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blogger.com,1999:blog-386074792024-03-14T09:51:43.039-07:00天理时评在自己选择良知的同时,也同时唤醒和激励更多人加入到这正义的行动中来!天理时评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0142387736356185426noreply@blogger.comBlogger880125tag:blogger.com,1999:blog-38607479.post-29134500770933152312012-04-25T09:23:00.000-07:002012-04-25T09:23:14.236-07:00请签名声援释放无罪的吴昌龙文/天理
我真的不明白为什么中国的社会制度是如此的腐败、如此的没落?通过吴昌龙一案的案情分析,这是明摆着是一件冤案,本人不明白这么简单的案子居然到现在还不能平反这冤案?可能对方肯定有相当硬的关系,还好吴昌龙还有一个深爱他的姐姐吴华英,十一年来不屈不饶为弟弟申冤。
假设吴昌龙没有这个姐姐,其父母又是一个没有什么文化的农民,那么这个案子早就结束了。这样中国又多了一桩冤案,一个恐怖的爆炸杀人真凶就这样逍遥法外。本人倒希望社会各级部门本着自己的良心来关心吴昌龙一案,使这件惊世的冤案有个水落石出的结果。
说实话,本人很高兴看到这么多的人为吴昌龙一案签名支持吴华英为弟弟申冤,这说明吴华英并不孤立和无援,这也让本人看到希望。本人真的不懂,来源于人民的权力为什么会变成一个狰狞可怕的怪物?本人真的不懂,善良的人们为什么总是遭受无尽的苦难?本人真的不懂,一个文明的中国为什么会变成一个鬼蜮的世界?
在4月24号晚7点,吴华英想参加一个在西门永辉超市附近正宗的福州味百姓摊的饭醉活动,其中饭醉活动的有一个是当地的画家。可饭醉活动前,该画家却给当地国保3人和段警2人到其家中了解当晚的饭醉活动。并且查问其职业和曾经就读的学校,然后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告诉其网络上的信息可信度低,要辨认好人与坏人。
这就怪了!吴华英只想和朋友只是大排档吃个饭,一群好友坐在一起聊天,怎么它人就成了嫌疑份子了?本人诅咒那此致变态的国保,本人诅咒那些以执法名义干涉人权和自由的凶手!那些昧着良心的人,你们为什么不将心比心呢?看着一个公民的权利受到伤害,还说是依法治国的呢?
这叫人们如何去容忍?吴昌龙一案二审开庭已经一年了,上头就是不给结果,在这个标绑依法治国的社会里,这让我们这些老百姓能相信政府吗?吴华英替弟弟伸冤难道说有错?为什么一切接触吴华英的人都成了嫌疑?难道说是当局害怕了?
本人可以说的是,吴昌龙一案拖得愈长愈能掩盖一切罪恶的真相,最后使之灰飞烟灭!时间最大的魅力在于当局拖得起,而吴昌龙在牢房却是度日如年。我们怎能够让一个无辜的人在监狱度过它的青春年华?请所有正义的人们团结起来,支持吴华英替弟伸冤!
吴昌龙的悲剧发生固然已经是不幸,但更不幸的是真凶居然还能够逍遥法外。本人坚信!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真凶决难逃脱法网,正义终会获得伸张!本人相信此冤案必将昭雪。同时我们也拭目以待福建这帮禽兽的下场!大家要努力,坚持不懈地声援吴昌龙一案,为争取自己的权利而斗争!善良的国人,请觉醒吧!
2012-4-25天理时评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0142387736356185426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38607479.post-73455766942864301752011-12-03T08:49:00.000-08:002012-04-25T09:29:37.468-07:00天理时评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0142387736356185426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38607479.post-76041272231659369902011-09-12T11:49:00.000-07:002011-09-12T11:50:20.096-07:00是谁逼着老师说谎的?文/天理<br /><br /> 湖南邵阳发生沉船事故到底死了多少人?这样的事情当地政府也敢隐瞒!其实大家不防想一想,经常事故死人,为什么无一例外的都说谎造假,是谁逼着政府官员去说谎?连遇难者名单都不公布,冤死的灵魂、那些完全没有庇护的灵魂,可能因为他们弱小,所以他们死多少人也无足轻重,这和温州动车事故有得一拼!相信那些死去的孩子恐怕死也不会瞑目!<br /><br /> 第二天是教师节,而那些自称是“人类灵魂工程师”的教师却逼着学生说谎隐瞒事实!幸存学生告诉记者(新京报刘刚),班主任逼他们对着电视镜头说,沉没的船上只有三四十个学生。可第一批接受记者采访的生还者说,当时船上挤得喘不过气来,有90多个人。别的生还者在接受电视媒体采访的时候也称船上90多个学生。于是,官方将船上实际人数增加到了50人,但与民间的说法仍有差距。再看看上海新闻综合频道的新闻采访当地小学生时,那学生说是90人,当记者问她怎么知道是90人时,那小学生答船上人太多了,特地数了一下。<br /><br /> 本人不禁问,时此刻的纽约,美国正在纪念911十周年,纽约世贸遗址附近的炮台公园竖立了3000面这样的国旗,国旗上印着每一个遇难者的名字。大洋此岸的中国,官方依然为一艘沉船上到底死了多少孩子大玩数字游戏。而50天前脱轨相撞的火车上到底死了哪些人,依然不清不楚。本人现在形成一种习惯,不管政府发布什么样的消息,本人都不相信。因为,在这个国家撒谎掩盖是最常做的事,基本就是撒谎有奖,讲真话被砍。<br /><br /> 更加可恨的是,在10日凌晨两点,死者家属发现河水莫名地涨了起来,暴涨了二米。原来是在后续再援救过程中,事故发生地上游十五公里向阳坝水库突然放水,下游四公里东方红坝拦水。李小婕的家属说:“我还以为下雨了。一看没有啊。后来才知道政府把上游的水库闸门打开了,没办法我们只能把尸体移走。”当地政府为何突然要放水呢?<br /><br /> 是为了隐瞒事实、毁灭真相。政府把上游的堤坝打开,让河水猛的往下流,把下面东方红的堤坝关闭,导致河水上涨。一方面是把之前挖沙废弃的沙石堆全部掩盖,同时逼家长将公开了名单停放在河边的孩子遗体移走。最关键的是放水将没有打捞起的孩子们的遗体都冲走。当地政府实在是太有才太牛逼了。为了免责,竟然心狠手辣放水将孩子们的遗体都冲走。问题是,难道这些遗体就不会浮出水面吗?<br /><br /> 从上游放大水下来毁尸灭迹,这样的施政行为是要遭天谴的、是反人类的。当然,是谁下命令让上游放水?这恐怕又成了千古之迷了。政府是不是丧尽天良的代名词,这就有待当局出来澄清了。这是个啥的政府呀?他们为什么要隐瞒死亡人数?是为了少赔钱?要知道,这种交通事故赔偿的是交通工具的所有者而不是政府。<br /><br /> 据说赔偿协议已经达成。县长在一个房间里挨个叫遇难者家属进来谈,当场签字赔钱。银美,救了两个孩子后脱力遇难的女孩:20万!现金。 “条款五:乙方领取赔偿金后,“不再提出其他任何诉求”“不上访”“不闹事”。 原来是为了不上访不闹事,这官模狗样的协议是啥玩意啊?这样的协议书是在慰藉逝者家属的伤痛,还是在无情的践踏其尊严?<br /><br /> 这让人感到恐怖。维稳这种治标不治本的方法无非是让地方的官员又蒙混了一关,所谓“维稳”只是一个借口,更加这让人们明白政府官员冷酷无情的兽性,自始自终本人都觉得这些官在掩盖些什么?要不就是极度厚颜无耻毫无人性,这样的施政,必然把自己打入地狱里永不超生!<br /><br /> 2011-9-13于佛山天理时评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0142387736356185426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38607479.post-24306394181028285792011-09-11T12:05:00.001-07:002011-09-11T12:05:32.029-07:00公安局长有私生子是他自己的私事?文/天理<br /><br /> 对于苏楠是不是公安局局长苏浩先生的私生子,本人不感兴趣。但山西省公安厅厅长杨司的一句话,本人却不敢认同!杨司说:“苏浩是否有私生子,这是他个人的私事,由他个人去处理。”这就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官员嘴巴说出的话!真的是精彩百出,一个堂堂的公安局局长有私生子,居然说只是他的私事,那么什么是“公”事呢?<br /><br /> 如果是普通屁民,当然是私事了。可是官员和国企领导那就不是私事,有没有私生子是一个社会问题,是一个关系到执政者有没有廉耻的问题,绝不是官员的私生活问题,苏楠牵扯的问题不是私事,苏浩厅长有私生子就别想再混下去了。因为,公职人员和官员没有隐私可言,必须公开,否则走人。<br /><br /> 据网上传闻,曾有一个静乐籍的女大学生,称替苏浩生了孩子,还曾抱着孩子到山西省公安厅等处多次上访,要求苏浩与孩子做亲子鉴定。加上,一个在北京市生活多年的高三学生,张口就说出其爹苏浩的名字,这不会又是临时“儿子”吧?当然,苏浩局长这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每次说起来也都是眼泪汪汪的……<br /><br /> 可笑的是山西省公安厅出来辟谣称,经公安部门认真核查,苏浩与肇事司机没任何关系。好一个没有任何关系!登记挂着“晋O-00888”车牌的车其有两辆,其中一辆正是奥迪车。“本来这是不可能的,但是,确实登记如此。”试想一下,不是大官的能做到吗?若是局长苏浩大人敢出来证明自己是清白的,敢不敢与苏楠对验一下dna亲子鉴定就一目了然了!<br /><br /> 本人记得上头好像发过什么的文件规定,公务员不能搞婚外情,若发现有婚外情,要处理。付厅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司法领导干部是否有私生子女,这涉及到其作风问题,也涉及到其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的问题,至少也是个重婚罪!因此这不仅仅是他的私事,公众有知情权,相关部门也必须清查并给公众一个交代。<br /><br /> 当然,如果苏浩副厅长不是共产党员,私事论可以理解,如果是,那就怪了。加入共产党是要许诺的,其中应该就有这些内容。一个违背自己诺言的人,已无诚信,没有信用,在哪个国家?哪种制度可以立足呢?<br /><br /> 一个官,官位升到了省级的公安厅副厅长,其行为应该是“品行端正”吧?生了个私生子,怎能说是“他个人的事”?若是这样也说得通的话,中国的官场就烂透了!玩女人、包二奶给爆出来了是“他个人的事”,怪不得这就是什么的先进“性”!<br /><br /> 问一下山西省公安厅,难道说天下皆醉你独醒?真的是这样吗?反正底层屁民被你们鱼肉是不争的事实,你们的说法能够令人相信吗?玄机在那?这充分说明山西省公安厅厅长杨司自己屁股也不干净,也是腐败,所以不敢得罪当事副厅长苏浩。中国山西公安官场的腐败和肮脏,一至于此,令人震惊。<br /><br /> 无风是不起浪的,凡说就有讲!苏浩局长还是做一趟亲子鉴定吧!其实杨司厅长的话告诉人们一个事实:苏浩是有私生子!也不是什么的无稽之谈。其实他们就是一丘之貉、蛇鼠一窝!至于苏楠是不是苏浩的私生子,不管你们信不信,本人反正是信了。<br /><br /> 2011-9-12于佛山天理时评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0142387736356185426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38607479.post-83400573901470128902011-09-09T10:14:00.001-07:002011-09-09T10:14:56.626-07:00依法与撕法文/天理<br /><br /> 一般来说,这个和谐社会到了现在,大家应该看得很清楚了。在这个专制的国度,如果受了某种冤屈,其只能有两种选择,一是认命,承受这冤屈。就此罢休。另一个就是象王荔蕻一样,抗争到底!宁可坐牢,不肯低头!<br /><br /> 今天北京五环外温榆河法庭外,满眼警察,便衣和警戒线。判决书认定,王荔蕻组织网友在马尾法院外围观三网民案,是制造混乱,导致公共场所交通不能正常运行,而且严重影响了机关、居民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确实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更加离谱的是,法院竟然还判没收王荔蕻的电脑,原来电脑也成了寻衅滋事的工具了!<br /><br /> 要那么荒唐就这么荒唐!法院指控王荔蕻寻衅滋事犯罪行为是指她组织人员在马尾法院外喊口号、打横幅、唱国际歌,这关王荔蕻的电脑什么事?人治社会法律就是如此!政府信丧失到何种程度?难怪王荔蕻说只要被判有罪,不论刑期长短都要上诉。<br /><br /> 有这个权力横行、法制荒废的时代,不要说王荔蕻被莫须的罪名被有判罪,就是一般的平民百姓,为主持正义亦会遭牢狱之灾。君不见多少维权律师,象江天勇和腾彪,不也失去了自由?高智晟更加是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极权种种的暴行匪夷所思,令人发指,已经让人们寒透心。<br /><br /> 王荔蕻所参与的福州三网民事件,本人是每次的参与者,数次声援围观本人也在现场,对王荔蕻的行为了如指掌。王荔蕻在此事件中的所作所为,恰恰证实了王荔蕻是一个全格守法的公民。北京温榆河法院旺法判决王荔蕻有罪属于政治上的打击报复,以此来报复王荔蕻用行动来证实了当局询私枉法和官官相护的司法腐败。<br /><br /> 可以认为的是,对维权人士迫害形式,当局的手段已娴熟至极,已经成为习惯。“寻衅滋事”也好,“颠覆国家政权”也罢,统统都是统治者用来对付人民的工具。他们可以无所不用其极,什么伤天害理的勾当都干得出来。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未必不是一件坏事。因为,它至少让那些一直认为可以与极权进行“改良”的无敌论者看清了极权的本质。<br /><br /> 在这个残酷的现实中,王荔蕻起到了公民模范的榜样!从北京温榆河法院门前的网友围观让人们看到人心力量的所向。判决王荔蕻也就是在判决中国人的良知。既然自称是一个“依法治国”的国家,却滥用公权力来枉判王荔蕻,其后果必将在中国的社会带来更大的混乱。如今,当权者已经让老百姓完全失望,很多哄骗老百姓多年的信仰瞬间土崩瓦解,人民那种日积月累的不满情绪将会倾城爆发,只需要一根导火索。<br /><br /> 枉判王荔蕻,更加证明了一个铁的事实!打维权人士,“法律”是最好的工具,一个所谓“以法治国”的国家。让黑社会们拥有凌驾法律之上的权力,真的是天理难容。这次撕法枉判王荔蕻,人民觉醒了,事件让人们不再恐惧了。极权一次又一次冲击我们容忍的基本底线,铁蹄下的草泥马该有所为了!<br /><br /> 2011-9-19于佛山天理时评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0142387736356185426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38607479.post-10524419100916502112011-09-06T08:19:00.000-07:002011-09-06T08:21:01.746-07:00二论《刑讼法》修正案!文/天理<br /><br /> 在上一篇《要吃人了?----坚决反对刑法修正案》的文章中,本人已经说出了其“修正”的实质。在这一文中,本人就此《刑讼法》修正案的技术问题来个大起底,看一看这个所谓的《刑讼法》修正案到底想搞些什么东东!<br /><br /> 重读《刑事诉讼法》的修改版,更加明白到国家的修法总喜欢强调其现实的“特色”,现实是什么?那其“特色”就是什么!也就是用姜喻所说的,你用法律来当“挡箭牌”,那我就来个修正案,将法律当成自己的挡箭牌!<br /><br /> 比喻说,政府搞“监控窃听”,法律上有“防碍公民通信”。政府派特定人员去“秘密侦查”,法律上有碍外公民的“隐私”。所以,改成把人抓走采取强制措施,要是通知了就是 “有碍侦查”了。<br /><br /> 其修正案居然可以让警察“没收”在逃或死亡的嫌疑人、被告人的财产。