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时评

以我手写我心,用我们的公民权利,筑成我们新的长城!

  作者天理政论作家、时事评论员和维权志愿者。天理真名叫陈启棠,男,广东省佛山市人。是土生土长的佛山人。在全世界各大网站上用的网名ID叫“天理”。自1998年上网以来,曾任多个论社区的版主、编辑、总编辑、管理员和区长。被称为“最富有批判精神的民主斗士”,是深青首届“十大杰出网络写作者”之一。天理志愿:在自己选择良知的同时,也同时唤醒和激励更多人加入到这正义的行动中来。天理近年在社会发生的一切有影响的灾难事件中写下大量的评论文章,特别是一系列震惊中外的的维权事件中,挺身而出,无私无畏,仗义执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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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April 08, 2010

《自由中国》论坛fengyan(冯岩)举报赵连海同案刘沙沙获检院接纳

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证据线索

刘琳娜,女,网名“刘沙、刘沙沙,河南省南阳市人,现住北京市双榆树派出所辖区(派出所已掌握该人基本情况)。网上公开电话:15810411989

一、

刘琳娜在网上公开自述:

①“惊闻北京检方起诉连海,竟以李蕊蕊一事为罪:‘犯罪嫌疑人赵连海还于2009年8月4日,利用安徽籍女青年李蕊蕊在丰台区聚源宾馆被强奸一案,以报案为名恶意炒作,纠集煽动不明真相群众及多家境外媒体记者,到北京市公安局大门东侧非法聚集,严重扰乱该地区的社会秩序。’

本人惊诧莫名,正和彭剑律师核实,如果赵连海被控罪名包括李蕊蕊案‘寻衅滋事’,那刘沙明天自首。因为砸黑监狱是我鼓动的,出来后‘去北京公安局报案’是我敲定的,媒体是我通知的。这罪名,无论如何都是我顶,而不能是连海!”([博讯主页]->[大陆新闻] 为赵连海“寻衅”之罪名向北京警方自首,并质疑官方/刘沙沙:http://news.boxun.com/news/gb/china/2010/02/201002031830.shtml;自由中国论坛 » 时政评论:为赵连海“寻衅”之罪名向北京警方自首,并质疑官方/刘沙沙:
http://zyzg.us/thread-206000-1-10.html)
②当时是我第一个到场,是我揭发该事件后到公安局报案,是我煽动群众在门外抗议,亦是我致电赵连海及媒体到场,我们抗议时赵连海根本未到,我有很多人可以作证(自由亚洲电台:刘沙沙因声援赵连海被拘押8小时:
www.rfa.org/cantonese/news/rights_milk_baby-02042010114417.html?encoding=simplified)

二、

证人证言

刘沙沙为赵连海投案被扣三聚氰胺仍活跃 2010-02-04 09:18:39 来源:自由亚洲:
http://www.wangshangxing.com/sho ... D%E6%B4%BB%E8%B7%83

①当天也在现场陪同李蕊蕊报案的维权人士巴中巍表示:“我当时也在场,并且也被东交民巷派出所带过去,一起被关押过24小时,这个事情如果有责任的话,不光是赵连海一个人的,应该我们这些人都有责任”。

②维权人士刘德军当时也在现场,他说:“我先是收到刘沙沙的短信,然后在网上正在说这件事,然后我说我们一起去吧,我们就去了,他(赵连海)开的车接了李蕊蕊和刘沙沙,然后就去市局,因为访民都不敢进去报案,担心被抓进去送回原籍”。

注:发帖者:自由中国论坛fengyan(冯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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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材料已于昨天(3.11)下午特快寄检察院、挂号寄法院、平信寄公安。

特快:EE474539249CS
挂号:XA09971695523

“抄送”法院(公安)的附言是:“请求大兴法院(公安分局)相应作出依法处理。”

北京大兴检察院受理刘沙沙为"救赵""自首"的1号《通知书》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

信访 事项 答 复 通 知 书

检信答[2010]001号

注:发帖者:自由中国论坛fengyan(冯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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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的复函

冯岩:

你反映赵连海涉嫌寻衅滋事一案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刘琳娜,请求依法处理的问题,我院审查后认为应将该材料移送本院公诉部门审查处理,现已将来信转至本院公诉一处。

特此通知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
处理信访事项专用章
(印章)

201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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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连海妻子大撒手,把案子完全推给了律师:我向律师短信5点意见,没回复,故与网友交流

1、因赵妻说律师说法院可能会拒绝刘琳娜【刘沙(沙)】等辩方证人出庭作证,故建议律师如果法官真地拒绝,就庭前会见赵,建议赵要求回避法官,谁拒绝回避谁,包括审判长在内。

2、如果当地无人愿意作辩方证人出庭作证,本人可以出庭证明控方《起诉书》对赵的“于二○○九年八月四日”“煽动纠集多人”的指控,是错误的。

3、无罪、罪轻之两个角度辩护并不矛盾,本案遗漏犯罪嫌疑人,应当要求检察院补充侦查、法院延期审理。

4、我已于11日特快、挂号、平信分别致大兴检、法、公,要求依法处理遗漏犯罪嫌疑人问题。希望大家互相配合,共同维护赵的合法权利。

5、希望看一下律师在检察院审查起诉环节为赵连海提出的辩护意见。

自由中国论坛fengyan(冯岩)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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