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时评

以我手写我心,用我们的公民权利,筑成我们新的长城!

  作者天理政论作家、时事评论员和维权志愿者。天理真名叫陈启棠,男,广东省佛山市人。是土生土长的佛山人。在全世界各大网站上用的网名ID叫“天理”。自1998年上网以来,曾任多个论社区的版主、编辑、总编辑、管理员和区长。被称为“最富有批判精神的民主斗士”,是深青首届“十大杰出网络写作者”之一。天理志愿:在自己选择良知的同时,也同时唤醒和激励更多人加入到这正义的行动中来。天理近年在社会发生的一切有影响的灾难事件中写下大量的评论文章,特别是一系列震惊中外的的维权事件中,挺身而出,无私无畏,仗义执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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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January 31, 2007

枪杆子里出土匪?

文/天理

  昨日下午,两辆标有“法院”字样、车号为“陕E-A295警”、“陕E-A031警”小轿车在通过西禹(禹门口)高速公路合阳收费站时,用手枪指着收费站工作人员的头,拒交通行费强行闯过收费站。据西禹高速公路合阳收费站当班收费员赵瑛讲,下午5时31分,两辆车身上写有“法院”字样的白色桑塔纳轿车从渭南方向开来,走在前面的车号为“陕E-A295警”车停在收费窗口后,司机递进来一张纸,上面写着“调动命令”,并称自己是法院的,有急事。赵瑛向他解释说,根据上级的文件,“陕E-A295警”不属于免费通行的车号,并向值班领导报告了情况。随后,车上下来一个中年男子,要强行推开拦道的横杆,被收费站工作人员制止。这时,该男子拔出手枪,指着收费站副站长苏阳的头部说:“你再动,我就开枪了。”就在双方撕扯期间,“陕E-A031警”车上下来一名穿法警制服的男子,背着微型冲锋枪围了过来。。。。。。详见:http://auto.ynet.com/view.jsp?oid=7305709

俺天理认为,法律制度遵守不遵守是国民意志的体现,是维系现代社会秩序的基本规则。依法法国是胡温政府依法治国的一项基本行为准则。我国已经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全体公民(也包括公务员)都应当自觉遵守法律规范,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表达自己的愿望,行驶自己法律应有的权利。也就是说,人人也都要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如果没有健全的法律制度,没有公民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素质的提高,就不可能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就不可能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顺利发展。人民群众也就不可能安居乐业,这样的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就无从谈起。国家要人民自觉遵守法律规范,用国家的法律法规约束人民自己的行为,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只有人人遵纪守法,才能形成良好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环境,这是谁也不能例外的。人人都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享受自由的权利,社会才能协调地向前发展,人民的利益才能得到最充分的保护。

然而,法院“法警”的名声好不好,也不是俺网友们说了算,有的人总将原因归结为法院执法纪律缺乏明细可操作的制约和监督机制。说一句不太中听的话,俺天理对法院法警的佩枪的合理合法性根本就心存质疑。改革开放以来,国家进行了三次大的机构改革,目的都只有一个——缩减机构,精兵简政。可精来简去,法院的机构却越来越臃肿,法院的人员越来越膨胀。俺不知这是不是“顶风”又是什么?司法管理,本身就有各类政府机构分工明细地管着。看一下法院的法警察,本来是从看守所带犯人到法院开庭的,佩什么枪?刑警们管的事别人都管了,法院一天没给犯人定罪,这犯人也只是嫌疑犯而已,法院插一杆子来干什么?这样的机构重叠和多头执法,不是给了政府机关执法不力时就有了互相推诿的借口吗?

这件事绝对不是一件平常的事件,其一、自古官在朝,匪在野,官匪异处,价值取向、行为规则大异其趣。官员重尊严,总得爱惜脸面,身处乱世某些虽然也时而干些土匪的勾当,但大多是个人行为,且兼顾体面,没有穿著官服剪径劫财的。渭南法院的法官却直接穿著官服,开著警车,用枪指吓人民群众,毫不掩饰他们干的土匪勾当,您说奇也不奇?

胡锦涛、温家宝执政之后多次强调“以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但是,法院“法警”依然凌驾于司法机构之上,有手枪指着人民的脑袋,试问,这是谁给的权利?这些警察欺凌百姓的事件依然频生,我们不禁问声为什么?虽然,这些丑闻在被传媒曝光后可能给予查处,但是,只要一天不制约这些害群之马,司法机构就不可能有效发挥,对这种无良警察没有制衡的一天!依法治国就无从谈起?胡温政府如真要建设法治国家,请从治理这些害群之马开始!

而今“以人为本”已经入宪,包括公检法等强力部门的办事作风都有明显改观的今天,面对着法警光天化日之下的暴力的所谓“执法”屡遏不止、愈演愈烈,作为一个公民,俺天理忍不住要站出来问一声:这是什么机构?它怎么就异化成为欺压平民、无法无天的机构?干的是破坏着法治原则和政治文明的机构,留着它,还有必要吗?

中央政府必须取得公认的执政合法性,才能加强执政能力。要取得执政合法性,最直接的方式就是经由全民选举,取得人民的授权。就中国的政治现实来说,这恐怕还做不到,但是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及让人民直选政府的各级官员,这应该是可以做到的。

最后指出一点的就是,法律乃国之公器,司法乃是公正化身。如果法律成了强盗劫财的蒙面布,法警作了土匪,那么我们这个据说正在建设政治文明、已经走上法治之路的文明古国岂不成了强者为尊、打家劫舍水泊梁山?自古人分善恶,官分文武,其中法官作为文官,是官员里面最理性的品种。任何社会都有是非纠纷,任何社会都需要裁决纠纷,所以,任何社会都需要法官。自古法官升堂问案,裁决是非,裁决的标准都是公正。所以倘若说草民百姓对官员是畏,那么对法官还要加一个敬字,看一看流行民间的传统戏剧可以得知,所有的官员中法官在百姓的心目中形象最好。国家混乱、官场黑暗、官员走鸡斗狗、胡作非为的事情也不少见,但是,法院的法官法警集体落草为匪、穿著官服的土匪拔出手枪指着人民群众的头部你又见过几例?

依俺天理看来,警察不变成土匪那才成了奇闻哩!

200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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