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时评

以我手写我心,用我们的公民权利,筑成我们新的长城!

  作者天理政论作家、时事评论员和维权志愿者。天理真名叫陈启棠,男,广东省佛山市人。是土生土长的佛山人。在全世界各大网站上用的网名ID叫“天理”。自1998年上网以来,曾任多个论社区的版主、编辑、总编辑、管理员和区长。被称为“最富有批判精神的民主斗士”,是深青首届“十大杰出网络写作者”之一。天理志愿:在自己选择良知的同时,也同时唤醒和激励更多人加入到这正义的行动中来。天理近年在社会发生的一切有影响的灾难事件中写下大量的评论文章,特别是一系列震惊中外的的维权事件中,挺身而出,无私无畏,仗义执言!

天理近照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论坛

Followers

Sunday, March 06, 2011

“茉莉花”是真的革命,还是有心人的工具?

(政府丑闻网讯)

近期随着国内“茉莉花革命”轰轰烈烈的开展,整个中国都随之沸腾起来,有褒有贬,有支持也有“围观”。本网特别采访了“民主维权斗士”天理先生对此事的看法。

  天理先生生平简介:

  天理真名叫陈启棠,男,广东省佛山市人。在全世界各大网站上用的网名叫“天理”。自1998年上网以来,曾任多个论社区的版主、编辑、总编辑、管理员和区长。发表时事评论文章2000多篇,被深青称为“最富有批判精神的民主斗士”,是深青首届“十大杰出网络写作者”之一。

  天理近年在社会发生的一切有影响的灾难事件中写下大量的评论文章,特别是一系列震惊中外的的维权事件中,挺身而出,无私无畏,仗义执言

  天理的观点就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给予的法律权利来为弱小社群呐喊,支持胡温“依法治国”的国策,一切维权活动从实际出发、以人为本来办事,公开一切真相。

  选择自己良知的同时,同时也在唤醒和激励更多的人加入到这正义中来。

  以下是对天理先生采访的内容:

  记者:天理先生是什么时候得知“茉莉花革命”的消息?第一反应是什么?

  天理答:天理是在网上知道这个叫什么“茉莉花革命”的消息的,当我听到后第一反应是胡闹!加上第二天看到网上刘路和小乔拼命鼓动国内的人出来革命,就知道不是那么的简单了。

  记者:现在看前两次集会效果都不理想,反倒是大批民主维权人士被捕,因此网上盛传此革命是当局特意为之,你看呢?这会不会与两会有关?

  天理答:这次发生的大抓捕,谁是受益者?从刘帮集团的刘路和小乔跳出来后,天理就发文指出这是一个由刘帮集团实行的“引蛇出洞”计划,目的是通过这个乌有的所谓“革命”来诱捕国内一线的维权人士,为中共“两会”扫除障碍。同时以此来试探民间的反应,并且警告其他的活跃维权人士“你们给我小心点”!

  记者:革命的起源仅仅是一个无法追查来源的推号,而且直到现在声称是革命发起者的组织也没有公开露面,这是否可以作为经验在大陆推广?

  天理答:现在这个所谓的“革命的起源”给当局造成相当大的混乱,许多多年不见的民运大佬都出来承认是发起者,全是来摘桃子了,连笔会刘帮集团的刘路和小乔跳出来说是由他们发动的。天理认为这“革命”是一场闹剧,根本上不值得推广!

  记者:刘晓波集团的代表刘路声称已与茉莉花的发起者联系上,现在其俨然已自己也是发起者自居,大力鼓吹举行集会。对此您有什么看法?

  天理答:本人不反对任何人起来革命,本人只反对刘晓波集团利用和鼓动国内的群众起来为他们“革命”,看刘晓波集团刘路的表演就知道这是一场什么样的革命?既无公民基础又无视客观现实,竟然还要奢谈革命甚至是暴力革命,一场意淫和忽悠或犯傻的闹剧,再胡闹下去,国内的维权运动就彻底从国内抹去,留下的就是刘帮集团“无敌论”的旗帜高高飘扬!

  记者:可以把对这件事您的看法,包括您和刘帮矛盾的起源都说一下么?

