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时评

以我手写我心,用我们的公民权利,筑成我们新的长城!

  作者天理政论作家、时事评论员和维权志愿者。天理真名叫陈启棠,男,广东省佛山市人。是土生土长的佛山人。在全世界各大网站上用的网名ID叫“天理”。自1998年上网以来,曾任多个论社区的版主、编辑、总编辑、管理员和区长。被称为“最富有批判精神的民主斗士”,是深青首届“十大杰出网络写作者”之一。天理志愿:在自己选择良知的同时,也同时唤醒和激励更多人加入到这正义的行动中来。天理近年在社会发生的一切有影响的灾难事件中写下大量的评论文章,特别是一系列震惊中外的的维权事件中,挺身而出,无私无畏,仗义执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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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March 28, 2010

助纣为虐的小人与无赖无耻的官员

文/天理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广西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刘庆宁提出建议修改《刑法》,增设“扰乱信访秩序罪”对20种上访行为处以刑事处罚,其中包括:拉横额、喊口号、静坐、打横幅、穿“状衣”(即写有告状内容的衣服)、散发单张、以及非法聚集、滞留等都应入罪,最高可判监15年,原因的理由是:有上访者“到领导办公室和生活地点闹访,不分场所找领导闹访的问题十分突出,严重影响领导正常生活秩序和正常工作秩序”。 建议刑判上访者云云。

  在驳斥刘庆宁“代表”的高见前,我们得先弄清楚法制委员会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刘庆宁所在的法制委员会的任务就是:负责联系“两院”及政府有关对口部门,做好常务会监督司法工作;开展执法检查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安排和部署;组织检查、情况收集、整理总结等有关具体事务;承担常委会有关法工委职责范围内的审议议题的调查、检查和视察及审议;调查和监督了解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等等。

  清楚刘庆宁的工作责任后,刘庆宁提出建议修改《刑法》,增设“扰乱信访秩序罪”就只能说他刘庆宁是一个彻头彻尾撒谎兼弱智不堪的无耻小人。试问?今天中国的上访者他们是吃饱无事撑着的?是得闲无事闹着玩的?上访人他们耗尽精力,花尽钱财,饱受凌辱,风餐露宿进行上访,为的是希望自己的问题能得到解决,自己所受到的欺压能够得到申冤;要不然老百姓哪有那么多的时间、精力、财力进行上访和申诉?上访人的处境难道说刘庆宁“代表”听不到的、看不见的?

  一个有权威的“说谎者” 被捉住了,他就是这个法制委员会的刘庆宁!正是由于大大小小“刘庆宁”们监督不力、贪赃枉法、官官相护,才会使中国大地民怨沸腾、冤民遍地。现在刘庆宁却倒打一耙,用这些冠冕堂皇的语词哄骗民众,这些词语本人相信连他刘庆宁自己也不会相信的。刘庆宁来这套丧尽天良的鬼把戏,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他为的是什么!就是刘庆宁想用圈套和陷阱对付上访的老百姓,为专制摇旗呐喊、助纣为虐,无耻兼无良!

  要知道, 为什么暴力拆迁、违法征地的行为屡禁不止?为什么老百姓财产被掠夺地方官员却熟视无睹?刑讯逼供屡禁不止?冤假错案日以继夜?徇私枉法、黑白不分、指鹿为马如法炮制。正是由于有了大大小小的“刘庆宁”“张庆宁”们对违法行为和违法人员的袒护和放纵,严重侵害了老百姓的利益,使到中国千千万万的受害人不得不走上上访申冤的艰难曲折的悲惨道路。

  司法机关刑讯逼供也是因为包括警察在内的司法权力未能得到有效的监控,或者说使得这样的“职务犯罪”无法受到有效的制约。警察在禁闭的场所肆意逼迫人命,理由越来越荒诞不经,所不用其极,撒谎弱智不堪,显得既野蛮又阴暗。要知道在面对警察等司法权力时,公民往往处于权利的劣势。类似的事件却屡屡地发生,甚至可以载入史册。

  因为,曾让他们抱有一线希望、代表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而庄严的“人民法院”却不是为人民的。在这个社会里,真正的弱者,是人民群众。但案件一触到集团利益,上头有权人物凭一面之辞先入为主左右裁决,案件不管搞多长时间,结果必须得按上级的意图贯彻。否则法院的院长、庭长、法官就别想再当了。结果不想而知,一旦法院故意枉法裁判,老百姓对最后一道公正防线也彻底地绝望坍塌了!

  所以,有冤才有诉,有道理才去上访,正是他们对共产党还抱有一丝希望,希望通过上访能解决他们的问题。也同时证明了他们对党和政府还没有失去信心。现在刘庆宁在两会冤民大量涌入北京这个敏感时刻提出建议修改《刑法》,增设“扰乱信访秩序罪”,只可以说刘庆宁是用法律这块遮羞布来掩饰他们法制委员会已经对司法部门失去有效的监督、或者说是为谋取私利官官相护和故意渎职的放纵,镇压上访的冤民。这是政治的腐败!权力的腐败!

