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天理
内容提要:本月13日,钟南山院士在广州回应其“手提电脑上月被抢”的问题时表示,非常感谢广州市公安部门破案迅速帮他寻回失物。因此,钟南山提出:广州治安状况和目前没有有效管理无业游民直接相关:“偷窃与抢劫的人,和城市流浪人员只有一水之隔。”由此,钟南山认为:在收容制度存在的时候,“尽管有不该收容的人被收容了,但一下子否定和废除收容制度,我有不同看法。”当时的收容制度还是比较有效地管理了流动人口,自从废除后,广州至今还没有找到更有效的管理方式。钟南山还根据自己朴素的判断,提出了 “在设计法律制度方面,我们应以什么人为本?就是应以好人为本,而不是以坏人为本,对敌人的宽容就是对人民的残酷。我相信大多数老百姓会拍手称快的。”(详见:2006年06月26日《腾讯新闻中心》《惊闻钟南山呼吁恢复收容》)
链接:http://news.qq.com/a/20060626/000639.htm
取缔收容制度,是一个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结果。因为这个罪恶的制度流的血能把祖国的大地全部染红。 收容制度,如果流血的不是一位大学生,如果流血的仍然是一个是所谓的“盲流”,一个中国公民,仅仅因为或衣着蓝缕,或三证不全,或没有工作,更或是其他莫名其妙的理由,就可以被暴力剥夺它人的人身权、迁徙权、财产权直至生命权本身。这个数十年以来如此非人的制度在明明违法的情况下竟能堂而皇之的存在,甚至成为某些机构和警察们的生财之道,而其目的仅仅是为了名义上的所谓社会治安和市容市貌,实质是坑人民的血汗钱的一个恶法!这与过去纳粹集中营屠杀犹太人的种族优劣论其实是没什么分别。
幸好,在孙志刚给打死后的日日夜夜,国人开始苏醒了,民族开始觉醒了。值得欢呼的是,由于国人的努力和涌跃评击。终于有人向全国人大提出了收容制度违宪的提案,收容制度出乎意料被废除,受苦受难的国人向他们致以真心的感谢。因为有那么多兄弟姐妹、父老乡亲们在远方的城市漂泊!如果城市不能为他们提供工作,尽管取消了收容制度还很微不足道,值得欢呼的是至少为他们提供了安全的保证。
但是,中国就有那么些一出名就不知道自己姓什么的人了。以非“典”出名者,主张恢复重“典”。今天钟南山被抢,主张恢复收容用重典,如果明天袁隆平被抢,是否就要实行宵禁加枭首,而后天要是杨振宁被抢了,是否就是进行纳粹对待犹太人的办法并恢复凌迟?竟然有那么些不要脸的人赞成。这国家太可怕了!
问一问钟南山,被打死的孙志刚是好人还是坏人?别以为成了名人就以为有话语权,不董就不要装懂!遗憾的是钟南山在当局以二万元的代价寻回他那一万元价值的笔记本来投李所好。冒充专家就完全像地摊卖假货的小商贩一样味着良心为当权者推销劣货一样。好让他们重拾那借收容来捞钱的风光岁月。钟南山跟本就不会懂,任何刚吃过饭的流浪者不会抢劫给他饭吃的人,他们更愿意用劳动报酬替代廉价的怜悯
钟南山的一席话,使人们相信,蒋彦勇先生比钟南山的人格伟大多了。现在人们有理由相信和怀疑,在非典期间钟南山的出名,纯粹是当局为了遮蔽蒋医生而故意弄出来的一个假典型。当事关自己利益的时候,钟南山的本性就暴露出来了,那里还谈得上人权、正义?所有的东西都是手段。非典之乱得到的根治,不是钟南山他的功劳,而是北京的蒋彦勇军医无私的奉献。
所以说,一个没有民主监督的社会,任何人都是靠不住的。当然,钟南山不过是一位专业人士,自己说的话外人也不必去认真注意,更加不必上纲上线去责备。不过,由此倒是应该让人们对现在的名人话语表示忧虑了。因为现在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就可以当代表的,也不会问这些人的人格如何、品德优劣等等,如果每一个代表们都如钟南山,他们在人大上的提案都是提的是什么货色就可想而知了。这不由让网友想起前年北京一位女代表提出限制北京流动人口的理由和办法。如果这些提案获得通过,社会后果就不堪设想。
为了遮淹蒋医生当时救国救民大义的事迹,由当局炮制出来的学者钟南山,现在终于露出了尾巴。和专制独裁走在一条线上的蚱蜢,也许钟南山他没有太多的恶意。但是为了他笔记本的安全,将社会的劳苦大众示为敌对份子,而且罔顾人民的人权自由的论调,尤其让人民鄙视,最终只会给人民扫进历史的垃圾箱。
(2006-06-26)本帖采用了一些网友的观点,特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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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理时评 |
以我手写我心,用我们的公民权利,筑成我们新的长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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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天理:政论作家、时事评论员和维权志愿者。天理真名叫陈启棠,男,广东省佛山市人。是土生土长的佛山人。在全世界各大网站上用的网名ID叫“天理”。自1998年上网以来,曾任多个论社区的版主、编辑、总编辑、管理员和区长。被称为“最富有批判精神的民主斗士”,是深青首届“十大杰出网络写作者”之一。天理志愿:在自己选择良知的同时,也同时唤醒和激励更多人加入到这正义的行动中来。天理近年在社会发生的一切有影响的灾难事件中写下大量的评论文章,特别是一系列震惊中外的的维权事件中,挺身而出,无私无畏,仗义执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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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理近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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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February 01, 2007
读吴祚来《为什么一些国人害怕教堂?》一文有感
文/天理
精彩!吴祚来犀利的语言令人觉得说什么也是多余的了。一个人与生俱来皆有灵魂,而正是人有了灵魂才叫做---人!这可见灵魂是多么的宝贵。若是一个没有灵魂的人,人们会叫它---行尸走肉。吴祚来先生的这篇文章当然不是说谁进与不进教堂才有灵魂那么简单的问题,而是说人们的灵魂是否受到自己支配的问题。有的跟帖读者很偏激,其实他们也是不敢面对自己所面临的灵魂问题。教堂是世界的,而不是某某人的。还有,教堂是一个充满亲情的地方,而不是一个龌龊肮脏、出卖灵魂的地方。
难道说只有能进教堂的人才可谈得上配有灵魂吗?非也!有灵魂就可以自由独立地进行思考,其思维也就具有强大的创造力,而且,有灵魂的思想俱有不被外力所支配和磨灭的,更加是俱有一个人应有的一切独特思维,由此而区分人与物。比喻:有些所谓自认有灵魂的人,总喜欢把现在的和谐盛世归功于某某的好领导和某制度的优越,将坏事和坏习惯都归咎于某某人的灵魂堕落。俺不是为灵魂堕落的来辩解。而有灵魂能独立思考的人就不同了,不管是什么原因,俺说的一句:就是制度决定了人的灵魂!
