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时评

以我手写我心,用我们的公民权利,筑成我们新的长城!

  作者天理政论作家、时事评论员和维权志愿者。天理真名叫陈启棠,男,广东省佛山市人。是土生土长的佛山人。在全世界各大网站上用的网名ID叫“天理”。自1998年上网以来,曾任多个论社区的版主、编辑、总编辑、管理员和区长。被称为“最富有批判精神的民主斗士”,是深青首届“十大杰出网络写作者”之一。天理志愿:在自己选择良知的同时,也同时唤醒和激励更多人加入到这正义的行动中来。天理近年在社会发生的一切有影响的灾难事件中写下大量的评论文章,特别是一系列震惊中外的的维权事件中,挺身而出,无私无畏,仗义执言!

天理近照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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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July 04, 2007

俺天理是如何识破杨在新骗钱的奸计的?

文/天理

早两个月的时候,杨在新给学校的门卫给收拾了一顿,,随着杨在新在网上一闹,人们以为杨给殴打是出于政治的因素,因此,全世界一哗然,杨在新给殴打之事就立即变成一个敏感的政治问题。于是,各同道人人义义愤填膺,纷纷出来为杨在新抱打不平。骂专制的,骂共产党不仁不义的一窝峰的涌了出来。于是乎,一个缝了几针的大骗子,却趟在医院的病床上收起人们同情关怀的捐助款来!

据杨在新发给四川黄琦的受伤照片来看,这种小伤其实回家涂点什么“红红水”“跌打油”之类就行了。杨在新却赖在医院不出来,据杨自称趟了一个多月。到底是有什么不见得人的猫腻?当然,一些兄仁心宅厚,除了声援之外,也解囊相助,一二百元以至几千元不等慰问捐款也尽落杨在新袋中,反正趟多一天收一天的钱,其乐无穷!

杨在新在网上对天理说,“我最须要人们的帮助时,叫你来看一下你也不来”,嘿嘿,叫天理来看姓杨这小丑,既然来到的话,不见血(钱)也是不可能的。你姓杨的精,可俺天理也不傻,俺天理就是没钱!有钱也不会花在这些骗子身上。在网上,杨在新不断叫网友将资源,不管是人力财力统统归到他杨在新的统率之下,连网友想到广州天河参加郭飞雄开庭的也由中国人权论坛来作大哥当领导。

杨在新你会意淫,但你不高明。你杨在新只要想想,任何一个正常的人,会听你杨在新的指令?你杨在新又是个什么东西?杨在新大律师,按照你的思路,你“爽”了吧?哈哈~~难道说人们就不会看出你的心思?你杨在新不求甚解,人们真的是你杨在新心中的糊涂虫?没有形形色色的各色人等过来帮你腔,你不过是一厢情愿的白痴把戏罢了!为了达到你想骗钱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所以在此提醒一下全世界网民诸位,杨在新此举无异是玩火,引火烧身。至于什么时候他杨在新威信扫地?今日就是!

看到杨在新文飞色舞的辩解,俺天理真的生出一种憎恨!当然也出于看猴子戏的心态来欣赏杨在新的虚伪表演。说真的,俺天理不忍再看,因为俺天理觉得难过,在民主维权运动中居然有这样卑劣的尔虞我诈之徒,居然有这样丧心病狂的贪污救命钱的兽行和丑闻!杨在新的故事结局自不待言,但让人感慨的是,杨在新的虚伪到今天还得到某些人的逢迎、阿谀和吹捧。一个没有制约的维权运动,给人监督揭穿其丑行,的确令许多人不愉快,而且是难以忍受。

或许有人会说“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但姓杨的在人们给尽机会的时候,却对人们的忠告熟视无睹,我行我素。这难道是正常的?将他那贪污捐款的丑行学那痴汉怨妇般往俺天理身上扯,以为这样就能脱得了干系。若是真的也不用俺天理在此唠叨。这就是能解劝释为何不见你杨在新这杂碎对俺天理的投诉?你杨在新敢吗?

这道理虽浅显直白,但杨在新这贱人是永远不敢、也不愿去面对这一铁一般的事实,他杨在新也不愿去真真切切的弄明白这个问题!本人一向是个正义感极强的人,正是因为俺天理的良知未泯才出来指证杨在新等一群伪类垃圾。可能俺天理那些被视为大逆不道的言语可能过火,俺天理本来也可以像那些“聪明”人一样装糊涂,过好自己的小日子,但俺天理做不到!

对于那套抹黑搞臭的,你杨在新还是不要学的好,免得用惯了就习以为常。你杨在新有什么“维权”的良知?,你杨在新的所谓“维权”无非大都是各种想方设法的骗子丑行,骗钱的肆意表演,你杨在新有什么可以真正名之为“首席维权大律师”的品位!其实说穿了就是一位不知廉耻、丧尽天良的败类、人渣而已。

这几天杨在新在网上做脱衣秀,毫不掩饰地彰显了他的刻意在网上制造混乱,造谣生事,而且不学无术!真的是搞歪曲和造谣的确是轻车熟路。而且都是些各种毒心、恶举、丑行、蠢事、白痴的肆意表演!从这杨在新的小丑身上网民们看到了什么?看到的是发育不全的头脑和恶意的污损结合!看到的是一个龌龊肮脏让人嗤之以鼻的杨在新。看杨在新今天的所作所为,让俺天理想起路边野店把裙子高高撩起拉客就餐的婊子们,让人避之唯恐不及。 鉴于杨在新滥用中国人权论坛的管理员权力,到处污蔑造谣,信口雌黄,一派胡言。给人权论坛网站的运行造成极大的干扰和破坏。中国人权论坛网站管理层经讨论决定,决定封杀“杨在新”的帐号,永不解封。对遭人唾弃的杨在新,俺天理直截了当说了罢,这杨在新小丑实际上就是恶人、小人、油子、痞子的近缘物种。俺天理要说的是,要知道狗还会通人性,但杨在新这垃圾真的是......哈哈哈~~

2007-6-24

来源:http://www.wqyd.org/bbs/viewthread.php?tid=2095&extra=page%3D1

对揭穿杨在新先生贪污捐款说成是“内斗”的人,是无耻之人!

杨在新先生贪污捐款,这是证据确凿的事,对于杨在新先生贪污捐款的行为,是维权运动不能宽恕的行为。其行为对维权运动残害和摧毁的实质和影响是无法估量的。这将对中国国内维权运动争取国内外的捐助带来毁灭性的伤害。

杨在新先生故意贪污捐款事件的后果就是:

一、恶毒有意断绝国外正义人士对国内维权运动的捐助。

二、故意将国内的维权人士丑化成象他杨在新一样是专门借维权来贪污捐款的小人,以让一切捐助人厌恶国内的维权人士。

三、通过恶意贪污捐款,搞臭国内的维权人士,以达到彻头彻尾摧毁国内的维权事业,为他投共铺平道路。

杨在新的贪污捐款和笔会车向前的一稿多投一样,是有目的而来的。目标就是要摧毁整个国内的民主运动和维权运动。也就是要给民主运动和维权运动抹黑。事后也是一样为自己的丑行开脱,永不道歉,而且同时也对广大真正的民主维权人士进行污蔑造谣栽赃。

对杨在新故意贪污捐款,有人神化污泥,美化杨在新这条害虫,将维权运动你死我活的原则说成是“内斗”,虽谈不上是趋炎附会,其实就是一丘之貉,无耻之极!

其实,对杨在新故意贪污捐款最易的形容就是人们最为耳熟能详的一个词,就是“维权运动的公敌”! 对杨在新这种混入维权运动的垃圾,就得要剥皮拆骨打入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让他超生!免得他杨在新再出来害人。

如今,杨在新车向前一伙内外交困,濒于崩溃的边缘,他俩充分发挥临死前疯狂的能量,屠戮祸害国内民主维权运动的苍生,威胁国内民主维权运动人士的人身安全,这俩卑鄙无耻的小人,到处以各种的手段残害民主维权运动,如疯狗一般的在干着帮助铲除民主维权运动的罪恶勾当,他们造谣抹黑,信口雌黄,一派胡言!....

对这些垃圾人渣,人们绝不能姑息养奸,要团结起来,和这些恶毒残害民主运动和维权运动的垃圾作积极,坚决,有效的斗争。最终一定要将他们送上正义的审判台!
天理写于佛山 2007-6-26

来源:http://www.wqyd.org/bbs/viewthread.php?tid=2211&extra=page%3D1

法律在为谁服务? 三山村民还有路可走吗?

关于南海平州三山七名村民被枉判犯有敲诈勒索罪一案的补充意见

尊敬的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法官和书记员:

南海平州三山七名村民被枉判犯有罪,是他们为了保住已经得到的利益而官官相护、打击、迫害为维护自己合法权利而反对他们的农民。
南海平州三山的村民,看着祖祖辈辈耕种的土地被抢夺,生活没有了依靠,失去土地的村民的心情那个不悲愤的?为了争回属于我们的土地,我们花光了所有积蓄,欠了一堆债。我们村的人、我们的孩子们被打伤。我们三山人民一直在抗争,为了土地,为了土地,我们依然到处寻找说理的地方。因为我们坚信执政为民的共产党不会听任一些人胡作非为,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不会这样对待以种地为生的农民。

正当国家越来越关心农民,不断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时我们三山人民却失去了几代人祖祖辈辈耕种的土地,好日子没有了。离开了土地,我们就没有了生活来源,像我们一些失去劳动能力的老年人的晚年生活靠什么?我们对将来的生活几乎失去了信心。

国家土地政策列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经政府审定,其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只有当“国家建设依法征用、拨用土地时,必须服从国家建设的需要。”南海平州三山镇的八条自然村的土地恰恰是当地官员欺上瞒下,以建设综合开发区的名义预收征的。他们利用职权坑农害农大搞土地腐败,大大小小官员和他们的亲信本应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可谁来管他们呢!

对于我们的土地,原来自然村都是清清楚楚标明的,南海平州三山镇政府是在故意瞒报。我们还有一份名为《凤鸣镇三山管理区划为城区预征土地原则协议》是由当时的乡领导及八条自然村的村领导与当时的南海县国土局1992年3月21日签定的合同书,签署的时间是1992年3月21日。这份合同书完全是政府单方的决定,没有征求我们三山管理区农民的意见,更加没有履行所签全同所承诺的条款,没有任何的法律手续。因此,受到了大多数农民的抵制。

为什么把我们这些世代靠这块土地为生的农民撇在一边。我们合法拥有这块土地的所有权并受到国家的保护,当地的官员在为谁争利益,我们农民的权力和利益在那些当官的眼里算什么。这份协议是违规、违法的: 第一、并无南海县人民政府的委托书; 第二、没有法律的鉴证; 第三、没有生效日期; 更加重要的是没有开村民大会,剥夺了三山村民的知情权,这份协议书没有将任何的细节和文本告知三山的村民,就是这样一份违规的三无协议书愚弄了三山村民十多年之久。到2004年由南海区的土地储备中心牵头,要在耕的农户交出土地,从此,才有了三山村民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行动。

尊敬的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法官和书记员:

真的枉法徇私判我代理人邵细虾和同案六人有罪的实际情况是:

自从2005年4月中旬以来,由于广东佛山南海区强行征收三山万多亩良田以来,三山的村民反复多次在广东省各级有关部门上访,反映万多亩良田被地方政府非法圈占情况,但是所得的结论都是让三山的人民失望。

在2005年5月31日,南海区政府在某人有等指挥4000多名警察,动用大型钩机和推土机大肆抢掠洗劫三山港省军区农场侧400多亩良田,打伤多名老人和十多个农民。造成农民损失800多万元人民币。制造了震惊中外的5.31事件。

由于5.31事件激怒了三山的村民,农民开始合法的维权。2005年7月1日三山派出所,抓住陈惠英等六名村民,在派出所对这六人实行非法禁固了六个小时,并对其实行恐吓。由于三山的村民维权情绪日益高涨,引起了国内外的关注。农民合法的维权冲突过程中削顷甜被警察毒打并逮捕,同时陈慧英也被警察毒打。至今还有瘀伤后遗症。

南海当局不断炮制了群体事件的过程中,并没有放弃抢掠三山的万多亩良田。2005年7月25日在南海当局的精心策划下,由南海区执法局李副局长带队,再次大规模非法填土,大肆毁坏三山军区农场侧的良田,被村民依法制止,南海当局再次出动三百多名防暴警察来驱赶、殴打村民,引起了大规模的流血冲突,手无寸铁的村民有三名妇女被打伤,六名男子被打伤,陈惠英被打昏,陈汉强被打得遍体鳞伤并被逮捕。引致数千村名到平洲派出所分局要求释放陈汉强。当晚十二点在强大的社会压力下,南海当局被逼释放了遍体鳞伤的陈汉强。

2005年11月9日,林就光对陈惠英实行恐吓,要求陈惠英放弃对土地的维权。最终被陈惠英拒绝。十二月一日晚政府设定圈套,叫人到陈惠英的干货档买了3.8元墨鱼,并要求陈惠英帮他买六合彩,从而冤屈陈惠英非法参与六合彩赌博,并判了冤狱一年。在狱中,佛山国安队长何沛潮多次恐吓陈惠英,并逼陈惠英说出三山有关土地问题,有谁到北京上访,有谁带头关注土地问题、破坏官商勾结的横财美梦,谁上去北京,告到哪一个部门等。并恐吓陈惠英丈夫要说出真情,否则要抓其为“政治犯”,并且判十年冤狱,并要搞到其家破人亡。

2006年三月份清明期间,南海区当局依仗权势直接指挥黑恶人员在三山大松林大肆毁坏松林,被毁古松树几百亩。以改造林木为名,实际上是倒卖木材,牟取暴利,至今被砍木材还横尸在山中。

2006年5月分左右三山营顺油库与地方政府官员狼狈为奸,由包工头周大全实行施工,在营顺油库旁边,精心设下圈套,引村民下陷阱。大肆破坏良田数十亩,以此诱引村民入圈套。并用补助村民误工费每人200元人民币,不要上告为名。事后冤屈村民为实,诬告他们是“黑恶势力,敲诈勒索罪’’至今还有八人在狱中。