国家的法律明文规定:未经人民法院判决,任何人也只是嫌疑人!嫌疑人也就是说只是可能怀疑它触犯了法律,那怎能“没收”其“怀疑”人的财产?<br /><br /> 刑诉法修订新增的“特别程序”《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没有对被申请精神病人或其代理人规定任何权利特别是救济权。不服法院做出的强制医疗决定,该修正案没有出示应该怎么办。<br /><br /> 其实,当局真正的用意就是这个《刑讼法》修正案的第30条、36条、37条,39条才是本次修法的核心,修订后的《刑诉法》,至少有四处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有特别的规定,修改的目的就是要全力镇压所谓“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人员!这是在这个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br /><br /> 修正案草案的第三十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监视居住的原因和执行的处所,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请大家看清,“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这才是实质!<br /><br /> 修正案草案第三十六条。该条规定:“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严重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请大家看清,“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br /><br /> 修正案草案第三十七条:“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对于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请大家看清,“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br /><br /> 修正案第三十九条。该条规定,“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严重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请大家看清,“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br /><br /> 这意味着,凡是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的,若是通知了家属的话,就有可能“有碍侦查”。也可以以各种理由对当事人实施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后,可以在24小时后不通知家属的理由。因为通知也就会可能“有碍侦查”,这样的话侦查机关就可以随心所欲来决定是否要通知其家属,也就是说“秘密拘捕”就有了法律的依据,而且更加将会成为一种镇压异己的合法手段。于是“走出家门就被绑架,呆在家里被敲坏了防盗门上的猫眼”等现象也就是合法了。<br /><br /> 这足以说明,在这个一言蔽之的所谓法治社会,你的行为是否是合法全凭当权者的心情随心所欲。法律根本上就不是法律,全凭什么的“特色”来决定。各种部门更加是越俎代庖,夹带他们的利益来对法律进行解释,实是令人捶胸顿足。<br /><br /> 本来一个国家的《刑法》是否文明,体现着这个国家法治是否的进步,而不是通过各种自相矛盾来违背自己所签署《国际人权公约》的基本准则作戏儿。什么的《刑事诉讼法》修订?实际上是为自己为所欲为的施政开绿灯,将世上残存的独裁统治延续下去,这是个什么的世道?<br /><br /> 2011-9-6于佛山天理时评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0142387736356185426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38607479.post-32576404963142997972011-09-04T16:12:00.000-07:002011-09-04T16:13:10.641-07:00要吃人了?--------坚决反对刑法修正案
<br />文/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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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早就听说中国是一个神奇的国家,不过,它的现实远远比我们的想象要精彩得多。婚姻法的遮羞布被扯下来的争论尚未落幕,刑法修正案的出笼更加令人扼腕叹息,这个刑法修正案的通过,不是法制,是挑战宪法,让中国回到黑暗的野蛮时代,这个所谓的法治国家如今算是又一次领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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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先是禁言,然后失踪,人们不知它们还会想出什么恶毒的招数来。本人记得的是在德国达豪集中营入口处,刻着17世纪一位诗人的警世名言,那就是“当一个政权开始烧书的时候,若不加以阻止,它的下一步就要烧人!当一个政权开始禁言的时候,若不加以阻止,它的下一步就要灭口!” 名人埃德蒙•柏克说过:“邪恶盛行的唯一条件,是善良者的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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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秘密拘捕的恶法是在触及中国老百姓的底线,这条恶法的实施将给地方的司法(其实就是地方官员)有更加大的权力去镇压人民,其结果就是让地方官员不断地挑战和触及中国老百姓的容忍底线,让百姓的愤怒积蓄到临界点。当然,没有这部法律,他们也已经是这么干了,只不过这次是挑明了!像希特勒的《夜雾命令》那样,就是要秘密失踪、逮捕、屠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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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这次刑法修正案的实质就是要将“秘密拘捕”合法化,这个恶法的通过,就意味着这个国家不安全了。其也说明了它们已经不满足捞钱了,它们要吃人了! 什么修正案?只是找一个漂亮的借口,以后就可以从容不迫的抓人了。真正危害人民安全的正是它们,独裁者在赤裸裸的搞法西斯统治,真正与人民为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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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尚若国人都袖手旁观,必定会为此付出代价的。当一个人因此从人间蒸发,这一切已经是为时已晚,接下去的可能下一个是你是他,再是一个又一个的国民。所以,你发出呐喊,至少你还会知道你家人的去向,或不至于永久失踪。须知到,现在金钱和美女已经不能满足它们的需求了,它们要的是玩杀人游戏,它们要搞恐怖游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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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当然,上帝要它灭亡,必使其先疯狂。这个与人类文明背道而驰倒行逆施的恶法,确实到了一个难以想象的程度了,他们希望让法律成为他们践踏民众权利的挡箭牌。一切的一切大家都看到了,遮羞布扯下了,盖世太保竟然在二十一世纪的中国死灰复燃,以后不能再叫人民警察了,都叫“秘密警察”!以后你就是要被打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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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退一步来说,人们可以想象的是那些人大代表们从事着什么样的勾当?因为,根据法律,大代表完全可以否定这一恶法的出笼,现在,这恶法的通过,证明他们的代表性根本就不是代表人民的利益,他们在剥夺人民的权利。支持此恶法的人就是危害国家安全者,只有把他们的权力关进笼子里,这才能真正使他们从畜生向人类来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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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法律难道说就是他们的挡箭牌!官民矛盾已经到白热化程度,接下来将会出现短兵相接的场面。当他们公开撕下遮羞布的时候,人民也就没有反对的权利,更别说能当家作主的了。而现在需要的是让更多的中国人警醒,让他们知道需要用自己微薄的力量来捍卫宪法赋予的权利。这直接涉及我们老百姓切身现实利益的,维护我们的人权,发出反对恶法的声音,虽然不管这有没有用,但至少我们共同努力过,这是我们每一个中国善良公民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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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2011-9-4于佛山
<br />天理时评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0142387736356185426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38607479.post-10285974619080468602011-08-23T06:41:00.001-07:002011-08-23T06:45:18.667-07:00福建访民今天到马尾法院前重演声援福州三网民的一幕<a href="https://blogger.googleusercontent.com/img/b/R29vZ2xl/AVvXsEg8KH-_J84jxeMQXbGga73g9JfezlcFbUjPvC0xJgxqjBYBZbVBDnCzeCAg21-8QJgeUdt8H7Q9TaWg6xABsTQSEAz4JvC50bhDkk4m-rMTikMTtaMlRvoJIrGa4tkL_PdQ5lPM5g/s1600/%25E5%25A3%25B0%25E6%258F%25B4%25E7%258E%258B%25E8%258D%2594%25E8%2595%25BB1.jpg"><img style="float:right; margin:0 0 10px 10px;cursor:pointer; cursor:hand;width: 400px; height: 300px;" src="https://blogger.googleusercontent.com/img/b/R29vZ2xl/AVvXsEg8KH-_J84jxeMQXbGga73g9JfezlcFbUjPvC0xJgxqjBYBZbVBDnCzeCAg21-8QJgeUdt8H7Q9TaWg6xABsTQSEAz4JvC50bhDkk4m-rMTikMTtaMlRvoJIrGa4tkL_PdQ5lPM5g/s400/%25E5%25A3%25B0%25E6%258F%25B4%25E7%258E%258B%25E8%258D%2594%25E8%2595%25BB1.jpg" border="0" alt=""id="BLOGGER_PHOTO_ID_5644046940509818946"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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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2010年4月16日,王荔蕻等人在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门前,喊口号、唱国歌、打条幅对马尾区人民法院的违法行径进行批评和抗议。起源于马尾区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福建三网民诬告陷害案”,拒绝公民旁听,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侵害了王荔蕻和众网友等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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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王荔蕻的言行符合宪法的规定,属于公民的维权活动。她们天赋地享有这些权利,何罪之有?鉴于北京著名维权人士王荔蕻被当局指控“寻衅滋事”罪,今天,福建省网友及访民林秀英、吴华英、林碧仙、张德锦、吴霖香、毛文超、卓友桂、魏香平、林应强、林兰英、唐兆星、刘增隆、涂美珍、林祥官、邱玉梅、黄秀华、郑子强、郑伯榕、刘玉钗等二十几人,自发到福州市马尾法院前重演了王荔蕻声援福州三网民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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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其中林兰英、林祥官、林依银在五.一广场被匆匆赶到的城门镇官员强行抓走,中国公民维权联盟的记者在现场采访了参加这次行动的访民魏香平,她对记者说:“王大姐是我所见最无私,也最善良勇敢的人,是我最敬重的人,王大姐是无罪的,审判王大姐就是审判我们的良心,我是不会沉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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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网友和访民在马尾法院前举起印有王荔蕻相片的纸牌,用他们自己的行动来声援王荔蕻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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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2011-8-23中国公民维权联盟chunlva在福州市马尾发回的报道
<br />天理时评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0142387736356185426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38607479.post-53955076290063359842011-08-20T23:23:00.000-07:002011-08-20T23:24:19.252-07:00将王荔蕻女士抬出来为假“林昭”正名?
