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公民维权联盟
关于:(2006)榕刑终字第354号案,冤枉师徒5人白天街楼轮奸少女5小时去上课荒谬绝伦的调查报告 [副题:福清司法惊魂:遭五人轮奸后的受害人仍然是处女]
据福清市公安局及福清市人民检察院认定:2005年4月3日中午,张述玲和陈友兵、王少兴、王资龙、陈榕(女)在福清市海口镇某理发店策划用安眠药迷倒程某某后进行轮奸,并进行分工,商定由陈友兵负责准备安眠药,由陈榕负责将程某某骗到理发店并引诱其喝下安眠药。4月4日中午,陈榕按计划打电话将程某某骗到理发店,并引诱其喝下由陈友兵注射过“三唑仑”安眠药的牛奶。在程某某昏睡过程中,张述玲和陈友兵、王资龙、王少兴对程某某进行为轮奸。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法援调查的事实情况是:2005年4月3日早上,张述玲的妹妹与同学陈义回家拿衣服,找不到衣服。张述玲的妈妈就打电话叫申诉人回家,9点左右张述玲就回到家,回家后张述玲就跟陈义一起玩,直到下午5点左右张述玲的妹妹与陈义两人一起回福清市三华学校,张述玲才离开家到村里的小店玩,晚上在堂弟家里睡觉。当天早上张述玲回家后直到第二天上午9点30分左右才回到理发店。
第二天中午ll点30分左右,理发店老板陈友兵叫张述玲与其一起到福清市海口镇元载戏院对面的租住处搬家,并从理发店对面的水泥店借来板车,还叫张述玲先洗车,洗完车,吃了中午饭,张述玲就与陈友兵两人一起推板车去搬家。理发店的另两个伙计王少兴、王资龙留在店里。到了租住处,张述玲与陈友兵将板车留在楼下,上楼去整理东西,整理完东西并搬到楼下时张述玲发现板车不见了,然后陈友兵就往理发店方向去找,张述玲就往大桥方向去找,
张述玲找了一阵找不到就回到理发店,老板陈友兵对张述玲讲板车被水泥店老板拿回去了。陈友兵还讲理发店未办营业执照,下午工商部门要检查,先关门,并叫张述玲、王少兴、王资龙与他一起去搬家,到租住处搬东西时张述玲碰见朋友吴波,就叫吴波帮忙,东西搬到新的租住处时,张述玲与吴波看见张述玲的表妹陈榕(理发店的洗头妹)正和一女孩在她住房门口(老板陈友兵新租住处一楼)聊天,张述玲还到陈榕的房间内拿了二个苹果与吴波一起吃。没过多久,在新租住处的大门口碰见朋友陈建,吴波就与陈建一起去上学,张述玲就又到旧租住处搬东西,老板陈友兵已雇了挂有板车的两轮摩托车在装东西,张述玲就搬忙装车,大约2点15分左右才回到新租住处,在2点35分左右张述玲将东西往楼上搬的过程中,老板陈友兵对张述玲讲莉莉叫张述玲去玩,于是张述玲就与莉莉出去了,直到5点左右才回到新租的住处。陈建也在那里,张述玲就跟陈建聊天,莉莉就回学校。
陈建告诉张述玲,刚才陈榕跟王少兴、王资龙差一点打起来。张述玲就问那他们去哪里。陈建说回家了。过一会儿,吴波也来了。然后,陈榕从她房间出来,张述玲问陈榕,老板陈友兵去哪里了?张述玲说肚子饿,要找他拿钱买饭吃,陈榕回答说不知道。过一会儿,陈榕突然从三楼叫张述玲,还扔下锁匙和20元钱,说是老板给张述玲买饭吃的。张述玲就叫陈建帮我买饭,张述玲跟吴波在房间等。大约5分钟陈建就买回来饭。5点50分左右陈建就去学校自修。然后张述玲与吴波就一起打游戏,打到晚上7点30分左右,吴波先回家,张述玲到8点左右回理发店。当天晚上,陈榕刚好回家,张述玲与陈建就在陈榕的房间睡觉。
上述事实有张述玲、陈友兵、王少兴、王资龙、吴波、陈建、陈莉莉的证言可证实。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法援义工认为:福清市公安局、福清市人民检察院认定张述玲和陈友兵、王少兴、王资龙、陈榕(女)共同强奸被害人程某某证据严重不足,甚至是谎谬的。因为,福清市公安局、福清市人民检察院认定张述玲与此同时陈友兵、王少兴、王资龙、陈榕(女)共同强奸被害人程某某的证据主要有王少兴、陈榕、被害人程某某三人在侦查阶段所作的供述或陈述,仅凭这些证据不足以认定申诉人构成强奸罪。王少兴在侦查阶段的有罪供述系公安人员采取刑讯逼供手段取得,且内容严重虚构,依法应不能作为证据。
