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夜话]
余杰9月22日接到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被禁止离境。
余杰曾经于2004年4月在《南方周末》撰文《作文岂能" 爆破"》,批评号称数小时即可教会中小学生写作文的"作文研究专家 "郑北京以虚假广告骗取学生和家长的钱财。2006年,郑北京以余杰侵害其名誉权为名,将余杰告上法院。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余杰败诉,法院判处余杰赔偿对方一万元人民币。余杰遂上诉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9月19日,郑北京向二中员提出申请,限制余杰出境。22日,法院作出通知:因为余杰与郑北京的名誉权案件正在审理之中,因郑北京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法院作出在案件审理完结之前限制余杰出境,法院研究其申请,认为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公民出入境管理法》第八条),遂作出限制余杰离境的决定。
9月29日,余杰到二中院会见处理此案的民事二庭的李经纬法官面谈。余杰表示,尽管该决定严重损害了本人的公民权和人身自由,但本人尊重法院的决定,愿意按照一审判定的数额,如数先将一万元人民币缴纳到法院作为保证金。李法官表示,在他十五年的法官生涯中,处理过若干民事案件(其中有许多是名誉权案件),但从来还没有发生一起因此而提出限制当事人出境的情况。郑北京方面依据相关法律提出申请,法院难以拒绝。
余杰向法官介绍了自己将于十月中旬因《印刻》杂志社访问台湾的计划,表示不希望此计划受到影响。法官遂与郑联系,建议尽早审理此案,但郑拒绝,并表示将把此案拖到十一月。
余杰的律师浦志强对此表示,此事将开一个恶劣的先例,使得深陷民事案件的知识分子的公民权利受到侵害。而在受到侵害之后,公民却没有任何手段申述和寻求救济。张思之等法学界前辈和萧翰等法学家均表示,因小小的名誉权案件而剥夺当事人的人身自由,可谓史无前例,让人不得不怀疑其中有不为人知的内幕。
余杰被限制出境的时间正好是计划访问台湾的时间,郑北京一方如何正好知道余杰有此访问计划而进行破坏?最合理的解释是:有关方面窃听了余杰的电话和邮件之后,告知郑并唆使其作出限制余杰离境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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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讯为何要删除这帖?什么叫言论自由?俺的观点不对你们尽可驳倒俺天理,删帖只是说明你们备受压力!当然也就是一个“钱”字!哈哈哈!
天理评论:坚决支持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禁止余杰离境!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也不能例外。如果说余杰被限制出境的时间是有关方面窃听了余杰的电话和邮件之后,告知郑并唆使其作出限制余杰离境的申请的,请余杰先生出示其证据?更加促请余杰先生用真话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要不,余杰先生就是造谣恶毒污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建议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状告余杰先生藐视法庭罪,严厉追究余杰。
早知结果、何必当初?余杰先生可能以为对方是民主的维权人士,是容易欺负的。但现在他的对手是体制内的人,郑北京不是高智晟,郭飞雄和赵昕任由你余杰和笔会造谣污蔑和中伤的。如今余杰尝到造谣污蔑的恶果了。好!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好样的!千万别让余杰这小人得呈。要依法办事,不管他是何方神圣,对党国贡献多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也不能例外。这次共产党真的做了一件大好事!要不,又放余杰这条疯狗出去信口雌黄、一派胡言攻击维权的民主运动的人!支持拉~~~哈哈!
2006-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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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理时评 |
以我手写我心,用我们的公民权利,筑成我们新的长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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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天理:政论作家、时事评论员和维权志愿者。天理真名叫陈启棠,男,广东省佛山市人。是土生土长的佛山人。在全世界各大网站上用的网名ID叫“天理”。自1998年上网以来,曾任多个论社区的版主、编辑、总编辑、管理员和区长。被称为“最富有批判精神的民主斗士”,是深青首届“十大杰出网络写作者”之一。天理志愿:在自己选择良知的同时,也同时唤醒和激励更多人加入到这正义的行动中来。天理近年在社会发生的一切有影响的灾难事件中写下大量的评论文章,特别是一系列震惊中外的的维权事件中,挺身而出,无私无畏,仗义执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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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January 16,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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