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时评

以我手写我心,用我们的公民权利,筑成我们新的长城!

  作者天理政论作家、时事评论员和维权志愿者。天理真名叫陈启棠,男,广东省佛山市人。是土生土长的佛山人。在全世界各大网站上用的网名ID叫“天理”。自1998年上网以来,曾任多个论社区的版主、编辑、总编辑、管理员和区长。被称为“最富有批判精神的民主斗士”,是深青首届“十大杰出网络写作者”之一。天理志愿:在自己选择良知的同时,也同时唤醒和激励更多人加入到这正义的行动中来。天理近年在社会发生的一切有影响的灾难事件中写下大量的评论文章,特别是一系列震惊中外的的维权事件中,挺身而出,无私无畏,仗义执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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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July 01, 2011

孙春兰与吴昌龙

------一对捆绑在一起的冤家!

文/天理

2001年福清纪委爆炸案发生至今,一审、二审已已经十个年头了!但此案一直处于又枉又纵的局面,而且,福建省当局优柔寡断,久拖不决!开创了共和国超法定审限、超期羁押的先例。本人是较早介入此案的少数网民之一,在二00六年年初,本人就与此案当事人的姐姐吴华英实地考察过遭受爆炸的现场调查。

福清纪委爆炸案发生后,当局实施的地毯式大行动,将案件人为升格为“恐怖事件”,对一切他们的眼中钉进行连串诛连。无数无辜的市民受到严重干扰、监控、拘传,有的被剥夺辩护权,冤属被刑事传唤、治安处罚等,连上海市公安局803科研所文鉴定专家被骚扰,福建爆破协会两名专家被刑事拘留,两审主审法官受到被“双规”的威胁。

此案十年了!如今福建省当局还是继续捂盖子,死不悔改!定要将此冤案打成铁案。让当事人的家属陷于极度的恐怖之中。严重影响了共产党在人民心中的形象,这是福建司法的耻辱!更加是对胡温倡导“依法治国”国策的一个公然的挑战和对抗。

其实,福建省司法部门除了满足自己的一己私欲和大贪特贪外,能有什么的建树?福清市纪委爆炸案的吴昌龙,全部的证据不足指证他有涉案的时间和动机,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一个特大的冤假错案。可惜,事隔十年了,官员换了一代又一代,受冤的吴昌龙仍然关在大牢里失去自由。

正是福建省这一无法无天的所谓公仆,除了镇压民众之外,人们看一看他们还会做些什么?对此,国内、国际舆论对吴昌龙此案一片惊叹和不安,因为国内这些腐败官员的凶险程度,不可预料他们狗急跳墙,大开杀戒,草草找人来背锅以达到他们隐藏福清纪委爆炸案的真正内幕的真相。

对于福清纪委爆炸一案,福建省当局的种种做法令国内大众恶评如潮!其蔑视法治、侵犯人权和践踏自由的行径,早以被国人所垂骂。同时也暴露出其体制内有法不依、草监人命的丑行。这对当事人和他们的家人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是一种什么样的伤害?由此可见,爆发只是指日可待!

作为福建省的省委书记孙春兰,他有权保持缄默和独断专行,也可以孤注一择!死不认错。虽然此案发生时孙春兰不在任,但孙春兰作为福建省最高的父母官,孙春兰有义务和权力责无旁贷地去解决这件十年前的冤案!这是作为省委书记的孙春兰的责任和义务。

网民对于屡见不鲜的司法腐败问题,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和其他政治领导人一再宣称,要抵制腐败,打击一切腐败行为。他们经常警告说,官员的腐败行为是违反党纪,败坏党风,是造成群众不满的一大社会隐患。但上头说得好好的,福建省的司法部门就是要顶着干,换言之,他们根本上就不会听胡锦涛的!而且是我行我素,置胡锦涛的指示作耳边风!

据此,本人认为,此案应由中共中央进行监督再审,排除任何个人和组织的非法干涉,由福建省检察院以案件事实、证据有重大变化为由撤回起诉,首先释放吴昌龙和陈科云,让此案真正经得起历史检验!此案是如何的结局,不仅考验着中国法律是否公正的一面,而且更加是考验着孙春兰是如何的执政理念,因为,孙春兰与吴昌龙是一对捆绑在一起的冤家!

2011-7-1于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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