政府劫良田,百多村民齐抗争:

2006年11月30日九点多,广东佛山市南海区三山村民得知南海区指挥黑恶社会,大肆填土破坏冲源小组农田,(即三山南海气库对面),有200多村民自发性保护农田。但是到午夜一点三十分,看守土地的村民还有十多人。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由拆迁办胡巨棋指挥黑恶头目卢巨源,外号“大鼻’’,带领20多人,手拿锄头用的木棒,他们一到工地就乱棒乱打,打伤亚强,至使亚强腰部,腿部,胳膊肿大,现在还要医治。

12月1日,三山冲源村小组罗基麟被自称是国安队的人员打电话恐吓,你不要出来搞事,否则准备屈你坐监。12月2日一点三十分至四点,罗基麟被平洲平南卢巨源,用13535766471的电话恐吓,你小心,你出来阻止填土施工,要杀死你全家,放火烧毁你的房屋,烧死你全家。

12月2日,中午1 1点10分村民继续依法保卫农田。卢巨源黑恶头目带领20多名黑恶人员,再次手拿1.2米长的锄头棒袭击村民,一名凶残的歹徒,一棒打晕70多岁的老妇人,此老人正在医疗中。经查实此老人是冲源人氏。一名40多岁的男人,被木棒打碎头盔,胳膊被打伤,现在还在医治。事态马上激起民愤,一百多名村民奋起还击,有的扔石头,有的抢过木棒追赶……。打得黑恶社会人员夹着尾巴逃跑。追到西桥底处,气愤的村民把施工工棚的石棉瓦打烂。

20006年12月4日1点多,南海政府指挥桂城街道拆迁办胡巨棋伙同黑恶集团20多人,再次用多车的大型到车运泥前往三山冲源(即京珠高速三山大桥底旁)大肆毁坏农田。百多村民手拿锄头、铁铲不约而同前往被毁农田处,保卫自己的家园。

几名农民,拦着泥头车的车头,一位农民大声叫道:“没有良心的政府,非法抢掠我们三山的农田,叫我们农民怎样活存!”正在这时候,几个歹徒在人群中窜来走去,想找目标动手打人。由于12月2日村民的影像器材被抢夺毁坏。村民们本能地叫人们提高警惕。村民情绪激昂,双方多次出现了肢体碰撞。黑帮企图多次强抢村民的影像器材。不用质疑,南海当局想再一次炮制“血案”。这一伙歹徒在胡巨棋和国安便衣人员的指挥下肆无忌惮地横行乡里,可谓想打谁就打谁,霸气十足。他们打着政府的旗帜,有持无恐,称霸一方。但是村民义愤填膺,为了保卫自己农田,横死一拼,誓死都要争回自己唯一赖以生存的土地。

2006年11月9日陈惠英在强大的社会压力下得到了释放。2006年11月31日南海当局继续顶风作案,在冲源广珠高架桥侧,大肆抢掠破坏良田,并在国安队长何沛潮的带领下几十名社会恶棍人员卢巨源(花名)“大鼻”领队,用木棒打伤手无寸铁的村民郭锦权、郭锦全、刘锡源和七十多岁的老村妇,使郭锦全左手粉碎性骨折,老村妇当场昏倒,郭锦权头上带的头盔粉碎性破烂。陈惠英手拿着报纸大声控诉在场官员、国安人员及社会恶棍:“党中央,国务院下达指示要严惩非法占地者!”佛山国安队长何沛潮恐吓陈惠英说:“坐完一年监狱还不够,再端坐十年监狱看你就没话说了,不见棺材不流泪,不知死活”。同时“大鼻"两次打电话恐吓村民罗基伦说“你再出来维权就杀死你全家,放火烧死你全家”。

2007年元月16日,上午七点多,南海当局出动国安,非法绑架了维权村民梁伟棠,当晚八点多把拘留证书交给梁伟棠的家属,并且强逼其十二岁的女儿签名,承认父亲有罪,以莫须有的罪名冤屈他毁坏财物罪拘留,把他押送到南海罗村看守所。

2007年元月17目,南海当局再次出动2辆公安车,3辆法院车包围了罗基伦、郭锡源、李礼沛、罗远纯四人村民家中,并由南海区人民法院传票。以横蛮无理的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停止对原告填土施工的侵害行为并消除妨碍;2、判令四被告赔偿原告损失5.39万元;3、判令四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2007年元月16日上午,三山中区村新填地村小组村民郭润金在家里面吊颈自杀身亡,他有两个女儿,一个在读书,一个当教师,事发前几天,他的唯一的谋生工具农用拖拉机给人盗了。后来他又买了一台二手拖拉机。就在这个时候,南海政府威逼他要签名接受政府的补贴5000元人民币,要村民承认三山是全征地,否则,他的女儿就不能再当老师,他看透了事态炎凉,思想崩溃了,眼看政府官员横征暴敛,抢掠农民土地,一线生存的空间都没有,现在又要“全征地”,快要被强制拆迁,将来房子又会给政府毁掉。所以,用死抗议政府的暴行。

2007年元月18日早上7点30分,广东佛山市南海区当局,在人民法院副院长潘润波和桂城街道办书记胡国雄.主任李志伦一线指挥下,经过精心策划,兽性大发,对三山农民骗不成,就“洗劫”!在黑幕背后高官指示下,再次调动2500多名干警,120多辆警车,30多辆无牌的高级小车,消防救火车高压水炮多辆,多辆救护车,催泪弹,冲锋枪,大型钩机两辆,推土机两辆,法警用车,10多辆大客车等。再一次以雷霆万钧之势包围三山冲源村小组(即三山西桥侧),对6号地块实行“扫荡”,封杀该地区通信,手提电话机,有线电话全部陷入瘫痪。瞬间,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平洲办事处三山小岛上散发出浓烈的火药味。官僚主义腐败利益集团再次强盗式洗劫三山农民的万多亩良田之一(6号地块)。

看吧,留守在6号地块帐篷里面的30多名村民被突来的警察,法警,武警拳打脚踢。一场血腥的镇压开来了序幕。手无寸跌的农民被打成片体鳞伤,其中有七十多岁的老妇人,两名儿童,弱残人仕和壮男。她们在6号地块高举标语:“坚决拥护土地法!”、“坚决纠正官商乱圈滥占农田的违法犯罪行为!”高声叫喊“打倒官商勾结!”、“坚决拥护《保护基本农田法》《土地决定》”、“坚决打倒贪腐官员!”、“坚决反对贪污!”等。无助无援的村民在6号地,被五花八绑,强行捕走。梁灿明被十几个警察围住欧打,全身多处被打伤,当场吐血。(有梁秋霞作证),梁秋霞是一位七十多岁的老妇人,看到此情此景,心脏病再次发作,好得她老人家随身带有救心丹,立即用后方能免一死,后来两名女医生叫家属接她回家中,现在她不惊魂未定,被吓得不能讲语。

消息迅速传开,村里的人得知骇人听闻的惨况,立即从四面八方赶来,聚集的村民越来越多。但是,五步一兵、十步一营,手持荷枪实弹的警察早就封锁了通往(6号地)的道路。一场流血冲突的惨剧立即就要上演,然而村民吸取了“红海湾”惨案,和“定州”血案的教训,自始至终保持冷静,愤怒的农民,面对强盗般的官员及奸商、黑恶包头工。高喊:“打倒官商勾结!”“坚决打倒贪官污吏’’“血债要用血来偿”“坚决拥护《基本农田保护法》,坚决纠正贪腐官员乱圈滥占农田的违法犯罪行为!’’在场一线指挥的官员对农民高声说:“谁出声就捉谁!我们是南海区委书记李怡伟,区长区邦敏派来的,有本事就上省市去告我们吧!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林浩坤就是我们南海市眺前的原市委书记。(上世纪九十年代曾任南海市委书记),省委副书记欧广源就是我们以前佛山市市长,市委书记(上世纪九十年代曾任佛山市市长和市委书记),党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以前就是欧广源的‘死党’。(李长春曾任广东省委书记时和欧广源是同仕)。告也没有人敢理你们(指农民),你们死了条心吧,就算饿死也没有人理你们,不知天高地厚!冤你们几年狱又怎么样!难道共产党要放鞭炮送你们回来吗?”万分愤慨的村民,怒容满面,双方对峙。眼看着无助无援的村民同胞被强行捕走。被强行捕走的30多民村民,有的被警察用车带到偏远的地方拳打脚踢,欧打她们,再把她们赶下车。但是当晚亚锡的妈妈(六十多岁),罗远华,梁唤甜(女),李灿照,阿华等五人被冤判15天行政拘留。关进南海区罗村看守所。

南海法院审理三山村民敲诈勒索冤案:

2007年4月10日早上10点,南海法院开庭(第五审判庭)审理三山村民敲诈勒索案,在法院大门口,进入的村民出示身份证后,法警发给每位三山村民一张编了号的纸条。大约有200至300名村名到了法院,法警只让小部分的村民进庭听审,剩下大批村民在雨中站在法院的大门外守候。进入第五审判庭的村民连手机都不准带入,每个座位都编了号,村民要按法院刻意安排的编号对号入座,法院在每排的座位都安插了几个不明身份的人。

开庭了,法官要双方出示新的证据,检察官出示了92年梅冲地块纳入征用土地红线范围内,崔永发的辩护人黄柳笑出示了92年和98年两份征地协议,控方说92协议只是复印件,经过了30分钟后,被告邵笑冰的父亲邵锡光要求发言,法官不允,邵锡光多次要求辩护,法官命法警把邵锡光带离法庭,邵锡光不肯,有二十多名法警强行拖走了80多岁高龄的邵锡光,当时愤怒的邵锡光血压极高,差点要血充脑,在另外一室拘禁,有医护人员守候。

约一小时后,举证完毕,休庭,约十五分钟后准备宣判法官宣读判词,七名被告只证实有公安人员在案发现场不算是敲诈勒索不成立,主观上是敲诈勒索。判处被告:陈宁标、陈智标、刘德伙参与敲诈勒索5.35万元;有期徒刑4年。崔永发、邵细虾、郭建华敲诈勒索5万元;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邵笑冰,参与协助敲诈勒索5万元;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

未等法官宣读完毕,愤怒的村民都站起来怒吼法庭。黄柳笑当场昏迷,邵笑冰的儿子和郭建华的妹妹冲上前被数十名法警拖着,七名被告要求上告到最高人民法院也要上诉,七被告的亲属和很多村民都哭了。有约一百名法警在第五审判庭内把旁听的三山村民推出法庭门外,到了第五法庭的门外,村民仍然不愿离开,法警多次施用强制手段拖村民出法庭门外,有一个80多岁的老红军邵力展被十多名法警拖着推下第五法庭的楼梯级连滚几下险些摔倒幸好有村民赶过去把他扶好。(无人性)到了法院外面,村民仍然不愿离去,有几个村民用手机拍照,几十名法警狂赶出来抢夺村民的手机;大批村民围困法警阻止他们抢手机,难道在法院门外公共场所都不准自己的村民拍照吗?法警见村民还不肯离去,利用还停留在法庭内的黄柳笑、邵笑冰的儿子和郭建华的妹妹作人质,要挟三山村民立即离开法院,否则扣留人质。村民在很无奈的情况下于中午12点30分全部散去。

临走前看见一部120救护车把黄柳笑接走了(16点回家)郭建华的妹妹在挽扶着出来了。邵笑冰的儿子还不知怎么样。(走出第五审判庭时法官仍端坐在审判席上目送愤怒的三山村民走出第五审判庭的门口)途后刘德伙老婆、郭建华妹妹、陈宁标老婆哭昏倒在地,当场混乱短短两小时。

短短两小时,惊天地、泣鬼神!试问法理何在?

2007年4月12日南海法院开庭,由与官商勾结的盐步建筑公司起诉四名村民罗远纯、李礼沛、郭锡源、罗基伦赔偿5.39万元人民币,最后与几位村民到一暗房讲和,要几位村民保证以后他们再来抢土地,他们法院就不再上告四村民,最后村民不愿意妥协,只好压后到2007年5月17日再判。

综上所述,三山农民为什么会诱发群体事件?又有几个值得注意的方面?

