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时评

以我手写我心,用我们的公民权利,筑成我们新的长城!

  作者天理政论作家、时事评论员和维权志愿者。天理真名叫陈启棠,男,广东省佛山市人。是土生土长的佛山人。在全世界各大网站上用的网名ID叫“天理”。自1998年上网以来,曾任多个论社区的版主、编辑、总编辑、管理员和区长。被称为“最富有批判精神的民主斗士”,是深青首届“十大杰出网络写作者”之一。天理志愿:在自己选择良知的同时,也同时唤醒和激励更多人加入到这正义的行动中来。天理近年在社会发生的一切有影响的灾难事件中写下大量的评论文章,特别是一系列震惊中外的的维权事件中,挺身而出,无私无畏,仗义执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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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July 08, 2010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关于中共当局逮捕刘贤斌的声明

  2010年 6月28日下午,四川遂宁公安局将公民刘贤斌先生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名义刑拘,7月5日遂宁地方检察院又以同一罪名对刘贤斌宣布逮捕。对此,中国公民维权联盟的全体法律工作者和维权义工对当局此举表示极大的愤慨,并强烈抗议四川遂宁当局借所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名义逮捕刘贤斌先生!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认为:刘贤斌先生是一位优秀忠厚的中国公民,二十多年来,为寻求民主与自由因而数度入狱镣铐加身从未屈服,积极地为我们寻找阳光和春天!但几十年来,政府不断制造文字狱,不知下狱多少人!中国构造的法治社会已经名存实亡。但我们始终相信,言论自由、出版自由,以及保障这些自由的法治,在中国终会一天能实现。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希望:四川遂宁当局能够顺应民意,以开放的胸襟接纳不同的声音和善意的批评,让公平、正义在当今的中国大地不至濒于灭绝,立即无条件释放刘贤斌先生。并保证以后不再发生同类的迫害事件。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要求:中央人民政府立即兑现“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承诺,取消党禁报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第三十五条赋予中国公民的全部权利,并追究四川地方当局侵犯刘贤斌先生人生自由的刑事犯罪责任!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强烈抗议四川当局以言治罪迫害刘贤斌先生!强烈要求四川当局无条件释放刘贤斌先生!

 对当局是否释放刘贤斌先生!中国公民维权联盟全体法律工作者和维权义工,将视四川当局的诚意和态度作出反应,不排除加入各省“我是刘贤斌”的关注团进行努力抗争。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 201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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