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时评

以我手写我心,用我们的公民权利,筑成我们新的长城!

  作者天理政论作家、时事评论员和维权志愿者。天理真名叫陈启棠,男,广东省佛山市人。是土生土长的佛山人。在全世界各大网站上用的网名ID叫“天理”。自1998年上网以来,曾任多个论社区的版主、编辑、总编辑、管理员和区长。被称为“最富有批判精神的民主斗士”,是深青首届“十大杰出网络写作者”之一。天理志愿:在自己选择良知的同时,也同时唤醒和激励更多人加入到这正义的行动中来。天理近年在社会发生的一切有影响的灾难事件中写下大量的评论文章,特别是一系列震惊中外的的维权事件中,挺身而出,无私无畏,仗义执言!

天理近照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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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December 31, 2010

新年挽词

文/天理

黑暗的一年就要过去了。在过去的一年,就个人对社会的关注而言,本人充满了伤心、愤懑、失望和忧虑。有人因维权被劳教,有人因维权而被判刑,更加有人因维权被活埋,更多的人因维权被精神病、被逼自焚和自残。特别是年终前,钱云会因维权在光天化日下被害。国内维权运动在过去的一年是何其的惨烈?

在这些惨烈的维权个案背后,国内最前一线的维权人士,对应着一批批凶残而且邪恶的官员。乐清车轮下的钱云会,北海看守所里的许坤,为村民维权上访、诉讼。一个失去了自由、一个失去了生命。而且现在黑暗还在继续,还在变本加厉、愈发猖狂了,一年来多少千古奇冤?多少盛世惨案?它们的残暴已经无耻到令人发指的地步。

过去的一年,他们的无耻永远超出我们的想象。国内维权人士活着的:黄琦们不见天日失去自由;范亚峰、陈光诚们犹如坐牢;最惨的张建虹,趟在病床上生死未卜;还有那坐在轮椅上的倪玉兰只能与黑夜为伍、与寒风低温相伴。那些被旅游、被遣返、被追捕和被暴打,甚到被用胶水封锁眼的,只要他们想得出的不分大小数不胜数。

过去的一年,野蛮强拆强征屡禁不止,并且有愈演愈烈之势,这种事基本上是请不到敢说话的律师或媒体、记者的。更不用说执法部门、行政部门。老百姓心寒正缘于此。占山为王,拦路劫道全是流氓当家。公民生活在一个是非黑白颠倒的可怕社会里,没办法!这已经成为中国的一种“现代文明”,名叫“和楷社会”,天天被代表着。公民还需要小心翼翼,唯恐被跨省追捕,然后喝水死,摔跤死,做梦死!一切的一切,谁是罪魁祸首?

宝马辗童案,凤凰女,李刚案,以及更早的看守所离奇死亡案,为了打压民意,当局的手段无不用到极致!想用鸡吓猴,弄巧成拙了不但不能服人心,反而无耻欲盖弥彰,暴露了公检法一丘之貉的本相。当他们看见盖子很难捂住、准备弃卒保车时,准蹦出一个“震惊”且“愤怒”高官,找一两个替死鬼,编造一个凤凰传奇故事! 这样的戏码他们演起来轻车熟路。公信力就在这样一场一场的演出中崩溃!从而让公民看出他们邪恶的本质!

每当西方民主国家指责人权的时候,政府总是说他们更重视生存权,要让人民疾得有尊严。从钱云会被杀,我们看到的是人民连生存的权利也没有。这些作孽的人,是否知道自己也是人?难道它们想看巴士底狱的烈火?公平和正义比太阳还要光辉?现在一片乌漆吗黑的,为什么人们就没有看到阳光?

我们不相信天总是黑的!我们不相信残害国内维权人士的人没有报应!国内维权志士他们敢于向不公抗争,向命运宣战,他们深信,只要敢于披露丑恶和不公,敢于挑战自己的命运,才会唤酲人们的良知。我们认为,对钱云会是如何如何的死因的论证都是愚蠢的,这无助于今后对民主法治社会的推动,因为,是极权残杀了钱云会!对一切维权人士的遭遇我们身同感受。那个说的比唱的好,骨子里表露无遗的残暴集团气数将尽,他们崩溃也只是迟早的事,人们不能再沉默了!

善恶到头终有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我们就不相信那螃蟹就能横着走一辈子,没有被下锅煮的那一天。不要再沉默了、起来为自己的权利作抗争。有一句俗语: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当自己被迫到无路可退的话,不起来抗争还能有其他的出路吗?

2010-12-31于佛山

Wednesday, December 29, 2010

恶毒的谋杀 杀一警百的震撼

首先这谋杀开始时,已经设庆好以后的效果!若是一般的车祸,达不到预期的目的。因为,万事都有可能,意外时时会发生,如果说钱云会被车撞死,那都是意外。

现在,将钱云会压在车轮下惨不忍睹,媒体将现场大肆渲染,当地民众恐惧心剧增,说敢再说些什么?这就是要杀钱云会所要达到的效果,现在成功了。

大家应该明白,任何发生的车祸,撞人后,第一,先看一看被撞者死了没有,没有死去的,再来回碾压几次将人碾死,这样就可一次过赔偿。第二,逃之夭夭。所以,一般情况下,那些不逃之夭夭的肇事司机会将车退后,打电话求救,让医院将尸体拉走。

可是,钱云会事件的车祸现场的却是,让车轮压着钱云会的尸体向全村的村民示威!也就是说,跟谁谁谁作对是没有好下场的!看你们这些刁民日后敢不敢站出来作对!这个钱云会就是你们的榜样!这就是钱云会车祸事件公关之最后的必杀技。

乐清钱云会被杀事件,他不是死在几个人手里,不是死于工程车的碾压,其深层背景是7亿元怎么分配的,3800万给村民每人一万只是这笔钱的20分之1,剩下的6亿多跑哪些人手里,才会导致如此惨烈的“车祸”?要调查钱云会被杀引发的连锁效应,这才是重中之重!

2010-12-29天理于佛山

[天理] 倪玉兰!将恐惧还给他们!

文/天理

 惊闻倪玉兰律师的房间被断电已经十天,网络继续被中断,偶尔被断水!身强体壮的年轻人尚能坚持无电生活,可倪玉兰体弱多病如何能抵抗的住刺骨的寒风。比寒风更可怕的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倪玉兰律师生命正受到威胁。

 理解倪玉兰,有助于你理解这神奇的土地,神奇的制度。如果任由恶吏肆无忌惮的横行以世,很快就轮们我们了。然后,也许不要很久,就轮到您们了。掠夺,在他们看来是合理的。问题,只是在于谁抢而已。官员忙着贪腐,公务员忙着加薪,留下草根和屁民。哪里见过这样挤兑穷人的政府?