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一切统治者赖以生存的秘密就是在不顾一切制造人民灵魂的恐惧,也就是说用“杀一警百”来制造人民灵魂的恐惧。是的,制造灵魂的恐惧!这是人的一种心理的恐惧现象,因为人民不知任何的伤害会在何时何地发生在自己和亲人的头上,所以在自己整个日常生活中的思维时常充满了恐惧。说穿了就是要对统治者们要老老实实,不许有半点异议,因为你的“胳膊拗不过他的大腿”。久而言之,人民的思想就会完全被统治者恐惧的思维所控制,至此,历代的“顺民”就这样彻底产生了。
人有灵魂又是如何堕落的呢?这就是有的人对灵魂进行买卖,就是人们常说的出卖灵魂。有买必然有卖。在当代,就算卖死人魂灵也能赚大钱,活着的魂灵就更加有价值了。对于买灵魂者来说,谁出卖灵魂的肯定连忠心也得出卖,也就是说当然要奉献个人的一切权利。买灵魂者掌握了一大堆买回来的灵魂,也就是说等于拥有了一大堆为统治者自己巩固权力宝座的听话听教的灵魂,统治者利用这些买回来的灵魂来复制另一批的灵魂。所以,一代“奴才”也就相继涌现。这些出卖了灵魂的人也就等于是没有灵魂的人,也说是一具行尸走肉的物种。
但也有例外的,有一个生活在谎言与恐怖之下的女孩子,用自己独特的灵魂开始进行独立的思考。当她被剥夺了笔和纸的情况下,她用发卡当笔,刺破自己的手指,在墙上、在衬衣上书写血的文章与诗歌。这个女孩的名字叫---林昭。林昭在狱中曾用血书这样写到:“作为人,我为自己的完整、正直而干净的生存权利而斗争那是永远无可非议的。作为基督徒,我的生命属于我的上帝,我的信仰。为着坚持我的道路,或者说我的路线,上帝仆人的路线!基督政治的路线!”
当然,这个女孩子在自己的生命上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她是为你们索取的,却又为你们付出了她的生命。归根到底,也就是悲悯与良知。在人们接触到最阴暗、最可怕、最血腥的权利过程中,能不能仍然看到人们身上偶然有机会显露出的人性闪光?从人们的心灵深处,还多少保有未尽泯灭的人性?
吴祚来的眼光独到,说出了大多数国人最重要的人生哲学,果然发现了这个大问题,就是“识时务者为俊杰也”,,一个与灵魂为敌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民族!人之所以为人就在于有独立的灵魂,记得一网友说过:“如果有耶稣勇敢地扑向那十字架,那么,一切披着神圣外衣的世俗力量能不崩溃吗?”。
2006-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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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吴祚来《为什么一些国人害怕教堂?》
作者:吴祚来
为什么一些中国人害怕教堂,喜欢澡堂?
为什么一些中国地方政府官员见到教堂就想拆掉,见到澡堂就想进去?
因为教堂让人看见自己的上半身,一些中国人的上半身是兽,一进教堂就发现自己是兽,所以害怕现形,就仇视教堂。
那么他们为什么又喜欢澡堂呢?
他们在澡堂里见到的是自己的下半身,像个人的下半身,也可以有兽的下半身的用处。所以,遍布中国城乡的是澡堂,而没有几处教堂。
澡堂不是用来洗身体的,却以洗沐的名义存在。
教堂是用来清洁灵魂的,却被以敌对力量来对待。
一个与灵魂为敌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民族!
2006-08-30
首发:《大洋洲华人论坛》http://www.mmgreat.com/index.php
精彩!吴祚来犀利的语言令人觉得说什么也是多余的了。一个人与生俱来皆有灵魂,而正是人有了灵魂才叫做---人!这可见灵魂是多么的宝贵。若是一个没有灵魂的人,人们会叫它---行尸走肉。吴祚来先生的这篇文章当然不是说谁进与不进教堂才有灵魂那么简单的问题,而是说人们的灵魂是否受到自己支配的问题。有的跟帖读者很偏激,其实他们也是不敢面对自己所面临的灵魂问题。教堂是世界的,而不是某某人的。还有,教堂是一个充满亲情的地方,而不是一个龌龊肮脏、出卖灵魂的地方。
难道说只有能进教堂的人才可谈得上配有灵魂吗?非也!有灵魂就可以自由独立地进行思考,其思维也就具有强大的创造力,而且,有灵魂的思想俱有不被外力所支配和磨灭的,更加是俱有一个人应有的一切独特思维,由此而区分人与物。比喻:有些所谓自认有灵魂的人,总喜欢把现在的和谐盛世归功于某某的好领导和某制度的优越,将坏事和坏习惯都归咎于某某人的灵魂堕落。俺不是为灵魂堕落的来辩解。而有灵魂能独立思考的人就不同了,不管是什么原因,俺说的一句:就是制度决定了人的灵魂!
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一切统治者赖以生存的秘密就是在不顾一切制造人民灵魂的恐惧,也就是说用“杀一警百”来制造人民灵魂的恐惧。是的,制造灵魂的恐惧!这是人的一种心理的恐惧现象,因为人民不知任何的伤害会在何时何地发生在自己和亲人的头上,所以在自己整个日常生活中的思维时常充满了恐惧。说穿了就是要对统治者们要老老实实,不许有半点异议,因为你的“胳膊拗不过他的大腿”。久而言之,人民的思想就会完全被统治者恐惧的思维所控制,至此,历代的“顺民”就这样彻底产生了。
人有灵魂又是如何堕落的呢?这就是有的人对灵魂进行买卖,就是人们常说的出卖灵魂。有买必然有卖。在当代,就算卖死人魂灵也能赚大钱,活着的魂灵就更加有价值了。对于买灵魂者来说,谁出卖灵魂的肯定连忠心也得出卖,也就是说当然要奉献个人的一切权利。买灵魂者掌握了一大堆买回来的灵魂,也就是说等于拥有了一大堆为统治者自己巩固权力宝座的听话听教的灵魂,统治者利用这些买回来的灵魂来复制另一批的灵魂。所以,一代“奴才”也就相继涌现。这些出卖了灵魂的人也就等于是没有灵魂的人,也说是一具行尸走肉的物种。
但也有例外的,有一个生活在谎言与恐怖之下的女孩子,用自己独特的灵魂开始进行独立的思考。当她被剥夺了笔和纸的情况下,她用发卡当笔,刺破自己的手指,在墙上、在衬衣上书写血的文章与诗歌。这个女孩的名字叫---林昭。林昭在狱中曾用血书这样写到:“作为人,我为自己的完整、正直而干净的生存权利而斗争那是永远无可非议的。作为基督徒,我的生命属于我的上帝,我的信仰。为着坚持我的道路,或者说我的路线,上帝仆人的路线!基督政治的路线!”
