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时评

以我手写我心,用我们的公民权利,筑成我们新的长城!

  作者天理政论作家、时事评论员和维权志愿者。天理真名叫陈启棠,男,广东省佛山市人。是土生土长的佛山人。在全世界各大网站上用的网名ID叫“天理”。自1998年上网以来,曾任多个论社区的版主、编辑、总编辑、管理员和区长。被称为“最富有批判精神的民主斗士”,是深青首届“十大杰出网络写作者”之一。天理志愿:在自己选择良知的同时,也同时唤醒和激励更多人加入到这正义的行动中来。天理近年在社会发生的一切有影响的灾难事件中写下大量的评论文章,特别是一系列震惊中外的的维权事件中,挺身而出,无私无畏,仗义执言!

天理近照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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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March 22, 2007

为维护中国人的权利而斗争!

——中国《维权联盟》成立宣言

近几年来,各种利益的分配不公,加上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使中国大陆公民自发的维权行动此起彼伏,渐成燎原之势。体制内外众多的律师和知识分子等各界维权人士,以各种方式推进维权运动,这使得中国国内公民的维权行动有深厚的社会基础。维权人士近几年来坚韧、理性、和平、合法的维权行动,使国内的维权运动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

“维权”,首先要看我们要维的是什么“权”,我们“维”的那个“权”何在?我们的权利来自每个中国人与生俱来的基本人权,这些权利又为中国宪法所肯定和保障。维护民权,就要守护宪法!维护民权,就是真正地遵守法律!我们不想用极端的思想去看待社会的阴暗面,相反要让中国人民看到前途和希望。我们不能再屈服于公权力逾越法理的种种行为,要有向民众宣传普及宪法、捍卫公民权利的决心!公民维权、公民护宪、公民守法,乃是中国通向法治民主、建设和谐社会的康庄大道!通过守法、维权和护宪活动,将胡温政府的“依法治国”、“以人为本”、“建立和谐社会”的执政理念深入到国人的思维中去,并且不断深化,这样才能有力揭露和遏制违宪枉法、野蛮执政、伤天害理和损害公民权益的行为,从而维护中国公民的权益不受侵害。

中国的民间维权任重而道远,但我们不能望而却步,而当有所作为。我们要做的,就是根据宪法保障的权利来维护我们的权益,我们不仅依据《宪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要尽可能地协助需要帮助的人,获得根据宪法他们所享应有的权益。我们要做好随时被当局一些部门批评、干涉的心理准备,但我们可以问心无愧的是:我们的维权是合理合法的!同时,每位维权志愿者又当谨记,我们不能借维权之名侵犯他人的正当权益,我们必须为自己的越权行为负责并付出代价!

我们之所以发起成立《维权联盟》,是为了更好地整合国内维权运动的信息和资源,形成并扩大共同维权的声势,以期提高维权效率、节约维权资源,减少权利被侵害者的损失和痛苦。国内维权协同行动,将使我们的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我们期望,通过我们理性、和平、合法的维权行动,能够促使政府真正地以把宪法作为根本的活动准则,进一步维护宪法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做到科学、民主、依法执政,加快政治改革的步伐,实现宪法承诺的民主、自由和人权,使胡温政府“依法治国”的国策得以真正实现。

欢迎加入我们自己的《维权联盟》,参与公民维权,为维护中国人的权利而斗争!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涓涓细流,汇成大海。让我们从这里开始,坚韧而执着地推进中国法治民主的进程,建设共有共治共享、仁爱正义、廉洁均富的中国社会!