 因为被拆迁,倪玉兰律师才被他们致残,那些所谓的法院,里面都是他们的人,甚至比他们更黑,只是披了一件貌似正义的外衣,披着羊皮的狼,他们从道貌岸然到明火执杖是个必然的过程。希望他们自己觉醒那是徒劳的。眼看着新的并发症不断涌现,感情是病入膏肓了,那就无药可医也勿需再治了。

 那些不受制衡的权力作恶没有受到制裁,没有制约会令当权者的抢夺之心逐步膨胀。现在,法治的精神已经荡然无存。天理一直认为,“以人为本”是统治者的底线。宪法规定我们有游行集会的自由等很多很多,怎么样?实现的了吗?他们的法律只是用来遮羞幌子而已。语言是美丽的,但美丽的语言下可能布满陷阱。法制外衣下的人治更具有欺骗性。不过是以合法的强盗来代替非法的暴徒而已。


 拆迁在他们眼中始终是件小事情。欲使其灭亡,必先使其疯狂。让他们来拆迁,敢让百姓陷入绝望。他们有恃无恐,公开的、明火执杖的抢劫业已开始,把老百姓对他们的最后一丝幻想都断送了。倪玉兰的遭遇教育了我们,不要再信他们还有什么人性。也不可能坚信他们是有苦衷的。在倪玉兰悲惨的事实面前,我们要用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的事物,尤其是那些冠冕堂皇的借口。

 为什么要让老百姓绝望?记得小时候,农村套驴拉磨,大都是给驴套上眼罩,让驴在黑暗中好干活。大概哺乳动物都是如此吧,只要把它放到黑暗的环境里,他就只会老老实实的,不敢乱说乱动的。人也是一样,当你有思考能力,有自己的认识,那你就得象倪玉兰一样。每个悲剧刚发生时我们都以为是最后的底线,孙志刚案时以为是底线,邓玉娇案时也以为是底线,李刚案时以为还是底线.原来每一个悲剧的开始都不是底线。他们的无耻永远是没有底线的。

 但是,他们可以剪掉倪玉兰的电线,可以胡作非为,那可能是暂时的,也可能会漫长漫长。但正义始终在我们这一边,倪玉兰保护自己的家园没有错。我们等待那一天,真相大白的那一天。让他们剪吧 ,剪得断倪玉兰的电线,剪不断倪玉兰的尊严!中国拆迁户团结起来!与黑恶势力斗个你死我活!我们相信那一天,正义来临的那一天。

2010-12-29

Tuesday, December 28, 2010

民命不等同于狗命!

文/天理

 从镇反,严打的随意杀,到反右,文革的随意整,再到现在的随意强征强拆,有人说现在人命如狗命,天理说那是太往高处抬举狗了。现在的人民就是所谓的“蚁民”,也就是命如蝼蚁罢了!是谁在导演这出荒唐的闹剧?以前强征强拆不死人是底线,现在死个人真的就像死只狗!这个神奇的国度,什么时候能不神奇?

 什么是“和谐社会”,天理认为那只是旗号,只是标语,更加是幻觉。记得西方有句名言,印象中是思想家惠灵顿说的: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现在权力不受制约、不受监督,必然会产生腐败。当掌握了一定权力的时候,那就是有权才有利! 欺负老百姓的损招就越来越多,土皇帝的贼胆就越来越大,土匪们就越来越猖狂!

 什么“风可以进,雨可以进,但国王不能进”的所谓法律条文响当当的时候,弱势群体又一次被彻头彻尾地忽悠了!现在不是穷富的问题了,已经到了你死我活的问题了。至于什么尊严不尊严的,就更加别提了。现在的现实是,人命连狗命都比不上。狗死了主人还会于心不忍还会念狗的忠诚和付出,甚至还会流下几滴泪水。但是被拆迁搞死的、搞不好就会被有关人员和有关部门按上“暴力抗法”“破坏经济建设”“钉子”、、、一大串罪名,连死了也都不会放过。

 “绝对的权力”为了得到别人的利益就可以丧失人性、丢掉良心。天理说:这是一种作孽行为。《封神榜》里面有一句这样的台词:“国之将亡,妖孽横生”!人民的勇气和坚毅,就是民主与法制意识的觉醒。人民的觉醒,独裁就会胆战心惊!这的确是一个令国人深思的大问题,一个必须认真思考、切实解决的大问题。

 我们的权利侵犯了没人理,当矛盾积蓄到一定时候总是会爆发的!不要认为现在发生的是别人的悲剧,要知道悲剧可能就要降临到你的身上!对这个无良腐败的社会没有什么好的期盼了,正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整个体系都在向腐败倾斜,如果鲁迅先生在世的话,也会用他那锋利的笔尖插入那些肮脏的心脏去!

 所以,鲁迅之所以要在中国滚蛋,是因为那些曾经被其攻击、痛斥、讥讽、怜悯的人物又一次复活了。鲁迅的存在,让他们感到恐惧、惊慌、甚至无地自容。正因为当今社会缺少像鲁迅这样的人,这个社会才越来越不和谐。彻底赶走鲁迅,欢迎“小沈阳”,让人们在开心笑声中忘却现实的不公和苦痛,在笑声中渐渐地麻木、渐渐地变成傻瓜!鲁迅“被滚蛋”了,才有 “要让人民活的更有尊严” 的说法。

 中国的男人缺乏血性,像一群待宰的绵羊,宁可自焚,也不愿反抗,你要敢跟他同归于尽,你看他还敢不敢横了?即使古代专制君主,也不享有不受任何监督和制约绝对权力,但时,现在在某些人手中的权力,制约和监督流于形式,奉劝这些人,还是给自己、给家人留条后路吧!

 要知道什么时候“风可以进,雨可以进,但国王决不能进!”成为中国社会统治者的行为准则和国民信条时,中国就真正进入公民社会!中国就是真正的法治国家!中国就有真正意义的《物权法》!中国人民才能有真正的希望!要不,一切免谈。

 2010-12-29早于佛山

文章来源:中盟主站http://zhongmeng.org/

佛山国保:在中国不许搞维权 我就是法律

作者: 杨蓉真

【看中国记者杨蓉真采访报导】

  广州佛山市禅城区南村拆迁事件日前遭到佛山市国保大队的干预,受村民委托与开发商谈判的佛山维权人士陈启棠(网名天理),被三名便衣警察从家里带走,后由国保大队的人对他进行审讯,审讯时表明抓他是因为不想让他插手南村拆迁的事。

  24日下午5点30分 ,佛山市永安派出所三名便衣警察将陈启棠从家中带走,后移送到佛山市祖庙派出所。陈启棠表示:他们来抓我,把我带到门外后就上手铐,到派出所把我关进审讯室,就谈南村的事。说来说去就是不许我介入。后来因为我告诉过很多人,如果我不见了,就让他们在网上发讯息,所以我一被带走,很多记者打电话到派出所,也有村民到派出所关注,要求释放陈启棠。

  在审讯室有3个人对他进行审讯,陈启棠表示,他们告诉我:“反正是我们不许你插进来,就不许你插进来。”我问:“为什么?”他们说:“我们是专政机关,不许你做就是不许你做,不要问为什么,我就是法律。”审问后要求陈启棠在审问纪录上签名,陈启棠才知道审问他的原来是佛山国保大队,他们说:“如果再插入,见到你立刻抓你,我们现在放过你一马,你一把年纪了,不想把你关进看守所。第一、今后不许在网上写文章攻击共产党;第二、在中国国内不许搞维权。”

  6个小时后,陈启棠获释。他表示:此次能这么快出来,主要是因为海外媒体,以及村民的关注。因为相关单位也怕闹成政治事件。

  南村拆迁事件回放

  据悉,广州佛山市禅城区南村是第一个城中村改造,乡政府代表李勇智(音)与万科开发商双方协议以乡政府35%与开发商65%的利益进行开发。整个过程村民一无所知。陈启棠表示:“按照国务院的法规,一个地区的开发要谈好条件,安置了居民,给了钱之后,才能拆迁的。可是他们什么都不给,什么都没有,村民什么都不知道,9月份,半夜来把人家的房子拆了,全部用黑社会,村口、村前、村后把守着,来拆人家的房子。”