另外,王少兴供称其在侦查阶段所作的有罪供述是虚假的,公安人员对他进行抠打,打得他脑袋剧烈疼痛(脑部曾动过手术),他没办法才在公安人员预先作好的笔录上签字的,笔录内容他没看过。陈友兵也证明王少兴确曾被公安机关殴打,他曾听到王少兴被打得大喊大叫。另外,陈友兵还证实其本人也曾被公安人员殴打,其身上的伤痕及福清市看守所对陈友兵进于的身体检查记录单也可证明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存在刑讯逼供问题。由此可见,王少兴在侦查阶段所作有罪供述,均系公安机关采取非法方法取得,依法应不作为定罪证据使用。
再有王少兴在侦查阶段所作有罪供述内容严重虚假,依法也不应作为证据使用。王少兴在赶查阶段有罪供述内容虚假有很多方面可证实,如:王少兴称陈友兵将安眠药注射入针管后,他看见针管里有蓝色液体。但事实上安眠药溶解后是无色无味的,注射入针管后的液体根本不可能是蓝色的。王少兴称陈友兵曾到药店买安眠药,并将安眠药放在理发店的抽屉里。但案发后公安机关在理发店的抽屉里并没查到安眠药,而且也无药店售药人员证实陈友兵曾到药店买过安眠药。王少兴称他与陈友兵在作案后都曾在现场射精,但次日公安人员射现场勘验时,并没提取到有价值的痕迹物证。
加上陈榕的供述内容严重虚假,依法也不应作为证据使用。陈榕的供述内容虚假也有很多方面可证实,如①陈榕称陈友兵将安眠药注射入针管后,也看见针管里有蓝色液体。但事实上安眠药溶解后是无色无味的,注射入针管后的液体根本不可能是蓝色的。
最后的一个被害人程某某的证言同样严重虚假,依法不应作为证据使用。被害人程某某的证言同样虚假亦有多方面可证实,如:被害人程雪琴称她曾看见被告人东友兵进房间并对其进行奸污,但从被告人王少兴与陈榕的供述来看(假设两人供述属实),陈友兵进入房间时程雪琴已经睡着了根本不可能清楚接下来发生了什么事,另外依案卷证据更映来看当时程雪琴是喝了含有六粒安眠药的牛奶将近一个小时,从药力作用来看,程雪琴不具备清醒的可能。
综上所述,中国公民维权联盟法援调查后认为:
王少兴、陈榕的庭前供述及被害人陈某某的证言内容严重虚假,有的还是刑讯逼共手段取得,均不应作为证据使用。本案存在大量有力的证据可证实申诉人不构成强奸罪。所谓的同案人陈友兵、王少兴、王资龙均称他们没有强奸被害人。
被害人程某某的处女膜结查结论并无反映其处女膜有破裂。被害人程某某共作过三次身体检查,时间分别为2005年4月5日、4月6日、4月12日。4日6日、4月12日两次均是被害人私自到医院作的检查,无经公安机关委托,不符合法律觇定程序,依法应不作为证据使用。而4月5日这次是被害人报案后,公安机关即时委托福青市海口医院所作的身体检查,依法应作为证据使用,该次检查并无反映被害人处女膜破裂。
从据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反映,勘验人员在现场提取到两盒旺仔牛奶空盒,从本案证据来看,该两盒旺仔牛奶空盒应就是被告人给被害人喝的注射过安眠药的牛奶空盒,那么该两盒空牛奶盒经技术检测应可检测出安眠药成分,但该两盒空牛奶盒经检测并无检出含有安眠药成分。
据被告人王少兴庭前供称他与被告人陈友兵在作案后都曾在现场射精,如果王少兴供述属实的话,在次日公安人员到现场勘验时,应可取到有价值的痕迹物证。但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反映在现场并没有提取到有价值的痕迹物证。被告人王少兴与陈榕都供称被告人陈友兵曾到药店买安眠药,并将安眠药放在理发店的抽屉里。但案发后公安机关在理发店的抽屉里并没查到安眠药,而且也无药店售药人员证明陈友兵曾到药店买过安眠药。
从以上调查的结论来看,中国公民维权联盟的法律工作者认为:福清市公安局、福清市人民检察院存在大量无罪证据的情况下,仅凭少量虚假的、通过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认定申诉人构成强奸罪,并对申诉人作出批准逮捕以及判刑的决定,是错误的。一个稳定的社会,应该在各阶层之间提供一条可兹升降的公平管道,给底层以信心。中国公民维权联盟希望福建司法当局立即开展对(2006)榕刑终字第354号该案的调查和纠正此案的错误判决,恢复案件五受冤人的名誉,赔偿五受冤人的精神损失,迅速回到依法办案的正确道路上来。并吸取这案件的教训,杜绝以后再出现同类事件的发生。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法援义工:天理
