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时评

以我手写我心,用我们的公民权利,筑成我们新的长城!

  作者天理政论作家、时事评论员和维权志愿者。天理真名叫陈启棠,男,广东省佛山市人。是土生土长的佛山人。在全世界各大网站上用的网名ID叫“天理”。自1998年上网以来,曾任多个论社区的版主、编辑、总编辑、管理员和区长。被称为“最富有批判精神的民主斗士”,是深青首届“十大杰出网络写作者”之一。天理志愿:在自己选择良知的同时,也同时唤醒和激励更多人加入到这正义的行动中来。天理近年在社会发生的一切有影响的灾难事件中写下大量的评论文章,特别是一系列震惊中外的的维权事件中,挺身而出,无私无畏,仗义执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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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May 05, 2011

世界上最无耻的判决词!

-----评宝马车反复碾压儿童一案断子绝孙的判决。

文/天理

据悉,4月29日,备受关注的“宝马车反复碾压儿童案”被告人伍某被丧尽天良,狗胆包天的法官判处了有期徒刑4年。碾死的可是一条鲜活的生命啊!这份判决太无良了!

看一看新沂地方法院的判决词: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伍坦,男,34岁,系当地一私营业主的驾驶员。2010年9月7日11时许,被告人驾驶宝马X6越野车,在新沂市新安镇良辰花苑小区10号楼3单元门前道路上由东向西倒车时,因对车后路面状况疏于观察,将3岁半幼童李某某撞倒、碾轧,后因判断失误向前提车时又一次碾轧被害人,其下车查看时又因操作不当将停车挡位挂入倒挡致使车辆后退,导致该车左侧前后轮再次碾轧被害人,致被害人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三次碾轧都可以找到理由,而且反复碾轧的一个3岁半幼童竟然经“医院抢救无效”才于“当日死亡”。真的想把这些助纣为虐的狗官和司机放车底下,演示一下当日的情景,宝马车事主的恶劣行径比药家鑫有过之而无不及!本人不禁问?中国的法治底线何在?人间那会有这样的法律判词,法院明明是在教唆犯罪、在怂恿犯罪!看来这个新沂地方法院应该就是个地狱。

从这个案中就可管中窥豹可见一斑!每一个有一丝丝良心的国人都必须站出来!对宝马车多次碾压幼童之极特大恶性刑事案件发出最后正义的吼声!宝马车多次碾压幼童之极特大恶性刑事案件,关键的是最后一次碾压,罪犯司机说挂错档!是否故意碾压,这不可能由新沂地方法院来认定!必须由徐州中院来审理查明!

若新沂地方法院胆敢包庇罪犯,不将此案移交徐州中院重审,那么,国人必须从上到下、严厉追究这一大批相关的责任部门和该法院责任人的特大刑事责任!惩治那些丧尽天良的法官。因为,这些法官比故意杀人的罪犯更加残酷。

这一次,新沂地方法院将所谓的法治社会的真相给原形毕露了。现时中国的法律就像是妓女,任由这些无良的法官来玩弄,这样的国家公民那有什么尊严?那有什么生存的保障?看一看那些经常出现在各种文字中的某某“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一词都是令人疑惑的习惯性用语,凡经医院医治后还是死掉的就一定是“无效”的,听起来好像倒是医院的责任不是?

新沂地方法院的法律操盘手们这案又有大笔款项入帐了,当然会肯定比死者多得多!怪不得年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都说,我们的社会最大的问题是:第一,腐败是当下最大的危险。第二,腐败的根源在于制度。可是第三说的是,我们的制度是绝对不能改变的……。看一看这片神奇的土地,的确是富人的天堂、穷人的地狱。法律原来是不保护老百姓的,这真的是够无耻的了。

当然,这一切的一切因为发生的是在中国,所以本人对这一案件的判决不惊奇。大家都知道在四川汶川地震中,大量的事实证明,是由于学校的豆腐渣工程才导致了大量无辜的学生死亡。然而就因为政府不认同这一种说法,于是调查学校豆腐渣工程的就成了“颠覆国家政权”。多少热血壮士被打入大牢。

最后,本人警告新沂地方法院判决此案的法官:在懂得尊重他人的同时,自己也就获得了别人的尊重!历史必将记录下今天这个无耻的判决!

20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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