(一)、上世纪1992年,南海当局在林浩坤原市委书记和邓耀华原市长(已经在市海金融腐败案中被查办,今下落不明)的领导下,非法乱圈滥占,三山岛万多亩良田以来,一直是黑箱操作,黑幕交易。直至今天没有把预征款项支付给农民。

(二)、已经支付的小部分预征款被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平洲、三山中区村、东区村的官员贪污挪用了,其中在村小组和村委审账过程,浮出水面。中区村有几千万元被支书郭沛贤,原支书林俏环贪污挪用给朋友梁国辉的华盛玩具厂,东区村也被陈永钊主任贪污挪用600多万元给朋友梁国辉的华盛玩具厂,邵巨辉副主任贪污挪用了,一千多万元给朋友张国盛和李广垣等人开厂经商,直至今天都无力追回款项。梁国辉和张国盛至今下落不明。

(三)、1998年调整土地的巨额款至今下落不明,还有其它征地款项也去向不明。这些款项巨大得惊人,是亿位数字,是贪污了?还是被官员去澳门赌了?至今尚未有准确查明。

(四)、南海当局的贪官成群,构成了金字塔的腐败的利益同盟,牢不可破腐败网络,像一班恶魔一样。虎视耽耽着农民土地,因为三山岛是进入广州市的咽喉,土地潜在的价值可想而知。为了牟取暴利的官商,于是拉开对三山强行“全征地”的抢略蓝图。公然有法不依,执法犯法、官商勾结,狼狈为奸、伙同黑恶势力,打杀农民,为虎作帐,只手遮天,极端漠视法律的权威,为洗劫三山万多亩良田当保护伞,再次暴露了当权者霸权、横蛮的违法犯罪行为的行经。她们高喊着政治口号。俨然正人君子,用共产党的旗帜来遮掩,对农民敲骨吮髓,杯中饮着百姓的血。她们肆无忌惮地抢略农民的土地,她们张着血盘大口、洗劫三山岛万多亩良田,顶风作案令人无法容忍。

(五)、从事态来看,中国的农民与百姓是讲法理的,顾全大局的,不到不能生存的地步,绝对不会采取过剧的行为。可是腐败的官员往往滥用农民老百姓的忍耐性,漠不关心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群众的呼声和疾苦得不到解决,官僚主义玩忽职守,贪婪成性、腐化堕落,迫使人民无法坐视。

从2005年4月以来,无数村民反反复复多次上访到广东省有关部门,同时信访到中央人民政府,但都是石沉大海。南海当局多次畜意制造流血事件。极端漠视法律的权威,藐视党中央国务院的法令、法规。胆敢分庭抗衡,大可只手遮天,明目张胆,敢冒“绞首之险”去以身试法。,什么“党纪国法”早已忘记得一干二净,大有“土皇帝’’的架子。希望党中央、国务院严令广东地方政府,释放冤狱、释放维权人士,严肃查处有关腐败官员,还三山人民一个公道。现在村民正日夜守护住,这唯一活命的“口粮田"。流血事件将一触即发,三山全体村民紧急呼救,呼吁全世界的正义之仕、敬请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中纪委迅速介入查办此案,为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还政治清明,肃贪倡廉,严正法纪,扬善除恶。

上面所说的情况都是经得起调查的实事,可到现在就是没有哪一个部门、哪一级领导愿意调查,愿意为我们无权无势的农民做主。其实,只要了解一下这一万八千亩土地的使用情况,再了解一下南海、平州和三山大大小小的官员以及他们的亲信的收入状况就清楚了。我们是守法的公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我们不想给各级领导添麻烦。

这一征地合同没有征求我们的意见,在政府官员的眼里,我们农民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的权力几乎等于零。政府的各级官员打着为国家建设项目征地的旗号,对我们农民用了各种办法,甚至借助黑恶势力强迫我们迁出这些本属于我们农民集体的土地。三山人民在多人被打伤、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被迫搬出我们生活了耕种了的土地。这么一份见不得光的失效合同,当初预征我们土地时本就站不住脚的,理由已经名存实亡,为什么不把土地还给我们农民。

我们觉得南海区政府在制定三山发展项目的规划中欺骗国家,我们找国家有关部门说明情况,要求解决问题了。我们这些为了要回自己的土地而进行抗争的农民,却被政府和那些当官的看成反动分子,受到的种种迫害实在是我们的意料之外的。

区政府根本就没有提到我们三山村民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问题。任何人都知道,我们三山农民的所有利益都来自于土地,失去了土地所有权,一切就没了保障。到目前为止我们三山村民农民唯一没被剥夺的,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只剩下集体所有的土地。可我们三山村民的土地所有权生生地被以国家的名义夺走了,没有任何谈判的过程,没有履行任何法律手续,我们三山村民能不拚死抗争吗!说给我们许多优惠政策,无非是叫我们三山村民让出土地。土地没了,那些花言巧语的承诺能管我们三山村民一辈子吗?

我们三山村民对区政府不抱任何希望,这是从近几年来市、区各级领导对我们三山农民的态度和实行的政策看出的。我们三山村民在发现问题的时候就同时开始上访了。从2005年开始,我们三山村民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我们三山村民到过包括国务院等最高权力机构。就是为了讨回个公道。为了要回我们三山村民的土地。

我们三山村民的上访、告状引起了市、区领导的极大不安和反感,他们软硬兼施,能收买的收买,不能收买的就动用公安等部门的力量围追堵截,不惜使用暴力阻止我们上访维权,在抗争的过程中我们三山村民受的罪、受的迫害太多了。我们三山村民实在想不通,我们三山村民没有做犯法的事,我们三山村民没有也不敢从有权有势的人手里争夺他们已经捞到的好处,只是想要回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本就属于我们三山村民的土地和应该给予我们的补偿,为什么就那么难呢。
面对这一切,我们三山这样的普通农民,无法用语言表达痛苦的心情。我们三山村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我们三山村民相信我们的党和国家是会为人民做主的。大大小小的官员和他们的亲信坑害农民,欺骗国家,因土地的问题产生出的种种腐败现象,都是在政府官员的直接参与或支持下进行的,我们只有痛心和担心。我们三山村民只想要回我们的土地,要回本应给我们三山村民的补偿,难道就这一点点最起码的要求也错了吗?我们三山村老老实实种地的农民就不能有自己的要求吗?
在抗争的过程中,有当官的人劝过我们三山村的一些人,只要我们不再抗争就会给一大笔钱,我们相信农民中也的确有个别人就是这样得到了好处。但是如果我们三山村民和那些当官的同流合污,我们三山村民做不到,我们三山村民不能只顾自己不管乡亲们。乡亲们相信我们,我们怎么能对不起他们呢。三年来的抗争,许多村民牺牲了家庭、损失了健康,耗尽了金钱,得到的却是一次次的失望,现在我们三山村民几乎绝望了。我们三山村民这些在被强行征用土地的农民,想要回集体所有的土地,想要回占用我们三山村民土地其间应依法给与我们的补偿,难道错了吗?到现在是不是已经无路可走了? 官场腐败。我们三山村民有人民的政府吗?新闻媒体的记者、真正为农民利益着想的各级政府官员、研究三农问题的专家学者,维护我们三山农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的人士,希望你们看一看我们的政府是什么样的政府?是怎样为我们三山农民争利益的? 我们三山村民有人民的政府吗? 我们三山村民还有人民的政府吗?我们三山村民不想就这样结束我们的抗争,只要还有一口气,我们三山村民还要为土地抗争下去。可是我们三山村民还有路可走吗?如果有路,路在哪里?


附件:南海区强抢三山农民的土地行为是否合法?
南海区(当时为南海镇)将凤鸣镇三山管理区纳入县城规划的行为是否合法。根据当时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8年)第十条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方人民政府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上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南海区的城市规划必须取得其上级人民政府,即佛山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根基现有的资料,我们没有看到相关批准性文件,所以规划是否合理有待论证,并且不论县城规划是否合法,对于土地征用的问题是否为法定性无必然联系。

关于1992年凤鸣镇三山管理区划为城区预征土地原则协议中“预征”的法律性质。土地预征是政府及其相关的职能部门,根据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建设的需要,与集体土地所有者签订征地补偿协议,支付一定比例的补偿费用的行为。土地预征不是批准征用,国家建设需要用地时。仍然需要按法定的程序批准后,方可使用土地。其最初有据可查的法律性文件是《广东省征地管理规定》(粤府<1>9 4号)第十三条的规定“为有利于建设规划的实施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市、县人民政府可对经依法批准的开发区和城镇建设规划区内的农村集体土地实行预征,提前实施规划利用控制。

市、县预征土地,应按征地审批权限逐级上报审批并向省国土厅备案,经预征的土地,在建设需要使用时,按国家和省有关国家建设用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报批。在土地投入开发建设前,属农用土地的,应继续用于农业。”那么,当时那南海区与三山管理区签订的这么大批的土地预征协议是否有法律依据是不存在的。即使是根据《广东省征地管理规定》(粤府<1>9 4号)的规定,“市、县预征土地,应按征地审批权限逐级上报审批并向省国土厅备案”。征地权限的规定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88年)》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家建设征用耕地一千亩以上,其它土地二千亩以上的,由国务院批准。

征用省、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征用耕地三亩以下,其它土地十亩以下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省辖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批准权限,由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一九九一年七月三十日广东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修正的《广东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三条对此作了详细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严格执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非农业使用耕地要控制在年度非农业建设使用耕地控制指标内。征用土地或划拨、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及农业用地改为非农业用地的审批权限:县级人民政府批准耕地(含水田、菜地、旱地、园地、鱼塘。下同)三亩以下,其它土地十亩以下。但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规划区内土地除外。省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耕地五十亩以下,其它土地一百亩以下。广州市、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耕地五百亩以下,其它土地一千亩以下。经济特区范围内的耕地一千亩以下,其它土地二千亩以下,由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批准。经国务院批准的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耕地一百亩以下,其它土地二百亩以下,由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批准。各级人民政府批准各类土地总和,每宗不得超过上述各款中“其它土地”的最高限额。

超过以上限额的,按审批权限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核、批准。”由此可见:法律、法规对于土地征用的权限的规定是非常严格的,对于预征参照征用的审批权限,那么1992年所签订的“凤鸣镇三山管理区划为城区预征土地原则协议’’中“预征”的“凤鸣镇三山管理区现有土地总面积12.42平方公里(包河涌水面),折合18622亩’’这么大一批土地是只有国务院才有权审批的。且根据广东省国土厅粤地政【1997】139号《关于南海市早期统征三山港区土地作仓储、商住用地的批复》中关于同意其统征(预征)补办手续的批复中,可以得知,南海区在预征土地是没有办理相关的手续。然其批复的法律效力也有待认证。因为批复同意补办手续的土地面积和1992年南海区与三山管理区签订的协议中规定的土地面积有较大出入。广东省征地管理规定(粤府<1>9 4号)第十条同时也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立集体讨论、民主决策、政府领导成员专人负责的征地审批制度,不得多头审批。 各级人民政府征用土地的审批权限,按《广东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执行,不得越权批地,不得擅自将审批权下放给下一级人民政府及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包括开发区管委会)。

1998年“关于调整征用土地和留用地的协议”是否合法。广东省办公厅于1995年6月28日发文,明文规定不得搞土地预征,(见《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停止土地预征的通知》(1 9 9 5年6月2 8日粤府办(1 9 9 5)6 8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1 9 9 5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中发(1 9 9 5)6号)已明确提出,今后不准搞土地预征。省人民政府意见,全省各地今后一律不得再搞预征土地。对已经预征的土地,未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的,按如下办法处理:

一、凡未填(挖)土的,一律不得填(挖)土和投入建设,继续由农民耕种;已经填(挖)土尚未有建设项目的,应组织复耕,不得撂荒闲置。

二、已经签订预征土地协议并付了部分补偿费的,应按协议商定的期限、数额予以兑现;暂无能力支付尚欠的补偿费的,应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延期支付或按欠支部分的比例退还土地。

三、签了协议而未付补偿款的,应尽快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取消协议。四、各市、县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当地预征土地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在今年内作出处理。各市人民政府对预征土地的检查和处理情况于年底前向省人民政府作一书面报告。省国土厅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检查监督。但当时还在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88年)》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仍然规定:“国家建设征用耕地一千亩以上,其它土地二千亩以上的,由国务院批准。’’‘‘一个建设项目需要使用的土地,应当根据总体设计一次申请批准,不得化整为零。分期建设的项目,应当分期征地,不得先征待用。’’据此可知,南海区的预征土地行为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定的,由于其违反“土地管理法’’的强制性规定,所以其与三山管理区在1992年所签订的“风鸣镇三山管理区划为城区预征土地原则协议”预征是无效的。由于协议的无效,该土地的所有权没有发生改变,其所有权仍由三山管理区集体所有。

关于以后土地再行征用是适用法律的问题。土地预征不是批准征用,国家建设需要用地时。仍然需要按法定的程序批准后,方可使用土地。并且此时应该依据征用当时的法律、法规来执行,而不能仅仅根据以前签订的预征土地的合同和当时的法律来给与补偿。因此,在今日南海区征用土地的行为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 0 0 4年8月2 8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履行相关的手续、对农民进行合理的补偿后再行开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88年)》第十三条和2 O 0 4年8月2 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南海区人民政府与2005年5月31日对该土地所做强行填土,破坏土地上的农作物的行为违反上述法律规定,希望南海区政府能够及时纠正这种行为,依法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04年修订)》第七十八条规定:“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8年)》第四十八条也规定“无权批准征用、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单位主管人员或者个人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收受贿赂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占用的土地按照非法占用土地处理。”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的规定,不管是预征还是征地行为都要遵守如下规定(整理的稿详查该决定):

第一、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审批土地,

第二、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第三、严格依法查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第四、从严从紧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总量和速度第五、严格保护基本农田。第六、完善征地补偿和安置制度第七、完善征地补偿办法第八、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第九、健全征地程序第十、加强对征地实施过程监管第十一、严禁闲置土地。

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部分地方政府越权批地情况报告的通知》(1990年1月lO日国发(1990)8号)各地越权审批土地的违法行为相当严重,依法应当严厉查处。

关于补偿款的问题基于上述的分析,我认为1992年“凤鸣镇三山管理区划为城区预征土地原则协议’’以及1998年相关几方签订的“关于调整征用土地和留用地的协议”本身性质就是违法的,所以其中规定的关于补偿的条款及数目是否合法,在此不发表意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拘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作为土地管理的基本原则,在历次的土地管理法,及其修订稿和实施细则中都有明确的规定,我认为南海区政府的做法却恰恰是在规避有关法律的规定,无视了农民的合法权利和法律的基本精神。

三山管理区的村民对待此纠纷不要采取过激的行动,应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南海区政府提起行政诉讼,确认1992年所签订的“凤鸣镇三山管理区划为城区预征土地原则协议’’及其以后所签订的协议是无效的。

本案并没有经过司法机关的裁判且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本案的“预征"土的纠纷,就是土地的所有权及使用权是否已经转移的法律问题,也就是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的纠纷问题,应当经过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的裁决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只有依据发生效力的法律文书才能强制执行,也只有人民法院才能具有强制执行的权力,其它行政机关只有部分裁决权,法律并没有斌予其强制执行的权力。

综上所述,广东佛山市南海区政府的有关部门认为其征地合法之说是无稽之谈,是蒙骗村民之举,其本身已经严重违法却还挂法律的名誉利用公权力,纠集社会暴力对农民进行打压,其本身就是越权行为及侵权行为,依法必须停止及赔偿申诉人的相关经济损失,但政府部门却蛮不讲理讲法,采取霸道行径,动用人民斌于其的公权力,不作为人民服务的勾当,反而侵害人民的利益,是明目张胆的流氓及暴徒行为。