<br />文/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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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近日网路有一大新闻,就是某集团要将王荔蕻女士抬出来为自己的丑行贴金,将一个乱七八糟的的所谓“林昭” 奖奖给王荔蕻女士,好表彰王荔蕻女士的“自由写作精神和突出的表现与实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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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本人看到真的是哈哈大笑!因为,该集团的所谓“林昭纪念奖”的宗旨是:“表彰和奖掖因倡导并力行自由写作精神,遭受政治迫害或被剥夺人身自由,处于逆境创作不息而具有的,年龄在40岁以下的优秀中文作家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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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可本人好奇的是?王荔蕻女士已经年超四十岁。将王荔蕻女士也扯入这个“向共党写保证书”才获准出国的人也能得到这个奖的奖项,是不是有点污辱了王荔蕻女士的英名?大家也明白,王荔蕻女士不畏强权,不受收买,更加不会去写什么保证书!凭什么要将王荔蕻女士与这些垃圾混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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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看到是什么的网站带头来推荐的,本人真的是为他们羞愧,本人和王荔蕻女士也是厚交,也深知王荔蕻女士的性格,本人相信,若是王荔蕻女士知道有人故意将
<br />她和那些假“林昭”混一齐,不气死才怪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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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什么叫风高亮节?什么叫志死不移?本人希望这些推荐者们用心去想一下!本人声明:本人不反对王荔蕻女士获什么的奖,本人反对有人故意将王荔蕻女士与这个极权帮凶奖扯上关系来羞辱王荔蕻女士的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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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一个花瓶奖项,区区那一万几仟元人民币?就能收买王荔蕻女士?就能要王荔蕻女士也学那假“林昭”一样写保证书?真的是岂有此理!本人警告:谁推王荔蕻女士获这个什么的花瓶奖,谁就是历史的罪人!因为本人知道,王荔蕻女士是不会向极权低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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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王荔蕻女士是一个真正的公民,她用她的言行实践了一个人在社会良知的真现,而不是那些遇事见风驶舵,写保证投降书的假林昭所能比拟的。林昭是一个伟大的当代女性,为自己的理想至死不移,王荔蕻和林昭一直是本人心中的偶像,本人不许任何人污辱她们的英名。本人实话实说,有什么得罪那些名人大爷的,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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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2011-8-21于佛山
<br />天理时评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0142387736356185426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38607479.post-37529462147846881072011-08-20T21:22:00.001-07:002011-08-20T21:22:57.109-07:00从把性工作者扒光示威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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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中盟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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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有些问题想不通,只要想想他们是中国人,就什么问题都想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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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把性工作者扒光了示威,打她们的耳光。孤女在孤儿院被轮奸,还有17岁少女在狱中被烫掉乳头,全身多处受伤,还有幼女被强奸,还有老妇人裸体求法院立案等等这些事情,为什么会发生?有很多善良的平民想不通。为什么世上会有这样的人,其实,我说他们脑筋转不过弯来,中国人就是这样的,有什么好奇怪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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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中国的五千年文化,教出来的,就是这一群充满了邪恶,暴力与谎言的土匪。想不通的时候,看看国旗,就什么都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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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这个草泥马的国家,从来没有把女性当人看,女性从来都是他们最容易奴隶,最容易占有的资源。放眼整个中国,有哪几个女性能真正代表中国女性,说几句话?没有!她们说不了话!中国的女性,集体失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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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即使上面有那么多的不平发生,也没有女性站出来,反对质疑一句。这一群雌奴,要么被驯服,要么,已经被打断了脊梁骨。一个大国,经济发展,飞跃之后的第一件事情,不是改善民生,不是关注妇女问题,而是扫黄打非,把贫困的女性性工作者,赶出城市,让她们失业,罚她们的款,把她们拘留。我看不到文明,只看到强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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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你不听话是吗?狠狠地打压你。罚你的钱,治你的罪,直到你变听话为止!能用法律治你就用法律,不能用法律就用黑社会,不方便用黑社会,就污名化,用舆论造势,再动用法律“合法”打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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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那就是一张批着和谐面皮,其实狰狞咆哮的怪物!表面上主张改善民生,促进和谐,可在任何地方,任何事件中,都看到他们狠毒的强硬手腕。不惜让这些性工作者没有活路,也不让她们存在一天!天真的老百姓,不要被新闻联播欺骗!有一些SB,还在为他们的五千年文明骄傲!这种人,已经丧心病狂。他们喜欢血腥,喜欢暴力,喜欢权力,他们阴险,狡诈,歹毒。他们从衣食住行,教育,性,各个方面来盘剥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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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这是从所有重大事件中,得来的感受。血腥钱云会,暴力强拆,买官卖官,新闻造假,秋后算帐,报复家人。你仔细想想这些,就知道我所说不假。“和”是陷阱。暗流激涌中,处处关系生死!其实你们是知道的。有多阴,有多险,你们一直知道。“我们能活着,已经是个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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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每当想起这些,人们心里就充满了悲伤,对那些在一线,承受着苦难的性工作者姐妹,就无限怜惜,也爱莫能助!谁让她们是弱者,所以成为流氓们,集体的大餐。对付完了性工作者,该来对付我们这些氓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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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你们都别笑得太早!尽管你是狗腿子,总有一天,恶运也会到你头上。你没看到,市长的女儿也一样被强奸,警察也要上访吗?不管温总理说了多少动听的假话,也平抚不了我绝望的心!农民是没有未来,没有出路的。这个世界,就是一个穷人无处立足的世界! 他们早就呲牙咧嘴,对穷人们百般不耐烦了!只是他们没有想到更好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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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谁都不是傻子。中国人始终没有改变凶残的本性,秦始皇的长城,从来没有倒掉过,暴徒,一直高高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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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2011。8。21天理时评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0142387736356185426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38607479.post-8472246325160841012011-08-17T07:36:00.001-07:002011-08-17T07:36:50.876-07:00惊闻王勇平先生因言获罪,俺哭了!
<br />文/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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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你可以不说话,但你所说的一切都可能成为呈堂证供”,本人时常看香港同胞的电影,这句经典的话语不知在多少部电影中出现过。的确,不管是谁!说话一定是有风险的。当你发出音符的时候,也必须要谨慎。眼下,铁道部的新闻发言人王勇平先生被停职,也是因其胡言乱语之被停职,就是他在动车事故的新闻发布会上一句惊世警言:“至于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的话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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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王勇平先生的确是因言获罪了,当然,因言获罪是法治社会的耻辱,有知情人透露铁道部新闻发言人王勇平只是离任,级别待遇不变。铁道部相关负责人昨晚表示,王勇平不再担任铁道部新闻发言人、政治部宣传部部长职务。铁道部强调,“这不是免职或被停职,而是正常的职务变动,王勇平的级别待遇没变,调到哪个部门还没定。”。据铁道部的核心人士透露说:“刚开会宣布任免命令,王勇平副主任任铁路合作组织中方委员,去波兰华沙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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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看似有些“错误言论”,但王勇平先生说的确是一个大实话!王勇平利用公权力的表达,对党政部门及其领导的命令必须是要严格执行。领导要埋车头,王勇平先生能说不准埋吗?所以说,王勇平先生只有实话实说,可那些不知趣的记者却死追烂问,才有了王勇平先生的那一句惊世警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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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恰恰正是由于王勇平先生说了一句大实话,才导致王勇平先生要远走它乡。这让本人想起了那个说过“法律不是挡箭牌”的另一个新闻发言人。这个新闻发言人蔑视国家法律,要老百姓守法,自己却把法律当狗屎!但她却是飞扬跋扈,为什么,因为她是个雌性,现在官场兴起搞部下,本人相信,她也脱不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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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所以,王勇平先生被停职是铁道部组织对王勇平先生爱护的表现,因为王勇平先生在“7.23”追尾事故处理过程中顾全大局,以舍身堵枪口勇当替罪羊的牺牲精神表现出了对组织的高度忠诚。对这样经受住了考验的同志,组织是不会忘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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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本人支持王勇平先生说实话!为王勇平先生维护合法的权利。说实话,任何单位和机构都不得以任何借口来压制和打击报复王勇平先生。将因言获罪的王勇平先生调职,道出铁道部在维护社会法纪和公正方面的问题,影响的确很坏,铁道部不能用其言论来收拾王勇平先生。如果王勇平先生他说的是事实,本人认为有关当局应该不遗余力地去查一查。而不是滥用公权力来对王勇平先生进行调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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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记得有一则笑话说:一个日本学者问中国小朋友,有一辆大巴车上坐了70人,之前下去了5人,结果车从桥上掉下去了,无一生还,问:大巴车有多少人遇难?小朋友想都没想:35人!日本学者说:小朋友你根本不懂数学!小朋友深沉的说:不,你根本不懂中国!王勇平任铁道部政治部副主任、政治部宣传部部长、铁道部新闻发言人职务,起码也知道共党的规矩,应该非常小心说这句话的,但回顾历史,王勇平先生怎样表达才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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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答案是没有任何的安全保障,国家是有法律,但法律不是挡箭牌,只有上头认为是对是错。本来按照中国宪法和法律的设计,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各司其职,相互监督,以防止滥权枉法。但一党独大,任何人也只是一只棋子,王勇平的现象比比皆是、层出不穷。所以,不是你王勇平说得好与不好,要的就是用你王勇平的言论来掩盖他们施政的失误,好让你王勇平先生来为他们背这个锅,让他们永远都是伟大光荣正确,王勇平们,醒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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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2011-8-17于佛山
<br />天理时评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0142387736356185426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38607479.post-15753411692620424232011-08-16T23:02:00.000-07:002011-08-16T23:03:27.783-07:00高智晟失踪所想到的
