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时评

以我手写我心,用我们的公民权利,筑成我们新的长城!

  作者天理政论作家、时事评论员和维权志愿者。天理真名叫陈启棠,男,广东省佛山市人。是土生土长的佛山人。在全世界各大网站上用的网名ID叫“天理”。自1998年上网以来,曾任多个论社区的版主、编辑、总编辑、管理员和区长。被称为“最富有批判精神的民主斗士”,是深青首届“十大杰出网络写作者”之一。天理志愿:在自己选择良知的同时,也同时唤醒和激励更多人加入到这正义的行动中来。天理近年在社会发生的一切有影响的灾难事件中写下大量的评论文章,特别是一系列震惊中外的的维权事件中,挺身而出,无私无畏,仗义执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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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January 16, 2007

天理:出来混,迟早都要还的!

文/天理

六四天网义工从宜宾发来消息:四川宜宾两农民领袖徐元仁、罗道富已被宜宾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秘密判处两年徒刑。而在宜宾看守所关押期间,遭遇监狱其他服刑人员残酷折磨,多次被暴打,强迫喝尿、用竹签捅耳朵,把尿从耳朵灌入等残酷折磨。据悉,樊朝竹、李友珍等回到大塔介绍徐元仁和罗道富遭遇后,大塔百姓群情激愤,强烈要求找官方算账;同时,也急切盼望提供法律援助的刘路等律师和六四天网工作人员再次前往大塔。
详见:维权风云http://ceo2006.org/phpBB2/viewtopic.php?p=2287#2287

记得西方有句政治名言:如果说普通犯罪只是弄肮脏了河流,那么司法腐败就是污了水源。宜宾看守所纵容在押犯人对两位农民领袖徐元仁和罗道富残酷折磨,颠倒的是共和国公民的乾坤,混淆的是人间公理的黑白!公安管理看守所的警察不是让嫌疑人思过认罪,而是非法动用同仓的犯人给在押的犯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嫌疑的徐元仁、罗道富施用酷刑,百般羞辱、惨无人道。这件事情势必尽快追查、公开真相,对相关人员恶警严惩不待。

按照国际通行的惯例来定义酷刑,第一特征是其实施主体必然是特定的国家或国家公务人员,通常是国家司法机关和国家司法人员。但为了收拾两位农民领袖徐元仁和罗道富,唆使犯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强迫喝尿、用竹签捅耳朵,(恶警最少也是监管不力)大胆而公开地把徐元仁和罗道富“独辟蹊径”来关注。这是罕有的侵犯人权的丑闻,说轻的是法制观念的淡薄、人权观念的欠缺,法律制度的缺失以及社会心理的失衡等,说重的是司法权缺乏严格监督、司法教育的薄弱。

这是鬼话连篇!骇人听闻,骇目惊心!为了镇压大塔农民维权,就一定要修理这两个带头的农民领袖徐元仁和罗道富!因为宜宾当局自己心中有鬼,自己不敢干,就得利用同仓犯人将徐元仁和罗道富收拾。真的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中国《国家赔偿偿法》规定因刑讯逼供或者在监仓给暴力殴打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受害的被告人或受其抚养的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中国现行《监狱法》明确规定:“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监狱作为改造服刑人员的场所,是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需要体现出特有的威严。监狱是惩戒罪犯的所在,在监狱里应有铁的纪律、严的规定。看守所的警察又怎么能随意让在押犯人对另一在押犯人实施暴力酷刑?中国亦于1986年签署加入了联合国《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以及其他相关的国际文书。但这些国际公约和中国的法律都扼制不了宜宾农民领袖徐元仁和罗道富两位所谓犯人的悲惨处境,这是中国依法治国的癌症。

仅仅从徐元仁和罗道富两位所谓犯人的悲惨处境,就可以知道中国这座巨大的人治冰山到底有多坚固,其在政治上的意义等同于为实施暴力镇压的法西斯暴行背书,如果人们默认了这暴行的合法性,那么他们就以为会受到鼓励,作恶气焰更加高。所以,我们头脑要清醒,及时清除那些祸害人民的不良官吏和警察。因为,他们用的喝的哪一笔不是出自老百姓的血汗赋税?他们有什么资格在衣食父母面前耀武扬威,凭什么欺负老百姓?这次宜宾看守所的所作所为,简直是丧尽天良,人神共愤。若不“从重从快”给大塔农民一个解释,确实很难对世界舆论有个交代。毕竟,这件事的性质太恶劣了,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俺天理真诚希望当局和中国电力垄断利益集团立即停止镇压大塔农民的维权,保护大塔老百姓基本人权。并在尊重历史的前提下与农民合理协商,妥善解决大塔电站产权及相关问题,无条件释放徐元仁和罗道富和赔偿他俩在看守所惨遭凌辱的一切伤害。徐罗二人在宜宾看守所关押期间所受到的遭遇这能不能与社会的稳定联系起来。就看当局和中国电力垄断利益集团怎么样缓解社会各界人士的矛盾了,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的状态。否则,大塔农民的维权火山也终有日爆发。

2006-12-23首发:《六四天网》http://www.64tianwang.com/Article_Show.asp?ArticleID=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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