009年7月1日被抓后,吴华英“零口供”,认为是制造、掩盖福清纪委大楼爆炸大假案的人打击报复。

4.林秀英,福建闽清县梅城镇人,死者严晓玲之母,开食杂店为生 [8],育有一女两子,其女严晓玲于2008年2月11日晚在闽清县医院死亡,死亡原因不明。

5.林爱德,死者严晓玲之舅舅,林秀英哥哥,2009年6月25日中午,林爱德在严晓玲的照片扫描后传给了被告人吴华英,被告人吴华英又传给了郝刚,要求郝刚把这些照片编辑到视频中 [9]。

6.郭宝锋,福建龙岩人,现居于厦门,因协助游精佑上传林秀英哭诉的视频到海外网站而被捕,关押于福州市第二看守所,2009年7月31日以“取保候审”的名义被释放 [10]。

7.郝刚,福州市气象台地面气象观测组观测员 [11],提供拍摄严晓玲母亲哭诉视频所用的摄像机。

8.陈焕辉、杨雪英夫妇,因其儿子陈夏影在1996年“4.26”福清市绑架大冤案被枉法错判,不断申诉、上访,同情严晓玲母亲遭遇,在生活上给予帮助。杨雪英被刑拘四天后取保候审,陈焕辉被刑拘23天后于7月23日取保候审 [12]。

9.黄财漂,福建连江县人,上访户,原为该县坑园镇水产养殖大户 [13]。

10.陈仰东,为林秀英购买手机,个人信息和工作信息不详。

11.李子山,某电视台经济生活频道编导,严晓玲母亲林秀英口述冤情视频的拍摄者。

12.复印店老板,姓名不详。

二. 背景

2008年2月10日晚,福建福州闽清县医院向110报警,称有一位女子被人背来扔在医院,该女子已死亡 [14] 。当晚11时许,家住梅城镇梅溪路563号的林秀英闻讯,赶到急诊室对死者进行辨认,确认死者系其女儿严晓玲,并反映2月10日晚,其女严晓玲接到其男友聂志雄电话后出门未归,直至前一个小时,聂志雄与他的朋友告诉其女儿在县医院急救 [14], [15]。

林秀英赶到医院,看到女儿恐怖的遗容,听到周围人的议论,认为女儿是被轮奸致死。据林秀英回忆,2008年2月11日,聂志雄带人将她接到闽清县医院,她看到女儿严晓玲的尸体,晕了过去 [8]。

2008年2月12日,严晓玲家属向闽清县公安局提出严晓玲系被人奸杀,并要求对严晓玲死因进行解剖检验。闽清县公安局法医对严晓玲尸体进行了解剖,并提取死者心血、阴道内容物、子宫及双侧输卵管等体内器官后,分别送福建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与福州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作进一步德病理学、理化和生物物证检验。2008年3月13日,福州市公安局作出“送检血液中未检出毒物和送检阴道内容物未见人精子”的结论,福建省公安厅作出“输卵管妊娠并破裂”的病理诊断。闽清县公安局根据上述鉴定,作出“严晓玲系输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的法医学鉴定结论,并将鉴定结论告知了严晓玲的母亲林秀英。闽清县公安局根据调查情况依法做出了不予立案的决定,并制作了《不予立案通知书》告知林秀英 [14], [15] , [21]。

然而,林秀英全家均认为,凶手一定是聂志雄。林秀英要求闽清警方立案抓捕聂志雄,遭到拒绝。她认为这给嫌疑人提供了串供的时间。

从2008年4月起,这位不识字的妇女开始不断向县、市、省各级相关部门举报,要求“明查此案,严惩凶手,追究相关人员和部门的责任”,不过一直没有结

果。她得到的答复只有一个:严晓玲属正常死亡,不予立案侦查。林秀英要求重新尸检,得到的答复是先交5万元。

林秀英说:“刚开始我是控告聂志雄等人轮奸我女儿致死,后来闽清公安局长期不处理;后来在闽清有人告诉刑警队的队长林宗颖、治安科科长卢贤丁和县检察院的涂检察官等人和聂志雄等人一起合股开的“丽歌KTV”。她越发认为:“有人要包庇聂志雄” [8]。

三. 起因

2009年5月,林秀英碰到了范燕琼等人。范燕琼听到林秀英的哭诉后非常同情,遂帮助当事人林秀英整理口述,并写成帖子、陈述冤情,希望以此引起政府重视,彻查真相。2009年6月22日,她将林秀英提供的严晓玲案材料,整理成了《福建闽清警匪轮奸26岁女青年致死后还继续奸尸,惨绝人寰、诉告无门》一文,发到一些境外维权网站“参与”网。这篇文章,经林秀英本人确认之后,范燕琼把文章传给境外网站编辑,由编辑修改后,更题为《闽清严晓玲比巴东邓玉娇悲惨一万倍》 [16],并于6月22日晚23时许将帖子发布到互联网 [17]。

2009年6月23日晚间起,新浪、网易、天涯社区、凤凰、中华网等多家知名网站论坛出现《严晓玲,她比邓玉娇悲惨一万倍!》、《惨绝人寰:闽清常现无名女尸 严晓玲被8人轮奸》等帖文,引起网民广泛关注 [14], [15]。

2009年6月24日,福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警方的鉴定结论:严晓玲系输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不存在暴力、中毒或轮奸致死问题,帖文完全失实,纯属造谣 [18], [19]。

2009年6月24日,游精佑、吴华英等人为林秀英、林爱德拍摄了“家人哭诉悲惨经历”的视频录像 [20]。

2009年6月26日游精佑将编辑好的视频上传至互联网 [20],同时将视频发送给了吴华英及网友郭宝锋、“老朋友”、“花木兰”等多人。吴华英收到视频后,通过网络QQ邮箱将视频发给“老虎庙”(张世和)、“大丈夫”(张建平)、“张辉”、“中国正义反腐”和“曾颖”等五人。郭宝锋收到视频后将视频又发送到境外网址为www.tinypic.com的网站上 [21]。

