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时评

以我手写我心,用我们的公民权利,筑成我们新的长城!

  作者天理政论作家、时事评论员和维权志愿者。天理真名叫陈启棠,男,广东省佛山市人。是土生土长的佛山人。在全世界各大网站上用的网名ID叫“天理”。自1998年上网以来,曾任多个论社区的版主、编辑、总编辑、管理员和区长。被称为“最富有批判精神的民主斗士”,是深青首届“十大杰出网络写作者”之一。天理志愿:在自己选择良知的同时,也同时唤醒和激励更多人加入到这正义的行动中来。天理近年在社会发生的一切有影响的灾难事件中写下大量的评论文章,特别是一系列震惊中外的的维权事件中,挺身而出,无私无畏,仗义执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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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March 28, 2010

吴曼琳是罪犯还是英雄?

文/天理

  去年六十周年国庆,俺从电视上看一文艺晚会,有一歌星激动人心地唱起一曲:“一玉口中国,一瓦撑起家。。。。。我爱我的国,更爱我的家!”俺当时真的感动!心想:我们有强大的国,也有温暖的家,国人真的幸福了,社会更加和谐了。可是,刚刚从《扬子晚报》得来的消息,俺的心又沉思起来了。国不管了,家也没有了。

  《扬子晚报》消息说:来自江苏宿迁女子吴曼琳砍死逼拆者,并因此获刑八年。事件的起因是:被害人袁某为达拆迁目的,带人多次到应某家辱骂、威胁老人,无可奈何的应某最终只好搬到女儿吴曼琳家居住。但是袁某依然不依不饶,带人赶到吴曼琳家,继续辱骂、砸门。更加指使手下人用强力胶水将吴曼琳家中防盗门锁眼堵住,致吴曼琳家人须从窗口爬进爬出。忍无可忍的吴曼琳最终向拆迁公司的人挥起了菜刀。致袁某右侧颈总动脉及颈内静脉破裂后大失血,当场死亡。

  最可恨的是当地法院却已“反击行为属于防卫过当”的理由判决吴曼琳已 “构成故意杀人罪,应负刑事责任,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27万元”。对被害人袁某带人多次辱骂、威胁、砸门,并以用强力胶水将吴曼琳家中防盗门锁眼堵住,限制致吴曼琳家人出入,致吴曼琳家人须从窗口爬进爬出。其行为已涉嫌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罪,涉嫌非法拘禁罪,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却没有任何的交代。

  本来,事实原委与经过情况都非常清楚,作为拆迁方的袁恶霸为了侵占他人的财产而进行一系列的犯罪,其间政府怎么不作为了?弱势的一方应某,本来已经退避三舍了,但是袁恶霸却依然与同伙追到吴曼琳家中逼迁,吴曼琳是在忍无可忍的情态下才挥手扬刀“为民除害”!这能怪吴曼琳吗?一个没有公义的社会,人民人身自由的机会也得不到保障,除了以暴制暴,吴曼琳实在是想不到有其他的办法。

  生活在这样的社会状况,不但让吴曼琳家人丧失了起码的做人权利,更是吴曼琳家人尊严的毁灭。吴曼琳和家人抗暴的时候,国家那里去了?人民的公仆那里去了?皆因私有财产被剥夺,生活在恐怖之中,吴曼琳不反抗才怪呢? 现在,针对愈演愈烈的暴力拆迁,尤其是唐福珍为抵抗暴力拆迁而发生自焚案后,国务院才于1月29日发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也就是就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民意。但不管《条例》如何改进,缘于利益的驱动其结果只能是治标不治本,无法从根本上杜绝暴力拆迁的行为。

  吴曼琳的行为,是为了捍卫自己权益不容侵犯的正义行为,是在“为民除害”。因为吴曼琳这些为生存朝不保夕的弱势群体,长年生活在肆意的暴虐之下,毫无做人的尊严可言,心中怨恨早已郁积难平,在袁恶霸一而再、再而三地将他们挤压至不能忍受底线,采取暴力反抗势所难免。也就是再一次证明了“那里有压迫,那里就有反抗”这一伟大真理。只有政府能从源头上处理好暴力拆迁的行为,这才能切实保障公民的房屋和他们的财产所有权不受到侵害,这才能不再发生同类事件。

  所以,吴曼琳不但不应该被判有罪,而且应该树立其为当今中国反暴力拆迁的英雄!反野蛮拆迁的勇义!因为我们不能再有人走唐福珍为抵抗暴力拆迁而自焚的道路了。至于袁恶霸,那就是死有余辜!他的死同时也给步他后尘的恶霸一个警告,人民不是随随便便给人欺负的。所以,袁恶霸死得实在是好!死得实在是及时!
2010。2。21。于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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