附件:南海平州三山镇八条自然村的土地抗争村民的《申诉书》

我们是佛山市南海区,现平洲街道三山东区、中区的村民,因为南海县(当时)委托南海国土局预征三山耕地,是(1992年一2005年)官商勾结,以合法的形式掩盖其非法行为,串通当时的管理领导,在部分领导与全体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违法违规变相强行预征了三山的全部耕地,名目上是建设发展的需要,实际上是把耕地作为商业性转手买卖。从来没有开过村民大会和告知村民,没有对村民进行任何安置,使13年来村民失去了经济来源,顿时村民生活陷入难以接受的困境。

1992年3月21日原南海县委托国土局,秘密与三山管理区书记和8个自然村领导签订了一份预先写好《预征土地协议》,当场有部分自然村领导签字时提出都不知签的是什么,又不准看协议里面的内容。因当时签字的村领导今还在,望上级有关领导侦查暗访,了解当时的真实情况,所以1992年的《预征土地协议》最切头切尾、违反国务院当时的1988年土地法的非法协议。

第一、当时国土局预征耕地没有南海县政府书面委托书相关文件;
第二、从1992年到现在,协议都没有注明生效日期;
第三、从来没有国家的法律鉴证;
第四、协议书内承诺了的条款又不兑现,直到现在还拖欠余款;
第五、从来没有开过村民大会,剥夺全体村民的知情权,违反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第六、没有任何的征地批文,实属违法违规的无效协议。

以下每条的解释:

第一条,当时南海县政府无权征用那么大的耕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广东土地管理办法》,从86年至2005年的法律、法规,南海政府属于知法犯法。按土地管理法,当时南海县政府审批权只能征用耕地面积最多三亩,其它非耕地类十亩;广东省国土部门最多不能批出超过100亩,南海国土局更无权力征地,南海国土局只有管理土地的权力。所以说,南海县委托国土局预征三山耕地是违法行为,《预征土地协议》属于违法无效协议。

第二条,我们不知当时哪一级的领导懂不懂签协议无生效日期的协议都有效呢?所以协议无生效日期即为废纸一张。

第三条,现在我们国家、法律、法规那么健全下,竟有这样的领导。在毫无国家法律部门鉴证下都生效,有无法律意识?有无学法?简直没有!无鉴证部门鉴证的协议为无效协议。

第四条,从1992年前到鉴定协议时,从来都没有开过村民大会表决。所有村民都没有知情权?集体土地是不是几个领导所有的?不是!是村民集体所有的!故三山岛土地仍然是属于三山村民集体所有的,一切支配权仍是三山集体村民。

第五条,协议签定承诺的内容没有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章违约责任,第一百零七条、一百零八条、一百一十一条、一百一十二条、一百一十三条、一百二十二条,南海国土局应付违约责任。

还有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项目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五十九条、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法律是这样规定,为何南海区政府还说合法愚弄村民呢?所以南海国土局违反合同法,故协议违法无效。

1992年3月21日预征土地是整个三山岛,政府说是12.42平方公里,即18630亩,实际面积超过12.42平方公里,即18630亩,实际面积超过18630亩(包括河涌水面),除去省军区农场(1058.40亩)、知青农场(约750亩)以及居民点、工矿企业、河涌、滩涂、山岗等7100亩,留用地1700亩,剩下8021.6亩,实际面积有待以后核准。

在1998年,南海国土局又以调整土地为名,秘密与8个自然村东区、中区签订了所谓《调整征用土地和留用地协议》,将整个三山岛沦为全征地。预征的8021.6亩,政府骗成全征地,有部分92-一98年的征地款不知去向(而且款项数之巨大)。此款应要派专案组彻底追查,防止腐败行为出现。

到此,三山村民将丧失全部耕地资源,日常生活之源渺茫,子女上学的教育费从何而来?医疗卫生又怎样解决?此问题急需解决刻不容缓。我们村民认为,上述预征土地行为违背了我们全体村民的意愿,更严重地违反了1998年国务院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主要体现在:

一、整个预征土地过程不透明,属于黑箱操作、实属腐败行为。作为村民,对三山当时的领导与南海有关部门签定的预征土地协议无疑是完全不知。集体土地是属于哪个的?是不是几个领导他们家庭祖业留下来的?不是!是村民集体所有。但奇怪的是,普通的村民竟然无法了解。1992年及1998年签定的预征土地协议内容,当时村民要求有关部门领导出示预征土地协议及一切征地手续的有关文件和批文时,有关部门的领导却置之不理,若无其事,而且拒绝提供。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4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占用耕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审批手续”。同时第45条第一款规定:“征用下列土地,由国务院批准。l、基本农田,2、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3、其它土地超过七十公顷"。南海政府说三山是全征地,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必须经国务院批准,和由国务院批文方可实施征地(新的土地管理法),而南海政府没有国务院批文。

1999年1月1目前的土地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第八条:“集体所有制的土地依照法律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第十一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2005年5月3l目,南海区政府竟然出动公安、政府机关人员、涉黑恶势力几千人,警车127辆,消防车4辆,120救护车4辆,云梯车2辆、通讯干扰车2辆、大巴32辆、钩机28辆、推土机9辆、大小汽车共达200多辆,浩浩荡荡来抢耕地,几小时就将400多亩耕地上的名贵花卉、高产香蕉、鱼塘养殖为大量创汇出口的名贵金鱼,出口鱼皮,房屋等夷为平地,致使耕地的村民损失惨重,村民还遭政府人员、公安、黑恶势力捆、打、追。南海政府竟然违反国法,使村民造成这样惨重的损失。试问南海政府是一个怎样的政府?是不是为人民的政府?村民对政府失去了信任。在《国土法》第十三条:“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不得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南海区政府部分领导有没有依法行政?领导们还说这样做是合法的。由于预征土地是非法的,毁坏农作物及设施,南海政府应赔偿一切的损失。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管理法》第48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同时,按规定征地协议必须经拥有被征土地权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全体户主或其代表半数通过,成书面材料作为征地协议的附件”。但南海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完全无视这个规定,不但没有切实听取村民意见,而且还通过施压、恐吓、拘禁部分村干部等手段,严重损害了村民的合法权。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9条规定:“被征用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用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它有关费用。"《广东省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费管理办法》第六条:“集体所有土地征地各项补偿费用的使用和收益分配办法,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通过半数通过,,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同时该办法第七条规定:“被征地单位应当建立财务管理和民主制度。属于集体所有的征地各项补偿费应当在当地余融棚.构设立专户。资金的使用情况应当按规定按时向村民公开,接受村民监督。"遗憾的是,三山管理区和现在的各各级村组都没有执行过这规定,预征地款多少钱一亩?共多少亩?款项共计多少?村民一概不知,什么都是南海政府说了算。分配到村民手中的只是极少部分款项;余款现状如何?村民均无从知晓。

为此村民冲破重重阻力,才拿到1992年和1998年的所谓协议。村民多次到各级政府部门、国土部门反映问题,但历时数月没有解决。且对村民敷衍推诿,甚至政府有人对村民采用施压手段企图阻吓信访村民,违反新信访条例。正因这样,政府形象在村民心中大打折扣,甚至到了不再信任政府的危险程度,造成社会不和谐,南海政府应负全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土地管理法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由于南海区政府、国土储备中心、平洲街道办事处、东区、中区部分领导干部不顾村民的反对和提出的合理宝贵批评意见,与国法背道而驰。多次强行填土施工,激起村民的愤怒,自发组织起来,坚决制止在没有办好一切合法征地手续之前进行填土施工,部分政府官员明知自己是违法填土。部份领导干部还滥用职权动用公安对村民拍照、录像、跟踪,恐吓镇压及阻止村民对他的违法行为的揭露。在制止其非法填土施工期间,有村民被捉、捆上车、村民到派出所要求放人时,公安部门还打伤村民,关押部分村民。政府不但一分钱都无做出赔偿。到现在,政府、公安机关还让凶手逍遥法外,是问国法何在?

现在村民通过学习了中央、国务院、广东省十几年(1986年至 2005年)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新旧版显现突出是南海区政府违法,还十几年来抛荒耕地几千亩严重浪费国家土地资源。南海区政府领导还说政府是依法、合法的骗人假话。2005年8 月17日下午由平洲街道领导唐仕伦等领导带队组织了三山东区、中区村组领导,到南海国土看他们说是所谓的有效批文。批文共十九份, 除一份是1993年批的,其余都是1997年12月25日至31日批出。1997年12月30日竟然共批出13份。以上批文实际是化整为零分批, 先征后批严重违反有关国土法。1997年5月20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计划委员会,由局长邹玉川、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陈锦华签发的第6号令冻结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规定。

中共中央、国务院 1997(1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广东省国土厅领导还着这样批出土地更加违法。1990年1月3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部分地方政府越权批地情况报告》、国务院以《国土法》实施以来,部分地方政府无视《国土法》规定,越权非法批准占用土地,今后每年3月底,各地方、省、市政府要上报用地情况到国务院。广东省办公厅《关于停止土地预征通知》1995年6月28日68号文,《广东省土地管理办法》、《广东省征地管规定》粤府1993(94)号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禁开发区和城镇建设占用耕地撂荒的通知》(国办发1992(59)号文、广东省办公厅1992 (25)号文、1992(63)号、1993(73)号、1992(20)号文、国务 院(国发1993(33)号文、国家土地管理局1992国发(建)字第75号文),从1986年到2005年的有关土地的法律法规等文件,故南海国土局的做法是极端的错误。对耕地的破坏,南海国土局应负全部责任。

我们村民虽然是法律法规意识浅薄,但是当中并不是不明事理,更不是无理取闹。我们只是为了维护自己权益的行为,我们也希望我们的村、组能得到很好的发展,国家、集体、个人一起共富。但是如果我们集体所有的耕地就这样不明不白的被违法预征去了,而从此我们的经济、生存依靠无法保障,甚至恶化到走投无路的境地。那么,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从何谈起。国土资源部监察处处长张运动于2005年8月在黄花岗影剧院演讲时指出:“粮食安全一直是我国的头等大事,如果你是共产党员,哪怕有那么一点点党性;如果你是国家公务员,哪怕有那么一点点政治诉求;如果你什么都不是;只是一个普通老百姓,哪怕有那么一点点爱国之心,你都应该保护土地。"事实上耕地被违法征去强行填土,那些失去耕地的村民是非常彷徨的,有关部门没有做出妥善的就业安置,他(她)们也没有别的谋生技能,得到极少补偿费。上有老下有少,生活顿觉难以为计。农民问题是橡木求鱼,空讲一通罢了,难道南海国土局领导一点都听不入耳吗?竞把党中央领导的说话当成是耳边风?我们的国家是以法治国、下级服从上级、地方服从中央领导的。

我们的耕地是被违法预征用的,预征协议是违法无效。南海区政 府说征地合法简直是无稽之谈,只是违法预征,不是已批准征用,故 三山耕地既不是已征,更不是全征。我们为了子孙后代的生存着想, 按照《国土法》坚决保护耕地,我们坚决要求政府恢复土地原状,还田于民。众所周知,凡是犯法的领导,必将会像前南海区的领导梁福钊、陈仲元等人,在人人平等的法律面前受庄严的国法责罚之下,在威武的人民法庭上公平公正审判,最后成为人民的阶下囚所谓预征和调整的违规违法无效协议必须在当众前面烧毁,无值得半点保留,在国法面前,人人平等。为严肃法纪,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党、为国、为人民的利益着想,学好“三个代表”。南海区政府以2004年国务院“深化土地改革"的新政策,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的三句硬话,即三条红线。2006年1月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六次全会提出的“坚决纠正和严查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加强对权力的监督”来解决三山耕地问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讲“无法可以、无法无天,有法不依、天下大乱。"恳请上级各部门各领导及南海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尽快派出调查小组查明真相,按国法秉公处理,解决三山耕地纠纷问题,还村民耕地;还村民一个公道,使村民安居乐业、社会稳定、安心发展经济,缔造一个和谐社会。

(补 充)

南海政府在1992年3月21日签定的预征协议写明整个三山岛是12.42平方公里,折合为18622亩。但按原三山大队的时候的计算,三山岛面积约为16平方公里,前后两数相差很大。

预征协议上写明有7100亩没有被预征(包括:河涌、山头、村庄、工矿企业等),留用地为1700亩,共8800亩。现三山两村委会(中区、东区)面积共约4550亩(包括:8条村庄留用地1700亩,大松林)。前后两数不吻合,相差4250田。

南海政府现在将“预征"讲成为“全征"。南海政府92年预征,97年补办批文,批出土地共8404.004亩,现在又讲成近1万亩。三山村民要求政府重新丈量三山耕地,政府领导说:“不能"。村民同政府讲法律、法规,政府领导又说:“不能”。村民问政府领导法律法规要来何用?国家为什么制定法律法规?法律法规是用来镇压人民的,还是保护人民的?政府领导哑口无言。

邵细虾二审辩护人:陈启棠
南海平州三山镇八条自然村的土地抗争村民

2007年6月21日

给佛山中院古法官诚恳的一封信

尊敬的古法官,你好

我是南海三山村民邵细虾的委托辩护人,为了更好地在本案中还我当事人的一个公道,我恳求古法官认真看一看本人呈上来二审邵细虾一案的补充意见材料,这样才能够公正、真实反映出本案背后的来龙去脉,为本案我的当事人能够公正接受判决给予佐证。

尊敬的古法官:近几年来,由于因土地的纷争越来越多。普通老百姓也就因为维护自己的权益成了“被专政对象”。 其实,这些所谓“被专政对象”的制造者,不是别人,恰恰就是南海区某些官员而已。如果说他们是有意这样做,那未免抬举了他们。他们的出发点是为了维护他们自己的既得的利益。由于他们的残忍和愚蠢,将原来并不反对他们的乡亲父老逼上梁山。所以,他们眼中的“麻烦村民”就越来越多。要知道,三山的村民他们也有宪法所保障的权利。但是南海某一些官员的眼里,三山质询他们在征地中的理宜的村民就是“不稳定的因素”。因为,“征地的问题”就会使他们寝食难安,一定要将村民的“质询”“消灭在萌芽状态”。其结果这不但不可能给消灭掉,本人相信事态反而会越搞越大。

自从三山农民为土地抗争以来,南海某一些官员对法制建设的破坏,对农民群众的迫害,已经达到了空前的程度。一些过去闻所未闻的迫害,现在三山人民都已经是习以为常了。设想一下,一个普通老百姓为维护宪法规定给予的权利无缘无故被打被关被判刑,他们会记恨住一辈子的。一个无辜的村民被整进监牢,他们的亲友也绝对不会罢休。就是这样,他们每天在为自己制造的“麻烦村民”就越来越多,三山社会就不会有真正和谐稳定的一天。

尊敬的古法官:胡温中央人民政府的国策就是依法治国,以人为本。爱人乃爱民之本,我们的老祖宗亚圣孟子老早就已经懂得:“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政府的任何施政眼里首先要有人,而且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三山的农民面对胡温中央人民政府依旧信心百倍,他们对我说:“我们站出来为土地来抗争,不是单纯是要讨说法,更加是以一种良知为社会的公正、依法治国的真正落实奉献微薄的力量,同时也不管前面的路有多难,只要他们还有一口气,就一定会坚持走下去。”

尊敬的古法官:大家知道,一个社会的存在,总会有点碰碰绊绊的,别的地方也不是不会出事的。可人家当地的政府的官员不仅及时赶紧到场,组织村民商量解决补救,妥善处理好政府与民众之间的遗留的历史问题。而不是采取高压的手段进行镇压,这才能让人民感激政府的关怀、温暖和恩情。相反,令三山的村民欲哭无泪悲不欲生,就是撒谎,这就是腐败,这就是对人民极端的不负责任!