创盟会员:
郭飞雄(维权人士,狱中)
邓太清 (大陆 异议人士)
陶 君 (大陆广东 诗人 六四学生领袖之一,多次入狱)
李 海 大陆 北京 六四学生领袖之一,多次入狱)
巩胜利 (广州 学者 著名中国问题专家)
蒋品超 (美国 六四诗集主编)
唐荆陵 (广州 维权律师,赎回选票运动)
郭永丰 (深圳 异议人士)
邢晓飞 (维权人士)
王 强 (维权人士)
黄 康 (维权人士)
赫索格 (维权人士)
刘 文 (维权人士)
张文革 (维权人士)
陈启棠 (维权人士 )

法律顾问团:莫少平 (北京 维权律师)
江天勇 (北京 维权律师)
杨在新 (广西 维权律师)
范亚峰 (北京 宪政学者)

《维权联盟》联系邮箱:chwq2007@gmail.com
《维权联盟》网站:wq2007.com 暂用:http://wqlm.blogspot.com/

《维权联盟》2007-3-10正式成立了!
2007-3-10

《维权联盟》运作的正式文本

《维权联盟》运作的正式文本

尊敬的国内投身于维权运动的网友们:

五千年的中国文化,青天大老爷的故事是个不朽的话题。经久不衰,代代有人唱。但是,无情的现实一再提醒我们,我们对青天的每一次期望,带来的都是周而复始的失望!我们自己的公民权利,只能靠我们自己来维护!

2006年已经过去,一年中,中国国内的维权运动屡遭挫折。进入2007年,要让国内民间的维权运动稳步推进,同时要让维权运动之火在全国各地点燃,就得整合维权运动,让她从地下走向台前,就要把维权运动严格控制在宪法允许的范围内,使之处于事实合法的状态。因为维权运动已经在思想上、理论上、组织上、在法律根据上不断总结,逐步成熟。在这种形势下,如果再按过去那样利用打擦边球,偷偷摸一摸老虎屁股的思维行事,只能跌倒后重头再来,无法循序渐进。
社会的发展,各种利益的重新分配,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使公民自发维权行动此伏彼起,渐有燎原之势。体制内众多知名的律师和知识分子接连向有关法律法规及其执行方式提出了他们的挑战和疑问,而且越来越理直气壮。这,将使我们国内公民的维权行动有更深厚的维权理论基础和行动决心。通过宣传和推动民间的维权运动,逐渐把民间维权运动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从而达到促使当局正视宪法尊严,真正文明执政,加快政治改革,实现宪法承诺的民主、自由和人权。
所谓“维权”,首先要看我们要维的是什么“权”,我们那个“权”在哪里?我们的维权行动是以宪法为基础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给予人民的权利据理力争。我们不想用极端的思想去看待社会的阴暗面,要让中国公民看到希望,我们不能再屈服于公权力的压制,要有向民众宣传普及宪法权利的决心!通过普法维权活动,将政府的“依法治国”、“以人为本”、“建立和谐社会”的执政理念深入不断深化,这样才能有力揭露违宪枉法、野蛮执政、伤天害理和残害公民权益的违法行为。这样才能维护中国公民的宪法权益不受侵害。

维权志愿者没有特别的纲领,我们要做的,只是根据宪法赋予的权力行事,我们不必心存幻想,我们只是依据《宪法》索取应该给予我们的权益,同时尽可能地协助他人获得他们的宪法权益。我们要做好随时被当局批评的心理准备,但我们要记住:我们的维权合理合法!所以,维权志愿者要记住,我们不能借维权之名侵犯他人的正当权益,要不,我们必须为自己的越权行为负责并付出代价!这一点,维权人士和当局同样是非常清楚的。

中国民间维权任重道远,但确实能有所作为。就象某些住宅小区一样,小区居民之间的职业、工作、背景可能完全不一样,小区生活方式和网络应用的普及,使来自五湖四海的小区居民们可以通过社区生活和互联网及时沟通,协调小区住户的权益,迫使开发商兑现承诺,迫使小区物业改善管理,否则,小区居民就可以集体不合作,一齐拒交管理费。

成立“维权联盟”的作法和小区维权一样,本来素昧平生的人,为了一个“维护宪法给予公民的权利”的共同目标走到一起来了。全国共享维权资讯的资源和信息,形成共同的维权声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给予的权利,写文章共同声讨各地的违法行为和政府违背法律的施政。这样,可以提高维权效率,节约维权资源,减少受侵害者的损失和痛苦。各省的维权志愿者只要将被侵权事件的真相和经过帖到相关的网站,全国各地的维权志愿者就可以一呼百应。单独的个体是弱小的,但众多弱小的个体的协同行动,将是我们的权益得到最大的保护!

