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时评

以我手写我心,用我们的公民权利,筑成我们新的长城!

  作者天理政论作家、时事评论员和维权志愿者。天理真名叫陈启棠,男,广东省佛山市人。是土生土长的佛山人。在全世界各大网站上用的网名ID叫“天理”。自1998年上网以来,曾任多个论社区的版主、编辑、总编辑、管理员和区长。被称为“最富有批判精神的民主斗士”,是深青首届“十大杰出网络写作者”之一。天理志愿:在自己选择良知的同时,也同时唤醒和激励更多人加入到这正义的行动中来。天理近年在社会发生的一切有影响的灾难事件中写下大量的评论文章,特别是一系列震惊中外的的维权事件中,挺身而出,无私无畏,仗义执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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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April 30, 2010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网站对福建三网民“因言”获罪的声明

  2010年4月16日,福建网民范燕琼、吴华英、游精佑三人因在网上为林秀英、林爱德等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客观如实的记录(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发帖,被福州市马尾区法院以“诬告陷害”罪获刑。其中:范燕琼被判有期徒刑两年,吴华英、游精佑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中国《公民维权联盟》对福州当局这种罔顾事实,以言治罪的枉法判决表示强烈抗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范燕琼、吴华英、游精佑三人因同情福建省闽清县林秀英女士和家人的不幸遭遇,出于良心与正义,将林秀英陈述女儿遭当地有权力背景的黑势力轮奸致死与自己历时一年多上访无果的情况记录并公诸网络,没有任何捏造事实的行为。他们只是根据非正常死亡人严晓玲的亲属所供述的事实而进行写作和制作。更加没有要“诬告陷害”他人的主观意志。而且范燕琼、吴华英、游精佑三人和所谓的被“诬告陷害”的“受害人”之间根本不存在直接的恩怨仇恨关系,因此范燕琼、吴华英、游精佑三人不存在“诬告陷害”的犯罪动机。

  但福州当局知法犯法,公然抗拒温家宝总理的“要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和监督政府”的指示精神,更加严重违反了中国支持通过的联合国《保护人权捍卫者宣言》中的相关条款。从福州当局处理这件案件中对主要证人林秀英不让出庭作证的所作所为,就可以看出这是一起典型的地方政府封杀言论自由以掩盖公权力与黑恶势力勾结的案件,整个办案过程中都是黑箱作业,严厉打击了国家的司法公信力。从案件开始以涉嫌“诽谤”刑拘,到一个月后变成“诬告陷害”逮捕,直至最后以“诽谤罪”判刑,可以看出福州当局刻意打压公民言论自由的险恶用心!

  中国共产党自十七大以来,以及去年颁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内容中,都反复强调过要保护人民群众的表达权、知情权、监督权。温家宝总理更加提倡“让人民活得更有尊严”, 温总理三月两会期间更加说道:“公平、正义比阳光更有光辉”! 福建当局对福建三名网民的判决是违法的犯罪行为!福建当局违反中国自己制订颁布的《宪法》中“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条款中的承诺!

  对此,中国《公民维权联盟》特此强烈督请福建当局:

  立刻宣判范燕琼、吴华英、游精佑三网民无罪释放并给予相应的国家赔偿。重新调查严晓玲死亡真相,给林秀英的亲属、特别中给广大关注此案的网民、同时也给社会各界一个满意的答案,不要让中央人民政府倡导的“依法治国、以人为本的国策变得灰暗而沉重!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网站

  201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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