2010-9-7
此呈:福州市政府、福州市公安局
申诉人:陈吓花(陈友兵的父亲)
申诉人:陈金姐(王少兴的母亲)
申诉人:王明安(王资龙的父亲)
申诉人:王小华(张述玲的母亲)
代理人:中国公民维权联盟法援义工:陈启棠
住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
身份证号码:4406011XXXXXXXXXXX
联系电话:1339225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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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理时评 |
以我手写我心,用我们的公民权利,筑成我们新的长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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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天理:政论作家、时事评论员和维权志愿者。天理真名叫陈启棠,男,广东省佛山市人。是土生土长的佛山人。在全世界各大网站上用的网名ID叫“天理”。自1998年上网以来,曾任多个论社区的版主、编辑、总编辑、管理员和区长。被称为“最富有批判精神的民主斗士”,是深青首届“十大杰出网络写作者”之一。天理志愿:在自己选择良知的同时,也同时唤醒和激励更多人加入到这正义的行动中来。天理近年在社会发生的一切有影响的灾难事件中写下大量的评论文章,特别是一系列震惊中外的的维权事件中,挺身而出,无私无畏,仗义执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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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理近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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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September 09, 2010
张良计与过墙梯:福建访民维权新的动向

今天,在福建福州市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前门庭若市,人头涌涌热闹非常。人群一堆堆的交头接耳。笔者不知发生了什么,趁热闹也连忙上去哄一下看看是发生了些什么大事儿。
走近一看,原来是一大群访民在摆地滩。地滩卖的却不是小商品,而是访民们的冤案材料,他们向路人公示他们的冤情和上访中受到的不公平待遇和迫害。本人数了一下,最多时有大约二百多人在围观。
出于好奇心,本人询问了其中一位也在摆地滩的、瘦瘦小小的、名叫林炳兴的访民。
中盟义工:年轻人,你好,你叫什么名字,在干什么?
林炳兴:我叫林炳兴,是福建省福清人,我受冤上访多年了,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政府的各个部门将我们踢来踢去,根本上就是糊弄我们。不管上访到那里,最后我的上访资料总是回到我要投冤解决的人手中。
中盟义工:那你们在这里将冤情资料摆出来,这样做有效果吗?
林炳兴:我们也是没有办法,我们去相关的部门上访,其结果不是给抓回来就是惨遭毒打,那些截访的恶狗如狼似虎,无所不用其极。我们怕了,倒不如回到当地,在法院门前向路人宣示我们的冤情,希望得到民众的同情来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以求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一天得不到解决,我们一天也在这里摆下去。
......
