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天理
据自由亚洲电台的报道:山东临沂中级法院星期一裁决,陈光诚的一审判决无效,发回沂南法院重审,接到通知的陈光诚代理律师李劲松对本台说:临沂中级法院已经天对陈光诚案做出了刑事裁定,撤销一南县法院刑事判决,发回沂南法院重新审理。陈光诚案事实没查清楚,以及一审开庭程序严重违法。法院也向在狱中的陈光诚宣布了这一消息,陈光诚要求继续由李劲松律师任辩护人。李律师近期将会前往临沂会见陈光诚。
34 岁的陈光诚自幼失明,他自学法律,长期帮助弱势群体维权,今年五月被美国时代周刊评为影响世界的100 人之一。因揭露临沂当局执行侵权的计划生育政策时的黑幕,于去年九月起被当局软禁。今年六月被以故意破坏财物,聚众扰乱交通罪逮捕。政府在众多舆论谴责下,依然对他进行非法拘捕和审判。一审时由于官方在没有辩护、质证的情况下,宣判陈光诚罪名成立判刑四年零三个月。
中国十亿农民是中国目前社会最低层的群体,也是现中国迫在眉睫产生动荡的因素。农村的整体贫困,农民没有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这样就导致了计划生育政策在农村的失败。加上国家对农村文化教育的投入严重不足,至使农村的国民素质越来越低下。加上农村农民的生活和生产方式的改变,传统的农村模式已经走到了尽头。
而地方政府为了他们的政绩,做出一系列的执法犯法的行为来,这样,陈光诚他们作为维权草根维护自身利益和基本人权的对抗行动,客观上为现政权出了道难题。均遭到当局的野蛮镇压。其实,对于中共上层而言,它完全可以避开制度上的问题而将镇压的责任推给地方政府,严厉处理一两个违法的官员,同时正好有借口削弱地方的权力,引导农民的维权行动和他们的政治诉求能够在法制的匡架内完成,以达到当局认为社会和谐的目的。
但是,临沂当局却与胡温依法治国的国策背道而驰,不仅不按法律上的匡架内处理陈光诚所揭露的违法罪行,反而对陈光诚等维权人士大打出手,连来声援陈光诚维权的人也进行殴打、恐吓、非法拘禁。更加可耻的是,利用黑社会手法对付维权人士,公安、司法的黑暗远远超出人们的想象。在高高悬着的国徽下,干的却是见不得人的黑社会勾当。一个地方的政法机关如此黑暗,法治良知的失尽,临沂这个地方的人民还能活得下去?
临沂的党政官员,如果他们不诚信,说明临沂的政府也不诚信。如果他们是黑社会,说明临沂的政府也是黑社会。如此种种的行为表明,政府就是黑社会行为的始作俑者,而相关的所谓监督部门不让此类丑陋的事件曝光,政府诚信就变得岌岌可危。政府的诚信的好坏,关系到这社会的道德与政策和法律的公正。所以,面对一个无法无天的黑社会般的政府,整个社会的公民就会变得无所适从。这样的政府就算天天说是依法治国,也只能治理出一个无法无天的黑社会。
人不守法则法制无效。同样理由,政府也一样。所以,要改变为种现状最根本的还是制度,如果制度完善了,也就不会出现陈光诚维护正义反入狱这种情况了。若是没有一个公平有效的制度来监督政府的施政,好官也难免会变成贪官。在中国的一党专制下,只要有利益,有权力。什么法律也可置之脑后,因为,有了权力就有了一切。
最后,陈光诚的辩护律师李劲松表示,“当时连为陈光诚他们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和志愿者,都遭到驱赶、殴打、恐吓、非法拘禁等等,这次一审裁决作废,有赖各方的努力,其中也包括体制内的正义官员”。李劲松最后表示:“这个不仅仅是我们这个个案阶段性的胜利,其实是正在践行民主法制,公平正义的现在文明理念的党中央的胜利,也是全国深受贪官污吏迫害,还在坚定地护法维权的人民的胜利,而且这也是世界文明正义力量的胜利。” 是否是“文明正义力量”的胜利?那么我们就试目以待吧。希望就是了。。。。。。
(2006-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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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天理:政论作家、时事评论员和维权志愿者。天理真名叫陈启棠,男,广东省佛山市人。是土生土长的佛山人。在全世界各大网站上用的网名ID叫“天理”。自1998年上网以来,曾任多个论社区的版主、编辑、总编辑、管理员和区长。被称为“最富有批判精神的民主斗士”,是深青首届“十大杰出网络写作者”之一。天理志愿:在自己选择良知的同时,也同时唤醒和激励更多人加入到这正义的行动中来。天理近年在社会发生的一切有影响的灾难事件中写下大量的评论文章,特别是一系列震惊中外的的维权事件中,挺身而出,无私无畏,仗义执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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