<br />文/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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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长期为中国弱势群体及贫困民众义务打官司的高智晟,06年底被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判处了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执行后,高智晟本人和家人就不断受到骚扰、监控甚至绑架。 09年高律师一篇标题为《黑夜、黑头套、黑帮绑架》的文章在网上曝光,揭露了当局在2007年他遭监禁的期间警方对他施行的残酷殴打、电击阴部、香烟薰眼睛、在生殖器插牙签等等惨无人道的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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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现在,高智晟到底在哪里?是死还是活?所有拥有正义良知的人都在关注高智晟的下落。高智晟最后一次公开出现是在2010年的4月7日被安排接受美联社的采访。此前失踪一年多的高智晟,脸部变形,容貌和神情都与过去判若两人。自从高智晟去年清明节回老家给母亲上坟后,其大哥高智义就一直没有弟弟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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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据高智义说:“一点消息都没有,找不到,去问过,他们说不知道,说案件很特别,不跟我说。我一个老百姓能怎么样,没办法,想他是人之常情,谁都能理解。”“高智晟,男,49岁,汉族。身高一米八左右,北京市人。于2010年清明节回老家给母亲上坟,回家时还有几个便衣。之后回北京,大概十天左右通过电话,至今已有一年多了,再无一点音信,家里人焦急万分……”这是高智晟的大哥高智义要耿和发在网上的“寻人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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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本来,高智晟的缓刑期至8月15日结束,有人说是到年底才到期,本人只能说,这国家的民众那个不是在缓刑期服刑?现在这个国家还有什么“法治”可言的,大家看一看这几十年來各项政策,那一项是说“法”的?能说的清吗?谁在台上谁说出的就是“法”就是正确!虽然宪法上明明写着的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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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高智晟此类因言获罪的案件,人们不难发现它们有一个共通的特点,在这类案件中,严肃的司法活动却成了按领导意志解决的案件。任何的职能部门都成了上级领导随意调遣、任意使用的私人工具。不仅使起来很顺手,而且“处理问题”的效率极高。只要能使民众规规矩矩,就能保持自己高高在上的地位,也就是说为了自己能够为所欲为和无法无天。所以,警方对高智晟说:“我们什么时候要你消失,你就消失。”(美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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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人家理由还挺充份呢,江山是人家打下的,所以他们当家做主是理所当然的。至于人民有什么感受,那不是他们该考虑的。你不服也得服。在暴政下的人们,已经分不清什么是害怕和恐惧了。这个你还真的必须承认,这就是奇迹。在中国,什么是最大的奇迹?最大的奇迹就是台上的人无论风吹雨打,总是安然无恙、高高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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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高智晟的遭遇在国内来说这只是冰山一角,未曾被披露出来的个案不知还有多少?而有这种相同遭遇的人也大有人在,的确让人不寒而栗。现中国的洗脑,就是要你感到害怕和恐惧。同时不择手段引导一些所谓的异议者向他们靠拢。所以,当你写文章揭露黑暗的时候,就会有人说你的目的是为了怂恿他人去送死,当你沉默不说话的时候,他们会说你是怕死并没有良知!当你站出来抗争时,他们就会窃笑说你是傻逼,总之无论你怎么做都是他们嘲骂冷笑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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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这群机会主义者。也就是一群口是心非,满嘴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的人。他们只相信利益,只相信他们头上的光环。只有当他们自己也和高智晟一样遭遇的时候,可能他们才会有一点点自知之明,才会知道自己在统治者眼中只是一群没有灵魂的畜生!所以,高智晟的遭遇将唤醒一部分国人,终于让国人知道什么是以国家的名义进行“明火执仗、为所欲为”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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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2011-8-17于佛山
<br />天理时评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0142387736356185426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38607479.post-87219636645469470272011-08-14T14:02:00.000-07:002011-08-14T14:03:26.463-07:00一个妖怪丛生的夜晚
<br />文/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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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大连人民广场暴力清场。特警殴打在场民众,摔坏手机,投放催泪瓦斯,大连警方已经开始使用暴力了。从营口调来有6辆大客车的特警、武警特警全部上阵,“一人一棍子,呼倒好几个,直接扔卡车带走,追着群众打啊,摁地上打…他们往死里打”, “非常狠。都是打头部。。。直接打到后装车,拉走。后面就是洒水车。”(网友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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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广场已经被警察强制清空,硕大的广场空无一人,政府竟然出动了上千得警力,路边随处都有十几个警察成群结队驱赶市民!现场军警人数至少有1000人。为什么扫黄打黑得时候说警力匮乏?!为什么打击黑势力得时候警力匮乏?!欺负老百姓得时候一个顶俩!”特警打人是事实,网民亲眼所见,把在路边等车的20来岁的小女孩都打到在地,满脸是血!令人发指!一大批特警出动,释放催泪弹,打人,遍地是血,让人想起22年前那熟悉的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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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其实,大连的PX在大连新闻承诺停产后,大连人对政府的回应已经基本满足,也没有更进一步的诉求。人们只希望政府有一点良心,放过这些参加示威的无辜百姓。 难道镇压就有用吗?老百姓的命就这么不值钱吗?武警把广场围住,连抚顺和沈阳的特警也赶来了,多人证实警方开始扔催泪弹,两人表示警方用棍子打人并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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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作为内战内行的共党,他们最拎得清其中的奥义。大连本地警察没有动手,动手的是沈阳来的。因为本地警察对民众清场还是有很多心理障碍的,派外地特警和军队是天朝常规做法,这就和征兵外地服兵役是一个道理的。暴力机器的很多行为是与传统伦理水火不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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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本人希望参加游行的人都平安、都能安全回家。大家保持冷静克制,有理不在于声大。要学会形成多重保护,防止政府秋后算账,形成长期的人员互保机制,才可能使牵头者不受迫害。虽然《宪法》第三十五条说你是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但政府会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来取缔你们这种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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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现场亲历者证实, 看到更多的是人群密密麻麻的站在马路上而留出绿地草坪 人们收到更多的是免费派发的矿泉、面包、饼干。接触更多的是义务拾捡垃圾的美女。偌大的广场没有一个烟头、没有一个人随地吐痰,网友称现场氛围不错。若是大连这次能赢,那么就是向国人释放一个信号:与其在网上微博上万语千言,不如走到广场站上振臂一呼!散沙般的人群也会形成一个坚强的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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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不过 本人作为一名外观者,本人很难相信大连政府真的会决定搬走PX,其难度极大。那些失去理智的施政者是不会对此事罢休的。揪“领头羊”是他们下一步的首选目标一网打尽。因为,大连人触犯到他们的最根本的利益,同时也动摇了他们的根基。他们真的是为人民服务?狗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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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2011-8-15于佛山
<br />天理时评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0142387736356185426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38607479.post-62675608150106962212011-08-13T21:35:00.000-07:002011-08-13T21:36:06.741-07:00峰火大连 抗争剧毒化工项目求搬迁
<br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网站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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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目前中国最大的PX项目在大连,公司叫大连福佳大化有限公司。据媒体报道,除此次台风“梅花”使大连PX项目存在毒气泄露风险外,福佳大化有限公司2010年曾真实发生过毒气泄露事故。大连人民为自己也为这个城市发出最强的声音:“我们要生存,我们要环境,还我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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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现在,涌入广场的市民已达到三万人以上,他们正在高唱国际歌。据现场目测,估计已有近两万人冲破广场外围的警察包围圈进入广场,有的拿条幅的群众被抓了,于是大家又开始喊放人。有人把国旗披在身上。据悉,早先现场第一个打出横幅的大连市民当时要被警察带走,在其他市民的声援下得到解救,因此事件市民自发形成第一梯队来保护参加今天示威游行的人。
<br />
<br /> 福佳大化有限公司生产的所谓PX即二甲苯,是一种很重要的化工原料,主要用于生产塑料、塑材、医疗器械等,其对环境的主要危害在于,如果PX在运输、贮存过程中翻车、泄漏,火灾会造成意外污染事故。在台风中,福佳大化有限公司的设施遭到毁坏,泄漏有毒的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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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于是,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大连人终于向厦门人学习,出来散步了。大连这次游群从游行中,标语多样性和创意性是中国游行历来中最具创新意义的一次!据网友说,这样的街头运动很有活力!一场二万多人的散步,现在居然还没传出打砸烧抢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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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现在现场的人群仍是等待不离开,警察没逼他们走,但他们没进一步的行动,现场有点混乱,手机信号也不好。不过人们仍然不肯离开,坚持政府要给出时间表,在现场大批民众在市政府门口顶着烈日坐下。现在进入相持时间,人们没过激动作。领导们也没人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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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据说大连本地媒体已经接到真理部通知,“不报道不转载不参与”。 记者打了幾次大連市政府都沒人接,幾萬人上街不該有人接電話回應嗎?南在中山路去程人民广场方向全部封道,中山路青尼洼桥所有车辆改道绕行,估计是要让出行车辆避开原先的人民广场一站。人群现在游行至青尼洼桥,一路高喊“大连人跟着走”,青泥洼桥中山路整个街道都充满了人们的呼声!游行队伍马上走到友好广场了,大家在喊“PX滚!” 而在人民广场的人群仍在静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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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在大连现场,唐军出来了,说搬,但是没说时间。他走之后有人出来喊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现在命令大家立即解散!离开现场!"据说,政府门口防暴警察已经出动了。估计已有近两万人冲破广场外围的警察包围圈进入广场,警察开始抓人了。很多市民质问警察,大连不也是你们自己的家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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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大连政府也面临着困境。不允许合法申请游行示威就是这个后果,规模不知道,走向不知道,想谈判找不到人。现场的人群仍是等待不离开,警察没逼他们走,但他们没进一步的行动,现场有点混乱,人们仍然不肯离开,坚持政府要给出时间表,在市政府门前围观静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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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现在大连市长和市委书记,已经出来与市民对话了。政府有些不怎么好的事,不追究和无法追究它们责任就算了,但也不必要为它唱赞。迟到的比不说清楚的好!政府就不必打着什么的“别动队”维稳来遮掩镇压的借口。大连市民抗议PX项目的示威游行肯定受到军警的控制和驱散,当局是不会洗心革面的,只是还没到出手的时候。
<br />
<br /> 大连这个事情已经不好收场了,大连市民遵守秩序是没有用的,再下去肯定是便衣化装进入人群然后开始闹事,警察立刻开始海抓。然后新闻大张旗鼓宣传大连市民被少数人利用,疯狂闹事,事态已经得到控制。最后PX还是不知道搬不搬。所以,大连人民,警惕你们身边首先怂恿或者干脆首先使用暴力的人,如果发现,第一时间把其扭送到警察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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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从厦门到大连,市民意识的日益觉醒已是不争的事实,不过惜乎皆因PX而起,这种危机感或者说忧虑、恐慌多少还是带些抢盐般以讹传讹的属性,什么时候天朝人不是因为生存危机而是为了争取公民政治权利走上街头,才能说真的看到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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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2011-8-14