  该村村民原打算委托律师来处理该村的事,但没有任何律师愿意接受委托,后来找到陈启棠,一百多位村民签名委托陈启棠与开发商谈判。对于接受南村村民委托与开发商谈判一事,陈启棠说:“佛山第一个城中村,如果村民任他们宰割,那以后每个村都给他们坑了。”他认为:村民与开发商之间的事情,与政府无关,政府单位为什么介入?所以他愿意帮村民与开发商谈,帮村民争取最大的权益。他将目前中国有关拆迁的法律、法规让村民了解,根据法规:乡政府跟开发商合作,要经过65%的村民的同意,才能开发的,但南村并没有依照法律程序进行。

  陈启棠表示因为接受村民委托,他还是会将谈判进行下去,虽然警方已经无数次警告他,要求他不要再插手。

  在陈启棠接受委托后,佛山市即开始抓与他接触的村民,并要求村民不要与他接近。24日陈启棠与开发商进行第一次对话,表明村民要与开发商直接谈判的立场,不希望中间有其它单位的介入,屏除中间有人贪污、受贿的弊端。当天下午,陈启棠即遭警察带走。

  一位梁姓与罗姓村民表示:他们很感谢陈先生愿意替他们维权,也希望陈先生能继续下去,因为实在是投诉无门,谁上访就抓谁。整个家园因为拆迁都搞到不成样子,很难受啊!简直就是乱贼所为,拆迁合同都没有,政府没有拆迁证,几天就把村子拆得不像样子。

血染土地上的农民在流泪!

-----广东南海三山失地农民的调查报告

佛山市南海区地处广东省中部,珠江三角洲腹地,毗连广州,邻近香港、澳门,地理环境十分优越,是广东省的商贸黄金地段。三山岛就在南海区境内,是进入广州市的交通咽喉,三山岛内的面积有12.42平方公里,周围环绕着珠江,这里千多年来住着陈、邵崔三大姓氏和其他的姓氏和睦共处。这些农民世代在这里靠自己勤劳的双手筑起环岛堤围,在这肥沃的良田上耕种着各种各样的农作物,他们世代过上自给自足,与世无争的幸福生活。

不幸的是,这片金子般的土地---可以待价而沽的“肥羊”。在1992年土地市场还是刚显热度的时候被南海区政府盯上了。 1992年3月21目,由当时的乡领导及八条自然村的村领导与当时的南海县国土局签定了一份《风鸣镇三山管理区划为城区预征土地原则协议》,这份协议是违规、违法的: 第一、并无南海县人民政府的委托书; 第二、没有法律的签证;第三、没有生效日期;更加重要的是没有根除国家的法律规定召开村民大会,完全将村民蒙在鼓里、黑箱作业,这份协议书没有将任何的细节和文本告知三山的村民,剥夺了三山村民的知情权。

就是这样一份违规的三无协议书,预征了三山共12.42平方公里的土地,被南海区国土部门用来证明土地产权已经转移了,而南海政府也没有履行该协议的任何条款。因此,从2005年春季开始,在南海区的桂城街道办事处的三山东区和三山中区八个自然村的村民,先后开始走上了争联自己权益的维权行动。村民代表先后去到广东省人民政府、省人大、省检察院、省公安厅、佛山市政府、市土地局、南海区国土局进行上访申诉,但政府各级机关均不予置理,村民的诉求如泥牛入海。

地方南海政府洗劫三山万亩土地的种种手段,罄竹难书。他们对维权的农民经济上拖垮,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折磨。不断地威逼、恐吓,打压,甚至将维权村民拘留、判刑,所采取的手段无所不用其极,足以构成中国非法征地史上的一大奇观,令世人震惊。

南海平洲三山的村民为了争回属于他们自己的土地一直在进行不屈不挠的抗争,上演了一幕幕惊心动魄,如歌如泣的维权演译。

在2005年5月31日,南海区政府在书记和区长等人的指挥下,4000多名警察与黑帮,动用大型钩机和推土机大肆抢掠洗劫三山港省军区农场侧400多亩良田,打伤多名老人和十多个农民。造成农民损失800多万元人民币。制造了震惊中外的5﹒31事件。正是由于5﹒31事件激怒了三山的村民,农民开始走上了有系统的合法维权道路。在中外维权人士的帮助下,三山的村民维权情绪日益高涨,誓要将失去的土地收归回村民手中。

南海平洲三山村民的大规模土地维权行动,引起了美国耶鲁大学的学者戈曼的关注,好奇的戈曼来到三山进行社会调研。但不幸的是,当戈曼先生一到三山,就被当地南海当局非法绑架,扣留在派出所被非法禁锢了六个多小时。村民得知戈曼被非法禁锢后,两千多名民众来到三山派出所要求放人。当晚,地方当局在三山村民的强大的压力下被逼释放戈曼先生。在此过程中多名三山村民惨遭警察毒打和被拘留,政府并对参与这一事件中的三山维权村民子女实行恐吓。

更加无耻的是,当局为逼三山村民就范,切断维权人士对村民的法律援助,佛山市公安局国保支队的警察,对任何帮助三山农民土地维权的法律工作者、律师以及维权义实行扣留、搜查、拘传证等,同时对他们进行人格上的污辱。经常对他们进行搜身、拍照、录影、录音、笔录等。凡是警方搜到有关农民维权材料的、一律没收或者销毁其全部资料,并警告不得参与和帮助农民维权,不然将面临牢狱危险。

南海当局在不断镇压维权村民的过程中,并没有放弃抢掠三山的土地良田。2005年7月25日在南海当局的精心策划下,由南海区政府带队,再次大规模非法填土,当局再次出动六百多名防暴警察来驱赶、殴打村民,引起了大规模的流血冲突,以至多名手无寸铁的村民被打得伤遍体鳞伤!引至数千村名到平洲派出所分局要求释放被警方拘留的受伤村民。

那里有压迫、那里就有反抗,三山人民没有被镇压的屈服。有村民收到消息据说政府要在和开发商一起指使黑社会要和村民“干一场”,把维权的村民狠狠教训一顿,扬言要打死几个,看谁再敢出来保护土地!愤怒的三山维权英雄陈宁标和村民们立即钉起了两副红色的特大棺材,侧面各写着“寿”和“福”,正面分别写着“用血用生命保护土地”、“严禁非法填土”。将棺材置于要被夺的良田,誓死保卫土地。官员和警方被惊动了,原定于当年8月19日的大规模武力强制行动尚未实施,政府只能又在酝壤新的夺地行动。(注:誓死钉棺材之一的维权英雄陈宁标在2006年6月8日被当地政府以 “敲诈勒索罪”冤屈判有罪4年,据说在狱中屈打成招,身上多处受伤也没有得到及时治疗,最后于2007年10月25日9时20分在“服刑”中含恨死去。)

三山的维权村民几经周折,终于从南海区国土局把所谓“国际物流园规划图”弄到手。村民看“国际物流园规划图”这才恍然大悟:政府强抢了耕地,在将来连村民的房屋也要拆迁。南海区政府当时正在紧锣密鼓地召开招商引资会,要把三山岛的土地都建成物流园。于是,当年的10月中旬三山四千多村民依法签名了两份《罢免书》投寄到各有关部门,一份是《要求罢免佛山市南海区委书记刘海的佛山市人大代表资格的动议》另一份是《要求罢免佛山市南海区区长李怡伟的区长职务的动议》。但都如石沉大海,没有回复。