尊敬的古法官:南海三山的村民就只希望佛山中级人民法院以及您古法官了,本人相信,在金光闪闪的国徽下,本人坚信古法官您的同情和怜悯心还在跳动,也会在胡温中央人民政府一向倡导的依法治国、以人为本的国策下对那南海三山的七个村民作出公正的二审判决,还他们的人身自由,为创造佛山真正的和谐社会尽最大努力。最后,本人仅代表本人的辩护人邵细虾对尊敬的古法官您真心表示诚挚的感谢。

邵细虾二审辩护人:陈启棠敬上

2007-6-22

中国《维权联盟》声明:人民的生命不能成为和谐社会的“骨砖”!

日前,震惊中外的这场窑奴人道灾难,山西黑窑黑奴案越揭越让人们惊心动魄,所显示出来的内幕也越来越令人发指!到目前为止,连河南电视记者暗访所见的200多童工大部分都不见了踪影,郑州巩义一位女网友前天探访了一个出现在解救名单上的孩子,但他是郑州警方从郑州郊区的砖厂里救出的,根本就没到过山西!因此,我们有理由怀疑,很有可能:所谓的解救,根本上不过是一场欺上瞒下、应付差事的作秀!这难道还不能说明山西黑窑黑奴案的实质问题?

在中国这片神奇的土地上, 什么人间"奇迹"都可能创造出来, 什么罪恶都可能会发生,“黑窑”“黑奴”也不例外。河南电视记者暗访所见的200多童工,他们究竟在哪里?据有网友透露,“黑窑”的“黑奴”人死了怎么处理?大家在网上看到的活埋啊,将窑工打晕扔到飞速旋转的搅拌机里……,那些都是做样板的,主要是给其他干活的人看到,吓唬大家。其实更多时候,人死了就直接扔进砖炉里烧了,烧不化的怎么办?拿出来弄碎了拌在泥土里做砖。
(详见:http://club.cat898.com/newbbs/dispbbs_1_1703914.html

中国历史上从没有出现过这样的惨剧,对付自己的同胞竟然如此丧尽天良!记者暗访所见的200多童工的命运不堪设想。因为,窑主和地方当局都知道,每一个孩子都是他们罪恶的证人,这些小孩子一旦被解救,他们的罪行就更加严重。加上孩子的力量很小,易于处理。每个童工对他们都是一个威胁。还有很多理由促使着窑主和当局恶势力及其他们的保护伞必然要对孩子们下毒手!

毁尸灭迹是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惯用的手法,火烧死人成本也最低,只要将童工们往火红的砖窑里头一扔,处理得一干二净和最不易给发觉。中国《维权联盟》认为,以黑窑主及其帮凶和后台,凭从揭露出来他们令人发指的所作所为来看,毁尸灭迹他们也肯定一样做的出来!孩子们的生命难保了!如果真的发生杀人毁尸灭迹这种事,将童工们灭口,那么,当这事被暴露在全国人民和世界人民面前时,山西当局以至中央政府,你们是如何的收场?难道你们真的不怕有一天被国际法庭追究“灭绝人类罪”吗?你们以为文明世界会对这种惨无人道的事情视而不见吗?

中国《维权联盟》认为:山西地方政府之所以迟迟不行动,就是要给那些犯罪分子时间消灭罪证。据网友透露分析,“记者看到那200多人,根本就不是转移到外地去做工去了的,而且直接转移到另外的窑里直接烧了。”对此,中国《维权联盟》强烈要求,对记者暗访所见的200多童工的命运,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对那些还在失踪的人,山省政府和中央人民政府必须向全中国人民交待清楚。

山西某些政府的高官,在他们管辖下的地方,居然有人公然敢在市井闹市拐掠人口,拘役为奴,真正的是骇人听闻,丧尽天良。这种反人类的罪恶,没有地方政府的默许,谁敢这么大胆光天化日之下奴役儿童?通过当地政府找人?能找到吗?现在解救记者看到的200多人的最好战机不复存在了,要是他们真的给灭掉了,山西的官员们必定给永远钉死在历史的耻辱柱上,遗臭万年!要是山西省的高官还有点良知,请立即动用外省市的刑警、特警乃至其他武装力量去救出他们。如果这些领导麻木不仁,本着大事花小,为掩盖丑闻而不作为的,这些人越是不可能找得到了,他们现在生死未卜!迟一天解救就多一份危险。救救他们吧!

因此,中国《维权联盟》要求,由全国人大介入全面调查山西“黑窑”“黑奴”案,并允许开放民间组织和各民主党派的介入调查和向受害人提供人道援助,同时要求山西省政府高层官员辞职谢罪,至少那几个与案有关的县市的党政一把手主要领导要立即辞职。只的这样做,才能够对全国官场都有威摄力,中央政府才能因这山西黑窑黑奴案挽回中国人民失去的民心,胡温的依法治国的国策才可能真正的实现。

最后,让我们全中国人民为这些失踪的孩子们祈祷吧!我们人民的生命不能成为繁荣和谐稳定大厦的“骨砖”!

中国《维权联盟》

2007-6-25

来源:http://www.wqyd.org/bbs/viewthread.php?tid=2139&extra=page%3D1

每日评论:“黑砖窑”事件 不可能因道歉而收场!

评论员:钢猫

近期新闻媒体对山西洪洞黑砖窑事件猛烈报道,“黑砖窑”的序幕才刚刚揭开。在本月20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山西的“黑砖窑”事件成为了会议的核心议题。会议要求有要全力做好受害人的解救工作,依法惩处犯罪分子,严肃查处有关工作人员的腐败和失职渎职问题。(据新华社6月20日电)另:山西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了逃避检查,一些非法经营者会提前将“黑奴”转移。”(6月20日《潇湘晨报》)

在这轰轰烈烈的山西“黑奴”事件发生后,有些人却一直在努力践行所谓“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潜规则,希望关闭几座破砖窑、抓几个黑窑主、暴光几个被解救的“黑奴”作为借口,想早早结束这场风暴,溜之大吉。于是,由省长出来道歉几句子,几个窑主及其打手被拘捕,再有几个基层小吏以玩忽职守罪被起诉,地方政府宣布要整顿作风,接受教训以后不敢做了。

“黑奴”事件一爆发出来,山西当局迫于国内外的舆论压力,中央政府也作出了反应。中央政府派出了总工会下来调查,地方政府也被迫进行了自我检查,在人民大众方面,有些人欣喜地认为山西政府终于肯动真格的了,更加希望山西的黑砖窑的“黑奴”事件,能给中国这个社会带来强烈震撼的同时,使其多年苦苦争取的人权自由也迈一点的脚步。可是,摆在大家面前的是,由山西政府去调查此“黑砖窑”的“黑奴”案,他们的调查能够说服人吗?

“黑奴”案越查越黑,山西政府本身就是涉嫌人。以前也大量报道过黑煤窑事件,也都在全国引起过轰动,引起从上到下的强烈谴责,可是谴责归谴责,气愤归气愤,就是屡禁不止,黑恶势力拐骗、限制人身自由、强制劳动、雇佣童工、故意伤害甚至致人死命的事更加是时常发生。山西省自称解救的数千“民工”,他们遭遇到什么?对他们施害的人是谁?是以何种的手段对他们实行施害的?解救了后又是如何对他们进行了何种赔偿?最后这些孩子到哪里去了?怎样安置了他们?对上述的问题,山西政府没有对大众进行彻底的公布。人们想知也无从知起。

“黑砖窑”事件的调查牵涉的面在宽度和深度有多广多深、对那些地区和那些人以何种程序进行了调查?山西省的其他地区是否也存在一个贩奴、用奴以及政府对之进行保护的网络?有证据显示尚有大量被奴役的“黑奴”没有获得解救。那些“民工”接到通知就被迅速遣散,不知所踪,就大大惹起人们的怀疑。人们难道真的会指望山西的这次调查能有什么成果?准确地说也就是以调查为名如何将老百姓糊弄过去!当调查的真相也不敢公开的时候,人们怎么相信调查的结果是真实的?究其原因,就是至今就从来没看到过对山西省委、省政府的领导进行过什么的处分。黑奴为什么会屡禁不止,是不是有黑后台在撑腰?若是抓几个小虾米来塘塞一下,然后事件草草结束,这叫人民怎样服?

其实,山西黑砖窑的“黑奴”案只是国内诸多民生问题冰山的一角,国内各省市此类问题甚多,更加是和我们每个人有关,山西黑砖窑案不是靠枪毙掉几个人,处分几我个人就能解决的。如果不是当地的党政官员的支持,犯罪分子那会有这么大的胆量?加上山西自古以来都是官匪一家,有官罩着匪才能成其为匪。这就是中国人权状况的一个真实写照。另一个就是老百姓若是为黑砖窑案上访最终更是祸上加祸,甚至被以无理上访论罪。更可悲的现实就是,有良知者拍案而起时,往往逃不脱颠覆政府的罪名。

对黑砖窑事件在山西的出现其实一点也不值得奇怪,山西省出了这么多的“壮举”,为什么渎职者和保护伞还没有得到应有的惩处?为什么山西的报纸文字、电视上天天也还伟大光荣正确?“黑奴”存在山西这么多年了,为什么当地政府一直置之不理,为什么这么多年中央政府才“震惊”?这些出现在人们眼前的总是黑砖窑“黑奴”“童奴”那一双双惊恐的眼睛、一双双血肉模糊的手,以及被“人民警察”拒绝救助并由公务员再一次卖掉时“黑奴”的绝望。处理几个小人物,难道政府官员们真的认为这样就能平息人心吗?

黑砖窑事件的问题关键不在于省长道歉不道歉,官员下台不下台的问题,人民要的是,是否能从揭示山西奴工事件的一刻开始,在人民的独立的权力来监督这一起调查“黑砖窑”案,让真相大白于天下。要不是这样,那些真正背叛人民的,用权力来谋取私利的山西大大少少的官员怎能得到必要的严惩?要不这做,人民群众将会对党产生不利的看法。问题的关键在于政府处理的力度大小,执政者是不是想实实在在为老百姓干点实事。山西黑砖窑的黑奴事件也同时带给我们新的历史性启迪,其实一切都跟这个制度有关。看来中国真正需要的是要寻找一条发展和前行的新路了!

中国《维权联盟》评论

2007-6-24

来源:http://www.wqyd.org/bbs/viewthread.php?tid=2115&extra=page%3D1

可悲又可怜的广西“首席”维权大律师(一)

作者:戏杨人

鄙人与广西“首席”维权大律师”杨在新从没有过一面之缘,知道广西有位“首席”的维权“大律师”是在2004年,因杨在新自称是勇敢站出来为某功的人辩护打官司才闻其大名。所以就对其一直颇为关心了。至于那场官司打得自么样?相信网上的各位早有所闻了。

据网友了解,这场所谓的为某功出头的官司一直诽闻不断,臭名远扬。某功为这场官司,听从维权“大律师”杨在新先生的纷附,为其配置手机、数码相机等高科技产品,另搭配车马费人民币几千大元。当然,律师费一个崩也少不了。

听这位“首席”的维权“大律师”杨在新自称自己的文笔甚是了得,常常在网上发表大作,且洋洋洒洒、文笔流畅,对法律维权工作常有独到的见解和分析,可见其确实有才。但令人费解的是:当广东南海三山的村民到广西向其咨询有关维权法律问题在其学校的门口处等他回家时,却听其学校的工作人员对他们说:“你们是来向杨追债来的吧?”

广东南海三山几村民蒙了,惊愕地说,“我们是来向他咨询请教法律问题的”,对方哈哈大笑说:“你们给他骗了,什么大律师?是大骗子!他在合蒲从来没打赢过一场官司,全是为骗钱来的,你们早一点来的话就可以看到另一帮人来向他追债来了,我看你们还是走吧,姓杨的肯定躲债去了,说你们知吧,天天都有人来向他讨债的!”听得三山的村民目瞪口呆,不知如抽回答。

去年以来,想姓杨的过得并不十分如意。鄙人不知这位杨在新是干什么东东来的,对姓杨的却始终参不透、摸不清。难道姓杨的真的是其学校的人所说的是个骗子?鄙人在网上看也不像。按道理来说,受人钱财替人消灾,但拿了高智晟的一万大元生活费,当高身陷大牢的时候,这个维权的大律师怎么连屁也没放一个?声援文章也没写一篇?

