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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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天理政论作家、时事评论员和维权志愿者。天理真名叫陈启棠,男,广东省佛山市人。是土生土长的佛山人。在全世界各大网站上用的网名ID叫“天理”。自1998年上网以来,曾任多个论社区的版主、编辑、总编辑、管理员和区长。被称为“最富有批判精神的民主斗士”,是深青首届“十大杰出网络写作者”之一。天理志愿:在自己选择良知的同时,也同时唤醒和激励更多人加入到这正义的行动中来。天理近年在社会发生的一切有影响的灾难事件中写下大量的评论文章,特别是一系列震惊中外的的维权事件中,挺身而出,无私无畏,仗义执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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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June 17, 2011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堤田村民致市委书记的公开信

堤田村民代表

陈云贤书记:您好!

  今年的村委会选举在3月29日已经全部结束,至今已过两个月时间,自新村委上任以来,党支部等一班人,为了保住自己的利益,每天都制造事端,阻止新村委行使国家法律赋予村民自治的权力。

  作为村党支部领导人,党员的领头人,应该以社会和谐和人民利益为重、团结好广大村民,维护好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但是,今日禅城区南庄镇堤田村党支部竟与黑社会流氓为伍,严重损害村民的利益、胆大妄为、目无法纪,有辱共产党的声誉。我们村民认为,此乃与南庄镇的领导有关,希望陈云贤书记您认真查处,还我们村民的一个合理公道。

  事情经过如下:

  我们禅城区南庄镇堤田村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九条之相关规定,在5月28号晚上由村委召开全体村民大会,商量涉及决定全体村民利益的大事,但是却遭到堤田村党支部一班人的破坏。

  由村的党支部纠集社会一帮流氓,强行多次拉停扩音器的电线,造成喇叭失效和会议停顿,村党支部副书记黄广文两次抢话筒与会议主持人争讲话,破坏村民会议的正常进行,并且扬言:“至今我还是堤田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集团公司董事长,新当选村委主任等一班人是无权召开村民大会的,由新的村委主任主持召开通过的决议是无效的”,等等。

  在会议主持人有力的驳斥下,党支部一班人,恼羞成怒,当场拉断电源和话筒线,并向村民喊打喊杀,会场内一片混乱,广大村民在忍无可忍情况下,迫使村民实行自卫,与其理论,在村民强大的压力下,党支委等一帮流氓灰溜溜被迫退出会场,在广大村民的支持下会议得以继续进行召开……

  对此,村民反应十分强烈,村民认为:堤田村党支部应该是支持国家法律的带头人,而不是公然抗拒法律实施的黑社会流氓。他们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第五条和第十九条之规定,更是党纪国法所不容的。

  《村民委员会自治法》规定,乡镇政府对村委会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即村民自治为主,协助乡镇工作为辅。但是,村党支部书记所言“新当选村委主任等一班人是无权召开村民大会的,由新的村委主任主持召开通过的决议是无效”等等一旦落实,村民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就无法落实。

  对上述所涉及的问题,早就有不少村民多次向南庄镇党政官员反映。但南庄镇党政官员对村民反映的问题,不但不严厉查处,反而还包庇、纵容、袒护村党委支部书记的所作所为。南庄镇官官相护的腐败风气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公众形象,严重损害了村民的切身利益,加剧了党和政府与村民的紧张关系,破坏了南庄镇社会的稳定,这是任何正直、善良、尚存良知的村民,也包括陈云贤书记您都是不能容忍的。

  陈云贤书记:村委换届选举,是庄严、神圣的民主政治进程,是村民当家作主的高度体现,必须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可南庄镇堤田村这次村委换届选举却成了当地党政官员玩弄村民、亵渎法律、侮辱共产党光辉形象的丑恶闹剧。

  由村的党支部破坏村民大会事件,我们看到法律在佛山南庄镇是多么的吊诡!多么的荒唐!陈云贤书记和您的政府一方面要给佛山社会一个依法治国的示范,可另一方面南庄镇的官员却是给国家的法律一记沉重的耳光!陈云贤书记您要知道,当法律未能有效保护村民的权益、当法律不足以受人尊重或敬仰的时候、您阁下的政府的公信力就会被击垮,佛山也就变成了一个无法无天的佛山!

  对此,南庄镇堤田村民强烈要求陈云贤书记您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严查堤田村党支部成员破坏村民大会的经过,并要求佛山纪委及相关部门追究其人员的法律和刑事责任,保障村民的人身安全和现村委的正常运转不容干涉。并保证不再发生同类事件!

  为佛山南庄镇的和谐稳定着想,我们村民将拭目以待陈云贤书记您对这件事是如何的处理了。

  堤田村民代表

  2011年6月5日

  附件:

  堤田村广大村民给陈云贤书记的请求书

  堤田村民拥护党的领导,听党的话、跟随党走!

  但鉴于现在堤田党支部一班领导的所作所为已经丧失了作为共产党员应有最起码的做人品德,我们请求陈云贤书记:改组我村党支部,为广大村民服务。

  我们村民建议:

  一、由于驻队的干部领导无方、无能、工作失策、法律意识低下,应调离堤田岗位。
  二、将此次抹黑中国共产党伟大形象的村党支部副书记黄广文撤职查办,追究刑事责任,并开除党籍。
  三、撤消现有的堤田村党支部,重新选举党支部,为广大的堤田村民服务。

  堤田村民代表

  2011年6月6日

  《中国人权双周刊》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shuangzhoukan.hrichina.org/article/1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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