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时评

以我手写我心,用我们的公民权利,筑成我们新的长城!

  作者天理政论作家、时事评论员和维权志愿者。天理真名叫陈启棠,男,广东省佛山市人。是土生土长的佛山人。在全世界各大网站上用的网名ID叫“天理”。自1998年上网以来,曾任多个论社区的版主、编辑、总编辑、管理员和区长。被称为“最富有批判精神的民主斗士”,是深青首届“十大杰出网络写作者”之一。天理志愿:在自己选择良知的同时,也同时唤醒和激励更多人加入到这正义的行动中来。天理近年在社会发生的一切有影响的灾难事件中写下大量的评论文章,特别是一系列震惊中外的的维权事件中,挺身而出,无私无畏,仗义执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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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June 06, 2007

中国《维权联盟》声明:南京当局必须立即释放博讯记者孙林先生!

据博讯可靠消息,孙林先生(孑木)在被捕的当天被警察暴打。对此,中国维权联盟发表声明,强烈抗议南京当局知法犯法、暴打孙林先生!因为,南京当局此举不仅违反了中国1988年加入了《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处罚公约》,而且更加是公开挑战胡温中央政府依法治国国策,恶意抹黑给胡温中央政府以人为本的方针。

博讯记者孙林先生,只是一个普通的平民百姓,他所报道的新闻法律也没有说他危害这个国家,他积极主动地为弱势群体主持公道,也是在捍卫国家法律的尊严。令人感到讽刺的是,在当局要构筑和谐社会的今天,博讯记者孙林先生却因说真话所道事实真相眼睁睁看着自己给逮入大牢,这是我们生存在这个和谐盛世的中国社会极大的悲哀和耻辱。

南京当局逮捕殴打记者孙林先生,一手遮天随便用莫须有的罪名入罪孙林先生,这能让南京社会和谐稳定吗?这对一个文明法治社会是不公平的,这个活生生的现实,它严重侵犯公民的权利,视法律为白纸一张,依法治国何从说来?

对弱势群体的遭遇,南京当局高度麻木了,人民的伤心、痛苦已经不再与他们相关。他们的心中只剩下保住官位继续向更高的职位冲刺,以玩弄小聪明得逞于一时为得计。腐败、丑恶、罪孽在社会公开肆无忌惮地张扬着,公然挑战正义。加上无法无天根本就没有人权观念,司法权更加没有监督,这就是孙林先生被暴打的真正原因。

记得中国宪法学家陈云生先生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的《走向人权与法治──反酷刑纵横谈》一书中列举了现中国酷刑的十几种表现形式,其中包括:除了拳脚相加外,还经常配以警棍。打死人的案例不在少数,亦有踢得孕妇流产等等。

中国《国家赔偿偿法》规定:因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受害的被告人或受其抚养的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此外,中国《刑事诉讼法》第43条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南京警察违法打人的警察也必须受到法律追究。对孑木这个案件的幕后策划者、操作者一定要绳诛于法!

中国维权联盟强烈要求南京当局主动为博讯记者孙林先生联系法医鉴定伤情,如果伤情严重,对暴打孙林先生的警察予以刑事拘留。否则任何弱势被侵害案件都将孤立无援,即便再高叫什么依法治国,出台再多的法律法规也无济于事。本来,人权与法治在国内深入人心,胡温中央政府倡导的依法治国、以人为本和国策的发展,使人们一度看到人权自由的一线生机和希望,网络信息不仅另人们吸收补充在现实世界所得不到的知识,更是中国人民的一个可喜进步。

可是,现在南京当局再一次将迫害指向记者孙林先生,再次破坏胡温依法治国、以人为本的方针和国策的实施,真的是千夫所指、神人共怒。这不仅使人民的呼声遭到了扼杀,中央政府所提倡的依法治国也被南京日渐猖獗的贪官污吏蹂躏殆尽。南京人民,醒醒吧!最后,中国《维权联盟》强烈要求南京当局必须立即释放博讯记者孙林先生!还孙林先生的人身自由!

中国《维权联盟》工作室

2007-6-4

来源:http://www.wqyd.org/bbs/viewthread.php?tid=1470&extra=page%3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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