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时评

以我手写我心,用我们的公民权利,筑成我们新的长城!

  作者天理政论作家、时事评论员和维权志愿者。天理真名叫陈启棠,男,广东省佛山市人。是土生土长的佛山人。在全世界各大网站上用的网名ID叫“天理”。自1998年上网以来,曾任多个论社区的版主、编辑、总编辑、管理员和区长。被称为“最富有批判精神的民主斗士”,是深青首届“十大杰出网络写作者”之一。天理志愿:在自己选择良知的同时,也同时唤醒和激励更多人加入到这正义的行动中来。天理近年在社会发生的一切有影响的灾难事件中写下大量的评论文章,特别是一系列震惊中外的的维权事件中,挺身而出,无私无畏,仗义执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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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December 10, 2010

话语“带暴力血腥”的拆村

作者:剑兰

  在中国,地方政府正在密锣紧鼓地推进所谓的“改造城中村,集约使用土地”。“拆村运动”,开始强逼农民上楼。官商为了获取更多城市建设用地。把魔爪伸向农民的耕地、宅基地、和村庄。在中国大地上,地方政府拆迁自由。官商勾结各自有利可图,想拆哪里就拆哪里。甚至没有规划先拆了再说。买与卖都是官商说了算。对被拆迁人滥用强制措施,滥用公权力,不惜代价、践踏民意与民争利。

  “强拆”已经是现在地方政府常用的暴力血腥的手段。其结果拆掉了中国几千年的村庄文化和历史文明,拆掉了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公仆形象。政府要开发,以最小的付出换取最大的利益,压低价格收购老百姓的房子,这么好的城中城寸土寸金的位置,只评估房屋,补偿价每平方米几千元左右。院落空地分文不补。但这个时候,中国的房价却直线上升飞涨。

  有些地方惨遭强拆的村民表示,在拆迁的整个过程,他们一直没有看到过政府的相关文件或规划图,而且被强拆的村民房屋一直是没有签到任何的拆迁合同和文件。按照国家信访部门的答复,没有拆迁文件的拆迁行为肯定是违法的,就是这样一项明显违法的拆迁工程,因为是所谓的有政府介入的行为,使村民投告无门。

  任何法定程序也没走,只有盖着所谓生产队和发展商合作的印章的一纸通知。在限期内,到拆迁办现场办公室办理拆迁手续。真是无赖的流氓政府做官做的连礼仪廉耻信都不讲了,把掠夺称之为搬迁。根本上就没有和村民协商,在村民家中无人的情况下,破门撬锁、拆门拆窗,把防盗门、铝合金窗都帮村民处理掉。并派人把水电全部切断,即刻将村民的财产变成发展公司的财产。产权证还在村民手里就这样被所谓的政府“执法人员”无法无天地接管和限制了。

 试问?无回迁选房也未签任何的协议,眼睁睁的被政府组织的执法人员强制毁坏村民的家,而且还是穿着制服的人干的土匪抢劫的事,警察却在旁边熟视无睹!改革开放三十年了,还有这样的事发生?真是太荒唐了。国家是进步了?还是倒退了?中央政府知道地方政府干的这些倒行逆施的事吗?今后村民到哪里住?无人管,因为土匪们迎合领导的意图完成了拆迁任务,升官发财去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章民事权利的第一节第七十一条: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第七十五条: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这么好的法律地方政府却有法不依、知法犯法,独断专行。

  正是由于所谓的城中村必造圈地建房,政府获得巨额土地财政的收入。在这种利益的驱动下,一些官员罔顾村民的生死。农民一旦失去了赖以生存的房屋和土地,生活面临的困难是不言而知的。农民的文化知识水平低,就业技能差。政府犹如把农民推进汹涌澎拜的大海,有能力者就游上岸继续生存,没有能力者的就让在大海中“折腾”。正因为这个利益的碰撞,凸显了社会深层的问题和矛盾。

 由于政府官员的执政理念背离了科学发展观,片面地追逐个人名利,眼里只有“金钱”,埋没良心去挖掘项目建设,从中捞取“黑金”。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投资极端化,政府更彰显“黑社会化”。这种非正常的执政理念,正源于官员腐败的扭曲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辗转间,官商变成了新时代最大的“包租婆”,农民被逼变成了时代的“房奴”,这种变味的发展观又怎样能支撑起“和谐”社会的理念呢?更不用说社会稳定!老百姓的幸福感更不用谈了。共产党执政为民,变成了执政为“银”。如此一来,这种执政理念继续蔓延势必引起社会动荡不安,乃至“人亡政息”。

 本来,人民政府爱人民,人民政府为人民服务这是应该延续的天职。人民就是老百姓,可是地方政府剥夺了我的生存权,生命健康权、居住权,像无事一样不管不问。并且把我们这些上访户当成不稳定分子。到处受监视、阻截、拘禁。难道为自己的政绩树碑立传就必须践踏人民群众的利益,这样的建设在历史记载上能丰功伟绩吗?

  201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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