四. 经过

2009年6月26日,福州警方开始大规模抓捕网民,当日下午四点,连江县坑园镇派出所陈永兵所长带领的警察抓捕范燕琼 [22]。

2009年6月27日,福州市马尾区公安局立案侦查 [21]。

2009年7月1日凌晨一点,吴华英在家中遭遇福州马尾公安局警察抄家搜查,被抓走 [23]。

2009年7月5日下午四点,游精佑被福州马尾公安局从尤溪办公室带走 [24]。

至2009年7月中旬,共有范燕琼、吴华英、游精佑、提供电脑写文章的陈焕辉夫妇、复印店老板、借摄像机给游精佑的郝刚,帮助上传视频的郭宝锋、林秀英、林爱德、为林秀英购买手机的陈仰东、上访户黄财漂、帮助摄像的李子山等十多人被抓,后定为涉嫌诽谤案同案人的有八人,并办有取保候审手续。

2009年7月6日,刘晓原律师接到游精佑妻子的电话,称游精佑留下委托书,请刘晓原律师为他的辩护人 [25]。

2009年7月9日,刘晓原律师飞抵福州 [26]。

2009年7月10日上午,刘晓原律师与游精佑妻子陈育红,以及吴华英和范燕琼的律师去了马尾区公安局要求会见游精佑 [26]。马尾区公安局法制大队郑副大队告之,案件涉及国家秘密,需请示领导 [26] , [27], [28] 。

2009年7月13日,刘晓原律师为游精佑递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 [29]。

2009年7月15日,马尾公安局出具公刑不准字【2009】001、002、003号《不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以案件涉及国家秘密为由不让律师会见 [30]。

2009年7月15日下午5点半左右,福建网民郭宝锋在厦门在其所在的公司被马尾警方几位警员围堵,然后被带至马尾公安局辖下的快安派出所连夜审讯。次日凌晨,警方签发了“涉嫌诽谤”的刑事拘留通知书,郭宝锋被正式拘留。然而,郭宝锋趁看守的警察熟睡之际,利用手机向微博客网站Twiiter发送SOS求救信息 [28] , [31],引发一系列的连锁效应,这个案件由此开始广为人知。

2009年7月21日,刘晓原律师接到通知,警方不同意取保候审的申请 [32]。

2009年7月21日晚,福建网民郭宝锋家属收到拘留通知书 [33]。

2009年7月22日,北京市旗鉴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福建法炜律师事务所发出了“关于涉法涉诉访民涉嫌诽谤界定涉密案件不妥,拟依法安排律师会见履行职责法律意见书” [34]。

2009年7月22日,网友“安替”首先给被拘押的郭宝锋寄明信片。2009年7月23日,网友“北风”发出倡议,建议网友寄明信片 [35], [38], [40]。

2009年7月23日,福州警方同意律师会见三位网民 [36]。

2009年7月27日,刘晓原与林洪楠律师、林忠律师、金光鸿律师第一次会见三位网民。范燕琼身体很差,林洪楠律师向看守所反映了这个情况,并要求看守所带范燕琼去看病。看守所表示注意到了这个情况 [37]。

2009年7月28日,三位网民的代理律师认为范燕琼、吴华英、游精佑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再次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 [38]。

2009年7月29日,北京市旗鉴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福建法炜律师事务所发出了《关于涉法涉诉访民、网民涉嫌诽谤不拟刑事追究吸取王帅、段磊诽谤案的教训建议对涉案人员撤销案件法律意见书》 [39]。

2009年7月31日,福建警方变更罪名,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三人被以诬告陷害罪正式逮捕。同日,郭宝锋被取保候审释放 [41]。

2009年8月2日下午,游精佑妻子陈育红告知刘晓原律师收到公安机关寄来的逮捕通知书,信件是7月31日寄出的,逮捕通知书注明的罪名是“诬告陷害” [42]。

2009年8月4日,刘晓原律师接到通知,公安机关以取保候审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为由不予批准 [43]。

2009年8月11日,刘晓原律师第二次会见游精佑,游精佑称,文章与他无关,他只是帮助严晓玲之母林秀英制作了一个视频,林秀英在视频中诉说了女儿之死及其上访遭遇 [44]。

2009年8月13日,北京市旗鉴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福建法炜律师事务所再次发出了《关于涉法涉诉访民涉嫌诽谤随意变更罪名以“海西”司法软环境大局为重建议对涉案人员无罪开释法律意见书》 [45]。

2009年8月24日,福建的林忠律师会见了范燕琼。范燕琼身体很差仍然不能走路。林忠、林洪楠律师为范燕琼、吴华英申请的取保候审也未获批准 [46]。

2009年8月28日,林忠律师正式向福州市公安局提出范燕琼保外就医申请书,这是律师为范燕琼第二次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47], [48]。

2009年9月2日,海峡都市报(A18)刊登《严晓玲案:三网民可能被指诬陷罪》 [49],《严晓玲案:看网络写手如何演绎》 [50]。在侦查未结、控、辩、审未介入之前,法外特准媒体记者在看守所采访了范燕琼、游精佑,唯独没有采访吴华英。这种作法,让人联想到:2001年震惊国内外的福州“2.20”枪案,发生第二天,福建媒体以《持枪抢劫,毙了活该》为题的报道 [51];同年“6.24”福清爆炸案发生后,海峡都市报于2001年12月25日(特别报道)《福清“6.24”爆炸案成功告破》 [52],导致后来公、检、法、司,依此设定的领导思路一错再错。鉴往知来,这种让媒体来“先行定性定罪”的作法,不仅没有法律依据,而且很容易造成误导。

2009年9月8日,马尾公安局回复林忠律师保外就医申请需由家属提出,2009年9月10日,范燕琼的女儿林静怡正式提出保外就医申请 [53]。

2009年9月14日,马尾区人民检察院对范燕琼、吴华英、游精佑“诬告陷害案”审查起诉完毕,将案件移送给了马尾区人民法院 [54]。

2009年9月18日,北京市旗鉴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福建法炜律师事务所发出《关于坚持无罪推定原则,忠实于事实真相再次建议对涉案网民访民无罪开释法律意见书》 [55]。

2009年10月12日,福建法炜律师事务所收悉马尾区检察院以林忠20年前曾任该院检察官,不让其担任该案范燕琼的辩护人(见榕马检诉函(2009)24号《函》),当天,提起复议不果,后指派姜运福律师接替林忠范的辩护人。