  天理答:其实天理与笔会的刘帮集团的矛盾起源于“拒郭事件”,加上,高智晟,郭飞雄和黄琦是天理的好朋友,但笔会的刘帮集团对他们大肆攻击,背后污蔑和落井下石,天理是看不惯,所以,挺身而出为他们说话,从此与刘帮集团结下冤仇,再加上刘帮集团的“野渡”在全世界各大聊天群造谣天理是公安局长,是国保。这更加让天理反感。所以,国内维权运动和他们笔会刘帮集团分道扬镳已成定局!

  记者:对此次茉莉花革命的前景您怎么看?您支持进行改革还是革命?有没有什么建议?

  天理答:对此次茉莉花革命的前景天理看不好,这是注定要失败的,因为,这个革命没有底层民众的支持,更加没有国内最大的抗争力量的访民支持,就靠能翻墙的几千号网民,翻不起风浪的。天理支持进行改革,因为,现在国内的情况不足能构成革命的条件和时机。本人人言低微,这种事天理还有什么的建议?

  记者评述:可见,天理先生一直对“茉莉花革命”的事件保持理性的看法,事是好事,但同时也规劝被热血冲昏了头脑的人不要做被有心人利用的工具。此次革命没有群众基础,成功希望渺茫。只凭几篇匿名的声明,却“忽悠”了大批人士积极参加,但发起者本身却毫无建树,这件事是否本身就是个阴谋呢?

  《政府丑闻》记者 CJ 报道

  2011-3-6

Friday, March 04, 2011

同是颠覆罪 待遇各不同!

文/天理

看了冉云飞以前的推文,天理想,冉云飞他绝对想不到自己有这么的一天!冉云飞被抓说是颠覆罪,而笔会刘帮集团那个写了《中国影帝温家宝》,《刘晓波打败了胡锦涛》的余杰,他咋没事呢?他余杰该得罪的大人物都得罪了,他会被莫名其妙地被说是“颠覆”么?这一场“革命”的始作俑者的刘帮集团该如何面对冉云飞、陈云飞、滕彪、江天勇等人?

再者,2月26日中午,一直在维权一线帮助弱势群众维权的广东惠来人士郑创添先生被惠来县公安局抓捕,并当即出具了刑事拘留通知书,罪名是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其场面甚是惊人,参与抓捕的民警透露说郑创添是因为在境内外网站转发了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帖子而导致被抓捕的。而3月1日,独立中文笔会的网站管事员野渡(吴伟)突然被广州警方也是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被抓获,却是给宽大监视居住,监视居住地在广东番禺海边的一个秀丽风光地方。

在所谓“茉莉花”的行动之前,朝廷想抓冉云飞等人根本就找不到任何的理由和借口,若是伪造一个不切实际的借口,冉云飞可比刘帮集团的余杰温柔多了,抓他余杰也轮不到抓冉云飞。从老虎庙对冉云飞的访谈和港台等媒体对他的采访来看,冉匪表示自己只喜欢读书和写点文章,并不主动参与线下围观和实质的维权。从理论上的广义和狭义上来理解,冉云飞根本上就不算是一个朝廷认可的异议人士。

有人认为冉云飞一事再次证明了党国是没有底线的!但这样揣测中共的底线是徒劳的,显然是大错特错了。因为,从独立中文笔会的副会长余杰和独立中文笔会的网站管事员野渡(吴伟)这次“什么花”的行动遭到警方的优待足可以证明,刘帮集团与国内的异议众人有根本上的区别,人们应该思考一下究竟是什么原因?

天理认为,这次发生的大抓捕,谁是受益者?从刘帮集团的刘路和小乔跳出来后,天理就发文指出这是一个由刘帮集团实行的“引蛇出洞”计划,目的是通过这个乌有的所谓“革命”来诱捕国内一线的维权人士,为中共“两会”扫除障碍。同时以此来试探民间的反应,并且警告其他的活跃维权人士“你们给我小心点”!