当然,这个女孩子在自己的生命上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她是为你们索取的,却又为你们付出了她的生命。归根到底,也就是悲悯与良知。在人们接触到最阴暗、最可怕、最血腥的权利过程中,能不能仍然看到人们身上偶然有机会显露出的人性闪光?从人们的心灵深处,还多少保有未尽泯灭的人性?
吴祚来的眼光独到,说出了大多数国人最重要的人生哲学,果然发现了这个大问题,就是“识时务者为俊杰也”,,一个与灵魂为敌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民族!人之所以为人就在于有独立的灵魂,记得一网友说过:“如果有耶稣勇敢地扑向那十字架,那么,一切披着神圣外衣的世俗力量能不崩溃吗?”。
2006-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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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吴祚来《为什么一些国人害怕教堂?》
作者:吴祚来
为什么一些中国人害怕教堂,喜欢澡堂?
为什么一些中国地方政府官员见到教堂就想拆掉,见到澡堂就想进去?
因为教堂让人看见自己的上半身,一些中国人的上半身是兽,一进教堂就发现自己是兽,所以害怕现形,就仇视教堂。
那么他们为什么又喜欢澡堂呢?
他们在澡堂里见到的是自己的下半身,像个人的下半身,也可以有兽的下半身的用处。所以,遍布中国城乡的是澡堂,而没有几处教堂。
澡堂不是用来洗身体的,却以洗沐的名义存在。
教堂是用来清洁灵魂的,却被以敌对力量来对待。
一个与灵魂为敌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民族!
2006-08-30
首发:《大洋洲华人论坛》http://www.mmgreat.com/index.php
钢猫:广东兴宁矿难 谁“引咎辞职”了?
作者:钢猫
据外电报道:早在二○○三年八月十八日,由于法国卫生总局对今年夏天酷热气候造成的社会危害应对不力,酷热导致的流行病使很多法国人死亡。法国社会上对卫生部门应对不及时和采取措施不力指责颇多。批评卫生总局等部门在危机期间表现欠佳,对酷热引起的流行病导致大量患者死亡没有预警,未能及时准确地向卫生部通报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为此,法国卫生总局局长吕西安.阿本哈伊姆引咎辞职。他提交了辞呈报告,并希望能心平气和地解释卫生部门所采取的行动。辞呈报告指出,虽然卫生部门随后采取了补救措施,但自己仍对危机处理不及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虽受到了上级的批评合民众的指责,有关部门也并没有要他下台。但是,阿本哈伊姆是一个有羞耻感的官员,他意识到了自己的职责和失误,他认为自己应当为之付出代价和承担责任,他是人民的公仆而并非人民的主人,做官要有对人民的责任感和起码的道德良知。
而这一切在中国简直是天方夜谭!
看到这则报道,不禁另俺想起了今年广东省兴宁市的惨案。据了解,在2001年的7月份,广东省政府在一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会上就指出,必须将包括大兴煤矿在内的六个煤矿关停。但是,由于当地贪官奸商的“努力”争取,大兴煤矿被保留了下来。而在今年的7月14号罗岗镇福胜煤矿发生透水事故导致16名矿工死亡后之后,梅州市及其下辖的兴宁市决定(包括大兴煤矿)所有煤矿停产整顿。
接着在7月22号,广东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向省政府递交了关于关闭兴宁四望嶂矿区,也就是大兴煤矿所在的矿区水淹区下的六处煤矿的紧急请示,提出了关闭上述煤矿的三条理由:
第一是大兴煤矿等六个煤矿全在水淹区(水库)下开采,存在严重的水患;
第二个,大兴煤矿所在的黄槐镇区域存在地质运动现象,对煤矿开采构成了威胁;
第三个是大兴煤矿等六个煤矿共有1600多名工人在井下作业,作业面均在地下300米以下,一旦发生事故容易造成群死群伤。
当时省政府决定关闭这六处煤矿,据本人了解,这个决定也通过梅州市、兴宁市、黄槐镇下发给了大兴煤矿,但在大兴煤矿,矿主在贪官的包庇底下,白天不上班,晚上强迫工人加班。直到事故发生的那一刻,依然有123名矿工在底下作业,最终导致了惨剧的发生。应该说这一系列的情况都表明在事先当地政府是知道的。123条人命啊!