2009年10月15日,马尾区人民检察院对范燕琼、吴华英、游精佑“诬告陷害案”审查起诉完毕,案件移送给了马尾区人民法院 [56]。

2009年11月4日,福州马尾法院发出出庭通知书,通知游精佑诬告陷害一案安排在11月11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开庭审理 [57]。

2009年11月5日,林洪楠律师因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即将开庭,与姜运福律师、吴志榕律师一起去福州市第二看守所会见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在看守所会见时,收到福州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领导到看守所送达的一份《行政处罚当事人听证告知书》 [58]。

2009年11月11日上午开庭,全部证人无一出庭。林秀英要求出庭作证被拒绝。三位网民的辩护律师也要求林秀英出庭作证,被拒绝 [59] , [60], [61]。

2009年11月20日,福州市司法局就林洪楠律师处罚之事举行听证 [62]。

2009年12月4日,北京市民王荔蕻给刚履新的中共福建省委书记的孙春兰女士写了第一封信,就福建三位网民(游精佑、吴华英、范燕琼)“诬告陷害”案向孙春兰说明了情况 [63]。

2009年12月10日,北京市瑞风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旗鉴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福建法炜律师事务所就网民范燕琼、吴华英、游精佑涉嫌诬告陷害一案超审限,超期羁押问题出具情况反映意见书,要求该院纠正超审限的违法行为,并依照法律规定对案件作出公正判决 [64]。

2009年12月21日,刘晓原律师在传知行公民转型论坛举办“谈由严晓玲案引发的网民诬告陷害案” [65]。

2009年12月23日,福州市司法局下达对林洪楠律师停止执业一年处罚的决定 [66]。理由是林洪楠律师在2002年担任福清市纪委爆炸案辩护人期间,阅卷时未经法院同意,将卷宗中标有“秘密”的福清市委政法委一份会议纪要复印后带走提供给有关当事人家属,造成该文件的有关内容在境外网站上被披露 [67], [97]。

2009年12月24日,成都电视台《真相30分》播出“福建网友发贴喊冤遭跨区抓捕调查” [68]。

2009年12月28日,刘晓原、李方平、金光鸿律师发出了《关于提请关注林洪楠律师被停止执业一年的公民建议书》 [69]。

2009年12月29日,三位网民的律师分别提出了向马尾区法院申请变更三网民的强制措施 [70]。

2010年1月6日,接到福建马尾法院拒绝三网民变更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的通知书 [71]。

2010年1月7日,福建马尾法院称根据刑事诉讼法126条已经报请上级法院批准延期一个月的审限又到期 [72]。

2010年1月7日,范燕琼女儿林静怡、本案同案人郭宝锋以及几百位在校学生联署“吁请福州司法机关依法释放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陈情书 [73]。

2010年1月12日,三网友的辩护律师刘晓原、李方平、金光鸿、姜运福、吴志榕、林洪楠六位律师向马尾区人民法院在审理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诬告陷害案中超审限问题,特向马尾区人民检察院投诉举报 [74]。

2010年1月13日,正值福州市人大和政协“两会”期间,郭宝锋在厦门向大会主席团用快递递交“就网民诬陷案致福州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信”,但以大会结束为由最终被退回 [75]。

2010年1月22日下午五时四十五分,江苏卫视《世间》播出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 [76]。

2010年1月31日下午1时31分31秒,北京有网民在“福建大厦”和福建驻京办事处,准时大呼一声:“由京幼”,呼叫完毕即自行离开的“快闪”行为艺术活动,以表示对三位网友的声援 [77]。

2010年2月2日,游精佑案并超级低俗屠夫网络虚拟关注团成立 [78]。

2010年2月14日,王荔蕻在给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写了十多封信后,终于收到了福建省信访局的回复,告知应直接向福建省人民法院反映问题 [79]。

2010年2月21日,王荔蕻致函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请求高度关注福建省马尾法院所审理的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 [80]。

2010年2月25日,安徽卫视《超级新闻场》节目报道了严晓玲案、福州三网民“诬告陷害案” [81]。

2010年3月1日,林洪楠律师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状告作出停业处罚决定的福州市司法局 [82]。

2010年3月6日凌晨,关注本案的北京知名公民记者老虎庙(张世和)被陕西省警察在北京家中以“回家探亲”的名义强行带回陕西,疑与其在北京举办网友吴华英生日晚会有关 [83],同日王荔蕻收到马尾公安局的回复 [84]。

2010年3月8日,维权人士范燕琼面临瘫痪危险,律师提出第五次取保候审 [85]。

2010年3月15日傍晚,马尾区人民法院向三位网友的辩护律师寄送重新开庭通知书,告知2010年3月19日上午9点在马尾区人民法院重新开庭审理 [86]。

2010年3月19日上午,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再度开庭,检方提出因证据不充分,要求再次补充侦查,获法庭同意,决定延期审理 [87], [88], [89],整个过程仅持续了约2分钟 [89]。当日,200名当地以及从全国各地赶来的网民在法院外守候,关注庭审进展,与在场的警察、便衣和某些不明身份人士产生肢体冲突,这些网民通过微博客传递现场消息、图片,一时间成为传播热点 [87], [90]。

2010年3月19日,美国通讯社美联社以《互联网催生新一代中国活动人士》为题对本案进行报道,该报道迅速被全球各大媒体转载,其中包括有相当影响力的《纽约时报》 [91];3月23日,德国最知名的媒体《明镜周刊》以《中国的互联网活跃人士——中国当局为何害怕网络》为题也对本案进行报道 [92],表明该案件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

2010年3月23日,游精佑妻子陈育红首次写信给福州市相关信访部门,表示希望快点结束这种含糊不清的拖延。有罪则判,无罪则放。她同时希望信访部门的负责人行使监督权,启动体制内纠错机制,追究责任,尽快合法、合情、合理地解决问题 [93]。同日,北京市民王荔蕻就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给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写了第20封信 [94]。

2010年3月26日,北京市瑞风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旗鉴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福建法炜律师事务所就网民范燕琼、吴华英、游精佑涉嫌诬告陷害一案向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发出第六份《关于在审网民诬告陷害案 证据不足,拟依法作出无罪判决或变更强制措施法律意见书》 [95]。

2010年3月27日,网友吴淦(屠夫)、张辉等人在北京马甸南路湘都酒楼举行马尾3.19情况说明会,来自全国的各界人士共50余人到场,共同观看现场影片,并在德先生负责人张辉的主持下举行了公民研讨 [96]。