由于三山村民不屈不挠的抗争 ,南海政府在各个方面的强大压力下,于2005年12月18日表面上愿意就三山岛的征地问题“愿意协商解决”。结果采用强盗条款《十七条》一揽子解决三山(全征地)不平等协议,再一次愚弄三山村民。其主要内容是:据说,让三山中区、东区两村委会向建设银行借贷款,然后强逼村民签名,给予5000元人民币要三山村民承认全征地的事实,不签者“株连亲朋戚友”在政府部门工作的也要遭受牵连。此贷款的利息由村经联社(也就是由村民自己)承担。

  为了对付维权的村民,地方政府官员与奸商狼狈为奸。地方政府在营顺油库旁边,精心设下圈套,引村民下陷阱。大肆破坏良田数十亩,以此诱引村民入圈套。并用补助村民误工费每人200元人民币,条件是要村民不要上告,可是事后他们竟冤屈村民,诬告村民是“黑恶势力,“敲诈勒索罪”致村民八人惨遭冤狱。

至此,一场明目睹张胆的公开抢劫三山农民和土地在政府的指挥下展开了。2006年11月30日九点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由拆迁办胡巨棋指挥黑恶社会,带领20多人,手拿锄头、木棒(木棒心里面是一厘米粗的铁),大肆填士破坏冲源小组农田,(即三山南海气厍对面地块)他们一到工地见到村民就劈头盖脑打,把多名村民打伤,要送院治疗。2007年元月16日,上午七点多,南海当局出动国安,非法绑架了维权村民梁伟棠,当晚八点多把拘留证书交给梁伟棠的家属,并且强逼其十二岁的女儿签名,承认父亲有罪,以莫须有的罪名冤屈他“毁坏财物罪”并拘留,把他押送到南海罗村看守所。

  2007年元月18曰早上7点30分,当局再次调动2500多名干警,120多辆警车,30多辆无牌的高级小车,消防救火车高压水炮车多辆,救护车多辆,大型钩机两辆,推土机两辆,法警用车多辆,10多辆大客车等等以及催泪弹,冲锋枪。再一次以雷霆万钧之势包围三山冲源村小组(即三山西桥侧),对6号地块(现该地块属世界五百强企业之一的普洛斯有限公司,普洛斯以数亿元购买了三山良田1平方公里)实行“扫荡”,官僚主义腐败利益集团再次强盗式洗劫三山农民的万多亩良田之一(6号地块)。

2008年10月22日早上一早,村民梁伟棠一回到自家的牛场,看到大批机械在摧毁牛场和填土,当梁伟棠前去阻止的时候,立即被六名黑社会分子绑架,到了一个不知名的地方,梁伟棠看到自己将要给遭毒手,于是与六名黑社会份子进行殊死的搏斗,终得捡回一条性命。但当他回到牛场的时,看到来声援的三十几个村民也在和黑社会份子进行肢体接触,于时也加入搏斗,结果多名村民给打得遍体鳞伤!

我不禁要问?这些失地的农民,除了被抢赖以为生的土地外,现在一个全征地连祖宗留下来的祠堂也要给征去。以后,祖宗的神主牌子也不知放在那儿了。因三山大片土地被强占,失地农民首先开始艰难的土地维权!走访去过街办、政府、国土局、市政府和省政府、省国土厅及国土资源部,同发电邮给国土资源部及中纪委和最高检察院举报信箱,对这些官员征地的合法性提出质疑。但至今没有任何单位出示这些土地获批准证明文件。他们到北京去告状,最后还得由当地那些官员们来解决。由此可见,全是官官相护的非法占地行为。

南海三山大片土地被非法霸占,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全部都没有合法审批的手续。可是,那些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公仆们,却丧失了良知,那些新闻媒体敢怒不敢言。他们叫天不应,叫地不灵,三山的老百姓根本上就没有活路了,土地维权的村民不是坐牢就是逼到离家出走。

当“法律”成为蹂躏百姓的工具时,我只能用二字来形容,就是“凄惨”。他们从2005年开始上访,一级一级地向上申诉,但是他们得来的是什么?他们随时被抓、被关押,没有任何保障,地方政府官员用哄、拖、骗、打和各种下流手段对付他们,政府官员警察在无任何合法手续就可以抓人、抄家……所以说这些访民是这个世界上人为造成灾难最受伤、最痛苦的一群弱势群体。

  看着三山人民的遭遇,难道政府的种种施政也是依照国家的法律来执行的?如果我们这个国家还要扛着“依法治国”的旗帜,还要打着“依法治国”的招牌去发展,那就给三山人民一条生路。如果三山人民得不到社会的公平对待的话,那么“以人为本”又有何意义?如果一个政府不能给人民予以希望,那个这个政府也就没有任何希望了。

综上所述,三山农民为什么会诱发群体事件?又有几个值得注意的方面?

  (一)、上世纪1992年,南海当局在林浩坤原市委书记和邓耀华原市长(已经在市海金融腐败案中被查办,今下落不明)的领导下,非法乱圈滥占,三山岛万多亩良田以来,一直是黑箱操作,黑幕交易,直至今天没有把预征款项支付给农民。

  (二)、已经支付的小部分预征款被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平洲、三山中区村、东区村的官员贪污挪用了,其中在村小组和村委审账过程,浮出水面。中区村有几千万元被支书郭沛贤,原支书林俏环贪污挪用给朋友粱国威的华盛玩具厂,东区村也被陈永钊主任贪污挪用600多万元给朋友梁国威的华盛玩具厂,邵巨辉副主任贪污挪用了一千多万元给朋友张国盛和李广垣等人开厂经商,直至今天都无力追回款项。梁国威和张国盛至今下落不明。

  (三)、1998年调整土地的巨额款至今下落不明,还有其它征地款项也去向不明。这些款项巨大得惊人,是亿位数字,是贪污了?还是被官员去澳门赌了?至今尚未有准确查明。

(四)、南海当局的贪官成群,构成了金字塔的腐败的利益同盟,牢不可破的腐败网络,像一班恶魔一样。他们对于农民的土地虎视耽耽,因为三山岛是进入广州市的咽喉,土地潜在的价值可想而知。为了牟取暴利的官商,于是拉开对三山强行“全征地”的抢略蓝图。公然有法不依,执法犯法,官商勾结,狼狈为奸、伙同黑恶势力,打杀农民,为虎作帐,只手遮天,极端漠视法律的权威,为洗劫三山万多亩良田当保护伞,再次暴露了当权者霸权、横蛮的违法犯罪行为的行径。他们高喊着政治口号,俨然正人君子,用共产党的旗帜来遮掩,对农民敲骨吮髓,杯中饮着百姓的血。她们肆无忌惮地抢掠农民的土地,他们张着血盘大口、洗劫三山岛万多亩良田,顶风作案令人无法容忍!

  为土地的归属,三山人民曾上百次书面投诉,网上申冤,上百次到省市党委、政府、人大、纪检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到北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亲手递交申冤材料,当面汇报反映南海三山土地的冤案。投诉材料重百斤,打字、复印、邮资、上访费用数万元,为伸冤三山人民筋疲力尽,人财两空,接近家破人亡,其情悲惨,其冤众怜,三山人民深感伸冤的道路艰难,正处在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绝境之中。

现在当地政府罔顾村民的意愿正在紧锣密鼓地非法招商引资高价拍卖三山岛万亩良田,强行填土施工,村民正日夜守护住这唯一活命的”口粮田”,流血事件将一触即发。三山全体村民紧急呼吁全世界的正义之士,联合国专员,以及各大媒体、请您们主持公道,伸张正义、维护法律尊严。还三山人民的一个公道。三山岛的村民们誓死也要争回他们唯一赖以生存的土地!