发生惨案后,“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了广东梅州兴宁市大兴煤矿8月7日发生的透水事故的救援处理工作。会议决定:(一)由广东省政府负责,继续抓紧救援工作,只要还有一线希望,就要尽最大努力,千方百计抢救被困人员。(二)成立由国家安全生产总局、监察部、公安部、煤监局、全国总工会等部门组成的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负责查明事故原因,依法追究责任。” 8月10日下午,国务院成立了“八·七”事故调查领导小组和事故调查组。 注:来源(新浪网)
据了解,兴宁市大兴煤矿惨案后,“大兴煤矿副井值班人员石泉(罗岗镇党委委员)、曾宪基(兴宁市煤炭局干部)在8月9日晚值班期间,未能履行职责,严惩失职,造成水位情况未能按时上报,且水位上报情况不准确,决定给予纪律警告处理。” 和“大兴煤矿董事长曾云高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和非法采矿罪批准逮捕。同时批捕的还有大兴煤矿另外17人。(兴宁市检察院检察长宋秦川语)这些人主要是矿上相关责任人及管理人员。
接着来的是:“按国家“有关”规定精神,大兴煤矿“8·7”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小组,制订了“详细”的赔偿实施方案。兴宁市政府为此“筹集”了2500万元资金,“委托”黄槐镇政府“代理赔偿”。工作组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对遇难矿工家属的各种证件、关系等一一进行核实,协助他们办理各种相关手续。遇难“矿工家属”签订《黄槐镇大兴煤矿“8·7”事故工亡人员赔偿和补助协议书》和《黄槐镇大兴煤矿“8·7”事故工亡人员遗体处理协议书》后,每户领取了5000元现金,其余19.5万元则通过邮政方式汇寄给受赔方。至昨日,安置工作组共已发放了赔偿和补助金额2300万元。”
于是,兴宁市大兴煤矿“8·7”特别重大透水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基本结束!至昨日下午止,已有115户遇难矿工家属签订了协议书,领取了获赔的20万元后,离开所住的高级宾馆,高高兴兴地返回家乡了。
这!就是本人另一帖所说的一次灾难又一次胜利了!官员们已经从“认真汲取这次“8·7”事故教训,从广东省纪委和省监察厅发出的一个通知中证实,就是说有的职能部门失职失责,对违规生产视而不见,监管不力,甚至大开绿灯,有的企业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唯利是图,严重危害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是有“个别”职能部门的干部以及基层干部以权谋私,甚至以入股获利,为违规违法企业充当保护伞以后切实重视和加强安全生产。也就是说:“是没有真正把安全工作放在头等位置,嘴上讲安全,心里想挣钱的结果。是安全管理松懈,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是造成事故的根本原因!安全管理职能部门把关不严”。这段话依然是我们内司空见惯的官话、套话和空话,没有涉及任何实质性的问题。
既然是由于非奸商法获取暴利时必然要寻求政府监管部门的庇护,腐败与商人之间就会迅速媾合。他们除了主动邀请一些政府监管部门的“要害的人物”入股煤矿分红外,可怜的是一些自恃“位高权重”的党政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也主动提出入股要求。这就是是官僚的“基本素质”?很明显,这次兴宁矿难是没有官员而为此负责任,也就不存在要“引咎辞职”的。因此,即使再发生一百起矿难、再死亡一万名矿工,官僚们也就都不会“引咎辞职”了。
的确,在当今中国,绝对不会出现像阿本哈伊姆这样有羞耻之心的官员。在稳定压倒一切的大好方针下,“引咎辞职”会对社会造成不稳定的因素,给中国官场带来动荡。所以就有了上面一纸将大兴煤矿副井值班人员石泉(罗岗镇党委委员)、曾宪基(兴宁市煤炭局干部)未能履行职责,严惩失职,造成水位情况未能按时上报,且水位上报情况不准确,决定给予纪律警告处理。再来个梅州市长何正拔停职检查,兴宁市长曾祥海停职检查这样息事宁人的闹剧。从来没有听过一句自责、忏悔和对矿工家属表示道歉和愧疚的话。同样,连续发生了几起特大矿难之后,广东省的各级官员就大事化小,小事化无。这样,在上级的“慰问”和“关怀”下,兴宁市大兴煤矿“8·7”特别重大透水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就基本结束了!
这样何来社会稳定?正是由于权力部门的纵容以及背后的黑幕买卖,才导致许多不符合生产条件的矿井的非法开采和长期开工。才导致国家法规如同废纸。在这一系列背后复杂的交易中,所有的相关官员皆大欢喜。唯一被牺牲的就是矿工的人权的尊严和生命的安全。一个号称“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的“社会主义”国家,一个口口声声宣扬“以人为本、以德治国”、将“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的国家,人民的生命却卑贱如猪狗,这是何等的讽刺和悲哀啊——在繁峙矿难中,死难矿工的尸体就是被老板们胡乱扔到了荒郊野岭,他们生前没有自由和幸福,死后也没有尊严和安宁。(网友语)
这就是罪恶!难道要俺给说出根源?难怪出兴宁矿难的基层官员和矿井承包商们一致认为,如果矿难不被曝光,用得上三亿元,就可以瞒天过海,即使将死难矿工们毁尸灭迹也在所不惜。在过去的矿难中,他们也就是这样尝试的,而且可能是成功了。而这样的官员,当然也乐得被基层“欺骗”,基层“欺骗”了他们,他们就可以再去“瞒骗”中央。看来,夏衍警告资本家当心呻吟着的那些锭子上的冤魂,还会继续多下去……
2005.9.26.下午于广东梅县市
据外电报道:早在二○○三年八月十八日,由于法国卫生总局对今年夏天酷热气候造成的社会危害应对不力,酷热导致的流行病使很多法国人死亡。法国社会上对卫生部门应对不及时和采取措施不力指责颇多。批评卫生总局等部门在危机期间表现欠佳,对酷热引起的流行病导致大量患者死亡没有预警,未能及时准确地向卫生部通报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为此,法国卫生总局局长吕西安.阿本哈伊姆引咎辞职。他提交了辞呈报告,并希望能心平气和地解释卫生部门所采取的行动。辞呈报告指出,虽然卫生部门随后采取了补救措施,但自己仍对危机处理不及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虽受到了上级的批评合民众的指责,有关部门也并没有要他下台。但是,阿本哈伊姆是一个有羞耻感的官员,他意识到了自己的职责和失误,他认为自己应当为之付出代价和承担责任,他是人民的公仆而并非人民的主人,做官要有对人民的责任感和起码的道德良知。
而这一切在中国简直是天方夜谭!
看到这则报道,不禁另俺想起了今年广东省兴宁市的惨案。据了解,在2001年的7月份,广东省政府在一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会上就指出,必须将包括大兴煤矿在内的六个煤矿关停。但是,由于当地贪官奸商的“努力”争取,大兴煤矿被保留了下来。而在今年的7月14号罗岗镇福胜煤矿发生透水事故导致16名矿工死亡后之后,梅州市及其下辖的兴宁市决定(包括大兴煤矿)所有煤矿停产整顿。
接着在7月22号,广东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向省政府递交了关于关闭兴宁四望嶂矿区,也就是大兴煤矿所在的矿区水淹区下的六处煤矿的紧急请示,提出了关闭上述煤矿的三条理由:
第一是大兴煤矿等六个煤矿全在水淹区(水库)下开采,存在严重的水患;
第二个,大兴煤矿所在的黄槐镇区域存在地质运动现象,对煤矿开采构成了威胁;
第三个是大兴煤矿等六个煤矿共有1600多名工人在井下作业,作业面均在地下300米以下,一旦发生事故容易造成群死群伤。
当时省政府决定关闭这六处煤矿,据本人了解,这个决定也通过梅州市、兴宁市、黄槐镇下发给了大兴煤矿,但在大兴煤矿,矿主在贪官的包庇底下,白天不上班,晚上强迫工人加班。直到事故发生的那一刻,依然有123名矿工在底下作业,最终导致了惨剧的发生。应该说这一系列的情况都表明在事先当地政府是知道的。123条人命啊!