这就是网上众多维权者的意愿,征求了有意加入《维权联盟》的志愿者意见,并经讨论后初步修改,更加诠释维权联盟的主旨。

《维权联盟》声明:《维权联盟》不属于任何党派和任何组织,不依附任何组织和个人!

《维权联盟》的运作方式

一、为协调全国的维权事业,共享维权的讯息资源,《维权联盟》成立《网上维权协调工作室》。

成立《网上维权协调工作室》的目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给予的权力范围内,维护受侵害者的权利、指导他们维权的具体工作,以及提供法律和人道援助。行为表现:在网上为受害者发出正义和呐喊的呼声,督促当地政府并对个案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跟进,第一时间在网上公布个案进展,维护受侵权人的合法权利。

《网上维权协调工作室》构造、专栏:

1、[《维权联盟》梗概]:包括维权联盟的来源、概念、主旨、目标、原则。

2、[个案资讯]:资讯由各省市网友搜集,内容真实可靠及时,确属受侵权事实。网友若关注某个案可点击 [加入我们] 加入维权志愿者的行列,然后根据里面的具体建议、安排和指示,选择自己能力范围内的做法来帮助受侵权者,并关注他们。也可以点击[室内讨论]进行讨论和问询。

3、[个案动态]:a、 网上动态:个案在各大论坛网站的帖子及网址,可供志愿者到各大论坛上讨论顶帖。b、现实动态:受侵权者采取的各种具体行动(多为法律上的行动)。内容及时可靠。
4、[案例故事]:讲述、展示维权成功案例。可作参考。

5、[室内论坛]:是《维权协调工作室》网的论坛,对个案的讨论(多为实效性的建议和维权行动的设想)。论题可以由网友发到工作室的专用邮箱,经管理员贴到室内论坛中。论题也也可以转发到其他网上各大论坛。

6、[法律顾问]:包括:a、法律常识:如诉讼常识等,如何走法律途径。b、征集全国各地有良心的律师作法律顾问,随时随地解答《维权联盟》网友的法律咨询。

7、[律师聘请]:在这里可以联系律师,聘请律师走法律途径是最合理有效的程序。律师方面:一可以是我们正己的律师团。二可以是与网络上的律师事务所作连接。《维权联盟》的一切维权行动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允许的框架上进行。

8、[捐助讯息]:a、公布受侵权者的银行的捐款账号,(并附有个案,状况、困境),接受来自国内外的捐款,网友可自由选择援助对象。

9、[加入我们]:a、公告:志愿者可以做的事。如开论坛或跟帖讨论造成声势,召集捐款。b、申请加入志愿者(这步也可是在注册登陆时自动成为志愿者)。

二、受害者身边的帮助:走访受害者,了解实况和案情进度,看法律上的落实程度。给与建议和指导。这样才能保证事件的真实性,并且给与受害者最可靠的帮助。

三、网络上的声讨和现实生活及法律上的帮助,相辅相成,同步进行。更快解决侵权问题,尽全力的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加入《维权联盟》的维权者全部都是自愿不谋取任何利益。只要有一颗维护法纪正义的心就可加入《维权联盟》为中国的维权事业尽一点力。

《维权联盟》的管理

一、《维权联盟》由网友民主推荐出来的三名网友来担任理事,各省由本省的网友推选一名网友来担任该省的代言人。整个《维权联盟》的领导层由这些各省推荐的代言人和民主推荐出来的三名网友担任。

二.由这最高领导层推举三到五人来监管捐款的使用方式和方法,做到公开、公平和公正。

三,每一个维权个案由各省的代言人和三名理事决定,如何维权的部署和运作,由维权志愿者[网上维权协调工作室]统一安排。声援和写评论文章,可由网友发到各论坛后转回《网上维权协调会》所属的论坛来统一帖出,造成声势。