  本来上访的问题,地方一级国家机关依法查处就可以了。国家司法机关应该尊重事实与法律、解决地方上访人的问题。应该在县里、市里、省里解决的,由于官官相护、包庇违法犯罪。他们一级一级往上推,要让老百姓一级一级地去上访。如此类推,该负责任的一级一级都没的落实。渠道最后至公安部、国务院、监察部中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上访人向相关部门提交的申诉书、行政复核、复议申请书,投诉请求书等等,全都是发回原地处理。没有一个单位有实际上的答复回复。悲哀的是,上访问题得不到解决,违法者没有依法查处,真的是荒唐透顶!上访者有什么办法?结果官官相护、违法犯罪酝酿成中国社会最大的不稳定的因素。构成对和谐社会不和谐原因。

  在另一方面,“刘庆宁”们立牌坊的工作也是毫不懈怠、如火如荼的展开。大小“刘庆宁”们为了推卸造就大量访民的责任,卑鄙无耻、捉贼喊贼,自白决心,自证清白,就像列宁说的那样:“自由市场里叫的最响的小贩,是最想把他的劣货卖出去。”刘庆宁这样做,严重侵害了百姓的利益,从根本上违背了党的原则,是执政党和有良心的人所不能容忍的。把大小“刘庆宁”们查个水落石出吧!保护伞一破除,任何造成上访者的犯罪分子也逃不出法律的制裁!

  现在全国上下都在高唱反腐倡廉,都在大抓腐败。温总理提出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刘庆宁的谎言总有一天会被揭穿,他头上的那件魅惑天下的遮羞布也会被掀起,到那时,他刘庆宁就是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罪人。说白了撕下遮羞布可以清楚的看到,如此不负任地提案,以为民众是那么弱智,借“两会”作犯罪的平台,其心可诛!

  作为人民的公仆,应做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典范,谁做不到,就请自动辞职。本来一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简单的民事案件,一审、二审法院却被人为地将其复杂化,他们与被告恶意串通,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违背公平的常理和常识作出枉法裁判,既浪费了司法资源,又人为地扭曲了国家法律的原意,使人民对国家法律的严肃性和人民法院的公信力产生怀疑,使人民对法制国家和和谐社会建设充满着悲观和失望。

  对于出现上访者,施政者的责任是推不掉的!为什么有法不依?为什么违法不究?为什么制造错案冤案给他人去上访去申诉,公仆们不尊重事实,不尊重法律,谈何政绩,谈何经济发展?只有依法办事,只有维护执政党和广大人民的利益,才能保证执政党的地位和国家的稳定,保证社会的和谐。这才是大政绩,这才是治国的根本。反之,上访者的大量涌现,证明国家机关公仆们失职渎职,违法违宪、更加另政府显失公正和诚信,害己害人误国,结果是必然的。

  行政纠纷的解决办法,通过行政复核、行政复议程序,上访的事情就可解决,赔偿问题也可通过协商解决,违法人员由纪检、监察、检察机关依法处理。公正解决行政民事的争议虽是困难的,问题就出在纠正了错案,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既要丢面子,又要经济赔偿,还要承担行政与法律责任,这就是上访难,申诉难,行政诉讼难真正的客观存在原因。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不能再失职渎职,法定的职责推是推不掉的。公仆们,不要再欺压老百姓了。上访问题该采取点积极措施了,倒查追责就可解决问题。一些地方违法执政,违法行政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不知道中央敢不敢把上访人的案件查个水落石出?

  若是限制上访人的言论自由,封锁各种信息,害怕让人民群众了解真相。以为“民可使犹之,不可使知之”就可以安享太平。这叫“愚民政策”,是用来愚弄老百姓的歪理邪说。真理是不怕阳光的,真理越辩越明,身正不怕影子斜。如果自己掌握着真理,为什么那么怕人们的言论呢。所以,刘庆宁的提案一出,引发网友众怒。大多数网友闻言表示愤慨,认为老百姓上访是因为日子过不下去,却因为是“影响了领导的生活”而要坐监,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还有众多网友指出,这一议案已经明显违宪。

  为什么“刘庆宁”们敢制造冤假错案?因为他们高居于舞台之上,垄断了最高的权力,他们的全部心思都已用在了“如何把权力继续垄断下去”上面去了,劳苦大众的上访人的心思他们又怎能知道?正享用着权力滋味的“刘庆宁”们又怎么可能听得进“逆耳之言”? 只有不断地用一些冠冕堂皇的语词哄骗民众,对上访的冤民们保持着一定的暴力威胁,营造一种时时刻刻都在的恐惧气氛,上访者和民众就会是他们手中可以随便揉捏的面团,想怎么着就可以怎么着。要是这样,那么胡温政府“依法治国”的美丽梦想只会变得更加悔暗而沉重。

2010-3-12于广东佛山

首发:中国《公民维权联盟》论坛(中盟评论)

链接:http://www.wqyd.org/bbs/viewthread.php?tid=11857&extra=page%3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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