发生惨案后,“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了广东梅州兴宁市大兴煤矿8月7日发生的透水事故的救援处理工作。会议决定:(一)由广东省政府负责,继续抓紧救援工作,只要还有一线希望,就要尽最大努力,千方百计抢救被困人员。(二)成立由国家安全生产总局、监察部、公安部、煤监局、全国总工会等部门组成的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负责查明事故原因,依法追究责任。” 8月10日下午,国务院成立了“八·七”事故调查领导小组和事故调查组。 注:来源(新浪网)
据了解,兴宁市大兴煤矿惨案后,“大兴煤矿副井值班人员石泉(罗岗镇党委委员)、曾宪基(兴宁市煤炭局干部)在8月9日晚值班期间,未能履行职责,严惩失职,造成水位情况未能按时上报,且水位上报情况不准确,决定给予纪律警告处理。” 和“大兴煤矿董事长曾云高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和非法采矿罪批准逮捕。同时批捕的还有大兴煤矿另外17人。(兴宁市检察院检察长宋秦川语)这些人主要是矿上相关责任人及管理人员。
接着来的是:“按国家“有关”规定精神,大兴煤矿“8·7”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小组,制订了“详细”的赔偿实施方案。兴宁市政府为此“筹集”了2500万元资金,“委托”黄槐镇政府“代理赔偿”。工作组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对遇难矿工家属的各种证件、关系等一一进行核实,协助他们办理各种相关手续。遇难“矿工家属”签订《黄槐镇大兴煤矿“8·7”事故工亡人员赔偿和补助协议书》和《黄槐镇大兴煤矿“8·7”事故工亡人员遗体处理协议书》后,每户领取了5000元现金,其余19.5万元则通过邮政方式汇寄给受赔方。至昨日,安置工作组共已发放了赔偿和补助金额2300万元。”
于是,兴宁市大兴煤矿“8·7”特别重大透水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基本结束!至昨日下午止,已有115户遇难矿工家属签订了协议书,领取了获赔的20万元后,离开所住的高级宾馆,高高兴兴地返回家乡了。
这!就是本人另一帖所说的一次灾难又一次胜利了!官员们已经从“认真汲取这次“8·7”事故教训,从广东省纪委和省监察厅发出的一个通知中证实,就是说有的职能部门失职失责,对违规生产视而不见,监管不力,甚至大开绿灯,有的企业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唯利是图,严重危害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是有“个别”职能部门的干部以及基层干部以权谋私,甚至以入股获利,为违规违法企业充当保护伞以后切实重视和加强安全生产。也就是说:“是没有真正把安全工作放在头等位置,嘴上讲安全,心里想挣钱的结果。是安全管理松懈,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是造成事故的根本原因!安全管理职能部门把关不严”。这段话依然是我们内司空见惯的官话、套话和空话,没有涉及任何实质性的问题。
既然是由于非奸商法获取暴利时必然要寻求政府监管部门的庇护,腐败与商人之间就会迅速媾合。他们除了主动邀请一些政府监管部门的“要害的人物”入股煤矿分红外,可怜的是一些自恃“位高权重”的党政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也主动提出入股要求。这就是是官僚的“基本素质”?很明显,这次兴宁矿难是没有官员而为此负责任,也就不存在要“引咎辞职”的。因此,即使再发生一百起矿难、再死亡一万名矿工,官僚们也就都不会“引咎辞职”了。
的确,在当今中国,绝对不会出现像阿本哈伊姆这样有羞耻之心的官员。在稳定压倒一切的大好方针下,“引咎辞职”会对社会造成不稳定的因素,给中国官场带来动荡。所以就有了上面一纸将大兴煤矿副井值班人员石泉(罗岗镇党委委员)、曾宪基(兴宁市煤炭局干部)未能履行职责,严惩失职,造成水位情况未能按时上报,且水位上报情况不准确,决定给予纪律警告处理。再来个梅州市长何正拔停职检查,兴宁市长曾祥海停职检查这样息事宁人的闹剧。从来没有听过一句自责、忏悔和对矿工家属表示道歉和愧疚的话。同样,连续发生了几起特大矿难之后,广东省的各级官员就大事化小,小事化无。这样,在上级的“慰问”和“关怀”下,兴宁市大兴煤矿“8·7”特别重大透水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就基本结束了!
这样何来社会稳定?正是由于权力部门的纵容以及背后的黑幕买卖,才导致许多不符合生产条件的矿井的非法开采和长期开工。才导致国家法规如同废纸。在这一系列背后复杂的交易中,所有的相关官员皆大欢喜。唯一被牺牲的就是矿工的人权的尊严和生命的安全。一个号称“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的“社会主义”国家,一个口口声声宣扬“以人为本、以德治国”、将“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的国家,人民的生命却卑贱如猪狗,这是何等的讽刺和悲哀啊——在繁峙矿难中,死难矿工的尸体就是被老板们胡乱扔到了荒郊野岭,他们生前没有自由和幸福,死后也没有尊严和安宁。(网友语)
这就是罪恶!难道要俺给说出根源?难怪出兴宁矿难的基层官员和矿井承包商们一致认为,如果矿难不被曝光,用得上三亿元,就可以瞒天过海,即使将死难矿工们毁尸灭迹也在所不惜。在过去的矿难中,他们也就是这样尝试的,而且可能是成功了。而这样的官员,当然也乐得被基层“欺骗”,基层“欺骗”了他们,他们就可以再去“瞒骗”中央。看来,夏衍警告资本家当心呻吟着的那些锭子上的冤魂,还会继续多下去……
2005.9.26.下午于广东梅县市
岂有此理!兴宁市矿难的煤矿是官矿!
文/天理
“ 8月7日下午1时30分,广东省梅州市兴宁黄槐镇大兴煤矿发生特大透水事故。透水地点发生在大兴煤矿-420米的掘进工作面上,据最新得到的消息,井下有123名工人被困。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立即上报了国家安监总局,并在国家安监总局的指示下,启动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全力组织事故抢救工作。目前,当地政府正在进行被困人员的紧张抢救工作。事故发生原因仍在调查当中。据了解,这所煤矿是私营煤矿。”
“据了解,这所煤矿是私营煤矿”嘿嘿,俺天理又得评一下这“私营煤矿”到底上是如何私营的了。公仆们的背后有什么不见得人的猫腻?俺天理相信,这次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赵铁锤局长当《事故调查处理组》的组长,任何“猫腻”也应该查得出来!用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的话来说就是“这次事故的责任一定要查清,严肃追究。为什么监管不到位,是不是怕得罪人?” 看来这次矿难的有关人等是混不过关了。
据有消息说,这次发生广东省梅州市兴宁黄槐镇大兴煤矿特大透水事故的矿主(董事会),不是些什么普通人,他们的真正身份是兴宁市人大的官和兴宁市的人大代表来的!呵呵,如果消息正确,那就精彩了!哈哈哈!俺天理就看一下你省委书记张德江如何“就是要用铁的手腕,依照国家法规……. 绝不能含糊!”了。
首先,请这次事故调查处理组的赵铁锤组长查一查这煤矿是怎样转到这帮公仆们手中的!其中又是有多少“猫腻”。这煤矿原来总资产是多少?公仆们又是花了多少银子得到这煤矿的?为什么头顶上有1500万立方米水的水库,不能开采的地方,在玩命的开。 还敢逼矿工在水库底下打洞挖煤?
