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时评

以我手写我心,用我们的公民权利,筑成我们新的长城!

  作者天理政论作家、时事评论员和维权志愿者。天理真名叫陈启棠,男,广东省佛山市人。是土生土长的佛山人。在全世界各大网站上用的网名ID叫“天理”。自1998年上网以来,曾任多个论社区的版主、编辑、总编辑、管理员和区长。被称为“最富有批判精神的民主斗士”,是深青首届“十大杰出网络写作者”之一。天理志愿:在自己选择良知的同时,也同时唤醒和激励更多人加入到这正义的行动中来。天理近年在社会发生的一切有影响的灾难事件中写下大量的评论文章,特别是一系列震惊中外的的维权事件中,挺身而出,无私无畏,仗义执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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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July 08, 2011

福建星光造纸集团公司勾结法院侵害我私有财产诉求无门

作者:林贞廉

我名叫林贞廉,现年78岁,住福建省南平市南纸大庆集资楼拆迁安置楼403室。因家中房产被大型企业福建星光造纸集团勾结当地政府部门侵占,诉求十年无果。

南平市滨江北路165号是我家祖辈三代房产,临街修建,上下两层均为商铺,且祖孙三代在此开设修鞋、理发、照相、餐饮等服务业维生。其房屋土地使用证上的“用途”也清楚的注明“商业”,面积为196.23平米。

1998年,百年洪灾,将我这栋房屋冲垮一大半。这年,南平政府发文【南政(1998)综261号】,号召民众“加快灾后重建家园”,提出“先建后批”办法,以鼓励大家为生存积极自救,为此,我们一家在没有得到政府分文救济的情况下,拿出多年来省吃俭用的积蓄,在房屋的废墟上重建起这栋商铺房屋,建成后,比原房扩充了57平米,为此,房屋总面积也由原来的196.23平米扩大至252.79平米。根据以上【南政(1998)综261】文的“先建后批”办法,我所扩充的57平米完全属于政府许可的合法房产。

2001年,福建星光造纸集团(以下简称为“星光公司”)以“修建集资楼”为名,向我提出“强买强卖”的不合理要求,遭拒后,星光公司勾结南平市延平区法院,将我这栋“商业房产”进行“强制执行”【(2001)延行非执字第10号】。从此,逼我走上一条告状不归路。

集资楼建成后,星光公司擅自主张,以“两套住房”和“两间店面”抵消我被他们强行拆除的这栋商铺房,我等家人再次拒绝,并向法院提起诉讼,然而,令我感到异常愤慨的是,法院居然一错再错地支持了星光公司这一系列不法行径,并且还将政府许诺的“先建后批”扩充的57平米面积胡乱认定为“违章建筑”,甚至把产权证都不属于我的暂住地说成是“安置房”,使我等家人至今无家可归,无处谋生!

2008年2月23日,我向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递交了一份房屋明细账(即《林贞忠、林贞廉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安置补偿方案》),累计房产损失达3133965.87元;造成3家个体户长期停止营业;至少8人长期失业,也使我和家人度日如年!现如今,又过去三年,房屋损失累计近四百万!但我的诉求至今仍旧无人理睬!

由于长期诉求无果后,2008年奥运期间,我开始上京告状,迄今为止,我先后到北京上访已多达20余次,不仅没能解决问题,还多次遭到南平信访领导雇佣的黑社会人员殴打、致伤,使我苦上加苦!冤上加冤!

2011年6月9日,有关当局煞有介事地举行其所谓的“听证会”,召集建委、信访、街办等单位,仍旧自话自地枉顾事实,气得我浑身发抖,愤然离去!

长年的上访奔波,风餐露宿,贫病交困,积劳成疾,我不幸患上晚期癌症,经三次手术,虽大难不死,但却危在旦夕,也使我更加迫切想解决房屋问题。为此,在绝望之际,不得不向社会各界呼吁,希望能够在自己有生之年要回自己的房产!重返自己的家园!

林贞廉联系电话:0599-8385227

201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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