<br />天理时评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0142387736356185426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38607479.post-61317406919217165972011-08-13T05:13:00.000-07:002011-08-13T05:14:37.749-07:00从有情有义的吴华英被关黑监狱说起。。。。。。<a href="https://blogger.googleusercontent.com/img/b/R29vZ2xl/AVvXsEi2TdaDZyqHQAWsg9PQAeJ516ppre7KzwI44bQFU34oVOo4QiKZ7IhrGQYfosEeYKHVzyq4rEBF0hejtdNLfJuHr8DtWXccSmWiw5_By9wxBhsY3Mnwfv2JOYXkaj0TCKkgu6CEQw/s1600/%25E5%25A4%25A9%25E7%2590%2586%25E5%2592%258C%25E5%2590%25B4%25E5%258D%258E%25E8%258B%25B1.JPG"><img style="float:right; margin:0 0 10px 10px;cursor:pointer; cursor:hand;width: 400px; height: 300px;" src="https://blogger.googleusercontent.com/img/b/R29vZ2xl/AVvXsEi2TdaDZyqHQAWsg9PQAeJ516ppre7KzwI44bQFU34oVOo4QiKZ7IhrGQYfosEeYKHVzyq4rEBF0hejtdNLfJuHr8DtWXccSmWiw5_By9wxBhsY3Mnwfv2JOYXkaj0TCKkgu6CEQw/s400/%25E5%25A4%25A9%25E7%2590%2586%25E5%2592%258C%25E5%2590%25B4%25E5%258D%258E%25E8%258B%25B1.JPG" border="0" alt=""id="BLOGGER_PHOTO_ID_5640312827596404898"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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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作者:钢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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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为了王荔蕻不被蒙冤,为了正义得已彰现!昨天(8月12日)上午,得知福建三网民事件之一的吴华英于前一天晚上十二点钟在北京被截访人员抓着关入了西直门附近的“黑监狱”,与她同时被关入的还有三位福建上京声援王荔蕻的访民。这是福建三网民案当事人之中唯一有胆量到达北京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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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8月12日是北京维权人士王荔蕻被控涉嫌“寻衅滋事罪”案开庭,到京的吴华英晚上被有关方面查到,抓住关押在北京西直门附近的北京都鑫园招待所“黑监狱”。据悉,福建到北京上访的80多岁的访民、林应强的父亲也与另几名访民昨日被福建驻京办截访人员抓住关入了该“黑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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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吴华英躲开福建警方的盯梢而赶到北京欲声援王荔蕻,受到许多网民的称赞。因为,王荔蕻是为他们而给当局找到借口遭受到这牢狱之灾。作为福建省三网民事件的当事人之一的吴华英,在道义与责任前责无旁贷、奋不顾身到达北京。吴华英的英勇行为,其中的真正含义在于,表明了中国维权访民对已经丧失殆尽的真情真义的强烈表述!纵观“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这一宗旨在吴华英这次行动中展示得淋漓尽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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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吴华英被关入“黑监狱”的消息在中国各大网站报道后,引来网民热评,纷纷称赞吴华英是有情有义的人,比起那些为达目的不惜一切的名(鸣)人好多了!这女人重情重义,很难得!的确,在这个物欲横流、极端唯利是图的社会现实中,根本上就缺乏真情义,这让中国人恢复了弱肉强食的动物本性,纵然物质再丰富,也无法建立令人满意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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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这几天,大量的维权人仕不顾当局的打压,赶到北京声援王荔蕻。勇士们向前闯!名(鸣)人们在推上吹!在唯利是图的现实中,真情真义早已淡然无存,已成为罕见之景。云云众生,为名为利不择手段。而且欺骗成性,诚信荡然无存。有的甚至出卖朋友,落井下石的事例也屡见不鲜。相反另一方面,众网民不畏强权到京声援王荔蕻的勇气更加值得赞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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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在一个虚情假意的现实社会中,象吴华英对王荔蕻在落难的时候不惧风险上京声援,在今天这样的中国女人已经很少见了,这是一个令人深思的现象。真情真义难求,今日见一弱女子,不顾其中的巨大风险(在中国,与政府作对只有死路一条)上京进行抗议声援,实属是难得一见的有情有义的真女人。中国维权运动需要真情真义!有情有义的朋友一个就足够了!向巾帼英雄吴华英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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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2011-8-13
<br />天理时评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0142387736356185426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38607479.post-4034598604387826052011-08-10T12:28:00.000-07:002011-08-10T12:29:19.479-07:00为王荔蕻涉嫌触犯“寻衅滋事罪”的庭审辨护词编者按:北京维权人士王荔蕻被朝阳区检查院正式提起公诉,王荔蕻的代理律师刘晓原已经接到朝阳区法院的通知,王荔蕻一案将在明天进行开庭审理。帮助弱势群体维权的王荔蕻在今年3月21日,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4月22日被正式逮捕,罪名为"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指控原因是王荔蕻在去年参与了"福建三网友案"围观活动的行为有关。
<br />
<br />中国公民代理人天理为王荔蕻涉嫌触犯“寻衅滋事罪”的庭审辨护词
<br />
<br />尊敬的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
<br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和书记员及人民陪审员
<br />
<br />你们好:
<br />
<br /> 本人受曾参与“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门前”闹事的公民委托,在王荔蕻涉嫌寻衅滋事犯罪一案中担任其中国公民代理辩护人。本人将忠实地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的辩护人的职责,依法维护王荔蕻女士的合法权益。今天,北京公民王荔蕻因涉嫌触犯“寻衅滋事罪”在贵院开庭审理,本人作为一个曾参与此事件的一个公民代理人,有必要而且有责任站出来为王荔蕻女士作无罪的辨护。
<br />
<br />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和书记员及人民陪审员:
<br />
<br /> 本人在为王荔蕻女士作无罪辨护前,本人请各位注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4条之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起诉书所指控本人的当事人王荔蕻女士所涉嫌触犯的“寻衅滋事罪”的发生地是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门前,也就是说,理应将本人的当事人交由福州市马尾区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由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来审理此案属于滥用职权,贵院有涉嫌以国家暴力打击报复合法公民之嫌。本人的当事有的所谓“罪名”无非也就是找个借口罢了。
<br />
<br /> 在本案中,《起诉书》指控本人的当事人王荔蕻女士在北京朝阳区制作条幅,胸牌并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组织他人于二0一0年四月十六日六时至十二时许,来到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门前,以喊口号、唱歌、打横幅等方式起哄闹事,严重扰乱和破坏法院的庭审秩序和交通秩序。
<br />
<br /> 从起诉书的指控来看,本人认为这是莫须有的指控,因为,本人也参与了这次4。16事件。对整个现场了如指掌。喊口号、唱歌、打横幅也不止是本人的当事人王荔蕻女士一人所为,而且所谓的“喊口号、唱歌、打横幅”的地点是由福州市马尾区的公安人员指定特许的,何来会是“严重扰乱和破坏法院的庭审秩序和交通秩序”?
<br />
<br /> 根据国家的宪法规定,公民有游行、集会和示威的自由。在由福州市警方指定的地方场地内展示国家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何罪之有?而且,寻衅滋事罪的特征是:公然藐视社会公认的行为规范。行为方式是:出于取乐、寻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动机而人为的制造事端。根据刑法第293条第4项的规定寻衅滋事罪的行为方式是:“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但是,现场本人看到的是警察与公民彬彬有礼,在警察的指导下,参与者有理有节宣示国家的法律。由此可见,起诉书上的指控只是为报复本人的当事人一个借口。
<br />
<br /> 本人不知道本人的当事人得罪了什么人?但本人的当事人所处现在的遭遇本人有理由认为,在本案中有人以法治之名行破坏法治之举!借法律的名义违反法律!根本上就是视法律如无物!这种利用法律来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对公民的宪法权利造成多大的损害?其负面让国人明白,法律就是他们限制公民的一种手段。
<br />
<br />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和书记员及人民陪审员:
<br />
<br /> 请你们记着,人只要还活着,任何人都不能剥夺他(她)的公民资格,公共领域包括政治、法律领域和其他社会生活领域。在这些不同领域,公民具有不同的角色。比如说,在政治和法律领域,公民之间地位平等。中国有句俗话:桥归桥、路归路。只要是公平与正义,这样,整个社会生活才能有条不紊继续地和谐下去。同时本人认为,我们的法律,我们的施政制度究竟是要保护法律还是摧毁法律?我们作为法律人的使命是要使这个社会更和谐还是要使它更惨烈?
<br />
<br /> 将本人的当事人王荔蕻女士用莫须有的罪名来治罪,这将会让这个和谐的社会推向一个更加危险的边缘。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当数以千计、数以万计的普通老百姓豁出了性命向公权力挑战、要玉石俱焚的时候,这既违反了胡温建构和谐社会的要求,更加违反了近年倡导“以人为本”的施政方针。
<br />
<br /> 用暗箱操作来加害王荔蕻女士,这既害了百姓,也害了自己,最后更加是害了整个国家。当中国公民看到无论用什么手段也不能为他们自己争回他们应有的权益时,抗争就是他们最好的保障,因为他们也是这国家的公民,国家的事他们也有权利去发言去参与,当人民失去希望变成绝望的时候,火山爆发一样的愤怒也就指日可待了。
<br />
<br /> 本人自王荔蕻女士逮捕开始,就深深的感受到本案的复杂背景,感受到了公权力介入本案的影响。有关部门为了给王荔蕻女士定罪确实是下了极大的功夫。但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审判机关在审判活动中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本人希望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对本案的审理也会按照这一原则,对本案作出公正的判决。尽管强权势力可能施加压力使本案作出不公正的判决,但本人相信,这些案外势力只能改变案件一时的判决结果,但是他们改变不了法律的最终公正判决,法律终将会给王荔蕻女士一个公正的结论。
<br />
<br /> 综上所述,
<br />
<br /> 本人再次重申,王荔蕻女士没有寻衅滋事的犯罪事实,王荔蕻女士无罪。如果法院判决王荔蕻女士有罪,损害的将是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损害的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导致更多更尖锐的社会矛盾产生。请法庭本着对事实负责,对法律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对王荔蕻女士作出无罪宣判。
<br />
<br />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和书记员及人民陪审员:历史将会告诉我们,法律的每一个进步无一不是对人的关怀,而法律良知是人类必须坚守的不可或缺的堡垒,不论是公安干警还是法官,如果在履行职权时,当把一个人投入监狱之前,都能以良知坚守正当法律程序,那么我们的社会就实现了看得见的正义,司法正义就不再是理想化的口号,而是存在于我们审判的每一个案件之中。这应当成为本案审判的社会意义和法律意义。
<br />
<br /> 多谢在座的各位审判长、审判员和书记员及人民陪审员,本人再次多谢各位了。
<br />
<br /> 王荔蕻女士的公民代理人:天理
<br />
<br /> 2011-8-10
<br />天理时评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0142387736356185426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38607479.post-52365874302565269562011-08-08T11:33:00.000-07:002011-08-08T11:34:07.036-07:00中国正步入一个无法无天的世界!
<br />
<br />文/天理
<br />
<br /> 河南女青年宋丽因为太漂亮,在被强奸时,不主动配合强奸,导致强奸者的生殖器官折断而身亡。洛阳市某法院审结此案,判决宋丽有罪,缓刑3年,并要赔偿被害人江某家属经济损失8.8万元。来源:(8月4日网易社会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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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法院的理由是:江某在强奸宋丽时发生阴茎折断乃至出血乃至死亡,因为宋丽太漂亮,明知道自己的(相貌)行为会造成他人身体上的伤害,加上“没有检查一下江某那折断了的阴茎会出血会死亡,给宋丽判刑和要其赔偿是没有什么可质疑的。
<br />
<br /> 结果是,强奸者不但无罪,而且变得还有理。被强奸的不但要判刑,而且还要赔偿。以后女人们遇到强奸和劫色请不要反抗,要主动配合强奸,还要在被强奸过程中,注意强奸者的阴茎是否会折断,要是折断了强奸者的生殖器还要即时拨打120,免得因被强奸而坐牢!
<br />
<br /> 又据:喀什政府网星期一发表的消息说,当天下午,负案在逃的两名嫌疑犯在喀什市郊外被公安机关在实施抓捕过程中就地正法。“就地正法”用法律的解释故名思议就是未加审判就给立时执行的行为。逮着之后就被就地正法的行为往往是一些刽子手和杀人如麻的屠夫所为,他们将人当为猎物而随意猎杀。这无论如何是不能容忍的,这本身是对法制的破坏。
<br />
<br /> “就地正法”它不仅仅说明了施政者不遵守法律、执行者无视法律,而且是对当今所谓中共中央政府倡导的“依法治国”最根本性的挑战。从而激发起准将被“就地正法”者顽强的抵抗的决心。‘绳之以法,依法判决’”历来是现政府的牌坊,如今也不用作为挡箭牌了?来个“就地正法”省事省心?要知道,即使是“万恶不赦”的罪犯也应该受到法律公正的判决后才能正法。
<br />
<br /> 当局“从快从严”蛊惑一些善良的人或者是不知内情的人附声随和,那些满嘴的仁义道德的施政者为了自己的江山,内心处却隐藏着如何去镇压反抗者。至于那些被“就地正法”的受害者暴尸荒郊,他们眼里只也是踩死了一只蚂蝼那么简单,中国老百姓的命为何这么贱?