再说,这个维权的大律师口口声声说没拿南海三山村民的一分钱,可三山的村民在可以作证的是:在广州某一酒店内,这位杨在新收到三山的一笔款项是一千七百元正。此钱是由三山村民交给侯小姐手上再交杨在新手中,有人证物证,不容杨在新抵赖!“大律师” 这一回只怕是哑巴吃黄莲,有苦说不出来了吧。

原来一打听,这个所谓的广西“首席”维权大律师杨在新,真的是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朋友骗,同事也骗,同道更加去骗,骗到神憎鬼厌,居然用上苦肉计,搏同情趟在医院也骗,骗到没得骗的时候铤而走险骗起捐款来,真的是聪明反被聪明误!现在落得个竹篮子打水一场空,连老本也输光了,变成一只过街老鼠,众叛亲离。

根据鄙人这几天对网友的了解和杨在新的下流表演,杨在新这小丑的确有点戏份,是个名角。当然,那在戏里他杨在新也只能是个被人戏弄,被人嘲笑的角色。依鄙人看来,杨在新这出戏还得唱下去,一直唱到杨在新他自己名声扫地,臭气熏天为止。到时候人们就一脚把他揣下台去,给他杨在新送终!

其实,杨在新自己也很清楚,自己这个“首席”维权大律师最终的命运会是什么,只是他杨在新还不敢面对罢了。杨小丑的戏是会唱到剧终的,结局可想而知,但谁会来关心一个无情无义无品小人的命运呢?可悲又可怜的杨在新“大律师”啊!

看杨在新文章:
鉴于荆楚在人权论坛和自由中国论坛及其他方式全方位地大量地广泛地造谣诽谤诬造事实传播我杨在新所谓的投共变节等一事,本人曾公开声明要求其公开声明澄清是非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但其至今仍然执味不误.为此,本人今天决定依中国法律向中国司法机关予以提出控告!!! 杨在新. 2007.06.26. 有感而发!

此系列文章会根据杨在新唱戏的进度帖出,敬请留意。

2007-6-26

首发:《石榴论坛》

每日评论:当官员睁着眼睛说瞎话的时候

作者:chunlva

新华网太原6月15日电:6月14日,山西省委书记张宝顺对打击黑砖窑、解救被拐骗民工做出重要批示:“对此事要高度重视,从保护农民工、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坚决打击违反劳动法的黑砖窑主,解救被拐骗的民工。在全省立即开展‘打击黑砖窑主,解救被拐骗民工’专项行动,各市都要举一反三,认真检查劳动法贯彻情况,严厉打击违法用工行为。对被解救出的人员各地要妥善安排。”

啊!真的是特色社会主义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条文规定:欺骗来厂工作就是诈骗,绑架来厂工作就是绑架,限制工人自由就是非法拘禁,毒打工人就是故意伤害;强迫少女做性奴就是强奸,强迫工人工作不付分文就是抢劫,强迫工人工作以至于打死就是抢劫杀人,打伤工人并活埋就是故意杀人,这么明显的刑事犯罪仅成了“非法用工”?

山西黑砖窑案省委书记的批示实在令人看了惊讶。可是很多所谓的“被拐骗民工”却是未成年的孩子在上学路上被抓去的,这叫也叫自愿?就算自愿去,那得可以自愿离开吧,他们整日被工头和狼狗看管没有自由,跑出来就被抓回去毒打一顿,有的童工竟然已经被疯狂虐待了七八年!天哪!这样的话,强征中国劳工和慰安妇的日本侵略者也是“违法用工”,拐卖妇女是也只是违反了“婚姻法”的呀!

最可笑的是,那位被媒体多次报道“花三百元钱将被解救少年再倒卖一次的山西省永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大队队员尚广泽同志”。经过警方的询问后,社保局认为警方的询问结果没有证明尚广泽存在着倒卖行为,但是本着治病救人的思想,还是决定对尚广泽同志处予“开除留用,降两级工资”的处理。

山西这些官员真的是当代精英,为创建和谐社会可谓用心尽了心思,禅精竭虑,死而后已呀。山西有这般的官员领导,和谐社会一定可以短时间内建成。是他们对山西的经济建设贡献了很大的成就,当然是起了很大的推进作用,天天在唱“好日子”,还要说“越来越好”哩,真的是滑稽兼幽默。

这些官员们,他们一点不知道吗?他们没有责任吗?为什么事发后也没有看到一个出来“引咎辞职”的?中国的官员脸皮极厚,有没有一点点人类的同情心!山西这样的一批恶官,究竟是怎样“选拔”出来的?恐怕在别的国家,就是想找这样的官也恐怕不容易呢。山西有这样的省委书记,黑窑县岂能没有那样的官?可能事过完了以后,还要对黑砖窑主进行嘉奖哩。所幸,毕竟是朗朗乾坤,那令人震撼的黑幕,终于真相大白。

且看我们的亲民胡温政府是如何处置这批山西的官员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山西黑窑老板至少身犯五项重罪:1。非法买卖人口罪。出了所谓“中介费”,就获得了他人的人身权利。2。非法拘禁罪。以暴力手段剥夺他人人身权利和人身自由。3。组织黑社会犯罪。以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手段拐卖奴役他人牟取暴利。4。故意伤害罪。致奴工伤,残,死,病,疯。5。奴役罪。强迫他人无偿劳动获取暴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限制人身自由方法强迫职工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倒卖被解救少年的监察队员尚广泽同志被处予“开除留用,降两级工资”。来自平顶山市的朱广辉被永济市劳动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解救,几天后却被永济市栲栳镇派出所干警发现在其辖区的黄新昌的窑场做工。付振中证实,永济市劳保局监察大队队员尚广泽以三百元的价格将尚广泽卖至其亲友开办的黑砖窑厂中。

这劳保局监察大队队员尚广泽得当然感谢政府在第一时间就对黑砖窑相关责任做出如此明快的处理,没有什么话好说了,只能说太谢谢党了,这“开除留用,降两级工资”的处理,给中国人民的冲击和震撼,其社会危害性,其国际恶劣影响,用什么来形容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如前所述,这起山西“黑砖窑”案不是普通的刑事案件,它威胁着我们的社会秩序,更加威胁着整个的文明世界!对所有涉案的山西大小官员,对所有的黑窑股东和老板,应予以坚决的镇压。即便他们躲到九霄云外,即便他们老到风烛残年,不管他们的职位有多高,也要把他们揪出来,该进监狱的进监狱,该上绞架的上绞架,一个也不能宽恕!给人民一个交代,这也是胡温中央政府是否是人民政府的一个划时代的里程碑。

中国《维权联盟》评论

2007-6-17

来源:http://www.wqyd.org/bbs/viewthread.php?tid=1813&extra=page%3D1

天理:念维权之神圣 出贪人而泪下

文/天理

最近,维权运动出了一件丑事,就是中国人权论坛的杨在新先生贪污正义人士给三山维权村民的律师费。此自称是著名的首席的维权大律师杨在新的德行,网民可在这几天网上的帖子上就看得一清二楚,这倒不用俺天理来介绍,俺天理倒想将一些鲜为人知的内幕公开出来,让人们看一看这个广西最著名的首席维权大律师到底是个什么的货色?

这位以骗钱出了名的首席大律师杨在新在网上口口声声说他是如何如何的这二年来为南海三山的老百姓做了许多许多的事,“自2005年8月份以来,我一直都高度关注南海三山的土地维权工作,为其参与撰写法律意见辩驳书,为其依法维权多次出谋献策,多次帮助外国记者顺利到达当地采访提供了联系作用,当地农民也数次跑到广西合浦县我的住处接受我的法律指导。”

那么,真实情形又是怎样的呢?据了解,南海三山的土地维权一案根本上就没人叫这个首席维权大律师来帮助维权!是他杨在新认为有机可承、有油水捞自己摸来的。(这三山人民可以做证)作为自告奋勇来帮助村民维权,村民那有不欢迎之理?正是这样,杨在新才有了接触三山村民的机会,才有了杨在新开展其骗局的本钱。

杨在新所谓在三山维权为的就是钱!他杨在新真正为三山做过些什么?就是为三山土地案写过一篇文章,即《南海区强抢三山农民的土地行为是否合法?》一文,共4806字节的法律法规文章。其它的任何实质性的事情一件也没有做,有做的就是如何用计谋引村民上勾骗钱。

杨在新叫外媒来采访三山维权新闻,其实打一个电话就可以了,因为,外媒只要认为这新闻有价值,不管谁人叫他们都会来采访的。这根本上不是他杨在新的功劳,杨在新却利用外媒大做文章,利用三山的维权事件向外媒(法国某记者)勒索捐助款六万元,(本人正在调查证实)并多次借要莫少平律师为三山土地案要打官司之名向村民敲诈人民币三万元,但均遭拒绝。因为,从杨在新踏进南海三山的第一天起,不但从言语上还是从他的个人修养,令三山人民不齿!除要了钱就是要钱!

俺天理说到这里,网民们肯定认为俺天理冤枉了好人。俺天理声明:俺与杨在新没有“杀父之仇与夺妻之恨”,更加没有必要置他杨在新于死地。那么为什么俺天理要踢爆这小人的贪污捐助款的技俩?放着笔会车向前这个利用一稿几投残害民主运动的巨奸大恶不围剿?却要惹上这个当今红透中外的中国首席维权大律师?难道俺天理不怕这个首席维权大律师将俺天理送入大牢“喂蚊子”?

怕!俺天理怕的是若是民主维权运动不将这种害群之马清理出去,那么就会让这粒老鼠屎坏是维权运动的一窝汤。更加加会让支持国内维权运动来之不易的宝贵捐款毁于一旦,让国内外支持维权运动的正义之士心寒。本来,本人想放他一马,对杨在新这种为了五斗米泯灭良知,助纣为虐的小丑,念其必定是社会生存能力极差的劣人,就算放他到劳动力市场,他杨在新甚至连一份稍微体面一点的工作也找不到。所以俺天理没对杨在新贪污捐款此事立即揭露,希望他良心发现将捐款吐回出来。

可是,杨在新这小子智力如果没有大碍,应该不至于如此糊涂了吧。你杨在新昧着良心不说话,无论如何,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不要认为网络是虚拟的,别人奈何不了你杨在新就可以肆无忌惮的在网上大放厥词。就凭你杨在新小子不思悔改,在网上对天理及各人进行栽赃、陷害、抹黑搞臭一类无聊兼无耻的活动,就想扭转乾坤?这无异是痴人说梦话!再加上俺天理正义感特强,正义与良心驱使俺天理不得不站出来对这小丑进行公开大揭露!

其实,杨在新贪污捐助款的这件事,俺天理本来从不知情。陈惠英女士发出的声明原来是叫维权律师唐荆陵帮发的。因唐荆陵有事,陈惠英女士才叫天理帮这个忙。杨在新却往俺天理的头上栽,利用中国人权论坛的权力篡改天理政治观点的文章,嫁祸于陈用林。对此,天理写了一文章质问中国人权论坛,并认为中国人权论坛此举开创了当今互联网世界的一个恶劣的先例,将网友不同观点的文章明目张胆地篡改成自己观点的文章,利用论坛给予的权力达到疯狂羞辱不同政治观点的网友,其后果不堪设想。这将为中国人权论坛的诚信带来无法估量的伤害。对危害论坛的文章,管理方有权删除,这是一个规则。但将网友的文章篡改成自己观点的文章,中国人权论坛是天下第一例。

俺天理当时发文章同时警告,若是中国人权论坛三天不答复天理的质问,俺天理将此事向全世界公布!可最恶劣的是,杨在新却连天理的IP也封杀了名义就是为了正义,实质就是怕俺天理倒他的丑事出来。说实话,天理本人很好奇,想知道他杨在新内心世界的真实想法。一个连最基本做人尊严都没有的人,凭什么操纵一个没有人权的论坛?而这个的杨在新,俺天理就不知道到底是什么的干活?真的是象笔会的车向前那样,除了了专职抹黑搞臭骗钱之外,还知道什么叫无耻吗?

杨在新!你要意淫你就继续意淫吧,你的丑事俺天理将一篇一篇慢慢帖出来。你杨在新最好说你没有披兽皮、饮人血、贪捐款呢?正告杨在新小子,最好将任何不同的批评意见都往俺天理身上扯,人人都是被俺天理收买了来攻击你杨在新的。老实说,除了正义和诚实的人能让俺天理折腰之外,什么的大人物、高手和别的任何组织个人,不管你们是什么人,什么的来头,什么名震中外,如果不符合俺天理认准的良知,俺天理也照踢不误!所以,你杨在新小子有坏招就尽管往俺天理身上使,你杨在新不是向佛山公安局举报了俺天理么?俺天理等天下同道看一下谁会入大牢“喂蚊子”!包二奶生了孩子犯的就是重婚罪,这两年你杨在新可跑不了!你小子不是已经拾好包袱了吗?真的污了你的半世贱名,杨在新呀杨在新,这次你真的栽了!哈哈哈哈!

2007-6-23

来源:http://www.wqyd.org/bbs/viewthread.php?tid=2050&extra=page%3D1

强烈遣责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公安包庇线人杨在新奸人怀孕威胁利诱做二奶的控告信!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妇联:你们好!