注:三山村民共被强行征去的土地计有18000亩。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义工:天理

2010.12.1日于佛山

人在做 天在看!

文/天理

 钱云会先生已经死了。是死于 “正常的交通事故”。有人说太黑了,天理说:怎能是一个“黑”字得了?这个“正常的交通事故”,已经超出了正常国人能理解的水平和人类能容忍的介限了。试问?家人被压死了,家属还要被抓起来。这个“正常的交通事故”说什么也没人相信了!

 一则不许报道的通知,一篇含混其词的发言,一个无证上岗的替身,一件石沉大海的真相,一段未完待续的尾声……。 “正常的交通事故”成为处理灭绝人性事件的模式其已经成为常态,居然敢用这种方式来粉饰太平,政府的公信力彻底崩溃。一个好村长,一个有良知有责任的好人就这样去了,真的是好一个“和谐盛世”!

 有人“建议公安部以专案组接管此案,同时由全国人大组织包括律师记者在内的独立调查团,并开放媒体报道,以显示国家之公正无所偏私”。这个本来从法理来说是一定要支持的,因为没有独立调查就没有真相。但是,这个世道有钱有权就可以干一切伤天害理的事,你说这种事能独立调查得了吗?能释放所有被关押的村民,让他们在不受到威胁的情况下自由说几句话就算不错了,还想独立调查?谁能独立调查?多少次了,我们看到的是:越邪恶的、越匪夷所思的事,越能得到保护,乌鸦有白的吗?

 在目前的体制下,本人相信,估计这事以后,相关的“正常的交通事故”会越来越多。困为,“鲜血显现了它所代表的理论,暴行证明了它所要辩护的思想!” 当利润大于杀人的成本时,杀人就是不二的选择。为了统治者的稳定,如果发现个别别有用心的人借机造谣滋事、破坏社会秩序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处理。于是,一次次骇人听闻、惨绝人寰的事件都能顷刻间化解于无形。

 邪恶之徒越来越疯狂了,这片土地历来都是邪恶干掉良知,公正只是他们在为自己粉饰的太平。对付邪恶,跟它们讲道理根本讲不通,最有效的办法就是以暴制暴!人们不妨多读点历史书刊,你就会发现暴政一定会灭亡,这是一条人类社会的铁律。俗话说,若欲使其灭亡,必先使其疯狂。越凶残越自信的暴政,垮台也会越快。

 钱先生的死,唤醒了天真的国人。下一次,可能不会再有钱先生这样白白的牺牲了。盗亦有道,非黑亦黑!也许心死,也许无奈。但我们要生存、我们要做人的权利,每一个中国人,无论你是见证者,还是闻说者,都要为那一天正义法律的审判作证,纵有灭顶之灾,何所惧哉!我们一定要以反人类罪起诉这个集团,从它们邪恶的酋长到恶贯满盈的爪牙。

正是:上有苍天,下有黎民,看今日之暴政还要横行到何时!

2010-12-28晚于佛山

Friday, December 17, 2010

让全世界都来关注范亚峰!




请北京当局立即恢复基督徒维权宪政学家范亚峰的人身自由!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声明:

 据范亚峰先生的太太证实,中国公民基督徒维权宪政学家范亚峰先生于12月9日上午九点左右被北京警方带走,到今天已经共拘留七天了。经证实,拘留范亚峰先生是因为督教教会圣山杂志的问题。警察还进入了圣山所的办公室,把范亚峰先生的私人电脑、手机、摄像机、存折、银行卡和一万九千一百的现金以及圣山杂志在内的77件物品扣押。但到目前为止,范亚峰的太太吴女士并没有从公安机关那里得到任何范亚峰是因触犯什么法律而被拘留的通知。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强烈谴责北京警方无任何理由拘留和扣押公民基督徒范亚峰先生。并对当局此无耻行径表示强烈愤慨和谴责!中国公民维权联盟强烈要求当局立即释放公民基督徒范亚峰先生、还公民基督徒范亚峰先生的人身自由!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认为,公民基督徒范亚峰先生是一个守法的公民,公民基督徒范亚峰先生的行为属于宪法所规定的宗教信仰自由范畴,任何组织和个人也不能限制公民基督徒范亚峰先生的宗教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我们同时认为:宗教信仰是公民的自由表达,政府无权干涉,这是世界人权宣言中所确认的。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认为,当局无理拘押和剥夺基督徒范亚峰先生的人生自由是违法的。这是对中央人民政府目前大力推行的社会稳定方针的政策背道而驰,继续无理拘押基督徒范亚峰先生王的后果将得不偿失,这一事件将会严重影响北京地区的社会稳定,这是地方当局必须要正视的问题。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希望,当局应顺应民意,让和谐社会要真正的和谐!靠动用国家的暴力来维持和谐,动不动就将它人封嘴、拘留镇压异议人士,这样的和谐社会只会是自欺欺人!中国公民维权联盟将视当局的态度,不排除发动大规模声援基督徒范亚峰先生的行动。何去何从,我们将试目以待!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

 2010-12-15

Friday, December 10, 2010

话语“带暴力血腥”的拆村

作者:剑兰

  在中国,地方政府正在密锣紧鼓地推进所谓的“改造城中村,集约使用土地”。“拆村运动”,开始强逼农民上楼。官商为了获取更多城市建设用地。把魔爪伸向农民的耕地、宅基地、和村庄。在中国大地上,地方政府拆迁自由。官商勾结各自有利可图,想拆哪里就拆哪里。甚至没有规划先拆了再说。买与卖都是官商说了算。对被拆迁人滥用强制措施,滥用公权力,不惜代价、践踏民意与民争利。

  “强拆”已经是现在地方政府常用的暴力血腥的手段。其结果拆掉了中国几千年的村庄文化和历史文明,拆掉了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公仆形象。政府要开发,以最小的付出换取最大的利益,压低价格收购老百姓的房子,这么好的城中城寸土寸金的位置,只评估房屋,补偿价每平方米几千元左右。院落空地分文不补。但这个时候,中国的房价却直线上升飞涨。

  有些地方惨遭强拆的村民表示,在拆迁的整个过程,他们一直没有看到过政府的相关文件或规划图,而且被强拆的村民房屋一直是没有签到任何的拆迁合同和文件。按照国家信访部门的答复,没有拆迁文件的拆迁行为肯定是违法的,就是这样一项明显违法的拆迁工程,因为是所谓的有政府介入的行为,使村民投告无门。

  任何法定程序也没走,只有盖着所谓生产队和发展商合作的印章的一纸通知。在限期内,到拆迁办现场办公室办理拆迁手续。真是无赖的流氓政府做官做的连礼仪廉耻信都不讲了,把掠夺称之为搬迁。根本上就没有和村民协商,在村民家中无人的情况下,破门撬锁、拆门拆窗,把防盗门、铝合金窗都帮村民处理掉。并派人把水电全部切断,即刻将村民的财产变成发展公司的财产。产权证还在村民手里就这样被所谓的政府“执法人员”无法无天地接管和限制了。

 试问?无回迁选房也未签任何的协议,眼睁睁的被政府组织的执法人员强制毁坏村民的家,而且还是穿着制服的人干的土匪抢劫的事,警察却在旁边熟视无睹!改革开放三十年了,还有这样的事发生?真是太荒唐了。国家是进步了?还是倒退了?中央政府知道地方政府干的这些倒行逆施的事吗?今后村民到哪里住?无人管,因为土匪们迎合领导的意图完成了拆迁任务,升官发财去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章民事权利的第一节第七十一条: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第七十五条: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这么好的法律地方政府却有法不依、知法犯法,独断专行。