可惜,天理的警告得不到大众的认可,大家可以细心想一下,“从刘无敌获奖前后到现在,一直在用此计,刘无敌本身也是一例。即重点打击那些对党国真有威胁的人,同时把伪类掺和在一块儿镀金,刘帮集团前几年污名高智晟、胡佳、郭飞雄等人,结果被污名者人格还是光彩照人,倒是臭了刘帮集团自己人,像张鹤慈、阴沟鼠之流。现在党国改套路,把伪类花瓶一个一个包装成‘党国敌人’,更便于活动”(一网友语)。

近期仔细看那伙人开出的名单就可以发现,把些来路不明行为可疑的人以及刘帮吹鼓手与多年维权人士处处并列,真假难辨,但真实待遇完全却不同,不明就里的网友或网络新人很容易以为他们真是一类人,是与维权志士齐名的勇士!

上述残酷和冷血的事实说明,这一场刘帮集团怂涌的所谓“革命”,旨在将国内的维权运动彻底消灭掉,好让由刘帮集团统治国内异议和维权运动的方向。真的到了那个时候,当你不听从其刘帮集团的旨意的时候,那么当你早上起床揉着眼睛时,你被“颠覆”的牢狱时代就开始了。当然,阁下肯定去到的绝是不会有“人性化”的监狱,那些管教也将会是不“友善”的。

天理再一次声明,本人不反对任何人起来革命,本人只反对某集团利用和鼓动国内的群众起来为他们“革命”,看某集团刘路的表演就知道这是一场什么样的革命?既无公民基础又无视客观现实,竟然还要奢谈革命甚至是暴力革命,一场意淫和忽悠或犯傻的闹剧,再胡闹下去,国内的维权运动就彻底从国内抹去,留下的就是刘帮集团“无敌论”的旗帜高高飘扬!国人,醒醒吧!

2011-3-4于佛山

Thursday, March 03, 2011

欲加之罪 何患无辞!

-------佛山南庄堤田村农民维权领袖刘显桐“妨害公务”一案庭审直击

昨天(3月3日)上午9点钟佛山市南庄堤田村农民维权领袖刘显桐“妨害公务”一案终于在佛山禅城区人民法院一号庭开庭了。

刘显桐是广东省佛山禅城区现任区人大代表,从2003年起参与土地维权抗争活动,期间曾多次被当局恐吓和拘留。刘显桐在为村民争取权益没果后,他带领南庄镇堤田村的村民以非法征地将广东省省长黄华华以行政不作为告上了法庭,因此并再次遭到打击报复,在2010年6月7日被警方带走,6月30日被佛山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批准逮捕。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义工天理先生(陈启棠)受其家属的委托全权受理了刘显桐 “妨害公务”一案的法律程序。

据天理先生说:“本案在他的跟进和调查取证下,根据法律刘显桐根本就不构成所谓的“妨害公务”罪,他多次要求各部门慎重考虑量刑,结果各部门以要继续补充侦查为借口,一直押后推迟开庭。2011年2月21日天理先生接到法院的电话通知,法官告知天理说刘显桐对于他的“犯罪”事实公认不违,现在法院采取开简易庭结案算了,天理听后立马提出异议,他认为刘显桐不会认罪,反对法院方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的做法,最后在天理先生的据理力争下,佛山南庄堤田村农民维权领袖刘显桐“妨害公务”一案得以开庭。

3月3日七点多,来自广州,佛山各区关注刘显桐一案的部分失地农民躲避过当地政府便衣的跟踪和监控,顺利来到了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门口,当地政府显得非常紧张,可能担心农民在法院门口拉横幅标语和喊口号等,把要求旁听的40多农民都批准进入一号庭旁听。

进入一号庭村民发现有些不明身份的人员也在场旁听,几个凶神恶煞的警察不断地走来走去怒目圆睁地监视着座位上的旁听村民,不断地要求村民要坐姿端正。

9点正只见刘显桐手上戴着手铐被两个警察押出来,很明显他瘦了很多。

开庭前,天理先生首先要求法官给刘显桐开解手镣,竟遭到在现场法警竟以相关的政策规定而拒绝。

开庭了,庭上各方展开了激烈的争辩。

主控方:提出刘显桐在2007年10月10号在禅城区南庄镇综合治理办工作人员在南庄镇开展“黑网吧”的清查联合行动中,刘显桐在现场将执法人员强行推出网吧门外,将大门关闭,并用摩托车堵塞门口,阻止执法人员执行公务。公安民警接报后立即赶赴现场,刘显桐并对民警进行辱骂和向民警扔掷砖头等。

