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时评

以我手写我心,用我们的公民权利,筑成我们新的长城!

  作者天理政论作家、时事评论员和维权志愿者。天理真名叫陈启棠,男,广东省佛山市人。是土生土长的佛山人。在全世界各大网站上用的网名ID叫“天理”。自1998年上网以来,曾任多个论社区的版主、编辑、总编辑、管理员和区长。被称为“最富有批判精神的民主斗士”,是深青首届“十大杰出网络写作者”之一。天理志愿:在自己选择良知的同时,也同时唤醒和激励更多人加入到这正义的行动中来。天理近年在社会发生的一切有影响的灾难事件中写下大量的评论文章,特别是一系列震惊中外的的维权事件中,挺身而出,无私无畏,仗义执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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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January 31, 2007

什么世道 律师为民争权也获罪?

文/天理

据《河南日报》4月10日报导,河南省司法厅近日出台了一份文件,是《关于加强对律师办理重大、敏感、群体性案件指导监督的意见》(下称《意见》),该文件要求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能挑词架讼,激化矛盾,不得参与或建议当事人以干扰国家机关正常工作或其他非正常的手段促使案件的解决等。坚决不允许出现律师代理敏感案件促使事态扩大或利用媒体炒作引起国内外舆论不良影响的事件;不允许出现鼓动群众与政府对抗或酿成群体性事件的问题等”。该《意见》还规定,禁止律师利用媒体发表影响案件结果和公众情绪的评论,或是与境外组织、媒体接触。 http://news.sina.com.cn/o/2006-04-10/04528654537s.shtm

“坚决不允许出现律师代理敏感案件”?一个冤案,一个受法律保护的法定程序,到底哪一些是“敏感”了?真令国人一头雾水。根据《宪法》说理说法会促使事态扩大?那到底谁违法了?胡温政府提倡的“依法治国”是依什么法来治国了?以“敏感”为名,侵犯法律的尊严和人民人权的自由,这到底是法律大还是河南省司法厅的文件大?作为律师,就得担当起公正和道义的社会责任,这不仅意味着一个律师的勇敢,更意味着一个律师对于实行胡温“依法治国”的责任感。如果每一个律师都回避这些所谓的“敏感”案件,受害的民众缺乏真正的法律保护,那所谓依法来审判的案件也只能算是摆出来骗人的法律,根本就不是真正的以法律来审判,而是对人民的迫害!

事实上,当今成千上万的中国公民事实上被剥夺了公民权,有冤无路诉,当每一件的案件都成为“敏感”时,律师们都躲开了,几乎所有的人都沉默了。这不是胡温政府提倡的“依法治国”,这是专制独裁治国!专制社会本身就是制造大量的问题,大量的冤案。积重难返时,专制又再度诉诸专制的手段实行相反的政策,因为专制不把人当人看,做事不择手段,什么手段都敢用。所以,一旦案件会引出哪些严重的隐患或副作用时,专制政府就顾不上了,一句“敏感”就打住。于是整个社会就陷入专制的恶性循环,以至到最后,不专制就会天下大乱,不专制就政权不稳了。

律师素有“天生就是维护法律者”之称,律师参与为民维权当是再自然不过之事。在这方面,律师们往往具有过人的专业技巧,对于解决官民冲突为拿手好戏的素质和能力,是优秀的人选和必备的专业人材。但是,现代中国的特点就是法治性质的制度丧失,而制度之外全是用潜规则的人治取代了法治。各种法律、规章流于形式,全是摆设。它只有使得发生的问题象癌细胞一样四处转移扩散,国内上上下下都是“敏感”案件,而在这反复无常的痉挛中,国人肯定逐渐变得习以为常,麻木不仁。这就是专制独裁社会的通病。

翻开报纸,打开互联网,举目所见的尽都是各地的大好形势,党官们人人都是伟大光荣正确的。至于揭短、暴发问题的稿子帖子,一个“敏感”打回原形。有人向当局揭发曝光案件,不但石沉大海、杳无音讯,更加恶劣的是将揭发人的材料转到被揭发者手中,突然有一天受到打击报复还被蒙在鼓里呢。结果越说是加大监督越是有没有监督,长此以往,谁还敢监督?这样社会风气怎能得到好转?有了问题不及时揭发阻止,只知用“敏感”来文过饰非,维护自己专制独裁的运作,这难道说不事事肯定会“敏感”?
为对付各种对专制制度不利的案件统统一律定为“敏感”。所以,在专制国家,法律似儿戏,政府职能这种比法律更为实在的东西也要走到《宪法》的对立面,真的是贻笑大方。所以,这也可算“中国特色”了,这可能成为中国堕落为世界上最后一个独裁专制国家的托辞。事实再次证明人们不能对专制抱有任何幻想了,必须向最大的专制政权明确地发出信息,继续压迫人民、激化民从的矛盾行为是不可接受的,是要回到依法的时候了。

律师依法代理案件,这正是在显示出了“依法治国”制度的优越性,依法国家和专制国家的根本区别之一,前者承认领袖们一有机会便要欺骗大众。后者是奉行神圣不可侵犯的言论自由,鼓励人们勇敢揭露政客的欺骗行为。因为,他们总是生活在社会的最基层,生活在非人的艰难环境里,并且还长期受着专制的奴化教育与宣传,经常遭受着来自专制政府的谎言和欺骗,他们直至死,也不可能明白这些道理。律师就不同了,他们根据法律给予的权利为社会最基层的人取回属于他们的权利。

政府多次倡导要“依法治国”,发展民主,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和人权作为当前要做好的第一件事。人民要的是实效,不是花瓶子。希望胡温之言能够兑现,以取信于民。但是,河南省司法厅的文件就是“依法治国”的噩梦!有人说:噩梦醒来是早晨,我说:也许吧。

2006.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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