  正是由于所谓的城中村必造圈地建房,政府获得巨额土地财政的收入。在这种利益的驱动下,一些官员罔顾村民的生死。农民一旦失去了赖以生存的房屋和土地,生活面临的困难是不言而知的。农民的文化知识水平低,就业技能差。政府犹如把农民推进汹涌澎拜的大海,有能力者就游上岸继续生存,没有能力者的就让在大海中“折腾”。正因为这个利益的碰撞,凸显了社会深层的问题和矛盾。

 由于政府官员的执政理念背离了科学发展观,片面地追逐个人名利,眼里只有“金钱”,埋没良心去挖掘项目建设,从中捞取“黑金”。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投资极端化,政府更彰显“黑社会化”。这种非正常的执政理念,正源于官员腐败的扭曲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辗转间,官商变成了新时代最大的“包租婆”,农民被逼变成了时代的“房奴”,这种变味的发展观又怎样能支撑起“和谐”社会的理念呢?更不用说社会稳定!老百姓的幸福感更不用谈了。共产党执政为民,变成了执政为“银”。如此一来,这种执政理念继续蔓延势必引起社会动荡不安,乃至“人亡政息”。

 本来,人民政府爱人民,人民政府为人民服务这是应该延续的天职。人民就是老百姓,可是地方政府剥夺了我的生存权,生命健康权、居住权,像无事一样不管不问。并且把我们这些上访户当成不稳定分子。到处受监视、阻截、拘禁。难道为自己的政绩树碑立传就必须践踏人民群众的利益,这样的建设在历史记载上能丰功伟绩吗?

  2010-12-10

Friday, December 03, 2010

中盟首发:有冤无路诉 何日还清白?


-----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狮山村农民林正栩被冤的调查报告

  天理按:自“鸦片战争”始,中国已过去170年了。虽然无数的仁人志士,发动广大民众抛头颅,洒热血致力于中国自由民主的强大,以摆脱皇权的主宰或左右。但遗憾的是,至今中国仍然还在人治之中,社会更加谈不上有自由、公正,法治道路仍然在停滞、公平和正义还在步履蹒跚,跌跌撞撞之中......为何如此呢?以中国人的聪明,勤劳与广阔的土地、富有的资源,众多的人口,都快200年了,却仍然离人们的期望遥遥无期呢?我认为,我们需要认真地反省。反省百多年来,中国人到底追求的是什么?真的是为了做奴才吗?真的以为有救世主吗?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

 林正栩,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狮山村人,因控告、检举当地政府侵吞征地补偿款和耕地被非法征用等事宜,被某些个别干部诬陷、打击、报复、迫害。被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了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出狱后,林正栩多次上访和申诉,均得不到一个合理的解释。故此,林正栩向中国公民维权联盟求助,以求得到申冤还其清白。中国公民维权联盟经周密调查后发现,林正栩的判决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存在严重的错误,故特向福建省人民政府、人大、行政机关申冤,还林正栩一个清白,因为林正栩是无罪的!

  那么因什么原因令到林正栩先生给惨遭陷害?经中国公民维权联盟义工调查发现:在1995年一1999年之间,城门镇政府多次将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进行出让,具体的出让土地有:(1)北江滨大道林浦洲段;(2)福泉高速公路占用林浦的山地耕地;(3)福州市第二看守所占用林浦的土地;(4)兴顺造船厂占用林浦四村沙洲的土地。以上出让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补偿金额2300多万元,村民们至今未得任何的补偿。土地被征用,补偿不到位是存在的事实。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义工怀疑:福州市马尾区土地管理局为甲方,仓山区城门镇人民政府为乙方的《征地补偿协议书》证明土地被征用是事实。那么征地程序是否存在问题? 征地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文规定: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土地由农村经济组织或村委会经营、管理。依法城门镇政府无权对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进行经营,没有征求农村集体组织及村民的意见,也没有征询补偿安置意见的公告。其经营行为显然没有按照《福建省实施 (土地法)办法》第19条、第20条规定和程序进行征用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章第七十八条规定..违反法律规定的征地程序,非法占有、征用土地的,其批文无效。

  国家《土地法》第48条、《土地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福建省实施(土地法)办法》第19条、第20条均规定:“在进行征地、补偿时,要进行征询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做到公开、公正、透明。截止2004年11月19日之前,林浦洲73 85万元的补偿费,广大村民群众并没有在公开、公正、透明、阳光的情况下受补到位。城门镇政府置广大村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而不顾,补偿款被某些村镇干部挪用、公款私存、侵占和贪污。

 正是上述的原因,林正栩和仓山区城门镇狮山村的村民认为:在近十年来,仓山区城门镇政府没有按上述规定办,却干了不少违规违法的事情。村民向他们反映已经不能解决问题,只好向福州市党、政府和人大代表反映。

 因为土地被征用、补偿不到位,涉及村民多,涉及金额大,涉及时间长,得不到解决。村民们眼看着自己赖以生存的土地要被征用,却得不到合法的补偿和安置,向党、政府和人大反映,以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己成燃眉之急!

 林浦村的村民对我们反映:土地被非法征用得不到合理公开、公正、透明的补偿是事实。人民群众上访是长期反映存在问题得不到解决迫不得己的合法维权行为。

  代表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正是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人民代表的天职。对村民的反映应是持欢迎、澄清事实的解决问题的态度,进而打击侵占、贪污等腐败犯罪分子,才是大快人心事!但是,群众反映政府官员贪污、侵占、补偿不到位的问题未解决,反而动用司法专政机器镇压人民群众反映问题的合法行为,就在这次林正栩先生被冤判之前,林正栩曾经多次遭到非法拘捕,其中参与者不仅有镇政府干部、派出所民警,还有法院等等。这哪里是共产党所为?怎么能让老百姓满意?

 这次林正栩先生被冤判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最主要的是因为林正栩先生去上访和带头罢免那些贪赃枉法的官员。法院更加是知法犯法!《刑法》第290条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经营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林正栩先生去上访,造成谁人严重损失了些什么?

  而且,判决书认定林正栩“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全都是证人证言,没有证据,更没有《刑法》第290第中情节严重、造成严重损失的事实。全部证人证言无一到庭接受审判人员、控诉人和辩护人、被告人的当庭质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试行)第55条:“证据必须经过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否则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同时规定:“对于出庭作证的质证,其证言经过审查确定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未出庭证人的证言宣读后经过当庭调查属实后,可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的规定,法院没有进行对证据的庭审质证和对证人质询,不存在“调查属实’’后的情况;更何况重要证人林章升证明自己并没有在元月13日狮山村部分村民干部开会时见到林正栩,根本不存在。“他讲”“从小门进入市政府”;证人林峰姜证明自己是在被胁迫、不情愿的情况下摁下手印:,所反映的林正栩问题均不是事实。他认为:大家为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行开会讨论、上访维权,这是很正常的事,不存在谁煽动的事实。并声明:对我(林峰姜)的询问笔录不能作为林正栩犯罪的法律证据。