<br />
<br /> 中国老百姓人人都希望天下太平,毕竟动荡会给平民百姓带来生活上的困苦。但是,大家可想而知,现在国内的老百姓的困苦是谁给的?铁蹄之下强拆、冤案是谁造成的?平民百姓背井离乡,流离失所的生活是谁造成的?这些都是那些狼心狗肺的施政者造成的!现在,谁敢反抗就“就地正法”,而且行凶者还要故弄玄虚、大放厥词为自己涂涂脂抹粉,真的是丧尽天良!
<br />
<br /> 现在,施政者的行政暴力、司法暴力加上黑社会的暴力让人民走投无路,陷于绝望!各地政府和警察将勇敢地抛弃法律,秉着对党无限的忠诚,将“坏分子”严密控制,一动就将他们“就地正法”!让他们明白到这是谁家的天下,法治是不切实际的幻想,要做和谐社会听话的臣民。
<br />
<br /> “就地正法”其性质就是知法犯法!但却都被 “维稳”的借口加以实行。这是最让人齿寒的借口令人民深恶痛绝!其危害足以动摇它党国的社稷。这一群背离老百姓的畜牲,最终将会得到惩罚!拨开云雾见真章,“就地正法”就是残杀老百姓生命的口号,任何其它的解释也都是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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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2011-8-9于佛山
<br />天理时评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0142387736356185426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38607479.post-47103611823314350532011-07-29T10:58:00.000-07:002011-07-29T10:59:01.663-07:00惊心动魄之------动车、动脑与动手作者:钢猫<br /><br /> 7月23日这一天,中国发生了两件大事:下午,赖昌星回国,抵达首都机场。晚上,温州境内首都开往福建的动车与另一列动车追尾相撞,死伤惨重。今天的铁道部消息说,从没人说停止救援,从没人说要掩埋车头,更加从来就没有埋过车头!<br /><br /> 冥冥之中,7.23晚上被警察牢牢看护的车头第二天即被粉碎!要解开事故的秘密,或许只能是D301机头里找,机头信号传导接收系统怎么会失灵了?自动制动系统怎么失灵了?是设施缺陷性的故障?在未排除人为破坏因素的存在时,只能从机械故障入手寻找事故原因,粉碎车头要么是弱智,要么就是有意所为。<br /><br /> 如果是设备存在故障,相信铁道部绝无胆量敢这么快就恢复通车,继续让动车运行!因此,可以判断,动车本身技术和设备绝对无问题。但这次事故最吊诡的是:列车是实名制的,每个人坐在什么位置,是什么名字,铁道部都是非常清楚的。因为买票时要身份证经电脑出票,名字也印在票上,铁路部门肯定会有留底,但铁路部门至今也不敢拿完整的乘客名单表出来。<br /><br /> 加上政府处理这次危机的公关的确是与时俱进,他们一开始采取的就是掩盖真相,封堵或者买通传媒,不仅不让传媒报道真相,而且更加歪曲事实。只要不公布两列动车的全部乘客名单,人们就不知道失踪的人员是谁和是不是在该车上!大家还记得事故发生时,有动车上旅客写的帖子拍的照片里有一辆无车牌无标识的拉尸黑车吗?怀疑这车是在毁尸灭迹!车祸居然也能失踪!这可是中国的特色啊!<br /><br /> 这么多蹊跷的事,突然凑在了一块,若是要揭开这重大车祸发生的真相,可能比登天还难。怪不得网民在网上高喊:要“立即刑事拘留下命令破坏火车残骸、掩埋火车残骸的罪犯”并且说:“这一幕一定要记住,一定要追究这个下令毁尸灭迹的王八蛋!”这些问题如不妥善处理,只是想掩盖真相,强硬地打压一切维护自己权益的人,那么鱼死网破的结局就会出现在人们的眼前。<br /><br /> 其实温州事故的确是很诡异,不象是设备故障,好像是人为的。也就是说有人设计和操纵了这次事故。谁?反正不会是我。大家不妨想一下,温州事故后动车一切照常运行。铁路还是那条铁路,列车还是那种列车,中央指示下令事故调查,而不是安全隐患检查。<br /><br /> 而且事故的发生后,铁路方面成立了32个专门谈判小组,可谓煞费苦心。对死者家属“苦口婆心”来围攻说教,与在救援过程中表现出来对生命的漠视成鲜明对照!此事十分蹊跷,其中必有隐情。会不会是有另外的关键人物在这辆动车上? <br /><br /> 据调度列出的调度报告中透露,当晚7点半开始,显示信号确实出现了异常,温州南站由此转入非常站控模式,由调度人员给出行车指令;正是在这一模式下,D3115次列车收到了遇红灯转目视模式的指令。根据上述调度报告,19:39分登记永嘉-温州南下行线三接近轨道电路出现红光带并通知工、电务,工务于20:30分销记,电务未销记,而1分钟后惨剧就发生。<br /><br /> 永嘉站一徐姓工作人员和温州南站吕姓站长分别承认该调度报告属实。在同一轨道上,前后相隔这么一点时间开出,调度让前面的车目测慢行,居然不通知后面的车,要想不撞上还真有点难。这样没有一点逻辑思维的人也可以做调度。照现在的技术,二车在运行中应当有电脑显示的吧?我总是无法理解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完全是人为的指挥撞车。<br /><br /> 网上早几天已反复多次出现这两车的行程记录,已经在暗示其中存在的疑问。只要将各种蹊跷可疑之处串在一起,就会得出一个惊天动地的结论。到底想干掉谁?因为,先有谣言说江死亡,再有赖昌星“被”回国,当晚紧接着撞车,非常之不正常,难度是决战前的序曲?当然,要解开这个疑团也不难,只要将该两辆动车真正的乘客名单公布出来,真相就一目了然了!<br /><br /> 2011-7-30<br /><br />来源:http://www.wqyd.org/bbs/viewthread.php?tid=38889&extra=page%3D1天理时评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0142387736356185426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38607479.post-3554637127946025052011-07-29T06:57:00.000-07:002011-07-29T06:58:03.865-07:00一定要在飞机上随地大小便!作者:钢猫<br /><br /> 据外媒报道:菲律宾警方23日在菲宿雾市机场逮捕了十几位中国籍乘客,理由是他们刚刚在飞往宿雾的飞机上与菲律宾现任总统的姐夫冲突,还掐住了后者的脖子。哈哈,这可闹大了!这帮狗奴才在海外还以为主人会保护他们,错啦!菲律宾总统的姐夫,拼爹也拼不过人家啊。就算你是李刚也就一公安局副局长。在国内别说掐脖子,搭个肩膀就完蛋了,不被当场击毙才怪哩。<br /><br /> 中国人的“四大发明”名扬世界,那就是“大声说话,大声打电话,不排队,随地吐痰”。那也确确实实,在国内得利总的就是这些人!这确实让人尴尬,飞大陆的航班你总能碰到成团公派的大陆乘客,他们会吵闹一路,飞机一降落就一窝蜂涌去仓口!其德行不仅祸害中国,还要去祸害全世界!<br /><br /> 上个星期有网友去柬埔寨,同机有群老年人(估计是某个老年摄影会组织的)。在机上他们那个跳啊、站啊显得异常兴奋,一上飞机就抢先把大包小包的行李抢放在行李舱。起飞不久就开始东走西串,大声叫喊手足舞蹈,全程几乎就没停歇过。这群从体制内退休的“官”真的太没素质了,想必也就平时里在公园里唱红歌的东西。<br /><br /> 话又说回来!那个叫什么“菲律宾”的,总统的姐姐连“专机”都没有,本人不知这新闻是真是假?就算是真的菲律宾肯定也是不对:咱们中国人多,需要交流,而飞机上又不提供麦克风,嗓门不大行吗?嗓门不大能知道是中国的领导、富豪吗?公共场合大喊大叫是中国人特有的。这些没有教养的中国人,以为这狗屁国已经撅起,可以称霸全世界了。<br /><br /> 这次,十几名中国乘客遭逮捕,中国的外交部怎么着也得出点声吧?毕竟菲律宾咱国也惹不起呀。赔点钱,道个歉吧。当然,那帮伙计毕竟干了国家在南海不敢干的事,或许他们正是瞅准了对头才大吼上前掐菲律宾现任总统的姐夫的脖子。在南海中国外交、军事令人沮丧的时候,这帮“精英”演绎出几个民族英雄来也是很“给力”的!<br /><br /> 虽然说中国大陆人不管到哪里,那大声喧哗,大喊大叫的“风采”成为万人厌。但这次居然被捕了那么多人,而且根据国内的经验,进了局子了,那种刑讯逼供大概也不是我们的领导干部们受得了的。这不由得想起了我党教科书一直教育的那句话:“弱国无外交”。外国人到我们中国就不一样了,某次据说专门为大日本人停了火车呢?<br /><br /> 这件事还是算了吧,谁让咱们弱呢?谁让菲律宾强大呢?我们南海的事都得忍,这事嘛,还是忍了吧,总比跟人家吵好一点嘛,是不是?让我们化悲痛为力量,继续在党的领导下艰苦奋斗,等到有一天我们强大了,至少比菲律宾强大了,就不用受这个窝囊气了,就不会被它人欺负了,就可以在它国的飞机上大声说话了!那时候,就算是在我们在他们的飞机上摇滚,就算是在他们的飞机上随地大小便,菲律宾人也不敢逮捕我们的国人了。<br /><br /> 唉,给逮捕了十多中国人,这确是太欺负人了,弱国啊,真的无外交,还是忍了吧!<br /><br /> 2011-7-23天理时评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0142387736356185426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38607479.post-62427336898878278972011-07-29T06:56:00.001-07:002011-07-29T06:56:49.811-07:00谁让你不幸生在中国的 ?文/天理<br /><br /> 请相信政府,就死35个人!“信不信由你,反正我是信了”当官的一句话,说出来,脸不红,心不跳,真不容易啊!这根本上就不足为怪,因为这国盛产“奇迹”!你们想到的他们早就想到了,他们想到的,你们永远都想不到呀,明白吗?他们的实名名单跟受伤人数是相符合的,刚好死亡35人。只不过两列动车的乘客太少了点。是严重亏损运营呀。<br /><br /> 老师说最好的新闻是让你看了恍然大悟的新闻。必须要说的是,新华社这篇《温州鹿城区已安排57个工作组接待死伤者家属》就是这样一篇新闻,尤其是“目前鹿城区57个工作小组一对一接待遇难者家属,做好安抚接待工作,稳定遇难者家属情绪”。<br /><br /> 挑灯夜战,粉碎车厢为哪般?还有很多失踪的人没找到就下令埋车厢销毁证据,下令者涉嫌故意杀人,谋杀,最起码是对死者的二次谋杀!至少是故意杀人未遂和侮辱尸体罪,那个小女孩就是证据,证明动车内还有活人。<br /><br /> 据在场的网友说,死亡最多的应是D3115动车第16,15两车箱的人。跌落桥下的D301的四节车厢是两车相撞后,从D3115动车第16,15两车箱压过后跌落桥下的,车厢基本被压扁。里面的人活下来的能有几个?只要让D3115动车第16,15两车箱的活着的人上一上电视就可真象大白了!<br /><br /> 从现场(视频)和图片上看,一头靠着架高桥竖立起来的那节车厢是未被人员进去搜过的,里面到底有多少昏迷的伤者或尸体?在推下地后也应派人员进入车厢内先搜一次,哪有连看也不看便急急动工压碎填埋之理?就是尸体也不能丢下啊,否则怎么向遇难者家属交待?还有大量的私人财物还在车里,损失谁来补偿? <br /><br /> 半年前,也是在温州,钱云会事件告诉我们:最大的真相是没有真相?人命关天,就是古代的王朝都不敢如此玩弄民众。你骗我一次,是你的耻辱;你骗我两次,如果我还相信,是我的耻辱。“信不信由你,反正我是信了”—— 一句话将记录一个时代!<br /><br /> “35”,一个神奇的数字。