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时评

以我手写我心,用我们的公民权利,筑成我们新的长城!

  作者天理政论作家、时事评论员和维权志愿者。天理真名叫陈启棠,男,广东省佛山市人。是土生土长的佛山人。在全世界各大网站上用的网名ID叫“天理”。自1998年上网以来,曾任多个论社区的版主、编辑、总编辑、管理员和区长。被称为“最富有批判精神的民主斗士”,是深青首届“十大杰出网络写作者”之一。天理志愿:在自己选择良知的同时,也同时唤醒和激励更多人加入到这正义的行动中来。天理近年在社会发生的一切有影响的灾难事件中写下大量的评论文章,特别是一系列震惊中外的的维权事件中,挺身而出,无私无畏,仗义执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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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April 10, 2007

就廖梦君事件:中国《维权联盟》《致中华人民共和国总理温家宝的公开信》

尊敬的温家宝总理

您好,实不想在您百忙的工作时间内打扰您老人家,但广东佛山黄岐中学廖梦君在校内死亡一案,从案发后到现在近300天了,当地政府的所作所为的确令人发指。发生案件的学校就在政府的旁边,实情不可能不传到他们耳朵,知道冤情而又不为民主持公道,这是什么政府?如果政府真的不知道实情,也可让国内媒体介入报道,如此大事,政府一纸公文封杀传媒,这叫我们老百姓怎样去想?追求人权生命尊严的民众,追求真相的媒体,是社会和谐与稳定的希望。

需要一提的是,在廖梦君在校内死亡一案这个案件中,廖梦君父亲廖祖笙的描述是这样的:廖梦君“被人打得脑出血、右额塌陷、七窍出血、面部伤得不成样子、有明显被拳击过的瘀伤、颈部有明显手掐瘀痕、两只胳膊全被打断(手上没有任何因撑地造成的挫伤)、左手被捅3刀、右手被扎1刀、左腹部被捅穿、脾部被打烂、肝部有伤、肺管脱开、左腿被捅2刀、右脚面青肿、右腿一大块肉不见了、连骨头都露了出来……”。

有谁见过这样“跳楼自杀”的未成年孩子吗?孩子的两只胳膊都断了,他还怎么去翻窗'跳楼自杀?告以实情,目击者、民众激愤的不断求证并求助记者,以及新闻媒体和记者不辞劳苦探究事实真相,并勇敢地向黑心的政府办理此案机关提出质疑,这些都是中国人民相信政府的基础和希望。而且,被害人家长有权了解自己孩子死因的真相,这是宪法规定给予廖梦君父亲廖祖笙的合法权利。

中国《维权联盟》认为,这个案件在中国非常特殊,廖梦君在校内死亡一案也很有代表性。这个案件,当地政府不准传媒采访,欠缺了媒体的监督,将随千千万万个冤案一样音信渺渺,时至今天也没有作出一个令家属信服公正的说法。

案发已近300天了,不可思议的是,警方仍以“机密”为由,拒不给死者家属提供尸检报告,死者家属聘请的律师也始终调阅不到警方对此案的破案卷宗!媒体记者无法接近廖梦君同学的尸体。既然地方政府说廖梦君在校内惨死一案是一个普通的自杀案件,为什么要如此讳莫如深?其背后是否有见不得人的肮脏与黑暗?当地政府方面坚持“佛公宣”的结论。对所有疑问,继续不作任何的回应

。 廖祖笙对于涉嫌制造冤案的当地政府机关及其上级依然怀有出于一种尊重司法程序的期待,因为中国毕竟还是宣称司法独立的。但是,这样的期待不是请求,更不是乞求,而是一个守法公民对政府的正当要求。中国《维权联盟》认为,在侦查和审理阶段均存在着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如果如此,那如何界定廖梦君是自杀?尸检报告不让家属看到,不让见光,岂不是让人怀疑廖祖笙网上披露的事实是属实,而公安部门的鉴定结论自杀是谎言?

惨案发生的次日即有《南方都市报》、《广州日报》等6家媒体的记者对此事件进行了采访,可已经采编好的新闻稿当晚却突然被一纸通令给压下。随后又有多家媒体记者前往当地采访,要么采访被拒,要么已经决定刊发的稿子又突然被撤掉。京城有家有影响力的媒体委派几名记者追踪采访此案多日,也未果。案发没几天,当地以一篇“新闻”通稿欺世,强化了廖梦君在校内惨死一案的“统一宣传口径”。

上述地方当局违法行为已经是铁的事实,据悉,第二次尸检没有死者廖梦君父母的同意,廖祖笙也不在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35号令《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为了确定死因,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解剖尸体或者开棺检验的,通知死者家属到场,并让其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因此,中国《维权联盟》有理由怀疑,认为公安部门的确存在着重大错误,应予以立即纠正。公安部门没有任何借口可以为自己辩护。中国《维权联盟》呼吁总理温家宝能够责成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做好廖梦君在校内死亡一案的监督的辖内执法的工作。给廖祖笙一个清白安抚,重新侦查廖梦君在校内死亡一案,还全世界关注廖梦君此案的网民一个真相。

此致

敬礼

中国《维权联盟》20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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