  由于2005年3月2 1日一审判决是很晚才收到的,.当事人在05年4月16日才知道二审的承办人是林朝晖法官。受理律师还未及会见被告以了解案情、还未及进行新的证据调查,在这种情况下05年4月1 9日、仅仅三天的时间!便下达了二审判决书,这是很不正常的!二审所谓“审理期间,自上述知道承办人起只有三天时间,没有进行证据交换、证据质证,二审该程序明显违法。实际上剥夺了上诉人在上诉审中提交新的证据、获得充分辩护的权利。

 二审法院的认定更加是谎唐,林正栩是组织、策划、煽动扰乱社会秩序的首要分子。但没有任何的事实、没有证据、更加没有结果。《罢免动议书》——“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均没有事实、没有证据。这二点均是在没有开庭审理,没有进行询问质证,没有调查属实的情况下任由一、二审主观判案。

 据了解,2002年1月14日村民上访一事,是由于市信访办的两位秘书长对上次群众的上访给予的答复迟迟没有落实的迹象,群众不得已再次与信访办进行联系和确定。这件事情与林正栩本人没有关系,也没有证据证明这件事与林正栩有关系,这个重要情节二审没有审查、质证。关于林亚萍等人(村民不认识,也没有见过他们)证明的“扬言冲击”,均没有事实根据,更没有严重损失发生,且林正栩本人根本没有参加。

关于“罢免动议书”通篇是我国公民根据我国《宪法》第75条、第120条赋予公民的神圣权利,依法行使自己权利写给国家、省、区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文字,是要实践共产党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心中,在广大农民失地(几代人赖以生存的土地)的关键时刻,打击贪污腐败行为,维护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文字。至于各级人大收到后是否采纳,他们还要核对所反映事实!看是否有出入之后才会依法定程序进行。权力在接受反映的后者,村民只是反映问题!就这个反映问题的权利都被扼杀,我们不禁要问福建省的高官:何谈民生?何谈社会主义法制?何谈“三个代表”?何谈以劳动群众的利益为本?中央政法委秘书长、中央综治委委员王胜俊指出:“要通过宣传司法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增强透明,以公开促公正。”谁害怕人民群众?只有腐败、贪官才害怕。只有增强了透明度,以公开才能促公正,才能得民心、顺民意!

  连福建省委自己也强调 “人民唯大、人民唯重、人民唯先。”但在林正栩先生一案中,却有人利用司法、利用公安、警察和法院、看守所、监狱扼杀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剥夺人民群众反映问题的权利,镇压人民民主心声。因为,林正栩一案的本质在于:征地赔偿不到位,不合理,失地村民为之呼吁请求被镇压和迫害。

 法院在判决中对《罢免动议书》的内容只字不谈,就是不认识问题的本质,高高在上的法官证明不了《罢免动议书》是反动文字还是黄色文字,还是应受法律制裁的文字,相反该《罢免动议书》是中国村民在改革过程中法律维权意识提高的合法动议的证明,应予提倡才是。同样道理,动议只是动议,最后的决策还是由全国人大、省人大、市人大和区人大常委会做出,并没有产生“相当恶劣的社会影响”。我们不应害怕广大人民群众,应重事实,合法合理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刑法学关于是否犯罪的原则是看行为人的主观、客观、主体、客体是否构成犯罪?如果这四项要件有其一不存在的话,则不能指控被告人为有罪。林正栩一案由于“土地被征用,补偿不到位,不合理”是客观存在事实,林正栩主观上不具备对社会的恶意。证人林峰姜明确,大家都是为了共同的利益,在村镇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要求上访,这是没有办法寻求的生路,大家是自愿的,不存在有人煽动的问题,即林正栩本人不存在“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主观恶意。至于“不答应就冲击市委大楼”,证人的证言也没有进行庭审质证,也没有证据证明这是林正栩说的话,同时没有恶果出现,更不存在《刑法》第290条规定的“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经营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情况。

  所以,林正栩的言行在客观上没有发生直接和严重的后果,对法院的所谓认定,林正栩主观和客观条件都不具备,事实说明了林正栩根本上就无罪,有罪的是坐在庭上的法官。强行判处林正栩五年六个月有其徒刑,与法相悖,的确是伤天害理。

  所以,中国公民维权联盟调查义工认为:林正栩判决书中的“造成相当恶劣的社会影响”没有事实根据,也不符合贵党历来“为人民服务”的教导精神和我国《宪法》第76、77条关于人民代表“与人民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以及《民法通则》第74、75、76条关于“劳动群众集体组织的财产属于该集体所有;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相关规定,林正栩一案一、二审认定事实有误、适用法律错误。该案一审判决、二审裁定依法应予撤销。被告人林正栩是无罪的,是被冤枉的林正栩冤案完全是市政府个别领导利用权势,进行打击报复的典型例子,法院、检察机关受到压力,致使林正栩一案不公开、不公正、不公平、不开庭,革率定案,变成天大冤案,属于福建省的佘祥林。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全体维权义工特向福建省人民政府、人大、行政机关为林正栩先生申冤,求得公平正义。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义工:剑兰在福州的调查报告

 2010-12-3

中盟首发:房屋财产“被倒卖”公理何在?

--------见证法学“叫兽”和“地税夫人”的拙劣

【核心提示】原本一份房屋买卖协议却引发了多起诉讼官司?最终才发现,这是一场骗局!当事人提醒读者朋友们一定要擦亮眼睛,认真地辨别身边的人和事,并且能通过正常的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近日,泉州人陈文霞女士来到自己位于厦门思明区文兴东五里的住房,结果发现自家房屋已经被人转让卖掉了,令陈文霞非常震惊与迷惑?产权证明明还在自己手里,可是,住房却易主他人?

“好好的房子怎么说卖掉就卖掉了呢,我自己连一点风声都不知道,这实在是太可怕了!”陈文霞称,由于生意业务关系,她经常在泉州与厦门来回跑,前些年在厦门购置了房产。最近工作太忙了,她已经有两三个月没有住进厦门的房子了,如今却遭遇了自家房子被别人卖掉竟然浑然不知。

原本属于陈文霞604单元的房子居然出现了一位新房东?该房东表示,这一套房子是今年4月15日转让过户的,是从一个名叫陈慧民的女士转让过来的。

一听到“陈慧民”这个名字,陈文霞才回过神来,原来是她?事情得从三年前说起。

买卖房子引发纠纷

2007年11月,陈文霞与陈慧民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陈文霞将其位于厦门思明区文兴东五里的一套房子卖给陈慧民,房子100.82平方米,总房价是105.82万元。

当时,由于该房子的产权还未满五年,如果更名过户需要多交一大笔的交易税费。由此产生的交易税费由陈慧民承担,为了节约这一笔交易税费。为了规避法律责任,双方约定先等到房子产权满五年后再办理过户手续,即等到2008年12月,房子产权满五年了,双方再办理交易登记手续。

双方约定,陈慧民先缴纳65万元给陈文霞,而陈文霞则在取得陈慧民的购房定金时把自己的房子交付给陈慧民使用。

双方还特别约定,房屋余款的40万元由陈文霞向银行贷款,利息及相关费用由陈慧民支付。在双方过户(时间未明确?)前三天,陈慧民将房屋余款45万元整(包括陈文霞的银行贷款利息)一次性交付给陈文霞。在银行贷款还清一个月内,陈文霞将房屋产权过户到陈慧民的名下,最迟的过户时间为2008年12月23日后的一个月内办理产权变更。

同时,双方在买卖协议中约定,若陈慧民不能按期向陈文霞付清购房款,或是陈文霞不能按期向陈慧民交付房产,每逾期一天,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买卖房产总价的0.05%作为违约金我。