刘显桐反驳:说07年的时候所谓“阻拦”了警察执法,我赶到现场很多警察在搬网吧的电脑,有七、八个警察狠狠地殴打我妻儿,我的两个哥哥怕我冲动拉着我,我根本动弹不了,只能捡起一块石头向着空地扔以示气愤,并没有向民警扔掷砖头,就连肢体的接触也没有碰上任何的一个警察,又何来的阻止执法人员执行公务?事后,公安局局长和他和谐解决了此事,并把电脑如数归还他,并就此事件向刘显桐赔礼道歉,要求他不要再上访告状。

刘显桐在庭上还说:“在拘留所领导对他说,你死衰仔,你把“妨害公务”罪案认罪了,三几个月放了你,要不,你不领情,不认罪,举报检察院的领导贪污,活该你,看来要判刑三几年来教训教训你” 。

刘显桐认为:我作为区的人大代表,就应该要代表人民为人民争取权益,我没有罪,也不会认罪,08年他把省长都告上法院了,且在即将进行村委和区人大换届选举之际和他在村民大会上提出的村民股份改革方案,就把无理的罪名安到他的头上,用几年前的网巴事件定他的罪,显然是打击报复,欲加之罪,何患无辞,醉翁之意不在酒。他要求无罪释放。”

在庭上,刘显桐的代理人天理说:既然控方说刘显桐扔掷砖头伤害警察,那么请求法官把当时公安拍下的录像在庭上播放。在天理的强烈要求下,控方在很不情愿的要求下愿意交出光盘,播放了当时的07年的所谓的“执法”现场视频。

结果,我们村民看到的视频是警察粗暴的执法和特警狠毒殴打刘显桐儿子的视频,屏幕上首先播出了七八个警察把刘显桐的妻子从网巴里四脚朝天的抬出来,在此过程中发生了激烈的肢体碰撞,不敢想象一个手无寸铁的弱质女流是如何遭到为人民服务的警察、特警的“服务”的;接着另一个镜头就是四五个特警把刘显桐的儿子整个人宁空翻下摔到地上,然后又有四、五个特警像老虎一样凶猛地扑过来,拳脚齐下,好像要把刘显桐的儿子直往死里打。在场旁听的村民立刻一片哗然,场面一度失控,最后书记员只好完场说还有一个碟子播放不出来。这到底是何用意?三岁小孩都明白了。

刘显桐的代理人天理认为:他作为刘显桐的代理人对刘显桐及其家属表示深切的同情,他接到控方起诉书后,作了大量的调查,并依法进行了取证。从证人证词中,天理认为,他的当事人刘显桐是无罪的、是被冤枉的。控方指控的罪名根本不能成立,是与相关的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天理说法律就是法律,不能把法律之外的政治压力等因素放在法律之上。我们要极力避免的是,一个无辜的农民被冤枉而引发新的悲剧,一个错误伴随着另一个新的错误。

同时,天理在庭上严正指出,因为刘显桐是当地政府眼中的刺头,这次公审刘显桐只是当局对佛山的维权人士在官民博奕事件中“杀一儆百”的示范,对当今国内的和谐社会起到相当大的负面作用。

11点左右法官宣布择日宣判。

庭后村民就刘显桐案发表了各自的见解,有村民说,刘显桐是无罪的,如果判他有罪,那么政府在07年的执法过程中殴打刘显桐的事又为何不判他们有罪呢?这就是平时说的贼喊捉“贼”的又一打击报复案件。

最后村民一致认为作为失地农民,在反抗政府非法拆迁征地,并依法申诉自己的诉求和依法维权却惨遭抓捕、关押、审判,而事实是刘显桐等的村民们没有任何触犯刑罪的行为。纯粹是地方政府强大的利益集团为了达到瓜分老百姓的利益而动用权力进行打压胁迫,以达到强取豪夺村民财产和土地的目的。

目睹现场的一村民

2011-3-3

附:天理关于刘显桐“妨害公务”一案的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尊敬的法官、尊敬的人民陪审员、书记员:

你们好,作为刘显桐的辩护人,本人首先向本人的代理人刘显桐及其家属表示深切的同情,同时,本人不管今天是否判本人的当事人刘显桐有罪与否,本人也将向法庭表明,本人的当事人刘显桐是无罪的、是被冤枉的。今天的法庭注定是一场没有赢家的争辨。我们要极力避免的是,一个无辜的农民被冤枉而引发新的悲剧,一个错误伴随着另一个新的错误。

本人受本案被告人刘显桐的儿子刘英柱的委托,在刘显桐涉嫌妨害公务犯罪一案中担任其辩护人。本人将忠实地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的规定与辩护人的职责,依法维护刘显桐的合法权益。接受委托后,本人认真审阅了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佛禅检刑诉[2011]第57号《起诉书》,现结合本案事实、证据及今天庭审的情况,提出以下辩护意见:

本人认为:法律就是法律,我们不能把法律之外的政治压力等因素放在法律之上。本人要向法庭证明的是,控方指控的罪名根本不能成立,是与相关的法律规定相违背的。

事实与根据:

根据控方起诉书指控:本人的代理人刘显桐在2007年10月10号在禅城区南庄镇综合治理办工作人员在南庄镇开展“黑网吧”的清查联合行动中,本人的代理人刘显桐在现场将执法人员强行推出网吧门外,将大门关闭,并用摩托车堵塞门口,阻止执法人员执行公务。公安民警接报后立即赶赴现场,我的代理人刘显桐并对民警进行辱骂和向民警扔掷砖头等。

本人接到控方起诉书后,作了大量的调查,并依法进行了取证。

从证人证词中,本人认为,本人的代理人在这一事件中事实是情绪有过波动,原因是当时执法的行政人员粗暴执法,将本人当事人的儿子踩在地上,这才引起本人的代理人刘显桐的愤怒。事后,南庄镇的相关部门也主动向我的代理人刘显桐陪礼道歉并宴请了本人的代理人刘显桐,而且还退还所有暂扣之物品,这起所谓“妨害公务”事件,就这样和谐处理了,从来也没有要说追究任何人的责任。

然而,让人想不到的是,在事情过去了近三年时间后,禅城区公安机关却突然以此事件对本人的代理人刘显桐进行逮捕和移交法院审讯问罪。

 鉴于此事件发生时刘显桐并没有对任何执治人员的行为进行干预,也没有发动村民围攻所谓的“执法”人员。那么?刘显桐的妨害公务案,为何要等到三年后才追究?此事件后刘显桐没有逃避侦查和审判的行为,本人难以明白的是,事情已过去近三年了,公安机关难度真的是立案近三年后才来追究,为何还要对本人的代理人刘显桐“秋后算账”?本人认为,如真要搞“秋后算账”,仅算刘显桐的账,那可是远远不够的,当年官员们的账也应该要算一算。

另外,2007年10月10日事件发生后,刘显桐在家中务农没有离开过村里,公安机关并没有传唤、调查或者讯问过本人的代理人刘显桐。不仅本人的代理人刘显桐没有被调查过,公安机关也没有传唤或拘留逮捕过本人的代理人刘显桐。也就是说,当年刘显桐因他儿子开了所谓“黑网吧”一事,村民也好,官员也好,都“相安无事”。在本人的代理人刘显桐没有逃避侦查和被调查的情形下,公安机关在长达近三年时间,不去侦办这起所谓的妨害公务犯罪案件和及时查处其违法犯罪的事实,那公安机关不是失职是什么?2007年10月10日发生的案件,长达近三年时间才作处理。如此办案,已涉嫌玩忽职守和渎职犯罪。

从本人调查中发现,公安机关从来没有对刘显桐采取过任何的侦查或强制措施。在长达近三年时间里,刘显桐也一直在家中,没有外出过,更没有逃避侦查。而且还出席和参加后几年的人大代表会议。

本案发生在2007年10月10日,而执行逮捕却是2010年6月26日。从中可知,公安机关未对当年对刘显桐涉嫌妨害公务一案作过立案。

关于“妨害公务罪”

《刑法》第277条规定,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法职务的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必须具备以下构成要件:

1、行为人必须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暴力,是指行为人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体实施了暴力打击或者人身强制,如殴打行为、捆绑行为等。行为人如果并未采用暴力或威胁方法,而是用其他方法干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并不构成本罪。

 本案中,刘显桐只是扔砖头 不论是官方的证人证言,还是的村民的证人证言,都没有提到是刘显桐他使用暴力威胁了工作人员。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是在依法执行职务。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是依法正在进行的职务范围的活动,均不构成本罪。这就是说,成为本罪侵害对象的,第一,必须是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已经着手执行职务、尚未结束之前;第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而不是超越职权范围的活动。超越职权范围的活动,或者滥用职权、违法乱纪侵犯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激起民愤,受到他人制止的,不构成妨害公务罪。

据本人调查,此一事件是由于执法人员对本人代理人的儿子采取非法暴力手段而引起,起诉书的却故意隐藏此行为的内容。而且,此事件是先由警察作开路进行查处,而非由执法人员报警警察才到现场。

综上所述:

 辩护人认为,刘显桐的行为,没有采取任何过激行为。因此,公安机关介入参与此类的经济整治活动,已经超越了工作职责,其执行公务行为并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辩护人从调查中发现,,现在抓刘显桐,无非是在某一件官民博奕事件中“杀一儆百”,现在,政府相关部门将本人的代理人逮捕审讯,如此执法,那还有什么公正、公平可言?

最后,本人恳请人民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排除行政权力的干涉,依法判决本人的代理人刘显桐无罪并当庭释放。

多谢!

刘显桐的代理辩护人:陈启棠

2011年3月3日

中盟评论:从姜瑜一语中看中国“法治”的本质

文/天理

据外交部网站: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在外交部回应中国警方约谈外国驻京记者时说了下面的一段这样的话:“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问题的实质是有人唯恐天下不乱,想在中国闹事。对于抱有这种动机的人,我想什么法律也保护不了他,希望大家能够明智地认识这个问题”。

“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看到姜瑜的霸语的真实流露,而且更加是一针见血印证了现行中国要构建法治社会遥远。姜瑜说的话,令人愤怒而失望,法律不足以受到官僚们的尊重和敬仰,原来中国的法律时不时会沦为权力报复性武器,更加不能有效保护公民的权益!

记得温家宝总理在某一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强调:“依法行政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从理念到方式的革命性变化,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迈出的重要一步,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和所有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依法办事,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句“我想什么法律也保护不了他” 成了一记沉重的耳光,扇出了中国“法治”的真谛,击垮当局法治的公信力!甚么是法治?法治的核心是甚么?依天理看来,这个外交部的发言人该去补习一下法律课,用这种人来治国,真的是令国人汗颜。当然,用严格的法律专业来要求这个姜瑜不说错话是不可能的,但是姜瑜作为一个对外的发言人,一点法律的基本常识应该是有的吧?

法治就是依法治国,依法治国就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治理国家。法治之国还必须做到政府不得立法侵犯人们的权利,更重要的是政府和立法机构必须在法律下,让所有的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人和团体都不得超越法律。而且还要严格依照法律条文,严格遵守法律程序,自然就可以实现法治社会。

然而,由姜瑜嘴巴中吐出的“什么法律也保护不了他”本人得出结论,其实现在中国的所谓“法治”社会也就是“人治”社会也!由此可见,现在中国的社会,吹得天花乱坠也无济于事,姜瑜的“嚎言”是对当下中国社会“人治”的现实描述,更加是对现时大力构筑“法治社会”的莫大讽刺。

2011-3-4于佛山

玩火者必自焚!