五. 辩护律师

1.林洪楠,1962年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援藏,在西藏山南地区公安处,从事军事法庭和国家安全保卫工作。1981年内返福建,其先后任福州市公安局预审处、法制处副处长、司法局办公室主任、律管处处长。1996年初,辞去政职,专职从事律师工作。先后创建福建天钧、法炜律师事务所,任律所主任,吴华英之辩护律师 [97]。

2.刘晓原,1964年9月生,江西省吉安市人,北京市旗鉴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游精佑之辩护律师。刘晓原的博客在网民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曾获德国之声2008年国际博客大赛最佳中文博客奖 [98];

3.李方平,北京市瑞风律师事务所,范燕琼之辩护律师;

4.林忠,福建法炜律师事务所,范燕琼之辩护律师;

5.李颖善,福建法炜律师事务所,郭宝锋之法律帮助律师;

6.姜运福,福建法炜律师事务所,范燕琼之辩护律师;

7.金光鸿,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吴华英之辩护律师;

8.吴志榕,福建法炜律师事务所,游精佑之辩护律师。

六. 各界看法

1.福州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刘明认为,“由于信息不对称,网民表述的信息、观点往往缺乏严密的调查、核实,其中不少属于主观猜测、情绪化表达甚至恶意造谣” [99]。

2.《东南快报》特约评论员文章:“福州官方较快地通过网络等媒体对闽清严晓玲案进行澄清,对案情的描述和解释比较具体,有相当的可信度。这种积极面对网络传闻,尽快澄清案件真相的态度值得赞赏。”不过同时它也表示,“官方公布的澄清文章还缺乏一些针对性的澄清。例如,是否有医护人员证明阴道内还有精液,县公安局法医解剖尸体时死者家属是否到场,聂志雄的父亲是否说了‘严晓玲遭8人轮奸致死’等,并未涉及” [100]。

3.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胡泳先生认为,“不能再以诽谤罪限制网民发言”,“在马尾的事情当中,不仅诽谤再次成为一个包罗万象、模糊不清的罪名,而且,有关部门还祭出一个新的法宝,即以“国家秘密”来回应网友和记者欲了解真相的努力。将“诽谤”地方官员个人之事当做公诉案件来侦办,已是一错,把公众和律师对这样的公诉案件的了解与调查以“涉及国家秘密”为由彻底堵死,更是错上加错” [101]。

4.中国社科院刑法研究室研究员邓子滨认为,综观福州网民案,网民的诉求与诬告陷害的逻辑差得很远,“范燕琼等3人是不够罪的,虽然他们对事实失察,确有错误”。展江认为,网民比传统媒体更缺乏保护,发布的信息更不确切,政府动用公权力维护自身名誉,比民事起诉高效得多。这是近几年政府放弃民事起诉,直接动用刑律制裁公民表达的重要原因之一 [102]。

5.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教授于建嵘认为,“司法系统是通过保证严格的程序正义来最大限度接近实质正义的。如果司法不能独立审判,被另一个强大权力所操纵,法律成为被任意歪曲的工具,审判成为过场,司法系统就会失去应有的权威。如果三网民“诬告陷害”罪名成立,受损害的将不仅是公民的网络自由表达权,更代表着司法权的失守,代表公权力对私权的无限侵害能力和可能” [103]。

6.游精佑的辩护律师刘晓原说,担任三名被告网民的辩护律师均依法为被告人作了无罪辩护,并指出了“代言有罪”这是最为典型的滥权枉法,根本上颠覆了诬告陷害罪的法律构成要件,也是对言论自由的粗暴践踏。如果假设福州公诉机关的指控可以成立的话,那涉及诬告陷害的本案“主犯”应该是林秀英,帮助林秀英写文章拍摄录相的范燕琼、游精佑最多也只是一个“从犯”,而吴华英更是被强拉进来的“从犯”。现在“主犯”继续在法庭外“诬告陷害”而没有受到任何刑事追究,但三个网民“从犯”却被指控为“诬告陷害罪”,这岂不是太可笑,也太荒唐 [104]!

7.北京某高校教师卫金桂认为,“为严晓玲母亲仅仅提供技术帮助、没有主观成份加减;只作为简单的信息传播人的游精佑等由此获罪,并将这一同情弱者的举动,加诸与政治有关的罪名,使几位“帮闲人”遭受镣铐待遇和牢房羁押,这一事件,直接挑战到人类社会的道德观” [105]。

8.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萧瀚 [106]认为,让三位网民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回家,向他们赔礼道歉,该国家赔偿国家赔偿,并以有公信力的方式处理严晓玲案,也许是马尾政府唯一能做也是该做的事 [107]。

9.新民网特约评论员、江西检察官杨涛认为,现代政治和法治理论不支持“政府的调查结论天然是真理”的结论。任何公民都有合理怀疑、质疑公权力的权利。捍卫和维护公民的这种权利,就是捍卫人民批评和监督政府的权利 [108]。

注释:

1.全程关注“福建诬陷门”
http://fjwangmin.72pines.com/
2.《中国上访人》作者范燕琼的自述
http://groups.google.com/group/64tianwangnewspaper/web/《中国上访人》作者范燕琼的自述?pli=1
3.维权人士范燕琼面临瘫痪危险,律师提出第五次取保候审
http://newcenturynews.com/Article/china/201003/20100308205107.html
4.互动百科:游精佑 http://www.hudong.com/wiki/游精佑
5.福建三网民被诬告陷害案游精佑资料贴士
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e8a322ba2e3de037
6.“福清纪委爆炸案”“告破”背后的黑幕
http://www.360doc.com/content/08/0510/16/59453_1249782.shtml
7.心尘:“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亲属致中央巡视组第一封信
http://www.de-sci.org/blogs/xinceng/archives/29061
8.南方周末:网民帮人发帖,被控诬陷罪受审
http://www.infzm.com/content/37691
9.吴华英从福州市第二看守所寄出的家书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daf0ea0100gzsn.html
10.温云超:郭宝锋已取保候审,暂获自由
http://www.bullogger.com/blogs/wenyc1230/archives/311202.aspx
11.福州气象观测员无意拍下鼓山神秘飞行物(图)
http://www.fjsen.com/d/2009-08/04/content_207056.htm
12.律师发出法律意见书,要求撤销网民诽谤案:
http://liu6465.fyfz.cn/art/502498.htm
13.福建连江105亩的水产养殖户黄财漂的控诉
http://www.zhongmeng.org/bbs/viewthread.php?action=printable&tid=7539
14.东南快报:闽清严晓玲惨比巴东邓玉娇? 福州警方公布真相:纯属谣言
http://www.dnkb.com.cn/archive/info/20090625/074948408.html
15.海峡都市报:警方公布“福建清严晓玲死亡”案情
http://news.ifeng.com/society/1/200906/0625_343_1218938.shtml
16.林静怡:妈妈这起诬告陷害案的始末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4764c5d0100goni.html
17.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辩护词选之三:游精佑篇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daf0ea0100fxn1.html18.
18.新华网:福州警方认定“闽清严晓玲遭轮奸致死”说法失实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9-06/24/content_11595913.htm
19.市局举行新闻通气会 通报闽清“2008.2.11”严晓玲死亡真相
http://www.fzga.gov.cn/detail.asp?id=15733
20.法制日报:网友传女子遭轮奸致死案涉嫌诬告 未当庭宣判
http://news.sina.com.cn/s/2009-11-12/084719031388.shtml
21.福州范燕琼等“诬告陷害”案检察院起诉书博讯 北京时间2009年10月27日转载
http://news.boxun.com/news/gb/china/2009/10/200910270043.shtml
22.福建警方大肆抓捕虐待被疑披露“严晓玲强奸致死案”人员
http://news.boxun.com/news/gb/china/2009/06/200906282141.shtml
23.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家属吴华英女士被抓
http://www.peacehall.com/news/gb/china/2009/07/200907011632.shtml
24.无中生有:福建三网民被诬告陷害案游精佑资料贴士
http://my1510.cn/article.php?id=e8a322ba2e3de037
25.刘晓原的博客:游先生被抓与严晓玲案有关吗?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daf0ea0100e0ft.html
26.刘晓原的博客:允许家属聘律师,不让律师去会见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daf0ea0100e4tb.html
27.刘晓原的博客:继续在福州等待会见游精佑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daf0ea0100e3kn.html
28.新快报:律师:福州网友发帖被拘 警方:记者无权知道案情
http://epaper.xkb.com.cn/view.php?id=421462
29.刘晓原的博客:为游精佑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daf0ea0100e3wd.html
30.思宁的博客:刘晓原律师很生气,警方拒绝律师会见嫌疑人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aa89170100dsin.html)
31.Guardian: Silence after China blogger amoiist tweets arrest SOS
http://www.guardian.co.uk/world/2009/jul/17/china-blogger-amoiist-arrest-twitter
32.刘晓原的博客:福建公安不同意对涉嫌诽谤的网民取保候审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daf0ea0100e7pl.html
33.刘晓原的博客:福建网民郭宝峰家属收到了刑事拘留通知书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daf0ea0100e8be.html
34.网民涉嫌诽谤官员案,为何被列入国家秘密?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daf0ea0100e8nc.html
35.新快报:网友寄明信片喊被拘者“回家吃饭”
http://www.ycwb.com/ePaper/xkb/html/2009-07/28/content_553814.htm
36.领导同意律师会见福建被抓网民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daf0ea0100e9nx.html
37.会见被抓的福建网民,案件“创造”了两个第一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daf0ea0100ebl9.html
38.新快报:网友寄明信片喊被拘者“回家吃饭”
http://www.ycwb.com/ePaper/xkb/html/2009-07/28/content_553814.htm
39.新快报:福建“严晓玲案”后续:律师要求撤销网民诽谤案
http://epaper.xkb.com.cn/view.php?id=424756
40.时代周报:从“你妈妈喊你回家吃饭”开启的中国互联网“行为艺术”
http://www.time-weekly.com/2009/0805/3NMDAwMDAwMzA3NA.html
41.厦门网友郭宝锋被取保候审
http://news.boxun.com/news/gb/china/2009/08/200908010846.shtml
42.新快报:被控“诬告陷害” “严晓玲案”发帖网友被捕
http://epaper.xkb.com.cn/view.php?id=425582
43.RFI - 福州官方打压网民行动继续升级
http://www.rfi.fr/actucn/articles/116/article_15332.asp
44.会见游精佑与吴华英,范燕琼病重不让会见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daf0ea0100el2n.html
45.律师建议无罪开释福建网民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daf0ea0100eql2.html
46.林忠律师会见福建网民,范燕琼病情严重无法走路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daf0ea0100er5s.html
47.刘晓原的博客:为“诬告陷害”官员的网民申请保外就医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daf0ea0100etvd.html
48.新快报:被捕网民申请保外就医
http://www.xkb.com.cn/html/xinwen/zhongguo/2009/0901/10042.html
49.海峡都市报:严晓玲案:三网民涉嫌诬陷罪
http://epaper.hdzxw.com/20090902/19/content_0.htm
50.严晓玲案:看网络写手如何演绎
http://old.hdzxw.com/news/2009/9-2/FD_U_Article-1-56-34-975638.html
51.从十佳警察到涉黑杀人犯-搜狐新闻中心
http://news.sohu.com/s2005/jingfei.shtml
52.《 海峡都报》报道的《福清“6•24”爆炸案成功告破》
http://www.bullogger.com/blogs/xinceng/archives/278764.aspx
53.福建闽清严晓玲病历曝光代书人范燕琼保外就医申请遭拒
http://www.peacehall.com/news/gb/china/2009/09/200909110117.shtml
54.刘晓原的博客: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面临司法审判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daf0ea0100fgp5.html
55.刘晓原的博客:再次建议对涉案网民无罪开释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daf0ea0100f2nz.html
56.福州范燕琼等“诬告陷害”案检察院起诉书
http://news.boxun.com/news/gb/china/2009/10/200910270043.shtml