本人陈启棠,现向你们举报一发生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廉州镇一桩假律师残害少女的案件,该案件导致受害人为这衣般禽兽合浦县廉州镇公安的线人杨在新生下两名小孩,最大的约九岁,最小的才六个月大。犯罪嫌疑人杨在新,男,汉族,1952年6月15日出生,住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廉州镇廉海路33号303号房。身份证号码是:450525195206150233。

首先,纵容杨线人“包二奶”,则有损害合浦县廉州镇自身道德形象,还会损害合浦县廉州镇政府的形象。假如合浦县廉州镇人人不顾法纪的约束道德规范去学公安的线人杨在新“包二奶”,则势必让公众对合浦县廉州镇人民政府整体的素质产生怀疑,进而影响到合浦县廉州镇整个政府机关公信的评价,导致政府机关的形象受损。

线人杨在新 “包二奶”背叛的不仅仅是个人家庭,还有国家的法律和公众的道德。按照法律的规定,公民必须遵守社会公德。因此,任何人有“包二奶”的行为,则就是对社会公序良俗的粗暴践踏,也是对国家和公众承诺的背叛。俺天理不知线人杨在新是不是贵党的党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五十条 与他人通奸,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重婚或者包养情妇(夫)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根据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的决定》修正)第四十条 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对线人杨在新包二奶的谴责实际上就是对一个公民警戒和威慑的作用,让那些包二奶者绳诛于法,对线人杨在新施以重刑令其幡然悔悟,回头是岸。《婚姻法》规定,夫妻有互相忠诚的义务,包二奶是对忠诚义务的违背!所以包二奶不仅是违反道德的行为,而且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婚姻法》认定夫妻有互相忠诚的义务,当前社会上包二奶现象沉渣泛起,成为一道犯罪分子借自己是线人就能躲避法律的惩罚。

根据2001年12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1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第九条指出: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一)众所周知的事实;(二)自然规律及定理;(三)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杨在新与受害人以夫妻的名义长期稳定地生活在一起,由杨在新承担经济来源并育有二个小孩,这不叫重婚罪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58条之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的解释就是:无论是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还是未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都构成重婚罪。杨在新确实触犯了法律,因为他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廉州镇包养“受害情妇”,并生有二子。这就是“重婚罪”。在法律面前这没有任何可以讨论的余地。

不要说本人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廉州镇的不作为感到不可理解,就连全世界的网民也感到惊诧万分,甚至怒不可遏了。联想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廉州镇的公安线人杨在新不久前才生下一小孩的种种怪象,杨在新目无法纪,合浦县公安和妇联任其逍遥法外,公开袒护杨在新这个犯罪分子,一切一切的包二奶案件何其相象?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点都是公正的,杨在新触犯了法律,被惩罚无可厚非。特别是我们恨之入骨的那些贪官,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鱼肉百姓的快乐上,包养二奶、三奶,那是真正的生活腐化堕落。我们觉得,揭露一切犯罪行为无愧于我们自己的良心,杨在新他做的已经做的,因为法律是神圣的,为了维护宪法的尊严和社会正常的秩序。若是不惩罚犯“重婚罪”的线人杨在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没有明天吗?

我们当然知道,如今法律受“外界”干扰现象却越来越多,办案前先得和上级主管部门“商量”和听取“意见”,这种做法显然有悖法律尊严,极易衍生出形形色色的“权”、“钱”均大于法律的丑行恶果。难怪杨在新拼命骗钱买平安在合浦县廉州镇频频出现呢!公民的所有行为必须加以法律的约束和管理,如果是公安线人就可以无法无天的逼良为娼,先强奸后怀孕收做二奶的,是丧心病狂的犯罪行为,应受到法律的严厉和惩处,这么简单的问题,难道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不清楚吗?

对线人杨在新严厉惩处不仅上是法律的责任,更加是道义上的责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应依法追究线人杨在新的刑事责任和逼良为娼的残害妇女做二奶的责任。如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将此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明目张胆为犯罪分子线人杨在新开脱罪责,那么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就首开了一个恶劣的先例。人们不禁要问,法律准绳哪去了,你们到底意欲何为?

若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廉州镇的人民政府与犯罪嫌疑人杨在新没什么交易的,那么你们就得立即将犯罪嫌疑人杨在新绳诸于法,从严从快坚决打击!铲除这个遗害合浦县廉州镇的恶性肿瘤,做福合浦县廉州镇一方百姓!

举报人:广东陈启棠 网名:天理

注:犯罪嫌疑人杨在新,联系电话:0086-779-7208807,0086-13517898996。

些举报信似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各政府部门。

2007-6-27

特大喜讯:山西已经取得“黑砖窑事件”的全面胜利!

最近以来,有关黑窑事件由民众而媒体,由网络而报纸,由民间而政府,终于,最后也惊动了党中央最高层。

有关领导批示后,山西省委、省政府、省纪检、省纪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事局、省宣传部、省总工会、省劳动保障局、省武警总部、省消防总局立即迅速行动,迅速开展了“打击非法用工和集中查处黑砖窑”的专项行动。

在这个声势浩大的专项行动中,经过山西省各级领导的层层把关和英明指导以及广大指战员的共同努力,取得了如下骄人的成绩:

1:一共解救了民工近500名。体现党以人为本的关怀,先发1000元慰问金和一封洪洞县政府的致歉信,另外用财政为他们补发3倍的工资,即每人1410元(按照洪洞县每月最低工资标准470元)。

2:抓获犯罪嫌疑人:工头衡庭汉,黑砖厂厂主王兵兵。得以将真正的犯罪分子绳诛于法。并依法冻结其砖厂的资产。

3:依法处理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砖厂厂主的父亲、曹生村村支部书记王东己已被免职并开除党籍。体现了我国在法律上人人平等的精神,不管他官位高低,只要是触犯了法律,就会受到逞罚。

永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大队队员尚广泽处予“开除留用,降两级工资”的处理。对工职人员犯错误,政府也决不手软。该处理的就要处理。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纪检组组长张鸣起说:近几年来,全国各级工会组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做了大量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工作,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其中,山西省在农民工维权工作上做了大量工作,是取得成绩比较好的省份。他还说“山西洪洞县黑砖窑事件”,教训也是十分深刻的,同时,洪洞县曹生村黑砖厂残害农民工案件应该是极个别的现象。今后要进一步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在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及广大职工群众当中宣传法律知识,提高农民工自身维权的意识。

到此为止,山西人民团结一心,已经取得这场伟大的“打击非法用工、查处黑砖窑事件”运动的全面胜利!

(据同名帖子改编)

每日评论:为何“绑架”的都是穷人的孩子?

文/天理

这几天,从山西黑窑奴工事件的众多主贴和跟贴,本人发现都是说那些奴工们是被“绑架”来的,们都说。本人有点不同的看法,世事无绝对,当然也不排除有个别人真的是给“绑架”来的。但是,在被救出的奴工中,毕竟有没有腰缠万贯的富家子弟和山西各州、府和县衙各衙门官员要人的孩子呢?既然是“绑架”,当然就不分黑白,不分对象和不管有钱无钱,凡是合适的对象的、能做得苦工的一于“绑”走,不由分说强行带到黑窑进行奴隶式的劳作。但到目前为止,从报道看答案是很清楚:没有!一个也没有。

答案其实非常之简单,因为,他们都是社会最下层的穷人或者说是穷人的孩子。试想一下,面对这个“人衣不蔽”“体食不果腹”极度贫困的现实,若是有人给你一个有饭吃有工做有钱收的地方去,难度说你不肯去?本人相信许多人会愿意去,而且争着去的。当然,他们也不知道这个吹得响当当的和谐社会有着如此的人间地狱?所以,本人认为这些奴工是被“诱骗”去的。(网友一早就有这观点了)

其实“诱骗” 奴工并不是今天才发现,许多案例证明,全国各地都有类似事例。据中央电视台去年曾曝光的浙江宁波五洲星集团非法聘用童工,当时有84名河南柘城的中学生被有关部门解救出来。这84名柘城籍初中生在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宁波五洲星集团的食品厂车间内剥葡萄。这些女孩子最小的不过12岁,每天却承担着十五余小时的繁重劳动,由于葡萄水的腐蚀,她们的手都不同程度的溃烂。由于不堪忍受劳累,4名学生中途逃脱回家,其他孩子的家长获悉后来到宁波向媒体求助。在宁波有关部门的协助下,记者终于将这些孩子解救出来。

之所以为什么会被“诱骗”去,根本的原因就是他们失去了基本的生存条件,社会的正义和公平从来就没有眷顾到这些人,加上权贵们无休止的掠夺,他们失去他们的土地,房屋,沦落社会的最底层。这些农民兄弟里有几多未成年人?他们今天都处在什么样的一种生存状态下呢?本人曾到过贵州的乡下看过,说出来真相你可能不信,如果是一个老实种地的农民,靠他地里打得那点粮食过活,那他真的就得要饿死。

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么一个庞大的赤贫人群?又是什么原因产生这种掠夺的因素?也就是说,奴工也不是例外的,这同时也不是山西的特产。既然如此,只不过今天山西的奴工事件被媒体暴光了而已。奴工的存在,只不过是中国的一个缩影。真正的原因就是皆因中一个没有民众来制约的制度,才会产生奴工这样的怪胎!若是这样的制度没有丝毫的改变,那么,明天还会有黄奴、白奴的事件发生。

这不单止是个刑事的案件,更加是一个什么样的制度问题。只要产生奴工的土壤还在,奴工的灾难将会继续下去,可能也只是换了一个形式而已。从上面的“五洲星”个案后,当年“五洲星”11月14日早晨一女工曹越琼从二楼宿舍的厕所窗户跳下,据介绍,曹家兄妹是云南省富源县人。当年的10月中旬,“五洲星”负责招工的工头付军到富源县招工,当时付军他承诺,在“五洲星”的工作是剥橘子,每月可以得到750元的保底工资并且包吃住。可当曹越琼等人来到“五洲星”后,发现每天的工作时间长达12个小时,先前承诺的750元保底工资变成了计件工资,工厂不仅伙食差,而且想方设法克扣工资。曹越琼提出辞职,却没有得到同意,随后就有5个男子时刻监视她的行踪。曹越琼觉得十分恐惧,无路可走,只好跳楼。

延续这样思路,那就是一个字“黑”! 只要公权力没受到人民独立的监督,那奴工的现象一天也不可能杜绝,这国家也就不可能会根除这样的人道灾难。这些群体苦难的源头,从山西主政者张宝顺将黑奴轻描淡写地定性为“非法用工”就知道了。可笑呀!早就为奴工事件的性质和处理定下了“和谐”的调子,不然,怎么会派一个叫张鸣起的人物去山西查处?

总工会是个什么样的组织?既无司法权,也无执法权。派这样的一个花瓶工会下山西查奴工,能查出什么东西?说白了,派个没有任何法律授予权力的人去,不是要查处什么,而是要忽悠中国人民大众。张鸣起下山西,本人笑了!有关当局可“扪心自问”, 这些奴工的苦难全被所谓的堂堂正正的理由给搪塞了,用暴力控制的“用工”倒成了“非法用工”, 只是他们太穷了,当然适合奴工的存在,要知道咱中国有多大?中国的农民兄弟有多少?天天在唱“好日子”,还说“越来越好”。但是,有许多穷孩子却在生死线上挣扎和忍受熬煎。死活就不管了,和谐最重要!

中国《维权联盟》评论

2007-6-19

来源:http://www.wqyd.org/bbs/viewthread.php?tid=1837&extra=page%3D1

杨在新贪污善款与用善款包二奶哪个更无耻?

文天理

今日,杨在新利用在中国人权注册的另一ID人权斗士二”在中国人权论坛发了一帖,说是:“要想找活路请与其(他杨在新)沟通,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要想找死路你就与他(他杨在新)斗下去。”哗!利害!对于杨栽新这段恐吓的疯狂语言,本来俺天理不想做过多的评论,但看这丧尽了天良的杨在新,倒想倒打一把指出他杨在新故意抹黑维权运动的网友,那么俺天理也就不得不出来说一下了。

杨在新很狡猾,自以为他跟三山村民两个之间的谈话就是没证据的了。可是,从他杨在新过往的所作所为,就足以证明他杨栽在就是一个龌龊肮的贪赃小人。他杨栽新以为这样来恐吓知道内情的网友,就会显得他杨在新是“网上大爷”?就能无法无天了?嘿嘿。依俺天理看来,这可适得其反!

对杨在新,人们不先说些什么了,就凭杨在新在广西合蒲包了几个二奶,广西合蒲的妇联会放过他杨在新吗?一个自称是什么的广西首席维权大律师,嘴巴上说得多好听,其实与贪赃枉法的贪官一个嘴脸。这是那门子的道德?现在,杨在新竟然敢用恐吓的语言对付网民,那么俺天理就明人说实话吧!

杨在新就网友指他变节叛变没能提供出证据,构成造谣杨在新的罪。“网友捏造或者透露体制内的人非法向网友传递信息也让这些人承担法律责任。网友们等着死给杨在新看吧!”哈哈,极具讽刺的是,杨在新疯狂叫嚣:“我已经把香港捐助这件事告密给警方了,该事件我(杨在新)已交给警方立案。”这不知算不算“变节叛变”?

当然,杨在新包多少个二奶三奶与网友何干?人家杨在新的大老婆生了一个大儿子已经是18岁了,二老婆生了个儿子也9岁了,现在的三奶呢?刚生下一个几个月大的小儿子!杨家真的是热闹非凡。与谁人做爱包什么的是他杨在新自己的事情,关网友们鸟事。可贪善款来供养包二奶,当了婊子又在立牌坊是什么的道德呢?杨在新大老婆看不下去,干趣远走南宁。杨在新你还好意思恐吓网友?你杨栽新真的是卑鄙得连垃圾也不如!

呵呵,你杨在新现在终于也会尽享那几件裙下的风光了,尝试了一下贪官们是如何的偷欢。可是,那是多么让你杨在新愉悦的事情,必须得以强大的金钱来作后盾,这个,你杨在新有么?俺天理把这个事捅出去了,这样到底是谁不道德?哈哈~~让人感叹的是,到底是这个广西首席维权大律师杨在新的人格世风日下还是杨在新的灵魂肮脏?

俗话说,酒是穿肠之毒物,色就是削肉之钢刀。淫望,就是这个杨在新所追求的,那么骗钱也就是无底之洞了!只要有得骗也就顺理成章了

可是,这事发生在中国的维权运动上,而且杨在新是贪污善款玩女人又被揭发出来! 天呀,人们看,这杨在新跟贪官们的所作所为有什么分别?多无耻呀,性饥渴呀。惊讶的是杨在新最后行骗的局竟然给敲碎了,没有办法发泄就对着网友疯狂乱咬,当然,拥护杨在新的人也许说,他又没有去强奸人,也没有在你面前打手枪,他包二奶三奶与你们何干?你们何故去辱骂他杨在新瞧不起他杨栽新? 而人们知道,杨在新他包二奶三奶与网以无关,有关的是,杨在新他绝对不能借民主运动维权的旗号去骗钱,谁对杨在新这种行为容忍,谁就是与这种无耻的行径狼狈为奸,我们要问一下,现在还在支持杨在新在网络上横道的有究竟是什么人,你们还会相信杨在新的道德与操手吗?