四、各省的维权个案需要帮助时,可向《维权联盟》总部的 [网上维权协调工作室]提出要求予以帮助。原则上该维权个案一定要有代表性和有影响价值性。

五、《维权联盟》采取自愿来去的原则,[网上维权协调工作室]不会硬性规定网友要写什么和不准写什么。对于维权的个案的不同观点,维权志愿者可发表不同的看法和观点。

六、《维权联盟》接受来自国内外的捐款。但捐款不能带有任何政治性质和政治目的。对国内外的任何捐款去向,《维权联盟》会定期公布受捐赠人的姓名和个案。

七、《维权联盟》总部[网上维权协调工作室]应为每一个案设立档案和摘录相关的评论文章,出版网上半月刊《维权论论》群发给全世界和网友和各大传媒,也为后有相同的维权案件作参照文章之用。

八、对于有网友对某维权过案的知询意见,《维权联盟》总部的[网上维权协调工作室]在收到求助邮件内必须要在二十四小时内答复,以免担误维权事件的时机和进展。

九、成立律师团,做好维权运动的法律后援工作。

这就是经过维权网友讨论后的正式文本。更加适合广大的志愿维权人士。多谢大家。

执笔:天理 (召集人)联系邮箱: chenqitang@hotmail.com

2007-02-21

中国《维权联盟》

郭飞雄(维权志愿者)、陶君(维权志愿者)、陈启棠(维权志愿者)

暂时代理发言人:陈启棠 联系邮箱: chenqitang@hotmail.com

注:欢迎任何党派、任何组织的维权志愿者加入《维权联盟》,为实现真正的依法治国尽一分力量。多谢支持!申明一句,俺天理只暂时做召集人,联盟成立后的理事一切由大家民主选举出来,为了维权的严肃性,一定用真的姓名,联系电话。多谢!

张建虹给重判,是谁的耻辱?

------点评《关于原《爱琴海》网站总编张建虹先生被判重刑的声明》一文章的观点与刘路律师的“捞人”妙计!

文/天理

刚才,在中国人权论坛看到一帖子,是浙江省民主党人写的《关于原《爱琴海》网站总编张建虹先生被判重刑的声明》一帖,帖中说:“3月19 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法院在拖延了两个多个月后,对中国当代著名作家、诗人张建虹(笔名力虹)所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一案进行了宣判,其行为已构成颠覆国家政权罪,且‘罪行重大’,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对于这一迟到的判决“不仅使被害人张建红(张建红不是被告人而是被害人)感到惊愕,使在场的被害人之妻董敏女士和辩护律师李建强先生感到惊愕,也使参与此案侦查、起诉的警官、检察官感到惊愕”。

文章声称,对于张建虹犯的所谓“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在高智晟律师被判‘判三缓五’后,无论是张建红本人,还是辩护律师和浙江的维权人士,甚至是宁波公、检、法机关的张案承办人,都认为张案的处理不会甚过高案,也可以说海外的民运人士和媒体也有这样的认识。”

俺天理先不评论上面所说的话,俺倒叫人们看一看在倒高倒郭的论坛叫什么自由中国的民主运动高人的言论!毕时圆受命说道:“按照对共产党的不愉快程度而言,高智晟应该远远要比力虹严重。共产党轻判了高智晟完全是为了鼓励投降——共产党似乎没有想到高智晟是如此的配合。而很明显,力虹的态度比高智晟强硬。共产党是绝对不能忍受态度强硬的人的。”

赵青汉更加无耻说道:“其实,我反觉得,力虹在对事实不很清楚的情况下,写了那些为轮子说话的文章,这种不智之举本来是可以得到原谅的,力虹就应该对这类行为及时认错,或许能得到从轻发落”。 还是刘晓波在海外的代言人张鹤慈老实:“力虹被重判,是可以预料的,重判的如果不是力虹,也会是郭飞雄等别人。中共对良心犯的处理,有象高智晟那样的从宽的典型,也必须有象力虹这样从重的典型。”看看他们恶毒得还要扯郭飞雄下水。 不锈钢老鼠对张建虹给重判认为:“看来光认罪不够,还要检举揭发”。当有人想起以前曾经有人说过“力虹会很快被释放.谁记性好知道是谁说的吗?”。