57.刘晓原的博客: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11日上午开庭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daf0ea0100fr2r.html
58.刘晓原的博客: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即将开庭,律师收到停业处罚告知书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daf0ea0100ftz1.html
59.刘晓原的博客: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庭审纪实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daf0ea0100fvk2.html
60.新快报:“严晓玲案”被捕网友今过堂
http://www.xkb.com.cn/html/xinwen/zhongguo/2009/1111/23754.html
61.新快报:网友发帖被捕案开庭 网友庭外直播庭审
http://epaper.xkb.com.cn/view.php?id=453603
62.刘晓原的博客:福州市司法局就林洪楠律师处罚之事举行听证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daf0ea0100fyze.html
63.给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的信 http://www.de-sci.org/blogs/wlh/?p=40871
64.刘晓原的博客:就网民诬陷案超审限问题,给马尾区法院发出法律意见书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daf0ea0100g7s0.html
65.传知行11月21日刘晓原:谈由严晓玲案引发的网民诬告陷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b7c096f0100fjsh.html
66.刘晓原的博客:福建网民诬告案,辩护律师被停止执业一年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daf0ea0100geac.html
67.刘晓原的博客:关于林洪楠律师遭报复性执法被停止执业一年的紧急呼吁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daf0ea0100gfoz.html
68.真相30分:福建网友发贴喊冤遭跨区抓捕调查
http://cd.qq.com/a/20091224/003284.htm
69.刘晓原的博客:关于提请关注林洪楠律师被停止执业一年的公民建议书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daf0ea0100gftf.html
70.刘晓原的博客:向马尾区法院申请变更三网民的强制措施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daf0ea0100gh62.html
71.刘晓原的博客:马尾法院不同意对三网民取保候审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daf0ea0100gjuz.html
72.刘晓原的博客:福建网民诬陷案一审审限已满,判决还未作出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daf0ea0100gk81.html
73.吁请福州司法机关依法释放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
http://fjwangmin.72pines.com/archives/30
74.刘晓原的博客:投诉马尾区法院超审限的违法问题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daf0ea0100gnct.html
75.刘晓原的博客:就网民诬陷案致福州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信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daf0ea0100gnlx.html
76.
刘晓原的博客:江苏卫视关注福建网民诬陷案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daf0ea0100gqdg.html77.
77.刘晓原的博客:在京城福建大厦“快闪”而过的网民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daf0ea0100gu9s.html
78.游精佑案并超级低俗屠夫网络虚拟关注团正式成立
http://24hour.blogbus.com/logs/57690626.html
79.刘晓原的博客:福建省信访局给北京市民王荔蕻回信了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daf0ea0100gz32.html
80.致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信
http://www.de-sci.org/blogs/wlh/?p=43647
81.安徽卫视:超级新闻场
http://bugu.cntv.cn/news/society/cjxwc/classpage/video/20100225/100591.shtml
82.福建网民案辩护律师林洪楠状告福州司法局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daf0ea0100h4wy.html
83.紧急关注:老虎庙被西安警方从北京强制带走
http://www.crd-net.org/Article/Class53/201003/20100306000414_20264.html
84.西安警方进京城"捉老虎",王荔蕻收到马尾公安回复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daf0ea0100h6z7.html
85.维权人士范燕琼面临瘫痪危险,律师提出第五次取保候审
http://newcenturynews.com/Article/china/201003/20100308205107.html
86.敬请关注:3月19日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宣判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daf0ea0100hbyh.html
87.中广网: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再次补充侦查宣判延后
http://www.cnr.cn/china/gdgg/201003/t20100319_506177235.html
88.福建三网民所谓“女子遭轮奸致死案”再延期
http://www.chinanews.com.cn/sh/news/2010/03-19/2180462.shtml
89.明報:福州200人圍法院撐網友發帖被控誹謗案押後審
http://news.mingpao.com/20100320/cac1.htm
90.严晓玲被轮奸案 今日福建法庭惊人一幕
http://news.sdchina.com/show/246351.html
91.New York Times: Net Produces New Generation of China Activists
http://www.nytimes.com/aponline/2010/03/19/world/AP-AS-China-Online-Activists.html
92.DER SPIEGEL: Internetaktivisten in China - Warum Chinas Behörden Angst vor dem Web haben
http://www.spiegel.de/netzwelt/netzpolitik/0,1518,685143,00.html
93.游精佑妻子陈育红给信访部门的信
http://24hour.blogbus.com/logs/60991351.html
94.刘晓原的博客:就网民案“3.19”庭审,北京市民致信福建省委书记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daf0ea0100hi7g.html
95.刘晓原的博客:就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发出第六份法律意见书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daf0ea0100hiup.html
96.2010-03-28 | 3,19马尾庭审说明会!
http://fsrwg.blog.sohu.com/147143191.html
97.兰志学:福建林洪楠律师停业事件让我们看到了什么
http://crd-net.org/Article/Class7/201001/20100101002841_19229.html
98.2009年度百名华人公共知识分子(政右经左版)——刘晓原简介
http://2009niandu.wordpress.com/category/刘晓原简介/
99.严晓玲“轮奸致死案”谣言平息后的反思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9-06/26/content_11605575.htm
100.各方热议福州官方对严晓玲事件的做法
http://www.stnn.cc/society_focus/200906/t20090625_1052852.html
101.南方都市报:不能再以诽谤罪限制网民发言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spqy/200907180021.asp
102.南方周末:网上发帖到底有多危险?
http://www.infzm.com/content/37693
103.福州严晓玲案,惊现网络言行获罪的新动向
http://opinion.nfdaily.cn/content/2009-11/17/content_6349371.htm
104.亚洲周刊:福建网民代言有罪案中案
http://www.yzzk.com/cfm/Content_Archive.cfm?Channel=ag&Path=219293031/49ag1.cfm
105.福建网民案挑战的是全人类的道德观http://gswjg.blog.sohu.com/136906805.html
106.萧瀚 - 维基百科 http://zh.wikipedia.org/wiki/萧瀚
107.0686 “严晓玲事件”感想 / 萧瀚http://blog.sina.com.cn/s/blog_4a5a2c160100gv7u.html
108.杨涛:合理质疑政府不能成“诬告陷害罪”的理由
http://news.xinmin.cn/opinion/xmwp/2010/03/19/4081079.html