2007-6-24

杨在新先生死到临头还不知悔改?

文/天理

本来,杨在新先生贪污捐款的事,本人本来不会从正面回复杨在新先生的,但看到杨在新先生在自由中国论坛的新帖:《此杂种就是那个伤天害理的佛山陈启棠(天理)》的帖子,在这种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本人就得出来澄清杨在新先生信口雌黄龌龊肮脏对俺天理的造谣载赃事实,并将杨在新先生在此事之中的所作所为公诸于天下,让人们对杨在新先生有一个深刻的了解!

自由中国论坛杨在新的新的大作帖:《此杂种就是那个伤天害理的佛山陈启棠(天理)》内容如下:
此杂种就是那个伤天害理之人。他的庇股一挑,就知道是其放庇。他这样做真的害死那些农民啊!以后还有谁敢去为这些"弱势群体"打官司的?一不小心就被这些刁民被人摆布出卖不害死人吗?这个伤天害理的就拿南海三山的村民作试验。我为什么就损捐款之事有那么大的抵触呢?就是因为我为他们出生入死帮助他们,现反而被其贬成这样,我不心恢意冷吗?我许多不当之举动就是因为此事而导致。再加上那个"伟人""知名作家"在帮伤天害理一起拨弄,不出人命才怪呢?!
详见http://www.zyzg.us/thread-160776-1-1.html[第十三跟帖]

说实话,在没发现杨在新先生投共之前,俺天理也只不过以为杨在新先生贪财而已,联想起杨在新先生大奶二奶所生的三个孩子,大的十八岁(高考了),中的九岁(要上小学),小的只几个月(要买奶粉),费用的支出也不菲。如此庞大的开支,以杨在新先生今时今日在当地的名声,绝对是不可能承受得了的。

要解决这些燃眉之急的费用,杨在新先生只能尽快捞钱。要捞钱说起来容量,做起来就难了。以杨在新先生过去的声望,国内的网友肯定不会给他一分钱。那么国外的呢?这俺天理就不知了。要想博得国内的网友同情,那么得要搞一下风风雨雨,先是砸碎一下自己那汽车玻璃,索价人民币二千元。末果后干趣一注孤择,来个一箭双雕。

当杨在新先生被打后,即时真的博得了国内处的一片对中共的遣责声,杨在新先生走红了,各地网友纷纷解囊,好不风光。俺天理也想到广西慰劳一下这号称广西每一的首席维权大律师。可临到出发时,有一网友是做医生的将杨在新先生投稿给黄琦天网自己给殴打的照片链给天理看,并指出,这种伤最多一个星期就可出院,杨在新先生却趟在医院差不多一个月了,你天理去趟这浑水,你天理不细心想一下?

俺天理一想起来,才幌言大悟。果然,杨在新先生出院后还埋怨天理在他最需要人帮助的时候天理没去看他,也就是说没给慰问金。哈哈哈,好手段,要不是网友提醒,俺天理最少也得出手一万大元呀。还有一点杨在新先生本来公布这伤势的帖按道理应该发在人权论坛而不是发到天网,这也就是网友看穿杨在新先生要借这件事骗钱的真正破绽。

好了,扯远了,回到回应杨在新先生上面所发的造谣载赃帖子的话题了。杨在新先生说:“他(指俺天理)的庇股一挑,就知道是其放庇。”呵呵,杨在新先生的观点就是搞民运即危险又没钱,骗点钱还要受到谴责, “我现在也什么也不在呼啦!什么维权我也不想再干啦!现在是考虑公不公开这内幕的问题啦!什么维权?维这帮刁民的权?气死我!”俺天理倒要反问杨在新先生说:是谁要害死那些农民?你杨在新先生这样的心态,以后还有谁还会相们你杨先生是真心为他人维权的?

你杨在新先生还说道:一不小心就被这些刁民被人摆布出卖不害死人吗?这个伤天害理的就拿南海三山的村民作试验。杨先生的豪言就是:“说我维权人士就要无偿为他们卖命?那就算啦。”,什么为他们卖命?你参加维权的目的为了捞钱, 没钱你就要投共。那么,是谁在“拿南海三山的村民作试验”? 是谁真正在“伤天害理”?,你杨在新先生到三山是三山人民请你去的?你杨在新何时“出生入死帮助他们”了?

杨先生继续秉持“搞维权就是为了搞钱”的宗旨,杨在新先生还反复申明捞不到钱就去投共,好拿40万奖金?好了,现在杨先生捞不到40万奖金就“心恢意冷”了,现在结果反而“贬成”这样,正因为杨在新先生心有不甘就要“想我死,我也想拉一些人垫垫底”, 所以“许多其他事情,也交给了警方立案”云云。所谓日久见人心,路遥知马力。杨在新先生贪污捐款的事不是人品好坏的问题,而是维权运动的大是大非的问题。

杨在新先生最后说:“再加上那个‘伟人’‘知名作家’在帮伤天害理一起拨弄,不出人命才怪呢?”杨先生秉持“不出人命才怪” 这伟大格言,激发杨在新先生一定要收拾俺天理。“怎么样才能让天理进去养蚊子。”。至于伟人知名作家在帮伤天害理一起拨弄他杨在新先生,杨在新先生可曾想到已经把钱用掉拿不出钱来填补善款的窟窿。躲避大家十多天,实在躲避不过去就气急败坏、恼羞成怒呢?

由此杨在新先生掩饰说:“我不再想将余下的一万元交给陈惠英然后装进天理的口袋”。当然,杨先生认为,退一步来说,杨先生虽然贪污了一万元,但三山人民也应当体谅他杨先生多年为“其”奔波的份上给点面子,“何况钱是“我”经过努力为其争取到的,并不是天生就是她的,我为她努力找回点捐款,全部都要交给她,我还有积极性吗?”当然,捐款“全部都要交给她,我还有积极性吗?”这就是杨在新先生为什么贪污捐款最简单不过的规则了。

杨在新先生扬言,“我多年的心血为南海农民做了那么多,我的“形象工程”就此毁于一旦。”俺不知道杨在新先生到底为三山村民都做了些什么事?也不知道杨在新先生的“形象工程”是如何的伟大?但从三山村民的口中俺天理知道的就是杨在新先生是为钱而来的。

当然,若是俺天理不说出俺天理拿的五千元费用,杨在新先生还要纠集一帮人继续攻击下去。那么天理就明言给你杨在新先生知道,这五千元是三山村民给天理到北京的来回车马兼食宿的费用。天理所代理的三山村民是免费的!不收一分钱。姓杨的,你满意吗?

杨在新先生你血口喷人,用颠倒乾坤的手法在自由中国叫骂,恶意诬陷俺天理和某律师事务所不义,你杨在新先生知道其后果吗?你杨在新先生这十来天在网上的一切言论,足以引起人们对你持什么样的态度?要俺天理骂你?你真的不配!你还是到自由中国那个享有“不准骂人”美誉著称的一句一句“杂种”“杂种”的叫骂,这坛没人会回敬你有漫骂的。但俺天理倒是奉劝警告杨在新先生一句,你杨在新听好了!三天之内向俺天理和给你杨在新先生骂过的人诚心道歉,要不,本人将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妇联,合浦县妇联举报你杨在新先生某些犯罪事实,介时,俺天理倒要看看是谁要“进去养蚊子”了!

2007-6-29

来源:http://www.wqyd.org/bbs/viewthread.php?tid=2343&extra=page%3D1

政府能不能放廖祖笙一条生路?

尊敬的佛山市市长:

您好!

闽籍作家廖祖笙,定居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已近6年。因独生子廖梦君被残忍杀害,当地相关方面强行将此惨案办成冤案,他夫妇奔波数月,身心俱疲,也无法为惨死的孩子讨回公道。故此,我以一个傍人的名义,郑重向尊敬的佛山市市长申诉,敬请市长和书记能在百忙中为闽籍作家廖祖笙夫妇主持公道,放廖祖笙夫妇一条生路。

原因是,闽籍作家廖祖笙之子廖梦君,生前是佛山市南海区黄岐中学906班学生,遇害时还不满16岁,廖梦君生前一向品学兼优,没有任何劣迹,年年都是班干部、三好学生或文明学生,同学们的共同评价、学校过去发给他的一大叠奖状、获奖证书、成绩单、老师的书面评语等等均可为证。

去年7月16日傍晚,廖梦君被该校一老师骗到已经放假的学校“领毕业证”,结果被打得脑出血、右额塌陷、七窍出血、面部伤得不成样子、有明显被拳击过的瘀伤、颈部有明显手掐瘀痕、两只胳膊全被打断(手上没有任何因撑地造成的挫伤)、左手被捅3刀、右手被扎1刀、左腹部被捅穿、脾部被打烂、肝部有伤、肺管脱开、左腿被捅2刀、右脚面青肿、右小腿一大块肉不见了、连骨头都露了出来……跳楼“自杀”了。

凶案发生后,当地在8个小时之后才肯告知家属噩耗,并迅即封锁消息,阻止媒体对这一凶案进行自由报道。他们统一宣传口径,把一个纯真无邪的孩子诬为“涉嫌行窃”——“故意伤害老师”——“跳楼自杀”!不仅不给廖祖笙的律师查阅案件的宗卷,就算连法律规定要给廖祖笙的儿子的验尸报告也属于国家机密了。面对这一切,廖祖笙无法用语言表达痛苦的心情。廖祖笙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廖祖笙相信我们的党和国家是会为人民做主的。可是,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在政府官员的直接参与或支持下进行的,廖祖笙只有的是痛心。难道廖祖笙就这一点点最起码的要求也错了吗?廖祖笙就不能有自己的要求吗?

廖祖笙为了知道儿子的死亡真相,为了给儿子申冤,找遍了公检法和各人民政府的相关部门,得到的是互相间的推辞,南海的“公仆”们对廖祖笙确凿提出的事实而不顾,为了维护所谓的权威和形象,不择手段地为自己的错误行经进行抵赖、推脱,对廖祖笙的正常申诉采取一概不予理会的办法,完全暴露了其沦为既得利益集团代言人的嘴脸,丧失了国家机关公正、廉洁、清政的起码品质,不惜牺牲国家的公权、人民的厚望和法律的尊严。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公安警察有保护一方百姓平安的神圣职责。若是在维护稳定和保证公民权利之间做权衡的话,保护尊重公民的权利是第一位的!这是不能含糊的!但是。当廖梦君小朋友在学校“跳楼自杀”后,佛山警察在此命案的侦查和处理上,本人不知他们是敷衍还是想掩盖真相。每当置党纪国法之上而受到公众质疑时,他们就是主宰,生杀予夺大权便全攥在他们的掌心了。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廖梦君遇害问题上,政府等机构对廖祖笙利益被忽视,地方官员自己是人民的“公仆”,爱挂上一张“为人民服务”的牌匾,但用不作为来对他们的人民,在廖梦君遇害问题上不是一句“不作为”就可以敷衍过去的了。同样也不是一句玩忽职守就能解释得了。漠视人民疾苦就会激化矛盾!廖祖笙到市政府求见父母官,正是表明廖祖笙对政府还没有绝望。证明他对政府充满了期盼,所以,政府还是回来胡温政府的依法治国的国策上来,保障廖祖笙公民的各项基本权利得到充份有效的保护,这样,社会和谐稳定才会成为现实的可能!

近一年来的投诉上访,廖祖笙牺牲了家庭、损失了健康,耗尽了金钱,得到的却是一次次的失望,现在廖祖笙夫妇几乎绝望了。廖祖笙夫妇想清楚自己儿子的真正死因,难道错了吗?到现在是不是已经无路可走了? 廖祖笙不想就这样结束抗争,只要还有一口气,廖祖笙还要抗争下去。可是廖祖笙还有路可走吗?廖祖笙如果有路,路在哪里?

此至

XXXX敬上。

2007-6-26

中国《维权联盟》认为:

在金光闪闪的国徽下,在胡温政府大力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竟然有如此令人震惊的“有法不依”,“知法犯法”的事情发生在这中国大地。

“依法治国”的根本就是依照宪法来治理国家。按照宪法的要求,对于不遵守法律制约的政府,人民有权不信任它,从新选择另一个政府。这就是说,若是一个违反法例的政府,人民有权利去反对它,但是,在政府垄断社会公权力的结构下,底层百姓则喘息在为自己的生存中挣扎彷惶,社会公正的严重失衡,官员手中的权力完全不受监督也就是说不会有所自律,这就是现今政府官吏持续有法不依的根本原因。也是社会道德沉沦、民生环境恶化的根源,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所以,必须要进行政治改革。政府的权力应该受到应有的监督和制衡!要实行真正的依法治国,改变福州市这种人治的事实,那么,需要做的事情就是树立《宪法》的权威,让人民监督〈宪法〉的实施,而不是在添加让人高歌的口号。因为,一个合符宪法的政府。宪法是制约政府实现法治的保障。

如何对人民人权的观念根本就是直接影响到国家是否稳定的一个根本原因,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们在可怜之余也试问一下福州市当局,本案涉案的人有没有做人的权利? 在中国,敢于明目张胆地往胡温倡导的依法治国国策身上抹黑的,恐怕只有是福州市政府这一家。从福州市某些官员嘴巴里头吐出来的狂言,就知道这案是如何的冤,看来,这只有福州市的政府才敢做。这样做的后果是很可怕的,最直至的后果就是导致了胡温中央政府“依法治国”“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国策在福建彻底毁灭。

从目前此案的情况来看,要想福州市在这案件中依法审理作出让步恐怕有不少困难。当局还会不断在制造文字狱,恰巧的是,人们对这种违法的迫害的行为深恶痛绝,人民也不会蒙蔽了自己的良知,他们的行为也就是实施胡温依法治国中策的最大障碍。此案的违法乱纪行为极其恶劣,它将会纪录在中国人权史上载入史册,请福州当局睁开眼睛看一看,若是你们捏造事实和诬蔑构陷此案的相关人员,请不要以为能得到什么的好处,终究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人民也不会罢休!

中国《维权联盟》工作室

200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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