在我们谈话的时候,高院突然冲出十来个保安,围着一个女士。原来那女士在拍摄照片,法院的保安要其将内容删除,双方不让一度闹了起来,结果是,一群摆地滩的访民顶着法院保安的冲击,护送那女士离开了法院......
看到这群访民们,本人心里真的难受......上访,本来就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也是公民反映个人诉求,并寻求解决问题的一种合法途径。从某种意义来说,选择上访,实际也是民众相信共产党政权的表现,想共产党帮助他们寻回自身权利的一种表达。
但长期以来,百姓上访一直是许多地方政府颇感头疼的问题,为了截访和息访,许多地方政府煞费苦心屡出奇招,捉上访人办“学习班”的,将上访人送进“精神病”院的。访民们上访吧,有的人被接访人员接回后逼于淫威,不敢再上访了。有的上访人给警告迫害劳教了。有的上访人甚至被当地的公安局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拘留或者被逮捕遭判刑。
现在的高度重视群众上访就是采取政法手段阻止老百姓到北京!就算上访人幸运到了北京,等待上访者的是公检法的暴力伤害和黑监狱。上访成功的,问题也解决不了,还有可能比上访前的处境更加残酷。这种状况实令国人匪夷所思、瞠目咂舌!所以“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福建访民是好样的!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义工chunlvav发自福州的报道
2010-9-9
Wednesday, September 08, 2010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请求最高人民检察院重新对徐州故意杀害于海东一案进行复查
尊敬的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诉审理处:
您们好!
近期在报纸电视上看到总理温家宝先生的有关法治的讲话,我们万分激动。因为,我们正为徐州于海东被法院误判杀害一案处在喊冤无门的绝望,总理温家宝先生的指示给了我们伸冤的机会。更加让人民群众“告状有门,冤情能伸”。我们看到了希望,更是找到了一条能为于海东伸冤的路。
无可厚非,建国六十年来,我国确实是在往一个好的方面发展,各方面都较文革前有了不少的进步,人民的生活的确有了较大的改善。而如今已经是改革开放三十年了,胡温中央人民政府“依法治国,以人为本”的国策也深入人心。可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却发生了徐州法院故意杀害于海东一案之事。
我们认为,于海东一案纯属是冤假错案,我们复查了大量的原始资料,询问了事件的主要目击证人和当事人,我们有理由怀疑,这一起冤案是一起有目的,有预谋的“由于海东顶包”的大冤案,真正放过了杀人主犯,却害了于海东的一条年轻的生命。其手段触目惊心、令人发指,让人不寒而栗。一个法院荒谬到如此程度,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今天,我们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复查,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06)苏刑终字第0065号刑事判决书,把于海东定为“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我们认为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定性不准,判决不公。徐州市中级法院在办案中存在贪赃枉法,包庇真正杀人主犯之嫌,我们请求最高人民检察院能受理此案,并进行发回重新再审。我们相信最高人民检察院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公正办案,重新调查审核此案,特别在定性中做到事实准确无误,请求最高人民检察院不放过真正的杀人主犯。
当前,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我国政治和法制建设已逐步完善,法治国家、法治社会也基本建立。施政者们应谨记“言之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一国人宝训,坚守法律的尊严。不错杀于海东一个这样被冤枉的顶罪者、替罪羊。我们更加希望最高人民检察院督促徐州司法机关能给于海东一案一个公正的重新认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们理应明白,一个不再有敌人和怨怨相报、恶性争斗的社会,才是一个真正的和谐稳定社会,若是施政者的理念还局限在还用“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这种心态,任凭地方政府司法强权无限膨胀,那么国家必然将走向一发不可收拾的动荡与混乱,这样的社会又怎会和谐稳定?
