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时评

以我手写我心,用我们的公民权利,筑成我们新的长城!

  作者天理政论作家、时事评论员和维权志愿者。天理真名叫陈启棠,男,广东省佛山市人。是土生土长的佛山人。在全世界各大网站上用的网名ID叫“天理”。自1998年上网以来,曾任多个论社区的版主、编辑、总编辑、管理员和区长。被称为“最富有批判精神的民主斗士”,是深青首届“十大杰出网络写作者”之一。天理志愿:在自己选择良知的同时,也同时唤醒和激励更多人加入到这正义的行动中来。天理近年在社会发生的一切有影响的灾难事件中写下大量的评论文章,特别是一系列震惊中外的的维权事件中,挺身而出,无私无畏,仗义执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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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March 24, 2011

中盟快讯:农民维权领袖刘显桐被冤判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据天理(陈启棠)先生刚从广东省佛山禅城区法院出来说:“ 南庄堤田村农民维权领袖刘显桐“妨害公务”一案于今年3月3日在佛山禅城区法院开庭审判后,他一直没有收到法院方有关刘显桐的判决消息。今天(3月24日),他接到法院的通知,到法院收取刘显桐的判决书,没有想到的是:刘显桐被这莫须有的罪名冤判11个月的徒刑。”

 据了解刘显桐是广东省佛山禅城区现任区人大代表,从2003年起参与土地维权抗争活动,期间曾多次被当局恐吓和拘留。刘显桐在为村民争取权益没果后,他带领南庄镇堤田村的村民以非法征地将广东省省长黄华华以行政不作为告上了法庭,因此并再次遭到打击报复,在2010年6月7日被警方带走,6月30日被佛山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批准逮捕。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义工天理先生(陈启棠)受其家属的委托全权受理了刘显桐 “妨害公务”一案的全权代理辨护人。

 在本月的3号南庄堤田村农民维权领袖刘显桐“妨害公务”一案在佛山禅城区法院开庭审判。在庭审期间,天理(陈启棠)先生和李津律师对刘显桐“妨害公务”一案,提出辩护意见,指出检控方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刘显桐有“妨害公务”的情况下,当事人刘显桐是无罪的、是被冤枉的。控方指控的罪名根本不能成立,是与相关的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天理(陈启棠)先生和李津律师根据法律法规为刘显桐做出了无罪辩护。要求法院立即无罪释放刘显桐先生,但遭到了法官的拒绝。

 对于今天刘显桐“妨害公务”一案的有罪判决,家属认为是对刘显桐维权的打击报复,以莫须有的罪名来冤屈他,以达到“杀鸡儆猴”的目的。从刘显桐获刑说明了中国农民的土地维权是无奈。温家宝总理说的“公平与正义比太阳还要光辉”这一名言根本就没有在农村得到体现。

 接到刘显桐的判决书后,刘显桐的儿子和天理先生向村民表示,为了公平与正义,将会由天理先生全权代理刘显桐的二审上诉法律程序,介时,结果如何,中国公民维权联盟将全力继续关注此事件的进展和结局,请网友关注。

 中盟义工剑兰发自广东佛山的报道

201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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