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天理
刚才,在凯迪猫眼看人看到一帖子,内容是福建新闻频道节目播出的一则消息,一个网民看到一起车祸后在论坛上忽悠了共和国卫士的警察,给拘逮了。详见:
http://club.cat898.com/newbbs/dispbbs.asp?boardid=1&star=1&replyid=14171602&id=1351526&skin=0&page=1
俺天理先不说这网友的帖是否真实,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第三十五条之规定,这网友有言论的自由!而福建省公安厅长鲍绍坤在该信息上的批示:查清事实,如属实,要处理当事民警;如不实,造谣者要登报澄清事实。
也就是说,若是这网民所说不实,也就是要“登报澄清事实”。这样看来,福建省警方拘逮这网友完全是无法无天的人治作风!俺天理没什么文化,俺天理在一政府网友看到我国一官员说,我国是世界上网络叫言论自由的国家,没一个人在网上由于言论给予逮捕法办!
若是福建省警方敢将这网民拘押,这样做,肯定是故意给胡温政府抹黑,往胡温头上扣屎盘。将他们鱼肉老百姓的行径转为合法中来。乌呼!一个堂堂的大国政府,岂能让这种小丑作儿戏?这样的状况,恰好明证了现实中所谓的公正执法,就好比上演一场猴子戏,《宪法》中的法规形同虚设,这次敢拘押这一个网民,比任何一项的违法行为危害更甚,更难救治。
可笑的是,我们的国家最大的问题不是没有法律,不是法律不好,而是大多数政府官员藐视法律,甚至把宪法法规当做废纸一张。他们是否违法,也靠他们自己来判定,从法治的观点看,只能对《宪法》法规所规定的条例来实施,官民行为本身也得遵守法规宪法。但是,政府本身违法成了家常便饭,因为他们滥用公权不受惩罚。所以,将这网友“拘押”就是笑坏人民的一场闹剧。 国人经历了文化大革命那种“和尚打伞,无法无天”的日子。这给我们留下惨痛的教训。要建立法治社会,则要求国人时时、处处要以宪法和法规为准绳。但是,为什么会了现这种情况?责任就在政府!
很多官员不守法是因为政府执法不严,惩罚不够重。也许会有人说,那是因为人民还不了解法律。其实,政府官员也未必比普通人民更了解法律。人民了解遵守法律主要是看到了违法者受到严惩。还有人说,中国人的素质太差了,所以这事件的官员违法,就是政府执法违法,官官相互的结果! 俗话说,上梁正下梁歪,政府和政府官员自己违法。人民为什么要政府遵守政府制定的法律?这就是胡温政府的依法治国。这就是国策!谁也违背不了!若是政府违背了,这就是政府没有信用!更重要的是,正人先正己!要教化民心,必须由政府开始,这样的话,法律法规也才能物尽其用,依法治国才能起到真正的作用!
2006-11-10 天理 于佛山
首发:猫眼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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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理时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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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天理:政论作家、时事评论员和维权志愿者。天理真名叫陈启棠,男,广东省佛山市人。是土生土长的佛山人。在全世界各大网站上用的网名ID叫“天理”。自1998年上网以来,曾任多个论社区的版主、编辑、总编辑、管理员和区长。被称为“最富有批判精神的民主斗士”,是深青首届“十大杰出网络写作者”之一。天理志愿:在自己选择良知的同时,也同时唤醒和激励更多人加入到这正义的行动中来。天理近年在社会发生的一切有影响的灾难事件中写下大量的评论文章,特别是一系列震惊中外的的维权事件中,挺身而出,无私无畏,仗义执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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