文/天理

刚看到一则网上消息,刘帮集团的法律顾问李建强先生(刘路)要准备到联合国上访,谁愿意与之同流全污的就找他“老路”去报名。看真其讯息内容,原来是这位独立的中文笔会的末来大法官是因为“共匪”扣了他“老路”的律师证,导致这个大法官“老路”每年损失了100万,如今,这个大法官老路贫困潦倒,生活无着,不得不替自己出来维权等等。并说此举是“名利”双收。

哈哈,刘大法官此举,高!高!高!天理先赞一句!刚刚鸣金,又将粉墨登场,真的是你方唱罢我登台,好不热闹!本人记得这次什么花伊始,李建强先生与那个写保证书才能出国的什么“假林昭”一起,獐头鼠目上窜下跳倾巢出动,那种嚎叫声令人毛骨悚然。给天理们一顿杀威棒下消声匿迹,怎知事隔几天又贼心不死卷土重来。天理不知这个“末来大法官”又要拖谁下水了。

更加好笑的是,在跟帖中,这位“末来大法官”引用了被他称之为“共匪”的法律依据作出说明。说“共匪”没有履行任何法律程序就扣了他的律师证。这位“末来大法官”去上访,理所应当。殊不知,李建强先生和其它很多刘帮集团的“戏子”其实没什么两样,既是小丑,也只能是演小丑。只不过这位李建强先生“表演”显得更精彩一点、“伪装”穿得更厚实一点、“旗号”打得更正义一点、“起风跟点”抓得更准确一点、“无耻”得更加专业一点罢了。

这个革命开始的头几天,李建强先生的“表演”大家有目共睹。平时,大骂要革命的维权人士,要高智晟不要做“国家的敌人”!其“伪装”成一个以党国为重的法律人士,打着为民主运动“捞人”的幌子,对严正学和力虹进行有目的的加害,做了公安、检察一直想做而不敢做不能做的勾当,成功地配合“官家”完成了败坏严正学和力虹形象的阴谋。这么做,李建强先生又有什么法律可言?

当然,这个刘帮集团的成员一向都是以撒谎、造谣残害国内一线的维权人士,这个不可一世的“末来大法官”,“共匪”为何要“扣了他的律师证”?从这个刘帮集团的成员一贯公开造谣污蔑,背后放箭的德行,本人相信“扣了他的律师证”内里大有乾坤!李建强先生诬陷严正学和力虹,为党国立下了汗马功劳,按道理党国是不会“扣了他的律师证”的。现在这个李建强先生一出国门,高调大骂党国是“共匪”,早前叫高智晟不要做国家的敌人的勇气那去了?

可笑的是,这次什么花的革命开始头几天,李建强先生一副策划人的嘴脸,指手划脚发号施令,做起国家的敌人来。看来刘晓波也是养虎为患!刘晓波曾经警告说:“凡是在国外唱道德高调的,凡是在国外鼓吹暴力和政变的,不论主观意愿如何,在客观上都可能恶化国内维权的处境”。现在李建强先生凌架在主人刘晓波头上,发动大陆的民众进行“比胆竞赛”了。但李建强先生的人品太差了,一冒头却给国内维权动动的人士将其面目给剥个精光。

于是,李建强先生贼心不死,一计不成再来一计,借什么花的机会,再次煽动到联合国上访,号召那些被其刘帮集团所蒙蔽的人去报名跟风,李建强先生已经言明,此次是要“名利”双收!老夫真的不知道,李建强先生这种高调的自我炒作,处处假相充斥,事事妖雾弥漫令人窒息。如此下去,刘帮集团的面也给他李建强先生丢光了。

当然,一贯靠造谣污蔑维权运动人士起家的刘帮集团,那个脸早就臭不可闻了。怪不得李建强先生敢如此恣意高调来炒作,可能是李建强先生现在已经贪得无厌,这个“末来大法官”,可能是算准了刘晓波这把民运领袖交椅。可惜的是,一个臭名昭著、自身猥亵、龌龊肮脏的李建强先生将把本年头的肌肉秀推向一个高潮,要想达到扬威四海,坐稳民运头位,李建强先生果真能如斯人所愿吗?

依天理看未必!别看李建强先生跟在其主子腚后屁颠屁颠的狐假虎威,狗仗人势,其实他的主子早就蔫了。在这,他李建强先生自己心里清楚。这次李建强先生再度起风,也只是穷兵黩武的绝望,也是用来解困的技穷之计。刘帮集团它们这种无赖之徒的无奈伎俩吓不倒正义的人们,玩火者必自焚!这此炒作只能让它们嘴脸更加暴露无余。

2011-3-3于佛山

http://www.wqyd.org/bbs/viewthread.php?tid=30453&extra=page%3D1

Blog Arch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