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时评

以我手写我心,用我们的公民权利,筑成我们新的长城!

  作者天理政论作家、时事评论员和维权志愿者。天理真名叫陈启棠,男,广东省佛山市人。是土生土长的佛山人。在全世界各大网站上用的网名ID叫“天理”。自1998年上网以来,曾任多个论社区的版主、编辑、总编辑、管理员和区长。被称为“最富有批判精神的民主斗士”,是深青首届“十大杰出网络写作者”之一。天理志愿:在自己选择良知的同时,也同时唤醒和激励更多人加入到这正义的行动中来。天理近年在社会发生的一切有影响的灾难事件中写下大量的评论文章,特别是一系列震惊中外的的维权事件中,挺身而出,无私无畏,仗义执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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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January 16, 2007

天理:当局对高智晟动杀机了?

文/天理

悉闻高案已于12月12日上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秘密开庭审理。纵观高智晟一案,秘密开庭影响极为恶劣。无程序无公正,如果说高智晟一案子没黑幕,谁敢相信?看来,当局已经暴露出了杀机,疯狂地完全失去了理智。在高悬在头顶上的达摩克利斯剑的寒光下,谁敢去做张志新、做林昭?因为,敢于不顾一切舍命为公义为权利抗争的高智晟们毕竟是极少数。

在这样的一个有法不依、无法无天的年代,中国人民逃脱不了只有是被奴役的命运。有的人至今还相信“举头三尺有神明”这些鬼话!通过强制和欺骗、企图采取最下流的手段在发泄私愤。大禹治水,堵不如放。但在现实之中这样的简单常识,不是人民不明白,而是握有生杀大权官员、也就是说所谓的公仆们他们不明白,他们还抱着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用这专制教条来茶毒中国人,这是绝对不可能得呈的。

因为,对高智晟一案如果还是将“防民之口胜于防川”的人治来进行掩饰,那就不仅仅是政府的失职,而是政府在犯罪了。试相一下,大家活在这样一个没有民主自由、法制,也就是由上头说了算的恐怖国度里,人民的言论不但没有改善,反而在不断恶化。一个人的尊严包括不被歧视,不被受到非法强迫。公民高智晟的权利是宪法给的,不是某一个人或者说是一个组织施舍的。对高智晟的一切手段,是违法的,这就是人祸!

这问题宪法中规定得很明白,在特定条件下,人的尊严比他的生命还重要。政府如果针对某个公民采取不正当手段和要求,必须要有法律明确授权。这是这个社会一种简单的法律常识。除非法律有特别的规定,所以,用来限制高智晟的法律权利是人祸的表现,这是有法不依,是严重侵犯公民人权尊严的表现。政府自己不遵守宪法,却要求人民去遵守宪法,这不是荒唐的笑话?

对这些涉及事实上的宪法大事,建立和谐法治社会的必要条件,依法治国的国策根本就是要是依“宪法来治国”,这样的政府能让人民信服吗?面对社会的弱势群体无动于衷,贪官污史日渐猖獗,中国宪法缺乏权威的根本所在就是中国的宪法是“画蛇添足”,可有可无。不仅如此,正因为没有实行法治,才天天在用依法治国来蒙人!

对高智晟秘密开庭审理,俺天理不知他们所说的“公正”何来?什么法律也约束不了他们,而且更关键的是,如果以宪法的名义,制造法律上的不平等!这就不是宪法,实际上还是恶法。他们以法律的名义践踏着法律的尊严和神圣。如今执法的却是按上头的旨意来办案的,办案的标准是否公正?但若是办案的不是本着法律的精神来办案,只凭上头的旨意违法胡来,甚至把制造冤案、假案。监控传媒,掩盖真相。这样的一个缺乏依法治国的社会,纵然嘴巴说得好听,也无法构建一个真正和谐和稳定的令人满意的社会。

最后,俺天理要警告当局,若是判高智晟有罪,你们就是千古的罪人!人民在睁大眼睛看着哩。

2006-12-19 首发:民主论坛 http://asiademo.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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