不锈钢老鼠连忙将谣言往轮子头上栽:“好象是大纪元说的”,可是有网友查出却是2月8日博讯最早出现“力虹可望在春节前被释回家”的谣言 。当网友揭穿了不锈钢老鼠的谎言后,不锈钢老鼠迫不及待出来圆滑说“当时我跟刘路说,这个消息说不定是政府在放风”。试问?博讯是轮子和政府的论坛吗?能在博讯首页能发消息的,都会是些什么人?大家不妨细心想一下。

观点各有不同,对于上面精英们说的话,俺天理不知《关于原《爱琴海》网站总编张建虹先生被判重刑的声明》一文章的作者们有何话说?是“精神食粮”?还是“恶意中伤”?但现在是什么也不重要了!任它们原形毕露于众目睽睽之下吧。不要低估了网民们的承受力,不要亵渎了网友对张建虹先生支持的爆发力,更不要好“心”办坏事。这帮人不须老共的铁拳举起,只须老远一嗓子——顺我者昌,逆我者亡!这帮人精英便会纷纷涕泪交流,跪地求饶了!对于文章的作者们,当初张建虹给逮捕时你们那去了?干吗要戴上假面具,同网友扮“红脸”呢?据俺天理记得,张建虹先生受迫害后,只有三人写过文章声援,你们不觉得滑稽可笑吗?

肯定是十分滑稽兼可笑!当然,文章作者们认为“中共法院对高智晟律师判三缓五并诬陷其有‘检举他人的重大立功表现’,和对张建红判六年重刑,这是中共当局分裂民间力量的一个重大阴谋,以加深人们对高律师的误解,所以特此提醒人们不要上当。除此之外,中共还有一个毒计:破坏人权律师的声誉。我们知道,中共当局不许莫少平律师为高智晟辩护,自己指定了两名辩护人,并暗示这两名指定的辩护人会比莫少平律师更胜任,结果也确实取得了判三缓五的‘好业绩’。对于张建红的辩护人,由于不是当局指定的,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他有‘好业绩’,以此来贬损他,作为当局指定的律师的反衬。作为人权律师,李建强先生已成为中共当局的眼中钉、肉中刺,打击他、贬损他已是意料中事”。

文章作者们,看到你们以上的文字,俺天理真的给你们气疯了!你们真的是“枯藤老树”昏鸦紊乱了。对于张建虹先生的为人,你们同处一省不熟悉吗?明明刘路先生和其组织先绞尽脑汁,要求人们对张建虹一案行低调,何来与高智晟一案扯上关系?刘路先生和其组织是否是对本笔会的会员张建虹一案反复酝酿“低调”处理,俺天理无从得知,俺天理和忙于“激进”的普罗大众网友当然无暇顾及他人的“温和”捞人方案,更加没有人会出来破坏人家笔会的大好事!一切声援放在高智晟和郭飞雄的身上!所以,对于张建虹给重判,俺天理不感到惊愕!而且知道是必然的。

当听到力虹可望被释回家过春节的谣言,刘路忽如一夜春风,那么就高枕无忧了。他显然已经隐隐听到了卧榻边张建红本人的鼾声,当然出于垄断的本能,捞人也要分为“激进”与“温和”两种。俺天理们天天大吵大闹,对于政治良心案,不大闹天宫、不闹到全世界满天神佛,人人关心,能捞人出来?所以,高智晟一案俺天理就敢叫嚣“俺天理陪高智晟坐穿牢底”!