说白了吧!不管这煤矿他们怎样得到手,就凭这是他们的企业,也由人民公仆们去监管,这能“监”能“管”么?只要能多(产煤)快(捞钱)好(向上送礼)省(安全设备),那管矿工们的死活!在现实中,这些有特权的矿主们以不知那里来的资源拥有煤矿,其实已经沦为官僚资产阶级,他们将他们的企业当成吸食人民血汗的基地,也是造成不管矿工死活的一个重要原因。随著下岗失业人数的增加和大量的农民民工出来打工,加上人们承受的经济压力越来越大,导致越来越多的工人以低劣的代价工作来摆脱生活困境。
为什么中国的那些矿工那么可怜?为什么那些特权矿主们那么坏?为什么他们可以不把矿工当人?为什么他们心里永远都只有自己?为什么那些坏蛋没有遭报应,都不死掉? 煤炭暴利正张着血口吞噬我们的矿工兄弟,冥冥之中的矿难亡灵在低声哭泣,对此我们决不能坐视不管。无论现在还是将来,人民生活都是不可缺煤。但是,无论它有多么重要,也不应以矿工的鲜血和生命来换取,更不能允许不法矿主将自己的财富建立在遇难矿工的尸骨之上,演绎着“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现代版本。
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以前强调“安全事故猛如虎,安全责任大于天”,人们就要看一下国家又是怎样处理这一无法无天、官官相护、丧尽天良的悲惨事故。一切与之有责任的官员看看能不能又从这网眼儿钻过去!因为,救援与安抚遇难者家属工作结束后,省委、国务院都好糊弄,可是中央派下来的事故调查组组长赵铁锤可是个专业人士,这些人可不好糊弄!虽然调查结果会不会向社会公布还是一回事,但官矿里总会派人出来背这黑锅。对于这次发生矿难有责任的兴宁市官员,一把手、二把手、生产矿长这几个人肯定可能会判刑,或者说百分之百判刑。但是。许多矿难亲人及老百姓就质疑这些官员们一定会很快就又买通被放出来。
对于梅州市长何正拔停职检查,兴宁市长曾祥海停职检查的处理,暂时上面没有追究,那会不会也来个异地上岗?去年12月2日,有一篇报道说“2004年10月20日,河南省郑州煤业集团公司大平煤矿发生一起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48人死亡,32人受伤。事故发生后,河南省委书记李克强、省长李成玉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抢险,安排善后。”去年12月底,李克强被中共中央任命为辽宁省委委员、常委、书记,按理说经过了河南大平矿难的李书记应该从中吸取了教训,杜绝此类矿难的发生。可是令人遗憾的是更大的一起矿难事故在辽宁又一次发生了! “2月14日阜新矿业集团孙家湾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后,省委书记李克强、省长张文岳立即连夜赶赴事故现场”(北方网新闻)。如此雷同的报道、如此雷同的矿难事故,沉痛的教训却唤不起领导者的警惕。难道相同的矿难仅仅是巧合吗?
在我们国家的政府里,为什么会出现如此严重的贪污腐败现象?究其原因之根本,就是那些混进我们党内的腐败份子打着党的旗号来作奸犯科,给人民政府抹黑,这才导致我们国家一些官员彻底腐败的根本原因所在。这些官员若不彻底清理,那将是家不家、国不将国。给他们绝对的权力也等于给他们绝对的腐败。绝对的领导权力也就是导致各种腐败的根源,也就成了共产党内的贪官污吏大行其道的尚方宝剑。
矿工与矿难亲人们生活在这样一个灯红酒绿的世界、这纸醉金迷的年代,即使再忍受过怎样的贫穷,也从来无法想象死去亲人那种惨不忍睹的日子。虽然电视里告诉我们的永远都是光鲜亮丽,偶有阴霾,也会有在敬爱的领导人的亲切和关怀与指示下矿工与矿难亲人的赔偿(据悉:矿工与矿主签了合约,死亡可赔偿人民币五万元)可能得到完满的解决。但是,五万元就人命一条哇…….
2005.8.13.凌晨。于佛山。首发:东方论坛
“ 8月7日下午1时30分,广东省梅州市兴宁黄槐镇大兴煤矿发生特大透水事故。透水地点发生在大兴煤矿-420米的掘进工作面上,据最新得到的消息,井下有123名工人被困。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立即上报了国家安监总局,并在国家安监总局的指示下,启动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全力组织事故抢救工作。目前,当地政府正在进行被困人员的紧张抢救工作。事故发生原因仍在调查当中。据了解,这所煤矿是私营煤矿。”
“据了解,这所煤矿是私营煤矿”嘿嘿,俺天理又得评一下这“私营煤矿”到底上是如何私营的了。公仆们的背后有什么不见得人的猫腻?俺天理相信,这次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赵铁锤局长当《事故调查处理组》的组长,任何“猫腻”也应该查得出来!用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的话来说就是“这次事故的责任一定要查清,严肃追究。为什么监管不到位,是不是怕得罪人?” 看来这次矿难的有关人等是混不过关了。
据有消息说,这次发生广东省梅州市兴宁黄槐镇大兴煤矿特大透水事故的矿主(董事会),不是些什么普通人,他们的真正身份是兴宁市人大的官和兴宁市的人大代表来的!呵呵,如果消息正确,那就精彩了!哈哈哈!俺天理就看一下你省委书记张德江如何“就是要用铁的手腕,依照国家法规……. 绝不能含糊!”了。
首先,请这次事故调查处理组的赵铁锤组长查一查这煤矿是怎样转到这帮公仆们手中的!其中又是有多少“猫腻”。这煤矿原来总资产是多少?公仆们又是花了多少银子得到这煤矿的?为什么头顶上有1500万立方米水的水库,不能开采的地方,在玩命的开。 还敢逼矿工在水库底下打洞挖煤?