动车相撞35人死亡,河南平顶山矿难35人死亡;重庆暴雨造成35人死亡;云南遭大雨袭击全省35人死亡。知道为什么吗?超过36人,市委书记这个级别的要撤职,所以一开始发生,就注定了死亡人数不会超过36。<br /><br /> 的确让人心惊、让人胆寒,此事件使人不由得联想以前事故的处理方式会是怎样的!难道是历史的惯性?如果这是事实,我们就能够理解什么是“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真正含义了。大家还是洗洗睡了吧……<br /><br /> 2011-7-26凌晨<br /><br /><br />资料:死亡人数控制35人内,你懂的<br /><br />1993年4月,辽宁省大石桥市列车与大客车相撞,35人死亡<br />1995年3月,辽宁省鞍山商场火灾,35人死亡<br />1995年11月,山东省40多个县(市)遭受暴风袭击,35人死亡<br />1996年6月,云南曲靖假酒案,35人死亡<br />1997年5月,深圳黄田机场空难,35人死亡(33旅客,2空勤)<br />2001年8月,新疆一卧铺客车在新沙干渠桥坠入渠中,35人死亡<br />2003年7月,河北省辛集市烟花厂爆炸,35人死亡<br />2003年7月,山东省枣庄煤矿发生透水,35人死亡<br />2003年8月,贵州省三穗县滑坡,35人死亡<br />2003年2月,贵州六盘水瓦斯爆炸,35人死亡<br />2003年12月,辽宁铁岭烟花厂爆炸,35人死亡<br />2004年8月,山西临汾矿难,35人死亡<br />2005年3月,江西上饶境内高速公路发生爆炸,35人死亡<br />2005年12月,河南新安煤矿透水,35人死亡<br />2006年4月,山西忻州爆炸,35人死亡<br />2006年7月,湖南省瑶岗仙钨矿矿区发生洪灾,35人死亡或失踪<br />2006年7月,广西台风,35人死亡<br />2007年4月,河南省平顶山煤矿爆炸,33人死亡<br />2007年7月,重庆暴雨,35人死亡<br />2007年7月,山东暴雨,35人死亡<br />2007年10月,福建莆田火灾 34人死亡<br />2007年11月,贵州毕节瓦斯突出事故,35人死亡<br />2007年11月,湖北宜万铁路岩崩,35人死亡<br />2008年5月,一辆旅游客车在阿坝县遭遇滑坡,35人死亡<br />2008年5月,贵州洪灾,34人死亡<br />2008年6月,云南冰雹,34人死亡<br />2008年7月,河北蔚县煤矿爆炸,35人死亡<br />2008年8月,广西那读煤矿透水,34人死亡<br />2008年9月,山西襄汾矿难,34人死亡<br />2008年11月,云南泥石流,35人死亡<br />2009年9月,河南平顶山矿难,35人死亡<br />2010年5月,辽宁阜新交通事故,33人死亡<br />2010年6月,福建广西四川洪灾致,35人死亡<br />2010年8月,甘肃天水陇南暴雨,34人死亡<br />2010年9月,广东洪水地质灾害,34人死亡<br />2010年9月,蜱虫叮咬致死,33人死亡<br />2011年6月,鄂湘暴雨,35人死亡<br /><br />网上找的一个资料。只是很纠结,为什么呢?天理时评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0142387736356185426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38607479.post-49581389035512749662011-07-29T06:55:00.001-07:002011-07-29T06:55:59.970-07:00在这一个将耻辱当奇迹的国度!文/天理<br /><br /> 这次温州动车惨剧,铁老大的处理手法举世震惊,全中国网民口诛笔伐,让那个为此人为灾难而补锅的天朝总理也不得不出来下令对动车追尾事故进行调查。对此,本人不禁冷笑!为什么,看一看这惨剧的赔偿方案的出台就有答案了。若肯签署死亡获赔协议的,先奖5万!死人了,还有奖金?真的是“纵然做鬼也幸福”,是党的关怀吧?<br /><br /> 中央人民政府嘴巴天天唱的是:“依法治国,以人为本”。铁老大在温州都干了些什么?在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中,被撞的车厢一直在五十多度的高温中,搜救过程没有先采取有效的降温措施,让许多伤者在车厢中活活热死!温州动车追尾事故第二天,也就是在7月24日下午4点左右,铁老大下令让吊机把撞毁的D3115次列车16号车厢吊到桥下掩埋。<br /><br /> 可是,铁老大在宣布无生命迹象开始掩埋车体时,一个三岁的女孩伊伊不买铁老大的账,忽然冒了出来,铁老大的发言人王勇平发出了:“这是一个奇迹”的惊世嚣言。一节车箱不外只有26米长,直接进入用人搜寻并不需要多长的时间,一个活人居然20小时后才发现,这说明铁老大根本就没有派人进入搜寻过,所谓救人是假,急着掩盖真相才是真的!<br /><br /> 这样的一个冷冰冰的政府部门,不用说遇难者的遗体了,就算是遇难者的遗物,你们也要赶快去毁灭,不得不让国人在脑子里画一个大大的问号。因为,遇难者的遗物,是遇难者亲人寄托思念的载体,这些遗物里面可能有他们一起逛街时买的衣服,一起出游时拍的照片,手机里还可能有不舍删除的短信和曾记录光阴的视频,甚至的他们在这场惨剧中在弥留之际录制了的遗言。<br /><br /> 就是也,此轻率地清场,实在无法理解挖掘机对车体粗暴的翻转、破坏和掩埋的行为。这是有人性的人能干出来的事情吗?铁老大不是在救援,是在毁灭罪证。这是一个怎样邪恶的国度? 还也好意思说自己是“执政为民”,能否给逝者和活着的家属一点点尊严! <br /><br /> 最可恨的是,有家属说到达事故现场后发现,武警在那里列队欢迎领导,等候了一个小时,不知道是省里的领导还是铁道部的领导,拍手鼓掌做动员,不去营救遇难者,还在那里对着镜头作秀。这不但戳穿了什么“以人为本”的大谎言,正是这一群混账王八蛋,还有什么资格代表人民?这是在在犯罪!<br /><br /> 这一个畜生横行的国度,为什么不幸的事总发生在老百姓的头上?这样的一个让“人民活得更幸福”的国家,叫国民拿什么来爱你? 在这群畜生的眼里,国人还是人吗? 真的是多么的讽刺!想哭都哭不出来,苍天己死,国人还能说什么呢?<br /><br /> 他们的底线就是没底线,!他们的没原则就是他们的原则!没有人民监督的权力就是没底线,没有人民参与制定的原则就是没原则!当他们将权力和法律来扭曲、当他们将廉耻当成他们的道德,那么,一切的罪恶皆以种种的借口来以行!<br /><br /> 在这邪恶的国度,国人所遭受的苦难几乎都是由这一群畜生所造成的!也就是说,一个专制独裁的体制给国人带来的灾难比自然灾难高出千倍万倍,其制度才是这次温州动车惨剧的根源!当然,“你爱信不信,反正我信”。<br /><br /> 2011-7-28于佛山天理时评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0142387736356185426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38607479.post-79063022733185341062011-07-29T06:54:00.000-07:002011-07-29T06:55:06.966-07:00中华民族到了最悲惨的时候了中国公民维权联盟评论 <br /><br /> 温州动车追尾事件,网上竟还有人发起“强烈要求全国人大成立专门的调查委员会,邀请国际知名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并举办听证会,听取所有事故经历者、抢救人员、现场目击者的证言,把真相还原出来”。本人嘿嘿干笑几声,能吗?这简直就是放屁!<br /><br /> 发生在中国的许多事,都是无法想象的残酷!和小伊伊同一车厢里还有一个3岁男孩,因在事发后20小时才开始营救,加上里面温度高达五六十度,小男孩是被闷死的。20个小时内,救援队在干吗?据杨峰说,他们在列队等着欢迎领导。它们在等待,等待“领导”激昂慷慨的挥手,而受伤者们就在“领导”的激昂慷慨的挥手中逝去!<br /><br /> 是谁下令封锁现场?救人还需要封锁吗?你们如果想保护现场以利破案,为什么还要掩埋?据一个死者家属的说法,当刚开始营救的时候,大家都只能在桥底下照顾那4节掉下去的车厢,而在桥上被压扁的第16号车厢居然没有人并且不允许营救,那个家属当时有3个人,哭着跪着就是不让他们进去救人。事件能迅速暴光只是由于现在网络发达,事发地又是在人多的温州,预先到达施救的是老百姓都是些温州人而不是铁道部的,所以没有掩盖住。<br /><br /> 只有傻瓜才会相信这个橡皮的 “全国人大成立专门的调查委员会”,俗话说,上梁不正就下梁歪,那个满嘴谎言的央视一直在回避这个全国人民关心的话题。大家都应该丢掉幻想,不要对这个东西抱有任何幻想了,只是人们无法想象那些伤者是怎样在绝望,恐惧和痛苦中死去。<br /><br /> 当然,既然温总理发话要严查了,这件事要想处理和得出真相就应该相对容易了。由受害人和民间组织一场由当时在场的受害人和家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具体真实告诉大众当时发生的事和救援的经过。公布当时在场所有记者的视频和照片。还需进一步取证!证明16号车厢还是有人活了下来,那些活下来的人有责任告诉大家究竟在车厢里发生了什么?对无赖必须要做到铁证如山!只有如此才能得出真相。<br /><br /> 长期以来,铁路部门的霸道蛮横、冷漠无情、傲慢无礼尽人皆知!列车服务之低劣、卫生之肮乱差举世闻名。供应物品之质次价高、乘务人员公开兜售商品、餐车管理人员公开卖座现象由来已久。这次全民都来讨伐铁道部,一定要让这些丑恶现象得到实质的改变。铁道部还有复杂的背景,铁路系统的黑幕还没有揭开。大家注意到没有,今天中午温总理在事故现场答记者问,那个该死的CCTV竟然不予理睬,还在津津乐道挪威事件!这是为什么?当前还有什么比这起事故更重要、更牵动人心?他们为什么这么无耻?什么这么不要脸?是谁不让CCTV直播总理的答记者问? <br /><br /> 这些天天喊“以人为本”,这些天天自诩自己是“先进性”的代表,看看关键时刻他们的德行!这次事故,本人相信任何国人都会有所触动。因为这次的受害者不再只限于那些被城管追打的农民和小贩,其行为是对全中国人民的公开挑战!这是人类的耻辱!这是犯罪,必须追究刑事责任,凶手必须接受审判,这帮禽兽,必须要坐牢。<br /><br /> 这就是一起有计划的人为犯罪,人们不要再寄望些什么了,也不要天真得奢望他们能给你一个什么的交代!因为,出轨的不是动车,而是体制,掩埋的不是车厢,而是真相,焚化的不是尸体,而是民心。掩饰的不是过错,而是罪行!国人要做的是必须借此唤醒民智,让百姓更加团结;让民众更加清醒,更懂得独立思考,要团结起来一起来维护我们自己的权益!<br /><br /> 中国,已经让我们等待很久很久了,面对这个国度的腐败极致和腐败机制的时候是多么的无助与无奈,我们不能再窒息了。从今天起!不再恐惧和悲伤。从今天起!我们将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从今天起!开始为极权挖坟掘墓。从今天起!为自由而奋斗!<br /><br /> 中盟网站评论员:chunlva<br /><br /> 2011-7-28天理时评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0142387736356185426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38607479.post-1865174107274622972011-07-16T11:58:00.000-07:002011-07-16T11:59:13.835-07:00惊闻余杰被殴打?