可刘路先生却非常有心计地将“温和”方案暗示给他人,劝人们耐心再耐心。因为即使是“温和“的方案,但是当局也不一定接受呢?刘路先生想到这一点吗?可以证明在中国“温和”捞人咽气了!大家得要看看对手是一个什么样的政权?文章作者们又有何相信刘路先生有能捞人出来的灵丹妙药呢?当局能放高智晟,是因为高智晟根本就是无罪,网友闹得越凶对高智晟就越有利!这才是高智晟能出来的真正原因,非什么《关于原《爱琴海》网站总编张建虹先生被判重刑的声明》一文中所说的“这是中共当局分裂民间力量的一个重大阴谋,以加深人们对高律师的误解”! 人们误解高智晟什么了?对高的一切谣言也是同类们放出来的,为的是搞臭高智晟,关中共当局啥事?

文章声称:“但是,中共这一毒招并不仅仅是针对李建强一个人的,而是针对中国全体人权律师的:想一想,中国有哪一个人权律师为政治异议人士辩护成功过?而当局指定的律师,竟然成功了!这无异告诉国人:中国不需要人权律师,只需要御用律师。没有人权律师,中国就永远处于专制的黑暗之中,共产党就可以永远独裁下去!”

文章作者们,你们可以不同意俺天理的看法,但你们却无法回避一个小孩子都能提出的问题:党有起码的诚实、诚信可言吗?你们真的相信世界上还有“捞人”这样便宜的好事吗?刘路先生有了难言之忍,通过你们嘴巴说出这番话来也可以!好好记住力虹妻子董敏接受采访时哭着说:“我接受不了,根本接受不了!判得太重了!我们根本没想到判这么重,本来以为会获释,或者至少轻判或者缓刑的,没想到等到这么一个结果……”去年秋天以来,刘路在那自由中国论坛更加是“猜”谁谁多少年,帮谁谁谁“把”脉把得满头大汗。不是有人还感激涕零?滑稽得很!嘿嘿,真的不是省油的灯。

现在可好了!成“风箱裹的老鼠”两头受气,当然,不能说的可以沉默嘛。但张建虹给重判就出来发威,原来你们那去了?张建红先生是无罪的,张建红先生也只是平民百姓一个,何来能“颠覆”得了这个有八千万党员的国家?当然,只要是专制国家,对统治者来说你胡言乱语就得治你罪,对张建红先生这样的老百姓来说则是人家某组织与政府妥协的牺牲品,何以见得?因为刘路说的全是空话谎话!正可谓是“枯藤老树昏鸦,夕阳冉冉西下”!在中国社会出于不同利益关注政治的人可得猜猜了!

但俺天理坚信:张建红先生是无罪的!“正如他在上诉状中所写的:我相信,历史不久就将证明我是无罪的!”声明!张建红先生是俺天理的朋友!从明天起,俺天理发文声援!

2007-03-22

无心也写三几句子上来。。。。。

力虹昨天给当局重判了,今天,外媒为力虹重判之事采访了俺天理几小时。有网友问俺天理,力虹是个什么人?俺也不敢答,只是平淡说,是一个极为普通的人。俺天理想到爱琴海事件与力虹的日日夜夜,采访完毕后就想写一写力虹在爱琴海事件的平凡事,可真的不知这算不算是不知好歹,帖子是按跟帖形式写下去的,本来是想写十万字的,可如今不知得罪了何方神圣,居然在称为人权论坛和地方给放毒锁帖。早知俺天理就在写之前就得三思,起码不会再信口开河了,可现在写了个开头几千字,却惨遭割喉。

俺天理投诉无人理会,版主们他们都装聋作哑。当然,是为论坛图生存,在寻求政治操作中左右适逢,如同看门的小政客。。。。。。为的正义昭雪,为中国的人权挺力,为中华民族不屈精神的形象!俺天理与力虹中何等的真诚与一致,为爱琴海维权共同抗争,又是何等的感人,又是何等地让人佩服!在当今海内外所有维权事件中,又有哪一家能象爱琴海维权那样,是如此团结?如此有力地共同一致?可是,现在人人也只求安稳了。真正敢说话的,没有!没有!没有一个啊!哈哈!风起、风落、云聚、云散,天地间来去匆匆自飘遥。------天理