说白了吧!不管这煤矿他们怎样得到手,就凭这是他们的企业,也由人民公仆们去监管,这能“监”能“管”么?只要能多(产煤)快(捞钱)好(向上送礼)省(安全设备),那管矿工们的死活!在现实中,这些有特权的矿主们以不知那里来的资源拥有煤矿,其实已经沦为官僚资产阶级,他们将他们的企业当成吸食人民血汗的基地,也是造成不管矿工死活的一个重要原因。随著下岗失业人数的增加和大量的农民民工出来打工,加上人们承受的经济压力越来越大,导致越来越多的工人以低劣的代价工作来摆脱生活困境。
为什么中国的那些矿工那么可怜?为什么那些特权矿主们那么坏?为什么他们可以不把矿工当人?为什么他们心里永远都只有自己?为什么那些坏蛋没有遭报应,都不死掉? 煤炭暴利正张着血口吞噬我们的矿工兄弟,冥冥之中的矿难亡灵在低声哭泣,对此我们决不能坐视不管。无论现在还是将来,人民生活都是不可缺煤。但是,无论它有多么重要,也不应以矿工的鲜血和生命来换取,更不能允许不法矿主将自己的财富建立在遇难矿工的尸骨之上,演绎着“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现代版本。
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以前强调“安全事故猛如虎,安全责任大于天”,人们就要看一下国家又是怎样处理这一无法无天、官官相护、丧尽天良的悲惨事故。一切与之有责任的官员看看能不能又从这网眼儿钻过去!因为,救援与安抚遇难者家属工作结束后,省委、国务院都好糊弄,可是中央派下来的事故调查组组长赵铁锤可是个专业人士,这些人可不好糊弄!虽然调查结果会不会向社会公布还是一回事,但官矿里总会派人出来背这黑锅。对于这次发生矿难有责任的兴宁市官员,一把手、二把手、生产矿长这几个人肯定可能会判刑,或者说百分之百判刑。但是。许多矿难亲人及老百姓就质疑这些官员们一定会很快就又买通被放出来。
对于梅州市长何正拔停职检查,兴宁市长曾祥海停职检查的处理,暂时上面没有追究,那会不会也来个异地上岗?去年12月2日,有一篇报道说“2004年10月20日,河南省郑州煤业集团公司大平煤矿发生一起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48人死亡,32人受伤。事故发生后,河南省委书记李克强、省长李成玉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抢险,安排善后。”去年12月底,李克强被中共中央任命为辽宁省委委员、常委、书记,按理说经过了河南大平矿难的李书记应该从中吸取了教训,杜绝此类矿难的发生。可是令人遗憾的是更大的一起矿难事故在辽宁又一次发生了! “2月14日阜新矿业集团孙家湾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后,省委书记李克强、省长张文岳立即连夜赶赴事故现场”(北方网新闻)。如此雷同的报道、如此雷同的矿难事故,沉痛的教训却唤不起领导者的警惕。难道相同的矿难仅仅是巧合吗?
在我们国家的政府里,为什么会出现如此严重的贪污腐败现象?究其原因之根本,就是那些混进我们党内的腐败份子打着党的旗号来作奸犯科,给人民政府抹黑,这才导致我们国家一些官员彻底腐败的根本原因所在。这些官员若不彻底清理,那将是家不家、国不将国。给他们绝对的权力也等于给他们绝对的腐败。绝对的领导权力也就是导致各种腐败的根源,也就成了共产党内的贪官污吏大行其道的尚方宝剑。
矿工与矿难亲人们生活在这样一个灯红酒绿的世界、这纸醉金迷的年代,即使再忍受过怎样的贫穷,也从来无法想象死去亲人那种惨不忍睹的日子。虽然电视里告诉我们的永远都是光鲜亮丽,偶有阴霾,也会有在敬爱的领导人的亲切和关怀与指示下矿工与矿难亲人的赔偿(据悉:矿工与矿主签了合约,死亡可赔偿人民币五万元)可能得到完满的解决。但是,五万元就人命一条哇…….
2005.8.13.凌晨。于佛山。首发:东方论坛
【封面主题】用维权对抗人治社会
文/天理
1980年代初开放改革后的国人心中,是依附于当局统治的社会,人民都希望政府领导人民走向美好的未来,就像政府教育我们的一样,无私的奉献.想不到的是,1989年当局开着坦克车杀进了天安门.从那天起,我们的一切幻想落空了,我们以及我们的子孙后代的幸福生活的希望和依靠全靠我们自己了。“风波”后,所谓的经济改革,政府的施政的错误,导致到一系列的社会性的问题,社会完全失去公正规范,加上公权力没有受到法律的约束监督,当局说的主人变成奴隶,公仆变成了主人,法律的真正实施在中国变成一纸空白。也就是说变成了人治的社会,这就是“风波”后中国社会的状况。
可是,面对中国社会的人治,我们用什么方法去对抗?这是我们面临的共同困惑和问题.当局认为,人权要么很重要,要么就不重要。而且人权不是唯一的衡量标准。要改善人权,按照当局对待自己的公民的标准是有饭吃,有衣穿,有房子住。但我们要的是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的灵魂。中国的古话讲:“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炉香”,开放改革后,我们的的确确是过着好过我们上一代的物质生活,也有所谓的教育,人类文明知识的传播以及普及也是中国有史以来最广泛的。这是事实。但是,如果没有世上其他的国家和民族比较,没有其它的文明存在,我们用今天与我们的昨天来比较,的确已经是上了天堂。
但人与动物不同的是,他们要有表达他们对事物喜、怒、哀、乐的欲念,同时也有他们对于事物有不同看法和不同的观点的权利,也就是说他们也有自己的思想,也就是说这就是做人的权利。要得到这种权利不被剥夺,就得去维护和拥有它,这就是维权。不论是古代还是现代,凡是有人的地方就有一种约束人的行为的规定,这种规定就叫法律。在现代文明社会,不管任何人,谁违反了这个法律就要得到惩罚.但是,人治社会就不同了,人治社会就是人说了算。这就是说统治者订下的法律祇是要人民去遵守的,他们可以无法无天。所以,我们维护自己的权利的时候,同时也要治理国家者遵守这个法律,这就是我们维权的目的。维权与暴力,这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力量。事实已经告诉我们,用暴力推翻另一个暴力,等于也是暴力。祇有用统治者订下的法律来进行抗争(当然,我对这个法律的条款不太认同)。祇要我们掌握的是真理和正义,尤其是面对政权的暴力,统治者是苍白无力的。我们面对暴力,面对残暴,不论这暴行是以国家的名义,还是他们个人的名义所行,我们需要的是公开事实,恢复真相。以他们的法律条文做准则,将真相大白于人民面前,谁是谁非自有公论。