八. 外部链接

1. 范燕琼的博客http://ds-maozedong.appspot.com/?url=fanyanqiong/
2. 游精佑的博客(无中生噎 - 一五一十部落
| My1510 http://www.my1510.cn/author.php?hesuoge123)
3. 吴华英的博客(心尘的博客 http://blog.sina.com.cn/xinceng034)
4. 刘晓原的BLOG http://blog.sina.com.cn/liuxiaoyuan
5. 林静怡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linjingyi2010
6. 老虎庙的博客http://24hour.blogbus.com/
7. 王荔蕻的搜狐博客http://wanglihong3.blog.sohu.com/ (已被关闭)
8. 思宁的博客 http://blog.sina.com.cn/sining
9. 郭宝锋的博客http://amoiist.blogspot.com
10. 无中生有的博客http://blog.tianya.cn/blogger/view_blog.asp?BlogName=zczpza

4月16日福建网民诬陷案第三次开庭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daf0ea0100hrkx.html

2010.4.9下午四时三十分,接到马尾区人民法院吴法官打来的电话(他是本案审判长),他告诉我,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诬告陷害案,定于4月16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开庭审理。开庭通知书已从邮局寄出,现先打电话通知一声。

我故意问道,是开庭继续审理还是宣判呢?吴法官说,检察院提前递交了补充侦查的证据,这次是继续开庭审理不是宣判。

记得第二次开庭时,法官告诉我的是宣判。当然,这次不能直接说宣判了,因为检察院要向法院递交补充侦查到的证据,这些证据还需要经过质证。对证据质证和辩论后,经过合议庭暂时休庭合议,也是可以当庭作出宣判。

在3月19日的第二次庭审中,马尾区人民检察院提出了第二次补充侦查要求,法庭经合议后予以同意。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补充侦查期限为一个月。补充侦查期满后,法院对案件的审限是重新计算,审限最长是一个半月(4月19日起计算一个半月)。如今,检察院提前结束补充侦查,法院随即开庭继续审理。将案件推入“快车道”,这个变化让人有些捉摸不透。

4月16日的第三次庭审,是当庭宣判,还是择日宣判,只能拭目以待了。但我分析,当庭宣判的可能性大些,至于是什么结果,仍然难以预测。

欢迎媒体对网民诬告陷害案继续跟踪报道。

附:成都电视台:福建网民诬告案调查续集-真相30分… (4月8日晚播出)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daf0ea0100hrb7.html

Thursday, April 08, 2010

《自由中国》论坛fengyan(冯岩)举报赵连海同案刘沙沙获检院接纳

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证据线索

刘琳娜,女,网名“刘沙、刘沙沙,河南省南阳市人,现住北京市双榆树派出所辖区(派出所已掌握该人基本情况)。网上公开电话:15810411989

一、

刘琳娜在网上公开自述:

①“惊闻北京检方起诉连海,竟以李蕊蕊一事为罪:‘犯罪嫌疑人赵连海还于2009年8月4日,利用安徽籍女青年李蕊蕊在丰台区聚源宾馆被强奸一案,以报案为名恶意炒作,纠集煽动不明真相群众及多家境外媒体记者,到北京市公安局大门东侧非法聚集,严重扰乱该地区的社会秩序。’

本人惊诧莫名,正和彭剑律师核实,如果赵连海被控罪名包括李蕊蕊案‘寻衅滋事’,那刘沙明天自首。因为砸黑监狱是我鼓动的,出来后‘去北京公安局报案’是我敲定的,媒体是我通知的。这罪名,无论如何都是我顶,而不能是连海!”([博讯主页]->[大陆新闻] 为赵连海“寻衅”之罪名向北京警方自首,并质疑官方/刘沙沙:http://news.boxun.com/news/gb/china/2010/02/201002031830.shtml;自由中国论坛 » 时政评论:为赵连海“寻衅”之罪名向北京警方自首,并质疑官方/刘沙沙:
http://zyzg.us/thread-206000-1-10.html)
②当时是我第一个到场,是我揭发该事件后到公安局报案,是我煽动群众在门外抗议,亦是我致电赵连海及媒体到场,我们抗议时赵连海根本未到,我有很多人可以作证(自由亚洲电台:刘沙沙因声援赵连海被拘押8小时:
www.rfa.org/cantonese/news/rights_milk_baby-02042010114417.html?encoding=simplified)

二、

证人证言

刘沙沙为赵连海投案被扣三聚氰胺仍活跃 2010-02-04 09:18:39 来源:自由亚洲:
http://www.wangshangxing.com/sho ... D%E6%B4%BB%E8%B7%83

①当天也在现场陪同李蕊蕊报案的维权人士巴中巍表示:“我当时也在场,并且也被东交民巷派出所带过去,一起被关押过24小时,这个事情如果有责任的话,不光是赵连海一个人的,应该我们这些人都有责任”。

②维权人士刘德军当时也在现场,他说:“我先是收到刘沙沙的短信,然后在网上正在说这件事,然后我说我们一起去吧,我们就去了,他(赵连海)开的车接了李蕊蕊和刘沙沙,然后就去市局,因为访民都不敢进去报案,担心被抓进去送回原籍”。

注:发帖者:自由中国论坛fengyan(冯岩)

~~~~~~~~~~~~~~~~~~~~~~

本材料已于昨天(3.11)下午特快寄检察院、挂号寄法院、平信寄公安。

特快:EE474539249CS
挂号:XA09971695523

“抄送”法院(公安)的附言是:“请求大兴法院(公安分局)相应作出依法处理。”

北京大兴检察院受理刘沙沙为"救赵""自首"的1号《通知书》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

信访 事项 答 复 通 知 书

检信答[2010]001号

注:发帖者:自由中国论坛fengyan(冯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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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的复函

冯岩:

你反映赵连海涉嫌寻衅滋事一案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刘琳娜,请求依法处理的问题,我院审查后认为应将该材料移送本院公诉部门审查处理,现已将来信转至本院公诉一处。

特此通知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
处理信访事项专用章
(印章)

2010年4月2日

~~~~~~~~~~~~~~~~~~~~~~~~~~~~~~~~~~~~

赵连海妻子大撒手,把案子完全推给了律师:我向律师短信5点意见,没回复,故与网友交流

1、因赵妻说律师说法院可能会拒绝刘琳娜【刘沙(沙)】等辩方证人出庭作证,故建议律师如果法官真地拒绝,就庭前会见赵,建议赵要求回避法官,谁拒绝回避谁,包括审判长在内。

2、如果当地无人愿意作辩方证人出庭作证,本人可以出庭证明控方《起诉书》对赵的“于二○○九年八月四日”“煽动纠集多人”的指控,是错误的。

3、无罪、罪轻之两个角度辩护并不矛盾,本案遗漏犯罪嫌疑人,应当要求检察院补充侦查、法院延期审理。

4、我已于11日特快、挂号、平信分别致大兴检、法、公,要求依法处理遗漏犯罪嫌疑人问题。希望大家互相配合,共同维护赵的合法权利。

5、希望看一下律师在检察院审查起诉环节为赵连海提出的辩护意见。

自由中国论坛fengyan(冯岩)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七日

Wednesday, April 07, 2010

王家岭矿难救援“奇迹”背后有什么猫腻?