我们同情受害人于海东的双亲,她那悲惨的丧子之痛,令人伤心落泪。但是,于海东一案是什么样的案子,当地群众心中明白,所以,受害人于海东的双亲非但没有受到别人的歧视,反而得到了许多人的同情、理解、和帮助,特别是来自国内有良心的法律工作者的朋友们。
最后,我们希望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们能认真看一看我们送上的附件,解答我们和于海东双亲的疑虑。更加希望徐州司法机关能给澄清说明笔录问题的真相。总之,于海东冤死一案不能“躲猫猫”,其结局怎样,我们将拭目以待。
此致
受害人于海东的母 亲:朱静茹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义工:陈启棠
2010-09-07
呈: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诉审理处
随送上的附件:共( )份
了解“于海东一案”详情请看如下链接:
中盟维权网:http://www.wqyd.org/bbs/viewthread.php?tid=15708&extra=page%3D1
凯迪网络:http://club3.kdnet.net/dispbbs.asp?boardid=25&id=3377946
Saturday, September 04, 2010
范燕琼,一个用生命捍卫人民尊严的人

范燕琼,福建省南平市人,女,生于1960年12月6日,从事社会问题写作维权25年。著有《中国上访人》、《一个无罪女囚挣脱出死神的手》和《妈妈,您的儿女是罪恶之人》等长篇纪实文学作品。
范燕琼由于家中房屋问题,从1985年开始关注访民,并不断为这些穷困潦倒的访民义务写状子,甚至多次组织访民到福建省政府“静坐示威”,从此,范燕琼遭遇当局抓捕、关押,不计其数。
2000年,范燕琼尝试组织社团维权,撰写出《福建省受害者联合大会章程》(草案)和《申请筹备成立福建省受害者联合大会报告》,并发动全省206名访民,于2001年11月向福建省民政厅申请筹备成立“福建省受害者联合大会”,五天后范燕琼被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抓捕。这是范燕琼“一进”看守所。
2002年初,范燕琼得知大型国企南平汽车配件厂将贱卖与房地产商,焦急万分的她连忙备好“联名簿”,准备大规模地发动全厂职工联名,要求“公开厂务”,以遏制腐败,但消息一传开,她就被时任的南平市委书记、现任副省长李川下令抓捕。这是范燕琼第一次在牢房里瘫痪,也是她“二次”进看守所。
2009年6月26日,范燕琼因写《闽清严晓玲比巴东邓玉娇悲惨一万倍》,再次入狱,范燕琼再次瘫痪,这是范燕琼“三进”看守所。
范燕琼向来关注“群体事件”。多次亲临华东最大电站水口水电站库区现场调查,阅读堆积如山的访民材料,撰写出《华东最大电站水口水电站移民款被侵吞后的情况调查》等纪实报道,公开向社会呼吁,迫使当局筹集600万资金,以每人300元为准下发。
范燕琼帮助的个案不计其数,最为典型的是“毛兆权案”。武夷山有关官员为了牟取暴利,上万亩原始生态林被肆无忌惮地乱砍滥伐。为隐瞒他们的罪恶,抓智障儿毛兆权充当“替罪羊”,范燕琼介入后,情况发生巨变,不仅从警匪手中抢回毛兆权,地方官员也不再敢肆无忌惮地乱砍滥伐,极大地保护了国家原始生态林。
范燕琼在帮助弱者维权的同时,还带动一批访民帮助他人维权。访民林兰英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1997至2003年间,林兰英唯一的女儿郑蕾和大儿子郑行梅相继被车撞伤,女儿不治身亡,儿子终身残疾,诉告无门,范燕琼多次为其撰写控告状和呼吁文章,最终女儿获赔7万,儿子17万。在范燕琼长期的影响下,林兰英的人生境界不断提高,做起了维权义工,成为福州市远近闻名的对抗恶政的带头人。