这样,至少我们自己不再会生活在他们的暴力恐惧之中。如果人人有思想,人人有灵魂,如果那思想和灵魂还属于我们自己的话。我们现在所面临的问题已经不是要求当局政治改革改不改、变不变的问题,而是如何要让他们回到依不依他们自己订下的、没有经人民同意的法律上来的问题.先维护好人民根据他们订下的法律给予的权利,这才再说什么要求当局政治改革。这是维权运动的首选,离开了这个范畴,一切也是空谈。我们没有第二条路可以选择,因为我们居住在大陆。
我们必须要将自认为是正确的维权组织代表分开出来,没有任何人和任何组织可以代表国内维权运动的方向。同时,我们要做的,就是要将我们维权运动的一切想法简化,不要存在有什么幻想,因为你的维权合理合法。同时做好随时给镇压的心理准备,小心任何所谓的代表把你卖了你还帮别人数钱,更加不要自以为自己是聪明人就不会他人利用,他们卖的就是你这样自以为聪明的人。一切为自己和他人的维权行运从宪法开始,据理力争。
在中国即将举办奥运会,相信在这一个短的时期内,政府可能会迫于外部的压力,也许避免在人权方面作出犯众怒的事。但是,奥运会以后呢?国内人权的状况是否有改善,维权人士是否多一点空间,这将取决于国内的经济和政治的形势。对这点,本人支持郭飞雄声援团的做法,就是尽量将体育和中国的人权状况挂钩.让世界舆论对中国国内的人权状况来进行监督。
维权政治合不合适你,那怕是网络上的维权政治,这就见人见智了。非暴力,不合作,应成为国内维权人士对抗专制压迫最根本的底线,揭露一切侵犯人权的事实和公开事实的真相是每一个维权人士的责任。通过网上传播,造成效果,督促当局回到依法治国的理智上来,让国人都认识到什么是自己的合法权益,什么是他们生存的权利。祇要有人违背它,人民就起来制止它,惩罚它!让法治的中国取代人治的中国,终结专制对人民的蹂躏.祇有这样,一切为民主维权运动所付出的鲜血才不会白流。
(2006-10-29 于广东佛山)
◆出 处 :北京之春
1980年代初开放改革后的国人心中,是依附于当局统治的社会,人民都希望政府领导人民走向美好的未来,就像政府教育我们的一样,无私的奉献.想不到的是,1989年当局开着坦克车杀进了天安门.从那天起,我们的一切幻想落空了,我们以及我们的子孙后代的幸福生活的希望和依靠全靠我们自己了。“风波”后,所谓的经济改革,政府的施政的错误,导致到一系列的社会性的问题,社会完全失去公正规范,加上公权力没有受到法律的约束监督,当局说的主人变成奴隶,公仆变成了主人,法律的真正实施在中国变成一纸空白。也就是说变成了人治的社会,这就是“风波”后中国社会的状况。
可是,面对中国社会的人治,我们用什么方法去对抗?这是我们面临的共同困惑和问题.当局认为,人权要么很重要,要么就不重要。而且人权不是唯一的衡量标准。要改善人权,按照当局对待自己的公民的标准是有饭吃,有衣穿,有房子住。但我们要的是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的灵魂。中国的古话讲:“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炉香”,开放改革后,我们的的确确是过着好过我们上一代的物质生活,也有所谓的教育,人类文明知识的传播以及普及也是中国有史以来最广泛的。这是事实。但是,如果没有世上其他的国家和民族比较,没有其它的文明存在,我们用今天与我们的昨天来比较,的确已经是上了天堂。
但人与动物不同的是,他们要有表达他们对事物喜、怒、哀、乐的欲念,同时也有他们对于事物有不同看法和不同的观点的权利,也就是说他们也有自己的思想,也就是说这就是做人的权利。要得到这种权利不被剥夺,就得去维护和拥有它,这就是维权。不论是古代还是现代,凡是有人的地方就有一种约束人的行为的规定,这种规定就叫法律。在现代文明社会,不管任何人,谁违反了这个法律就要得到惩罚.但是,人治社会就不同了,人治社会就是人说了算。这就是说统治者订下的法律祇是要人民去遵守的,他们可以无法无天。所以,我们维护自己的权利的时候,同时也要治理国家者遵守这个法律,这就是我们维权的目的。维权与暴力,这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力量。事实已经告诉我们,用暴力推翻另一个暴力,等于也是暴力。祇有用统治者订下的法律来进行抗争(当然,我对这个法律的条款不太认同)。祇要我们掌握的是真理和正义,尤其是面对政权的暴力,统治者是苍白无力的。我们面对暴力,面对残暴,不论这暴行是以国家的名义,还是他们个人的名义所行,我们需要的是公开事实,恢复真相。以他们的法律条文做准则,将真相大白于人民面前,谁是谁非自有公论。
这样,至少我们自己不再会生活在他们的暴力恐惧之中。如果人人有思想,人人有灵魂,如果那思想和灵魂还属于我们自己的话。我们现在所面临的问题已经不是要求当局政治改革改不改、变不变的问题,而是如何要让他们回到依不依他们自己订下的、没有经人民同意的法律上来的问题.先维护好人民根据他们订下的法律给予的权利,这才再说什么要求当局政治改革。这是维权运动的首选,离开了这个范畴,一切也是空谈。我们没有第二条路可以选择,因为我们居住在大陆。
我们必须要将自认为是正确的维权组织代表分开出来,没有任何人和任何组织可以代表国内维权运动的方向。同时,我们要做的,就是要将我们维权运动的一切想法简化,不要存在有什么幻想,因为你的维权合理合法。同时做好随时给镇压的心理准备,小心任何所谓的代表把你卖了你还帮别人数钱,更加不要自以为自己是聪明人就不会他人利用,他们卖的就是你这样自以为聪明的人。一切为自己和他人的维权行运从宪法开始,据理力争。
在中国即将举办奥运会,相信在这一个短的时期内,政府可能会迫于外部的压力,也许避免在人权方面作出犯众怒的事。但是,奥运会以后呢?国内人权的状况是否有改善,维权人士是否多一点空间,这将取决于国内的经济和政治的形势。对这点,本人支持郭飞雄声援团的做法,就是尽量将体育和中国的人权状况挂钩.让世界舆论对中国国内的人权状况来进行监督。
维权政治合不合适你,那怕是网络上的维权政治,这就见人见智了。非暴力,不合作,应成为国内维权人士对抗专制压迫最根本的底线,揭露一切侵犯人权的事实和公开事实的真相是每一个维权人士的责任。通过网上传播,造成效果,督促当局回到依法治国的理智上来,让国人都认识到什么是自己的合法权益,什么是他们生存的权利。祇要有人违背它,人民就起来制止它,惩罚它!让法治的中国取代人治的中国,终结专制对人民的蹂躏.祇有这样,一切为民主维权运动所付出的鲜血才不会白流。
(2006-10-29 于广东佛山)
◆出 处 :北京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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