2007-3-21凌晨于佛山。

《维权联盟》评论文章:从湖北当局软禁刘飞跃 看当局的无赖相

文/天理

看到唐律师呼吁紧急关注刘飞跃的文章,俺不禁一气打上来!据记者湖北报导:律师唐荆陵先生收到刘德军转发刘飞跃短信,刘飞跃在短信中说自己处境危险,并建议刘德军暂时外出。唐律师在与刘德军通过电话后立即打通了刘飞跃的电话。唐律师说,在电话中得知:近日随州市高层的领导开会讨论了刘飞跃的事情,已经持续了将近一周的软禁这两天显著增加了力度。一是增加了刘飞跃住宅楼下的看守人员数目,二是晚上也开始有人看守。种种迹象表明可能存在更大的危险。

刘飞跃曾经因征集公民签名反对高的医药费一事得到了《南方周末》等国内重要媒体的广泛关注,并为中央政府及时调整决策提供了很好的民意标本。刘飞跃还在拒绝强制订阅当地党报的事件中彰显了非暴力的力量。并通赤自己开办的网站调查了涉及民办教师待遇、建设移民、农村征地等诸多民生问题,并为上述问题的妥善解决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法治之路是政府自己走出来的,口碑也是政府自己建立的。随州市高层的领导在刘飞跃事件的处理手法可以说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了。一个所谓的随州市人民政府若是公正有理,何不敢开放媒体让他们对刘飞跃网站所说之事给媒体来个自由采访,让公众在辩论中去判断事非呢?若是由自己一手操办控制舆论,控制着司法,对刘飞跃进行迫害和打压,将《宪法》给予刘飞跃的权利剥夺,持续对刘飞跃一周的软禁,那么随州市人民政府完全是一个无赖的政府!

胡温政府提出“依法治国”的国策,但实际上随州市人民政府在软禁刘飞跃的事件上无疑是给胡温打了一个响亮的耳光。依什么法了?这依法真的依得是天大的笑话。其实“依法”就是要政府以法律服人,并且以身作则。“人不守法则法制无效”。同样道理,政府也同一样。若是政府不守法,政府的诚信将变得岌岌可危。这就关系到这社会的道德与法律的公正。当人们面对的是一个无法无天的政府,这样整个社会的公民就会变得无所适从。若是这样的话,政府就算天天说是要“依法治国”,也只能治理出一个有法也不依的随州市黑社会政府来。

当然,随州市黑社会政府的官员也可以说,为了社会的稳定,对刘飞跃所揭露的“政绩”某些实质的问题被回避了,而且是故意隐藏了。来个“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先处理你这个不听话的刘飞跃!那么,政府的诚信损失到底有多大?这与“永贞革新”时的柳宗元深思说过的:“地方上的官员是干什么的?是民众的仆人而不是奴役民众的。”可是随州市人民黑社会政府自己都不依法,用那么个手段对付刘飞跃,岂不是贻笑天下

从刘飞跃给黑社会政府软禁一周我们看到,胡温政府真正的“依法治国”的国策是好的,但到了随州市的黑社会政府手中就变歪了。我们警告随州市黑社会政府的官员,若是继续迫害刘飞跃,触犯人民的愤怒,这将会惹火烧身,给随州社会稳定带来不可估算的影响。从严执法,社会才真正有希望。否则,“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当人民连死都不怕时,再用什么来威胁的有何用呢?

最后,对刘飞一事件我们强烈要求随州市黑社会政府解除对刘飞跃的软禁,并对刘飞跃先生道歉。随州市政府要想赢得随州市人民的好感和信任,首先是与民和睦而决不是制造敌人,然后改善随州市当地的施政机制。入党为公,立心为民,因为,民心是现代文明的一块镜子,就看随州市政府有没有这个胆量了。

2007-3-19于广东佛山

转帖请链:首发《中国人权论坛》http://www.rq2007.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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