尽管范燕琼想组织起来的“福建省受害者联合大会”最终是以坐牢而失败告终,但这个告状群体当中的许多人却一直与范燕琼保持着密切的联系,范燕琼也通过他们得到新访民的第一手资料,并竭尽所能地给予他们最大限度地帮助,他们不少人也由此成了当地“维权精英”,从而解决了不少问题。中国维权联盟(中国公民维权联盟的前身)组建初期,范燕琼更加是废寝忘食摘写了大量的维权文章为中国维权联盟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范燕琼以她柔弱的个体,长期而坚定地与这个罪恶而强大的政权抗争,不断遭遇迫害,健康状况急剧恶化,目前鉴定出的有以下几种疾病:多发性大动脉炎、双颈动脉狭窄、右肾萎缩、高血压、双下肢瘫痪等。
由于范燕琼长期维权,不断得罪权贵集团利益,由此爆发严晓玲案之后的范燕琼等诽谤案,并掀起了一场全国性的、大规模的、史无前例的维权围观运动,极大地推动了中国的法治进程。毫无疑问,范燕琼以她的多病之躯,为千万弱者支起一片维护公平正义的天空。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天理2010-9-4
Wednesday, September 01, 2010
众友人探访范燕琼实录(一)

早上五时,我们一行人从福清出发,十时左右,我们一行乘火车到达南平。因我们未到过范燕琼的家,所以我们找到一个载客的摩托车手,讨价还价后五无钱费用带路下,我们一行终于找到了范家。
一进门,只见范燕琼家大门口顶上“我无罪”几个大字格外醒目。进入客厅,迎面眼前一亮:“公正、正义是人民永生不灭的圣火””几个大红字正挂在镜画中央。范燕琼和毛先生的太太以及范燕琼的女儿林静怡在家中迎接了我们一行人。
当我们大家向维权英雄范燕琼祝贺她出狱的时候,范燕琼情绪非常之激动,在天理先生的劝解下,范燕琼情绪稍稍温和了少少。接着,大家互相问候,吴华英和范燕琼分别叙述离别后的遭遇和外面的情况。网友也在插嘴询问范燕琼在狱中的情况和现在的病情。
至此,参加这次探望范燕琼活动的中国公民维权联盟义工chunlva对这次探访活动进行了帖身的追踪采访报道和录像。同时中盟义工chunlva也采访了各位网友对范燕琼保外就医出狱一事发表自己的见解和看法。
首先,中盟义工chunlva采访了由武夷山过来照顾范燕琼的维盟义工武夷山访民毛年孙的妻子何莲玉女士。何莲玉跟随丈夫毛年孙从武夷山来南平看望范燕琼女士,并为范燕琼女士买来了轮椅。鉴于范燕琼女儿29号要回学校上课,家中就只有范燕琼一人,生活非常不便。毛年孙得知后,便和妻子商量,于是让妻子留了下来照顾范燕琼。
下面是中国公民维权联盟义工chunlva对何莲玉女士的采访。
联盟义工chunlva:何莲玉女士,首先本人代表中国公民维权联盟全体义工向您和你丈夫毛年孙先生作出的义举表示崇高的敬意和佩服,并对您和您先生表示衷心的感谢!你作出这义举之前你是怎么样想的?又是什么原因驱使你们夫妻作出这个决定来?
何莲玉女士:不敢当,这是我夫妻二人的一番心意罢了,也没有什么值得称赞的,我只是做一点能帮助维权英雄范燕琼的事,也是一个正直人应该做的事。何况,范燕琼是为了我们福建的冤民入狱的,她现在有困难,需要大家的帮助,我们夫妻是不会袖手旁观的,能帮就尽点力帮一下吧。
联盟义工chunlva:非常多谢您,你夫妻二人的行动,将会在帮助范燕琼的活动中起到非常大的作用。同时,通过你夫妻的义举行为,激励了许多人也加入到这正义行动中来,我们认为,你们作出了一个另人了不起的榜样。我们将为你这次的义举向全世界宣传出去,让人们记住你们夫妻俩。
何莲玉女士:我们夫妻只是(都是)平凡的普通人,我只是尽一点微薄之力帮助范燕琼女士,希望她能早日康复,同时也希望更加多的人来鼓励、关心她。我们也是上访的访民,对于范燕琼的遭遇,我们宛如身同感受,若要帮我们宣传的话就请将我们福建的上访冤民的冤情何全世界公布出来。好让全世界的人民知道我们的遭遇,好让我们的实际情况得到改善。多谢你。
联盟义工chunlva:好,我们中国公民维权联盟网站会对你的冤案进行跟踪报道的,请你放心,我们尽最大的努力吧,多谢你的义举行动,再次多谢了。
2010-8-29联盟义工chunlva于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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