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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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天理政论作家、时事评论员和维权志愿者。天理真名叫陈启棠,男,广东省佛山市人。是土生土长的佛山人。在全世界各大网站上用的网名ID叫“天理”。自1998年上网以来,曾任多个论社区的版主、编辑、总编辑、管理员和区长。被称为“最富有批判精神的民主斗士”,是深青首届“十大杰出网络写作者”之一。天理志愿:在自己选择良知的同时,也同时唤醒和激励更多人加入到这正义的行动中来。天理近年在社会发生的一切有影响的灾难事件中写下大量的评论文章,特别是一系列震惊中外的的维权事件中,挺身而出,无私无畏,仗义执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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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January 19, 2011

钱案 凭什么要纳税人埋单?

文/天理

昨天,乐清出现了历史上最卑劣、最无耻的事情!据《德国之声》记者电话采访了钱云会的儿子钱成旭证实,昨天(1月18日)早上4点多钟,钱的家人在乐清蒲岐镇政府已经与政府签署了就钱云会是死于“交通事故”的赔偿协议,赔偿金额是105万。钱云会尸体不日就在殡仪馆火化。荒唐!真的是荒唐!怎的这国家净出荒唐事!人命关天的事,怎么能用钱就可以了结的?

105万一条人命!这是什么的世道?草民的命难道说比猪狗还低贱?难怪世人看不起中国人,饱受欺骗和剥夺的中国人命就是贱!我们不会怪钱云会的家人,在这个生命价值被践踏、真相被掩盖的年代,整个中国就像野兽出没的坟场。弱势的钱云会家人根本上就没有任何能力来抗拒,在这个暴力非常恐怖的时期,亲人就是一个活生生的样版,基于全家人生命的安危,怎样才能保证家人的生命安全?加上现在证人都被警方弄进去了,几十种奇异死亡方法可能在等待着他们!钱家能不签吗?这才是事实。

其实钱云会一案的关键非土地案那么简单,当中错综复杂不可告人的秘密比比皆是。“签”协议为什么要在凌晨4点天还没光的时候去“签”?用这么一笔超出常规数额的“交通事故赔偿款”来堵塞钱家,岂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若这钱不是由政府来付,那么谁付?若是由“交通事故”的责任人费良玉来付?那么就更加荒唐!一个吸过毒、无证驾驶的费良玉,哪里来的105万?要知道无证驾驶出事,保险公司是不负责任的。

是谁那么着急地心甘情愿地替费良玉买单?到底要掩盖些什么?这场“交通事故”与当地政府没一点关系,凭什么政府要去掺和?更不能没事揽事!因为,由政府付钱,等于上叫我们纳税人来埋单!政府要揽这事,这里边肯定就有问题了,如此漏洞百出的“赔偿协议”,如果能混得过关?那真的当国人全都是太愚蠢了!不要认为掩盖了真相就可瞒天过海!就这105万!凭什么拿我们交的税钱赔偿?所以说,钱云会之死越发说明不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

当然,无论以什么名义的赔偿,钱家一定要先收下来!如果到时候真相被揭露出来是谋杀,即使先前签过什么的“协议”,但谋杀就是谋杀。案件性质如何认定本身就是政府和司法部门的责任和义务,既然一级政府认为是“交通意外”,那就让有关“方面”先赔偿吧,真相大白不过是迟早的事,跟当事人拿不拿赔偿款没任何的关系。追求真相不仅是受害者家属的期望,也是全中国正义人士的期望。在当今这个时代,揭示权力犯罪的真相虽然有一定的难度,但掩盖真相的难度更大,将来付出的代价也更高。

共党的元老董必武先生说过一句名言:“有法必然治国,无法必然乱国;法有权威则治,法无权威则乱。”也就是说,现代国家依法治国的重要性,依法治国不仅要制定健全的法律,更重要的是遵守法律尤其是统治者们更应当带头遵守法律,保障法律的严格遵守和执行。历史会记录下如此丑陋的一幕!

钱家人这么做,我们表示理解。反正,黑夜签的协议叫“黑协议”。钱云会案是公众事件,是历史案件,已经与家属的意志无关。社会将一如既往同情和安慰钱云会的家属,尊重他们的选择。但社会对钱云会案的真相的揭示也将坚持不懈,那些想人民内部矛盾用人民币摆平的人,休想!

加上刑事案是公诉案,不是由钱家说了算的,刑事案的立案主体不是钱家,钱家的态度丝毫也不会影响立案调查和公诉的程序。对于各方提出的疑点,有刑事嫌疑的案件,钱家签不签字,这不是问题的关键。这样,钱案可以用钱私了吗?若果现政府还是一个负责任的政府,不必要对公众的质疑进行解释吗?温州官方依旧有责任向公众解释,给人民一个钱案的交代!

看一看,在这个钱云会被害案中,政府这样的处理真以为他们胜了,哈哈,依本人说,其实他们败得一塌糊涂!政府因钱云会案,彻底丧失了在人民心中的基础。强权和暴力只能是暂时的苟胜,历史清算他们的时候,一定要加倍偿还的。此案的当事人,很快就都会看到他们自己悲惨的未来,本人相信,我们大家都会看到!

2011-1-20于佛山

首发:http://zhongmeng.org/a/zmpl/20110120/5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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