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天理
昨天看到一则电视新闻,说是当局对程翔先生作出一审判决,以“间谍罪”判处程翔先生有期徒刑五年,程翔先生不服,提出上诉,这则新闻消息倒引起了俺天理的兴趣,就是想将俺认为的想法说出来,也让人们认识一下。
什么是“间谍罪”,“间谍罪”故名思意就是向它国提供己国的情报,让自己所在国家的受损证据确凿才能对提供者施以制裁的一种罪。可后来新闻说判程翔先生入罪的解释说是程翔先生是提供了中共的文件给台湾,让陈水扁知道了中共对台的底线。
呵呵,这就精彩了!俺天理敢说,若是中共当局用这条的“间谍罪”入罪程翔先生,这样程翔先生根本不但没有罪,而且有功!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份,也就不是敌国了, 程翔先生的“间谍罪”就不能成立,立即给予放人兼向程翔先生道歉赔偿。谁敢判处程翔先生“间谍罪”的就是卖国贼!
正因为程翔先生的正义和良知让台湾同胞不受伤害。和那些整天喊打喊杀的同族同种口口声声说是同一国家的伟大光荣正确的统治阶层,却要恫吓用武力诛之,程翔先生敢于用正义的行动维护台湾人民的利益,想一下,何罪之有?要治程翔先生“间谍罪”的人,在民族统一的大义上,你们是否是冷血动物?
当然,谁来为程翔先生这“间谍罪”作界定呢?也就是说,谁拥有对程翔先生是否有罪的解释权呢?这倒是令当局头痛的一件事情。本来,一个国家一切的立法与政府行为,都是要以服务于人民的需求为目标的。既然立了法律,当然就得要这个国家的公民也包括执行者人人得以遵守,同时也让人民来监督这政府行为。在这一条件下,对程翔先生是否有“间谍罪”罪解释权的当然是政府,所以,政府就是解释者。根据政府以往处事的原则,政府的解释肯定会有利于政府。
可是,要知道,政府天天说维护国家统一,声称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份,若是以“间谍罪”来入罪程翔先生,岂不是自打嘴巴?程翔先生只不过是在某某网站发新闻稿,为中华民族的统一大业而作出他一个黄炎子孙应该做的事,何罪之有?所以当局要想收拾程翔先生的过程中衍生出无知的、无法无天的意识,将当局自己订下的对台的版本和法律都抛到九霄云外了!
当然,在祖国统一的大是大非的情况下,也有人为求生存,扭曲了做人正直的、善良的本性。程翔先生的所作所为,令每一个中国人感到自豪。因为,当今世界上,(朝鲜除外)绝对没有一个国家的人民能和中国人民相比,能在一个严苛的环境下忍耐和生存。现在,中共指控程翔先生“间谍罪”,这一“间谍罪”不仅推卸其剥夺程翔先生的言论自由和资讯自由,反而倒打一耙,指控程翔先生“间谍罪”,这真的是无法无天。由此可见,当局对敢说真话的人士迫害真的是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
要知道,中国历来有一条善恶必报这条亘古不变的道理,谁对祖国统一大业所作的一切是否是贡献与罪恶都会得到报应。对于那些迫害程翔先生、用莫须有的罪名入罪程翔先生的人,如果你们还存一点良知,请给自己留条后路?绝对不能以做破坏祖国统一的蠢事。如果当局能懂得祖国统一的大业,就必须自我检讨,这样才能让海内外的中国人对你们有重新的了解。
最后,俺天理诚心祈求程翔先生能受到人道主义的对待和人权保护,建议当局立即释放程翔先生,并向程翔先生道歉,求程翔先生的原谅,这样才能让和谐的气氛尚存,让两岸的人民和睦相处,消除一切暴力的杀诛,为中华民族的和谐发展尽一分力量。
(2006-09-07)首发:六四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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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天理:政论作家、时事评论员和维权志愿者。天理真名叫陈启棠,男,广东省佛山市人。是土生土长的佛山人。在全世界各大网站上用的网名ID叫“天理”。自1998年上网以来,曾任多个论社区的版主、编辑、总编辑、管理员和区长。被称为“最富有批判精神的民主斗士”,是深青首届“十大杰出网络写作者”之一。天理志愿:在自己选择良知的同时,也同时唤醒和激励更多人加入到这正义的行动中来。天理近年在社会发生的一切有影响的灾难事件中写下大量的评论文章,特别是一系列震惊中外的的维权事件中,挺身而出,无私无畏,仗义执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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