有关陈文霞“被抵押”的事实如下

该借款合同系以讼争房产(房号603)及相邻的房号604两套房产为抵押担保,向农行申请贷款,农行给予122万元的借款额度。但银行发放的借款额度与实际借款金额是不同的。

借款清单显示借款基本是借款之后一两个月就还钱,借借还还,但借款最多时的借款金额也基本在九十万元左右,从未达到122万元。

该借款合同明确借款人是“通过自助借款方式,循环使用贷款”,所有操作均由借款人通过网上银行操作完成,方便简易。借款金额随时都可能发生变化,原一、二审在没有依据的情况下认定讼争房产担保122万元实属错误。

显然,原一、二审在无依据的情况下就认定讼争房产担保122万元是错误的。农行给予603、604两套房产的借款额度为122万元,而不是给予604一套房产122万元额度,而且陈文霞的实际借款额也不是122万元。

根据2007年10月16日陈文霞与农行签订的No.35119200700012592号《个人最高额自助借款合同》显示,农行给予相邻的604房产的最高借款额度是80万元。换句话说,陈文霞在借款最多的时候,也只要用到讼争房产(房号603)的额度10万元就可以了(当然,因为《房屋买卖协议》的约定陈慧民仍然要承担40万元的利息)。

因此,陈慧民认为其支付45万元房款,陈文霞也无法归还122万元借款、房子也会无法过户的说法纯属主观臆测,是没有依据的。因为,陈文霞借款最多时,也只要归还银行10万元就可以给房子解押,不存在无力归还的问题。况且,陈文霞还有其他的房产、店面等财产,不可能无力归还贷款,陈慧民的说法明显是不支付购房款的一个借口。

然而,就是这一个为了节省交易税费而签定的房屋买卖协议,引发了后边一系列的诉讼纠纷。

陈慧民于2009年3月6日给陈文霞发函,声称当时房产过户时间已经逾期43天,房产中介和她本人多次以电话和手机短信形式都无法与陈文霞取得联系,致使房屋买卖协议无法正常履行。同时,据房管局抵押信息查询,陈文霞的房子仍在抵押状态。因此,要求陈文霞在收到信函的5天内进行房产解押。在看到房产证原件之后,陈慧民才会将剩余房款交房屋交易担保公司后的三天内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也就是2009年1月23日的前3天将余款交给陈文霞,也说明合同的原意就是先付钱再过户。

但是,陈文霞女士表示,由于一直没有收到陈慧民的房屋余款,她于2009年3月3日就给陈慧民发函,要求对方在过户前三天将房屋余款一次性交付,以便办理过户手续。因为按照双方2007年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在双方过户前三天,陈慧民必须把房子余款45万一次性交付给陈文霞,陈文霞才可能把房子过户到陈慧民的名下!

关于房屋的交易程序,到底是陈文霞应先还清房屋的抵押贷款,还是陈慧民应先交房屋余款给陈文霞再还清房屋的银行抵押贷款呢?房屋买卖双方为此发生了冲突!

三上公堂

双方就这样在房屋过户问题上纠缠起来了…

2009年4月13日,陈慧民一纸诉状把陈文霞告上厦门思明区法院,要求解除与陈文霞2007年11月双方签订的房产买卖协议,同时要求其赔偿。陈慧民起诉的理由是,陈文霞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房屋交易登记手续,该房屋还没有办理还贷解押。

可是在起诉10天之后,陈慧民于4月24日要求法院变更其诉讼请求,要求陈文霞立即与其签订正式的《厦门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办理房屋交易登记手续,将房屋过户到陈慧民的名下。
2009年4月21日,陈慧民向思明区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查封、冻结陈文霞价值相当于94.76万元的房产。

法院却查封与冻结陈文霞房产603室近190万价值和604室合计约300万人民币!这是为什么?陈文霞被陈慧民欠款并入住近三年还被冻结与本案无关的房屋?

陈文霞称,陈慧民未按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约定付清全部购房款,属于严重违约。房屋买卖合同一般情况下的履行顺序是,买方在合同签订后将全部购房款付清给卖方,卖方收到全部购房款后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双方买卖房屋合同履行的先后顺序应该是,陈慧民先支付剩余购房款,陈文霞收到该笔款项后向银行办理解押,解押后双方再办理房屋交易登记手续,将产权过户至陈慧民的名下。然而,陈慧民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余款,构成违约,应当支付违约金。

对于陈慧民不交房屋余款的原因,陈文霞分析称,这主要是受到当时房地产市场影响,2008年底到2009年初,中国的整体房价一直在下降,陈慧民可能就想赖着不交钱。到了2009年4月底,房价开始回暖了,陈慧民就以“该房屋还没有办理还贷解押”为由状告陈文霞,这从陈慧民两次起诉状就可以看出来了。

陈慧民不惜捏造陈文霞远走加拿大的骗局来躲债不履行合同!

但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两级法院均判陈文霞败诉。

法院认为,陈文霞应在银行贷款(讼争房产在银行的抵押贷款)还清后一个月内,将讼争房产产权过户到陈慧民的名下,在双方过户前三天,陈慧民将房屋余款一次性支付给陈文霞。陈文霞款负有将银行贷款还清的先履行义务,只有陈文霞将银行贷款还清,才能办理论争房产产权过户手续,但是陈文霞一直没有履行,导致双方无法按合同约定时间办理讼争房产交易登记手续。陈文霞关于陈慧民应该先支付购房余款后再去解押的抗辩意见缺乏依据,不予采纳。

因此,法院判定陈文霞构成违约,应该依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并且要支付违约金。

2010年1月,福建省高级法院受理了陈文霞的再审申请,3月份两会结束,中央政法委对该案件进行了督办。

2010年7月23日 周五,福建省高级法院召开了此案件的首次听证会。结果,由于徐国栋(厦大法学院的教授也是陈慧民的老公)的要求,省高院临时决定推迟了该听证会的举行。

房屋被违法违规违纪强制过户!

2010年1月11日,陈文霞收到厦门思明区法院的执行通知书,称关于陈文霞与陈慧民的房屋买卖纠纷案件,思明区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陈文霞对该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未能自动全部履行,权利力已经申请执行。要求陈文霞在收到通知书后立即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全部义务。否则,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而陈文霞在收到法院的执行通知书之后,于1月30日给思明区法院执行庭院长以及执行官提出请求,称强烈不同意执行庭在未到陈慧民欠其房款及利息和其他欠款122多万元的情况下强制执行过户。

2010年4月2日,陈慧民给陈文霞发了一个催领购房余款通知,称由于陈文霞没有执行法院判决,思明区法院执行庭已对该房产进行强制执行,厦门市土房局3月9日也正式受理该房产产权登记变更手续了。而陈慧民应该支付给陈文霞的房产余款40万元,在扣除违约金21万多万之后,还剩余19万多元。

4月13日,陈文霞收到厦门市鹭江公证处的一份《提存通知书》,称陈慧民将应支付给陈文霞的19万多元提存至该公证处。

现在,陈文霞的房子已经被法院强制执行过户给陈慧民,并且陈慧民又将该房屋转让给其他人了。

陈文霞对此称,她自始至终都不知道自己的房屋竟然会被强制过户给陈慧民。

再次转卖陈文霞604房屋的中介,就是那个在一审为陈慧民出庭作证“先给45万再过户,与解压无关!”的张伟!如此的骗局!居然在无声无息的发生了…

我们将关注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陈慧民电话:13850085009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义工chunlvad在福建省厦门市的报道

201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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