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时评

以我手写我心,用我们的公民权利,筑成我们新的长城!

  作者天理政论作家、时事评论员和维权志愿者。天理真名叫陈启棠,男,广东省佛山市人。是土生土长的佛山人。在全世界各大网站上用的网名ID叫“天理”。自1998年上网以来,曾任多个论社区的版主、编辑、总编辑、管理员和区长。被称为“最富有批判精神的民主斗士”,是深青首届“十大杰出网络写作者”之一。天理志愿:在自己选择良知的同时,也同时唤醒和激励更多人加入到这正义的行动中来。天理近年在社会发生的一切有影响的灾难事件中写下大量的评论文章,特别是一系列震惊中外的的维权事件中,挺身而出,无私无畏,仗义执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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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May 06, 2011

这官我买得起吗 ——珠江三角洲乡村选举实录(一)

天理

  今年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的141个村(居)要换届选举,据《佛山日报》一篇报道说,那些前任的村官,不管选得上还是选不上的,一概在离任前要将自己在任时的财务审计清楚。该报道还说,今年对村委员会成员的选举提出了更高要求,对离任的村委会干部要进行离任审计和民主评议,并将结果向村民公布。不能完成离任审计和民主评议的村,原则上不得进行换届选举。对审计不过关、民主评议被评为不合格的干部,不得当候选人。

  该报道似乎是让人眼睛一亮。可惜的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所谓“离任前要先审计”只是糊弄老百姓。笔者了解到,今年的佛山村乡选举,真的不知道哪个村在选举前实施了离任审计,至少笔者还没听说到一个。

  就拿佛山市禅城区张槎镇莲塘乡的选举来说,在“离任前将在任时财务审计清楚”是一句骗人的鬼话!该乡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成员:主任,陈满权(党支部书记);副主任,陈明杞;委员,冯日崧(党支部副书记)、陈明绍,他们在任内目无法纪、村民,大肆挥霍集体财产,贪得无厌,若监事员和村民提出不同意见,他们便加以压制,打击报复。

  在本届选举中,该乡的选举更是荒唐妄行,参选的官员纠集闲汉、村妇及见钱眼开的党员,派钱拉票。据已收钱的部分村民讲述,登记、派钱的人对他们说,先给200元,选上后再给300元;并且恐吓:假若收了钱而不投此人选票的,就找黑社会上门加倍收还,后果自负,等等。

  为了让读者了解中国乡村的所谓“民主选举”,本人深入到广东珠江三角洲一带的乡村考察,调查了解今年的基层选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的第一年,中国乡村选举的真实现状到底如何?本人将调查到的资料综合整理成《珠江三角洲乡村选举实录》,奉献给读者。

  下文,是本人根据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镇莲塘乡第四届村委会成员谭柳女士的采访,整理出来的。

这官我买得起吗——我有话对村民说

  谭柳

尊敬的各位村民:

  我们佛山张槎莲塘村新的一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到来了。近段时问,我们莲塘村的传言不断,暗中贿选的行为也渐渐加紧。有不想受贿的人将贿选的事转告我,我只能说:“你们有钱照收,因为这钱本是集体的,也是你们腰包里的钱,不收白不收,收了更要清楚这种人该不该选。”但也有村民说:“谁都一样,谁给钱就选谁!”无奈,我没钱派,就只能告诉大家一些村民不知道的事,让大家体会一下我当了这三年乡村委的感受。

  2008年,我刚上任几个月的一天下午,佛山市禅城区区政府征地办来村收地,这是我们莲塘乡最后的一块地了,大家也知道这是我们的最后一个筹码,有关莲塘乡村民公寓用地和补偿。当时,区征地办、驻村工作队、街道国土所等几个部门的人,拿出交地合同,说“只要签名交出这块地,就可以协助办理200亩公寓用地批文”。当时,其它村村委成员都签字了,陈明杞副主任也说他签名手从来没有颤过,但现在有些发抖了。轮到我了,我不敢签,我说“我不清楚是怎么回事,我不能签”。

  当时,书记陈满权就向我解释说:“是2003年签下的征地协议,已经收了30%的征地款,现在是来收地的。签了字,剩下的70%征地款就可以划入我村了”。我说:“不是说征用耕地不合法吗?为什么还收地?”陈书记大声地对我说:“这是之前已经签好的协议,现在只是来完善一下手续。如果你不签,就是不负责任,那以后班子会议就不要参加了”。于是,我就拿起东西要走,说:“如果可以,那我现在就不参加”。后来,我被工作队的人拦住,其他村委成员在工作队的示意下全部退走了。

  接下来,是我一个人与几个部门的人的正面交锋了。他们说:“这块地之前已签好合同的,按例要现任班子签个名,这是手续上的问题。就算你不签字,这块地也是要收的。不要因为你一个人,连累莲塘村没有了200亩公寓地”。我说:“2003年就已经说好的公寓用地,为什么几年来都不兑现?其它村的公寓,村民都已经入住了,为什么我们莲塘村征了那么多土地、拆了那么多村民的房屋(以致有的村民没处住),到现在还要我们交出最后一块土地,才帮我们村去办公寓地批文?我不知道当初征地合同是怎么定的,应该先让我们建公寓,让村民有所安置。地也征了,房屋也拆了,到最后你们还捏住村民的咽喉要胁,说不交出最后一块地,就不出批文。这是什么道理?我要见到公寓用地的批文才能签字,不然难向村民交待。”连续争论了两个多小时,我想走,但又被拦住。在对方严厉的批评、指责下,我声泪俱下……(想到这,我忍不住眼泪了,仿佛回到了当时。)

  2008年农历廿七,财务拿着所谓民主测评的工资结算表来让我签名。我被评为五级行政(一级5万,二级4万,三级3万,四级2万,五级1万),我是2008年4月份上任的,做了9个月,工资只有7500元。我找街道领导理论:我有什么不称职的地方?这是不是村民代表的测评结果?得到的回答是:“班子不团结,这是领导班子的决定……”。是啊,班子不团结,如果团结,就不该让我独自一人和征地人员争论两个多小时了……

  试问这事村民有几人知道?谁才是站出来为村民说话的人?是谁承受住这样的压力、委屈,仍然持守自己的责任?有谁能体会我的感受?……(说不下去了,泪水再次夺眶而出)

  我告诉大家这些,不是为了证明我多么了不起,因为我觉得维护村民和集体利益是我们的责任;而是想借此来向大家说一声:无论结果如何,我已经尽力了,这三年我问心无愧……

  再让大家好好想一想,莲塘乡的村官我买得起吗?我会坦然面对此届佛山市禅城区张槎镇莲塘乡村委会换届选举。多谢。

  2011-4-26于佛山

  《中国人权双周刊》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shuangzhoukan.hrichina.org/article/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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