文/天理

目前,王家岭矿难的救援“奇迹”响彻云霄。各方为救援胜利欢呼、赞美、感动已经高分贝地响起,新闻联播甚至开始对党和政府、山西省委省府、安监总局乃至医护人员、救护队乃至顽强的矿工饱含激情地唱起了颂歌。也许,不久的将来,一场表彰救援英雄的大会将隆重召开,很多的“救援英雄”会喜气洋洋地带着大红花接受人们的致敬,并且会到全国各地去巡回演说。

但是,随着被困人员获救,在山西铝厂职工医院、河津市人民医院、河津市中心医院,安保人员在医院外围数十米外却拦起警戒线,过往的车辆不再轰鸣,连行人也一律不准靠近。医院内的电梯还有武警、警察层层把守。山西联通的人员密切监测着固话、手机的通话内容。当地政府方面对救援现场的控制越来越严格,除连换3次通行证外,在通往王家岭煤矿的路上还设了3道关卡防家属防记者,甚至出租车公司都向司机作了特别交待,不要载记者去王家岭煤矿。

另一方面,政府将众多的被困矿工家属分别送到附近的运城、临汾、侯马等地旅社安置等候消息。在最初的4天里,他们的活动总会受到一些限制,甚至连上街买东西都有人陪伴,每日可做的事情只能是守着客房里的电视机。按道理,出了这么大的事,政府当务之急最该做的就是按矿难家属的请求,公布王家岭矿难失踪人员的名单和获救者的名单,及时公开信息,让公众知道实情。

但令人不解的是,对于最该做的这件事,有关方面却在反向操作。拒不公布获救者的名单,不有形的——在通往矿难现场的路上设卡;无形的——用“招呼”给相关专家嘴上设卡。在场坐镇的各级领导,官位也不算太小吧,人命关天的大事是丝毫不能隐瞒的,靠一条黄白相间的警戒线,就可以让媒体和公众难以实时接近真相,让信息屏蔽,让媒体失语。这无异于以势压人,是行政权力对媒体报道权和公众知情权的公然践踏。为什么要这样?害怕些什么?想掩盖些什么?

当局的做法太违背常理了!在救出第一名矿工的时候,就应该第一时间通知家属。尤其是那些高龄和患有各种疾病的家属,他们的身体很可能由于过分的焦虑挺不到整个救援工作结束,及早公布获救者名单是对这些家属生命的一种救助,每早一分钟公布,就有可能挽救一个在一分钟后可能消失的家属的生命,即便家属们无生命之虞,早些公布也可以使他们的精神早些解脱、他们的身体健康少遭受一些损害,这也是在救人!

反之,矿工获救后全世界都知道了,牵肠割肚的矿工家属竟然不知道自己的亲人是否获救?真的是毫无人性,实在想不出不公布获救矿工名单的道理。难道是怕和以前公布的被困名单不一致?又怕是不是那些获救的矿工名字与真正被获救的人都是在名单之外?获救者名单这么保密,是不是又属于“国家机密”吧?太诡异了!将心比心!推迟公布获救者名单的做法无异于变相杀人!这对矿工家属的心身体健康是一个极大的威胁,简直就是在谋杀!

国家安监总局局长骆琳在救出矿工的时候表示,现在是争取十天十夜的时候能有一个进一步的成效,十天十夜的时候争取结束整个抢险救援工作。下一步将进入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阶段,要严肃查处事故。骆琳要求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我怀疑整个“抢险救援”工作是一个骗局,人没救出来。但牵扯的人太多,家属和知情人都需要花时间摆平。所以要在演完戏后拖几天,等到他们做完工作,自认为天衣无缝后才公布所谓的名单。

按常识和常理把人救出来应立即通知家人的,应立即对外公布获救人员的名单的,只也是能往政府脸上贴金的大好事,这个要求不高,为何要掩着盖着?依我天理的看法。王家岭救援“奇迹”背后有什么猫腻,大家只要盯死153及115人的名单就成。这个王家岭矿难,山西方面把戏演过了,把记者全赶走也难保大戏顺利落幕。导演太差了,群众演员太多了,剧本太烂了,想不穿帮是件天大的难事。我们这种“不明真相”的群众就等着看好戏了。哈哈~~

2010-4-7于佛山 声明:上述的一切消息均来源于网络上。

首发:中国《公民维权联盟》论坛(中盟评论)
链接:http://www.wqyd.org/bbs/viewthread.php?tid=13119&extra=page%3D1

Monday, April 05, 2010

对山西王家岭煤矿透水事故抢险救援的评论

发帖至此,天理评论:

  发生矿难,我心里很难受,但是看到矿工们安全生井,我很高兴!但是事实是这样的的吗?我有几点疑问:山西经常有矿难发生,但这次特殊,国家特别关注!想了想知道了,原来这个矿是亲生的!

  一:发生这么大的矿难,而且矿上管理人员负主要责任,但是没有提及,要是私人矿估计所有负责人都被公安追杀中。

  二:除了央视,看不到其他媒体前来报道,原来要是有矿上出事,记者们估计都蜂拥而来了,哦,我知道了,估计这矿是国家的,他们不敢。

  三:井下八天!救上来的矿工兄弟身体良好,我很高兴!“真是奇迹啊!”

  四:矿工家属都累了?

  五:我看报道感觉就像上思想教育课,祖国真伟大!人民真伟大!“被幸福感”油然而生!

  六:很多领导出名了!你们管理下的煤矿发生矿难,但是你们却变成了救世主!没有你们我们矿工兄弟估计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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