本人惊得一身冷汗!文/天理<br /><br /> 看到网上有文章吹捧余杰先生的英勇“经历”:“被绑架而且被殴打了近三个小时,直至昏迷,后被送往专供中共高干治病的北京医院抢救,才得以脱离生命危险”。本人真的吓得出了一身汗!在本人的脑子中,余杰先生本来就是中共的人,是谁打它文章可没说清楚,但惊闻“余杰被殴打”,本人真的是打死也不会相信!<br /><br /> 本人可以说,写这种文章的人肯定不清楚余杰先生的来头,更加不知道余杰先生底细。若是发文的“作者”知道余杰先生的“丰功伟绩”,本人相信他连一个字也不敢写出来!为何?因为余杰先生是当局御用笔杆子,同时也是其组织对国内民主运动进行打压先锋队的头面人物。谁人都有可能被当局找麻烦,但它余杰先生却不会!<br /><br /> 因为,余杰先生一向对不服从其刘帮集团及其当局的国内维权运动的人士进行无情的打击,为当局镇压国内维权运动立下汗马功劳。从“用真话来维权”到在美国替当局进行阻止郭飞雄会见美国当时的总统布什的“拒郭事件”,无不是招招狠毒,无所不用其技。加上余杰先生的光环四射,什么的“笔会副会长”、“天安门之子”以及什么的作家,什么的研究员之类的衔头,足以让要动它的人连躲避也不及,谁还会害它?<br /><br /> 可以说的是,余杰先生是中共的宝而不是草!中共一贯对余杰先生敬重有加。大家不妨回顾一下,当国内形势最恶劣的时候,余杰先生出国象赶集一样,爱出去就出去,爱回来就回来!网友写一些文章上网,也会有警察同志登门拜访,可余杰先生写的大作直骂国家总理,却也照样出版发行。这样的共和国“天娇之子”,谁敢打它?<br /><br /> 加上余杰先生有特异的功能,能与“天父”真接沟通,只要余杰先生口若悬河,念念有词,它的愿望就能达到,这个在美国“拒郭”时已经灵验过一次!有神灵附体的余杰,会有人敢打吗?依天理看来,当局绝对不会对余杰动一根毫毛。可为什么会发出“余杰被绑架而且被殴打了近三个小时直至昏迷”这样的英勇“经历”出来?这无非都是其组织有目的的炒作!<br /><br /> 谁都知道,余杰先生以及其组织的人都是些嘴巴吹的人,与实实在在干事的人完全是不能相提及的。当局要真正对付的是那些做实事的人,与余杰这些附痈之蛆的花瓶子嘴巴民运有什么相干?这就是天理要揭穿其真相的目的!因为,随着国内一大批首当其冲的维权人士惨遭打压,但其余杰及其组织的这些嘴巴“精英”却安然无事,国内的人们看得清清楚楚,要不“搞”点新闻出来,趁一下热闹,怎么样去跟国内的人们交代?<br /><br /> 于是,隔那么的三两天,网上就惊闻其组织集团的人物不是被“监视居住”就是给谁谁“暴打”,真的是荒塘!可谓一套一套层出不穷令人眼花缭乱! 然而,无论余杰们如何炒作,无论口号嘶叫得多么的伟大,无论其组织将这些痈蛆粉饰得如何地洁白无瑕,拿出“拒郭事件”来一对照,其就无地自容了!<br /><br /> 余杰被殴打本人是不会相信的,因为余杰先生以及其组织的人,是当局对付国内维权运动的得力助手,连捧也来不及呢?真的惊得一身冷汗!天理早几年就声明过,余杰及其组织必须要为“拒郭事件”出来为全世界公众澄清真相和向郭飞雄先生道歉,这才是维一的出路。要不,你们组织的一切炒作,天理是绝对不会放过的!不信?看吧!<br /><br /> 2011-7-17于佛山天理时评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0142387736356185426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38607479.post-73615134422787335152011-07-08T07:57:00.000-07:002011-07-08T07:58:23.767-07:00福建星光造纸集团公司勾结法院侵害我私有财产诉求无门作者:林贞廉<br /><br /> 我名叫林贞廉,现年78岁,住福建省南平市南纸大庆集资楼拆迁安置楼403室。因家中房产被大型企业福建星光造纸集团勾结当地政府部门侵占,诉求十年无果。<br /><br /> 南平市滨江北路165号是我家祖辈三代房产,临街修建,上下两层均为商铺,且祖孙三代在此开设修鞋、理发、照相、餐饮等服务业维生。其房屋土地使用证上的“用途”也清楚的注明“商业”,面积为196.23平米。<br /><br /> 1998年,百年洪灾,将我这栋房屋冲垮一大半。这年,南平政府发文【南政(1998)综261号】,号召民众“加快灾后重建家园”,提出“先建后批”办法,以鼓励大家为生存积极自救,为此,我们一家在没有得到政府分文救济的情况下,拿出多年来省吃俭用的积蓄,在房屋的废墟上重建起这栋商铺房屋,建成后,比原房扩充了57平米,为此,房屋总面积也由原来的196.23平米扩大至252.79平米。根据以上【南政(1998)综261】文的“先建后批”办法,我所扩充的57平米完全属于政府许可的合法房产。<br /><br /> 2001年,福建星光造纸集团(以下简称为“星光公司”)以“修建集资楼”为名,向我提出“强买强卖”的不合理要求,遭拒后,星光公司勾结南平市延平区法院,将我这栋“商业房产”进行“强制执行”【(2001)延行非执字第10号】。从此,逼我走上一条告状不归路。<br /><br /> 集资楼建成后,星光公司擅自主张,以“两套住房”和“两间店面”抵消我被他们强行拆除的这栋商铺房,我等家人再次拒绝,并向法院提起诉讼,然而,令我感到异常愤慨的是,法院居然一错再错地支持了星光公司这一系列不法行径,并且还将政府许诺的“先建后批”扩充的57平米面积胡乱认定为“违章建筑”,甚至把产权证都不属于我的暂住地说成是“安置房”,使我等家人至今无家可归,无处谋生!<br /><br /> 2008年2月23日,我向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递交了一份房屋明细账(即《林贞忠、林贞廉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安置补偿方案》),累计房产损失达3133965.87元;造成3家个体户长期停止营业;至少8人长期失业,也使我和家人度日如年!现如今,又过去三年,房屋损失累计近四百万!但我的诉求至今仍旧无人理睬!<br /><br /> 由于长期诉求无果后,2008年奥运期间,我开始上京告状,迄今为止,我先后到北京上访已多达20余次,不仅没能解决问题,还多次遭到南平信访领导雇佣的黑社会人员殴打、致伤,使我苦上加苦!冤上加冤!<br /><br /> 2011年6月9日,有关当局煞有介事地举行其所谓的“听证会”,召集建委、信访、街办等单位,仍旧自话自地枉顾事实,气得我浑身发抖,愤然离去!<br /><br /> 长年的上访奔波,风餐露宿,贫病交困,积劳成疾,我不幸患上晚期癌症,经三次手术,虽大难不死,但却危在旦夕,也使我更加迫切想解决房屋问题。为此,在绝望之际,不得不向社会各界呼吁,希望能够在自己有生之年要回自己的房产!重返自己的家园!<br /><br /> 林贞廉联系电话:0599-8385227<br /><br /> 2011-7-8天理时评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0142387736356185426noreply@blogger.com0tag:blogger.com,1999:blog-38607479.post-31858742311601671072011-07-03T12:14:00.000-07:002011-07-03T12:15:21.232-07:00要杀人 请到云南来!作者:钢猫<br /><br /> 真的是难以置信!在云南高院院长许前飞的默许下,身负两条人命的畜生李昌奎“免死”了。这判决真他妈的丧尽天良!贪赃枉法的法官更加玩弄法律于股掌之上,人民的权益甚至连起码的生命权也介不到保护。其所谓的“自首”不是“免死”的理由!云南这个案判得比南京彭宇案更离奇、更荒唐!强烈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加入调查!<br /><br /> 慎杀?没看出。温州绑架案凶犯杀害一名女警察的3名罪犯,全部被处决。在本案中,受害者是底层平民,这才是关键。当局为了在国际上显示人权,无辜的平民受害者是随时可以给牺牲的。大家知道,没有网民的坚持,灭绝人性的药家鑫很可能逃脱应得的惩罚。<br /><br /> 在全国造成恶劣影响的云南昆明“小学生卖淫案”及后来的“容留卖淫案”,没有抓到一次现行,一审以伪证定案,二审却维持原判,至今没有纠正。有网友比喻,若是在中国的云南假如杀掉主办此案的两个法官,再去自首,能不判死刑吗?而且杀这两法官的理由似乎很“正当”。两坏法官严重不公,导致人民生命安全,令人民得不到保障,让人民时刻生活在惊恐之中!<br /><br /> 最高法的“少杀慎杀”,主要是指对那些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但对那些社会影响极大的恶劣罪犯不存在少杀慎杀的问题。国际社会对中国死刑有非议并不影响中国死刑的存在,现在的问题是:如果是奸杀一个女警,或杀一个警察早枪毙了,自首都没用。云南省高院的法官们要么是一群无知的法盲,要么是受到了什么非法的影响,否则,怎么会连刑法的基本原则及量刑原则都能滥用呢?<br /><br /> 想杀,几句形容词,手段极其残忍,十分恶劣不该判死刑的也杀掉了。不想杀,认罪态度好,积极赔偿,该杀的判个死缓。云南这个案例已经严重伤害社会底层人民的心,激起人民的义愤。其恶果将会是令中国的社会治安更加严峻和不安。少数贪赃枉法的法官更加玩弄法律于股掌之上,人民的权益甚至连起码的生命权也得不到保护。<br /><br /> 要知道,根据《刑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死刑的适用就是指犯罪行为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特别严重的危害,社会危害的影响特别巨大的犯罪分子。根据我国长期司法审判实践,判断犯罪分子是否罪行极其严重,主要看其手段是否特别残忍,情节是否特别恶劣,后果是否特严重,社会危害是否极大。如果说达到了这样的一个量刑标准话,就应当对其适用死刑。像李昌奎这样连奸带杀,居然连三岁孩子都不放过的,这样的恶魔不杀,那该杀谁?<br /><br /> 根据通常的理解和司法实践,上述的“也可以”可理解为“应当”,也就是本案一审判决书中所说的:“5.16”案强奸杀人案犯罪嫌疑人李昌奎犯罪手段特别凶残、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其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应依法严惩。虽李昌奎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而且,李昌奎在犯下血案后畏罪潜逃,而后因在公安机关严密布控追击之下,穷途末路,寸步难行,实无逃生可能的情况下才被迫投案自首的。<br /><br /> 因此,本案一审判处李昌奎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而二审云南省高院的判决改判不仅于法于情于理站不住脚,更无任何我国现行法律依据可供佐证。坚决支持申请最高院依法提起审判监督程序,还法律一个公正,还社会一个公平,还被害人家人一个安慰,以法律的公平正义告慰已死去的两条无辜鲜活的生命。<br /><br /> 2011-7-4天理时评http://www.blogger.com/profile/10142387736356185426noreply@blogger.com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